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830-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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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1 3.0 4 0.4 0C C S Z 6 0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6 1/1 8 3 0 2 0 2 4关 中 地 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大 气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E m i s s i o n s t a n d a r d o f a i r p o l l u t a n t s f o r t h e 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 i n c i n e r a t i o n i nG u a n z h o n g R e g i o n2 0 2 4-0 4-1 2 发 布 2 0 2 4-0 4-1 5 实 施陕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厅陕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6 1/1 8 3 0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运 行 要 求.25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26 污 染 物 监 测.37 污 染 物 达 标 判 定.58 实 施 与 监 督.5参 考 文 献.6D B 6 1/1 8 3 0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陕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西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中 国 启 源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中 国 环 境 监 测总 站、西 安 建 筑 科 技 大 学、中 国 科 学 院 地 球 环 境 研 究 所、延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西 安 地 球 环 境 创 新 研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顺 姬、陈 妙、尚 宏 儒、洪 辉、薛 兴 钊、曹 泽 磊、孟 小 兰、彭 文 辉、黄 宇 广、张 霖 琳、高 旭 阔、张 宁 宁、闫 旭、王 彬 蔚、张 星、陈 芳 娟、田 甜、王 宇 轩、徐 瑞、许 东 东、李 金 泽、王潇。本 文 件 为 首 次 发 布。本 文 件 由 陕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负 责 解 释。联 系 信 息 如 下:单 位:西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电 话:0 2 9-8 7 6 2 9 1 6 3地 址:陕 西 省 西 安 市 曲 江 新 区 文 丰 一 街 环 保 大 厦邮 编:7 1 0 0 6 1D B 6 1/1 8 3 0 2 0 2 41关 中 地 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大 气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关 中 地 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厂 的 运 行 要 求、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污 染 物 监 测、污 染 物 达标 判 定 和 实 施 与 监 督。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关 中 地 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计、排 污 许 可 管 理、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及 其 投 产 后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与 监 督 管 理。本 文 件 不 适 用 于 村 镇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设 施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6 1 5 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G B 1 8 4 8 5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H J 7 5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S O 2、N Ox、颗 粒 物)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 J/T 7 7.2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二 噁 英 类 的 测 定 同 位 素 稀 释 高 分 辨 气 相 色 谱-高 分 辨 质 谱 法H J 2 1 2 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控(监 测)系 统 数 据 传 输 标 准H J/T 3 9 7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 J 8 3 6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低 浓 度 颗 粒 物 的 测 定 重 量 法H J 9 1 6 环 境 二 噁 英 类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 J 1 2 0 5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固 体 废 物 焚 烧3 术 语 和 定 义G B 1 8 4 8 5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为 了 便 于 使 用,以 下 重 复 列 出 G B 1 8 4 8 5 中 某些 术 语 和 定 义,涉 及 表 述 不 相 同 的,以 本 文 件 为 准。3.1关 中 地 区 G u a n z h o n g R e g i o n西 安 市(含 西 咸 新 区 直 管 区)、宝 鸡 市、咸 阳 市(含 西 咸 新 区 共 管 区)、铜 川 市、渭 南 市、杨 凌 农业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示 范 区 和 韩 城 市 所 辖 的 行 政 区 域。来 源:D B 6 1/9 4 1-2 0 1 8,3.1,有 修 改 D B 6 1/1 8 3 0 2 0 2 423.2焚 烧 炉 i n c i n e r a t o r利 用 高 温 氧 化 作 用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的 装 置。来 源:G B 1 8 4 8 5-2 0 1 4,3.1 3.3启 炉 i n c i n e r a t o r s t a r t i n g-u p完 成 烘 炉 后,投 入 垃 圾 并 保 持 炉 膛 温 度 在 8 5 0 以 上 直 至 焚 烧 炉 工 况 稳 定 的 过 程。来 源:生 态 环 境 部 公 告 2 0 1 9 年 第 5 0 号,4.1.2,有 修 改 3.4停 炉 i n c i n e r a t o r s h u t t i n g-d o w n停 止 向 焚 烧 炉 投 入 垃 圾,并 保 持 炉 膛 温 度 在 8 5 0 以 上 直 至 炉 膛 内 垃 圾 完 全 燃 尽 的 过 程。来 源:生 态 环 境 部 公 告 2 0 1 9 年 第 5 0 号,4.1.3,有 修 改 3.5现 有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e x i s t i n g 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 i n c i n e r a t o r本 文 件 实 施 之 日 前,已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已 获 批 准 的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来 源:G B 1 8 4 8 5-2 0 1 4,3.1 2 3.6新 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n e w 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 i n c i n e r a t o r本 文 件 实 施 之 日 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获 批 准 的 新 建、改 建 和 扩 建 的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来 源:G B 1 8 4 8 5-2 0 1 4,3.1 3 4 运 行 要 求4.1 焚 烧 炉 在 启 炉、停 炉 以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工 况 控 制 应 满 足 G B 1 8 4 8 5 的 规 定。焚 烧 炉 每 年 启 炉、停炉 过 程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持 续 时 间 以 及 故 障 或 事 故 排 放 污 染 物 持 续 时 间 累 计 不 应 超 过 6 0 h。4.2 焚 烧 炉 在 启 炉、停 炉、故 障 或 事 故 时 间 内,所 获 得 的 监 测 数 据 不 作 为 评 价 是 否 达 到 本 文 件 排 放 限值 的 依 据,但 在 此 期 间 内 颗 粒 物 浓 度 的 1 小 时 均 值 不 得 大 于 1 5 0 m g/m。