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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20 CCS Z 02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1313 2024 再生资源 移动回收 站建设管 理规范 Construction&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mobile recyclable resources collection site 2024-04-09 发布 2024-06-10 实施 天津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313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天 津市 商务 局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天津 拾 起卖科 技集 团有 限公 司、天津拾 起卖 循环 产业 供应 链管理 有限 公司、天津拾起卖 循环产 业技 术研究 院、中 华全国 供销 合作总 社天津 再生资 源研 究所、TCL 奥博(天津)环 保发 展有限公 司、大收 场(天 津)共享 经济 有限 公司、鸿 鼎环保 技术(天 津)有 限 公司、天津 市绿 天使 再生 资源回收 利用 有限 公司、稳 力(天 津)环保 科技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陈奕、魏已 祥、曹蕾、毛 允正、庞凯、曹 寅茵、薄 红蕾、张菲 菲、刘晓 明、曹雅、武 晓燕、王 小丹、杜 威、吕 娟、翟忠 伟、郑喜 晨、桂 建达、张 云峰。DB12/T 1313 2024 1 再 生资源 移动回收 站建设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再 生资 源移 动回收 站的 总体 要求、回 收 车要求、人 员要 求、作业 要 求、信 息管 理要 求、安全和 环保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下 列种 类再 生资源 的移 动回 收站 建设 和管理 活动:一般生 活源 再生 资源;一般生 产源 再生 资源;列入 国家 危险 废物 名录,但 收集 和运 输过 程属 于危 险废 物豁 免管 理清 单中 豁免 的再生资源。本文件 不适 用于 我国 法律 法规和 规章 另有 规定 的进 口可用 作原 料的 固体 废物、危险 废物、报 废 汽 车等再生 资源 回收 站的 建设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 7258 机动 车运 行安 全 技术条 件 GB 18352.6-2016 轻型 汽 车污染 物排 放限 值及 测量 方法(中国 第六 阶段)GB/T 19095-2019 生活 垃 圾分类 标志 GB 22337 社会 生活 环境 噪声排 放标 准 GB/T 37515-2019 再生 资 源回收 体系 建设 规范 HJ 2035-2013 固体 废物 处理处 置工 程技 术导 则 SB/T 10719-2012 再生 资 源回收 站点 建设 管理 规范 SB/T 10720-2021 再生 资 源绿色 分拣 中心 建设 管理 规范 SB/T 11111-2014 再生 资 源回收 站点 交易 行为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再生资 源 recyclable resources 在社会 生产和 生活 消费过 程中产 生的,已经 失去原 有全部 或部分 使用 价值,经过回 收、加 工处 理,能够使 其重 新获 得使 用价 值的各 种废 弃物。来源:GB/T 37515-2019,3.1 3.2 移动回 收站 mobile collection site DB12/T 1313 2024 2 以车辆 为载体,在 企事业 机关单 位、高 等院 校、居 民集中 区专门 设立 的进行 再生资 源回收、分 类、存储、运输 的可 移动 回收 场所。3.3 回收车 collection vehicle 提供再 生资 源回 收、分类、存储、运 输服 务的 货运 车辆,是移 动回 收站 的载 体。4 总体要 求 回收车 通行、停 靠、回收 等操作 应遵 守天 津市 相关 用途车 辆的 通行 和停 靠等 管理规 定。4.1 应考虑 城市再 生资 源行业 设施的 需要,结合 再生资 源移动 回收站 的特 点,布 局再生 资源移 动 回 收 4.2 站,使 再生 资源 移动 回收 站形成 城市 再生 资源 回收 体系的 有机 组成 部分。移动回 收站 应根 据自 身经 营情况,建 立标 准的 工作 流程和 统一 的服 务标 准。4.3 5 回收车 要求 基本要 求 5.1 5.1.1 应采用 具有 封闭 式箱 体的 机动车 辆或 非机 动车 辆。5.1.2 机动车 宜采 用新 能源 车辆。如采 用燃 油车 辆,排放 应符 合 GB 18352.6-2016 的要求。5.1.3 机动车 应符 合GB 7258 的 安全技 术条 件。5.1.4 外观应 有统 一的 标识,可 参照天 津市 再生 资源 移动 回收车 喷涂 统一 标识 的规 定。车辆装 备 5.2 5.2.1 应配备 称量 装置,并 按照 要求进 行检 定。