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0 3.0 8 0.0 1C C S A 0 1DB2101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排 查指 南G u i d e f o r p o t e n t i a l s a f e t y h a z a r d s a n d c o n t r o l l i n g o f l i g h t n i n g p r o t e c t i o ni n e x p l o s i v e a n d f i r e h a z a r d o u s p l a c e2 0 2 4-0 3-1 1 发 布 2 0 2 4-0 4-1 1 实 施沈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25 建 筑 物 的 防 雷 分 类.36 定 期 专 项 排 查.36.1 前 期 准 备.36.2 专 业 检 测 单 位 选 择.36.3 保 密 要 求.36.4 陪 检 人 员 工 作 要 求.46.5 排 查 内 容 和 要 求.46.6 排 查 结 果 确 认.56.7 信 息 反 馈.57 日 常 检 查.57.1 工 作 安 排.57.2 排 查 内 容 和 要 求.58 隐 患 整 改.59 资 料 保 存.5附 录 A(资 料 性)接 闪 带、网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6附 录 B(资 料 性)接 闪 杆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7附 录 C(资 料 性)架 空 接 闪 线、网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8附 录 D(资 料 性)用 作 接 闪 器 的 金 属 物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9附 录 E(资 料 性)用 作 接 闪 器 的 金 属 屋 面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0附 录 F(资 料 性)引 下 线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1附 录 G(资 料 性)接 地 装 置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2附 录 H(资 料 性)等 电 位 连 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3附 录 I(资 料 性)电 磁 屏 蔽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4附 录 J(资 料 性)低 压 配 电 系 统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5附 录 K(资 料 性)信 号 系 统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6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I I附 录 L(资 料 性)生 产 场 所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7附 录 M(资 料 性)油 气 储 罐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8附 录 N(资 料 性)气 液 管 道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1 9附 录 O(资 料 性)铁 路、汽 运 装 卸 区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2 0附 录 P(资 料 性)气 液 充 装 站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2 1附 录 Q(资 料 性)油 气 泵 房(棚)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2 2附 录 R(资 料 性)仓 储 库 房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2 3参 考 文 献.2 4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沈 阳 市 气 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同 时 负 责 标 准 的 宣 贯、监 督 实 施 等 工 作。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沈 阳 雷 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市 气 象 学 会 沈 阳 市 气 象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姚 树 明、吴 江、田 晨、郑 晖、路 爽、徐 军。本 文 件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以 通 过 来 电 和 来 函 等 方 式 进 行 反 馈。本 文 件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联 系 电 话:0 2 4-2 3 8 2 5 8 2 2,通 讯 地 址:沈 阳 市 浑 南 区 金 辉 街 7 号。