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超高层建筑DB11/T 2218-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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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CS C 75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18 2024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超高层建筑 Construction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Super high-rise buildings 2024-03-25发布 2024-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18 2024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组织机构与职责.1 5 应急管理制度.3 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 7 应急预案管理.4 8 应急处置.5 9 事后恢复.5 10 应急保障.6 11 宣传与培训.6 12 评估与改进.7 附录 A(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安全风险源辨识建议清单.8 附录 B(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预案建议清单.10 附录 C(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处置要点.11 附录 D(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物资配备相关示例.12 参考文献.14 DB11/T 2218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 1部 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 规 则的 规定 起草。本文件 由北京市 应急管理 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 应急管理 局 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 位:北京市科学技 术 研究院城市 安全与 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文件 主 要 起草人:姚卫华、宋冰雪、张玉、邓兵兵、罗小强、张晶智、乔海生、张晓峰、谢昱 姝、马丁、刘佳、王瑜、徐亚博、汪彤、赖刚。DB11/T 2218 2024 III 引言 应急管理 是国家 治理 体系 和治理 能力的重 要组 成部 分,承担防 范化 解重大 安全风险、及时 应 对 处置 各类 灾害 事 故 的重 要职责,担 负 保 护 人 民群众 生 命财产 安全和 维护社会稳 定 的重 要 使命。本文 件 是 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 标准化文件 的重 要 部 分,是 在 超高层建筑 领域 的 细 化。随着首都经济社会 的 快速发展,超高层建筑 在满足 高 密 度 人口 居住、办公等需求 的 同 时,也给 应急管理 工作 带来了严峻 的 挑战。制定与 首都 实 际 相 适 应 的 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地方 标准,将为 超高层建筑 开展 应急管理 工作提 供指 引和建议,对 进 一步 提 升我 市 应 对 处置 自然灾害 和事 故灾 难等突发 事件 能力 具有 重 要 意 义。本文件标准化 对 象为 建筑高度超 过 100 m的 建筑物。当 建筑物高度 在 100 m及 以下,且为 大 型商业综合 体时,其 要 求 应 符合 北京市 地方 标准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 大 型商业综合 体。DB11/T 2218 2024 1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超高层建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中 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评估与改进 的要 求。本文件 适 用 于 超高层建筑 的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和物 业服务 人 为 应 对 自然灾害 和事 故灾难两 类 突 发 事件 开展 的 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 工作。本文件 不适 用 于 单 一居住 类 建筑。