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认定规范DB1403/T 28-2023.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0 3.0 8 0CCS A 1 61403阳 泉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4 0 3/T 2 8 2 0 2 3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认 定 规 范2 0 2 3-1 1-2 2 发 布 2 0 2 3-1 1-2 2 实 施阳 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4 0 3/T 2 8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1组 织 管 理 部 门.1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14 认 定 程 序.1申 报 条 件.1申 报 对 象.2通 知 发 布.2提 出 申 请.2申 报 审 核.2形 式 审 查.2评 审 过 程.3提 出 拟 认 定 名 单.3公 示.3审 定 发 布.3参 考 文 献.4D B 1 4 0 3/T 2 8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阳 泉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提 出、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本 文 件 由 阳 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对 标 准 的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本 文 件 由 阳 泉 市 科 技 创 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阳 泉 市 科 技 发 展 研 究 中 心、阳 泉 市 科 学 技 术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意 峰、王 丽 英、赵 亚 民、胡 丽 花、刘 刚、赵 薇、王 荣 花。D B 1 4 0 3/T 2 8 2 0 2 31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认 定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阳 泉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的 认 定 程 序。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阳 泉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的 认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在 共 同 的 科 技 研 发 目 标 下,由 团 队 带 头 人 和 一 定 数 量 的 科 技 人 员 组 成 的 科 技 研 究 群 体。通 过 企 业 与高 校、科 研 院 所 分 工 合 作 和 优 势 互 补,创 造 出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成 果 的 一 种 组 织 形 式 和 科 技 创 新 活 动 的载 体。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按 团 队 整 体 水 平 和 建 设 层 次 分 为 领 军 人 才 创 新 团 队、重 点 人 才 创 新 团 队 和 青 年人 才 创 新 团 队。组 织 管 理 部 门申 报 单 位 所 归 属 的 县 区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由 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委 托 授 权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评 审 的 第 三 方 机 构。4 认 定 程 序申 报 条 件4.1.1 领 军 人 才 创 新 团 队 申 报 条 件a)学 术 水 平 和 研 究 成 果 在 国 内 外 同 行 中 处 于 一 流 水 平,具 备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任 务 和 解 决“卡脖 子”技 术 能 力,具 有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或 创 新 成 果 转 化 能 力,拥 有 高 价 值 专 利 和 各 类 知 识 产 权;b)团 队 带 头 人 原 则 上 年 龄 不 受 限 制,团 队 核 心 成 员 不 少 于 7 人,其 中 4 0 周 岁(含)以 下 成 员 不少 于 三 分 之 一;c)创 新 团 队 与 依 托 单 位 有 持 续 合 作 基 础,或 以 重 大 科 技 项 目 为 支 撑,有 良 好 的 协 作 运 行 机 制 和相 对 稳 定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关 系,合 作 取 得 过 代 表 性 科 技 成 果;d)创 新 团 队 应 有 良 好 的 科 研 平 台 和 环 境 条 件,具 备 从 事 科 技 研 发 所 必 备 的 实 验 条 件 和 装 备 基 础,团 队 依 托 单 位 应 有 完 善 的 科 技 管 理 制 度 和 运 行 机 制,在 产 学 研 合 作 和 国 内 外 科 技 交 流 合 作 方面 具 有 较 好 基 础,能 提 供 创 新 团 队 建 设 和 发 展 所 需 的 配 套 经 费 支 持。D B 1 4 0 3/T 2 8 2 0 2 324.1.2 重 点 人 才 创 新 团 队 申 报 条 件a)学 术 水 平 和 研 究 成 果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处 于 一 流 水 平,在 国 际 同 行 中 处 于 先 进 水 平,具 备 承 担 省重 点 领 域 与 重 点 产 业 战 略 任 务 和 开 展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攻 关 能 力,具 有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或 创 新 成 果转 化 能 力,拥 有 高 价 值 专 利 和 各 类 知 识 产 权,能 推 动 学 科 建 设 发 展;b)团 队 带 头 人 申 报 年 龄 不 超 过 5 0 周 岁,团 队 核 心 成 员 不 少 于 5 人,其 中 4 0 周 岁(含)以 下 成员 不 少 于 三 分 之 一;c)创 新 团 队 与 依 托 单 位 有 持 续 合 作 基 础,有 良 好 的 协 作 运 行 机 制 和 相 对 稳 定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关 系,合 作 取 得 过 科 技 成 果;d)依 托 单 位 应 有 完 善 的 科 技 管 理 制 度 和 运 行 机 制,具 备 从 事 科 技 研 发 所 必 备 的 实 验 条 件 和 装 备基 础,能 提 供 创 新 团 队 建 设 和 发 展 所 需 的 配 套 经 费 支 持。