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力测试仪(拉拔法)校准规范DB1311/T 039-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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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1 7.1 0 0C C S N 7 41311衡 水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规 范2 0 2 3-1 2-0 8 发 布 2 0 2 3-1 2-0 8 实 施衡 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衡 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衡 水 市 综 合 检 验 检 测 中 心、中 裕 铁 信 交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恒 为 检 验 检 测 认 证(河 北)集 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郭 峰、赵 朋 朋、李 光、车 兵、李 菁、赵 亚 广、王 山 虎、李 英 娣、苏 耀。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1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以 下 简 称 附 着 力 测 试 仪)校 准 的 计 量 特 性、条 件、项 目 和方 法、结 果 的 表 达、复 校 时 间。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衡 水 市 满 足 G B/T 1 7 2 0、G B/T 5 2 1 0 要 求 的 测 定 漆 膜 附 着 力 的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的 校 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J J F 1 0 0 1-2 0 1 1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负 载 效 率 l o a d e f f i c i e n c y附 着 力 测 试 仪 输 出 压 力 值 与 理 论 压 力 值 之 比3.2校 准 方 程 c a l i b r a t i o n e q u a t i o n s为 了 使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能 在 给 定 力 值 范 围 内 连 续 使 用,根 据 有 限 次 数 的 定 度 数 据 建 立 的 附 着 力 测 试 仪压 力 表 示 值 与 施 加 的 标 准 力 值 之 间 的 关 系 式。4 概 述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测 试 的 工 作 原 理 是 通 过 液 压 对 特 定 面 积 的 涂 层 进 行 拉 脱 测 试,拉 脱 力 通 过数 字 显 示 器 显 示,可 测 量 金 属、混 凝 土 及 其 他 材 质 涂 层 的 附 着 力。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按 加 力 方 式 分 为 两 种 类 型:电 泵 加 力 和 手 动 加 力。按 显 示 单 位 也 分 为 两 种 类 型:力 值单 位(k N)和 压 力 单 位(M P a)。不 同 类 型 的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的 测 量 原 理 是 相 同 的,图 1 为 电 泵 加 力 附 着 力测 试 仪,图 2 为 手 动 加 力 附 着 力 测 试 仪。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2标引序号说明:1 U S B 数据接口2 电源接口3 显示屏4 泵5 锭子图 1 电 泵 加 力 附 着 力 测 试 仪标引序号说明:1 手柄2 机架3 泵4 锭子5 显示屏图 2 手 动 加 力 附 着 力 测 试 仪5 计 量 特 性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的 计 量 特 性 见 表 1,校 准 记 录 见 附 录 A。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3表 1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的 计 量 特 性序号 校准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备注1 锭子直径误差 0.2 m m2 相对分辨力 1.0%3 力值示值相对误差 1%示值为力值单位时校准该项目4 示值重复性 1%5 负载效率 9 5%示值为力值单位时校准该项目6 校 准 条 件6.1 环 境 条 件温 度:1 5 2 5。湿 度:不 大 于 8 0%R H。校 准 时 周 围 无 影 响 标 准 器 使 用 的 其 他 环 境。6.2 计 量 标 准 器计 量 标 准 器 的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表 2 计 量 标 准 器 技 术 指 标序号 标准器名称 测量范围 技术要求1 标准测力仪 0 k N 6 k N 0.3 级2 游标卡尺 0 m m 4 0 m m 0.0 3 m m7 校 准 项 目 和 校 准 方 法7.1 校 准 项 目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的 校 准 项 目 见 表 3。表 3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校 准 项 目序号 校准项目名称 备注1 锭子直径误差2 相对分辨力3 力值示值相对误差 示值为力值单位时校准该项目4 示值重复性5 负载效率 示值为力值单位时校准该项目7.2 校 准 方 法7.2.1 外 观 检 查dafR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4校 准 前 先 进 行 外 观 检 查。