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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method for the development quality of Hunan provinces new industrialization industry demonstration base 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01.040.03A 00发 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 发 布-09 2024-02 实 施-09DB43/T27 2023 89DB43/T 27892023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评 价原 则 1 5 评 价指 标体 系 2 6 对 外开 放 2 7 产 业实 力 3 8 质 量效 益 5 9 创 新驱 动 7 10 绿 色集 约安 全 8 11 融 合发 展 10 12 发 展环 境 11 13 评 价方 法 13 附录A(规 范性)示范 基地发 展质 量评 价表 13 参考文 献 18 DB43/T 27892023 II DB43/T 2789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起 草规 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南省 工业 和信 息化厅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 南卓 越国际 质量 科学 研究 院、湖南省 开发 区协 会、湖南 省计量 检测 研究 院、湖南省产 商品 质量 检验 研究 院、湖 南建 工交 通建 设有 限公司、长 沙县 综合 检测 中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王理、肖克、柏 文琦、欧 朝龙、沈娟 斐、吴莹、谭 震、李明、李华、王 思思、刘慧超、谢 艳萍、郑 长征、杨石 坚、李郁 松。DB43/T 27892023 IV DB43/T 27892023 1 湖南省新 型工业 化产业示 范基地 发展质量 评价指 标体系与 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湖 南省 新型 工业化 产业 示范 基地(以 下简称 示范 基地)的 对外 开放、产业 实力、质 量效益、创新 驱动、绿 色集 约安全、融 合发 展、发展 环境等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南省 工业 和信息 化厅(以 下简 称省 工信厅)已 批复 两年 以上 的示范 基地 的发 展质 量评价。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新型工 业化 new industrialization 知识经 济形 态下 的工 业化。3.2 新型工 业化 产业 示范 基地 new industrialization industry demonstration base 以可持 续发 展为 前提,以 产业集 聚为 主要 特征,以 产业园 区为 主要 载体,主 导产业 特色 鲜明、水 平和规模 居全 省领 先地 位,在产业 升级、技 术改 造、自主创 新、“两化 融合”、节能减 排、效率 效益、军 民结合、安全 生产、品 牌发 展和人 力资 源充 分利 用等 方面走 在湖 南省 前列 的产 业集聚 区。3.3 示范基 地发 展质 量 development quality of demonstration base 示范基 地发 展过 程中,推 动工业 经济 高质 量发 展的 程度。4 评 价原 则 4.1 价值 创造 评价组 织实 施示 范基 地发 展质量 评价 有效 性的 核心 准则是 落实 新发 展理 念,促 进示范 基地 在对 外开放、产 业实 力、质量 效益、创新 驱动、绿 色集 约安 全、融 合发 展、发展 环境 等方面 创造 新的 价值。4.2 客观 公正 以事实 为依 据开 展评 价活 动,科 学合 理获 取客 观证 据,基 于证 据作 出公 正评 价,不 受个 人偏 见、自身利益、其 他利 益或 其他 方面的 影响。4.3 公开 透明 DB43/T 27892023 2 对评价 活动 进行 全流 程管 理,按 需对 社会 公开 非保 密信息,形 成广 泛参 与的 社会化 监督 机制。