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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CS C 75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19 2024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大型商业综合体 Construction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Large-scale commercial complexes 2024-03-25发布 2024-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19 2024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组织机构与职责.1 5 应急管理制度.3 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4 7 应急预案管理.5 8 应急处置.6 9 事后恢复.6 10 应急保障.7 11 宣传与培训.8 12 评估与改进.9 附录 A(资料性)风险辨识建议清单.10 附录 B(资料性)应急预案体系建议清单.14 附录 C(资料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15 附录 D(资料性)应急物资配备建议清单.16 参考文献.17 DB11/T 2219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 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北京市 应急管理 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 应急管理 局 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 位:清 华大学社会 治理与发 展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 术 研究院城市 安全与 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辰 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 主 要 起草人:许欢、高玉坤、崔小兵、邓焕芳、罗小强、陈玥光、王皖、张晶智、乔海生、滕胜杰、杨轶芙、刘佳、肖娟娟、张世杰、窦爱国、裴 文 龙、付增光、高博、王 培 怡、赖刚。DB11/T 2219 2024 III 引言 应急管理 是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 力 的 重 要组 成 部 分,承担防 范化 解重 大 安全风险、及时 应 对 处置各类灾害 事 故 的 重 要职责,担负 保 护 人 民群众 生 命财产 安全和 维护 社会 稳 定 的 重 要 使命。本文件 是 应急管理体系建 设 标准化文件 的 重 要 部 分,是 在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领域 的 细 化。大 型商业综合 体 是人 员密集场 所,普遍呈现 建 筑 规 模 大、经营业态多、风险 种类多样、应急管理 难 度 大 等特 点,一旦 发 生 自然灾害 和事 故灾难等 突发事件,将对 人 民 的生 命财产 安全和 社会 稳 定 造成严重影响。制定与 首都 实 际相适 应 的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管理体系建 设地方 标准,将为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开 展 应急管理工作 提 供指 引和建议,对 进 一步 提 升我 市 应 对 处置 自然灾害 和事 故灾难等 突发事件 能 力具 有 重 要 意 义。DB11/T 2219 2024 1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大型商业综合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管理体系建 设中 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评估与改进 的 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为 应 对自然灾害 和事 故灾难两类 突发事件 而开 展的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通过 文 中 的 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 可少 的 条款。