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蜜桔采后商品化处理规程DB36/T 895-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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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0 5备 案 号:DB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6/T 8 9 5 2 0 2 4替 代 D B 3 6/T 8 9 5 2 0 1 5南 丰 蜜 桔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P o s t h a r v e s t C o m m e r c i a l H a n d l i n g o f N a n f e n g M a n d a r i n2 0 2 4-0 3-2 6 发 布 2 0 2 4-0 9-0 1 实 施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6/T 8 9 5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采 收.25 初 选 与 防 腐 处 理.26 贮 藏.37 出 库.48 分 级 与 包 装.4D B 3 6/T 8 9 5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根 据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规 则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文 件 代 替 D B 3 6/T 8 9 5-2 0 1 5 南 丰 蜜 桔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规 程,与 D B 3 6/T 8 9 5-2 0 1 5 相 比,除 结 构调 整 和 编 辑 性 改 动 外,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a)修 改 了 范 围(见 第 1 章,2 0 1 5 版 第 1 章);b)增 加 了 G B/T 1 9 0 5 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南 丰 蜜 桔、D B 3 6/T 1 2 5 南 丰 蜜 橘 包 装、D B 3 6/T 1 2 9 4 新 余 蜜 桔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规 程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修 改 了 N Y/T 1 1 8 9 柑 橘 贮 藏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见第 2 章,2 0 1 5 版 第 2 章);c)删 除 了 可 溶 性 固 形 物、机 械 损 伤 和 分 级 的 编 写 规 定(见 2 0 1 5 版 3.2、3.4 和 3.7);d)修 改 了 采 收 条 件(见 2 0 1 5 版 4.3);e)修 改 了 初 选,并 注 释 了“5.1 瑕 疵 筛 选、5.2 杀 菌 水 清 洗、5.3 热 风 干 燥、5.4 防 腐 保 鲜”的 内容(见 第 5 章,2 0 1 5 版 第 5 章);f)修 改 了 贮 藏(见 第 6 章,2 0 1 5 版 第 9 章);g)修 改 了 冷 库 预 冷(见 7.2,2 0 1 5 版 7.2);h)修 改 了 出 库(见 第 7 章,2 0 1 5 版 第 1 0 章);i)修 改 了 分 级 与 包 装(见 第 8 章,2 0 1 5 版 第 8 章);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西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修 订 单 位:江 西 农 业 大 学、江 西 省 果 蔬 保 鲜 与 无 损 检 测 重 点 实 验 室。本 文 件 主 要 修 订 人:陈 金 印、陈 楚 英、陈 明、万 春 鹏、向 妙 莲、刘 善 军、马 巧 利、曾 教 科、彭 旋。