4.4 合规 自律 评价活 动的 参与 组织 和个 人严格 遵守 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规 章制 度、行 业 自 律、职 业操 守等 要求,保守相 关方 商业、技 术秘 密,合 规开 展评 价工 作,不在评 价活 动中 谋取 不正 当利益。5 评 价指 标体 系 5.1 一级 指标 示范基 地发 展质 量评 价指 标体系 由对 外开 放、产业 实力、质量 效益、创 新驱 动、绿 色集 约安 全、融合发展、发 展环 境等 七项 一级指 标组 成,每项 一级 指标包 括若 干二 级指 标。5.2 二级 指标 5.2.1 对外 开放包 括实 际 使用外 资金额、实 际使用 外资金 额增速、进 出口总 额、进 出口总 额增 速、进出口额 占所 在地 级市 进出 口额比 重等 五项 二级 指标,均为 定量 指标。5.2.2 产业 实力包 括规 模 以上工 业总产 值、主导产 业营业 收入占 比、年度亩 均固定 资产投 资强 度、亩均税收、上 交税 金总 额、工业税 收总 额增 长率、规 模以上 工业 企业 数量、营 业收 入 4 亿 元及 以上 的 制 造企业数 量、上市 企业 数量、土地 开发 利用 率、产业 发展示 范效 果等 十一 项二 级指标。其 中,产业 发 展 示范效果 为定 性指 标,其余 均为定 量指 标。5.2.3 质量 效益包 括全 员 劳动生 产率、亩均 生产总 值、规 模以上 工业 增加值 增速、规模以 上工 业企业利润增 速、主导 产业 增加 值增速 幅度、编 制标 准数 量、通 过体 系认 证企 业的 比重、荣获 政府 和行 业 协 会质量奖 数量、质 量管 理专 业高级 职称 人数 占比、质 量文化 与品 牌建 设 情 况等 十项二 级指 标。其中,质 量文化与 品牌 建设 情况 为定 性指标,其 余均 为定 量指 标。5.2.4 创新 驱动包 括年 度 研发人 员数量 占比、规模 以上工 业企业 研发 费用占 比、规 模以上 工业 企业每亿元营 业收 入有 效发 明专 利数、省 级及 以上 研发 机 构数量、省级 及以 上创 新 载体数 量、高 新技 术产 业 增加值增 速、技术 合同 交易 额等七 项二 级指 标,均为 定量指 标。5.2.5 绿色 集约安 全包 括 单位工 业增加 值能 耗降低 率、单 位水耗 工业 增加值、工业 固体废 弃物 综合利用率、绿色 制造 体系 单位 数量、重点 工业 产品 质量 安全情 况、发生 级 或 级环境 事件 次数、发 生 一 般或较大 安 全 生产 事故 次数 等七项 二级 指标,均 为定 量指标。5.2.6 融合 发展包 括专 精 特新企 业数量、两 化融合 贯标企 业数量、智 能制造 示范企 业数量、省 级制造业“三 化”重点 项目 数量、工业 互联 网平 台数 量、上云上 平台企 业数 量比 重、信息 化建 设情 况等 七项二级指 标。其中,信 息化 建设情 况为 定性 指标,其 余均为 二级 指标。5.2.7 发展 环境包 括公 共 服务平 台数量、高 级职称 人数占 比、本 科以 上学历 人数占 比、机 制完 善和政策保障 情况、营 商环 境优 化情况 等五 项二 级指 标。其中,机制 完善 和政 策保 障情况、营 商环 境优 化 情 况为定性 指标,其 余均 为定 量指标。6 对 外开 放 6.1 实际 使用 外资 金额 6.1.1 实际 使用外 资金 额 根据示 范基地 合同 利用外 资金额 的实际 执行 数,外 国投资 者根据 外商 投资企业的合 同(章程)的 规定 实 际缴付 的出 资额 和企 业投 资总额 内外 国投 资者 以自 己的境 外自 有资 金实 际直DB43/T 27892023 3 接向企 业提 供的 期限 一年 以上的 中长 期贷 款计 算。6.1.2 实际 使用外 资金 额 以市级 及以上 统计 管理部 门公布 的产业 园区 综合评 价统计 数据或 其认 定的数据为准。6.2 实际 使用 外资 金额 增 速 6.2.1 实 际使 用外 资金 额 增速根 据示 范基 地工 业企 业实际 使用 外资 增长 率计 算。6.2.2 实际 使用外 资金 额 增速以 市级及 以上 统计管 理部门 公布的 产业 园区综 合评价 统计数 据或 其认定的数据 为准。6.3 进出 口总 额 6.3.1 进 出口 总额 根据 示 范基地 企业 实际 输出 和实 际输入 我国 国境 的货 物总 金额计 算。6.3.2 包括 对外贸 易实 际 进出口 货物,来料 加工装 配进出 口货物,国 家间、联合国 及国际 组织 无偿援助物资 和赠 送品,华 侨、港澳台 同胞 和外 籍华 人捐 赠品,租赁 期满 归承 租人 所有的 租赁 货物,进 料 加 工进出口 货物,边境 地方 贸 易及边 境地 区小 额贸 易进 出口货 物(边民 互市 贸易 除 外),中外 合资 企业、中外合作经 营企 业、外 商独 资 经营企 业进 出口 货物 和公 用物品,到、离岸 价格 在 规定限 额以 上的 进出 口货 样和广告 品(无商 业价 值、无 使用价 值和 免费 提供 出口 的除外),从保税 仓库 提取 在中国 境内 销售 的进 口 货物,以 及其 他进 出口 货物。