其 中,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仅该日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9639 生 产经营 单 位生 产 安全事 故 应急预案 编 制导则 GB/T 33942 特种设 备事 故 应急预案 编 制导则 GB/T 38315 社会 单 位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 编 制 及 实施 导则 XF/T 3019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消 防 安全管理规则 AQ/T 9007 生 产 安全事 故 应急 演练基 本规范 AQ/T 9008 安全 生 产 应急管理 人 员 培训 及 考 核 规范 AQ/T 9009 生 产 安全事 故 应急 演练 评估规范 DB11/T 2103.4 社会 单 位 和 重 点 场 所 消 防 安全管理规范 第 4部 分:大 型商业综合 体 DB11/T 2104 消 防 控制 室火警 处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大型商业综合体 large-scale commercial complexes 建 筑 面积 4万 m2及 以上,集 购 物、住宿、餐饮、娱乐、展 览、交 通 枢纽 等两种及 以上功 能 于一 体 的单体建 筑 和 通过地下 连片车库、地下 连片 商业 空间、下 沉式广 场、连廊 等一种及 以上 方 式连接 的 多 栋 商 业 建 筑 组 合 体。来源:DB11/T 2103.4 2023,3.1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 4.1.1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 设 立 应急管理 领 导 小 组(以 下 简称“领 导 小 组”),领 导 小 组 由 产 权 单 位、DB11/T 2219 2024 2 使 用单 位、物 业 服务企 业等 法 定 代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成。4.1.2 领 导 小 组 下设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和应急管理工作组:a)应急管理 办 公 室可 指 定 科 室 并 设 置 专 人 负 责;b)应急管理工作组 宜覆盖 现场 处置、技 术处置、疏散 引导、秩序警戒、后 勤 保障 等方 面 的 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 实 际 情况 指 定 相 关 科 室或 部 门履行 应急管理工作组职责,配备 相 关 工作 人 员。4.1.3 产 权 单 位 宜 指 定 专 职应急管理 人 员,使 用单 位 和物 业 服务企 业 可 指 定 专 职 或兼 职应急管理 人 员。4.1.4 保安 员、保 洁 员、第 三 方 驻 场员 工 等 服务 人 员 应 纳 入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统 一 管理。4.1.5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 编 制应急组织 架 构 图、领 导 小 组构 成 图,并 在 办 公 场 所 显著 位 置 张 贴。组织职责 4.2.1 领导小组职责 4.2.1.1 领 导 小 组 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a)贯彻落 实 上 级 有 关 突发事件应 对 工作 的 方 针、政策,研究 制定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工作 的 重 大决策 和 重 要事 项;b)组织应急管理 相 关 制度 的 编 制、实施、修 订、审 定和 签 发;c)负 责应急预案 的 管理、应急 演练 的 组织和评估;d)负 责 大 型商业综合 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2.1.2 领 导 小 组 非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a)决 定 启动、变更 及 终止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的 应急 响 应,负 责突发事件 现场 的 组织 指 挥 和 协调 工作,控制全 局 事 态,对特 殊 情况 进 行 紧 急 决断;b)及时 向 上 级 报告 有 关 突发事件 现场 的 真 实、具 体 情况,请 求 专 业 救援;c)在 处理突发事件 过 程 中,协调 与 外 部 相 关 部 门 和单 位的 关 系;d)配 合相 关 部 门 进 行 信息 公 开 和 新 闻 发 布活动;e)协助 上 级 部 门 开 展 突发事件 调 查和责 任认 定 及 处理工作,及时 总 结 处理突发事件 的 经 验 和 教训。