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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B 0 5DB5329大 理 州 地 方 标 准D B 5 3 2 9/T 6 5 2 0 1 9洱 海 流 域 加 工 型 玫 瑰 生 态 种 植 技 术 规 程2 0 1 9-1 1-2 9 发 布 2 0 1 9-1 1-2 9 实 施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2 9/T 6 5 2 0 1 9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科 学 推 广 研 究 院 花 卉 研 究 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月 秋、倪 喜 云、黄 树 增、杨 红 军、陈 青、赵 多 雷D B 5 3 2 9/T 6 5 2 0 1 91洱 海 流 域 加 工 型 玫 瑰 生 态 种 植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规 程 规 定 了 大 理 州 洱 海 流 域 加 工 型 玫 瑰 生 态 种 植 的 产 地 环 境 条 件,栽 培 管 理 技 术,病 虫 害 防 治,采 收 及 处 理,生 产 技 术 档 案 建 立 等 内 容。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大 理 州 洱 海 流 域 加 工 型 玫 瑰 的 种 植。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1 4 8 8 1 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质 量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 5 3 6 0 无 公 害 食 品 可 食 花 卉 产 地 环 境 条 件D B 5 3/T 6 7 1 食 用 玫 瑰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洱 海 流 域 农 药 经 营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修 订)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程。3.1 洱 海 流 域大 理 市 所 辖 的 下 关、大 理、银 桥、湾 桥、喜 洲、上 关、双 廊、挖 色、海 东、凤 仪 1 0 个 镇,洱 源 县 所辖 的 邓 川、右 所、三 营、茈 碧 湖、凤 羽、牛 街 6 个 乡 镇。流 域 总 面 积 2 5 6 5 k m2。3.2 生 态 种 植通 过 选 用 良 种,合 理 密 植,增 施 有 机 肥,突 出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 和 生 物 防 治 等 病 虫 害 绿 色 防 控 技术,达 到 减 少 化 肥 和 农 药 使 用,实 现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经 济 效 益 相 统 一 的 一 种 种 植 模 式。3.3 加 工 型 玫 瑰可 供 直 接 食 用、加 工 成 系 列 产 品 或 通 过 萃 取 获 取 精 油 的 蔷 薇 科 蔷 薇 属 的 原 种、变 种 或 杂 交 品 种。3.4 食 用 玫 瑰可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加 工 成 系 列 产 品 的 蔷 薇 科(R o s a c e a e)蔷 薇 属(R o s a L)的 原 种、变 种 或 杂 交 品 种。品 种 主 要 有 墨 红 玫 瑰、滇 红 玫 瑰、紫 枝 玫 瑰 和 金 边 玫 瑰 等。3.5 精 油 玫 瑰D B 5 3 2 9/T 6 5 2 0 1 92通 过 萃 取 获 取 玫 瑰 精 油 的 蔷 薇 科 蔷 薇 属 的 原 种、变 种 或 杂 交 品 种。品 种 主 要 有 千 叶 玫 瑰 和 大 马 士 革玫 瑰 等。4 产 地 环 境 条 件应 符 合 N Y/T 3 9 1 及 N Y 5 3 6 0 的 要 求。5 栽 培 管 理 技 术5.1 品 种 选 择选 用 优 质、抗 病、抗 逆 性 强、商 品 性 好、适 应 本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的 栽 培 品 种。