2 0 1 5 年 首 次 发 布 为 D B 3 6/T 8 9 5-2 0 1 5 本 次 为 第 一 修 订。D B 3 6/T 8 9 5 2 0 2 41南 丰 蜜 桔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南 丰 蜜 桔 采 收、初 选 与 防 腐 处 理、贮 藏、出 库、分 级 与 包 装 等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南 丰 蜜 桔 的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贮 藏 和 运 输。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9 0 5 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南 丰 蜜 桔N Y/T 2 3 8 9 柑 橘 采 后 病 害 防 治 技 术 规 范D B 3 6/T 1 2 5 南 丰 蜜 橘 包 装D B 3 6/T 1 2 6 南 丰 蜜 橘 贮 藏 保 鲜D B 3 6/T 1 2 9 4 新 余 蜜 桔 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采 后 商 品 化 处 理 P o s t h a r v e s t c o m m e r c i a l h a n d l i n g果 实 采 收 后 的 再 加 工 再 增 值 过 程,包 括 挑 选、清 洗、分 级、预 冷、包 装 等 技 术 环 节。3.2预 冷 P r e-c o o l i n g将 新 鲜 采 收 的 果 实 在 入 库 贮 藏 或 是 装 车 运 输 前 散 除 其 所 携 带 的 田 间 热,将 其 品 温 尽 快 冷 却 到 适 合 低温 贮 藏 和 运 输 的 过 程。3.3畸 形 果 D e f o r m i t y f r u i t果 实 有 不 正 常 的 明 显 凹 陷 或 突 起,以 及 外 形 缺 陷。3.4烂 果 D e c a y f r u i t遭 受 病 原 菌 的 侵 染,导 致 细 胞 分 离、组 织 崩 溃,部 分 或 全 部 丧 失 食 用 价 值 的 果 实。3.5D B 3 6/T 8 9 5 2 0 2 42通 风 库 贮 藏 V e n t i l a t i o n s t o r a g e采 用 自 然 通 风 系 统 和 隔 热 材 料 建 造 库 房 贮 藏 果 实 的 一 种 简 易 方 式。4 采 收4.1 品 种(系)选 择适 宜 贮 藏 品 种 应 选 择 中 晚 熟 小 果 型 品 种(系)。4.2 采 收 工 具4.2.1 果 篮:大 小 适 中,内 壁 光 滑 或 内 垫 柔 软 物。4.2.2 果 剪:圆 头 平 口,刀 口 锋 利。4.3 采 收 时 期 与 要 求4.3.1 采 收 前 1 5 d 内,应 停 止 灌 水、喷 水。4.3.2 鲜 销 果 在 果 实 正 常 成 熟,表 现 出 本 品 种 固 有 的 品 质 特 征,果 面 转 为 黄 色 或 橙 红 色、着 色 率 大 等于 9 5%。贮 藏 果 比 鲜 销 果 适 当 提 前 1 0 d 1 5 d,果 面 超 过 3/4 转 色,宜 在 盛 花 后 1 9 0 d 2 0 0 d 采 收。4.3.3 采 收 期 间,遇 霜、露、雨 水 未 干 和 雾 天 不 采 收,大 雨 后 晴 天 隔 2 d 采 收,阴 天 隔 3 d 采 收。4.4 采 收 方 法4.4.1 由 外 到 内,由 下 而 上 依 次 进 行。4.4.2 采 果 者 应 剪 平 指 甲,采 果 时 不 可 攀 枝 拉 果,采 用 一 果 两 剪 法,即 第 一 次 果 实 留 长 梗 剪 下,第 二次 齐 果 蒂 将 果 梗 剪 截 平 整,做 到 轻 拿 轻 放,防 止 机 械 损 伤。4.4.3 伤 果、落 地 果、泥 浆 果、病 虫 果、畸 形 果、烂 果 应 另 外 放 置,带 离 果 园 集 中 处 理。枝 梢 等 杂 物不 宜 混 在 果 中。5 初 选 与 防 腐 处 理5.1 瑕 疵 筛 选果 实 采 摘 后,从 采 果 篮 转 入 果 品 周 转 箱 里,人 工 对 果 实 进 行 筛 选,剔 除 畸 形 果、伤 果、病 虫 果。5.2 杀 菌 水 清 洗果 实 初 选 完 毕 后,采 用 含 1%-2%的 碳 酸 氢 钠 或 1.5%碳 酸 钠 的 流 动 水 清 洗 3 m i n,迅 速 除 果 实 表 面 杂菌、污 垢 和 油 脂,保 证 果 面 外 观 品 质 和 卫 生,防 止 贮 藏 过 程 中 的 霉 变 和 腐 烂。