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6部分社区DB33/T 2241.6-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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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41.6 2020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指南 第6 部分:社区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6:Community 2020-02-28 发布 2020-02-29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I 前 言 DB33/T 2241 新冠 肺炎 疫 情防控 技术 指南 分 为10 个部分:第1部 分:公共 场所;第2部 分:学校;第3部 分:医疗 机构;第4部 分:农贸 市场;第5部 分:工业 企业;第6部 分:社区;第7部 分:餐饮 服务 提 供者;第8部 分:公共 厕所;第9部 分:养老 机构;第10部 分:防控 人员。本部分 为DB33/T 2241的第6部分。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浙 江省 卫生 健康 委 员会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浙江 省标准 化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桢、吴璐 璐、陈直 平、林文 都、陈 恩富、沈 斌莉、龚 震宇、林斌、潘 金仁、朱明、龙佳 漪。DB33/T 2241.6 2020 1 新 冠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指 南 第 6 部分:社区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社 区 新 冠肺 炎 疫情 防控 相关 的术 语和 定义、组 织管 理、场所 及 物资管 理、环 境卫 生管理、疫 情预 防与 排查、疫 情处置、特 殊群 体服 务等 技术内 容。本部分 适用 于社 区新 冠 肺 炎疫情 防控 管理,其 他传 染病疫 情适 用时 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0213 一次 性使 用医 用橡胶 检查 手 套 GB 19082 医用 一次 性防 护服技 术要 求 GB 19083 医用 防护 口罩 技术 要 求 GB 19193 疫源 地消 毒总 则 GB/T 20647.1 社区 服务 指南 第1部 分:总则 YY 0469 医用 外科 口 罩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社区 community 居住在 一定 地域 内的 人们 所组成 的多 种社 会关 系的 生活共 同体。GB/T 20647.1-2006 术 语 和定义 3.1 3.2 疫点 epidemic Point 病原体 从传 染源 向周 围播 散的范 围较 小或 单个 疫源 地。3.3 疫区 epidemic area 传染病 在人 群中 爆发、流 行,其 病原 体向 周围 播散 时所能 波及 的地 区。