4.2.2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4.2.2.1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a)贯彻 领 导 小 组 的 各 项决策 和 指 令;b)监测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整 体安全 运 行 状 况,发 布 预 警消 息,上 报 领 导 小 组 领 导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组 长;c)负 责组织 编 制 及 修 订 各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工作制度;d)协调 相 关 部 门 落 实 应急物资 的 储 备 及 管理工作;e)定 期 组织 相 关 部 门 开 展 应急培训和 演练,并 对 培训和 演练 效果 进 行 考 核 评估。4.2.2.2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非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a)负 责应急 信息 的 上 传 下 达;b)协助 领 导 小 组进 行 现场指 挥;c)各 应急管理工作组 的 力 量调 度;d)社会 应急 力 量 的 沟 通 协调。4.2.3 应急管理工作组职责 4.2.3.1 应急管理工作组 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DB11/T 2219 2024 3 a)结 合各自 岗 位 和职责,开 展 常 态下 应急管理 巡 查、准备 等 工作;b)接 受 相 关 的 应急培训。4.2.3.2 应急管理工作组 非常 态下 的 职责 包括 但 不 限 于:a)现场 处置:负 责突发事件 现场 应急处置工作,了解 突发事件 情况 并 进 行 布 控,利 用 现场 专 业设备、器材 进 行 救援 及 事 态 控制,防 止 事件 的 蔓延扩 大,配 合 其 他 专 业 救援 力 量 进 行 抢 险、救援、处置工作;b)技 术处置:负 责配 合现场 处置组和后 勤 保障组 实施技 术处置,设 备 设 施 故 障 的 抢 修;c)疏散 引导:负 责突发事件 现场 疏散 引导工作,组织 各 楼层 人 员 从 最 近 的 疏散 通 道 有 序 撤离;d)秩序警戒:负 责 对现场 环境的 监 控,控制突发事件 影响 范围;对 疏散 区 域 进 行 治安 巡逻,控制 人 员 进 出 现场;引导 救援 力 量 进 入 现场 参与 救援 处置;保 护 突发事件 现场,为 突发事件 调 查处理 提 供 取证依 据 和资料;处置与突发事件 有 关 的 其 他 治安事件;e)后 勤 保障:负 责保障突发事件 所 需 的 各 项 能 源 及 物资 设 备 的 供 应,确 保 通 讯网络畅 通。5 应急管理制度 应 及时 获 取 适 用 于 生 产经营 活动 的 法 律 法 规、标准规范,并 定 期 更 新。应建 立 健 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 但 不 限 于下列内容:a)应急管理 岗 位 责 任;b)安全风险分级管控;c)生 产 安全事 故 隐患排查治理;d)应急 值守;e)信息报 送;f)大 型 活动 应急管理;g)应急预案管理;h)应急 队伍 管理;i)应急物资管理;j)应急准备 检 查;k)应急培训与宣 教;l)应急 演练。除符 合 5.1的 规定 外,还 应 结 合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中 的 重 点 场 所(部位)、设 备 设 施,在现 有 管理制度 基 础 上 增 加 应急处置 的 要 求。包括 但 不 限 于下列场 所(部位)或 设 备 设 施:a)消 防 控制 室;b)设 备用 房;c)公 众 娱乐 场 所;d)儿童 活动 场 所;e)餐饮 场 所;f)影 剧 院;g)游泳池;h)装 修 施 工 区 域;i)仓 储区 域;j)交 通 枢纽 区 域;k)扶手梯;l)电梯;DB11/T 2219 2024 4 m)护 栏;n)玻璃幕墙。应建 立 应急管理制度 执 行 记 录,相 关 资料应 归 档 保 存。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6.1.1 风险辨识 6.1.1.1 应辨识 总 平 面 布 局 与 平 面 布 置、设 备 设 施、经营 环境、人 员 行 为等方 面 存 在 的 安全风险,并 持续 更 新 完善。风险辨识建议清单 见 附录 A。6.1.1.2 在开 展 作 业 前,应 对 作 业现场 和作 业过 程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危 险、有 害 因素 进 行 辨识。辨识范围包括 但 不 限 于:a)临 时 用 电、动 火 作 业、高 处作 业、有限 空间 作 业、吊装 作 业等 危 险作 业;b)特种设 备 检 维 修 作 业;c)承 包 商开 展的 作 业。6.1.1.3 风险辨识范围应 覆盖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的所有 活动 及 区 域,应 采 用 适 宜 的 方 法 和 程 序,且 与 现 场 实 际相 符。6.1.1.4 应 对 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 行 统 计、分 析、整 理和 归 档。