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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01 Z 04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817 2023 河流(湖 泊)健康 评价技术 规范 2023-10-25 发布 2023-11-25 实施 河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13/T 5817 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评 价原 则.1 5 基 本规 定.2 6 工 作流 程.2 7 评 价指 标体 系.3 8 评 价方 法与 赋分.4 9 河 流(湖泊)健 康评 价 赋分.14 10 河 流(湖泊)健 康评 价报告 编制.18 附录 A(规 范性)河湖“四乱”问 题认 定及 严重 程度分 类表.19 附录B(规 范性)参考 点确定 方法.21 附录C(规 范性)大型 底栖无 脊椎 动物 生物 完整 性指数.22 附录D(规 范性)公众 满意度 调查 表.24 附录E(规 范性)河流(湖泊)健 康赋 分表.26 参考文 献.28 DB 13/T 5817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河 北省 河湖 长制 办公室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中 国水 利水电 科学 研究 院、河北 省河湖 长制 办公 室。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渠 晓 东、李娜、徐光、于杰、齐婕、彭 帅、张 敏、张 海 萍、余杨、解莹、葛金金、张宇 航、秦增 乐、张晓辉、邢 云朋、赵 伟。DB 13/T 5817 2023 1 河 流(湖 泊)健康 评价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河 流(湖泊)健康 评价 的指 标、标准 与方法。本文件 适用 于河 流(不包 括入海 河口)、湖泊 的健 康评价。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 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 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 日期 对应 的版 本适用 于本 文件;不 注日 期的引 用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 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于 本文 件。GB 3838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 标准 SL 395 地 表水 资源 质量 评价技 术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 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河流(湖泊)健 康 river(lake)health 河流(湖泊)生 态状 况良 好,且 具有 可持 续的 社会 服务功 能。生态 状况 包括 河流(湖泊)形 态 结构、水文、水化学和水生 生物状况,用完整性表述 良好状况;可持续的社会 服务功能是指河流(湖泊)在 具有 良好 的生 态状 况基础 上,具有 可持 续为 人类社 会提 供服 务的 能力。生态流 量(水量)ecological flow 满足河 流(湖泊)基 本形 态、水 环境、水 生态 等用 水所需 的水 文过 程或 水量。4 评价原 则 科学性 原则 4.1.1 评价指 标应 清晰 地指 示河 流(湖 泊)健 康与 环境 压 力的响 应关 系,可识 别河 流(湖 泊)健 康状况并 揭示 受损 成因。4.1.2 评价指 标设 置合 理,体现 普适性 与区 域差 异性,评 价方法 正确。4.1.3 基础数 据来 源客 观、真实,评价 结果 准确 反映 河湖 健康状 况。4.1.4 取样监 测应 采用 统一、标 准化方 法,能够 准确 反映 河流(湖泊)健 康状 况随 时间和 空间 的 变化趋势。实用性 原则 4.2.1 评价指 标体 系符 合区 域河 湖特点,为 河流(湖 泊)保护治 理工 作提 供参 考。4.2.2 应形成 兼顾 专业 与公 众需 求的评 价成 果表 述,为河 流(湖 泊)监管 与社 会监 督提供 支持。可操作 性原 则 4.3.1 可根据 评价 要求 利用 现有 资料和 成果。4.3.2 评价所 需基 础数 据应 易获 取、可 监测。4.3.3 根据人 力、资金 和后 勤保 障等条 件,选择 效率 高、成本适 宜的 调查 监测 方法。