6.3.3 进 出 口 总 额 以 市 级 及 以 上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公 布 的 产 业 园 区 综 合 评 价 统 计 数 据 或 其 认 定 的 数 据 为准。6.4 进出 口总 额增 速 6.4.1 进 出口 总额 增速 根 据示范 基地 企业 进出 口总 额增长 率计 算。6.4.2 进出 口总额 增速 以 市级及 以上统 计管 理部门 公布的 产业园 区综 合评价 统计数 据或其 认定 的数据为准。6.5 进出 口额 占所 在地 级 市进出 口额 比重 6.5.1 进 出 口 额 占 所 在 地 级 市 进 出 口 额 比 重 根 据 示 范 基 地 进 出 口 额 与 所 在 地 级 市 进 出 口 额 的 比 重 计算。6.5.2 进出 口额、所在 地 级市进 出口额 以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部 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评 价统 计数据或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7 产 业实 力 7.1 规模 以上 工业 总产 值 7.1.1 规模 以上工 业总 产 值根据 示范基 地规 模以上 工业企 业在评 价年 度生产 的以货 币形式 表现 的工业最终产 品和 提供 工业 劳务 活动的 总价 值量 计算。7.1.2 包 括生 产的 成品 价 值、对 外加 工费 收入、自 制半成 品在 制品 期末 期初 差额价 值三 部分。7.1.3 规模 以上工 业总 产 值以市 级及以 上统 计管 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 区综合 评价统 计数据 或其 认定的数据为 准。7.2 主导 产业 营业 收入 占 比 7.2.1 主导 产业营 业收 入 占比根 据示范 基地 主导产 业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营业 收入与 示范基 地规 模以上DB43/T 27892023 4 工业企 业营 业收 入之 比计 算。7.2.2 主 导产 业指 省工 信 厅公布 的示 范基 地的 示范 内容。包 括装 备制 造业、原材料 工业、消费 品工 业、电子信 息产 业、软件 和信 息服务 业,以及 新兴 的产 业领域。重 点包 括工 业设 计、研 发服 务、工业 物 流 等服务型 制造 领域,高 效节 能、先 进环 保、资 源循 环 利用、安全 产业、应急 产 业等节 能环 保安 全领 域,工业互联 网、数据 中心 等围 绕“互 联网”涌现 的新 产业、新业 态等。7.2.3 主 导产 业营 业收 入(示范 内容 营业 收入)、规 模以上 工业 企业 营业 收入 以市级 及以 上统 计管 理部门公布 的产 业园 区综 合评 价统计 数据 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准。7.3 年度 亩均 固定 资产 投 资强度 7.3.1 年 度 亩 均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强 度 根 据 示 范 基 地 评 价 年 度 单 位 工 业 用 地 面 积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强 度 计算。7.3.2 年 度亩 均固 定资 产 投资强 度=示范 基地 评价 年 度的固 定资 产投 资总 额/示 范基地 工业 用地 面积。7.3.3 固定 资产投 资总 额、工业 用地面 积以 市级及 以上统 计管理 部门 公布的 产业园 区综合 评价 统计数据 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 准。7.4 亩均 税收 7.4.1 亩 均税 收根 据示 范 基地工 业税 收总 额与 示范 基地工 业用 地面 积之 比计 算。7.4.2 示 范基 地工 业税 收 总额是 指示 范基 地工 业企 业实际 缴纳 的所 有税 收总 额。7.4.3 示 范基 地工 业用 地 面积是 指示 范基 地已 开发 工业用 地的 面积 之和。7.4.4 工业 税收总 额、工 业用地 面积以 市级 及以上 统计管 理部门 公布 的产业 园区综 合评价 统计 数据或其认定 的数 据为 准。