4 组织管理 DB33/T 2241.6 2020 2 4.1 组织领 导 4.1.1 应在民 政、卫健、所 属街 道等部 门的 组织 和领 导下 开展社 区新 冠肺 炎疫 情防 控工作,并 接受 地方疾病 控制 机构、医 疗机 构的监 督和 技术 指导。4.1.2 应加强 与当 地卫 健、民政、公安、教 育、交通 等部 门之间 沟通 协调,及 时共 享社区 疫情 信息。4.2 制度与 机制 建设 4.2.1 应建立 并执 行社 区疫 情防 控相关 制度,包 括居 民健 康筛查 制度、疫 情专 项经 费管理 制度、疫 情隔离控 制制 度、社区 流动 人口制 度、防护 物资 管理 制度、人员 值班 轮休 制度、疫情 监测 报告 制度、亲 属探访制 度、信息 公开 制度 等。4.2.2 应健全 社区 疫情 防控 工作 机制,落实 疫情 指导、组 织动员、排 查监 测、宣传、生 活 保障、督 促监测等 各项 工作,发 挥居 民自治 组织 动员 能力,建 立群防 群控、稳 防稳 控的 防控工 作网 络,实施 网格 化、地毯式 管理。4.2.3 应制定 疫情 突发 应急 预案,对“未发 现病 例”社区、“出 现病 例或 暴发 疫情”和“传播 疫情”社区等 不同 社区 疫情,因 地制宜 制定 并实 施相 应防 控措施。4.3 队伍建 设 4.3.1 应建立 由 街 道干 部、社区 工作者、网 格员、业 委会、物业 公司、医 务人 员、志愿者、社 会组 织等组成 的社 区疫 情防 控工 作领导 小组,明确 领导 小 组组长、副组 长以 及各 组 员的工 作职 责,各 组员 接 受统一调 配和 安排。4.3.2 应动员 和鼓 励社 区社 会组 织、专 业社 会工 作机 构、群团组 织、志愿 者参 与社 区疫情 防控 工作,不断扩 大疫 情防 控 工 作队 伍。4.3.3 社区疫 情防 控工 作人 员应 统一接 受疫 情防 控、应急 救援、心理 援助、信 息宣 传等相 关知 识培 训和专业 指导,确 保所 有人 员熟悉 接收 信息、应 急准 备、应 急处 置和 保障 等处 置流程 和操 作要 求。4.3.4 应进行 人员 激励 管理,设 置激励 机制,如 对值 守人 员发放 慰问 品、对优 秀工 作人员 事迹 及时 上报宣传、对 防疫 工作 做出 特殊贡 献的 工作 人员 给予 奖励等。5 场所及 物资 管理 5.1 场所设 置 5.1.1 应在居 民出 入口 排查 点设 立临时 观察 点 或 观察 室,有疫情 发生 的社 区应 建立 集中隔 离区。5.1.2 应在 社 区入 口空 旷、通风 处设置 快递、外 卖以 及其 他货物 临时 存放 点,存放 点应防 雨防 晒,保持空气 流通。5.2 物资管 理 5.2.1 医疗防 护物 资保 障供 应与 管理应 由专 人负 责,统一 管理,统一 调拨,做 到日 清月结、账 实相 符。5.2.2 社区卫 生服 务中 心应 按照“分级、分 类、定额”的 管理原 则,根据 社区 防控 要求实 施不 同级 别的防护 措施,根 据工 作任 务和工 作人 数定 额发 放相 应防控 物资。5.2.3 社区和 家庭 应配 置必 需的 防护物 资,如体 温计、口 罩、消 毒用 品等,被 划为 疫点/疫区 的社 区应为工作 人员 增加 防护 衣、护目镜 等防 护设 备,防 护 物资应 符 合 GB 10213、GB 19082、GB 19083、YY 0469 等强制 性国 家标 准和 行业 标准的 要求。5.2.4 有条件 的社 区,可储备 相应 的应 急物 资,如应 急照 明灯、液压 移车 器等。DB33/T 2241.6 2020 3 5.2.5 可通过 电商 下单、供 应商 配送等 多种 方式 保障 居民 物资的 采购,鼓 励开 展露 天广场 交易 日常 物资,超 市限 时限 流营 业,避免居 民集 中采 购、取送 物资。