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通过 文 中 的 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 可少 的 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 本(包括 所 有 的 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5201 建筑 消 防 设 施的 维护 管理 GB/T 38315 社会 单 位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 编 制 及实施导则 GB 50314 智能 建筑 设 计 标准 AQ/T 9008 安全 生 产 应急管理 人 员 培训 及 考 核 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超高层建筑 super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超 过 100 m的 建筑物。来 源:GB 50352 2019,3.1.2,有 修 改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般要求 4.1.1 业 主 应 履行 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 的主体 责 任,物 业使 用 人 依据 与 业 主的 合同 约 定 实施 应急管理,物 业服务 人 依据 物 业服务合同在 约 定 区 域内 提 供 应急管理 服务。注 1:业 主是 指 超高层建筑 的所 有 权 人,是 在一 个 建筑 区划 内 拥 有一 个或者 一 个 以 上专 有 建筑物 空间或者房屋 的所 有 权 人。注 2:物 业使 用 人是 指具有 超高层建筑物 业 的 使 用 权,但 不具有 物 业 所 有 权,依 照 法律 和 合同 规定 行 使 物 业 部 分权利 的 自然 人、法 人 和 其 他 组织,包括 物 业 承 租 人 和 其 他 实 际使 用物 业 的人。注 3:物 业服务 人是 指 依据 物 业服务合同 从 事物 业 管理 服务 活动 的 物 业服务 企 业 和 其 他 管理 人。4.1.2 业 主 可委托 物 业服务 人,建 立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 各 方 职责,开展 应急管理 工作。DB11/T 2218 2024 2 4.1.3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和物 业服务 人的 应急管理 工作 应 协调 一 致。组织机构 4.2.1 应 根据 应急管理要 求,成 立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并 下设 应急管理 办公 室 和应急管理 工作 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的 设 置应 符合 图 1的 要 求。4.2.2 应急管理 工作 组应 包含但 不 限 于 现场 处置组、技 术处置组、疏散 引 导 组、秩序警戒 组、后 勤 保障组 等 组 别。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现 场 处 置 组 技 术 处 置 组 疏 散 引 导 组 秩 序 警 戒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应急管理 办公 室 图 1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图 4.2.3 业 主 应 指 定 专 职应急管理 人 员,物 业使 用 人 宜 指 定 专 职 或兼 职应急管理 人 员。4.2.4 保安 员、保 洁员、第 三 方 驻场员 工 等服务 人 员 应 纳入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内 统 一 管理。组织职责 4.3.1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应 包括但 不 限 于 表 1规定 的 内容。表 1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列表 序号 内设 组 别 管理 类 型 职责 内容 1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常态 化(1)领 导、组织和 协调 应急管理 工作;(2)组织应急管理文件 编 制、实施 和 修订,审 定 并 签 发 文件;(3)组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组织应急预案 编 制、演练、评估和 修订,审 定 并 签 发 应急预案;(5)对 应急管理 工作实施 考 核。非常态 化(1)在 事 发 现场 设 立 应急 指 挥 部,实施 应急 指 挥调 度;(2)决 定 启 动 和 终止项目 的 预 警 和应急 响 应;(3)协调 内 外 部 应急资源配置;(4)指 挥 相应级 别 的 舆情 处置,审 定 对 外 发 布 的 新 闻材 料,指 定 新 闻 发 言 人;(5)协 助 相关 部 门 开展 事件 调 查和责 任 认 定 及 处理 工作,分 析原因,评估 损失,总 结 应急 工作的 经 验教 训。