6.1.2 风险评估 6.1.2.1 应 明 确 安全风险评估 的 目 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 程 序 等。6.1.2.2 对 辨识 出的 安全风险进 行 分 类 梳 理,综合 考 虑 起 因 物、引 起 突发事件 的 诱 导性 原因、致 害 物、伤 害方 式 等,确 定安全风险 类 别。6.1.2.3 宜 选择 合适 的 安全风险评估 方 法,对 所 辨识 出的 存 在 安全 生 产、职 业 卫 生、消 防 安全风险 的 作 业 活动、设 备 设 施、物料 等 进 行 评估,确 定安全风险 等 级。6.1.3 风险控制 6.1.3.1 应 根据 风险评估 的结 果,针 对 安全风险 特 点,从 组织、制度、技 术、应急 等方 面 对 安全风险进 行 有 效 管控。6.1.3.2 实施 安全风险 差异 化 动 态 管理,逐 一 落 实 管控责 任。6.1.3.3 应 高 度 关注 运 营 状 况 和 危 险 源 变 化后 的 风险 状 况,动 态 评估、调整 风险 等 级和管控 措 施,确 保安全风险 始 终 处 于 受 控范围 内。6.1.4 风险警示 6.1.4.1 应建 立 完善 风险 警 示 机制,并 加 强 风险 教 育 和 技能 培训。6.1.4.2 应 在 显著 位 置和 重 点 区 域 分 别 设 置风险 警 示,标 明 主 要风险、可 能 引发突发事件隐患 类 别、事件后 果、管控 措 施、应急 措 施 及 报告 方 式 等内容。6.1.4.3 对 存 在重 大 风险 的 工作 场 所 和 岗 位,应 设 置 明 显 警 示 标识,并强 化 危 险 源 监测 和预 警。隐患排查治理 6.2.1 隐患排查应 覆盖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所有 经营场 所、设 备 设 施、作 业 活动、人 员 和 相 关 的 经营 活动。6.2.2 根据 有 关 隐患排查 的 标准、规范、规定,结 合 实 际 情况,编 制隐患排查清单,明 确 和 细 化隐患DB11/T 2219 2024 5 排查事 项、具 体 内容 和排查 周 期。6.2.3 应 结 合 安全 生 产、职 业 卫 生、消 防 安全 的 需 要和 特 点,采 用 综合 检 查、专 业 检 查、季节 性 检 查、节假 日 检 查、日 常 检 查 等方 式 进 行 隐患排查。6.2.4 相 应 场 所 或 部 门 当值 管理 者 与安保 人 员 应 每天 定 期 开 展 巡 查。6.2.5 对 排查 出的 隐患,建 立 隐患 信息 档 案,组织 有 关 人 员对 可 能 存 在 的 重 大 隐患 做 出 认 定。6.2.6 应要 求相 关 部 门或 科 室 限 期 排 除 一 般 隐患,领 导 小 组应组织制定 并实施 重 大 隐患治理 方 案。治理 方 案应 包括 目 标和 任 务、方 法 和 措 施、经 费 和物资、机构和 人 员、时 限 和要 求等。6.2.7 在 隐患治理 过 程 中,应 采 取 相 应 的 监 控 防 范 措 施,必 要 时 应 派 人 员 值守。6.2.8 隐患治理 完 成 后,应按照 有 关 规定 对 隐患治理 效果 进 行 验证,编 制隐患治理 信息 台账,对 隐患名 称、隐患 等 级、治理 措 施、完 成时 限、复查 结 果、责 任 部 门 和责 任 人 进 行 登记。应组织管理 人 员 和 有关 技 术 人 员 或 委托 第 三 方 机构 对重 大 隐患治理进 行 验 收 或 评估。6.2.9 应定 期 对 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及时将 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 向从 业 人 员通 报。6.2.10 宜 运 用安全 生 产 隐患排查系 统,通过 信息 系 统 对 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 等过 程 进 行 电子化管理和 统 计 分 析。7 应急预案管理 预案构成 7.1.1 应急预案体系应 包括 综合 应急预案、专 项 应急预案和 现场 处置 方 案。应急预案体系建议清单 见附录 B。7.1.2 租户 的 应急预案应 纳 入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制 7.2.1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 针 对 可 能 发 生的 灾害 事 故 的 特 点和 危 害,在开 展 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 源调 查 的 基 础 上,制定 各类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编 制工作 包括 但 不 限 于下列内容:a)依 据 风险辨识评估 及 应急资 源 调 查 结 果,结 合 大 型商业综合 体组织管理 特 点、应急处置 特 点,合 理 确 立 应急预案体系;b)结 合 组织管理体系 及 部 门 业 务 职 能 划 分,科学 设 定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组织机构 及 职责分工;c)依 据 突发事件 可 能的 危 害 程 度和 区 域 范围,结 合 应急处置 权 限 及 能 力,界 定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的响 应分级标准,制定 相 应 的 应急处置 措 施;d)确 定突发事件 信息报告、响 应分级与 启动、指 挥 权 移 交、警戒疏散 方 面 的 内容,落 实 与 相 关 部 门 和单 位 应急预案 的 衔 接;e)应急预案 编 制 过 程 中 应 征 求相 关 方 的 意 见。