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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CS C 6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27 2024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 纯音听阈测试 Quali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sPure-tone Audiometry 2024-03-25发布 2024-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27 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测试前准备.2 6 测试过程质量控制要求.3 7 测试结果的记录要求.5 附录 A(资料性)听力计检查与校验记录示例.6 附录 B(资料性)症状询问记录示例.7 附录 C(资料性)纯音听阈测试结果记录示例.8 附录 D(资料性)表示听阈级的图示符号.9 DB11/T 2227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 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 单位:北京市 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北京市 预防医学科学院)、首都医科大学 附 属 北京康复医院。本文件 主 要起草 人:房云、刘芳、张非若、杨红艳、叶研、赵芳红、王如刚、张睿、李煜、冯海江、佟颖、况海涛、高建华。DB11/T 2227 2024 1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 纯音听阈测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纯音听阈测试的基本要求、测试前准备、测试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及 测试结果的记录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职业 健康检查 中 纯音听阈测试的质量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通 过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可少 的 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B/T 7341.1 电声学 测听 设 备 第 1部分:纯音听力计 GB/T 7582 声学 听阈与 年龄关系 的 统 计分 布 GB/T 7583 声学 纯音 气 导听阈测定 听力 保护 用 GB 15982 医院 消毒 卫生标准 GB/T 16296.1 声学 测听 方法 第 1部分:纯音 气 导和 骨 导测听 法 JJF 1191 测听 室 声学 特 性校准规范 GBZ 49 职业 性 噪 声 聋 的 诊断 GBZ 188 职业 健康 监护技 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以 下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听阈 hearing threshold 在 规定的 条 件 下,受 试 者在重 复 试验 中 做 出 正确察觉反 应 能达到 预 定 百 分 数 的 最 低 声 压 级 或振动 力级。注:预 定 百 分 数常取为 50%。来源:GB/T 16296.1 2018,3.8 3.2 掩蔽 masking 测试 耳 对 一特 定的 声 的听阈 因另一个掩蔽 声 的 存在 而 上升 的 现象。