2 应急管理 办公 室 常态 化 实施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常态 化 的 应急管理 工作。非常态 化 实施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非常态 化 的 应急管理 工作。3 应急管理工作组 现场 处置组 常态 化(1)实施 应急 值守;(2)实施 安全 巡 查和 检 查;(3)实施 安全事 项 的 内 部 审核;(4)负 责应急 知 识 的 宣传和培训。非常态 化(1)辨识 现场 不 安全 状况,上 报 相关 信息;(2)根据 事件 发 生 具 体 情况,实施 现场 处置,如初 期火 灾 扑救 等;(3)向外界救援 力 量 提 供 抢 险 救援信息 资料;(4)在 专 业 医疗救援 人 员 到 场 前,对 伤 者 提 供 必 要 帮助,协 助 专 业 医疗救 护 人 员 对 伤者 实施 救 护。DB11/T 2218 2024 3 表 1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列表(续)序号 内设 组 别 管理 类 型 职责 内容 4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组 技 术处置组 常态 化(1)负 责 工 程 技 术安全 常 识 的 宣传和培训;(2)设 备 设 施的 巡 查、检 查 以 及 维护 和保 养;(3)协 助 承 包 商开展设 备 设 施 维护 保 养。非常态 化(1)设 备 设 施 故 障 的 抢 修;(2)配 合 现场 处置组 及 其 他 救援 力 量 实施技 术处置。5 疏散 引 导 组 常态 化(1)熟悉 疏散 路线,必 要 时 可 预 先 设 置 疏散 引 导 岗;(2)负 责 对 疏散 引 导 标 志 标识、设 备 设 施 进 行日常 巡 查。非常态 化(1)及时 向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传 达 疏散 信息;(2)对 现场 人 员 及 周 围 人 员 进 行 防 护指 导 和 紧 急 疏散。6 秩序警戒 组 常态 化(1)负 责 警戒 类 设 备 器材 的 日常 检 查和 维护;(2)负 责 日常 楼宇 内 临 时 活动 的 秩序 维护。非常态 化(1)维 持 事件 现场秩序;(2)关 注现场 环境 变 化,控制事件 影响 范围;(3)在 事件 现场 周 围 设 置 警戒 线,禁止无 关 人 员、车辆 进 入现场 和 危 险 区 域,对指 定 区 域 进 行 治安 巡逻,控制 人 员 进 出 现场;(4)引 导 专 业 救援 力 量 进 入现场;(5)保 护 现场,为 事件 证 据 的 保 存 和 提 取 提 供 便 利。7 后 勤 保障组 常态 化(1)协 助 应急 领 导小 组 实施人 员 保障;(2)协 助 应急 领 导小 组 实施 物资保障(抢 险 消 耗 物资 统计、应急物资 的 采购、监督 应急物资 日常 维护 保 养 等);(3)协 助 应急 领 导小 组 实施技 术保障;(4)协 助 应急 领 导小 组 实施 通 讯 保障;(5)协 助 应急 领 导小 组 实施 设 施 保障。非常态 化(1)按照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的 指 令运输、分 发、回收 应急物资。4.3.2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应 根据 岗 位 设 置和应急管理 需求 明确 各 岗 位 或 人 员 的 应急管理职责。5 应急管理制度 应建 立 健 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 不 限 于下列内容:a)应急管理 岗 位 责 任;b)安全风险分级管控;c)生 产 安全事 故 隐患排查治理;d)应急培训与宣 教;e)大 型 活动 应急管理;f)应急 值守;g)信息报送;h)应急预案管理;i)应急 队伍 管理;j)应急物资管理。除 符合 5.1的 规定 外,还 应 结 合 超高层建筑 中 的重 点 场 所(部位)、设 备 设 施,增加 应急处置 的 内容 要 求。包括但 不 限 于下列 场 所(部位)或 设 备 设 施:a)避 难 层;b)停 机 坪;c)外 墙;d)停 车 场;e)电梯;f)设 备机 房;DB11/T 2218 2024 4 g)疏散 设 施;h)消 防 车 登 高 操 作 场 地。应建 立 应急管理制度 执 行 记 录,相关资料应 归 档 保 存。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6.1.1 应 开展 风险辨识 工作,形 成 本单 位 安全风险源辨识清单。安全风险源辨识建议清单参 见 附录 A所 示。6.1.2 应 根据 超高层建筑 实 际 情况,开展 风险评估 工作,确 定风险 等 级,并 每季 度 完 成 一 次更 新。6.1.3 应 在 风险评估 基础 上,针 对 风险源 逐 一 制定 并 落 实技 术 措 施、管理 措 施 和应急 措 施。6.1.4 宜根据 所 面 临 的 风险源建 立 监 测 预 警 机制。6.1.5 应定 期 向 相关 人 员 通 报 风险评估 及 管控 情况。隐患排查治理 6.2.1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和物 业服务 人 应 在 各 自 管理 区 域内 定 期 开展 隐患排查 工作,其中 防 火 巡 查、检 查应 符合 消 防 相关 技 术标准 的 规定。