5.2.6 应组织 专人 做好 孤寡 老人、残疾 人、单亲 家庭 等防 护和生 活物 资的 采购 与配 送。5.2.7 应为参 与疫 情防 控工 作人 员配备 相应 的生 活物 资,包括方 便食 品、饮用 水、保暖物 资等。6 环境卫 生管 理 6.1 清洁消 毒 6.1.1 针对消 毒对 象和 消毒 现场 不同,应选 择不 同浓 度的 消毒剂,消 毒作 用时 间不 宜少 于 30 分钟。6.1.2 经常触 摸的 公共 设备 设施 可采 用 75%的乙 醇消 毒液 或有效 氯浓 度 为 250 mg/L 500 mg/L 含氯 消毒液进 行擦 拭消 毒,作 用30 分钟,每日 至少2 次。需擦拭 消毒 的设 备设 施包 括但不 限于:a)电梯按 键、轿厢、轿 门、层门、扶手、内 外呼 叫按 钮等电 梯设 施;b)公共座 椅、儿童 娱乐 设施、健身 器材 等 休 闲运 动 设 施;c)快递柜、报 刊箱、自 行车 棚、显 示屏、宣 传栏、衣 物回收 箱、意见 箱等 公 共 设施;d)电脑键 盘、鼠标、复 印机 按键、桌椅、空 调 等 办公 设施设 备;e)卫生间 水龙 头、门把 手等 设施。6.1.3 对经常 出入 的公 共场 所可 采用有 效氯 浓 度250 mg/L 500 mg/L 含氯 消毒 液进 行喷雾 消毒,作 用30 分钟,每日1 次 2 次。需消 毒公共 区 域包 括但 不限于:a)大堂、消防 通道、走 廊、楼梯、电梯;b)停车场、户 外娱 乐场 所;c)垃圾存 放点;d)快递临 时存 放点;e)办公室 及日 常接 待区 域;f)公共卫 生间;g)其他小 区公 共配 套设 施区 域(消 防水 泵房、自来 水 机房、直饮 水机 房、监 控 室、电 梯机 房、设备层、通讯 机房 等)。6.1.4 密切接 触者、疑 似病 例、确诊病 例曾 接触 的设 备和 涉足场 所、隔离 观察 点、隔离区、社 区内 商户、居 民出 入口 排查 点应 加强消 毒,可采 用有 效氯 浓度 为 1 000 mg/L 含氯 消 毒液进 行消 毒,作用 时间应不少 于 30 分钟。6.1.5 引导居 民进 行居 家消 毒。应做到:家用餐 具应 煮沸 或高 温消 毒;高频接 触的 物体 表面,如 门把手、桌椅、玩 具等 应 进行清 洁处 理,必 要时 进 行消毒 处理;卫生间 地面、墙 面、洗手 池、便 池等 每天 清洗 消毒。6.2 废弃物 分类 处理 6.2.1 应规范 处理 社区 垃圾、污 水、污 物,分类 投放 垃圾,在社 区醒 目位 置设 置废 弃口罩、废 弃手 套等特殊 有害 垃圾 专用 的定 点收集 桶,暂 不具 备条 件 的,可用 其他 符合 安全 密 闭要求 的垃 圾桶 替代,并 注明“供 废弃 口罩、废 弃手 套等特 殊有 害垃 圾使 用”等字样。6.2.2 对于废 弃口 罩、手套 等一 次性医 用物 品消 毒后 密封,丢弃 至专 用的“有 害垃 圾”或“医 疗垃 圾”桶内。6.2.3 可采用 分时 段、分区 域投 放拉圾,避 免居 民集 中投 放。DB33/T 2241.6 2020 4 6.2.4 社区内 生活 垃圾、有 害垃 圾应由 专人 每日 定时 运送 至垃圾 定点 处置 场所,运 送时应 注意 垃圾 分类以及 做好 个人 防护。6.2.5 居家隔 离医 学观 察对 象的 生活垃 圾应 由基 层医 疗机 构安排 专人 上门 收运,并 进行专 业化 处理,社区配 合做 好收 运时 间和 相关事 项的 通知。6.3 通风管 理 6.3.1 应 做好 电梯、楼 梯、卫生 间、停 车场 等密 闭场所 的 通风,每日 通 风 2 次3 次,每 次不 少 于 30分钟。6.3.2 引导社 区单 位、居民 做好 室内通 风,勤开 窗。