7.2.2 应急预案 编 制 流 程 和 编 制 内容 应 符 合 GB/T 29639的 规定。编 制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应 符 合GB/T 38315的 规定。编 制 特种设 备事 故 应急预案应 符 合 GB/T 33942的 规定。7.2.3 应急预案 经 评 审 或 者 论 证 后,由 领 导 小 组组 长签 署,并 告 知 从 业 人 员。7.2.4 突发事件风险 可 能 影响 周 边 其 他 单 位、人 员 的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 将 有 关 突发事件风险 的 性 质、影响 范围和应急 防 范 措 施 告 知 周 边 其 他 单 位 和 人 员。7.2.5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宜 每 3年 进 行 1次 应急预案评估,对 预案 内容 的 针 对 性和 实 用性进 行 分 析,编 制应急预案评估 报告,并 对 应急预案 是 否 需 要 修 订 做 出结 论。7.2.6 应急预案评估 可 邀 请 相 关专 业 机构 或 者 有 关专 家、有实 际 应急 救援 工作 经 验 的人 员 参 加。7.2.7 有 下列 情 形之 一 的,应急预案应 及时 修 订 并归 档:DB11/T 2219 2024 6 a)依 据 的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准 及 上 位 预案 中 的有 关 规定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b)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及 其 职责发 生 重 大 调整 的;c)面 临 的 风险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d)重 要应急资 源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e)在 突发事件 实 际 应 对 和应急 演练 中 发 现 问题 需 要作 出 重 大 调整 的;f)评估 报告 结 论 认 为 应 修 订 的。预案演练 7.3.1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 根据 已 编 制预案,至 少 每 半年 开 展 1次 应急 演练。7.3.2 专 项 应急预案和 现场 处置 方 案 演练 的 顺 序宜根据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实 际 情况,按照风险 危 害 性 大小 和发 生 频次 来 确 定。7.3.3 演练 的 组织 实施 应 符 合 AQ/T 9007的 规定,总 结 评估应 符 合 AQ/T 9009的 规定,根据 评估 结 论和 演练 发 现 的 问题,修 订、完善 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8 应急处置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宜 利 用 信息 化系 统 进 行 监测 预 警,汇 总、分 析、处理突发事件 类 别 信息,预 测 可 能 发 生的 情况,及时 上 报 领 导 小 组。突发事件发 生 时,现场 第 一 发 现 人 应 立 即 通 报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值 班 值守 人 员,同 时 视 情况 进 行 先 期 处置。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应 将 突发事件 类型、严重 程 度、影响 范围和 可 控性 等内容 上 报 领 导 小 组,领 导 小组按照规定 向 属 地 政 府、行 业 管理 部 门 和应急管理 部 门 进 行上 报。领 导 小 组 接 报 后应 立 即 启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 定 响 应级 别,按要 求开 展 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见 附录 C。火警 应急处置应 符 合 DB11/T 2104的 要 求。领 导 小 组 可根据 具 体 情况,通过通 信、互联 网、短 信、警 报器、应急 广 播、楼 宇 电 视 等方 式 逐 级 通 知 全体 员 工和 顾客,引导 疏散。在 应急处置 过 程 中,应急 小 组 现场指 定 专 人,及时 向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汇 报 应急处置进 展 情况。