6.2.2 隐患排查应 至 少包括 超高层建筑 的重 点 场 所(部位)、重 点 设 备 设 施、重 点 时 段。6.2.3 应 划 分隐患 等 级 并实施 治理。6.2.4 应 每月 通 报 事 故 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6.2.5 在 事 故 隐患治理 过 程 中 应 采取监 控和 防 范 措 施,必 要 时 应 派 人 值守。6.2.6 当 隐患排查 过 程 中发 现新 的 风险源 时,应 纳入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7 应急预案管理 一般要求 物 业服务 人 应组织本单 位 相关 部 门 或 人 员 进 行 应急预案 编 制、培训、演练、评估 等 工作。应急 预案 内容 涉 及 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时,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 应参与相关 工作。预案构成 7.2.1 应急预案 体系 应 包括 综合 应急预案、专 项 应急预案和 现场 处置 方 案。应急预案建议清单参 见附录 B。7.2.2 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的 应急预案应 纳入 超高层建筑应急预案 体系。预案编制 7.3.1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和物 业服务 人 编 制 灭火 和 疏散 预案 时,应 符合 GB/T 38315的 规定。7.3.2 物 业使 用 人 应 根据 合同 约 定,编 制 所 管理 区 域 的 现场 处置 方 案。7.3.3 应急预案应 征 求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的 意 见,应急预案 经 评 审或者 论 证 后,应 由 应急管理 领 导 小 组组 长 签 署,由 业 主 确 认,并 通 报 物 业使 用 人。7.3.4 物 业服务 人 宜 收 集 和备案 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的 应急预案,并 定 期 更 新。7.3.5 有下列 情 形之 一 的,应 及时 修订 应急预案 并归 档:a)依据 的 法律、法 规、规 章、标准 及 上 位 预案 中 的 有 关规定 发 生重大 变 化 的;DB11/T 2218 2024 5 b)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及 其 职责 发 生 调 整 的;c)面 临 的 风险 发 生重大 变 化 的;d)重 要应急资源 发 生重大 变 化 的;e)在突发 事件 实 际 应 对 和应急 演练 中发 现 问题 需 要 作出重大 调 整 的;f)认 为 应 修订 的 其 他 情况。7.3.6 应急预案应 每 3年 进 行 1次 评估。预案演练 7.4.1 物 业服务 人 应制定应急 演练计划,根据 事件风险 特 点,每半年至 少 进 行 1次 全要 素 综合 演练。编 制 专 项 预案和 现场 处置 方 案 的,应 每季 度 至 少 进 行 1次 综合 应急预案 演练或专 项 预案 演练或现场处置 方 案 演练。7.4.2 应组织 演练 评估,且 至 少包括 下列内容:a)演练 的 执 行 情况;b)预案 的 合 理性与 可 操 作 性;c)指 挥协调 和应急 联 动 情况;d)应急 人 员 的 处置 情况;e)演练 所 用 设 备 装 备 的 适 用性;f)对 完善 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 措 施 等方 面 的 意 见 和建议 等。8 应急处置 突发 事件 发 生 后,事件 现场 有 关 人 员 应 立 即 向 应急管理 办公 室 报 告,应急管理 办公 室 向 应急 领 导小 组 报 告;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应按照规定 向 政府 相关 部 门 进 行上 报。在 应急处置 过 程 中,应急管理 工作 组应 及时 向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汇 报 应急处置进 展 情况,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 对 事件处置 的 新 进 展 和 衍 生的 新 情况 等 重 要 信息,应 及时 续报,事件处置 结 束 后,应 进 行 终报。应 根据 事件 发 生的 楼 层 或区 域,通过 应急 广播、楼宇 电视 等 多种 方 式 通 报 事件 信息。应急管理 工作 组应 根据 应急预案 以 及 现场 的实 际 情况 开展 应急处置,应急处置要点应 包括但 不限 于 附录 C的 要 求。9 事后恢复 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应组织 编 制事后恢复 计划或 方 案,且 应 至 少包括 责 任 人、具 体 任 务、时 间 和工作 要 求。