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综合柜员制DB5101/T 76.2—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D B 5 1 0 1/T X X X-X X X XDB5101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社 会 保 险 经 办 管 理 规 范第 2 部 分:综 合 柜 员 制2 0 2 0-0 7-3 1 发 布 2 0 2 0-0 9-0 1 实 施成 都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CS 0 3.0 6 0A 1 1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述.15 经 办 岗 位.16 经 办 事 项.17 办 事 指 南.28 经 办 流 程.29 业 务 材 料 采 集.3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社 会 保 险 综 合 柜 员 制 业 务 经 办 流 程.4参 考 文 献.5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III前 言D B 5 1 0 1/T 7 6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管 理 规 范 分 为 四 个 部 分:第 1 部 分:总 则;第 2 部 分:综 合 柜 员 制;第 3 部 分:建 设 要 求;第 4 部 分:风 险 管 理。本 部 分 是 D B 5 1 0 1/T 7 6 的 第 2 部 分。本 部 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部 分 由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成 都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成 都 市 标 准 化 协 会。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邬 悦 希、唐 欣、杨 旭、迟 景 瑞、谭 昆、李 晓 雯、汪 滔、陈 琴、袁 婷 婷、刘 乾、冯 强、沈 晓 芳、罗 兰、宋 吉 勇、李 巧、欧 阳 青 燕、魏 勰、黄 文。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1社 会 保 险 经 办 管 理 规 范 第 2 部 分:综 合 柜 员 制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成 都 市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管 理 综 合 柜 员 制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经 办 岗 位、经 办 事 项、办 事 指 南、经 办 流 程、业 务 材 料 采 集 等 要 求。本 部 分 适 用 于 成 都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市 级、区(市)县 级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综 合 柜 员 制 的 建 设。社 会 保险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指 定、授 权、委 托,以 及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委 托 提 供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的 机 构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5 6 1 7-2 0 1 7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分 类 与 代 码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综 合 柜 员 制业 务 综 合 受 理、后 台 分 类 审 核、任 务 智 能 推 送、一 窗 一 网 办 结 的 集 成 式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经 办 模 式。4 总 述4.1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经 办 实 行 综 合 柜 员 制。综 合 柜 员 制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经 办 岗 位 设 置、经 办 事 项 管 理、办事 指 南 管 理、经 办 流 程 管 理 等 内 容。4.2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流 程 见 附 录 A。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根 据 社 会 保 险 法 律、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的 调 整,按 照 信 息 安 全、风 险 可 控、基 金 完 整 原 则,及 时 优 化 业 务 经 办 流 程。5 经 办 岗 位5.1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根 据“一 制 五 化 多 平 台”经 办 管 理 要 求,结 合 实 际 需 求,设 置 经 办 岗 位 的 类型 和 数 量。5.2 经 办 岗 位 应 包 括 咨 询 岗、受 理 岗、审 核 岗 等 线 上 线 下 岗 位,岗 位 要 求 见 本 标 准 第 3 部 分 4.4.1 条。6 经 办 事 项6.1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依 据 社 会 保 险 法 律、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要 求,结 合 经 办 管 理 实 际,逐 项 梳 理 社会 保 险 业 务 经 办 事 项,建 立 事 项 清 单,并 及 时 进 行 动 态 更 新。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26.2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经 办 事 项 清 单 应 包 括 事 项 名 称、承 办 岗 位、所 需 资 料、业 务 要 点、业 务 分 类 与 代 码、出 具 表 单 等。6.3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对 业 务 经 办 事 项 制 定 经 办 规 程 和 审 查 工 作 细 则,并 及 时 进 行 动 态 更 新。