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应 及时将 事件处置 的 新 进 展 和 衍 生的 新情况 等重 要 信息 上 报 应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事件处置 结 束 后,进 行 终报。当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结 束,次 生、衍 生 和 危 害 因素 被 解 除 后,经现场 专 家 确认,由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决 定 并 发 布 应急 状 态解 除 命 令,宣 布 应急 状 态解 除。9 事后恢复 领 导 小 组应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实施 下列 事 项:a)保 护 事件 现场;b)调取 事件 证 据;c)协助 事件 调 查;d)安置 或 转移 人 员;e)安 抚 相 关 人 员。应组织 对 应急处置 过 程 中 消 耗 的 应急物资进 行 补充。应组织 对 应急 救援 能 力 进 行 评估,对 评估发 现 的 问题 进 行 整 改;如 果需 要,对 预案进 行修 订。DB11/T 2219 2024 7 10 应急保 障 人员 保 障 10.1.1 应按照 实 际 工作 人 员 总 人 数 配备 相 应 的 专(兼)职应急 人 员。10.1.2 应按 XF/T 3019要 求 建 设 专 职 消 防 队 和 微 型 消 防 站。10.1.3 应急 人 员 应 由 具 备 开 展 现场 处置、技 术处置、疏散 引导、秩序警戒、后 勤 保障 的能 力 人 员 组 成。10.1.4 应急安全管理 人 员 宜 具 有 注 册 安全工 程 师 或 者 相 关 工 程 类中 级 及 以上专 业 技 术职 务;消 防 安全管理 人 员 宜 具 有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或 者 相 关 工 程 类中 级 及 以上专 业 技 术职 务。技 术处置组 人 员 应 具 有相 关专 业 技 术资 格。物资 保 障 10.2.1 应建 立 应急物资 储 备和 运 行 管理机制,根据 实 际 情况 储 备应急 抢 险 救援、应急照 明、应急 通 信 和 生 活救助 等 常 用物资和 装 备,满足 日 常 应急工作 需 要。应急物资配备建议清单 见 附录 D。10.2.2 应建 立 应急物资管理 台账,安排 专 人 管理,定 期 检 查、维护、保 养 并 形 成相 关 记 录,保 持 正 常 有 效。10.2.3 应急物资应 在 有 效 期 内。技 术保 障 10.3.1 应 具 备 相 关 信息 化系 统,以 满足 日 常监 管和突发事件应 对 要 求。主 要 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系 统:a)图 像 监 控系 统;b)计 算 机 网络 应用系 统;c)视 频 会 议系 统;d)信息 发 布 系 统;e)应急 广 播;f)楼 宇 电 视。10.3.2 应急管理 办 公 室 应配备 固 定 电 话、传 真、电 脑、一 体机 等 硬 件 设 备。10.3.3 应定 期 对 硬 件 设 备和 网络 进 行 检 查 维护,发 现 问题 及时 处理,确 保 通 信网络 随 时 畅 通。设施保 障 10.4.1 应建 立 应急 设 施 和 场 所 台账,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设 施 和 场 所:a)疏散 楼 梯;b)消 防 车 登 高 操 作 场地;c)消 防设 施;d)应急 疏散 示 意 图;e)应急 电 源;f)应急照 明;g)人 防设 施。10.4.2 在 主 力 店、品牌店 的 特 定 位 置,超 市、其 他 经营场 所、步 行 街 等场 所 显著 位 置,以 及 疏散 通 道的 适 当 位 置应 张 贴 应急 疏散 示 意 图。10.4.3 应保 持 应急 疏散 通 道、安全 出口 畅 通,不 应 占 用 疏散 通 道,不 应 将 安全 出口、安全 门上 锁 或 堵 塞。10.4.4 应急 警 报信 号 应 能有 效 覆盖 到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的 每 个 地 点,与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日 常 的 铃声、广DB11/T 2219 2024 8 播声 等 声音 应 有所 差异,避 险 信 号 和 疏散 信 号 应 有 明 显区 分。10.4.5 在 无 法或 不 能 及时 采 取 广 播 等 辅 助 手 段 的 情况 下,警 报信 号 应 由 应急 人 员通过 手持 扩 音 器 传递。10.4.6 应定 期 对 应急 设 施 和 场 所 进 行 检 查和 维护。11 宣传 与 培训 宣传 11.1.1 应 向从 业 人 员、租户 及 公 众 宣传应急 知 识,宣传 途径 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方 式:a)印 发宣传 册;a)组织宣传 活动;b)现场 张 贴 或 悬挂 宣传 画;c)现场 播放 宣传 片或 宣传语;d)新 媒 体。