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规范DB21/T 3309-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03.100.01 A 1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309 2020 二手车 经纪公司 经营管理 规范 Regulations on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used-car agency 2020-09-30 发布 2020-10-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 3309 2020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 规则编写。本标准由辽宁省商务厅提出并 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标准化研究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磊、张蓓、张薇、刘艳、孟凡臣、周旭、曹明。本标准于2020 年9 月首次 发布。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辽宁省商务厅(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024-86909231)。标 准 起 草 单 位:辽 宁 省 汽 车 流 通 协 会(沈 阳 市 铁 西 区 北 二 中 路18 号 宝 马 世 界7 楼;024-66830703)。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024-23223818)。DB21/T 3309 2020 2 二手车 经纪公 司经营 管理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手车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的术语和定义、设立、经营场地与设施设备、人员、经营管理、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省内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营管理。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二手车 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 括 三 轮 汽 车、低 速 载 货 汽 车,即 原 农 用 运 输 车,下同)、挂 车 和 摩 托 车。2.2 二手车交易 是指已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商业活动。2.3 二手车经纪 二 手 车 经 纪 是 指 二 手 车 经 纪 机 构 以 收 取 佣 金 为 目 的,为 促 成 他 人 交 易 二 手 车 而 从 事 居 间、行纪 或 者 代 理 等 经 营 活 动。3 设立 经纪公司企 业应取得营业执照。4 经营场地与设施设备 4.1 经纪公司 宜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停车场地。4.2 宜具有开 展代理、居间、行纪、展示、信息咨询、代办交易手续等业务所需要的办公设施。5 人员 5.1 宜具有 二名以上的二手车经纪人员。5.2 宜具有相 应资质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6 经营管理 6.1 委托购买业务-委 托人向经纪公司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经 纪公司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经 纪公司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经 纪公司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签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经 纪公司根据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保险单;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DB21/T 3309 2020 3 6.2 委托出售业务-及时向委 托人通报市场信息;-与委托人 签订委托出售合同;-查收委托出售方 出售 车辆、当前 车况随 车文 件、机 动车 登记证 书、车辆号 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以及保养记录。-按合同约 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擅自 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6.3 展示-经纪公司 对寄售车辆进行展示;-展示车辆 明码标价。-展示车况 信息进行随车展示,展示的车辆状况信息真实。6.4 代办交易手续 经纪公司为客户提供代办车辆过户的所有服务。6.5 信息咨询-经纪公司 接受买卖双方对于市场信息的咨询,提供二手车市场交易的真实信息;-信息包括 车型、车况、车辆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等。6.6 交易车辆信息核实 核实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机动车登 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委托出售 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 委托书和身份证明。6.7 发票 车辆完成初检后,由具备开票资质的单位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6.8 佣金 车款、佣金的给付,按委托、寄售合同约定收取。7 公司管理 7.1 人员管理-设有工作 人员配置表,并在公司展示。-工作人员 要热情亲切、微笑服务;-着装整洁、完好、统一、佩带工牌;-行为举止 得体大方:站立时姿态端正、坐时无翘腿、行 时 不 打 闹 嬉 笑、不 高 声 喧 哗;-使用普通 话;使 用规 范性服 务用 语,如 您好、我是XXX号工作人 员、由我为 你提 供服务、谢谢、欢迎下次光临等;-熟悉公司 业务、掌握客户咨询的车辆车况、价格。7.2 规章制度-公司设有 管理制度;-公司设有 考核制度;-公司设有 员工手册;-公司设有 安全保障制度。7.3 其他要求-进驻二手 车交易市场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二手车 经纪人不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二手车经纪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二手车经 纪公司再销售前要对车辆进行售前安全性能检查,出售车辆不得调整和更改车辆里程表,有重大事故修复痕迹或发动机、变速箱等重要部件总成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车辆应注明。-公司设有 消防设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DB21/T 3309 2020 4-公司 设有监控设备并按要求相关信息保留两个月。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