来源:GB/T 16296.1 2018,3.16,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DB11/T 2227 2024 2 4.1 测试人员 4.1.1 合格 的测试 人 员 应 为受 过 有 关 听力 学 检查的 理论知识 和 专 业 技能考核 的 医 疗 卫生 技 术 人 员,应每年接受一次理论知识 和 专 业 技能 的 培训以 及 检查 能 力的 考核。4.1.2 培训 的 理论知识 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内容:a)了 解相关法律、法 规,包括 GBZ 49、GBZ 188等;b)熟悉相关国家 标准,包括 GB/T 7341.1、GB/T 7582、GB 15982、GB/T 7583、GB/T 16296.1等;c)了 解 听力 学 相关 的 声学 基 础 和 心 理 声学 知识、听 觉系统解剖 生 理 学 以 及 与听力 相关 的 常见 疾 病。4.1.3 应 掌握 的 专 业 技能 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内容:a)听力计的 使 用 及 校验 方法;b)纯音听阈测试 方法;c)纯音听阈测试 操 作 流 程和听阈级的 确 定 方法;d)掩蔽方法;e)测试结果的记录和计 算,在 听力图 上使 用 通 用标 志 符号记录听阈级。4.2 纯音听力计 4.2.1 技 术 指 标 及 环境 条 件符 合 GB/T 7341.1的要求。4.2.2 应建 立仪器 使 用 档案,并 有 标准 操 作程 序。4.2.3 应有 使 用 及 维 护保 养 记录。4.2.4 应 按规定 进行 检查、校验和 每年 检定,合格 后 方 可 使 用。4.3 测听环境 4.3.1 测听室 具 有通 风良好 的 独立 的 空间,卫生标准符 合 GB 15982的要求。4.3.2 固定隔声间 4.3.2.1 声学 特 性 应 满足 JJF 1191的规定。4.3.2.2 室 内 的 环境 噪 声 级 应 符 合 GB/T 16296.1的规定。4.3.2.3 室 内 温度 应 控制 在 15 C 28 C,相 对 湿度 应 控制 在 30%80%,气压 应 控制 在 98 kPa 104 kPa。4.3.2.4 隔 声 间 设施 宜 符 合以 下 要求:a)具 有 隔 振 设施;b)具 有通 风 系统,且 做 隔 声设 置;c)具 有 照 明 设 置,且 照 明亮度 应高于 隔 声 间外。4.3.2.5 应 定 期 校准,校准 合格 后 方 可 使 用。4.3.3 车载隔声间 4.3.3.1 车辆 为专 用 车辆且具 备 隔 振 设施。4.3.3.2 测听 环境 条 件 应 符 合 4.3.2的要求。测听 时,应 避免车辆震 动。5 测试前准备 DB11/T 2227 2024 3 5.1 纯音听力计准备 5.1.1 每 日 使 用前 对 纯音听力计 进行 检查与校验,并 完整 记录,记录 格 式参 见 附录 A。5.1.2 每次 开机 并 预 热 10 min,保 证机器进入稳 定的工作状 态。5.1.3 每 周进行 主 观 校验,由听力 正常者来 完 成。5.1.4 若 使 用过程 中,如有 明显故障 或 测量 数 据 存在 明显 的 误差时,应 立即停止 使 用,检定 后 方 可 使用。5.2 受试者准备 5.2.1 受 试 者 检查 时脱离 噪 声 环境时间 应 符 合 GBZ 188的规定。5.2.2 受 试 者在 纯音听阈测试前 应 进行 耳 科 常 规检查,排除 可 能 影响 测试结果的 因 素。5.2.3 受 试 者在 测试前 宜休息 5min 10min。5.2.4 正 式 测试前,受 试 者 应 除去眼镜、助 听 器、头 部 装饰物(耳 饰物、发卡 等),长发 应 掖至 耳 后。5.3 测试人员准备 5.3.1 核 对 受 试 者,询问 脱离 噪 声 作 业 环境 的 时间 并 详细 记录。5.3.2 正 式 测试前,测试 人 员 应对 受 试 者 进行 症状询问,记录的 格 式参 见 附录 B。5.3.3 对 受 试 者 说明 检查程 序、左右 耳 检查 顺序、如 何 作出 反 应 以 及注 意 事项 等。6 测试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6.1 双耳测试顺序 双 耳 听力 有 差 别 时,先 测听力 较 好 耳。若 受 试 者 自 觉 双 耳 听力 无 差 别,一 般先 测 右 耳 再 测 左 耳。6.2 给声号步进 固 定 频率 测试音 每一 档 声 级 宜 为 5 dB。