11.1.2 宣传 内容 包括 一 般 应急 常 识、常 见 突发事件 紧 急处置 知 识、自 救 互 救 知 识 等。培训 11.2.1 应急管理 人 员 应定 期接 受 有 关 安全管理 及 应急 教 育 培训,培训 内容 应 符 合 AQ/T 9008的 规定。11.2.2 对 新上 岗 员 工 的 安全 教 育 内容中 应 包 含 应急管理 的 要 求,应 对 新 入 驻 的 租户 开 展 应急培训。11.2.3 可 通过 编 发培训 材 料、举 办 培训 班、开 展 工作 研 讨、模 拟 演练 等方 式 开 展 培训。11.2.4 应制定安全 教 育 及 应急 教 育 培训 计 划,针 对 法 律 法 规、安全规 章 制度、应急预案、应急 技能 开 展 培训,应急培训要 求 见 表 1。表 1 应急 培训要求 培训 内容 培训 对 象 培训 方 式 培训要 求 法 律 法 规和规 章 制度 应急管理 人 员 面 授/线 上 熟悉 与应急管理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应急预案培训 应急管理 人 员 面 授 掌握 应急职责和应急处置 流 程。报 警 和 求 助 方 法 所有 从 业 人 员 面 授/线 上 掌握 报 警 和 求 助 注 意 事 项。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应急管理 人 员 各 部 门或 科 室 负 责 人 面 授 掌握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方 法 步 骤。安全 防 范、自 救 互 救 知 识 所有 从 业 人 员 面 授 及 实 操 掌握 安全 防 范、救 护 知 识要点,正 确 施 救。应急 装 备物资 使 用 应急管理 人 员 面 授 及 实 操 掌握 应急 装 备和物资 使 用要点。其 他 安全 常 识 按 需 面 授/线 上 按 需 进 行。11.2.5 应 如 实 记 录安全管理 及 应急 教 育 培训 情况。11.2.6 应 对 培训 效果 进 行 评估和改进。DB11/T 2219 2024 9 12 评估与 改进 大 型商业综合 体 宜 每 年至 少 对 应急管理体系 运 行情况 进 行 1次 自 评。可 委托 第 三 方 机构 通过 资料 审 核、现场 评定 等方 式 对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管理体系建 设 与 运 行情况 展 开综合 评估。宜根据 评估 结 果,分 析 大 型商业综合 体应急管理体系 运 行 质 量,调整 完善 相 关 制度文件和 过 程 管控,持续 改进应急管理体系。DB11/T 2219 2024 10 附录 A(资料 性)风险辨识建 议清单 表 A.1给 出 了 大 型商业综合 体风险辨识建议清单。表 A.1 风险辨识建 议清单 序 号 场 所/位 置 风险 源 风险 源 描述 风险 类型 1 建构 筑 物 玻璃幕墙 1)极端 天 气 或 外 力 条 件 下等 固 定 不 牢 固 或 幕墙 破裂坠 落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2)玻璃幕墙 的光 污染,是 指 高 层 建 筑 的 幕墙 上 采 用 了 涂膜 玻璃 或 镀膜 玻璃,当 直射 日 光 和 天 空 光 照 射 到 玻璃 表面 时 由 于 玻璃 的 镜 面 反射 而产 生的 反射炫 光。光 污染 不 仅 影响 周 围 居 民 身 体 健 康,强光 经 反射 进 入 高 速 行 驶 的 汽 车 内,会 造成 司 机 视 力 错觉,还 可 能 诱 发 交 通 事 故。物体 打击、光 污染 2 建构 筑 物 悬挂 物 1)极端 天 气 或 外 力 条 件 下等 固 定 不 牢 固 或 幕墙 破裂坠 落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2)悬挂 物 的 电 气线路 因 短 路 等 原因 可 能 引 起 火 灾。物体 打击、火 灾 3 建构 筑 物 LED屏 极端 天 气 或 外 力 条 件 下等 固 定 不 牢 固 或 幕墙 破裂坠 落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物体 打击 4 建构 筑 物 广 告 牌 极端 天 气 或 外 力 条 件 下等 固 定 不 牢 固 或 幕墙 破裂坠 落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物体 打击、触 电、高 处 坠 落、火 灾 5 建构 筑 物 楼 梯 大人 流 导 致 人 员 伤 害。踩踏 6 建构 筑 物 照 明 设 施 绝缘损坏、老 化 等造成 耐压 等 级 下 降,或 安全 防护 装 置 失 效 或 存 在 缺陷 等,可 能 造成 火 灾、触 电。触 电、物体 打击、火 灾 7 建构 筑 物 电 器 设 备 设 施 1)电 气线路 短 路、接 触 不 良、过负 荷,电 器 设 备和 电加 热 器 具故 障;2)漏 电 保 护 装 置 缺失 或 失 效,用 电 设 备 绝缘损坏、老 化 等 造成 耐压 等 级 下 降,或 安全 防护 装 置 失 效 或 存 在 缺陷 等,可 能 造成 火 灾、触 电。