4.3.4 除必选 指标 外,各地 可 结 合实际 选择 备选 指标,也 可结合 河流(湖 泊)自身 特点增 加自 定 指标。DB 13/T 5817 2023 2 5 基本规 定 分级评 价 可根据河湖长制或其他河 流(湖泊)分级分段管理 要求,按照河流(湖泊)级别开展健康评价工作。河流分 段评 价 可将整条(段)河流作为 一个整体进行评价;也可 根据河流自然 差异特征和 分段管理实际,将整条河流划分为多个评价 河段,综合得出河流健康 状况。评价河段、监测点 位、监测河段与监测 断面设置 可参 考 河湖 健康 评价技 术指 南(试行)或SL/T 793。湖泊分 区评 价 5.3.1 分区特 征明 显的 湖泊 应根 据其水 文、水 动力、水质、生物分 区以 及湖 泊水 功能 区区划 特征 分区评价,综 合得 出该 湖泊 健康状 况。湖泊 监测 点位 设置可 参考 河 湖健 康评 价技术 指南(试 行)或SL 793。5.3.2 分区特 征不 明显 的湖 泊以 整个湖 泊为 单元 进行 评价。指标选 择 应充分 考虑 河流(湖 泊)特征及 功能 定位,确 定准 则层具 体指 标。资料收 集与 调查 5.5.1 应根据 评价 指标,搜 集相 关基础 资料,并 对资 料真 实性、准确 性进 行复 核。5.5.2 当基础 资料 不满 足河 流(湖泊)健康 评价 要求 时,应通过 专项 调查 或专 项监 测予以 补齐。生物调查 水生生物调查应包括大型 水生植物、浮游植物、大 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鱼类 等生物类群,可参考HJ 710.7、HJ 710.8 等 相关标 准的 要求 开展。健康评 价赋 分 应以历史数据资料和专项 调查监测数据为依据,按 照本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 价指标计算赋分,依据本 文件 规定 的权 重对 准则层 进行 计算,对 河流(湖泊)健 康进 行综 合评 价。6 工作流 程 技术准 备 确定评 价河 流(湖泊)、评价河 段(湖区),围绕 评价河 流(湖泊)、评价 河段(湖区),开 展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确定河流(湖泊)自然特 征及功能定位,根据本文 件确定河湖健康评价 指标,自选指标 还应研究制 定评价标准,提出评价指 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 术细则,形成河流(湖泊)健 康评 价工 作大 纲。调查监 测 组织开 展河 流(湖泊)健 康评价 调查 与专 项监 测。报告编 制 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根据本文件对河流(湖 泊)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 算赋分,评价河流(湖泊)健 康状 况,编制 河流(湖泊)健 康评 价报 告。DB 13/T 5817 2023 3 图1 河流(湖泊)健 康评 价工 作流程 图 7 评价指 标体 系 评价指 标体 系包 括目 标层、准则 层和 指标 层,见 表1 和表2。指标类 型包 括必 选指 标与 备选指 标,“备选”指标 可以结 合本 地水 资源、水 环境、水生 态和 社会服务 功能 特征 及其 需求,进行 针对 性的 选择。表1 河流评 价指 标体 系和 指标 类型表 目标层 准则层 指标层 指标类型 河流健康状况 形态结构完整性 河流纵向连通指数 备选指标 岸线自然指数 必选指标 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 必选指标 水文完整性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必选指标 流量过程变异程度 备选指标 河流断流程度 备选指标 化学完整性 水质优劣程度 必选指标 底泥污染指数 备选指标 生物完整性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 必选指标 鱼类保有指数 必选指标 水生植物群落指数 备选指标 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 防洪达标率 备选指标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 备选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备选指标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 备选指标 公众满意度 必选指标 DB 13/T 5817 2023 4 表2 湖泊 评价 指标 体系 和指标 类型 表 目标层 准则层 指标层 指标类型 湖泊健康状况 形态结构完整性 湖泊连通指数 备选指标 湖泊面积萎缩比例 