4.1.3 青 年 人 才 创 新 团 队 申 报 条 件a)学 术 水 平 和 研 究 成 果 在 省 内 同 行 中 处 于 一 流 水 平,在 国 内 同 行 中 处 于 先 进 水 平,研 究 方 向 和任 务 目 标 属 国 内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前 沿 问 题,拥 有 高 价 值 专 利 和 各 类 知 识 产 权,在 相 关 研 究 领 域取 得 突 出 成 绩 且 有 明 显 创 新 潜 力;b)团 队 带 头 人 申 报 年 龄 不 超 过 4 2 周 岁(女 性 可 放 宽 2 岁),团 队 核 心 成 员 不 少 于 3 人,其 中 3 8周 岁(含)以 下 成 员 不 少 于 二 分 之 一;c)创 新 团 队 与 依 托 单 位 有 持 续 合 作 基 础,有 良 好 的 协 作 运 行 机 制 和 相 对 稳 定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关 系;d)依 托 单 位 应 有 完 善 的 科 技 管 理 制 度 和 运 行 机 制,具 备 从 事 科 技 研 发 所 必 备 的 实 验 条 件 和 装 备基 础,能 提 供 创 新 团 队 建 设 和 发 展 所 需 的 配 套 经 费 支 持。申 报 对 象申 报 对 象 为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的 依 托 单 位。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的 依 托 单 位 为 阳 泉 市 行 政 区 域 内,具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高 校、科 研 院 所、企 事 业 单 位 以 及 社 会 组 织。通 知 发 布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发 布 阳 泉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申 报 通 知。提 出 申 请依 托 单 位 提 出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申 请。申 报 审 核组 织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依 托 单 位 提 交 的 申 报 材 料,出 具 审 核 意 见。审 核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资 格 审 查;b)知 识 产 权;c)科 研 成 果;d)经 济 收 益。形 式 审 查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形 式 审 查,形 式 审 查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资 格 审 查;b)知 识 产 权;D B 1 4 0 3/T 2 8 2 0 2 33c)科 研 成 果;d)经 济 收 益。评 审 过 程4.7.1 评 审 方 案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 制 定 评 审 方 案。4.7.2 专 家 组 成评 审 专 家 组 由 技 术、经 济、管 理 等 有 关 方 面 专 家 组 成,每 组 5-7 人,评 审 专 家 从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遴 选。4.7.3 专 家 要 求评 审 专 家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遵 纪 守 法,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能 够 客 观 公 正、严 谨 负 责 地 作 出 评 审 意 见;b)熟 悉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的 相 关 制 度 要 求;c)具 有 副 高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或 者 具 有 同 等 专 业 技 术 水 平,从 事 技 术 领 域 同 被 评 审 科 技 创新 人 才 团 队 领 域 一 致;d)与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申 报 单 位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利 益 关 系;e)符 合 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其 他 规 定。4.7.4 会 议 评 审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 组 织 会 议 评 审。会 议 评 审 通 过 专 家 组 听 取 申 报 单 位 汇 报、审 阅 申 报 资 料、向 申 报单 位 提 问 方 式 进 行。4.7.5 现 场 考 察项 目 管 理 专 业 机 构 组 织 评 审 专 家 组 对 申 报 单 位 进 行 现 场 考 察。4.7.6 提 出 综 合 评 审 意 见评 审 专 家 组 通 过 会 议 评 审 和 现 场 考 察,提 出 综 合 评 审 意 见。提 出 拟 认 定 名 单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综 合 评 审 意 见,提 出 拟 认 定 名 单。公 示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对 拟 认 定 的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在 部 门 网 站 进 行 公 示,公 示 期 为 5 个 工 作 日。公 示 结 束 后,对 有 异 议 申 报 单 位,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处 理 意 见。审 定 发 布对 公 示 无 异 议 的,或 有 反 映 问 题 但 经 核 实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报 团 队,由 市 级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发 文 公 布。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名 称 统 一 命 名 为“(研 究 领 域 或 核 心 方 向)阳 泉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团 队”。D B 1 4 0 3/T 2 8 2 0 2 34参 考 文 献 1 阳 泉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阳 科 发 2 0 2 2 8 2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