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指南 第1部分:业务流程DB37/T 4700.1—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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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 CCS L 67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700.1 2024 不动产登 记网上办 理工作指 南 第 1 部分:业务流程 Guidance to online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Part 1:Business process 2024-04-11 发布 2024-05-11 实施 山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7/T 4700.1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缩 略语.1 5 业 务流 程.1 6 网 上申 请.2 7 在 线受 理.3 8 审核.3 9 登簿.3 10 发证.3 附录A(资 料性)网上 办理业 务清 单.4 附录B(资 料性)网上 办理材 料清 单.7 参考文 献.31 DB37/T 4700.1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37/T 4700 不 动产登 记网上 办理工 作指 南的 第1部分。DB37/T 4700 已经 发布 了以下部分:第1 部 分:业务 流程;第2 部 分:共享 数据 应用。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山 东省 自然 资源 厅(山 东省 林业 局)提出 并组织 实施。本文件 由山 东省 自然 资 源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归 口。DB37/T 4700.1 2024 III 引 言 为贯彻 落实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民 法典 不动 产登 记暂行 条例 等 法律 法规,规范 不动 产登 记 网 上办理流 程,以适 应不 动产 登记网 上办 理的 需要,特 研究制 定本 文件。本 文件 拟分为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业务 流程。旨 在指导 不动 产登 记网 上办 理流程。第2 部 分:共享 数据 应用。旨在 指导 不动 产登 记网 上办理 时共 享数 据应 用的 方法。DB37/T 4700.1 2024 1 不 动产登 记网上办 理工作 指南 第 1 部分:业务流 程 1 范围 本文件 给出 了不 动产 登记 网上办 理的 业务 流程,包 括网上 申请、在 线受 理、审核、登簿 和发 证 等 环节的指 导。本文件 适用 于不 动产 登记“一网 通办”业 务办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不动产 权证 书 real estate property certificate 由不动 产登 记机 构颁 发的、记载权 利人 对一 个不 动产 单元拥 有一 种或 者互 相兼 容的一 组权 利 的 证 明。来源:ZWFW C0203 2020,3.2 3.2 不动产 登记 证明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由不动 产登 记机 构颁 发的、证 明不 动产 抵押 权、地 役 权或者 预告 登记、异议 登 记等事 项的 凭证 性文件。来源:ZWFW C0204 2020,3.1 4 缩略语 下列缩 略语 适用 于本 文件。GIF:图形 交换 格式(Graphics Interchange Format)JPEG:图像 文件 格式(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PDF:可移 植文 档格 式(Portable Document Format)OFD:开放 版式 文档(Open Fixed Layout Document)PNG:采用 无损 压缩 算法 的 位图格 式(Portable Network Graphics)5 业务流 程 不动产 登记 网上 办理 业务 流程包 括网 上申 请、在线 受理、审核、登 簿和 发证 等,业 务流 程见 图1。DB37/T 4700.1 2024 2 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机构注册/登录网上申请通过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在线受理涉税面签网上申请在线受理审核登簿发证补正材料否通过现场面签税费缴纳结束是否否是是是否(资料缺失)否(不予登记)否(不予受理)图1 不动产 登记 网上 办理 业务 流程图 6 网上申 请 网上申 请包 括但 不限 于:a)注册认 证:申请 人注 册山 东省统 一政 务服 务门 户账 号并实 名认 证;b)选择类 型:申请 人按 照不 动产所 在地,选 择县(市、区)和 申请 办理 的不 动产 登记业 务类 型,网上办 理业 务类 型见 附 录A;c)上传材 料:申请 人依 据材 料清单 上传 材料,材 料清 单见附 录 B,材 料格 式为JPEG、PNG、PDF、OFD、GIF 等,每类 材料 数 量少 于 100 张,单个 文件 小于 10 MB;d)提交申 请:申请 人核 对申 请信息 并提 交;DB37/T 4700.1 2024 3 e)查询进 度:申请 人申 请提 交后,可实 时在 线查 询办 件进度。7 在线受 理 不动产 登记 机构 对申 请人 信息、申 请材 料和 申请 登 记事项 等内 容进 行查 验,若符合 受理 条件,予以受理;若不 符合 受理 条件,告知 申请 人不 予受 理的 理由,申请 人经 修改 后可 再次提 交或 选择 撤回。8 审核 审核流 程如 下:a)在 线 受理 通 过后,若 涉 及税 务 联办,不动 产登 记 机构 将 业务 信 息推 送至 税 务联 办 平台,申请人完成 相关 税费 缴纳;b)涉及现 场面 签的 业务,申 请人进 行现 场面 签;c)不 动 产登 记 机构 按照 有 关规 定 对申 请 事项 及申 请 材料 进 一步 审 查,并决 定 是否 予 以登 记,对不 符 合登 记 条件 的,告 知申 请 人不 予 登记 的理 由,结 束 办理。申请 人经 修 改后 可 再次 申请或选择撤 回。9 登簿 审核通 过后,不 动产 登记 机构将 申请 登记 事项 记载 于不动 产登 记簿。10 发证 登记事 项记 载于 不动 产登 记簿后,不 动产 登记 机构 制作并 核发 不动 产权 证书 或不动 产登 记证 明。DB37/T 4700.1 2024 4 A A 附录A(资料 性)网上办 理业 务清 单 网上办 理业 务清 单见 表A.1。表A.1 网上办 理业 务清 单 序号 登记大类 登记小类 涉及税务联办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 出让 是 2 划拨 否 3 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 是 4 租赁 是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 是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 土地坐落变更 否 7 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自然人)否 8 土地用途、性质变更 是 9 土地界址面积变更 是 10 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是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登记 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否 12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否 13 法律文书裁定 否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建筑物、构筑物 否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手房过户(新建商品房买卖)是 16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存量房买卖)是 17 法人企业购买二手房(存量房买卖)是 18 添加共有人(婚内添加共有人)否 19 安置房 是 20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 是 21 离婚析产 否 22 夫妻财产约定 否 23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存量房买卖加抵押合并登记)是 24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及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是 2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共有性质变更 否 26 权利人名称变更(自然人)否 27 地址变更 否 28 房屋面积变更 否 29 房屋用途变更 是 30 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是 DB37/T 4700.1 2024 5 表A.1 网 上办 理业 务清 单(续)序号 登记大类 登记小类 涉及税务联办 3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 房屋灭失 否 32 依法没收、收回房屋、依生效法律文书 否 33 权利人放弃房屋所有权 否 34 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否 35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 否 36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否 37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注销 否 38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告抵押合并登记 否 39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 否 40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注销 否 41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的设立 否 42 异议登记的注销 否 43 抵押登记 房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否 44 房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否 45 房地抵押权注销登记(个人)否 46 房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否 47 房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否 48 房地抵押权注销登记(企业)否 49 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 否 50 注销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 否 51 房屋所有权变更及抵押变更 否 52 土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否 53 土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否 54 房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否 55 房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否 56 土地一般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57 土地一般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58 土地一般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59 土地一般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60 林权一般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61 林权一般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62 林权一般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63 林权一般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DB37/T 4700.1 2024 6 表A.1 网 上办 理业 务清 单(续)序号 登记大类 登记小类 涉及税务联办 64 抵押登记 海域一般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65 海域一般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66 