必选指标 岸线自然指数 必选指标 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 必选指标 水文完整性 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 必选指标 入湖流量变异程度 备选指标 化学完整性 水质优劣程度 必选指标 湖泊营养状态 必选指标 底泥污染指数 备选指标 生物完整性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 必选指标 鱼类保有指数 必选指标 浮游植物密度 必选指标 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 备选指标 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 防洪达标率 备选指标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 备选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备选指标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 备选指标 公众满意度 必选指标 8 评价方 法与 赋分 形态结 构完 整性 8.1.1 河流纵 向连 通指 数 根据单位河长内影响河流 连通性的建筑物或设施数 量评价,有生态流量(水 量)保障,有过鱼设施且 能正 常运 行的,不 在统计 范围 内。赋分 标准 见表3,最 终赋 分采 用线 性 插值方 法得 到。表3 河流 纵向 连通 指数 赋分标 准表 河流纵向连通指数(单位:个/100km)0 0.25 0.5 1 1.2 赋分 100 60 40 20 0 8.1.2 湖泊连 通指 数 8.1.2.1 根据环 湖主 要入 湖河 流和 出湖河 流与 湖泊 之间 的水 流畅通 程度 评价。按 照公 式(1)计算。NsnnNsnn nQQ CISCIS11(1)式中:CIS 湖 泊连 通指 数赋 分;Ns 环湖 主要 河流 数量,单位 为条;CISn 评 价年 第n 条环 湖河 流 连通性 赋分;Qn 评 价年 第n 条河 流实 测 的出湖或 入 湖水 量,单位 为 立方 米每 年(m3/a);N 环 湖河 流的 序号。8.1.2.2 对于每个出湖或入湖河流 连通性确定 CISn 时,应根 据评价年该河流的闸坝建 设 及调控状况(断流阻隔按月统计,阻隔天数应折算为月后进 行统计)、评价年出湖入 湖水量与出湖入湖河 流多年平均实测年径流量的 比例,分别确定顺畅状况,取其中的最差状况采用 线性 插值方法确定每 条DB 13/T 5817 2023 5 环湖河流连通性赋分。环 湖河流中以行洪、排涝、输水、灌溉等功能为主,兼具生态保护功能的 运河、沟 渠等 人工 开挖 河道,可不 纳入 统计。赋 分标 准见 表 4,最终 赋分 采用 线性插 值方 法得 到。表4 环湖 河流 连通 性赋 分标准 表 连通性 阻隔时间(月)年出湖或入湖水量占出湖或入湖河流多年平均实测年径流量比例(%)赋分 顺畅 0 70 100 较顺畅 1 60 70 阻隔 2 40 40 严重阻隔 4 10 20 完全阻隔 12 0 0 8.1.3 湖泊面 积萎 缩比 例 采用评 价年 湖泊 水面 萎缩 面积与 历史 参考 年湖 泊水 面面积 的比 例评价,按照 公式(2)计算。历史参考 年宜 选择20世纪5080年代 与评 价年 水文 频率 相近年 份 的 湖泊 面积,也可 参考相 关规 划中 确 定的湖泊 面积。赋 分标 准见 表5,最终 赋分 采用 线性 插 值方法 得到。100 1 ARACASI(2)式中:ASI 湖 泊面 积萎 缩比 例(%);AC 评价 年湖 泊水 面面 积,单 位为 平方 千米(km2);AR 历史 参考 年湖 泊水 面面积,单 位为 平方 千米(km2)。表5 湖泊 面积 萎缩 比例 赋 分标准 表 湖泊面积萎缩比例()泊 面 赋分 8.1.4 岸线自 然指 数 8.1.4.1 岸线自 然指 数包 括河(湖)岸稳 定性 和岸 线植 被覆 盖 度两 个方 面。8.1.4.2 河(湖)岸 稳定 性按照 公 式(3)计 算,赋分 标准 见 表 6。5r r r r rrST SM SH SC SABS(3)式中:BSr 河(湖)岸 稳定 性 指标赋 分;SAr 岸 坡倾 角分 值;SCr 岸 坡植 被覆 盖 度 分 值;SHr 岸 坡高 度分 值;SMr 河 岸基 质分 值;STr 坡 脚冲 刷强 度分 值。8.1.4.3 自然或 近自 然河 流(湖泊)评价 应包 括 河(湖)岸 稳定性 指 标5 项 参数;岸 坡硬化 河段 评价时可 根据 总体 特征 描述 进行评 价。赋分 标准 见 表6。表6 河(湖)岸稳 定性 赋 分标准 表 河湖岸特征 稳定 基本稳定 次不稳定 不稳定 分值 100 75 25 0 总体特征描述 近期内河(湖)岸不会发生变形破坏,无冲刷迹象。河(湖)岸结构有松动发育迹象,轻度冲刷,但近期不会发生变形和破坏。