称量 装置 应具备 记录 和统 计功 能。5.2.2 宜安装 车载智 能设 备,具 备定位 系统、位置 监控、车速监 控、车 内车 舱视频 监控、装载量 监 控以及应 急通 讯等 功能。5.2.3 宜安装 无线 数据 传输 设备。5.2.4 宜配备 辅助 装卸 设备。6 人员要 求 移动回 收站 应配 备专 门的 驾驶人 员、回收 操作 人员,且回收 操作 人员 不应 由机 动车驾 驶人 员 兼 任。6.1 回收操 作人员 应进 行再生 资源从 业培训 并取 得相应 培训合 格证明,培 训可以 由第三 方、企 业 自 主 6.2 提供,培训 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再 生资 源相 关法 律 法 规、识 别、鉴 定、分 拣分 选技术、从 业安 全、环 保 要求等相 关知 识和 技能。驾驶人 员应进 行再 生资源 从业相 关培训 并取 得相应 培训合 格证明,培 训可以 由第三 方、企 业 自 主 6.3 提供,掌握 再生 资源 相关 道路运 输安 全知 识、各类 再生资 源识 别、分拣、环 保、安 全码 放等 技能。回收操 作人员 工作 过程中 应佩戴 口罩、手套 等劳动 保护用 品。涉 及 收 集和运 输环节 列入危险废 6.4 物豁免 管理 清单 的 危险 废物时,回 收操 作人 员应 按照其 的类 别,进行 相应 的防护。7 作业要 求 DB12/T 1313 2024 3 制定计 划 7.1 应按需 制定 回收 计划,确 定派车 数量、行 驶路 线和 停靠位 置,明确 工作 任务。交接和 交易 7.2 7.2.1 回收企 业派出 的回 收车到 达产废 方场地,或 双方认 可的、事先约 定的 地点,由回收 操作人 员 与产废方 负责 人对 接,对回 收物品 逐一 核对 登记,生 成回收 清单,由 双方 签字 确认,并按 照约 定 的 价 格 和支付方 式完 成费 用结 算。7.2.2 交易中 如需 计量,应 使用 有检定 合格 证书 的计 量器 具,检 定合 格证 书应 在有 效期内。7.2.3 交易中 如采用 估重 的计量 方式,交易双 方应 事先就 该计量 方式达 成一 致,估 重结果 应由双 方 认可。装车及 运输 7.3 7.3.1 装车时,应对 回收 的物品 进行检 查和清 理,不应在 回收物 品中混 入危 险品、有害品 及收集 和 运输环节 未列 入 危险 废物 豁免管 理清 单 的危 险废 物。7.3.2 装车时,应 有序 码放,保 持整齐。安 装监 控设 备的 车辆宜 开启 监控 设备。7.3.3 不同品 类再 生资 源混 装时,应按 其品 类分 开码 放,并做好 相关 防护 措施,避 免混装 风险。7.3.4 回收收 集和运 输过 程属于 危险 废物豁 免管 理清单 中豁 免的再 生资 源时,不应将 货物与 一 般再生资 源混 装,涉及 贮存 时应遵 守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和技术 规范。7.3.5 若回收 车在装 卸过 程中需 要使用 特种设 备,如叉车、起重 机等,应确 保操作 人员持 有相应 的 特种设备 操作 上岗 证。7.3.6 货物装 车后 上路 运输 前,应对车 厢进 行锁 闭。7.3.7 运输前 应对 回收 车进 行检 查,保 证车 辆状 态良 好,附属设 备完 好,车厢 内有 足够的 空间。7.3.8 运输过 程应 遵循 计划 的路 线,如 有偏 离,应记 录原 因。7.3.9 运输过 程中 宜开 启监 控、定位和 数据 传输 设备。8 信息管 理要 求 信息收 集及 储存 8.1 8.1.1 应对相 关信息 进行 收集和 统计,并建立 台账,有条 件的企 业可建 立信 息平台,相关 信息包 括 但不限于 回收 数量、回 收价 格、运 输车 辆等 各项 信息 数据。8.1.2 信息数 据应全 面、准确、真实。应采取 措施 保证信 息安全。相关 信息 数据保 存年限 不应低 于 3年。信息公 示 8.2 应对 企 业联 系方 式、服务 区域、回收 品类、回 收价 格与服 务时 间进 行公 示。信息传 输 8.3 相关信 息数 据如 需要 与相 关平台 对接,应 满足 相关 平台要 求的 通信 方式 和传 输方式。9 安全和 环保 要 求 DB12/T 1313 2024 4 安全要 求 9.1 9.1.1 应根据 相关 消防 管理 要求 配备相 应的 消防 器材。9.1.2 应停靠 在指 定位 置作 业,停靠回 收时,应 设置 回收 作业区。9.1.3 应为回 收及 运输 过程 可能 发生的 车辆 故障、事 故、火灾等 制定 相应 的应 急预 案。9.1.4 回收收 集和运 输过 程属于 危险 废物豁 免管 理清单 中豁 免的再 生资 源,应 保证每 种类别 的 再生资源 分别 运输,并 配备 相应的 防爆、防 渗漏、阻 燃等设 施设 备。环保要 求 9.2 9.2.1 回收过 程中 应保 持周 边地 面清洁,回 收结 束后 应清 理占用 场地。9.2.2 回收过 程中 产生 的固 体废 弃物应 满 足HJ 2035-2013 的要求。9.2.3 回收过 程中 噪声 控制 应满 足 GB 22337 的 要求。9.2.4 回收过 程中 产生 的废 液应 集中收 集处 理,不应 有跑 冒滴漏 现象。9.2.5 回收过 程中 应对 可能 产生 异味的 回收 品采 取密 封处 理等措 施,防止 异味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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