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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 5.0 2 0.2 0CCS B 0 54418清 远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西 牛 麻 竹 笋 种 苗 繁 育 技 术 规 程X i n i u D e n d r o c a l a m u s l a t i f l o r u s M u n r o b a m b o o s h o o t s T e c h n i c a lr e g u l a t i o n f o r g r o w s e e d l i n g s2 0 2 3-1 2-1 9 发 布 2 0 2 4-0 1-1 9 实 施清 远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清 远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清 远 市 农 业 科 技 推 广 服 务 中 心(清 远 市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所)、清 远 市 农 业 投 资 开 发有 限 公 司、清 远 市 德 诚 标 准 化 研 究 院、英 德 市 麻 竹 产 业 协 会、清 远 市 标 准 化 协 会、英 德 华 笋 食 品 有 限 公司、英 德 市 大 粤 北 食 品 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源 丰 农 副 产 品 加 工 厂、巧 口(英 德)食 品 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全兴 农 产 品 专 业 合 作 社、英 德 市 巨 元 孖 宝 麻 竹 笋 有 限 公 司、碧 乡 农 业(英 德)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鸿 德 食 品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家 怡 食 品 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连 樟 家 食 品 有 限 公 司、英 德 市 雄 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谭 卫 军、朱 永 基、罗 荣 光、杨 丕 生、林 柏 桂、高 腾、王 静、王 文 龙、吴 钊 宇、严 菁 菁、黎 水 清、丘 兴 达、郭 志 步、黄 政、雷 海 燕、刘 淑 娴、胡 兵 安、钟 民 健、李 育 平、宋 金 鑫、邓 志勇、李 珍、李 元 双、郭 伙 敏、陈 伟 敏、卢 新 华、巫 迁 雄。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1西 牛 麻 竹 笋 种 苗 繁 育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西 牛 麻 竹 笋 种 苗 繁 育 产 地 条 件、育 苗 技 术、苗 木 出 圃、生 产 记 录 档 案。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西 牛 麻 竹 笋 的 种 苗 繁 育。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试 行)L Y/T 2 3 3 8 2 0 1 4 麻 竹 栽 培 技 术 规 程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笋 头 苗 b a m b o o s h o o t麻 竹 割 笋 后,选 笋 目 饱 满 新 鲜 的 笋 头 覆 盖 泥 土 进 行 培 育,待 其 隐 芽 萌 发 后,剪 去 多 余 枝 条,保 证 竹蔸 上 着 生 一 活 枝 即 成 笋 头 苗。来 源:L Y/T 2 3 3 8 2 0 1 4,3.3 4 产 地 条 件4.1 产 地 宜 选 择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常 年 平 均 气 温 2 0 左 右,常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 9 0 0 m m 左 右 的 地 区。4.2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土 壤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的 规 定,灌 溉 水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5 0 8 4的 规 定。4.3 圃 地 宜 设 在 交 通 方 便、排 灌 良 好、地 势 平 坦,土 质 疏 松、肥 沃、p H 为 4.5 6.5 的 沙 壤 土 或 壤 土,地 下 水 位 1 m 以 下 的 地 块。5 育 苗 技 术5.1 整 地圃 地 应 全 垦,清 除 杂 草、石 块 等;施 足 底 肥,以 有 机 肥 为 宜,每 亩 施 有 机 肥 约 1 0 0 0 k g。圃 地 整 平作 畦,畦 宽 约 1.5 m,畦 高 约 3 0 c m,沟 宽 约 3 0 c m。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25.2 育 苗 时 间惊 蛰 后 至 清 明 前,宜 在 阴 雨 天、温 度 3 0 以 下 进 行。5.3 育 苗 密 度每 亩 种 植 竹 苗 约 5 0 0 0 株,株 行 距 约 3 0 c m 4 0 c m。5.4 育 苗 方 式5.4.1 笋 头 苗 育 苗5.4.1.1 选 择 上 一 年 采 笋 后 笋 目 饱 满 新 鲜、竹 蔸 上 着 生 一 活 枝 的 1 年 生 老 熟 笋 头 苗。于 笋 头 活 枝 蔸 向上 第 三 节 约 1 c m 处 斜 向 截 断,并 砍 断 竹 蔸 秆 柄 与 母 竹 连 接 处,挖 出。