7.5 上交 税金 总额 7.5.1 上 交税 金总 额根 据 示范基 地在 评价 年度 的上 交税金 总额 计算。7.5.2 上交 税金总 额以 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 评价统 计数据 或其认 定的 数据为准。7.6 工业 税收 总额 增长 率 7.6.1 工业 税收总 额增 长 率根据 示范基 地评 价年度 工业税 收总额 增长 率,即 示范基 地评价 年度 工业税收总额 和其 上年 度工 业税 收总额 的差 与示 范基 地上 年度工 业税 收总 额的 比值 计算。7.6.2 评价 年度工 业税 收 总额是 指示范 基地 在评价 年度的 工业税 收总 额;上 年度工 业税收 总额 是指示范基地 在上 一个 评价 年度 的工业 税收 总额。7.6.3 工业 税收总 额以 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 评价统 计数据 或其认 定的 数据为准。7.7 规模 以上 工业 企业数量 7.7.1 规 模以 上工 业企 业 数量根 据示 范基 地规 模以 上工业 企业 数量 计算。7.7.2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 数量以 市级及 以上 统计管 理部门 公布的 产业 园区综 合评价 统计数 据或 其认定的数据 为准。7.8 营业 收入4 亿 元及 以 上的制 造企 业数 量 7.8.1 营 业收 入 4 亿 元 及以上 的制 造企 业数 量根 据企业 年度 审计 报告,示 范基地 主营 业务 收入 达 到 4DB43/T 27892023 5 亿元及 以上 的制 造业 企业 的数量 计算。7.8.2 营 业收 入 4 亿元 及 以上的 制造 企业 数量 以市 级及以 上统 计管 理部 门公 布的产 业园 区综 合评 价统计数据 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 准。7.9 上市 企业 数量 7.9.1 上 市企 业数 量根 据 示范基 地历 年已 在主 板、中小板、创 业板 市场 上市 的企业 数量 计算。7.9.2 上市 企业数 量应 是 示范基 地截至 评价 年度末 在国内 注册成 立且 在我国 证券交 易所上 市的 企业数量。7.9.3 上 市企 业不 包括 投 资公司、共 同基 金或 其他 集体投 资工 具。7.9.4 上市 企业数 量以 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 评价统 计数据 或其认 定的 数据为准。7.10 土地 开发 利用 率 7.10.1 土 地开 发利 用率 根据示 范基 地已 开发 面积 与示范 基地 实际 管辖 范围 内规划 面积 的比 值计 算。7.10.2 示 范基 地已 开发 面积、示范 基 地 实际 管辖 范 围内规 划面 积以 市级 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 公布 的产业园区 综合 评价 统计 数据 或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7.11 产业 发展 示范 效果 7.11.1 产 业发 展示 范效 果包括 品牌 建设 和市 场竞 争力、产业 链发 展水 平及 示范和 带动 作用。7.11.2 品 牌建 设和 市场 竞争力 包括 主导 产业 产品 品牌知 名度,主 导产 业国 内竞争 实力,主 导产 业 国 内市场拓 展能 力;产业 链发 展水平 包括 主导 产业 产业 链各环 节代 表企 业及 企业 间协作 情况;协 会、商会、产业联 盟等 行业 组织 建立 及运作 情况;与周 边产 业 集聚区、城市 协作 情况;示范和 带动 作用 包括 主导 产业龙头 企业 在产 业转 型升 级中起 到的 作用;辐 射带 动周边 区域 经济 增长 的效 果;对 提高 所在 行政 区 域 城镇化率 的程 度。8 质 量效 益 8.1 全员 劳动 生产 率 8.1.1 全 员劳 动生 产率 根 据示范 基地 工业 总产 值与 示范基 地期 末从 业人 员数 的比值 计算。8.1.2 工业 总产值 以市 场 价格对 最终产 品和 服务计 算,为 市场活 动导 致的价 值;从 业人员 数为 评价年度末从 业人 员数。8.1.3 示范 基地工 业总 产 值、期 末从业 人员 数以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 评价统计数据 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 准。