6.3.3 应按要 求使 用空 调新 风系 统,加 强空 气流 通。当出 现疑似、确 诊病 例或 空调 通风系 统类 型、供风情况 不明 等情 况,应立 即停止 使用 空调 通风 系统。7 疫情预 防及 排查 7.1 疫情宣 传教 育 7.1.1 通过横 幅、公告 栏、宣传 车、广 播、喇叭、电 子显 示屏、社区 微信 群、QQ 群、微信 公众 号、智慧社区 客户 端、线 上直 播、视 频会 议 等 各种 形式 和 载体开 展疫 情防 控知识 宣传,发布 健康 提示 和就 医 指南,科 学指 导居民 正 确认 识和预 防疾 病,引导 居民 规范防 控行 为。7.1.2 应时刻 关注 社区 舆情 动态,及时 制止 传播 未经 证实 的言论、未 经确 诊的 疑似 病例信 息、隔离 人员的个 人信 息,形成 不造 谣、不 传谣、不 信谣 的舆 论氛围。7.2 个人防 护 7.2.1 做好防 护用 品佩 戴。出门、上岗 应正 确佩 戴并 及时 更换口 罩、手套 等防 护用 品,防 护用 品应 与工作内 容相 适应。7.2.2 保持安 全距 离。外出 时应 与他人 保 持2 米 以上 的安 全距离,可 减少 乘坐 公共 交通工 具。7.2.3 做好手 部清 洗消 毒。当接 触污染 物、公共 物品 或疑 似病人 后应 及时 进行 手部 清洗和 消毒。7.2.4 减少交 叉传 染和 疾病 传播。咳嗽 或打 喷嚏 时,应当 使用纸 巾、弯曲 手肘 窝遮 掩口鼻,不 共用 个人物品、不 乱吐 痰、不乱 扔垃圾。7.3 活动管 控 7.3.1 疫情防 控期 间,督促 居民 在家留 守,减少 出门 活动。不宜 开展 以下 人群 密集 型活动:串门、走亲 访友、扎 堆聊 天;广场舞、乒 乓球、篮 球等 群体性 体育 活动;乔迁宴、婚 宴、普通 宴会 等聚餐 活动;大型会 议;集市、路边 排、小摊 小贩、走街 串巷 收购 售卖 等活 动;社戏、广场 电影、马 戏团 演出、KTV、游 园节 庆、打 麻将、打扑 克牌 等公 众娱 乐活动;去寺庙、基 督教 堂参 加宗 教活动;其他人 员集 聚性 活动。7.3.2 应建立 休闲 娱乐 经营 类企 业、公 共活 动场 所负 面清 单,暂 缓营 业时 间直 至疫 情响应 结束。7.3.3 应暂时 关闭 社区 居家 养老 服务照 料中 心和 老年 食堂 等老年 人活 动场 所,暂停 老 年人聚 集性 活动。7.3.4 科学合 理安 排菜 场、超市 等的营 业时 间、进场 购物 人数,落实 进场 测温 管控 措施。DB33/T 2241.6 2020 5 7.3.5 社区快 递、外卖 等统 一实 行“0 接触”配 送。7.4 疫情监 测排 查 7.4.1 实施网 格化 排查,对 居民 院落(楼、门、栋)、小 区、驻 区单 位、商业 企业 等进行 逐一 摸排,核查居 民填 报信 息,动态 摸排社 区居 民流 行病 学史 情况。7.4.2 发挥社 区医 疗卫 生机 构和 社区医 务人 员作 用,开展 预检分 诊、进出 人员 体温 监测、健康 问询,询问居 民旅 行史、密 切接 触史。7.4.3 严格社区 流 动人 员管 控追 踪,社 区 进 出“关卡”前 移,每 个社 区宜 设 立1 个 出入口,其 余路 口设置安 全隔 离栏 等隔 离设 施,隔 离设 施前 设置“禁 止通行”“掉头”等 标识,加强 巡查,及 时维 护,必要时可 在楼 道单 元口 设岗 设口。7.4.4 做好小 区人 员进 出体 温检 测、所 在地 的“人员 健康 码”查 看,询问 人员 基本 情况,有针 对性 地采取防 控措 施。7.4.5 工作人 员应 每日 至少 进行2 次体 温监 测,对接 触确 诊、疑 似病例 的 人员 应增 加检查 频率。