5.2 选 地选 择 光 照 充 足,土 壤 肥 沃,疏 松,地 下 水 位 低,排 灌 良 好 的 中 性 或 微 酸 性 土 壤,交 通 运 输 和 电 力 供应 方 便 的 地 块。5.3 整 地定 植 前 深 翻 3 0 c m 4 0 c m,经 暴 晒 7 d 1 0 d 后 每 6 6 7 m2施 腐 熟 农 家 肥 2 0 0 0 k g 3 0 0 0 k g 或 商 品 有 机 肥 料2 0 0 k g 3 0 0 k g。5.4 开 墒1 2 0 c m 或 1 8 0 c m 开 墒,整 理 成 南 北 朝 向 的 墒 面,墒 面 宽 6 0 c m 或 1 2 0 c m,沟 宽 6 0 c m,高 2 0 c m 3 0 c m。5.5 覆 膜开 墒 后 覆 盖 1 0 0 0 m m 0.0 0 8 m m 或 1 2 0 0 m m 0.0 1 5 m m 黑 色(或 银 色)聚 乙 烯 吹 塑 薄 膜。5.6 种 苗 选 择选 择 苗 龄 一 致,植 株 生 长 旺 盛,叶 色 正 常,根 系 发 达 且 分 布 均 匀,无 肉 眼 可 见 的 病 虫 和 病 虫 危 害 的症 状,无 畸 形、药 害、冷 害 和 肥 害 的 种 苗。扦 插 苗 苗 高 1 3 c m,嫁 接 苗 接 枝 茎 节 数 2 个,分 枝 2 个,新 枝 长 8 c m。5.7 定 植5.7.1 定 植 时 间周 年 可 定 植,最 佳 时 期 1 2 月 至 翌 年 1 月 或 7 9 月。5.7.2 定 植 密 度根 据 栽 培 目 的、品 种 特 性 确 定 定 植 密 度。1 2 0 c m 开 墒 的 墒 面 栽 植 1 行;1 8 0 c m 开 墒 的 墒 面 栽 植 2 行,行距 6 0 c m,梅 花 形 栽 植。株 距 5 0 c m 6 0 c m。每 6 6 7 m2定 植 8 5 0 1 1 0 0 株。5.7.3 定 植 方 法穴 植,种 植 穴 宜 略 大 于 植 株 根 系,定 植 后 浇 透 水。D B 5 3 2 9/T 6 5 2 0 1 935.8 中 耕 除 草5.8.1 除 草 方 法结 合 中 耕 培 土、施 肥、松 土 等 农 艺 措 施,用 人 工 或 机 械 清 除 田 间 杂 草,清 除 杂 草 以 墒 面 为 主。沟 内杂 草 可 适 当 保 留(高 度 控 制 在 1 0 c m),以 不 影 响 玫 瑰 生 长 和 人 工 作 业 为 宜,或 铺 设 地 布 防 控。5.8.2 植 株 年 龄 1 a结 合 地 膜 覆 盖 控 制 杂 草。每 1 a 除 草 3 4 次。5.8.3 植 株 年 龄 2 a结 合 植 株 生 长 控 制 杂 草,冬 季 施 肥 墒 面 覆 土,同 时 清 除 杂 草。每 1 a 除 草 2 3 次。5.8.4 植 株 年 龄 3 a 以 上据 植 株 株 型 培 养 来 控 制 杂 草,定 向 培 养 枝 条,扩 大 植 株 覆 盖 率;冬 季 施 肥 墒 面 覆 土,同 时 清 除 杂 草。每 1 a 除 草 1 2 次。5.9 水、肥 管 理5.9.1 管 理 要 求要 求 灌 溉 水 源 清 洁、无 有 害 有 毒 物 质 及 污 染 源。肥 料 使 用 符 合 N Y/T 3 9 4 的 要 求。5.9.2 水 管 理5.9.2.1 早 春 干 旱 季 节 浇 水2 3 月 发 芽 后 浇 1 2 次 透 水。5.9.2.2 夏 天 雨 季 防 涝加 强 玫 瑰 栽 植 田 田 间 排 水 防 涝。5.9.2.3 冬 灌冬 季 休 眠 后 进 行 1 次 冬 灌。5.9.3 肥 管 理5.9.3.1 追 肥每 次 采 花 后,1 a 2 a 苗,每 6 6 7 m2施 复 合 肥(N P 2 O 5 K 2 O=1 5 1 5 1 5)5 k g 1 0 k g。种 植 3 a 后 进入 盛 花 期,每 6 6 7 m2施 复 合 肥(N P 2 O 5 K 2 O=1 5 1 5 1 5)2 0 k g 3 0 k g,磷 酸 二 氢 钾 1 k g,浇 1 2 次 透水。5.9.3.2 秋 冬 季 施 肥结 合 中 耕 除 草 进 行 施 肥、培 土。每 6 6 7 m2施 入 商 品 有 机 肥 料 2 5 0 k g 或 腐 熟 农 家 肥 2 5 0 0 k g 3 0 0 0 k g。5.1 0 修 剪5.1 0.1 墨 红 玫 瑰 和 金 边 玫 瑰D B 5 3 2 9/T 6 5 2 0 1 94采 花 后 剪 除 枝 条 上 端 3 小 叶 和 盲 枝;冬 季 重 剪,保 留 粗 壮 枝 条 4 1 0 枝,长 度 为 3 0 c m 5 0 c m。5.1 0.2 滇 红 玫 瑰花 后 修 剪,剪 除 细、弱、病 枝;冬 季 短 截 修 剪,保 留 粗 壮 枝 条 4 1 5 枝,长 度 为 3 0 c m 5 0 c m。5.1 0.3 紫 枝 玫 瑰花 后 修 剪,保 留 分 枝 条 2 0 c m 3 0 c m;冬 季 短 截 修 剪,保 留 粗 壮 枝 条 3 6 枝,长 度 为 6 0 c m 9 0 c m。