附 着 力 测 试 仪 应 有 铭 牌,铭 牌 上 应 标 明 型 号、出 厂 编 号、出 厂 日 期 和 制 造厂 等 信 息。仪 器 表 面 应 平 整,不 应 有 图 样 未 规 定 的 凸 起、凹 陷、粗 糙 不 平 和 其 他 损 伤。7.2.2 锭 子 直 径 误 差用 游 标 卡 尺 沿 两 个 不 同 方 向(相 差 9 0)测 量 锭 子 直 径,计 算 其 算 数 平 均 值,按 公 式(1)计 算 锭子 直 径 误 差。=(1)式 中:锭 子 直 径 的 算 术 平 均 值,m m;锭 子 的 标 称 直 径,m m。7.2.3 相 对 分 辨 力相 对 分 辨 力 按 公 示(2)计 算:=/0 1 0 0%(1)式 中:检 定 点 示 值 分 辨 力,k N;0 检 定 点 示 值,k N。该 指 标 一 般 根 据 测 量 下 限 计 算 得 到,若 在 测 量 范 围 内 为 变 量 时,则 以 测 得 的 最 大 作 为 检 定 结 果。7.2.4 力 值 示 值 相 对 误 差将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与 标 准 测 力 仪 连 接,调 节 标 准 测 力 仪 至 零 点。预 加 额 定 负 荷 至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满 量 程,卸 载 至 0 负 荷,循 环 3 次,每 次 卸 荷 与 加 荷 之 间 等 待 3 0 s。检 查 标 准 测 力 仪 回 零 情 况,如 未 回 零 则 重 新 调整 零 点。按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量 程 的 2 0%增 量 逐 级 递 增 负 荷,共 加 载 5 次,加 至 每 级 负 荷 后 稳 定 3 0 s,记 录读 数 值。每 个 检 定 点 连 续 测 量 3 次 并 记 录 数 据,取 3 次 标 准 测 力 仪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测 量 结 果。按 公式(3)计 算 各 测 量 点 相 对 误 差。=(1)式 中:第 i 次 测 量 时 3 次 施 加 力 的 算 数 平 均 值,k N;第 i 次 测 量 时 施 加 的 力 值,k N。7.2.5 示 值 重 复 性连 接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和 标 准 测 力 仪,重 复 加 载 量 程 中 值 3 次,记 录 标 准 测 力 仪 仪 示 值。按 公 式(4)计 算 力 值 重 复 性。=1 0 0%(1)式 中:第 i 次 测 量 时 3 次 施 加 力 的 最 大 值,k N;第 i 次 测 量 时 3 次 施 加 力 的 最 小 值,k N。第 i 次 测 量 时 3 次 施 加 力 的 平 均 值,k N。r a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57.2.6 负 载 效 率以 测 力 仪 标 准 值 为 依 据,在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指 示 器 上 读 数,按 照 公 式(5)计 算 负 载 效 率。=1 0 0%(1)式 中:第 i 次 测 量 时 标 准 测 力 仪 示 值,N;锭 子 面 积,m2。由 校 准 方 程 求 出 的 与 负 荷 相 对 应 的 示 值 拟 合 值,P a。7.2.7 校 准 方 程当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指 示 器 显 示 压 力 值 时,根 据 需 要 给 出 其 最 小 二 乘 法 的 1 次 或 2 次 曲 线 方 程。该 方 程 是以 力 为 自 变 量 的 力-压 力 校 准 方 程。8 校 准 结 果 的 表 达校 准 结 果 应 在 校 准 证 书 上 反 映。校 准 证 书 应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信 息:a)标 题:“校 准 证 书”;b)实 验 室 名 称 和 地 址;c)进 行 校 准 的 地 点(如 果 与 实 验 室 的 地 址 不 同);d)证 书 的 唯 一 性 标 识(如 编 号),每 页 及 总 页 数 的 标 识;e)客 户 的 名 称 和 地 址;f)被 校 对 象 的 描 述 和 明 确 标 识;g)进 行 校 准 的 日 期;h)校 准 所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的 标 识,包 括 名 称 及 代 号;i)本 次 校 准 所 用 测 量 标 准 的 溯 源 性 及 有 效 性 说 明:见 附 录 B;j)校 准 环 境 的 描 述;k)校 准 结 果:见 附 录 B;l)校 准 结 果 及 其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的 说 明:按 附 录 C 进 行;m)对 校 准 规 范 的 偏 离 的 说 明;n)校 准 证 书 或 校 准 报 告 签 发 人 的 签 名、职 务 或 等 效 标 遇;o)校 准 人 和 核 验 人 签 名;p)校 准 结 果 仅 对 被 校 对 象 有 效 性 的 声 明;q)未 经 实 验 室 书 面 批 准,不 得 部 分 复 制 校 准 证 书 的 声 明。9 复 校 时 间 间 隔复 校 时 间 间 隔 的 长 短 是 由 附 着 力 测 力 仪 的 使 用 情 况、使 用 者、仪 器 本 身 质 量 等 诸 因 素 所 决 定,送 校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自 主 决 定 复 校 时 间 间 隔。复 校 间 隔 时 间 宜 为 1 2 个 月,使 用 特 别 频 繁 时 应 适 当 缩 短。在 使 用 过 程 中 经 过 修 理、更 换 重 要 器 件等 一 般 需 要 重 新 校 准。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6附 录 A(资 料 性)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记 录 示 例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记 录 见 表 A.1。