河(湖)岸松动裂痕发育趋势明显,一定条件下可导致变形和破坏,中度冲刷。河(湖)岸重度冲刷,随时可能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或已经发生破坏。DB 13/T 5817 2023 6 表6 河(湖)岸稳 定性 赋 分标准 表(续)河湖岸特征 稳定 基本稳定 次不稳定 不稳定 岸坡倾角()()15 30 45 60 岸坡植被覆盖度(%)()75 50 25 0 岸坡高度(m)()1 2 3 5 河岸 基质(类别)基岩 岩土 黏土 非黏土 坡脚 冲刷 强度 无冲刷迹象 轻度冲刷 中度冲刷 重度冲刷 8.1.4.4 岸线植 被覆 盖 度 按照 公式(4)计算,赋分 标准 见表7,最终 赋分 采用 线性 插值 方法得 到。1001 aicinivcirAALLPC(4)式中:PCr 岸 线植 被覆 盖 度;Aci 岸段i的 植被 覆盖 面 积,单 位为 平方 千米(km2);Aai 岸段i的 岸带 面积,单位为 平方 千米(km2);Lvci 岸段i的 长度,单 位为千 米(km);L 评价 岸段 的总 长度,单位为 千米(km);i 岸段 的序 号。表7 岸线 植被 覆盖 度赋 分标准 表 河湖岸线植被覆盖度(%)说明 赋分 0-5 几乎无植被 0 5-25 植被稀疏 25 25-50 中密度覆盖 50 50-75 高密度覆盖 75 75 极高密度覆盖 100 8.1.4.5 岸线自然 指数指标 赋分 按 公式(5)计算,河(湖)岸稳定性与岸线植被覆盖 度权重赋分见表8。w r w rPC PC BS BS BH(5)式中:BH 岸 线自 然指 数赋 分;BSr 河(湖)岸 稳定 性 赋分;PCr 岸 线植 被覆 盖度 赋 分;BSw 河(湖)岸 稳定 性 权重;PCw 岸 线植 被覆 盖度 权 重。表8 岸线 自然 指数 分指 标权重 表 序号 名称 权重 1 河(湖)岸稳定性 0.4 2 岸线植被覆盖 度 0.6 8.1.5 开发利 用水 域岸 线程 度 8.1.5.1 开发利 用水 域岸 线程 度综 合考虑 了入 河(湖)排 污 口规范 化建 设率、入 河(湖)排 污口 布局合理 程度 和河(湖)“四乱”状 况,计算 各指 标 的加权 平均 值,各 指标 权 重可参 考 表 9。其 中,入河(湖)排 污口 布局 合理 程度为 备选 指标。DB 13/T 5817 2023 7 表9 开发 利用 水域 岸线 程 度指标 赋分 权重 表 序号 名称 权重 权重a 1 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 0.2 0.4 2 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 0.2 3 河(湖)“四乱”状况b 0.6 0.6 a 当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不参评时的权重 b 河(湖)“四乱”状况是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8.1.5.2 入河(湖)排 污口 规范 化 建设率。入 河(湖)排污 口规范 化建 设率 是指 已按 照规范 化建 设要求开 展规 范化 建设 的入 河(湖)排污 口数 量比 例(包括但 不限 于以 下内 容),实 现入 河(湖)排 污口“看 得见、可 测量”的 目标,其中 包括:对 暗管 和潜没 式排 污口,要 求在 院墙外、入 河(湖)前 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以便 监督采样;在排污口入河(湖)处树立内容规范的 标志牌,公布举报电 话等举报途径;因地制宜,对重点排污口安装在线监 测设施,强化对其排污情 况的监管和信息共享。如出现 日排 放量300m3或 年排放 量10 万 m3的未 规 范化建 设的 排污 口,该项 得 0 分。指标 赋分 值 按照公式(6)计 算。100 NNRiG(6)式中:RG 入 河(湖)排污 口规 范化建 设率 赋分;Ni 开 展规 范化 建设 的入 河排污 口数 量,单位 为个;N 入 河(湖)排污 口总 数,单 位为 个。8.1.5.3 入河(湖)排 污口 布局 合 理程度。评 价入 河(湖)排污口 设置 情况 及水 环境 影响程 度,赋分标准 见 表10。表10 入河(湖)排 污口 布局合 理程 度赋 分标 准表 分级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情况 赋分 1 河(湖)水域无入河(湖)排污口。100 2 有入河(湖)排污口,但不影响邻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80 3 有入河(湖)排污口,影响邻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但影响时间长度小于等于年内监测频次的 20%。