8.2 亩均 生产 总值 8.2.1 亩 均生 产总 值根 据 示范基 地生 产 总 值与 示范 基地实 际开 发用 地面 积之 比计算。8.2.2 示范 基地生 产总 值、实际 开发用 地面 积以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区 综合 评价统计数据 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 准。8.3 规模 以上 工业 增加 值 增速 8.3.1 规模 以上工 业增 加 值增速 根据示 范基 地规模 以上工 业增加 值增 长速度,即示 范基地 评价 年度规模 以 上工 业 增加 值 和其 上年 度 规模 以 上工 业 增加 值的 差 值与 示 范基 地 上年 度规 模 以上 工 业增 加 值的 比DB43/T 27892023 6 值计算。8.3.2 评价 年度规 模以 上 工业增 加值是 指示 范基地 在评价 年度的 规模 以上工 业增加 值;上 年度 规模以上工业 增加 值是 指示 范基 地在上 一 个 评价 年度 的规 模以上 工业 增加 值。8.3.3 规模 以上工 业增 加 值以市 级及以 上统 计管理 部门公 布的产 业园 区综合 评价统 计数据 或其 认定的数据为 准。8.4 规模 以上 工业 企业 利 润增速 8.4.1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 利润增 速根据 示范 基地评 价年度 规模以 上工 业企业 利润总 额和其 上年 度规模以上工 业企 业利 润总 额的 差值与 示范 基地 上年 度规 模以上 工业 企业 利润 总额 的比值 计算。8.4.2 评价 年度规 模以 上 工业企 业利润 总额 是指示 范基地 在评价 年度 的规模 以上工 业企业 利润 总额;上年度 规模 以上 工业 企业 利润总 额是 指示 范基 地在 上一个 评价 年度 的规 模以 上工 业 企业 利润 总额。8.4.3 示范 基地规 模以 上 工业企 业利润 总额 以市级 及以上 统计管 理部 门公布 的产业 园区综 合评 价统计数据或 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8.5 主导 产业 增加 值增 速 幅度 8.5.1 主导 产业增 加值 增 速幅度 根据示 范基 地评价 年度主 导产业 增加 值增速 与其评 价年度 的上 年度主导产业 增加 值增 速的 差值 计算。8.5.2 主导 产业增 加值 增 速是指 主导产 业评 价年度 增加值 和其评 价年 度的上 年度增 加值的 差值 与主导产业评 价年 度的 上年 度增 加值之 比。8.5.3 主 导产 业增 加值 是 指示范 基地 主导 产业 产业 链上所 有企 业的 年度 增加 值之和。8.5.4 主 导产 业是 指省 工 信厅公 布的 省级 新型 工业 化产业 示范 基地 的示 范内 容。8.5.5 示 范基 地主 导产 业 增加值 是指 示范 基地 的示 范内容 增加 值。8.5.6 主导 产业增 加值 以 市级及 以上统 计管 理部门 公布的 产业园 区综 合评价 统计数 据或其 认定 的数据为准。8.6 编制 标准 数量 8.6.1 编制 标准数 量根 据 示范基 地企业 历年 累计主(参)编且已 发布 实施的 行业、国家或 国际 标准的数量计 算。8.6.2 企业 主(参)编 行 业、国 家或国 际标 准以示 范基地 管理机 构提 供的主 持或参 与制定 标准 相关证明材料 为准。8.7 通过 体系 认证 企业 的 比重 8.7.1 通过 体系认 证企 业 的比重 根据示 范基 地历年 累计通 过质量 管理 体系、绿色产 品认证 体系、能源管理体 系、信息 安全 管理 体系认 证企 业数 量与 示范 基地企 业数 量的 比值 计算。8.7.2 通 过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企 业 是 指 示 范 基 地 历 年 通 过 ISO9000 族 标 准 或 ISO14000 族 标 准 或ISO18000 族标 准或OHSAS18000 族标 准或ISO20000 族标准 等质 量管 理体 系 和ISO 14001 环境 管理 体系、ISO 45001 职业 健康 安全 管 理体系 认证 的企 业,具体 以取得 体系 认证 资格 的第 三方认 证机 构颁 发的 认证证书为 准。8.7.3 通过 绿色 产 品认 证 体系企 业是指 示范 基地历 年通过 绿色产 品认 证体系 认证的 企业,具体 以取得体系认 证资 格的 第三 方认 证机构 颁发 的认 证证 书为 准。8.7.4 通 过能 源管 理体 系 认证企 业是 指示 范基 地历 年通过ISO 50001 标 准的 能 源管理 体系 认证 的企 业,具体以 取得 体系 认证 资格 的第三 方认 证机 构颁 发的 认证证 书为 准。