6.4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分 类 与 代 码 应 符 合 G B/T 3 5 6 1 7-2 0 1 7 第 4 章 的 要 求。7 办 事 指 南7.1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经 办 事 项 应 根 据 社 会 保 险 法 律、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制 定 办 事 指 南,并 及 时 进 行 动 态 更新。7.2 办 事 指 南 应 包 括 办 理 条 件、办 理 渠 道、办 理 地 点、办 理 时 间、所 需 资 料、填 写 表 单、办 理 流 程、办 结 时 限、监 督 投 诉 渠 道 等 内 容。7.3 办 事 指 南 应 通 过 政 务 服 务 网、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大 厅、网 上 服 务 大 厅、自 助 服 务 一 体 机、移 动 服务 终 端 等 向 社 会 公 开。8 经 办 流 程8.1 咨 询 服 务8.1.1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提 供 现 场、电 话、在 线、信 函、媒 体 等 线 上 线 下 咨 询 服 务。8.1.2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应 在 经 办 服 务 大 厅 设 置 咨 询 服 务 区,在 线 上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平 台,并 配 置 咨 询岗 人 员。8.1.3 咨 询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a)政 策 法 规 咨 询;b)业 务 经 办 咨 询;c)个 人 权 益 咨 询。8.1.4 咨 询 服 务 应 做 到:a)热 情、周 到;b)一 次 性 告 知 服 务 对 象 所 办 事 项 的 办 事 程 序 及 所 需 全 部 资 料;c)按 首 问 责 任 制 要 求,可 立 即 答 复 的 应 即 时 答 复;不 能 即 时 答 复 的,应 告 知 答 复 时 间 或 其 他 咨询 途 径。8.2 综 合 受 理8.2.1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大 厅 每 一 个 综 合 受 理 窗 口 均 可 受 理 所 有 业 务 经 办 事 项。8.2.2 线 上 服 务 平 台 应 在 操 作 界 面 提 示 业 务 办 理 步 骤、所 需 上 传 资 料、注 意 事 项 等。8.2.3 受 理 岗 人 员 应 依 法 依 规 对 服 务 对 象 所 提 交 资 料 进 行 审 核。审 核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符 合 条 件 且 资 料 齐 全 或 符 合 告 知 承 诺 制 的,应 即 时 受 理;b)符 合 条 件 但 资 料 不 齐 备 应 一 次 性 告 知 所 需 补 正 的 材 料、时 限 和 超 期 处 理 方 式,其 中 符 合 容 缺办 理 条 件 的,可 先 行 受 理;c)不 符 合 条 件 的,应 告 知 不 予 受 理 原 因。8.3 分 类 审 核8.3.1 业 务 经 办 事 项 按 风 险 等 级 分 类,实 行 受 审 分 离,任 务 随 机 分 配。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38.3.2 审 核 权 限 应 与 风 险 等 级 相 适 应,各 类 事 项 按 不 同 审 核 权 限 进 行 分 级 审 核。8.3.3 具 有 审 核 权 限 的 人 员,应 依 法 依 规 对 综 合 受 理 窗 口 流 转 的 资 料 及 系 统 中 业 务 数 据 的 合 理 性、合法 性、准 确 性 进 行 审 核。8.3.4 社 会 保 险 即 时 办 结 业 务,应 即 时 审 核 并 作 出 决 定;社 会 保 险 限 时 办 结 业 务,应 及 时 审 核 并 在 承诺 期 限 内 作 出 决 定。8.4 结 果 反 馈8.4.1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大 厅 受 理 的 社 会 保 险 即 时 办 结 业 务,受 理 岗 应 现 场 出 具 业 务 办 理 通 知 单,并告 知 服 务 对 象 相 关 注 意 事 项。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大 厅 受 理 的 社 会 保 险 限 时 办 结 业 务,受 理 岗 应 即 时 告 知服 务 对 象 办 结 时 限 和 查 询 方 式。限 时 办 结 业 务 办 结 后,应 在 承 诺 期 限 内 通 过 短 信、电 话、邮 件、移 动 服务 终 端、线 上 服 务 平 台 等 将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至 服 务 对 象。8.4.2 线 上 服 务 平 台 受 理 业 务 应 及 时 通 过 短 信、邮 件、移 动 服 务 终 端 等 将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至 服 务 对 象。9 业 务 材 料 采 集9.1 综 合 受 理 和 分 类 审 核 时 所 产 生 的 业 务 资 料 应 实 时 影 像 化;需 事 后 移 交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影 像 化 的 业 务材 料,应 及 时 移 交 档 案 管 理 部 门。9.2 线 上 服 务 平 台 受 理 的 业 务 资 料 由 信 息 系 统 推 送 至 档 案 管 理 部 门。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4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社 会 保 险 综 合 柜 员 制 业 务 经 办 流 程A.1 社 会 保 险 综 合 柜 员 制 业 务 经 办 流 程社 会 保 险 综 合 柜 员 制 业 务 经 办 流 程 见 图A.1。图 A.1 社 会 保 险 综 合 柜 员 制 业 务 经 办 流 程D B 5 1 0 1/T 7 6.2 2 0 2 05参 考 文 献 1 四 川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四 川 省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综 合 柜 员 制 建 设 规 范(暂行)的 通 知(川 人 社 办 发 2 0 1 8 1 1 5 号)2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印 发 成 都 市 社 保 经 办 管 理 服 务 现 代 治 理 体 系 建 设 方 案 的 通 知(成 人 社 办 发 2 0 1 6 1 1 8 号)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