60 4 有入河(湖)排污口,影响邻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影响时间长度大于年内监测频次的 20%。0 8.1.5.4 河(湖)四乱 状况。无“四乱”状 况的 河段(湖区)赋 分为100 分,“四乱”扣 分时 应考虑其 严重 程度,扣 完为 止,赋 分标 准见表 11。河湖“四乱”问题 及严 重程 度分类 见附录 A 所示。表11 河(湖)“四 乱”状况赋 分标 准表 类型 河(湖)“四乱”问题扣分标准(每发现 1 处)一般问题 较严重问题 重大问题 乱采-5-25-50 乱占-5 1)临水边界线以内,-25 1)临水边界线以内,-5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理范围以内,-1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 理范围以内,-30 乱堆-5 1)临水边界线以内,-25 1)临水边界线以内,-5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理范围以内,-1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 理范围以内,-30 乱建-5 1)临水边界线以内,-25 1)临水边界线以内,-5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理范围以内,-10 2)临水边界线以外,且河湖管 理范围以内,-30 水文完 整性 DB 13/T 5817 2023 8 8.2.1 生态流 量(水量)满 足程 度 8.2.1.1 对于已 批复 生态 水量 保障 实施方 案的 河流,生态 流量(水 量)目 标值 可直 接采 用 批复成 果,采用生态流量达标天数比 例或全年生态水量与基本 生态水量之比计算生态流 量(水量)满足程度,最高得 分 为100 分。8.2.1.2 对于未 批复 生态 流量(水 量)目 标值 的河 流,计 算6 月10 月及 11 月 次 年5 月 最小 月均流量 占相 应时 段多 年月 均流量 的百 分比,赋 分标 准见表 12,最 终赋 分采 用 线性插 值方 法得 到,取二者的最低赋分值为河流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 度赋分(针对具有防洪、排涝功能的河流汛期 应首先服 从防 洪调 度的 需要,调度 期间 的月 均流 量可 不计入 最小 月均 流量 占比)。也 可参 考 SL/Z 712计算生 态流 量(水量)目 标值。表12 生态 流量 满足 程度 赋分标 准表(11 月至次年5 月)最小月均 流量占比(%)30 20 10 5 5 赋分 100 80 40 20 0(6 10 月)最小月均流量占 比(%)50 40 30 10 10 赋分 100 80 40 20 0 8.2.2 最低生 态水 位满 足程 度 湖泊最低生态水位宜选择 规划或管理文件确定的限 值,或采用天然水位资料 法、湖泊形态法、生物空 间最 小需 求法 等确 定。赋 分标 准见 表13,最 终赋分 采用 线性 插值 方法 得到。表13 最 低生 态水 位满 足 程度赋 分标 准表 湖泊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 赋分 年内日均水位均高于最低生态水位 100 日均水位低于最低生态水位,但 3d 滑动平均水位不低于最低 生态水位 75 3d 滑动平均水位低于最低生态 水位,但 7d 滑动平均水位不低 于最低生态水位 50 7d 滑动平均水位低于最低生态 水位 30 60d 滑动平均水位低于最低生 态水位 0 8.2.3 流量过 程变 异程 度 8.2.3.1 无水文 观测 资料 的河 流原 则上可 不选 此项 指标。8.2.3.2 有水文 观测 资料 的河 流,按照公 式(7)和公 式(8)计算 评价 年实 测月 径流 量与天 然月 径流量的 平均 偏离 程度,赋 分标准 见 表14,最 终赋 分 采用线 性插 值方 法得 到。1212mm mQQ qFDI(7)121121QmmQ(8)式中:FDI 流 量过 程变 异程 度;Qm 评 价年 第m 月实 测月 径 流量,单位 为立 方米 每秒(m3/s);Q 评 价年 天然 月径 流量 年均值,单 位为 立方 米每 秒(m3/s);m 评 价年 内月 份的 序号。DB 13/T 5817 2023 9 表14 流 量过 程变 异程 度 赋分标 准表 流量过程变异程度 0.05 0.1 0.3 1.5 5 赋分 100 75 50 25 0 8.2.4 入湖流 量变 异程 度 入湖流量变异程度,统计 评价年环湖河流的入湖实 测月径流量与天然月径流 的平均偏离程度,按照公 式(9)、公式(10)、公式(11)和公 式(12)计 算,以 行洪、排涝、输 水、灌溉 等功 能为 主,兼具生态保护功能的运河、沟渠等人工开挖河道,可不纳入统计。赋分标准 见表15,最终赋分采 用线性插 值方 法得 到。