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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1 521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玉 米 高 粱 主 要 病 害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规 范第 7 部 分: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R u l e s f o r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s o r g h u m a n d m a i z e f o r r e s i s t a n c e t o d i s e a s e sP a r t 7:P e n i c i l l i u m e a r r o t o f m a i z e2 0 2 4-0 3-3 0 发 布 2 0 2 4-0 4-3 0 实 施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是 D B 2 1/T 2 2 1 9 玉 米 高 粱 主 要 病 害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的 第 7 部 分。D B 2 1/T 2 2 1 9 已 经 发布 和 计 划 发 布 以 下 部 分:第 1 部 分:高 粱 靶 斑 病;第 2 部 分:高 粱 煤 纹 病;第 3 部 分:高 粱 镰 孢 菌 茎 腐 病;第 4 部 分:高 粱 丝 黑 穗 病;第 5 部 分:玉 米 灰 斑 病;第 6 部 分:玉 米 弯 孢 菌 叶 斑 病:第 7 部 分: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第 8 部 分:玉 米 木 霉 穗 腐 病;。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辽 宁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丹 东 农 业 科 学 院、沈 阳 农 业 大 学、锦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朝 阳 市 农 业 发 展 服 务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那 明 慧、赵 睿 杰、高 越、王 作 英、陈 晓 旭、王 应 玲、高 伟、高 艳、黄 宇 飞、李岩、陈 丽、左 青、赵 成 昊、王 小 芬、高 宇、金 晓 明、张 照 然、徐 连 营。本 文 件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以 通 过 来 电 和 来 函 等 方 式 进 行 反 馈,我 们 将 及 时 答 复 并 认 真 处 理,根 据 实 际 情 况,依 法 进 行 评 估 及 复 审。归 口 管 理 部 门 联 系 方 式:辽 宁 省 农 业 农 村 厅(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太 原 北 街 2 号),联 系 电 话:0 2 4-2 3 4 4 7 8 6 2。文 件 起 草 单 位 联 系 方 式:丹 东 农 业 科 学 院(辽 宁 省 凤 城 市 草 河 大 街 9 9 号 丹 东 农 业 科 学 院),联 系 电话:0 4 1 5-8 2 9 5 3 4 6。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I I引 言玉 米、高 粱 种 植 面 积 约 占 辽 宁 省 谷 类 作 物 一 半 以 上。近 年 来,在 玉 米、高 粱 生 产 中 病 害 的 发 生 趋 于严 重,已 成 为 制 约 玉 米、高 粱 生 长 发 育 和 优 质 高 产 的 重 要 因 素。因 此,开 展 玉 米、高 粱 主 要 病 害 抗 病 性鉴 定,为 抗 病 育 种 和 病 害 流 行 预 测 预 警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意 义 重 大。为 确 保 标 准 制 定 的 系 统 性 和 应 用 的 便 利性,针 对 辽 宁 省 玉 米、高 粱 主 要 病 害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需 求,特 制 定 本 系 列 标 准。D B 2 1/T 2 2 1 9 本 次 发 布两 个 部 分:第 7 部 分: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第 8 部 分:玉 米 木 霉 穗 腐 病。本 系 列 标 准 还 将 陆 续 发 布 其 他 玉 米、高 粱 主 要 病 害 的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部 分。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1玉 米 高 粱 主 要 病 害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规 范第 7 部 分: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玉 米 青 霉(P e n i c i l l i u m s p.)