文 件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联 系 电 话:0 2 4-2 3 8 2 5 8 2 0,通 讯 地 址:沈 阳 市 浑 南 区 金 辉 街 7 号。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给 出 了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单 位 排 查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的 基 本 原 则、建 筑 物 的防 雷 分 类、定 期 专 项 排 查、日 常 检 查、隐 患 整 改、资 料 保 存 等 工 作 的 指 南。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单 位 排 查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过 程 的 指 导。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本 文 件。G B/T 2 1 4 3 1 建 筑 物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技 术 规 范G B/T 3 2 9 3 7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技 术 规 范G B 5 0 0 5 7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5 8 爆 炸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防 雷 减 灾 管 理 办 法(中 国 气 象 局 令 第 2 0 号)雷 电 防 护 装 置 检 测 资 质 管 理 办 法(中 国 气 象 局 令 第 3 1 号)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e x p l o s i v e a n d f i r e h a z a r d o u s p l a c e凡 用 于 生 产、加 工、储 存 和 运 输 爆 炸 品、压 缩 气 体、液 化 气 体、易 燃 液 体 和 易 燃 固 体 等 物 质 的 场 所。来 源:G B/T 3 2 9 3 7 2 0 1 6,定 义 3.1 有 修 改 3.2防 雷 装 置(雷 电 防 护 装 置)l i g h t n i n g p r o t e c t i o n s y s t e m;L P S用 于 减 少 闪 击 击 于 建(构)筑 物 上 或 建(构)筑 物 附 近 造 成 的 物 质 性 损 害 和 人 身 伤 亡,由 外 部 防 雷装 置 和 内 部 防 雷 装 置 组 成。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5 3.3接 闪 器 a i r t e r m i n a t i o n s y s y t e r m有 拦 截 闪 击 的 接 闪 杆、接 闪 带、接 闪 线、接 闪 网 以 及 金 属 屋 面、金 属 构 件 等 组 成。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8 3.4引 下 线 d o w n c o n d u c t o r s y s t e m用 于 将 雷 电 流 从 接 闪 器 传 导 至 接 地 装 置 的 导 体。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2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9 3.5接 地 装 置 e a r t h t e r m i n a t i o n s y s t e m接 地 体 和 接 地 线 的 总 合,用 于 传 导 雷 电 流 和 静 电 并 将 其 流 散 入 大 地。来 源:G B/T 3 2 9 3 7-2 0 1 6,定 义 3.7 3.6接 地 体 e a r t h i n g e l e c t r o d e埋 入 土 壤 中 或 混 凝 土 基 础 中 作 散 流 用 的 导 体。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1 1 3.7接 地 线 e a r t h i n g c o n d u c t o r从 引 下 线 断 接 卡 或 换 线 处 至 接 地 体 的 连 接 导 体;或 从 接 地 端 子、等 电 位 连 接 带 至 接 地 体 的 连 接 导 体。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1 2 3.8防 雷 等 电 位 连 接 l i g h t n i n g e q u i p o t e n t i a l b o n d i n g;L E B将 分 开 的 诸 金 属 物 体 直 接 用 连 接 导 体 或 经 电 涌 保 护 器 连 接 到 防 雷 装 置 上 以 减 小 雷 电 流 引 发 的 电 位差。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1 9 3.9电 磁 屏 蔽 e l e c t r o m a g n e t i c s h i e l d i n g用 导 电 材 料 减 少 交 变 电 磁 场 向 指 定 区 域 穿 透 的 措 施。来 源:G B/T 3 2 9 3 7-2 0 1 6,定 义 3.1 7 3.1 0电 涌 保 护 器 s u r g e p r o t e c t i v e d e v i c e;S P D用 于 限 制 瞬 态 过 电 压 和 分 泄 电 涌 电 流 的 器 件。它 至 少 含 有 一 个 非 线 性 元 件。