6.3 气导听阈测试 6.3.1 测试频率 频率 范围 为 500 Hz、1000 Hz、2000 Hz、3000 Hz、4000 Hz、6000 Hz。6.3.2 测试次序 首 先从 1000Hz开 始,而 后 依 次 测试 2000 Hz、3000 Hz、4000 Hz、6000 Hz,此 后 再 复 测 1000 Hz,若 1000 Hz的 两 次 听阈级结果 相 差 5 dB,则 继续 测试 500 Hz;若 1000 Hz的 两 次 听阈级结果 相 差 10 dB以上,则 应 重 新 测试 各频率。测试 完 一耳 的 全 部 频率 后,另一耳 可 直 接 按 从 低 频向 高 频 的 次 序 测试。6.3.3 测试步骤 受 试 者在 隔 声 间 内 接受 检查。首 先,测试 人 员 向 受 试 者 讲 解 测试要求,并 为 其 佩戴 气 导 耳 机;其 次,给 受 试 者 的测试 耳 发 送 测试音,受 试 者 应 作出 正确反 应;然 后,按照 GB/T 16296.1的规定 选择 测听 方 法,测定听阈级;最 后,正确 记录听阈级。6.3.4 测试过程关键控制点 DB11/T 2227 2024 4 6.3.4.1 测试前,测试 人 员 向 受 试 者 讲 解 本 次 检查的 目 的、方法 及注 意 事项。受 试 者 要 明 白 测试过程,理解 测试要求,做到 准 确反 应。6.3.4.2 佩戴 耳 机时,红 色 标记的 耳 机 戴 在 右 耳,蓝色 标记的 耳 机 戴 在 左 耳。测试 人 员 应 站 在受 试 者 面 前,使耳 机 膜片 对 准 耳 道 口,定 位 后,保 持 耳 机 不 动,再缩短 头 带,使耳 机 与 耳 部 舒 适 密 合。6.3.4.3 受 试 者 座 位 与测试 人 员 操 作 位 置宜 成 夹角 90。测试 时,测试 人 员 应 能 清楚地看 到受 试 者 及其 操 作,受 试 者 不应 看 到 及 听 到 听力计 键盘 的 操 作。6.3.4.4 给 音 时 应 持续地 发 送 1 s 2 s 的 时 程,当 受 试 者 有 反 应 时,测试音 发 送 的 间隔时间 应 予 以 改 变,但 不应 比 测试音 时 程 短。应 避免 节 律 给 声。6.3.4.5 测试音 宜 用 1000 Hz且 听阈级 应 清晰 可 闻。对 自 觉 听力 正常者,1000 Hz测试音的听阈级 可为 40 dB。发 送 测试音 时,如 受 试 者 的 反 应 和 发 送 音 一 致,即 可 进行 听阈级的测定。6.3.4.6 测定听阈级 时,起 始 听力级 可 从 15 dB开 始 测试,最 小 听力级测 至 0 dB即 可。6.3.4.7 测定听阈级 时,如 在 某 一 频率 上,最 小 反 应 级 复 测 相 差 大于 10 dB,则 认 为 测试 不可 靠,应重 复 测试。若 在 某频率 最大 输 出 值无 反 应,以 最大 输 出 值 记录。6.3.4.8 测试的过程 中,测试 人 员 除 了应 观 察 听力计 指 示 灯 显 示,还 应 时 刻 关 注 受 试 者反 应。6.3.4.9 测试过程 中,受 试 者 不应 碰触 耳 机,应 避免 不必 要的 活 动,以 防 发 生 额 外 的 噪 声 影响 测试结果。6.3.4.10 测试过程 中,受 试 者 如有 任 何 疑 问,宜 再 次 指 导。6.3.4.11 整 个 测试过程 应 在 20 min以 内 完 成。如 受 试 者 有 任 何 不适 时 可中 断 测试。6.4 骨导听阈测试 6.4.1 必要条件 开 展 骨 导听阈测试的 必 要 条 件 为 500 Hz、1000 Hz、2000 Hz中 任 一 频率 的纯音 气 导听阈级 25 dB。6.4.2 测试频率 频率 范围 为 500 Hz、1000 Hz、2000 Hz、3000 Hz和 4000 Hz。6.4.3 测试频率次序 由 低 频 至 高 频,依 次为 500 Hz、1000 Hz、2000 Hz、3000 Hz和 4000 Hz。6.4.4 测试步骤 6.4.4.1 骨 导听阈测试按照由 低 频 至 高 频 的测试 次 序,测试 步骤 应 符 合 6.3.3的要求,但 测试 频率 的最大 输 出 不 宜 超 过 60 dB HL,避免 产 生 振 触 觉。6.4.4.2 当 一 侧 耳或 双 耳为 混 合 性 聋,且 骨 导听阈符 合 职业 性 噪 声 聋 的 特 点,应 加 测 6000 Hz。