穗 腐 病 抗 病 性 鉴 定 技 术 的 准 备、接 种 和 评 价 等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栽 培 玉 米(Z e a m a y s L.)种 质 资 源 和 杂 交 种 对 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抗 性 的 人 工 接 种 鉴 定及 评 价。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N Y/T 1 2 4 8.8 玉 米 抗 病 虫 性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镰 孢 穗 腐 病3 术 语 和 定 义N Y/T 1 2 4 8.8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籽 粒 伤 口 接 种 k e r n e l i n o c u l a t i o n利 用 可 定 量 的 连 续 注 射 器 于 果 穗 中 部 进 行 创 伤 注 射 的 接 种 技 术。4 准 备4.1 接 种 物 准 备4.1.1 接 种 物 的 分 离、鉴 定以 常 规 组 织 分 离 法 和 单 孢 分 离 法(见 附 录 A)从 田 间 采 集 的 具 有 典 型 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症 状 的 果 穗 分离 获 得 纯 培 养 物,利 用 形 态 学 和 分 子 生 物 学 鉴 定 为 青 霉 属 真 菌,4 保 存 备 用。4.1.2 接 种 物 的 制 备挑 取 4.1.1 保 存 的 青 霉 菌 接 种 于 马 铃 薯 葡 萄 糖 琼 脂(P o t a t o D e x t r o s e A g a r,简 称 P D A)培 养 基 2 5 培 养 5 d 后,用 无 菌 打 孔 器 打 取 菌 落 边 缘 直 径 5 m m 的 菌 饼,将 其 接 种 于 马 铃 薯 葡 萄 糖 培 养 液(P o t a t oD e x t r o s e,简 称 P D)中 1 2 0 r/m i n 培 养 5 d。培 养 物 经 灭 菌 的 双 层 纱 布 过 滤,获 得 分 生 孢 子 悬 浮 液,用 无 菌水 将 孢 子 浓 度 调 至 2 1 06个/m L,即 可 用 于 接 种。P D A 和 P D 培 养 基 配 方 见 附 录 B。4.2 鉴 定 圃 准 备4.2.1 鉴 定 圃 设 置鉴 定 圃 应 具 备 良 好 的 自 然 发 病 环 境。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24.2.2 试 验 设 计鉴 定 材 料 随 机 排 列 或 顺 序 排 列。在 进 行 选 育 品 种 抗 病 性 鉴 定 时,每 3 0 行 鉴 定 材 料 设 1 组 已 知 抗 病 和感 病 对 照 材 料(见 附 录 C)。在 进 行 种 质 资 源 抗 病 性 鉴 定 时,每 5 0 行 鉴 定 材 料 设 1 组 已 知 抗 病 和 感 病 对 照材 料,鉴 定 圃 周 边 应 设 置 保 护 行。鉴 定 圃 应 具 备 良 好 的 自 然 发 病 环 境 和 排 灌 设 施。4.2.3 种 植 要 求鉴 定 材 料 播 种 时 间 与 生 产 播 种 时 间 相 同。鉴 定 小 区 行 长 5 m,行 距 0.6 m,条 播 或 穴 播,每 行 保 苗 2 1 株,低 于 1 3 株 时 视 为 该 品 种/材 料 鉴 定 无 效。鉴 定 种 质 资 源 时,每 份 鉴 定 材 料 种 植 1 行;鉴 定 选 育 品 种 时,每 份 材 料 种 植 2 行。土 壤 肥 力 水 平 和 耕 作 管理 与 大 田 生 产 相 同。5 接 种5.1 接 种 时 期接 种 时 期 为 果 穗 吐 丝 后 1 4 d 2 1 d,接 种 可 全 天 进 行。5.2 接 种 方 法宜 采 用 籽 粒 伤 口 接 种 法。用 侧 孔 空 心 金 属 针 连 接 有 注 射 接 种 液 的 器 具 在 雌 穗 中 上 部 苞 叶 外 进 行 穿 刺,当 金 属 针 刺 入 籽 粒 时,注 射 2 m L 接 种 液,每 株 仅 接 种 第 1 个 雌 穗。5.3 接 种 前 后 的 田 间 管 理接 种 后 对 鉴 定 圃 进 行 常 规 田 间 管 理。6 调 查6.1 调 查 时 间在 玉 米 生 理 成 熟 后 进 行 调 查,同 批 次 接 种 材 料 应 在 同 一 天 完 成。6.2 调 查 方 法采 收 接 种 的 雌 穗,去 除 苞 叶 后 逐 穗 调 查 并 对 雌 穗 籽 粒 被 病 菌 侵 染 的 面 积 进 行 分 级 记 载,见 表 1。表 1 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田 间 调 查 结 果 表编号 1 级 3 级 5 级 7 级 9 级12346.3 病 情 分 级依 据 表 2 中 的 描 述,逐 个 记 载 调 查 雌 穗 的 发 病 级 别。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3表 2 玉 米 对 穗 腐 病 抗 性 鉴 定 的 病 情 级 别 划 分病情分级 描述(发病面积占雌穗总面积比例)1 A 1%3 1%A 1 0%5 1 0%A 2 5%7 2 5%A 5 0%9 A 5 0%注:发病面积占雌穗总面积比例以A 表示。7 评 价7.1 鉴 定 有 效 性 判 别当 设 置 的 感 病 对 照 材 料 平 均 病 情 级 别 5.6 时,该 批 次 鉴 定 视 为 有 效。