5.3 防 腐 处 理果 实 采 后 防 腐 保 鲜 应 符 合 南 丰 蜜 桔 生 产 的 要 求,具 体 按 N Y/T 2 3 8 9 规 定 执 行。5.4 热 风 干 燥在 烘 干 机 里 借 助 离 心 机 吸 收 游 离 的 空 气 后,对 其 加 热 形 成 3 0 3 5 热 风 对 南 丰 蜜 桔 的 果 皮 完 成 热风 干 燥 作 业。5.5 自 然 预 冷D B 3 6/T 8 9 5 2 0 2 43将 防 腐 处 理 后 的 果 实 置 于 通 风 条 件 良 好、地 面 干 燥、没 有 阳 光 直 射 的 室 内 2 d 3 d,果 实 失 重 率 达3%5%为 宜。6 贮 藏6.1 库 房6.1.1 库 房 的 选 择 与 要 求通 风 库 房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换 气 条 件 和 保 温 保 湿 能 力;冷 库 贮 藏 库 房 有 良 好 的 隔 热 和 制 冷 设 备。贮藏 期 超 过 6 0 d,宜 选 择 冷 库 贮 藏。贮 藏 库 房 应 堵 塞 鼠 洞,严 防 鼠 害。6.1.2 库 房 的 消 毒具 体 按 D B 3 6/T 1 2 6 和 D B 3 6/T 1 2 9 4 规 定 执 行。6.2 方 法6.2.1 通 风 库6.2.1.1 堆 贮应 用 果 框 装 果,框 体 上 层 留 8 c m 1 0 c m 空 间,底 层 垫 高 1 0 c m 左 右,框 与 框 之 间 留 2 c m 3 c m 空 间,堆 高 8 层 1 2 层 为 宜。每 垛 之 间 需 留 0.6 m 1.0 m 的 过 道。6.2.1.2 架 贮在 库 内 安 装 竹 架、铁 架、水 泥 架 等。架 宽 1 m 1.5 m,多 层,最 上 层 离 库 顶 1 m 以 上。6.2.1.3 入 库 后 管 理6.2.1.3.1 入 库 初 期(入 库 后 前 2 周)应 以 降 温 排 湿 为 主,除 雨、雾 天 外,应 定 时 打 开 通 风 窗,温 度 应控 制 在 1 0 以 下,相 对 湿 度 则 应 控 制 在 8 5%9 0%;贮 存 中 期 应 定 时 通 风 换 气,当 气 温 低 于 5 时,应关 闭 通 风 口,加 强 室 内 防 寒 保 暖,午 间 通 风 换 气;贮 存 后 期:当 库 外 气 温 升 至 2 0 以 上 时,白 天 应 紧闭 通 风 口,早 上 或 晚 上 通 风 换 气。当 库 房 内 相 对 湿 度 降 到 8 0%以 下 时,应 加 盖 塑 料 薄 膜 保 湿 或 库 内 洒 水增 湿。6.2.1.3.2 贮 藏 期 内 每 隔 1 5 d 2 0 d 检 查 库 内 空 气 清 新 程 度 以 及 果 实 病 变 腐 烂、失 重、浮 皮 等 情 况,如 有 烂 果 应 及 时 挑 出 处 理。6.2.2 冷 库6.2.2.1 冷 库 预 冷果 实 入 库 前 应 经 2 d 3 d 充 分 预 冷 降 温,梯 度 式 降 温 具 体 按 如 下 操 作:1 0 1 5 预 冷 2 4 h 4 8h,8 1 0 预 冷 1 2 h 2 4 h,每 次 果 品 入 库 量 不 得 超 过 总 库 存 量 的 1/3。6.2.2.2 入 库 后 管 理冷 库 库 温 应 保 持 在 4 5,相 对 湿 度 8 5%9 0%。贮 藏 期 内 每 隔 1 5 d 2 0 d 通 风 换 气,排 除 过 多的 二 氧 化 碳 及 其 他 有 害 气 体;同 步 抽 样 检 查 果 实 病 变 腐 烂、失 重、浮 皮 等 情 况,遵 循 每 垛 果 实 的 上、中、下 随 机 取 果 的 抽 样 原 则,如 有 烂 果 应 及 时 挑 出 处 理。D B 3 6/T 8 9 5 2 0 2 447 出 库7.1 分 批 出 库根 据 果 实 贮 藏 过 程 中 品 质 变 化 和 市 场 需 求,贮 藏 果 实 应 适 期 分 批 出 库。7.2 库 存 期通 风 库 贮 藏 南 丰 蜜 桔 果 实 宜 在 贮 藏 6 0 d 前 出 库;冷 库 贮 藏 南 丰 蜜 桔 果 实 宜 在 贮 藏 9 0 d 前 出 库。8 分 级 与 包 装8.1 分 级分 级 及 等 级 按 G B/T 1 9 0 5 1 规 定 执 行。8.2 包 装按 G B/T 1 9 0 5 1 和 D B 3 6/T 1 2 5 规 定 执 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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