5.1 0.4 千 叶 玫 瑰 和 大 马 士 革 玫 瑰花 后 修 剪,保 留 分 枝 条 2 0 c m 3 0 c m;冬 季 短 截 修 剪,保 留 粗 壮 枝 条 8 2 0 枝,长 度 为 3 0 c m 5 0 c m。6 病 虫 草 害 防 治6.1 防 治 原 则坚 持 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优 先 采 用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必 要 时 合 理 使 用 低 风 险 化 学农 药 防 治。6.2 防 治 方 法6.2.1 农 业 防 治选 用 抗 病 品 种,合 理 种 植;增 施 腐 熟 有 机 肥,加 强 肥 水 管 理;适 时 疏 枝;加 强 中 耕 管 理,及 时 清 理墒 面 杂 草;及 时 清 除 田 间 感 病 植 株 体 及 开 败 花 朵 等。6.2.2 物 理 防 治在 田 间 设 置 杀 虫 灯、诱 虫 板、诱 捕 器、性 诱 剂 等 诱 捕 成 虫。利 用 杀 虫 灯 诱 杀 鳞 翅 目、鞘 翅 目 等 害 虫,利 用 黄、蓝 板 诱 杀 斑 潜 蝇、蓟 马 等 害 虫。每 2 h m2 3 h m2设 置 一 盏 杀 虫 灯,每 6 6 7 m2挂 2 0 3 0 片 黄、蓝 板。利 用 性 诱 剂 诱 杀 食 心 虫 等。6.2.3 生 物 防 治用 蚜 茧 蜂 防 治 蚜 虫、赤 眼 蜂 防 治 鳞 翅 目 害 虫、扑 食 螨 防 治 红 蜘 蛛 等。6.2.4 化 学 防 治农 药 使 用 按 照 N Y/T 3 9 3 和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洱 海 流 域 农 药 经 营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修 订)的 规 定 执 行。鲜 花 采 收 期 严 禁 使 用 化 学 农 药。6.2.5 杂 草 防 控采 用 深 耕,秸 秆、锯 末、地 布 覆 盖 或 机 械 除 草 等 措 施 控 制 杂 草。7 采 收 及 处 理7.1 卫 生 要 求D B 5 3 2 9/T 6 5 2 0 1 95采 收 人 员 和 采 收 器 具 的 卫 生 要 求 按 G B 1 4 8 8 1 的 6.3.2 和 7.5 执 行。7.2 采 收 时 期7.2.1 时 间据 加 工 用 途 适 时 采 收。采 收 宜 在 晴 天 上 午(7:0 0 1 0:0 0)或 下 午(1 6:0 0 1 9:0 0)进 行。7.2.2 采 收7.2.2.1 制 作 花 冠 茶、干 花 瓣、萃 取 精 油 或 纯 露 宜 在 花 蕾 绽 放,花 瓣 刚 好 完 全 伸 展,花 蕊 外 露 前 采 收。7.2.2.2 制 作 鲜 花 饼 宜 在 花 蕊 外 露 时 采 收。7.2.2.3 制 作 玫 瑰 酱 宜 在 花 蕊 外 露 后 采 收。7.2.2.4 制 作 干 花 蕾 宜 在 花 苞 饱 满 且 显 色 时 采 收。7.3 处 理7.3.1 墨 红 玫 瑰 和 滇 红 玫 瑰7.3.1.1 花 朵 采 收 后,及 时 清 除 病 虫 危 害 或 受 损 花 朵,并 及 时 干 燥 处 理 至 含 水 量 1 3%,处 理 后 花 朵 应达 到 完 整,无 杂 质、病 斑、药 斑 及 虫 便 污 染 等。7.3.1.2 花 朵 采 收 后,及 时 摘 下 花 瓣,去 除 花 托 和 花 蕊,清 除 病 虫 危 害 或 受 损 花 瓣,并 在 4 h 8 h 内 完成。处 理 后 应 达 到 花 瓣 完 好,无 杂 质、病 斑、药 斑 及 虫 便 污 染 和 泥 土 等。7.3.2 紫 枝 玫 瑰 和 金 边 玫 瑰花 蕾 采 收 后,清 除 病 虫 危 害 或 受 损 花 蕾,并 及 时 干 燥 处 理 至 含 水 量 1 3%,处 理 后 花 蕾 应 达 到 完 整,无 杂 质、病 斑、药 斑 及 虫 便 污 染 等。7.3.3 千 叶 玫 瑰 和 大 马 士 革 玫 瑰花 朵 采 收 后,清 除 病 虫 危 害 花 朵。处 理 后 应 达 到 无 杂 质、病 斑、药 斑 及 虫 便 污 染 和 泥 土 等,并 及 时进 行 萃 取 或 盐 渍。8 废 弃 花 朵、花 瓣 及 花 蕾 等 处 理集 中 收 集,堆 制 发 酵 后 作 肥 料 使 用。9 建 立 生 产 档 案记 载 产 地 环 境 条 件、种 植 模 式、肥 水 管 理、病 虫 草 害 防 治、采 收 和 处 理 等 相 关 内 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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