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应配 合有 关 部 门 实施 下列 事 项:a)保 护 事件 现场;b)调 取 事件 证 据;c)协 助 事件 调 查;d)安置 或 转移 人 员;e)安 抚 相关 人 员。物 业服务 人 应 在突发 事件 得 到 有 效 控制,具 备恢复 条 件 时,使 物 业 管理 区 域 恢复 到 正 常 状 态。应急管理 领 导小 组应 对 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 开展 评估和 总 结。DB11/T 2218 2024 6 10 应急保障 人员保障 10.1.1 应急安全管理 人 员宜 具有 注 册 安全 工 程 师 或者 相关 工 程 类 中 级 及 以 上专 业 技 术职 务。10.1.2 消 防 安全管理 人 员宜 具有 注 册 消 防工 程 师 或者 相关 工 程 类 中 级 及 以 上专 业 技 术职 务。10.1.3 消 防 控制 室 值 班操 作人 员 应 取 得 相应 的 岗 位 资 格。10.1.4 从 事 特种 作 业 和 特种 设 备 作 业 的人 员 应 取 得 相应 的 岗 位 资 格。10.1.5 当 超高层建筑 采 用 智能 楼宇 系 统 时,宜 配备 具有 智能 楼宇 管理 员 资 质 的人 员。10.1.6 现场 处置组应 包括 微 型 消 防 站 人 员。10.1.7 技 术处置组 的 专 业设 置应与 工 程 技 术 部 门 的 专 业设 置 一 致,且 各 专 业 每班次 配备 的技 术处 置 人 员 应 不 少 于 2人。技 术处置组 的 负 责 人 应 由工 程 技 术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兼任。10.1.8 疏散 引 导 组、秩序警戒 组和后 勤 保障组应考 虑 人 员 岗 位、工作 场 所、装 备配备和 教 育 培训 等 因 素 进 行 设 置。物资保障 10.2.1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和物 业服务 人 应 根据 管理 界 限、风险评估 结 果 和应急 救援 能力 配备应急 救援 物资。应急 救援 物资相关示例参 见 附录 D所 示。10.2.2 宜 在 避 难 层配备 自 吸 过 滤式逃 生 呼吸 器、饮 用 水、毛巾 等 应急物资。10.2.3 应建 立 应急物资管理 台账。10.2.4 应定 期 对 应急物资进 行 检 查和 维护。技术保障 10.3.1 宜 设 置 具有 应急 响 应 功 能的智能 化 集 成系 统,并 符合 GB 50314的 规定。10.3.2 应定 期 对 风险 监 测 和预 警 系 统 进 行 检 查和 维护。10.3.3 应 对 建筑 消 防 设 施实施 维护 管理,并 应 符合 GB 25201的 规定。10.3.4 应 每年 对防 雷装 置进 行 检 测。10.3.5 应定 期 对 电气 防 火 安全 系 统 进 行 检 测。设施保障 10.4.1 应建 立 应急 设 施 和 场 所 台账,包括但 不 限 于以下设 施 和 场 所:a)避 难 层;b)停 机 坪;c)疏散 楼 梯;d)消 防 车 登 高 操 作 场 地;e)消 防 设 施;f)应急 电 源;g)人防 设 施。10.4.2 应定 期 对 应急 设 施 和 场 所 进 行 检 查和 维护。11 宣 传 与 培训 宣 传 DB11/T 2218 2024 7 11.1.1 物 业服务 人 应 向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宣传应急 知 识,宣传 途径 可包括 以下方 式:a)印 发 宣传 册;b)组织宣传 活动;c)现场 张 贴 或 悬挂 宣传 画;d)现场 播 放 宣传 片 或 宣传语;e)通过 手 机、互 联 网 等 新 媒 体 平 台 宣传。11.1.2 宣传 内容 应 至 少包括 典 型灾害 事 故 情 景 和 自 救 互 救知 识。培训 11.2.1 物 业服务 人的主 要 负 责 人 和安全 生 产 管理 人 员 应 接受 应急培训,培训 内容 应 符合 AQ/T 9008的 规定。11.2.2 新上 岗 员 工的 安全 教 育 内容中 应 包含 应急管理 的 要 求。11.2.3 物 业服务 人 应 对 新入驻 的 业 主、物 业使 用 人 开展 应急培训。11.2.4 物 业服务 人 应 根据 培训 对 象 和培训 需求 制定培训 计划,培训 宜 符合 表 2规定 的 要 求。表 2 应急 培训 要求 培训 内容 培训 对 象 培训 方 式 培训要 求 应急预案培训 物 业服务 人 线 下 掌握 应急职责和应急处置 流 程。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 线 下/线 上 掌握 协 同 救援 和 疏散 的 要 求。报 警 和 求 助 方 法 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 线 下/线 上 报 警 和 求 助 注 意 事 项。法律法 规 物 业服务 人 线 下/线 上 与应急管理相关 的 法律法 规。建筑 场 所 情况 物 业服务 人 线 下 熟悉 超高层建筑 内 部及 周 边 场 所环境,掌握 场 所 内 的各类 风险源。安全 防 范、自 救 互 救知 识 物 业服务 人 线 下(面 授/实 操)掌握 安全 防 范、救 护 知 识要点,正 确 施救。应急 装 备物资 使 用 物 业服务 人 线 下(面 授/实 操)掌握 应急 装 备和物资 使 用要点。