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2 9 3.1 1防 雷 区 l i g h t n i n g p r o t e c t i o n z o n e;L P Z划 分 雷 击 电 磁 环 境 的 区,一 个 防 雷 区 的 区 界 面 不 一 定 要 有 实 物 界 面,例 如 不 一 定 要 有 墙 壁、地 板 或天 花 板 作 为 区 界 面。来 源:G B 5 0 0 5 7 2 0 1 0,定 义 2.0.2 4 3.1 2生 产 场 所 p r o d u c t i o n p l a c e凡 用 于 生 产 和 加 工 爆 炸 品、压 缩 气 体、液 化 气 体、易 燃 液 体 和 易 燃 固 体 等 物 质 的 场 所。来 源:G B/T 3 2 9 3 7 2 0 1 6,定 义 3.1 9 3.1 3储 运 场 所 s t o r a g e a n d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p l a c e凡 用 于 储 存 和 运 输 爆 炸 品、压 缩 气 体、液 化 气 体、易 燃 液 体 和 易 燃 固 体 等 物 质 的 场 所。来 源:G B/T 3 2 9 3 7 2 0 1 6,定 义 3.2 0 4 基 本 原 则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34.1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采 取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和 日 常 检 查 相 结 合 的 原 则。4.2 主 题 责 任 单 位 宜 将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工 作 计 划。将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纳 入 本 单 位 安 全 管 理制 度。4.3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由 具 备 防 雷 检 测 甲 级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排 查 周 期 为 半 年。4.4 日 常 检 查 由 主 体 责 任 单 位 指 定 具 备 防 雷 基 础 知 识 人 员(以 下 称 防 雷 管 理 员)负 责,以 日 常 巡 视 检 查的 方 式 或 在 雷 雨 天 气 前 检 查,及 时 发 现、消 除 隐 患,防 止 防 雷 责 任 事 故 的 发 生。5 建 筑 物 的 防 雷 分 类建 筑 物 的 防 雷 分 类 按 G B 5 0 0 5 7、G B 5 0 0 5 8 的 建 筑 物 防 雷 分 类 执 行。6 定 期 专 项 排 查6.1 前 期 准 备6.1.1 查 阅 检 测 报 告 和 本 单 位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图。查 阅 最 近 一 次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检 测 报 告 和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设计 图,了 解 上 次 检 测 的 时 间、区 域、类 别、项 目、装 置 分 布、接 地 点 位 数 量、S P D 数 量、等 电 位 连 接 数量、金 属 跨 接 数 量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未 检 测 项 目 等 情 况。6.1.2 核 查 检 测 内 容。对 各 类 建 筑 的 防 雷 类 别、项 目、装 置 分 布、接 地 点 位、S P D 数 量、等 电 位 连 接 数量、金 属 跨 接 数 量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未 检 测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核 查。明 确 检 测 范 围,统 计 检 测 工 作 量,估 算 专 项检 测 费 用,制 作 现 场 检 测 明 细 表。6.1.3 核 查 检 测 方 案。依 据 6.1.2 核 查 的 内 容,拟 定 检 测 方 案。检 测 方 案 宜 明 确:检 测 组 织 负 责 人 和 陪 检人 员;本 次 检 测 的 时 限 要 求;对 检 测 单 位 和 检 测 人 员 及 设 备 要 求;检 测 的 依 据 标 准 及 规 范;定 期 专 项 排查 是 一 次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的 全 面 排 查,需 完 全 按 照 现 场 检 测 明 细 表 执 行。6.2 专 业 检 测 单 位 选 择6.2.1 专 业 检 测 单 位 要 求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检 测 由 防 雷 检 测 甲 级 资 质 单 位 承 担。参 照 检 测 方 案 要 求 签 定 雷 电 防 护 装 置检 测 协 议。6.2.2 检 测 工 作 要 求6.2.2.1 人 员 要 求每 个 检 测 组 由 两 位 具 备 防 雷 检 测 资 格 人 员 主 导。6.2.2.2 检 测 仪 器 要 求检 测 仪 器 在 计 量 检 定 有 效 期 内。6.2.2.3 时 限 要 求按 照 防 雷 检 测 年 度 计 划 的 要 求,在 上 一 次 检 测 有 效 期 结 束 前 完 成。6.2.2.4 天 气 和 土 壤 要 求不 要 在 雷 雨 天 气 开 展 检 测 作 业,以 防 雷 击。土 壤 已 结 冻 条 件 下 检 测 的 地 阻 无 效。