DB43/T 27892023 7 8.7.5 通 过信 息安 全管 理 体系认 证企 业是 指示 范基 地历年 通 过 ISO 27001 标 准的信 息安 全管 理体 系认证的企 业,具体 以取 得体 系认证 资格 的第 三方 认证 机构颁 发的 认证 证书 为准。8.7.6 示范 基地企 业数 量 是指示 范基地 注册 企业数 量 之和,具体 以市 级及以 上统计 管理部 门公 布的产业园区 综合 评价 统计 数据 或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8.8 荣获 政府 和行 业协 会 质量奖 数量 8.8.1 荣获 政府和 行业 协 会质量 奖数量 根据 示范基 地历年 荣获地 级市 及以上 人民政 府和省 级及 以上行业协会 颁发 的质 量奖(含 提名奖)组 织和 个人 数量 之和计 算。8.8.2 荣 获政 府质 量奖 的 数量以 地级 市及 以上 人民 政府公 布的 政府 质量 奖名 单为准。8.9 质量 管理 专业 高级 职 称人数 占比 8.9.1 质量 管理专 业高 级 职称人 数占比 根据 示范基 地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具有 质量管 理专业 高级 职称的从业人 员数 量占 示范 基地 规 模以 上工 业企 业期 末从 业人员 数量 的比 重计 算。8.9.2 示范 基地规 模以 上 工业企 业具有 质量 管理专 业高级 职称的 从业 人员数 量、示 范基地 规模 以上工业企业 期末 从业 人员 数量 以示范 基地 管理 机构 提供 的数据 为准。8.10 质量 文化 与品 牌建 设情况 质量管 理理 念、方法、工 具等创 新发 展与 实施 情况;品牌 设计、市 场推 广、评价维 护等 品牌 培育 发展机制 建立 与实 施情 况;组织开 展质 量、品牌、标 准、认 证认 可等 培训 与宣 传情况。9 创 新驱 动 9.1 年度 研发 人员 数量 占 比 9.1.1 年度 研发人 员数 量 占比根 据示范 基地 评价年 度期末 研发人 员数 量占示 范基地 期末从 业人 员数量的比重 计算。9.1.2 示范 基地评 价年 度 期末研 发人员 数量、示范 基地期 末从业 人员 数量以 示范基 地管理 机构 提供的数据为 准。9.2 规模 以上 工业 企业 研 发费用 占比 9.2.1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 研发费 用占比 根据 示范基 地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研究 与试验 发展经 费(R&D 经费)内 部支 出总 额占 示范 基地规 模以 上工 业企 业营 业收入 的比 重计 算。9.2.2 R&D 经 费内 部支 出 总额是 指示 范基 地规 模以 上工业 企业 评价 年度 用于 研发支 出金 额的 总和。9.2.3 R&D 经费 内部支 出 总额、工业企 业营 业收入 以省级 统计管 理部 门公布 的 产业 园区综 合评 价统计数据或 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9.3 规模 以上 工业 企业 每 亿元营 业收 入有 效发 明专 利数 9.3.1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 每亿元 营业收 入有 效发明 专利数 根据示 范基 地规模 以上工 业企业 拥有 的发明专利总 数与 示范 基地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营 业收 入的 比值计 算。9.3.2 示范 基地规 模以 上 工业企 业拥有 的发 明专利 总数是 指示范 基地 规模以 上工业 企业历 年累 计已授权发明 专利 数量 之和,不 包括已 失效 的发 明专 利,具体以 提供 的发 明专 利证 书编号 为准。9.3.3 示范 基地规 模以 上 工业企 业营业 收入 是指示 范基地 规模以 上工 业企业 营业收 入的总 和,具体以市级及 以上 统计 管理 部门 公布的 产业 园区 综合 评价 统计数 据或 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DB43/T 27892023 8 9.4 省级 及以 上研 发机 构 数量 9.4.1 省级 及以上 研发 机 构数量 根据示 范基 地历年 已获批 的与主 导产 业相关 的省级 及以上 研发 机构的数量计 算。