4.3 其 他 运 行 要 求 应 符 合 G B 1 8 4 8 5 和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5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应 执 行 表 1 的 规 定。D B 6 1/1 8 3 0 2 0 2 43表 1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 g/m3)取值时间1 颗粒物1 0 1 h 均值8 2 4 h 均值2 二氧化硫(S O 2)6 0 1 h 均值4 0 2 4 h 均值3 氮氧化物(N O x)1 5 0 1 h 均值1 2 0 2 4 h 均值4 一氧化碳(C O)5 0 1 h 均值3 0 2 4 h 均值5 氯化氢(H C l)3 0 1 h 均值2 0 2 4 h 均值6 汞及其化合物(以 H g 计)0.0 2 测定均值7 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 d+T l 计)0.0 5 测定均值8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 b+A s+P b+C r+C o+C u+M n+N i 计)0.5 测定均值9 二噁英类 0.1a测定均值1 0 氨(N H 3)1 2b日均值注1:a 单位为:n g T E Q/m3。注2:b 适用于以尿素、氨水或其他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的生活垃圾焚烧炉。6 污 染 物 监 测6.1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应 按 照 H J 1 2 0 5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企 业 监 测 制 度,制 定 监 测 方 案,并 向 当 地 生 态 环境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6.2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厂 应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规 定 和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设 计、建 设、维 护 永 久 采 样 口、采样 测 试 平 台 和 排 污 口 标 志。6.3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应 根 据 监 测 污 染 物 的 种 类,在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进 行。烟 气 中 二 噁 英 类的 采 样 按 H J 7 7.2、H J 9 1 6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其 他 污 染 物 的 采 样 按 G B/T 1 6 1 5 7、H J 7 5、H J/T 3 9 7、H J 8 3 6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6.4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的 频 次、采 样 时 间 等 要 求 按 照 H J 1 2 0 5 执 行。氨 的 监 测 频 次 为 每 季 度 至 少 开 展 1次。6.5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分 析 监 测 采 用 表 2 所 列 的 方 法 标 准,在 线 监 测 采 用 表 3 所 列 的 方 法 标 准。6.6 本 文 件 实 施 后 国 家 发 布 的 污 染 物 监 测 标 准,如 适 用 性 满 足 要 求,同 样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相 应 污 染 物 的测 定。D B 6 1/1 8 3 0 2 0 2 44表 2 大 气 污 染 物 分 析 方 法 标 准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1 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 B/T 1 6 1 5 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 J 8 3 62 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 J/T 5 6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 J 5 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 J 6 2 9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 J 1 1 3 1固定污染 源废气 气态污染 物(S O 2、N O、N O 2、C O、C O 2)的测定 便携式傅 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 J 1 2 4 03 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 J/T 4 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 J/T 4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 J 6 9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 J 6 9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 J 1 1 3 2固定污染 源废气 气态污染 物(S O 2、N O、N O 2、C O、C O 2)的测定 便携式傅 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 J 1 2 4 04 氯化氢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 J/T 2 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 J 5 4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 J 5 4 95 一氧化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 J/T 4 4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 J 9 7 3固定污染 源废气 气态污染 物(S O 2、N O、N O 2、C O、C O 2)的测定 便携式傅 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 J 1 2 4 06 汞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 J 5 4 37锑、砷、铬、钴、铜、锰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 J 6 5 7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 J 7 7 78 铅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 J 6 5 7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 J 6 8 5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 J 7 7 79 镉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 J/T 6 4.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 J/T 6 4.2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 J 6 5 7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 J 7 7 71 0 铊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 J 6 5 71 1 镍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 J/T 6 3.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 J/T 6 3.2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 J 6 5 7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 J 7 7 71 2 二噁英类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 J/T 7 7.21 3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 J 5 3 3D B 6 1/1 8 3 0 2 0 2 45表 3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测 技 术 规 范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1 颗粒物固定污染源烟气(S O 2、N 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 J 7 5 2 二氧化硫3 氮氧化物7 污 染 物 达 标 判 定7.1 对 于 焚 烧 炉 烟 气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时,按 照 监 测 规 范 要 求 测 得 的 任 意 1 h 均 值 浓 度、日 均 值 浓 度、测 定均 值 浓 度 超 过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限 值,可 判 定 为 超 标。7.2 对 于 焚 烧 炉 烟 气 采 用 在 线 监 测 时,正 常 运 行 的 焚 烧 炉 在 一 个 自 然 日 内 排 放 的 颗 粒 物、二 氧 化 硫、氮 氧 化 物、氯 化 氢 和 一 氧 化 碳 的 自 动 监 测 日 均 值 数 据,任 意 一 项 超 过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2 4 h 均 值 限 值 时,可判 定 为 超 标。