1212-mm mRR rFLI(9)Nnn mr r1(10)Nnn mR R1(11)121121mmR R(12)式中:FLI 入 湖流 量变 异程 度;rm 所 有入 湖河 流第m月 实 测月径 流量,单 位为 立方 米每秒(m3/s);Rm 所 有入 湖河 流第m月 天 然月径 流量,单 位为 立方 米每秒(m3/s);R 所 有入 湖河 流天 然月 径流量 年均 值,单位 为立 方米每 秒(m3/s);rn 第n条 入湖 河流 实测 月 径流量,单 位为 立方 米每 秒(m3/s);Rn 第n条 入湖 河流 天然 月 径流量,单 位为 立方 米每 秒(m3/s);N 所 有入 湖河 流数 量,单位为 条;m 评 价年 内月 份的 序号;n 入 湖河 流序 号。表15 入 湖流 量变 异程 度 赋分标 准表 入湖流量变异程度 0.05 0.1 0.3 1.5 5 赋分 100 75 50 25 0 8.2.5 河流断 流程度 8.2.5.1 对于自 然状 况下 常年 有水 河流,采 用评 价年 评价 天 数内,断 流天 数的 比例 进 行评估,赋分标准见 表 16,最终 赋分 采 用线性 插值 方法 得到。表16 河流 断流 程度 赋分 标准表 断流比例 赋分 50%0 40%20 30%40 20%60 10%80 0 100 DB 13/T 5817 2023 10 8.2.5.2 对于自 然状 况下 断流 的河 流,河 流断 流程 度可 以改 为计算 径流 长度 保有 率。径流长 度保 有率指河流评价年相同丰、枯水期有水径流长度占历 史参考年同期最大径流长 度的百分比。历史参 考年可选 择1988 年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河 道管 理条 例 颁布之 后与 评价 年水 文频 率相近 年份。相关 数据可采用 洪水 调查 数据、遥 感数据 或相 关部 门公 布数 据。赋 分标 准见 表 17,最 终赋分 采用 线性 插值 方法得到。表17 径流 长度 保有 率赋 分标准 表 径流长度保有率(%)90 80 70 60 50 赋分 100 75 50 25 0 化学完 整性 8.3.1 水质优 劣程 度 水质类 别评 价应 遵循GB 3838 相关 规定。每个 断面 有 多次监 测数 据时,应取 多 次监测 数据 的平 均值计算 该断 面水 质优 劣程 度指标 得分。评 价河 段(湖区)内有 多个 断面 时,评价河 流(湖泊)水 质 优劣程度 得分 可取 各断 面水 质优劣 程度 指标 赋分 的算 术平均 值,也可 以各 断面 代 表的评 价河 段长 度(湖泊分区面积)作为权重,计算评价水质优劣程度得 分。赋分标准见表18,最 终赋分采用线性插值 方法得到。如 果直 接采 用生 态环境 质量 公报 中各 断面 水质类 别,可直 接参 照 表18。对 于河 湖干 涸断 面,水质优 劣程 度可 不参 评。表18 水 质优 劣程 度评 价 赋分标 准表 水质类别 劣 赋分 100 90 75 60 40 0 8.3.2 湖泊营 养状 态 湖泊营 养状 态指 数 评 价应 遵循SL 395相关 规定,赋 分标准 见表19,最终 赋分 采用线 性插 值方 法得到。每个断面有多次监 测数据时,可采用多次监 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该断 面湖泊营养状态指数 赋分。评价湖区内有多个断 面的监测数据时,可取各 监测断面湖泊营养状态指 数赋分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湖泊 营养 状况 赋分,也 可采用 评价 湖泊 分区 面积 作为权 重,计算 评价 湖泊 营养状 态赋 分。表19 湖泊 营养 状态 赋分 标准表 湖泊营养状态指数 10 42 50 65 70 赋分 100 80 60 10 0 8.3.3 底泥污 染指 数 底泥污染指数 采用底泥中 每一项污染物浓度占对应 标准值的百分比进行评价。赋分时选用超标浓度最 高的 污染 物倍 数值,污染 物浓 度标 准值 参考GB 15618。赋分 标准 见表20,最终 赋分 采用 线性插值方法得到。每个监测 断面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数据的平 均值计算该断面底泥 污染指数赋分。评价河流(湖泊)有多个断面的监测 数据时,可取各监测断面 底泥污染指数赋分的 算术平均值;也可采用评价 点代表的河段长度(湖区 面积)作为权重,计算评 价河湖底泥污染指数 赋分。表20 底 泥污 染指 数赋 分 标准表 底泥污染指数 1 2 3 5 5 赋分 100 60 40 20 0 生物完 整性 8.4.1 大型底 栖无 脊椎 动物 生物 完整性 指数 8.4.1.1 大 型 底 栖 无 脊 椎 动 物 生 物 完 整 性 指 数 通 过 对 比 参 考 点 和 受 损 点 大 型 底 栖 无 脊 椎 动 物 状 况进行评 价。参考 点确 定方 法见附 录 B.1。