其 他 安全 常 识 业 主 和物 业使 用 人 线 下/线 上 了 解 消 防 和用 电 安全 知 识;了 解 自 救 逃 生常 识。11.2.5 应定 期 开展 全 员消 防 教 育 培训。11.2.6 物 业服务 人主 要 负 责 人 和安全 生 产 管理 人 员 初 次 安全培训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32学时。每年 再 培 训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12学时。11.2.7 物 业服务 人 新上 岗 的 从 业 人 员,岗 前安全培训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24学时。12 评估 与 改进 宜 每年至 少 对 应急管理 体系 运 行 情况 进 行 1次 自 评。可委托 第 三 方 机构 通过 资料 审核、现场 评定 等方 式 对 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 体系 建 设 与 运 行 情况 展开综合 评估。宜根据 评估 结 果,分 析 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 体系 运 行 质 量,调 整完善 相关制度文件和 过 程 管 控,持续 改进应急管理 体系。DB11/T 2218 2024 8 附录 A(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安全风险 源辨识 建 议清单 表 A.1给 出 了 超高层建筑安全风险源辨识建议清单。表 A.1 超高层建筑安全风险 源辨识 建 议清单 序号 场 所/位 置 风险源 风险源 描述 风险 类 型 1 竖 向 贯 通 空间(1)中 庭 空间(入 口 中 庭、高层 共享 中 庭)(2)核 心筒(疏散 楼 梯 间、电梯 间)(3)设 备 竖井(风 道、垃圾道)(4)竖 向 缝隙 空间(玻 璃幕 墙 与 楼 板 间 缝隙 可 燃 物、超高层建筑 结 构 火 灾 事件 发 生 在 竖 向 贯 通 空间,初 期 未 得 到 有 效 控制,通过 超高层建筑 的 烟囱 效 应,导 致火 灾 竖 向 蔓延。火 灾 2 超 大 扁 平 空间(1)高 区 标准层(开 敞办公 室空间)(2)避 难 层(中 间 避 难层)可 燃 物、超高层建筑 结 构 发 生 火 灾,对 超 大 扁平 空间 的人 群 实施 疏散时,由 于 人 数 多,空间 开 敞,在 缺 少 有 效 引 导 的 情况 下,会 增加 疏散 时 间,可 能 在 局部 发 生 拥 挤踩踏。火 灾、其 他 伤 害 3 水 平狭 长 空间(1)疏散 走道(通 往 楼 梯 间 的 通 道)(2)非疏散 走道(商业 通 廊、办公 区 过 道)可 燃 物、超高层建筑 结 构 发 生 火 灾,人 群通过 水 平狭 长 空间 进 行疏散时,由 于 疏散 路 径 狭 长,可 能 增加 疏散 时 间;人 群 慌乱 时,可 能导 致拥 挤踩踏。火 灾、其 他 伤 害 4 地下 空间(1)地下 活动空间(地 下商业)(2)地下 停 车 空间(地 下 车 库)可 燃 物、超高层建筑 结 构 地下 空间 发 生 火 灾,具有商业综合 属 性 的 超高 层建筑 需 要 整 体 疏散 时,既 要考 虑 高层 人 群,也 要 对 地下 空间 不同 区 域 的人 群 实施 疏散,地 下 空间 结 构复 杂,可 能 影响 疏散 的时 间,在 局 部 造 成 拥 挤踩踏。火 灾、其 他 伤 害 5 建筑 内 部 装 修 动火 作 业、可 燃 物、易燃 物 人 员 违 章 动火 作 业,审 批、管控 等 措 施 失 效 的 情况 下,可 能 造 成 火 灾 事 故。火 灾 6 燃 气 使 用 区 域 及 燃 气 管 线 通过 区 域 燃 气 燃 气 在 管 线 或 设 备 端 意 外 泄漏,可 燃 气 体 积聚,遇 火 源 发 生 火 灾、爆炸 事 故。火 灾、爆炸 7 电 动 自 行 车 或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池 存放 或 充 电 场 所 电 池 电 动 自 行 车 或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池违 规进 入 建筑内 充 电,由 于 充 电 故 障 或 电 池 故 障 导 致火 灾、爆炸。火 灾、爆炸 8 电 动 汽 车 停 放 电 池 电 动 汽 车 在 停 放 期间,由 于 充 电 故 障 或 电 池 故障,发 生 自 燃。火 灾 9 建筑物 内 扶 梯、直 梯 电梯 维护 保 养 不 到 位导 致 夹 伤 乘客 等意 外伤害。机 械 伤 害、其 他 伤 害 10 电梯 井 直 梯 电梯 维护 保 养 不 到 位导 致 电梯 在 运 行 中意 外坠 落。高处 坠 落 11 建筑物 内、外 的 高处 作 业 人体的 势 能 在 建筑物 日常 高处 作 业过 程 中,由 于 违 章 作 业发 生作 业 人 员从 高处 坠 落 的 事 故。高处 坠 落 12 建筑物 外 表 面 玻璃、装 饰 物 玻璃幕 墙 意 外 破碎 或 装 饰 物 损 坏,从 高处 坠落,对 地 面 上 通 行 人 群 造 成 伤 害。