海域一般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67 海域一般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68 土地最高额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69 土地最高额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70 土地最高额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71 土地最高额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72 林权最高额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73 林权最高额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74 林权最高额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75 林权最高额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76 海域最高额抵押权 首次登记 否 77 海域最高额抵押权 转移登记 否 78 海域最高额抵押权 变更登记 否 79 海域最高额抵押权 注销登记 否 80 补、换证登记 补、换证登记 否 81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 否 8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注销登记 否 83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否 84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补、换证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补、换证登记 否 DB37/T 4700.1 2024 7 B B 附录B(资料 性)网上办 理材 料清 单 B.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出 让)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出 让)材料 清单 见表B.1。表B.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出 让)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自然资源部门 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后实现数据共享 4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5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2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划 拨)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划 拨)材料 清单 见表B.2。表B.2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划 拨)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3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授 权经 营、作价 出资或 入股 方式 取得)DB37/T 4700.1 2024 8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授 权经 营、作价 出资或 入股 方式 取得)材 料清单 见表B.3。表B.3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授 权经 营、作价 出资或 入股 方式 取得)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 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企业改制方案及批准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合同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7 被授权公司土地配置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8 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批准文件及合同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10 自然资源部门与国有股权单位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11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12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4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租 赁)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租 赁)材料 清单 见表B.4。表B.4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 次登记(租 赁)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DB37/T 4700.1 2024 9 表 B.4 国 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首次 登记(租 赁)(续)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3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土地租金缴纳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5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转 移登记(法 人或 其他 组织 合并、分立)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转 移登记(法 人或 其他 组织 合并、分立)材 料清 单见 表B.5。表B.5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转 移登记(法 人或 其他 组织 合并、分立)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代理人委托书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4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6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坐 落变 更)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坐 落变 更)材料清 单见 表B.6。表B.6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坐 落变 更)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提交公安或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4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7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权 利人 名称 变更(法人 或其 他组 织)】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权 利人 名称 变更(法人 或其 他组 织)】材料 清单 见表B.7。DB37/T 4700.1 2024 10 表B.7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权 利人 名称 变更(法人 或其 他组 织)】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工商部门、编办部门出具的证明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4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8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用 途、性质 变更)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用 途、性质 变更)材料 清单 见表B.8。表B.8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用 途、性质 变更)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动产规划用途、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的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6 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B.9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界 址面 积变 更)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界 址面 积变 更)材 料清 单见 表B.9。DB37/T 4700.1 2024 11 表B.9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土 地界 址面 积变 更)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6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7 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B.10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权 利期 限变 更(土地的 使用 期限)】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权 利期 限变 更(土地的 使用 期限)】材料 清单见 表B.10。表B.10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变 更登记【权 利期 限变 更(土地的 使用 期限)】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1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依 法没 收、收回 国有建 设用 地)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依 法没 收、收回 国有建 设用 地)材料 清单 见表B.11。DB37/T 4700.1 2024 12 表B.1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依 法没 收、收回 国有建 设用 地)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4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12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权 利人 放弃 国有 建设用 地使 用权)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权 利人 放弃 国有 建设用 地使 用权)材 料清 单见表B.12。表B.12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权 利人 放弃 国有 建设用 地使 用权)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13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法 律文 书裁 定)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法 律文 书裁 定)材料清 单见 表B.13。