DB 13/T 5817 2023 11 8.4.1.2 基于候 选指 标库 选取 核心 评价指 标,对 评价 河流(湖泊)大 型 底 栖无 脊椎 动 物调查 数据 按照评价参数分值计算方法,计算大型底栖无脊椎动 物生物完整性指数监测值,根据 河流(湖泊)所在水生 态分 区大 型底 栖无 脊椎动 物生 物完 整性 指数 最佳期 望值,按 照公式(13)计 算指 标赋 分。8.4.1.3 大型底 栖无 脊椎 动物 生物 完整性 指数 评价 详见 附 录C.1。对于 平原 河流,评 价 参数应 包含耐污能 力评 价。100 BIBIEBIBIOBIBIS(13)式中:BIBIS 评价 河流(湖 泊)大型 底栖 无脊 椎动 物生 物完整 性指 数赋 分;BIBIO 评价 河流(湖 泊)大型 底栖 无脊 椎动 物生 物完整 性指 数监 测值;BIBIE 河流(湖 泊)所 在水生 态分 区大 型底 栖无 脊椎动 物生 物完 整性 指数 最佳期 望值。8.4.1.4 对于无 法构 建适 宜的 大型 底栖无 脊椎 动物 生物 完整 性指数 的 河 流(湖泊),可参考 河 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 价技术指南(试行)与 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 测与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中推 荐 的BMWP 指数和 BI 生物 指数。8.4.2 鱼类保 有指 数 评估现 状鱼 类种 数与 历史 参考点 鱼类 种数 的差 异状 况,按 照公 式(14)计算,赋分标 准见 表21,最终赋分采用线性插值方 法得到。对于无法获取历 史鱼类监测数据的评估区域,可采用专家咨询 的方法确 定。调查 鱼类 种数 不包括 外来 物种。100 FEFOFOEI(14)式中:FOEI 鱼 类保 有指 数,%;FO 为评 估河 流(湖泊)调查 获得 的鱼 类种 类数 量(剔 除外 来物 种),单 位为种;FE 20世纪80 年代 或 以 前评估 河流(湖 泊)的鱼 类种类 数量,单 位为 种。表21 鱼类 保有 指数 赋分 标准表 鱼类保有指数/%100 85 75 60 50 25 0 赋分 100 80 60 40 30 10 0 8.4.3 水生植 物群 落指 数 8.4.3.1 水生植 物群 落包 括挺 水植 物、沉 水植 物、浮叶 植物、漂浮 植物 等大 型水 生植 物。8.4.3.2 对监测 河段 内的 河滨 带 水 生植物 种类、数量、外来 物 种入侵 状况 进行 调查,结合 现场验 证,按照丰 富、较丰 富、一般、较少、无 5 个等 级分 析 水生植 物群 落状 况,存在 外来物 种入 侵现 象时,取低值。8.4.3.3 河道内 因水 流缓 滞、富营 养化等 原因,导 致沉 水植 物、漂 浮植 物等 覆盖 度过 高,且 对水 生态环境 造成 影响 的,视为 配置不 合理。8.4.3.4 因自然 地理 条件,历 史参 考年份 中河 滨带 水生 植物 达到“无”或“较少”等 级,该 指标 不宜参评。8.4.3.5 水生植 物群 落指 数赋 分标准 见表 22。表22 水 生植 物群 落指 数 赋分标 准表 水生植物群落指数分级 指标描述 分值 丰富 水生植物种类很多,配置合理,植株密闭 较丰富 水生植物种类多,配置较合理,植株数量多 一般 水生植物种类尚多,植株数量不多且散布 DB 13/T 5817 2023 12 表22 水 生植 物群 落指 数 赋分标 准表(续)水生植物群落指数分级 指标描述 分值 较少 水生植物种类单一,植株数量很少且稀疏 无 难以观测到水生植物 8.4.4 浮游植 物密 度 8.4.4.1 浮游植 物密 度指 标评 价根 据实际 情况 选用 参考 点倍 数法或 直接 评判 赋分 法。8.4.4.2 参考点 倍数 法。选择 同一 生态分 区或 湖泊 地理 分区 中类型 相近、未 受人 类活 动影响 或影 响轻微的 湖泊,以 湖泊 水质 及形态 重大 变化 前的 历史 参考时 段的 监测 数据 为基 点(宜 采用 20 世纪 80年代或 以前 监测 数据),用 评价 年浮 游植 物密 度除 以该历 史基 点计 算其 倍数。赋分标 准见 表 23,最终赋分 采用 线性 插值 方法 得到。表23 湖泊 浮游 植物 密度 赋分标 准表(参 考点 倍数 法)浮游植物密度倍数 1 10 50 100 150 赋分 100 60 40 20 0 8.4.4.3 直接评 判赋 分法。无 参考 点时,浮游 植物 密度 赋分 标准见 表 24,最 终赋 分采 用线性 插值 方法得到。表 24 湖泊 浮游 植物 密度 赋分标 准表(直 接评 判赋 分法)浮游植物密度(万个/L)40 200 500 1000 5000 赋分 100 60 40 30 0 8.4.5 大型水 生植 物覆 盖度 8.4.5.1 大型水 生植 物覆 盖度 评价 湖泊岸 带湖 向水 域内 的挺 水植物、浮 叶植 物、沉水 植 物和漂 浮 植物四类 植物 中非 外来 物种 的总覆 盖度,可 根据 实际 情况选 用参 考点 比对 赋分 法 或直 接评 判赋 分法。8.4.5.2 参考点 比对 赋分 法。