6.2.2.5 入 场 要 求对 专 业 检 测 单 位 提 出 进 入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人 员 要 遵 守 被 检 单 位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严 禁带 火 种 和 无 防 爆 功 能 的 无 线 通 讯 设 备 入 场 检 测,严 禁 吸 烟 等 要 求。注:0.0 5 次/a 指一个防雷周期内的雷击次数为 0.0 5 次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标 准 要 求 可 参 考 附 录 B 接 闪 杆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6.3 保 密 要 求对 专 业 检 测 单 位 提 出 要 遵 守 被 检 单 位 的 保 密 条 款。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46.4 陪 检 人 员 工 作 要 求陪 检 人 员 提 前 掌 握 需 检 测 内 容,对 检 测 场 所 进 行 危 险 识 别,对 风 险 不 可 控 环 境,提 前 告 知 专 业 检 测单 位 不 能 进 入 场 所 检 测。提 前 协 调 好 需 停 止 其 它 作 业 的 事 项,可 提 前 检 查 检 测 人 员 是 否 具 备 检 测 资 格,监 督 检 测 单 位 做 到 应 检 必 检,杜 绝 偷 工 减 量、编 造 检 测 数 据 等 违 规 检 测 行 为。6.5 排 查 内 容 和 要 求可 参 照 表 1 检 查 或 检 测。表 1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内 容 和 要 求 表6.6 排 查 结 果 确 认现 场 检 测 完 成 后,对 照 现 场 检 测 明 细 表,陪 检 人 员 和 检 测 人 员 对 各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的 检 测 数 据(原 始记 录 表)进 行 确 认 签 字。取 得 检 测 公 司 出 具 的 防 雷 检 测 报 告。认 定 检 测 项 目 是 否 合 格,是 否 存 在 防 雷 安全 隐 患,并 上 报 主 管 领 导。检查(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接闪器接闪带、网 见附录 A 接闪带网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接闪杆 见附录 B 接闪杆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架空接闪线、网 见附录 C 架空接闪线、网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用作接闪器的金属物 见附录 D 用作接闪器的金属物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用作接闪器的金属屋面 见附录 E 用作接闪器的金属屋面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引下线 见附录 F 引下线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接地装置 见附录 G 接地装置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等电位连接 见附录 H 等电位连接检测项目和要求。电磁屏蔽 见附录 I 电磁屏蔽检测项目和要求。低压配电系统 见附录 J 低压配电系统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信号系统 见附录 K 信号系统检查检测项目和要求。生产场所 见参考附录 L 生产场所检测项目和要求。储 运 场 所 油气储罐 见附录 M 油气储罐检测项目和要求。气液管道 见附录 N 气液管道检测项目和要求。铁路、汽运装卸区 见附录 O 铁路、汽运装卸区检测项目和要求。气液充装站 见附录 P 气液充装站检测项目和要求。油气泵房(棚)见附录 Q 油气泵房(棚)检测项目和要求。仓储库房 见附录 R 仓储库房检测项目和要求。其他储运场所其他储运场所的防闪电静电感应接地装置的检测结果应符合其设计要求。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56.7 信 息 反 馈定 期 专 项 排 查 检 测 报 告、防 雷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报 告 及 隐 患 整 改 后 复 检 报 告 完 成 后 及 时 向 当 地 气 象 主 管机 构 报 送。7 日 常 检 查7.1 工 作 安 排由 防 雷 管 理 员 负 责 日 常 巡 查 检 查,防 止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及 其 警 示 牌 等 发 生 随 机 变 动 而 导 致 责 任 事 故。7.2 检 查 内 容 和 要 求7.2.1 接 闪 器7.2.1.1 接 闪 杆 是 否 出 现 断 裂、损 坏,防 腐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大 于 1/3。7.2.1.2 接 闪 杆 下 是 否 有 易 燃 物 品 堆 放。7.2.1.3 接 闪 带、网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7.2.2 引 下 线7.2.2.1 引 下 线 附 近 是 否 有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存 放,是 否 有 发 生 雷 雨 时 提 示 远 离 引 下 线 警 示 牌。