触 电、火 灾 8 售卖 区 商 品 1)商 品、装 修 材 料、包 装 物 等 遇 火源(电 气 短 路、电 弧、明 火 等)可 能 导 致 火 灾;2)经营 酒 类、指 甲油 等 易燃易爆 物 品 遇 火源可 能 导 致 爆 炸。火 灾、爆炸、物体 打击 9 售卖 区 展 柜 等 家 具 可 燃 家 具、展 柜 等等 遇 火源(电 气 短 路、电 弧、明 火 等)可能 导 致 火 灾。火 灾 10 中 庭 护 栏、玻璃 护 栏 损坏 或 玻璃 碎裂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高 空 坠 落。高 处 坠 落 11 公 共 区 域 地 面 市 场 人 员众多 且 交 易 物 品 繁 多,地 面 湿滑 或 有 蔬菜 果 皮 等 可 能 导 致 人 员不 慎滑倒 造成 人 员 伤 害。其 他 伤 害 12 公 共 区 域 交 易厅棚 市 场 交 易厅棚 因 质 量 原因 或 外 力 条 件 下 坍塌坠 落。物体 打击 DB11/T 2219 2024 11 表 A.1 风险识 别清单(续)序 号 场 所/位 置 风险 源 风险 源 描述 风险 类型 13 公 共 区 域 出 入 口 市 场 人 员众多,人 员 流 动量 大,意 外 情况 下 可 能 造成 人 员 拥 堵 以 致 踩踏 造成 人 员 伤 害。踩踏 14 地下商业 区 地下商业 区 1)因电 路老 化、电 线插头松 动、电 气 设 备 故 障 等 情况 都 可 能 引发 火 灾;2)地下商场内一旦 发 生 火 灾,烟气 和 火 焰 将 会 迅速 扩 散,烟 气 会 密集在通 道、楼 梯 等 空间,更 容 易让 人 窒 息 丧 命;3)逃 生 通 道 相对于地 面 商场 较 为 狭 小,通 常 只 有 电梯、扶梯 和 紧 急 通 道 等 有限的 逃 生出口。火 灾、中 毒窒 息、踩踏 15 UPS室 电池 电池 组 之 间接 线 设 计 不合 理,电池 外 壳 变 形、电 解 液渗 漏、容 量 不 足、电池 端 电 压 不 均匀 等。火 灾 16 有限 空间 有限 空间 作 业 1)对 消 防 水 池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过 程 中造成 淹溺;2)冷藏 间 内 部 作 业时,冷藏 间门 不 易打 开 且 无 通 讯、报 警 装 置 时,造成 窒 息。淹溺、窒 息 17 仓 储 场 所 易燃 物 易燃易爆 品 具 有 自 燃 性 或可 燃 物 遇 火源(电 气 短 路、电 弧 作用 下)可 能 导 致 其 起 火。火 灾 18 仓 储 场 所 商 品 1)商 品、包 装 物 等 遇 火源(电 气 短 路、电 弧、明 火 等)可 能 导致 火 灾;2)超 高 货 架,商 品 码 放超 高。火 灾、物体 打 击、坍塌 19 仓 储 场 所 场内 车 辆 驾 驶 不 谨 慎(车 速 快、开 小 差 等)造成自 身 伤 害 和 他 人 伤 害。车 辆 伤 害 20 停 车 场 机 动 车 1)因 酒 驾、疲劳、超 速 等 野蛮驾 驶 行 为 或车 辆 制 动 异 常,导 致 自 身 或 他 人 受 到 伤 害;2)车 辆 电 气线路老 化,导 致 起 火 燃 烧。交 通 事 故、火 灾 21 停 车 场 非 机 动 车 1)电 瓶 车车 辆 陈 旧、线路老 化、线路 短 路,导 致 自 燃;2)驾 驶 不 谨 慎(车 速 快、开 小 差 等)造成自 身 伤 害 和 他 人 伤 害。火 灾、交 通 事 故 22 停 车 场 充 电 设 施 1)线路 裸露 或 者 老 化后 均 有 漏 电 的 可 能 性,一旦 漏 电 可 能 对 人 直 接 造成 伤 害;2)充 电 设 施 短 路、过 载、接 触 不 良 等 因素,可 能 引 起 火 灾 事 故。触 电、火 灾 23 地下 停 车 场 机 动 车 1)车 辆 使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存 在 机 械 故 障、电 路 故 障 等 原因 引发 火 灾;2)驾 驶 行 为 或车 辆 制 动 异 常,导 致 自 身 或 他 人 受 到 伤 害;3)在 台 风 期间,地下 车库可 能 更 容 易 遭 受 水淹。火 灾、交 通 事 故 24 临 时 施 工 场所 临 时 搭 建 临 时 搭 建 高 处作 业 导 致 高 处 坠 落,物体 掉 落 后导 致 物体 打击,搭 建 失 稳 导 致 坍塌。高 处 坠 落、物体 打击、坍塌 25 临 时 施 工 场所 装 修 材 料 装 修 材 料、包 装 物 等 遇 火源(电 气 短 路、电 弧、明 火 等)可 能导 致 火 灾。火 灾 26 临 时 施 工 场所 临 时 用 电 1)临 时 用 电 不 符 合 要 求,线路 乱 接 乱搭,线路老 化 等 导 致 触 电;2)违 规进 行 电 焊、气 焊、切割 等 明 火 作 业。火 灾、触 电 27 发 电 机 房 柴 油 发 电 用 的 油 品 可 能 发 生 泄 漏,引发 火 灾、爆炸 事 故。火 灾、爆炸 DB11/T 2219 2024 12 表 A.1 风险识 别清单(续)序 号 场 所/位 置 风险 源 风险 源 描述 风险 类型 28 发 电 机 房 发 电 机 1)发 电 机工作 过 程 中,可 能 发 生 漏 电,导 致 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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