表B.13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 销登记(法 律文 书裁 定)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省编办或中编办 核验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 2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DB37/T 4700.1 2024 13 表B.13 国 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注销 登记(法 律文 书裁定)(续)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3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4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14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首 次登记(建 筑物、构 筑物)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首 次登记(建 筑物、构 筑物)材 料清 单见 表B.14。表B.14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首 次登记(建 筑物、构 筑物)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 核验企业基本信息(开发商)2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3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 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B.15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一 手房 过户(新 建商品 房买 卖)】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一手 房过 户(新 建商品 房买 卖)】材 料清单见 表B.15。表B.15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新 房办 证(新建 商品房 买卖)】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买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 核验企业基本信息(开发商)4 经备案的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各地房管部门 需各地市房管协助开发接口 5 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受托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DB37/T 4700.1 2024 14 表B.15 国 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及 房屋(构筑 物)所有 权 转 移登 记【新 房办 证(新建商 品房 买卖)】(续)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7 开发商代理委托书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8 开发商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9 申请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卫计委 根据父母信息获取出生证明进而判断是否未成年 10 申请人户口簿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11 申请人结婚证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民政厅或民政部 查询婚姻信息 12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B.16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自 然人 二手 房过 户(存 量房 买卖)】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自然 人二 手房 过 户(存量 房买 卖)】材料清单 见表B.16。表B.16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 有权 转 移 登记【自 然人 二手 房过 户(存量房 买卖)】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买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 核验个人基本信息 4 不动产买卖合同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申请人上传 限购城市需由各地房管部门共享 限购城市需各地市房管协助开发接口。5 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受托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7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8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9 申请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卫计委 根据父母信息获取出生证明进而判断是否未成年 10 申请人户口簿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11 申请人结婚证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民政厅或民政部 查询婚姻信息 B.17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法 人或 其他 组织 购买二 手房(存 量 房买卖)】DB37/T 4700.1 2024 15 国有建 设用地 使用 权及房 屋(构 筑物)所有 权 转 移登记【法人 企业 购买二 手房(存量房 买卖)】材料清 单见 表B.17。表B.17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有 权 转 移登记【法人 或其 他组 织 购买二 手房(存 量房买卖)】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申请人身份证明(买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 核验企业基本信息(开发商)2 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 核验个人基本信息 3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申请人上传 限购城市需由各地房管部门共享 限购城市需各地市房管协助开发接口。4 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受托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6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7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8 完税凭证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B.18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添 加共 有人(婚 内添加 共有 人)】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有 权 转 移登记【添 加共 有人(婚 内添加 共有 人)】材料清单见 表B.18。表B.18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添 加共 有人(婚 内添加 共有 人)】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结婚证信息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民政厅或民政部 查询婚姻信息 4 婚内免税证明单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7 不动产权属证书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数据共享 登记机构 登记系统内部提取 B.19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安 置房)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安 置房)材 料清 单见表B.19。DB37/T 4700.1 2024 16 表B.19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安 置房)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买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总局 核验企业基本信息(开发商)4 拆迁安置材料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5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申请人上传 6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7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8 申请人户口簿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9 申请人结婚证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民政厅或民政部 查询婚姻信息 10 申请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卫计委 根据父母信息获取出生证明进而判断是否未成年 B.20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 有权 转 移 登记(共 有人 增加 或者 减 少以及 共有 份额 变化)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 有权 转 移 登记(共 有人 增加 或者 减少 以及共 有份 额变 化)材料清 单见 表B.20。表B.20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筑 物)所有 权 转 移登记(共有人 增加 或者 减少以 及共 有份 额变化)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份额转移协议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6 申请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卫计委 根据父母信息获取出生证明进而判断是否未成年 DB37/T 4700.1 2024 17 表B.20 国 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及 房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移 登记(共 有人 增加或 者减 少以 及共 有 份 额变化)(续)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7 申请人户口簿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8 申请人结婚证信息(税务需要)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民政厅或民政部 查询婚姻信息 B.2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离 婚析 产)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离 婚析 产)材料 清单见 表B.21。表B.21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离 婚析 产)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种类 收取类型 材料来源 获取单位 备注说明 1 本人持证拍照(身份证)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申请人信息 3 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电子件 必选 申请人上传 4 代理委托书原件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司法厅 已公证的委托信息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子件 非必选 数据共享 省公安厅或公安部 核验代理人身份信息 B.22 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 转 移登记(夫 妻财 产约 定)国有建 设用 地使 用权 及房 屋(构 筑物)所 有权/转 移登记(夫 妻财 产约 定)材料清 单见 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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