9.4.2 省级 及以上 研发 机 构包括 国家工 程技 术研究 中心、国家工 程研 究中心、国家 级创新 中心、国家级企业 技术 中心、国 家重 点实验 室、全国 重点 实验 室,院 士工 作站、博 士后 科研工 作站、省 级企 业 技 术中心、省级 制造 业创 新中 心、省 级工 程技 术研 究中 心、省 部级 重点 实验 室。9.4.3 省 级及 以上 研发 机 构数量 不包 括正 在申 报筹 建和已 被取 消的 省级 及以 上研发 机构。9.4.4 省 级及 以上 研发 机 构数量 以示 范基 地管 理机 构提供 的数 据为 准。9.5 省级 及以 上创 新载 体 数量 9.5.1 省级 及以上 创新 载 体数量 根据示 范基 地历年 已获批 的与主 导产 业相关 的省级 及以上 创新 载体的数量计 算。9.5.2 省级 及以上 创新 载 体包括 国家级 和省 级科技 企业孵 化器、产学 研服务 平台、众创空 间和 双创示范基地。9.5.3 主 导产 业省 级及 以 上创新 载体 不包 括正 在申 报和已 被取 消的 省级 及以 上创新 载体。9.5.4 省 级及 以上 创新 载 体数量 以示 范基 地管 理机 构提供 的数 据为 准。9.6 高新 技术 产业 增加 值 增速 9.6.1 高新 技术产 业增 加 值增速 根据示 范基 地评价 年度高 新技术 产业 增加值 和其评 价年度 的上 年度高新技术 产业 增加 值的 差值 与示范 基地 评价 年度 的上 年度高 新技 术产 业增 加值 之比计 算。9.6.2 高新 技术产 业包 括 医药制 造业、航空、航天 器及设 备制造 业、电子及 通信设 备制造 业、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 制造 业、医疗 仪器设 备及 仪器 仪表 制造 业、信 息化 学品 制造 业。9.6.3 示范 基地高 新技 术 产业增 加值以 省级 统计管 理部门 公布的 产业 园区综 合评价 统计数 据或 其认定的数据 为准。9.7 技术 合同 交易 额 9.7.1 技 术合 同交 易额 根 据针对 技术 开发、技 术转 让、技 术咨 询和 技术 服务 类合同 的技 术性 收入 计算。9.7.2 技术 合同是 指示 范 基地规 模以上 工业 企业就 技术开 发、技 术转 让、技 术咨询 和技术 服务 活动所订立的 确立 相互 之间 民事 权利和 义务 关系 的合 同。9.7.3 技 术合 同交 易额 根 据政府 科技 部门 认定 的技 术交易 额计 算。9.7.4 技 术合 同交 易额 以 示范基 地管 理机 构提 供的 数据为 准。10 绿 色集 约安 全 10.1 单位 工业 增加 值能 耗降低 率 10.1.1 单 位工 业 增加 值能 耗 降 低率 根 据示 范 基地评 价 年 度的 上 年度 单 位工业 增 加 值能 耗 和评 价 年度单位工 业增 加值 能耗 的差 值与示 范基 地评 价年 度的 上年度 单位 工业 增加 值能 耗之比 计算。10.1.2 示 范基 地单 位工 业增加 值能 耗是 指示 范基 地工业 企业 能源 消耗 总量(吨标 准煤)与 示范 基地 工业增加 值(万元)之 比。10.1.3 能 耗包 括煤 炭、石油、天然 气、电力 及其 他能源 的消 耗。10.1.4 工 业企 业能 源消 耗总量、工 业增 加值 以市 级 及以上 统计 管理 部门 公布 的产业 园区 综合 评价 统计DB43/T 27892023 9 数据或 其认 定的 数据 为准。10.2 单位 水耗 工业 增加 值 10.2.1 单 位水 耗 工业 增加 值 根 据示 范 基地 规 模以上 工 业 增加 值 与规 模 以上工 业 企 业用 新 水量 的 比值计算。10.2.2 根 据生 产活 动的 性质,没有 外供 水的 企业,用新 水量 等于 取新 水量 合计;有外 供水 的企 业,比如自来 水厂、矿 泉水 生产 企业,用新 水量 等于 取新 水量合 计减 去外 供水 量合 计。10.2.3 示 范基 地规 模以 上工业 增加 值、规模 以上 工 业企业 用新 水量 以市 级及 以上统 计管 理部 门公 布的产业园 区综 合评 价统 计数 据或其 认定 的数 据为 准。10.3 工业 固体 废弃 物综 合利用 率 10.3.1 工 业固体 废弃 物 综合利 用率根 据工 业固体 废弃物 综合利 用量 占工业 固体废 弃物产 生量(包括 综合利用 往年 贮存 量)的比 重 计算。10.3.2 具 体计 算公 式:工业固 体废 弃物 综合 利用 率=示 范基 地工 业固 体废 弃 物综合 利用 量/(示范 基地工业固 体废 弃物 产生 量+示 范基地 工业 固体 废弃 物综 合利用 往年 贮存 量)100。10.3.3 工 业固 体废 弃物 综合利 用量、产 生量、往 年 贮存量 以市 级及 以上 统计 管理部 门公 布的 产业 园区综合评 价统 计数 据或 其认 定的数 据为 准。