6.4.5 测试过程关键控制点 6.4.5.1 测试过程要求 应 符 合 6.3.4的要求。6.4.5.2 测试前,测试 人 员 应首 先寻找 受 试 者 测试 耳 乳突,再 为受 试 者 佩戴 骨 导 耳 机(骨振 器)。6.4.5.3 测试 人 员 应 将 骨振 器 平面 或者 凸 面 放 置 于 受 试 者 测试 耳 乳突,寻找 可 固 定的 位 置,使骨振 器 尽 可 能 最大 面 积紧贴 乳突 表 面,注 意 骨振 器 与 乳突 之 间 不应 夹 有 头发,并 避免 骨振 器 接 触 耳 廓。6.4.5.4 测试 时,需 注 意 骨振 器 不 能 脱离 乳突,应注 意排除 振 触 觉,避免 堵 耳 效 应。6.5 掩蔽 6.5.1 掩蔽噪声 DB11/T 2227 2024 5 纯音听阈测试 中 宜 用 窄 带 噪 声 作 为掩蔽噪 声。6.5.2 气导听阈测试 加 掩蔽 6.5.2.1 必要条件 当 测试 耳气 导听阈级与 非 测试 耳 同 一 频率 的 骨 导听阈级 相 差 40 dB,应 在 非 测试 耳 加 掩蔽噪 声 进 行 掩蔽。6.5.2.2 测试步骤 首 先,讲 解 测试要求,并 为 其 佩戴 气 导 耳 机;其 次,选择 初 始 掩蔽 级;再 次,将 掩蔽噪 声 加 在 非 测 试 耳 的 同 时,给 测试 耳 未 掩蔽 时 阈 值 强 度 的纯音;然 后,按照 GB/T 16296.1的规定 选择 测听 方法,测 定听阈级;最 后,正确 记录听阈级。6.5.2.3 测试过程 的 关键控制点 6.5.2.3.1 质量控制要求 应 符 合 6.3.4的要求。初 始 掩蔽 级 可 为 非 测试 耳气 导听阈级 加 10 dB。6.5.2.3.2 测试前,应 告 知受 试 者 何 如 区 分 掩蔽噪 声 与测试的纯音 信 号,讲 解 测试 及应 答 要求。6.5.2.3.3 在 验 证 了 受 试 者确 实 明 白 了 测试要求 以 后,方 可 开 始 测试。测试 时,应 避免 掩蔽 不 足 或掩蔽 过 度。6.5.3 骨导听阈测试 加 掩蔽 6.5.3.1 必要条件 同 一耳 同 一 频率 的 气 导听阈级与 骨 导听阈级 相 差 10 dB时 应 加 掩蔽。6.5.3.2 测试步骤 首 先,讲 解 测试要求;其 次,先给 测试 耳 戴 上骨振 器,再 在 其 上 佩戴 气 导 耳 机,测试 耳 侧 的 气 导 耳机 放 在 同 侧 太阳穴处;再 次,选择 初 始 掩蔽 级,将 掩蔽噪 声 加 在 非 测试 耳 的 同 时,给 测试 耳 未 掩蔽 时 阈值 强 度 的纯音;然 后,按照 GB/T 16296.1的规定 选择 测听 方法,测定听阈级;最 后,正确 记录听阈级。6.5.3.3 测试过程 的 关键控制点 质量控制要求 应 符 合 6.4.5的要求。初 始 掩蔽 级 可 为 非 测试 耳气 导听阈级 加 10 dB。7 测试 结果的记录 要求 7.1 纯音听阈测试结果的记录 格 式参 见 附录 C,必 要 时 对 受 试 者 状 态进行 描述,以 便 排除 伪 聋、夸 大性 聋。7.2 听阈级 可 用表 或 图的 形 式 表示。用表表示 时,参 见 表 C.1的 格 式;用图表示 时,参 见 图 C.1。听力图 通 常以 横坐 标 代 表 频率,纵坐 标 代 表听力级,图 上相 邻 点 气 导用 直 线连 接,骨 导 不 连线;如 用 彩 色笔 记录,右 耳 应 为 红 色,左 耳 应 为 蓝色。图示符号 应 采 用 GB/T 16296.1的规定 来 标记听阈级,参 见 附 录 D。DB11/T 2227 2024 6 附录 A(资料 性)听力计检查 与校验记录示例 听力计检查与校验记录 见 表 A.1。表 A.1 听力计检查 与校验记录表 测试 人 员 检查 日期 年 月 日 本 次 检查 校验结果 可 正常使 用 停止 使 用 开机 前 可 正常使 用 异 常 情 况 插 头 和导 线连 接 不 良 耳 机 垫、插 头、电 源 线 及 导 线 磨损 或 磨损迹 象 损伤 或 磨损严 重 宜 更换 耳 机 及 头 带 张 力:松弛 开机后 可 正常使 用 异 常 情 况 听力计 显 示 屏异 常 显 示 测试按 钮异 常 指 示 灯 和 指 示 器 异 常 其 他:聆 听 耳 机 的纯音测试 信 号 输 出 信 号 失真 输 出 信 号 畸 变 输 出 信 号 断断 续续 其 他杂 声:聆 听 骨振 器 的纯音测试 信 号 输 出 信 号 失真 输 出 信 号 间 断 输 出 信 号 畸 变 其 他杂 声:内 置 话筒异 常 使 用 中 可 正常使 用 异 常 情 况如下:注:在相 应 的 情 况下“”DB11/T 2227 2024 7 附录 B(资料 性)症状询问记录示例 编 号:一、基本 信息(在相应的情况下“”)姓名:性 别:男 女 年龄:岁 婚姻 状 况:未婚、已婚 民族:汉 蒙古 回 满 其 他 _ 文化 水 平:小 学、初 中、技 校、职高、高中、中 专、大 专、大学、研 究 生 及 以上。