自 动 监 测 日 均 值 数 据 的 计 算 按 照 H J 2 1 2 执 行。7.3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浓 度 排 放 限 值 均 指 在 标 准 状 态 下 以 1 1%(V/V%)O 2(干 烟 气)作 为 折 算 基准 折 算 后 的 浓 度,按 公 式(1)进 行 折 算,并 以 此 作 为 判 定 排 放 是 否 达 标 的 依 据。(1)式 中:大 气 污 染 物 基 准 氧 含 量 排 放 浓 度,m g/m3;实 测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m g/m3;0(O 2)助 燃 空 气 初 始 氧 含 量,%。采 用 空 气 助 燃 剂 时 为 2 1;(O 2)实 测 的 烟 气 氧 含 量,%。8 实 施 与 监 督8.1 自 本 文 件 实 施 之 日 起,新 建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执 行 表 1 规 定 的 限 值。自 2 0 2 5 年 4 月 1 5 日 起,现 有位 于 城 市(市 区)的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和 位 于 县 级 市、县 城 的 单 台 设 计 处 理 量 大 于 等 于 7 0 0 吨/日 的 生 活垃 圾 焚 烧 炉 执 行 表 1 规 定 的 限 值;自 2 0 2 7 年 4 月 1 5 日 起,现 有 位 于 县 级 市、县 城 的 单 台 设 计 处 理 量 小于 7 0 0 吨/日 的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炉 执 行 表 1 规 定 的 限 值。8.2 本 文 件 由 各 级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实 施。8.3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排 污 单 位 是 实 施 本 文 件 的 责 任 主 体,应 遵 守 本 文 件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要 求,采 取 必要 措 施 保 证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正 常 运 行,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8.4 各 级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在 对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厂 进 行 监 督 性 检 查 时,可 以 将 现 场 采 样 或 监 测 的 结 果 作为 判 定 排 污 行 为 是 否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的 依 据。8.5 本 文 件 中 未 作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要 求,执 行 相 应 的 国 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D B 6 1/1 8 3 0 2 0 2 46参 考 文 献 1 G B 1 6 2 9 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2 0 0 5 年 第 2 8 号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管 理 办 法 3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2 0 0 7 年 第 3 9 号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办 法 4 生 态 环 境 部 令 2 0 1 9 年 第 1 0 号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厂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应 用 管 理 规 定 5 生 态 环 境 部 公 告 2 0 1 9 年 第 5 0 号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厂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标 记 规 则 6 C J J 9 0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7 H J/T 2 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硫 氰 酸 汞 分 光 光 度 法 8 H J/T 4 2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9 H J/T 4 3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1 0 H J/T 4 4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一 氧 化 碳 的 测 定 非 色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1 1 H J/T 5 6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碘 量 法 1 2 H J 5 7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1 3 H J/T 6 3.1 大 气 固 定 污 染 源 镍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 4 H J/T 6 3.2 大 气 固 定 污 染 源 镍 的 测 定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 5 H J/T 6 4.1 大 气 固 定 污 染 源 镉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 6 H J/T 6 4.2 大 气 固 定 污 染 源 镉 的 测 定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 7 H J 7 6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S O 2、N Ox、颗 粒 物)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1 8 H J/T 3 7 3 固 定 污 染 源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规 范(试 行)1 9 H J 5 3 3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氨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2 0 H J 5 4 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汞 的 测 定 冷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暂 行)2 1 H J 5 4 8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2 2 H J 5 4 9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离 子 色 谱 法 2 3 H J 6 2 9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2 4 H J 6 5 7 空 气 和 废 气 颗 粒 物 中 铅 等 金 属 元 素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法 2 5 H J 6 8 5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铅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2 6 H J 6 9 2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2 7 H J 6 9 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2 8 H J 7 7 7 空 气 和 废 气 颗 粒 物 中 金 属 元 素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发 射 光 谱 法 2 9 H J 8 1 9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总 则 3 0 H J 8 2 0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火 力 发 电 及 锅 炉 3 1 H J 9 7 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一 氧 化 碳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3 2 H J 1 0 3 9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3 3 H J 1 1 3 1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便 携 式 紫 外 吸 收 法 3 4 H J 1 1 3 2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便 携 式 紫 外 吸 收 法 3 5 H J 1 2 4 0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气 态 污 染 物(S O 2、N O、N O 2、C O、C O 2)的 测 定 便 携 式 傅 立 叶变 换 红 外 光 谱 法 3 6 H J C-Z Y 8 0-2 0 1 7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固 定 源 烟 气(颗 粒 物、S O 2、N Ox、H C l、C O)排 放 连 续 监 测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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