栽 植 前 可 用 生 根 粉 浸 泡 后 用 黄 泥浆 浆 根。5.4.1.2 挖 沟,将 笋 头 苗 置 于 穴 内,分 层 填 入 细 泥 土 并 压 实,栽 植 深 度 以 露 出 竹 秆 枝 芽 为 宜。笋 头 苗应 在 挖 掘 后 两 夜 内 完 成 栽 植,宜 当 天 挖 掘 当 天 栽 植。5.4.2 分 蔸 育 苗5.4.2.1 选 择 上 一 年 生 的 光 照 充 足、生 长 壮 健、具 有 饱 满 隐 芽 根 须 的 老 熟 枝 条,从 枝 条 基 部 贴 秆 削 下,避 免 撕 破 枝 蔸。保 留 2 个 完 整 竹 节,第 三 节 斜 切,高 度 约 5 0 c m 7 0 c m,剥 去 枝 箨(竹 壳),削 除 多余 枝 叶。5.4.2.2 栽 植 前 可 用 生 根 粉 浸 泡 后 用 黄 泥 浆 浆 根。栽 植 时 按 株 距 约 2 0 c m,行 距 约 4 0 c m 开 沟,将 枝条 与 地 面 呈 3 0 左 右 斜 埋,栽 植 深 度 与 第 二 节 持 平 为 宜,覆 土 压 实。5.4.2.3 枝 条 采 后 应 及 时 栽 植,当 天 不 栽 植 的 枝 条 可 立 于 流 动 的 清 水 中 或 置 于 阴 凉 处 并 淋 水 保 持 湿 润,最 长 保 存 时 间 应 不 超 过 两 夜。5.4.2.4 分 蔸 育 苗 宜 架 设 遮 阴 棚。5.4.3 育 苗 方 式 的 选 择5.4.3.1 小 规 模 生 产 宜 选 择 笋 头 苗 育 苗 的 方 式。5.4.3.2 大 规 模 生 产 宜 选 择 分 蔸 育 苗 的 方 式。5.5 苗 期 管 理5.5.1 水 分 管 理栽 植 后 浇 足 定 根 水,栽 植 后 3 d 内 每 天 均 需 浇 水,之 后 适 时 浇 水,久 旱 时 约 3 d 7 d 浇 透 一 次 水;雨 季 应 及 时 排 涝。5.5.2 补 苗若 需 补 苗 应 在 清 明 前 进 行,且 补 苗 时 应 注 意 不 损 伤 旁 苗。5.5.3 除 草竹 苗 出 土 后 应 及 时 除 草,也 可 结 合 覆 盖 地 膜 防 草。5.5.4 追 肥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3每 株 追 施 适 量 化 肥,第 1 次 追 肥 在 栽 植 后 2 3 个 月,竹 苗 长 出 2 片 5 片 叶 时 进 行,之 后 每 月 施 肥 1次,每 年 施 肥 4 次。结 合 长 势,适 当 增 减 施 肥 量。5.5.5 病 虫 害 防 治5.5.5.1 应 遵 循 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 的 病 虫 害 防 治 原 则。优 先 采 用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 和 生 物 防 治 等防 治 措 施,化 学 防 治 应 选 择 登 记 农 药,农 药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1 2 7 6 的 规 定。5.5.5.2 苗 圃 地 主 要 通 过 加 强 母 竹 检 疫、保 护 害 虫 天 敌、及 时 清 除 退 笋、杂 草 等 方 式 预 防 病 虫 害。5.5.5.3 麻 竹 苗 期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见 附 录 A。6 苗 木 出 圃6.1 苗 木 质 量 要 求苗 木 质 量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a)苗 杆 应 直 立,枝 条 分 布 均 匀;b)无 异 味、无 损 伤、无 病 虫 害、无 死 枝;c)基 芽 和 节 芽 饱 满;d)新 杆 地 径 1.0 c m 以 上;e)杆 数 2 丛 或 以 上,芽 数 2 丛 或 以 上。6.2 起 苗6.2.1 起 苗 前 一 个 月 在 距 地 面 4 0 c m 左 右 斜 割 断 梢,保 留 2 个 完 整 竹 节。起 苗 前 1 0 d 停 止 灌 溉。6.2.2 起 苗 时,有 5 条 或 以 上 新 秆 的 可 按 2 杆 或 3 杆 一 丛 分 蔸,起 苗 后 用 黄 泥 浆 浆 根。6.3 起 苗 后 处 理竹 苗 宜 当 天 起 苗 当 天 移 栽,当 天 不 移 栽 的 竹 苗 可 置 于 阴 凉 处 并 浇 水 保 存,储 存 温 度 应 不 超 过 3 0,保 存 时 间 不 超 过 两 夜。7 生 产 记 录 档 案7.1 应 建 立 生 产 记 录 档 案,内 容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a)圃 地 基 本 情 况;b)各 次 作 业 情 况;c)病 虫 害 防 治 情 况;d)生 长 情 况;e)起 苗 情 况。7.2 生 产 记 录 档 案 应 至 少 保 存 二 年。D B 4 4 1 8/T 0 2 1 2 0 2 34附 录 A(资 料 性)麻 竹 苗 期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麻 竹 苗 期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见 表 A.1。表 A.1 麻 竹 苗 期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防治对象 危害部位、特征 防治方法 注意事项竹蚜虫新竹抽枝展叶时为害最严重,吸食新枝、嫩叶液汁。1、加强母竹检疫,保护天敌瓢虫;2、及时清除被害竹叶,集中处理。处理被害竹叶时,应注意远离竹林、山林等地。竹笋泉蝇幼虫蛀食竹笋,使内部腐烂,造成退笋。1、清除退笋,杀死幼虫;2、在糖、醋液中加入农药进行诱杀。竹螟 幼虫卷叶取食。5 月底成虫出现期间,可用黑光灯诱杀。介壳虫 为害叶片、枝条。1、加强母竹检疫,保护天敌瓢虫;2、及时清除被害竹叶,集中处理。处理被害竹叶时,应注意远离竹林、山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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