选择 同一生 态分 区或 湖泊 地理 分区中 湖泊 类型 相近、未 受人类 活动 影响或影响轻微的湖泊,或 选择评价湖泊在湖泊形态 及水体水质重大改变前的 某一历史时段,作为 参考点,确定评价湖泊大型 水生植物覆盖度评价标准;以评价年大型水生植物 覆盖度除以该参考点 标准计算 其百 分比,赋 分标 准见 表 25,最 终赋 分采 用 线性插 值方 法得 到。表 25 大 型水 生植 物覆 盖 度赋分 标准 表(参考 点比 对赋分 法)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变化比例(%)5 10 25 50 75 说明 接近参考点状况 与参考点状况有较小差异 与参考点状况有中度差异 与参考点状况有较大差异 与参考点状况有显著差异 赋分 100 75 50 25 0 8.4.5.3 直接评 判赋 分法。无 参考 点时,湖泊 大型 水生 植物 覆盖度 赋分 标准 见 表 26,最终赋 分采 用线性插 值方 法得 到。表26 大 型水 生植 物覆 盖 度赋分 标准 表(直接 评判 赋分法)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75 40 75 1040 0 10 0 说明 极高密度覆盖 高密度覆盖 中密度覆盖 植被稀疏 无该类植被 赋分 75100 50 75 2550 0 25 0 社会服 务功 能可 持续 性 8.5.1 防洪达 标率 8.5.1.1 评价河 流(湖泊)堤 防及 沿河(环湖)口 门建 筑物 防洪达 标情 况。DB 13/T 5817 2023 13 8.5.1.2 河流堤防 防洪达标率、堤 防交叉建筑物防洪达标率、湖泊堤防防洪达标率按 照公式(15)计算。8.5.1.3 河流防 洪达 标率,无 堤防 交叉建 筑物 的,统计 达到 防洪标 准的 堤防 长度 占堤 防总长 度的 比例,按照 公式(16)计算;有堤防 交叉 建筑 物的,还 须同时 考虑 堤防 交叉 建 筑 物防洪 标准 达标 比例,按照公 式(17)计算。8.5.1.4 湖泊防 洪达 标率,还 应同 时评价 环湖 口门 建筑 物满 足设计 标准 的比 例,按照 公式(18)计算。8.5.1.5 无相关 规划 明确 的 防 洪达 标标准 时,可参 照 GB 50201 确 定。8.5.1.6 河流(湖泊)防 洪达 标率 赋分标 准见 表 27,最终 赋 分采用 线性 插值 方法 得到。%100%100%100 LDLDALDAISSLSLSLIRDRDARDAI(15)100 RDAI FDRI(16)1002)(SLI RDAIFDRI(17)1002)(DWGWALADIFDLI(18)式中:RDAI 河 流堤 防防 洪达 标率;RDA 河 流达 到防 洪标 准的 堤防长 度,单位 为米(m);RD 河流 堤防 总长 度,单位为 米(m);SLI 河 流堤 防交 叉建 筑物 防洪达 标率;SL 河流 堤防 交叉 建筑 物达标 个数,单 位为 个;SSL 河 流堤 防交 叉建 筑物 总个数,单 位为 个;LDAI 湖 泊堤 防防 洪达 标率;LDA 湖 泊达 到防 洪标 准的 堤防长 度,单位 为米(m);LD 湖泊 堤防 总长 度,单位为 米(m);FDRI 河 流防 洪达 标率(%);FDLI 湖 泊防 洪达 标率(%);GWA 环 湖达 标口 门宽 度,单位为 米(m);DW 环湖 口 门 总宽 度,单位 为 米(m)。表27 防 洪达 标率 赋分 标 准表 防洪达标率(%)95 90 85 70 50 指标 100 75 50 25 0 8.5.2 供水水 量保 证程 度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采用长 系列资料或其他资料计算 的实际供水保证率与设计 供水保证率的比值评价,按照 公式(19)计 算。1000 ngsDDR(19)DB 13/T 5817 2023 14 式中:Rgs 供水 水量 保证 程度 赋分;D0 实 际供 水保 证率;Dn 设 计供 水保 证率。8.5.3 集中式 饮用 水水 源地 水质 达标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指达标的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的 个数占评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百分 比,按照公式20计算。单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 用全年监测的均值进 行评价。水质 项目 按照 当地 考核管 理办 法 确 定。赋分 标准见表28,最 终赋 分采 用线性 插值 方法 得到。100 nmWRWRWR(20)式中:WR 集 中式 饮用 水水 源地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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