二、症状问询(在相应的情况下“”)1.耳 疾史:(1)中 耳 炎:无 有 患 病 耳(左 耳、右 耳、双 耳);患 病 时间 愈 后(良好、较 差)、伴随 症状;(2)手 术 史:无 有 患 病 耳(左 耳、右 耳、双 耳);病 因:手 术 时间 愈 后(良好、较 差)、伴随 症状;(3)其他疾患:无 有 具 体 疾病(梅尼埃 病、听 神 经瘤、听 神 经 病、其 他),患 病 时间、愈 后(良 好、较 差)、伴随 症状。2.耳 鸣:无 有 患 病 耳(左 耳、右 耳、双 耳);患 病 时间、耳 鸣 性质(高 调 如 蝉鸣、低 调 如 刮 风、其 他)、持续、间 断、伴随 症状。3.耳 聋:无 有 患 病 耳(左 耳、右 耳、双 耳);患 病 时间,目 前状 况:。4.眩晕:无 有 患 病 时间、发 病 频率、持续 时间、伴随 症状。5.外伤史:无 有 病 因(车 祸、撞击 伤、高 空 坠 物 砸击 伤、摔 伤、打架、其 他),患 病 时间,愈 后(良好、较 差)、伴随 症状。6.爆震史:无 有 患 病 耳(左 耳、右 耳、双 耳)、发 生 爆 震 原 因(当 兵打枪 放 炮、个 人 爱 好 打枪、野战游 戏、工 厂 车间 爆炸、其 他)、患 病 时间 愈 后(良好、较 差)、伴随 症状。7.药物史:无 有 耳毒 性 药 物(链霉 素、庆 大 霉 素、卡 那霉 素、新 霉 素、妥 布 霉 素、万 古 霉 素、多粘菌 素、氮芥、卡 伯、顺 铂、利尿酸、水 杨 酸类、含砷剂、抗疟剂、其 他)、用 药 时间。8.中毒史:无 有 病 因(一 氧 化 碳 等 中 毒、其 他)、中 毒 时间。9.感染史:无 有 病 因(流 脑、腮腺炎、耳 带 状 疱疹、伤 寒、猩 红 热、麻疹、风 疹、梅 毒、其 他)、感染 时间。10.遗传史:无 有 亲 属(父母、子 女、兄弟姐妹);病 因(老 年 性听力 下 降、疾病、外 伤、不 详、其他)。11.噪声 接触史:无 有 累 计 接 触 噪 声 时间 年:个 人防 护 情 况:。受试者 签名:日期:年 月 日 图 B.1 症状询问记录表 DB11/T 2227 2024 8 附录 C(资料 性)纯音听阈测试 结果记录示例 一、一般情况 姓名:性 别:年龄:岁 噪 声 作 业 工 龄:年 单位 名 称:车间:岗 位:工 种:噪 声 接 触 史:耳 科病 史:家 族 史:耳 科 常 规检查:目 前 岗 位 接 触 的 噪 声 性质:稳态 噪 声、非 稳态 噪 声、脉冲 噪 声、其 他:目 前 岗 位 噪 声 暴露 时间:时/日 测试前 脱离 噪 声 环境:小 时 二、听力检查 结果记录 1.纯音听阈测试结果记录 见 表 1,修 正 听阈与 频率 的 关系 记录 见 图 1:表 1 纯音听阈测试 结果记录 听阈级(dB)右 耳(频率 Hz)左 耳(频率 Hz)500 1000 2000 3000 4000 6000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6000 气 导 实 测 值 骨 导 实 测 值 年龄 修 正 值 气 导 修 正 值 图 1听力 图 右 耳(修 正 值):语 频平 均 dB HL 高 频平 均 dB HL 左 耳(修 正 值):语 频平 均 dB HL 高 频平 均 dB HL 听阈 加 权 值(好 耳):dB HL 双 耳 高 频平 均 dB HL 2.听力检查结果:医 师签 名:日期:年 月 日 图 C.1 纯音听阈测试 结果记录表 DB11/T 2227 2024 9 附录 D(资料 性)表示 听阈 级的图示符 号 D.1 表示 听阈 级的图示符 号 表 D.1 表示 听阈 级的图示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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