物 体 打击 DB11/T 2218 2024 9 表 A.1 超高层建筑安全风险 源辨识 建 议清单(续)序号 场 所/位 置 风险源 风险源 描述 风险 类 型 13 建筑物 内、外 的 高处 作 业 高处 作 业使 用 的 物 品 在 建筑物 日常 高处 作 业过 程 中,由 于 违章 作 业 造 成作 业 物 品 从 高处 掉 落,对 低处 人 员 造 成 伤 害。物 体 打击 14 建筑物 内有 限空间 作 业(电 缆沟、化 粪 池)毒 害 性、窒 息 性 气 体 有 限空间 作 业中,违 章 作 业 造 成作 业 人员 的 中 毒 和 窒 息。中 毒 和 窒 息 15 商业 空间、大 型 活动现场 大 客流 大 客流 导 致 人 群 聚 集,活动场 地等 狭 窄部位 过 度 拥 挤,或者场 地设 施 不稳 固 等导 致 人 群 拥 挤踩踏,群 死 群 伤。其 他 伤 害 16 建筑物 内 各类 用 电 设 备 电 用 电 设 备 未 定 期 检 查,设 备 意 外 带 电,导致 接 触 人 员 触 电。触 电 17 临 时 用 电 临 时 电气 线路 临 时 用 电 未 经 审 批、未 采取 有 效 的 管控措 施,导 致 人 员 触 电 或 电气 火 灾。触 电、火 灾 18 电气 维 修 作 业 电 维 修 人 员 违 章 作 业,导 致 人 员 意 外 触 电。触 电 19 设 备 日常 维 修 保 养 作 业 设 备 运 动(静 止)部 件、工 具、加 工 件 在 日常 维 修 保 养 作 业中,机 械 设 备 运 动(静 止)部 件、工 具、加 工 件 直接 与 人体 接 触 引 起的 夹击、碰撞、剪切、卷 入、绞、碾、割、刺 等 形式 的 伤 害。机 械 伤 害 20 机 电 系 统 内 涉 及的 简 单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容 器 未 按规定 报 废、容 器 内 腐蚀 和容 器外 腐蚀、超 压 泄放 装 置 失 效、操 作人 员 违 章操 作 等 原因 引 发 压 力 容 器 超 温 超压、腐蚀、泄漏、异 常 变 形、破 裂、爆炸 等。容 器失 效 21 健 身娱乐 场 所 游泳 池、戏 水 设 施 游泳 池 清 洁 作 业 时 设 备 漏 电、水质 消 毒环 节 危 险化 学 品 使 用 及 储 存 不当 造 成 化学 灼烫、人 员 溺 水;客 人 游泳 时 发 生 意 外 溺 水。淹溺、触 电、灼烫 22 建筑物 周 边 车 道、停 车 场 车辆 人、车 未 分 流,不 安全 驾驶 行 为 导 致 对人 员 的 伤 害。车辆伤 害 23 建筑物 中 电 子 设 备、网 络 设 备 雷电、静 电 防 雷 接 地 系 统 失 效,雷电 导 致 电 子 设 备与 网 络 系 统 瘫痪,可 能 间 接 引 发 电气 火灾。火 灾、其 他 伤害 24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大 风 大 风 导 致 建筑物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意 外 脱 落,对 地 面 人 群 造 成 伤 害。物 体 打击 25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低 温 低 温 导 致 建筑物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冻裂,对 地 面 人 群 造 成 伤 害。物 体 打击 26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冰 雹 冰 雹 导 致 建筑物 玻璃、外 窗、装 饰 物、围 护 结 构 意 外 脱 落,对 地 面 人 群 造 成 伤 害。物 体 打击 27 地下 空间、设 备机 房 暴雨 暴雨 导 致 城市 内 涝,在 建筑物 局部 或 整体 引 发 水 浸,对 建筑物关 键 设 备 造 成 损害,对人 员 造 成 淹溺。淹溺、其 他 伤 害 28 建筑物 结 构 地 震 地 震 导 致 建筑物 发 生 沉降 或 结 构 形 变,对 楼 内 人 员 造 成 威胁;地 震 引 发 二 次 火灾。坍塌、火 灾、其 他 伤 害 DB11/T 2218 2024 10 附录 B(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预案建 议清单 表 B.1给 出 了 超高层建筑应急预案建议清单。表 B.1 超高层建筑应急预案建 议清单 预案分 类 预案 名称 综合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 综合 应急预案 专 项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 火 灾 扑救 专 项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 紧 急 疏散专 项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 工 程抢 修专 项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自然灾害 专 项 应急预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危 险 作 业 专 项 应急预案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 防 汛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雷电 