警 示 牌 摆 放位 置 是 否 合 理。7.2.2.2 引 下 线 防 腐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大 于 直 径 的 1/3。7.2.2.3 引 下 线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7.2.3 电 涌 保 护 器电 涌 保 护 器 外 观 是 否 出 现 烧 焦 或 破 裂 痕 迹 及 运 行 情 况 是 否 正 常。7.2.4 跨 接 金 属 线用 作 跨 接 的 金 属 线 是 否 正 常。8 隐 患 整 改防 雷 安 全 隐 患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和 防 雷 安 全 日 常 检 查 发 现 的 防 雷 安 全 隐 患 纳 入 单 位 安 全 隐 患 治 理 台 账,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在 限 定 限 期 内 整 改 整 治、复 检,实 现 安 全 隐 患 的 闭 环 管 理。9 资 料 保 存防 雷 安 全 隐 患 保 存 资 料 包 括 定 期 专 项 排 查 原 始 检 测 数 据、检 测 报 告、防 雷 安 全 隐 患 台 账、防 雷 安全 隐 患 整 改、复 检 报 告 等,保 存 时 限 可 为 两 个 排 查 周 期 以 上。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6附 录 A(资 料 性)接 闪 带、网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A.1 接 闪 带、网 固 定 是 否 牢 固 可 靠、平 正 顺 直。A.2 接 闪 带、网 防 腐 油 漆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不 大 于 直 径 的 1/3。A.3 接 闪 带、网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A.4 接 闪 带、网 与 引 下 线 电 气 连 接 状 况。A.5 接 闪 带、网 之 间 的 连 接 方 式,连 接 质 量。A.6 接 闪 带、网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 第 5.2.1 的 规 定。A.7 接 闪 带、网 支 持 件 间 距:扁 形 导 体 宜 0.5 m,圆 形 导 体 宜 1 m。A.8 接 闪 带、网 支 持 件 承 受 垂 直 拉 力 应 4 9 N。A.9 接 闪 网 格 尺 寸:一 类 建 筑 物 5 x 5 m 或 6 x 4 m二 类 建 筑 物 1 0 x 1 0 m 或 1 2 x 8 m三 类 建 筑 物 2 0 x 2 0 m 或 2 4 x 1 6 mA.1 0 接 闪 带、网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7附 录 B(资 料 性)接 闪 杆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B.1 接 闪 杆 固 定 是 否 牢 固 可 靠、平 正 顺 直。B.2 接 闪 杆 防 腐 油 漆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不 大 于 直 径 的 1/3。B.3 接 闪 带、网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B.4 接 闪 杆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 第 5.2.2 的 规 定。B.5 独 立 接 闪 杆 距 被 保 护 物 间 隔 距 离 不 小 于 3 m。B.6 接 闪 杆 保 护 范 围 应 大 于 接 闪 杆 距 被 保 护 物 外 边 沿 的 最 大 水 平 距 离。B.7 接 闪 杆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8附 录 C(资 料 性)架 空 接 闪 线、网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C.1 接 闪 线、网 固 定 是 否 牢 固 可 靠、平 正 顺 直。C.2 接 闪 线、网 防 腐 油 漆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不 大 于 直 径 的 1/3。C.3 接 闪 线、网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C.4 接 闪 线、网 与 引 下 线 电 气 连 接 状 况。C.5 接 闪 线、网 之 间 的 连 接 方 式,连 接 质 量。C.6 接 闪 线、网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 第 5.2.1 的 规 定。C.7 接 闪 网 格 尺 寸:一 类 场 所 5 x 5 m 或 6 x 4 m二 类 场 所 1 0 x 1 0 m 或 1 2 x 8 m三 类 场 所 2 0 x 2 0 m 或 2 4 x 1 6 mC.8 接 闪 线、网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9附 录 D(资 料 性)用 作 接 闪 器 的 金 属 物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D.1 用 作 接 闪 的 金 属 物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 第 5.2.8 的 规 定。