7.2 抗 性 评 价 指 标计 算 每 份 鉴 定 材 料 雌 穗 的 平 均 病 情 级 别,并 依 据 平 均 级 别 确 定 该 鉴 定 材 料 对 穗 腐 病 的 抗 性,抗 性 的划 分 标 准 见 表 3。表 3 玉 米 对 青 霉 穗 腐 病 抗 性 评 价 标 准平均病情级别 抗性D 1.5 高度抗病H i g h l y r e s i s t a n t(高抗H R)1.5 D 3.5 抗病R e s i s t a n t(抗R)3.5 D 5.5 中度抗病M o d e r a t e l y r e s i s t a n t(中抗M R)5.5 D 7.5 感病S u s c e p t i b l e(感S)7.5 D 9.0 高度感病H i g h l y s u s c e p t i b l e(高感H S)注:平均病情级别以D 表示。7.3 重 复 鉴 定若 鉴 定 材 料 初 次 鉴 定 时 表 现 为 高 抗、抗、中 抗,应 在 次 年 进 行 重 复 鉴 定。7.4 抗 性 评 价对 初 次 鉴 定 结 果 和 重 复 鉴 定 结 果 进 行 比 较,以 记 载 的 最 高 病 情 级 别 为 最 终 鉴 定 结 果,并 依 此 结 果 对鉴 定 材 料 进 行 抗 性 评 价。8 鉴 定 结 果 汇 总玉 米 抗 青 霉 穗 腐 病 鉴 定 结 果 整 理 后 填 入 鉴 定 结 果 表 格,见 图 1。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4图 1 玉 米 抗 青 霉 穗 腐 病 鉴 定 结 果 汇 总 表 样 式 图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5附 录 A(资 料 性)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病 原 菌A.1 青 霉 菌 的 形 态 学 鉴 定引 起 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的 主 要 致 病 菌 为 青 霉 属 真 菌。无 性 态 学 名:青 霉 属(P e n n i c i l l i u m s p.)青 霉 属 真 菌 无 性 态 特 征:病 菌 菌 落 灰 绿 色,圆 形,平 坦,质 地 绒 状,分 生 孢 子 易 脱 落。分 生 孢 子 梗直 立,顶 端 一 次 至 多 次 分 支,形 成 扫 帚 状,长 约 4 0 0 m,分 生 孢 子 椭 圆 形 或 长 圆 形,无 色,单 孢,直 径3.5 m 5.0 m。A.2 青 霉 菌 的 分 子 鉴 定对 青 霉 菌 脱 氧 核 糖 核 酸(D e o x y r i b o n u c l e i c a c i d,D N A)中 的 内 转 录 间 隔 区(I n t e r n a l T r a n s c r i b e dS p a c e r,I T S)进 行 P C R 扩 增。对 扩 增 片 段 进 行 测 序 和 比 对,确 定 种 的 分 类 地 位。P C R 反 应 体 系:扩 增 的 引 物 为 真 菌 的 通 用 引 物:P C R 反 应 体 系(2 5 L):上 下 游 引 物(1 0 m o l/L)各 1 L,模 板 D N A(1 0 0 n g/L)1 L,2 T a q P C R m i x 1 2.5 L,d d H2O 9.5 L。P C R 反 应 条 件:9 5 预 变 性 5 m i n;9 5 1 m i n,退 火 5 5 1 m i n,7 2 1 m i n,循 环 3 0 次;7 2 延 伸 5 m i n。P C R 扩 增 引 物 见 表 A.1。表 A.1 P C R 扩 增 引 物基因 引物名称 序列(5-3)I T S I T S 1/I T S 4T A A T T C A C A A T G G A G G G T A G GG T A A G G A T A C C A C G C T T G G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6附 录 B(资 料 性)青 霉 菌 培 养 基 配 方B.1 P D A 培 养 基马 铃 薯 2 0 0 g,葡 萄 糖 2 0 g,琼 脂 1 8 g 2 0 g,蒸 馏 水 1 0 0 0 m L。分 装 在 三 角 瓶 中 后 1 2 1 高 压 灭 菌 2 0 m i n后 备 用。P D A 培 养 基 用 于 青 霉 菌 生 长 培 养,培 养 温 度 为 2 5。B.2 P D 培 养 基马 铃 薯 2 0 0 g,葡 萄 糖 2 0 g,蒸 馏 水 1 0 0 0 m L。分 装 在 三 角 瓶 中(5 0 0 m L 三 角 瓶 中 分 装 1 5 0 m L),1 2 1 高压 灭 菌 2 0 m i n 后 备 用。P D 培 养 基 用 于 青 霉 菌 的 菌 丝 培 养(用 于 病 菌 D N A 提 取)和 产 孢 培 养。D B 2 1/T 2 2 1 9.7 2 0 2 47附 录 C(资 料 性)玉 米 青 霉 穗 腐 病 抗 性 鉴 定 对 照 材 料C.1 抗 病 鉴 定 对 照 材 料X 1 7 8,对 穗 腐 病 表 现 抗 病,选 自 美 国 玉 米 杂 交 种 P 7 8 5 9 9。C.2 感 病 鉴 定 对 照 材 料B 7 3,对 穗 腐 病 表 现 高 感,属 于 B S S S 种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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