7.4.6 应建立 社区 居民 健康 档案,做到“一 户一 档”、“一天一 报”、分 类建 档、专人保 管,可采 用电子化、数 字化 方式 实时 掌握社 区居 民的 健康 信息、管控 状态。居 民档 案管 理主要 包括 以下 几个 方 面:本社区 户籍 人口 情况,包 括外出 教学、工 作、旅游、走亲 访友 等情 况;本社区 出租 户和 租户 人员 情况;社区企 业返 工人 员健 康情 况;社区养 老机 构和 职工 情况;社区外 来人 口健 康情 况;防控工 作队 伍人 员健 康情 况。7.4.7 应定期 对社 区出 入口 防疫 检查点、居 家隔 离点 等防 控工作 进行 监督 检查、督 查暗访。8 疫情处 置 8.1 分类处 置 8.1.1 可实行 预警 对象“四 色预 警”管 理制 度。将预 警对 象划分 为红 色(确诊 病例、疑似病 例及 未排 除病例)、橙 色(密 切接 触者,有发 热症 状的 疫区 返回 人员)、黄 色(无 症状 的疫 区返回 人员、定 点医 院 出 院患者)、蓝 色(前 三种 退出 隔离人 员以 及无 流行 病学 史有发 热者)。8.1.2 医院收 治红 色预 警对 象。排查发 现有 流行 病学 史和 出现发 热、头痛、乏 力、肌肉痛、咳 嗽、全身不适 等新 冠肺 炎疫 情症 状人员,及 时将 其移 送定 点医院,并 进行 相 应 医学 诊断。8.1.3 定点隔 离橙 色预 警对 象。排查发 现为 密切 接触 者、有发热 症状 的疫 区返 回人 员,安 排到 定点 隔离场所 进行 隔离 观察,无 定点隔 离场 所的,监 视居 家隔离。8.1.4 居家隔 离黄 色预 警对 象。排查发 现为 无症 状的 疫区 返回人 员、定点 医院 住院 出院患 者,社区 干部、民 警、医务 人员 一起 上门走 访确 认。8.1.5 居家隔 离蓝 色预 警对 象。排查发 现为 前三 种退 出隔 离人员 以及 无流 行病 学史 有发热 者,要求 其居家观 察,并定 时随 访。8.2 居家隔 离管 理 8.2.1 应做好 统一 送餐、统 一处 置垃圾、统 一张 贴居 家隔 离标识 和统 一医 护人 员上 门指导 工作。8.2.2 开展居 家隔 离家 庭走 访摸 底,社 区负 责告 知、对 接、填写重 点对 象观 察表,卫 生部门 负责 监测,公安部 门负 责告 诫。DB33/T 2241.6 2020 6 8.2.3 社区应 派专 人每 日联 系居 家隔离 对象,了 解体 温和 身体状 况,提醒 其每 日做 好家庭 卫生、通 风和消杀,并 做好 记录。8.2.4 居家隔 离应 采取 单人 单间,居家 照顾 尽量 固定 一人,成员 间减 少接 触,拒绝 一切探 视,并发 放告知书、粘 贴隔 离告 示、设置警 戒标 识、安 排 24h 值守。8.2.5 对隔离 人员 每天 量体 温至 少 2 次,医 务人 员开 展随 访隔离 者的 健康 状况。8.2.6 对负责 隔离 工作 的医 务人 员、社 区工 作者、网 格员、协辅 警、值守 人员 等工 作人员 开展 每日 健康监测 和随 访。8.2.7 隔离期 限一 般 为14 天,隔 离观察 期满 后,社 区工 作 人员和 基层 卫生 医疗 机构 人员上 门复 核,若身体情 况无 异常,由 基层 卫生医 疗机 构负 责解 除隔 离,隔 离对 象、街道 主要 领导、医疗 机构 及社 区 工 作人员签 字确 认。8.2.8 居家隔 离对 象、负责 隔离 工作人 员出 现发 热或 其他 身体异 常时,应 及时 通知 乡镇(街道)和 基层卫生 医疗 机构 人员,移 送至定 点医 疗机 构诊 治。8.2.9 无害化 处理。疑 似病 例被 确诊的,对 与其 密切 接触 的宠物、物 品等 进行 科学 处置,并做 好无 害化处理 和场 点消 毒等 工作。