D.2 金 属 物 防 腐 油 漆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不 大 于 直 径 的 1/3。D.3 金 属 物 保 护 范 围 是 否 大 于 金 属 物 距 被 保 护 物 外 边 沿 的 最 大 水 平 距 离。D.4 金 属 物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0附 录 E(资 料 性)用 作 接 闪 器 的 金 属 屋 面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E.1 金 属 屋 面 的 材 料 厚 度:用 作 接 闪 的 金 属 物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第 5.2.7 的 规 定。E.2 金 属 物 防 腐 油 漆 是 否 完 整,锈 蚀 程 度 是 否 不 大 于 直 径 的 1/3。E.3 金 属 物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E.4 接 闪 器 与 每 一 根 引 下 线 的 电 气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E.5 屋 面 电 气 设 备 和 金 属 构 件 与 防 雷 装 置 的 电 气 连 接 过 渡 电 阻 的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E.6 防 侧 击 雷 装 置 与 引 下 线 的 电 气 连 接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1附 录 F(资 料 性)引 下 线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F.1 引 下 线 敷 设 形 式:明 敷、暗 敷、利 用 金 属 体 本 身。F.2 引 下 线 防 腐 油 漆 完 整、锈 蚀 程 度 1/3 截 面 积。引 下 线 是 否 固 定 可 靠。F.3 引 下 线 安 装 平 正 顺 直 无 损 伤。F.4 引 下 线 有 无 附 着 电 气 线 路。F.5 专 用 引 下 线 数 量 不 少 于 二 条。F.6 引 下 线 间 距 是 否 符 合 要 求:一 类:1 2 m,二 类:1 8 m,三 类:2 5 m。F.7 引 下 线 材 料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7-2 0 1 0 中 第 5.3 条 的 规 定。F.8 引 下 线 连 接 方 式:焊 接、压 接、螺 钉 或 螺 栓 连 接。F.9 引 下 线 支 持 件 间 距:扁 形 导 体 宜 0.5 m,圆 形 导 体 宜 1 m。F.1 0 引 下 线 支 持 件 承 受 垂 直 拉 力 4 9 N。F.1 1 明 敷 引 下 线 防 接 触 电 压 措 施 符 合 G B 5 0 0 5 7-2 0 1 0 中 第 4.5.6 条 的 规 定。F.1 2 一 类、二 类 场 所 引 下 线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三 类 场 所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1 0。F.1 3 有 断 接 卡 的 引 下 线 检 测 时 每 年 至 少 断 开 一 次 引 下 线 与 接 地 装 置 的 连 接,再 测 试 其 接 地 电 阻 值。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2附 录 G(资 料 性)接 地 装 置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G.1 接 地 装 置 结 构 形 式 分 类:自 然/人 工/混 合。G.2 接 地 方 式 分 类:共 用/独 立。G.3 防 跨 步 电 压 措 施 符 合 G B 5 0 0 5 7-2 0 1 0 第 4.5.6 的 规 定。G.4 一 类 建 筑 物 两 相 邻 接 地 装 置 电 气 连 接 电 阻 1,即 每 个 接 地 装 置 独 立 敷 设。G.5 一 类 建 筑 物 接 地 装 置 至 被 保 护 物 间 隔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3 m。G.6 接 地 电 阻 符 合 G B/T 2 1 4 3 1-2 0 2 3 第 5.4.1 的 规 定。G.7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防 雷 接 地、防 闪 电 静 电 感 应 接 地、电 气 设 备 的 工 作 接 地,保 护 接 地 及 电 子 系统 的 接 地 等 共 用 接 地 装 置 的,其 工 频 接 地 电 阻 符 合 各 系 统 设 计 中 的 最 小 值 要 求。G.8 生 产 场 所 和 储 运 场 所 的 防 闪 电 静 电 感 应 接 地 装 置 的 接 地 电 阻 检 测 值 符 合 G.7 要 求。G.9 专 设 的 防 闪 电 静 电 感 应 装 置 的 接 地 体 工 频 接 地 电 阻 不 大 于 1 0 0。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3附 录 H(资 料 性)等 电 位 连 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H.1 接 地 干 线 与 接 地 装 置 的 电 气 连 接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H.2 长 金 属 物 的 弯 头、阀 门 和 法 兰 盘 等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H.3 穿 过 各 防 雷 区 交 界 处 的 金 属 管 线 以 及 建 筑 物 内 的 设 备、金 属 管 道、电 缆 桥 架、电 缆 金 属 外 皮、金属 构 架、钢 屋 架 和 金 属 门 窗 等 较 大 金 属 物,与 接 地 装 置 或 等 电 位 连 接 带 的 电 气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大 于 0.0 3。