灾害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地 震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 灭火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分 区疏散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大 型 活动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车辆伤 害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高 空 坠 物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突发 停电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触 电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电梯 险 情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跑、冒、滴、漏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燃 气 事 故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停水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危 险化 学 品 事 故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高处 坠 落 现场 处置 方 案 超高层建筑应 对 有 限空间 事 故 现场 处置 方 案 DB11/T 2218 2024 11 附录 C(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处置要 点 表 C.1给 出 了 超高层建筑应急处置要点。表 C.1 超高层建筑应急处置要 点 类 型 内容 要 求 工 程抢 修(1)穿戴 个 人防 护 用 具;(2)携 带 抢 修 工 具、设 备;(3)定 位 故 障 位 置;(4)报 告 故 障 信息;(5)实施 抢 修 作 业;(6)利 用 视 频 监 控 等设 备 持续监 视 现场 情况。自然灾害 应 对(1)根据 灾害 风险点 使 用应急 装 备物资;(2)根据 灾害 风险点 落 实人 员 值守。火 灾 应急处置(1)在 接 到报 警 信息 后,应 在 1分 钟 内 完 成 火 情 确 认,并 将 确 认情况报 告 给 单 位 负 责 人;(2)在 火 情 确 认 后,应 立 即 拨 打“119”火警 电 话 报 警,并 保 持 与 消 防 救援队伍 的 沟 通 联 络 并 配 合开展 救援;(3)在 火 情 确 认 后,应 通 知 现场 处置组 携 带 器材 装 备 在 3 分 钟 内 到 场,实施 扑救;(4)依据现场 情况,启 动消 防 设 施。人 员 救助(1)确 认 被 救助 人 员 情况;(2)实施 必 要 的 急 救 措 施;(3)对人 员 实施 临 时 监 护。人 员疏散(1)利 用应急 广播、楼宇 电视 发 布 事件、疏散 信息;(2)视 情况 派 遣 疏散 引 导人 员 引 导 疏散;(3)依据 分 区 分层 等 疏散 策略,引 导人 群 疏散;(4)根据现场 情况,通过 避 难 层、停 机 坪 实施 有 序疏散或 等 待 救援;(5)根据现场 情况,发 放 毛巾 等 应急物资;(6)持续 通 报 疏散 信息,统计疏散 人 员 情况。设 置 警戒区(1)划 定事 故 或 事件 危 险 区 域;(2)派 遣 人 员 实施 警戒。现场 交 通以 及 相关 场 所的 秩序 维护(1)在社会 救援 力 量到 来 前,维护 现场秩序;(2)巡逻 并 保 护 现场;(3)对 肇 事 者或 其 他 责 任 人 采取监 控 措 施。社会 救援 力 量 联 动(1)请 求社会 救援 力 量 支 援;(2)保 证 消 防 车 登 高 操 作 场 地 可 用;(3)引 导 社会 救援 力 量 进 场;(4)根据 情况,移 交 指 挥权;(5)协 助 社会 救援 力 量 开展 救援。DB11/T 2218 2024 12 附录 D(资料性)超高层建筑应急物资 配备相关示例 表 D.1给 出 了 超高层建筑应急物资配备相关示例。表 D.1 超高层建筑应急物资 配备相关示例 序号 大类 中 类 小类 细 类 举 例 用 途 1 基 本 生 活保障物资 饮 料 饮 用 水 饮 用 天 然 水、纯净 水 及 矿 物 质水等 受 困 人 员 水 源 补 给;浸湿 毛巾逃 生 2 应急 装 备 及 配 套 物资 个 人防 护 装 备 呼吸 防 护 装 备 正 压 式呼吸 器、过 滤式 消 防 自 救 呼吸 器 缺 氧 状 态 下 实施 救援 3 躯 体防 护 装 备 灭火 防 护服、防 静 电 服、带 电 作业 防 护服、抢 险 救援 服 事 故 救援 过 程 中 保 护 身 体 4 头 部防 护 装 备 安全 帽、防 护 头盔,如抢 险 救援 头盔、消 防 头盔、警 用 防 爆(暴)头盔 等 事 故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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