10.4 绿色 制造 体系 单位 数量 10.4.1 绿 色制 造 体系 单位 数 量 根据 示 范基 地 历年被 列 入 省级 及 以上 绿 色制造 体 系 名单 的 企业 数 量计算。10.4.2 绿 色制 造体 系单 位指列 入国 家工 业和 信息 化部(以下 简称 国家 工信 部)公 布的 绿色 制造 名单、省工信 厅公 布的 绿色 制造 体系示 范单 位名 单的 企业。国家 级绿 色制 造名 单包 括国家 级绿 色工 厂、国 家 级绿色设 计产 品、国 家级 绿 色工业 园区、国家 级绿 色 供应链 管理 企业;省级 绿 色制造 体系 示范 单位 名单 包括省级 绿色 工厂、省 级绿 色园区、省 级绿 色设 计产 品。10.4.3 国 家级 绿色 制造 名单以 国家 工信 部公 布的 数据为 准,省级 绿色 制造 体 系示范 单位 名单 以省 工信厅公布 的数 据为 准。10.5 重点 工业 产品 质量 安全情 况 10.5.1 重 点工 业产 品质 量安全 情况 根据 示范 基地 评价年 度出 现产 品质 量安 全问题 情况 计算。包 括产 品质量监 督抽 查问 题产 品 批 次数、无 证生 产企 业数、假冒伪 劣等 质量 违法 行为 案件数、发生 产品 质量 安 全事故的 情况。10.5.2 示 范基 地评 价年 度工业 企业 出现 无证 生产 行为的,取 消评 价年 度评 优资格。10.5.3 示 范基 地评 价年 度出现 假冒 伪劣 等质 量违 法行为 案件 的,取消 评价 年度评 优资 格。10.5.4 示 范基 地 评价 年度 工 业 企业 发 生重 大 产品质 量 安 全事 故 或存 在 经查实 的 媒 体曝 光 及查 实 投诉举报的 重大 质量 问题 的,取消评 价年 度评 优资 格。10.5.5 重 点工 业产 品质 量监督 抽查 不合 格产 品批 次数以 所在 县(区)及以 上 市场监 管部 门公 布的 数据为准。10.6 发生 级 或 级环 境事件 次数 10.6.1 发 生 级或 级 环境事 件次 数根 据示 范基 地发生 级 或 级环 境事 件次数 计算。10.6.2 级环 境事 件:发生 3 人以 上、10 人 以下 死亡,或中 毒(重伤)50 人 以下;因环 境污 染造 成跨DB43/T 27892023 10 地级行 政区 域纠 纷,使当 地经济、社 会活 动受 到影 响;3 类放 射源 丢失、被 盗或失 控。级 环境 事 件:发生 3 人以 下死 亡;因环 境污染 造成 跨县 级行 政区 域纠纷,引 起一 般群 体性 影响的;4、5 类放 射源 丢失、被 盗或 失控。10.6.3 示 范基 地 评价 年度 发 生 级 及 以上 环 境事件 或 被 国家 相 关专 项 督察发 现 存 在生 态 环境 问 题或往年被 通报 还在 整改 期内 的,取 消评 价年 度评 优资 格。10.6.4 发 生 级或 级 环境事 件次 数以 示范 基地 管理机 构提 供的 数据 为准。10.7 发生 一般 或较 大安 全生产 事故 次数 10.7.1 发 生一 般或 较大 安全生 产事 故次 数根 据示 范基地 发生 一般 或较 大安 全生产 事故 次数 计算。10.7.2 一 般安 全生 产事 故是指 造 成 3 人 以下 死亡,或者10 人以下 重伤,或 者 1000 万 元以 下直 接经 济损失的 事故;较 大安 全生 产事故 是指 造成3 人 以上10 人以 下死 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 下重 伤,或者 1000 万 元以 上5000 万 元以下 直接 经济 损失 的事 故。10.7.3 示 范基 地 评价 年度 发 生 一般 及 以上 安 全生产 事 故 或被 国 家相 关 专项督 察 发 现存 在 安全 生 产问题或往 年被 通报 还在 整改 期内的,取 消评 价年 度评 优资格。10.7.4 发 生一 般或 较大 安全生 产事 故次 数以 示范 基地管 理机 构提 供的 数据 为准。11 融 合发 展 11.1 专精 特新 企业 数量 11.1.1 专 精特 新企 业数 量根据 示范 基地 评价 年度 新增被 列入 省级 及以 上制 造业单 项冠 军企 业(产品)、专精特 新“小巨 人”企业、专精 特新 企业 名单 的企 业数量 计算。11.1.2 制 造业单 项冠 军 企业(产品)、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专 精特新 企业以 国家工 信部、省工信厅发 布的 名单 为准。11.2 两化 融合 贯标 企业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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