表 A.1 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示 例基本 信息委托单位 原始记录号 校准证书号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制造厂家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校准依据 校准地点标准 器信息标准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测量范围 最 大 允 许 误 差/不 确 定度/准确度等级证书编号 有效期校准 结果外观测得直径(m m)1 2平均直径(m m)标称直径(m m)误差(m m)校准点(k N)指示器示值(k N)重复性R(%)示值误差f(%)负载效率1 2 3 平均值 理论值()(%)相对分辨力:校准方程:不确定度:校准员 校准日期:核验员备注: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7附 录 B(资 料 性)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结 果 示 例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结 果 见 表 B.1。表 B.1 附 着 力 测 试 仪(拉 拔 法)校 准 结 果 示 例序号 校准项目 校准结果1外观2测得直径 d(m m)3示值误差(%)4示值重复性 R(%)5负载效率(%)6 校准方程不确定度:以下空白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8附 录 C(规 范 性)力 值 测 量 结 果 不 确 定 度 评 定 示 例C.1 校 准 方 法将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与 标 准 测 力 仪 连 接,调 节 标 准 测 力 仪 至 零 点。预 加 额 定 负 荷 至 附 着 力 测 试 仪 满 量 程,卸 载 至 0 负 荷,循 环 3 次,每 次 卸 荷 与 加 荷 之 间 等 待 3 0 s。检 查 标 准 测 力 仪 回 零 情 况,如 未 回 零 则 重 新 调整 零 点。附 着 力 测 试 仪 示 值 值 与 标 准 测 力 仪 示 值 之 差 即 为 力 值 示 值 误 差,取 3 次 测 量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测 量 结 果。C.2 测 量 模 型测 量 模 型 公 式 按 照 公 式(C.1)计 算。=0(C.1)式 中:3 次 施 加 力 的 算 数 平 均 值,k N;0 施 加 的 力 值,k N。C.3 灵 敏 系 数灵 敏 系 数=/则:1=/=1 1=/0=1 1=/=1各 分 量 独 立 不 相 关C.4 输 入 量 的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的 评 定C.4.1 测 量 重 复 性 引 入 的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u1在 重 复 性 条 件 下,用 标 准 测 力 仪 进 行 1 0 次 重 复 测 量,测 量 结 果 见 表 C.1。表 C.1 重 复 1 0 次 测 量 结 果第 i 次测量 1 2 3 4 5 6 7 8 9 1 0力 值 N6.1 4 6.2 0 6.1 8 6.3 5 6.3 1 6.1 0 6.2 4 6.1 9 6.1 3 6.2 9计 算 得 出 单 次 实 验 标 准 差 N 0 8 3.01)(12nx x)s(Xniii实 际 测 量 3 次 取 平 均 值 作 为 测 量 结 果,则,温 度 测 量 标 准 装 置 测 量 重 复 性 引 入 的 不 确 定 度:1=/3=0.0 4 8 N相 对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为 1=0.8%=2。C.4.2 标 准 器 引 入 的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u2D B 1 3 1 1/T 0 3 9 2 0 2 39标 准 器 的 准 确 度 等 级 为 0.3 级,引 入 的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的 相 对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2=0.3%=2。C.5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表标 准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表 见 表 C.2。表 C.2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分 量 表 见 表标准不确定度分 量)(i rx u不确定度来源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值=/1 测量重复性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0.8%1 0.8%2 扭矩测量仪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0.3%1 0.3%C.6 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uc计 算 得 到 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为:2=1 2+2 2=1 2+2 2=0.8%2+0.3%2=0.8%C.7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Ur取=2,则 相 对 相 对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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