H.4 场 所 内 应 检 等 电 位 连 接 是 否 都 进 行 了 过 渡 电 阻 检 测。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4附 录 I(资 料 性)电 磁 屏 蔽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I.1 当 电 源 和 信 号 线 路 采 用 金 属 管 或 金 属 线 槽 进 行 屏 蔽 时,电 气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 值 不 大 于 0.0 3。I.2 建 筑 物 之 间 敷 设 的 电 缆,其 屏 蔽 层 两 端 与 各 自 建 筑 物 的 等 电 位 连 接 带 的 电 气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值 不 大 于 0.0 3。I.3 低 压 电 气 设 备 的 外 露 导 电 部 分、配 电 线 路 的 P E 线 和 信 号 线 路 屏 蔽 外 层 的 电 气 连 接 的 过 渡 电 阻 检 测值 不 大 于 0.0 3。I.4 场 所 内 所 有 电 磁 屏 蔽 的 电 气 连 接 是 否 都 进 行 了 过 渡 电 阻 检 测。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5附 录 J(资 料 性)低 压 配 电 系 统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J.1 低 压 配 电 接 地 系 统 形 式:T N-S/T N-C/T N-C-S/T T/I T。J.2 配 电 箱(柜)接 地 电 阻 符 合 G B/T 2 1 4 3 1-2 0 2 3 第 5.4.1.4 条 的 规 定。J.3 电 源 S P D 前 端 是 否 安 装 过 流 保 护 器,额 定 值 符 合 产 品 说 明 书 要 求。J.4 电 源 S P D 类 型:开 关/限 压/组 合。J.5 电 源 S P D 的 保 护 模 式:相 对 相/相 对 地/相 对 中 性 线/中 性 线 对 地/组 合 式。J.6 电 源 S P D 是 否 安 装 牢 固、状 态 指 示 器 及 运 行 情 况 是 否 正 常。J.7 电 源 S P D 连 接 线、接 地 线 与 连 接 端 子 是 否 可 靠 连 接。J.8 与 前 级 电 源 S P D 距 离 是 否 符 合:开 关 型 与 限 压 型 间 1 0 m;限 压 型 与 限 压 型 间 5 m。J.9 电 源 S P D 连 接 线/接 地 线 材 料 截 面 积 是 否 符 合:I 级:C u 6 m m,I I 级:C u 2.5 m m,I I I 级:C u 1.5 m m。J.1 0 电 源 S P D 连 接 线 与 接 地 线 长 度 之 和 不 宜 大 于 0.5 m。J.1 1 电 源 S P D 冲 击 电 流 I i m p 标 称 值12.5 k A。J.1 2 电 源 S P D 标 称 放 电 电 流 I n/最 大 放 电 电 流 I m a x 标 称 值:5 0 k A(总 配 电 级 试 验)、5 k A(分 配 电 级 试 验)、3 k A(设 备 处 级 试 验)。J.1 3 电 源 S P D 最 大 持 续 工 作 电 压 U c 标 称 值 符 合 G B 5 0 0 5 7-2 0 1 0 中 表 J.1.1 的 规 定。J.1 4 电 源 S P D 电 压 保 护 水 平 U p 标 称 值 符 合 G B 5 0 0 5 7-2 0 1 0 中 第 6.4.4 条 的 规 定。J.1 5 电 源 S P D 的 L 1、L 2、L 3、N 压 敏 电 压 U 1 m A 或 点 火 电 压 测 试 值 是 否 符 合 G B/T 2 1 4 3 1-2 0 2 3 5.8.6的 规 定。压 敏 电 阻 电 压 测 试 仅 适 用 以 金 属 氧 化 物 压 敏 电 阻(M O V)为 限 压 元 件 且 无 串 并 联 其 他 元 件 的S P D。J.1 6 电 源 S P D 的 L 1、L 2、L 3、N 漏 电 流 I i e 测 试 值 1 0 A。漏 电 流 I i e 测 试 仅 适 用 以 金 属 氧 化 物 压敏 电 阻(M O V)为 限 压 元 件 且 无 串 并 联 其 他 元 件 的 S P D。J.1 7 电 源 S P D 的 L 1、L 2、L 3、N 端 子 与 壳 体 绝 缘 电 阻 测 试 值 5 0 M。J.1 8 电 源 S P D 接 地 端 接 地 电 阻 是 否 符 合 G B/T 2 1 4 3 1-2 0 2 3 中 第 5.4.1.4 条 的 规 定。D B 2 1 0 1/T 0 1 0 3 2 0 2 41 6附 录 K(资 料 性)信 号 系 统 检 查 检 测 项 目 和 要 求K.1 信 号 S P D 外 观 及 运 行 情 况 是 否 正 常。K.2 信 号 S P D 连 接 线、接 地 线 与 连 接 端 子 连 接 是 否 可 靠。K.3 信 号 S P D 接 地 线 材 料 截 面 积 符 合 C u 1.5 m m。K.4 信 号 S P D 接 地 线 长 度 不 宜 大 于 0.5 m。K.5 信 号 S P D 冲 击 电 流 I i 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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