8.3 疑似症 状病 例处 置 8.3.1 当隔离 人员、工 作人 员出 现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 可疑 症状,如发 热、乏力、干 咳、气 喘等,陪 同人员应 在加 强自 身防 护的 同时,及时 协助 其到 就近 定点医 疗机 构就 诊。8.3.2 就医途 中应 佩戴 口罩,避 免乘公 共交 通工 具,避免 前往人 群密 集的 场所。8.3.3 就诊时,及 时提 供疑 似病 例患者 的既 往病 史、活动 行程等 有关 信息,配 合医 生开展 相关 诊治。8.4 确诊 病 例处 置 8.4.1 立即封锁 确 诊病 例活 动区 域,设 立警 示标 识,严禁 人员进 出,协助 疾病 预防 控制部 门做 好病 例活动区 域消 毒工 作,增加 该区域 的后 续消 毒频 次,加强社 区内 其他 公共 场所 的清洁 消毒 工作。8.4.2 协助疾 病预 防控 制部 门对 病例所 在楼层 的 所有 住户 实施隔 离健 康监 测,排查 确诊病 例的 密切 接触人群 和活 动区 域,协助 确诊病 例的 密切 接触 者立 即实 施 隔离 医学 观察,保 障 隔离 人员 生活 必备 物资,每日随 访密 切接 触者 的健 康状况,做 好记 录。8.4.3 做好集 中隔 离控 制和 转送 定点医 院准 备工 作。8.5 疫情信 息公 开与 上报 8.5.1 应统一、及 时、完整、准 确向卫 生健 康、疾病 控制、民政 等相 关部 门上 报社 区疫情 的基 本情 况以及相 应的 处置 措施。8.5.2 通过社 区公 告、微信 公众 号等方 式向 社区 居民 发布 社区疫 情发 生和 处置 情况、疫情 防控 部署 和相关服 务通 知,如活 动区 域消毒、密 切接 触者 隔离 等相关 信息。9 特殊群 体服 务 9.1 心理援 助 9.1.1 加强居 民心 理调 节和 正面 引导,缓解 焦虑 恐惧 情绪,引导 其保 持正 常作 息、规律生 活。9.1.2 对定点 隔离 观察、居 家观 察的居 民应 给予 重点 关怀,必要 时邀 请专 业心 理咨 询师及 时提 供心 理支持服 务。9.2 生活照 料 DB33/T 2241.6 2020 7 9.2.1 应加强 对社 区 老 年人、困 境儿童、孤 儿、留 守儿 童、残疾 人、生 活困 难群 众、医护 工作 者家 属、居家隔 离对 象等 特殊 人群 生活照 料,开展 送菜、送 药、送 物资 等关 爱服 务,确保居民 基 本生 活所 需。9.2.2 对于生 活不 能自 理且 子女 亲属已 接受 隔离 治疗 的老 年人,应协 调相 关养 老服 务机构 为其 提供 专业服务。9.2.3 对于困 境儿 童,充分 发挥 儿童督 导员 和社 区儿 童主 任的作 用,加强 对社 区散 居孤儿、困 境儿 童和留守 儿童 的疫 情和 防控 工作,及 时掌 握他 们的 最 新情况,帮助 解决 必需 的 防疫用 品,如 果其 被实 施 居家隔离,确 保提 供必 要的 生活保 障。9.2.4 定期探 访生 活困 难群 众,督促监 护人 全面 落实 生活 照料服 务责 任,帮助 救助 对象做 好个 人防 护和健康 管理,确 保特 困人 员平时 有人 照应,生 病有 人看护。9.3 救助保 护 9.3.1 对社区 流浪 人员、乞 讨人 员进行 安置 和救 助,给予 场所庇 护和 安全 防护。9.3.2 可通过“检 察官+司 法社 工+心理 咨询 师”等团 体辅 导、直播 授课、联 线家 长、个案跟 踪等 方式对犯罪 未成 年人 开展 线上 帮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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