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指南DB11/T 2228-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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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28 2024 ICS 91.040 CCS P 30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指南 Guide for demarcation of the conservation area of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 2024-03-25发布 2024-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28 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划定原则.2 4.1 真实性.2 4.2 完整性.2 4.3 安全性.2 4.4 可操作性.2 5 划定程序.2 6 确定保护对象.2 6.1 核定文物本体.2 6.2 确定文物格局.2 7 确定安全保障区.3 8 确定历史分布区.3 9 划定保护范围.3 9.1 划定方法.3 9.2 划定实施.3 9.3 保护范围边界.3 10 成果.4 10.1 成果构成.4 10.2 文本.4 10.3 图纸.4 10.4 划定说明.5 10.5 基础资料汇编.5 附录 A(资料性)文物单体标注编号.6 A.1 编号分配原则.6 A.2 编号构成.6 附录 B(资料性)图形符号.7 附录 C(资料性)图例.8 参考文献.9 DB11/T 2228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北京市 文物局 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 文物局 组织 实施。本文件起草单 位:北京市 考 古研究院(北京市 文化 遗产研究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张维、忻琳、黄钟、周远、王爽、李粮企、郭京宁、葛怀忠、廖正昕、田林、付永峰、宋海欧、马羽杨、张雅琳。DB11/T 2228 2024 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提供了 文物保护单 位 保护范围划定的 总 体原则和划定方法的 指 导,给出了 确定保护对象、安全保障区和历史分布区、划定保护范围 等各个环节需 考 虑因素 的 相关信息,并为 划定成果的 表达提供了指 导和 建议。本文件 适 用 于各级 文物保护单 位 的保护范围划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文物保护单位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 区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 法核定 公 布的,具 有 历史、艺 术、科学价值 的 不 可 移动 文物的 统称,分 为 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 位、北京市 文物保护单 位、区 级 文物保护单 位。来源:WW/T 0083-2017,定义 3.1,有 修改 3.2 保护范围 conservation area 为 满足 文物保护单 位 的文物本体安全和格局完整划定的区 域。3.3 文物本体 body of the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 文物保护单 位 文物 价值 的实物 载 体,由 一 个 或多 个 文物单体构成。3.4 文物单体 basic unit of the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 以 独立 形 式存在 的 不 可 移动 文物 个 体,是 构成文物本体的基本 组 成部分。来源:WW/T 0083-2017,3.3,有 修改。3.5 文物格局 patterns of the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 文物保护单 位 演变过 程 中 形成的 承载 文物 价值 的 空间 组 合 形 式。注:可 以 是 历史格局 或现状 格局。3.6 安全保障区 safe area 保障文物本体安全 所 需要 的区 域。3.7 历史分布区 historic area DB11/T 2228 2024 2 文物保护单 位 在 各个 历史 时期中 的 地域 范围。4 划定原则 4.1 真实性 保护范围 是在 对文物保护单 位 价值 整体 认识 的基础 上,通过 对文物本体和文物格局的保护,确保文物保护单 位 的真实性。4.2 完整性 保护范围 能够涵盖所 有 文物本体,全 面 体 现 文物 价值,确保文物保护单 位 的完整性。4.3 安全性 保护范围 通过 安全 距离 保障文物本体 及 其赋存 环 境 的安全。4.4 可操作性 划定保护范围 要 结 合 文物保护单 位周 围 环 境 的历史和 现 实 情况、衔接 相关 规划,划定成果 要 易 于 使用。5 划定程序 文物保护单 位 保护范围划定 包括 以下 步骤:a)确定保护对象;b)确定安全保障区;c)确定历史分布区;d)划定保护范围。6 确定保护对象 6.1 核定文物本体 6.1.1 根据现场地 上及 地 下 实物 遗 存情况,结 合现 有 文物 档案、考 古 成果、文献资料、学 术 研究 成果和 口 述 资料 等相关 材 料分 析,对文物本体构成 进行 核定。6.1.2 核定 内容包括:文物单体的 名称、数量、位 置、形 态。6.1.3 对文物单体的真实性 进行 定性 判断。6.2 确定文物格局 6.2.1 依 据 文物保护单 位 的历史 功能,全 面 关 注 现存、改变 和 灭失 的 空间 要素,确定文物格局。6.2.2 根据 文献资料、文物 档案、考 古 成果、学 术 研究 成果、口 述 资料 等相关 材 料分 析,确定 各个 时期 历史格局的原 貌。6.2.3 将 历史格局的原 貌与 实 地调 查 结果 进行 比 对,确定文物的 现状 格局。DB11/T 2228 2024 3 7 确定安全保障区 7.1 确 认 文物本体和 赋存 环 境 的安全 要素,包括:结构 稳 定、防火、防损毁、防无 序 建 设 等 方 面。7.2 依 据 文物本体和 赋存 环 境 的 各 种 安全 要素,分 别 确定文物本体 向外扩 出 的安全 距离。7.3 将所 有 安全 距离 叠 合 优 化形成 最终 的安全保障区。8 确定历史分布区 8.1 根据 实物 遗 存、考 古 成果和文献资料 等 确定历史边界。当 没有 确 切 的历史边界 时,宜 通过 分 析 历 史格局 推 定边界。8.2 各 时期 历史边界 与现状 边界 叠 合 形成历史分布区。9 划定保护范围 9.1 划定方法 9.1.1 依 据 确定的安全保障区和历史分布区 叠 合 形成 模拟 保护范围。9.1.2 根据 以下 条 件,对 模拟 保护范围 进行 扩展、退让、变 形 等 调 整。a)文物保护工作 需 求:保护范围 宜 为各 类 文物保护工作 提供 必 要 的操作 及 设 施 场地,包括 且 不 限 于 文物保护工程、考 古 工作、保护 利 用 服务设 施 等。b)外 部 环 境 制约:1)划定文物保护范围 时,需 对 外 部 情况进行 分 析,外 部 环 境 制约 的 因素 包括:山水自然 地 貌、周 边 不 可 移动 文物 与其 他 历史文化 遗 存、重 大 基础 设 施、永 久 性 建 筑 和构 筑 物、现 状 道路 等。2)基 于 完整性原则,文物保护单 位 现状 产 权、管理 或使 用单 位 的 权属 范围 不 宜视 作 外 部 限 制条 件。c)相关 规划 条 件:已 公 布的文物保护区划、各级各 类 国 土 空间 规划 与 遗产 保护 管理 规划,都 可 视 为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的 重 要依 据。文物 周 边的 在 途项目 可 能 产 生 不 可 忽视 的 影响,宜予 以 重 视。9.1.3 通过 取直、修 正等 方 式 确定保护范围边界。9.2 划定实施 9.2.1 同 一 文物保护单 位 的保护范围 不 宜 分 割,保护对象分 散 分布 在多 个 片 区 时 除外。9.2.2 相 邻 文物保护单 位 的保护范围 宜 独立 划定。9.2.3 保护范围形 状 宜尽 量 规整、易 于 识 别。9.2.4 保护范围 不 宜 过多 纳入道路 用 地。9.3 保护范围边界 9.3.1 边界定位 9.3.1.1 优先选取 文物单体作 为 保护范围边界定 位 的基准。DB11/T 2228 2024 4 9.3.1.2 当 文物单体 不能 作 为 定 位 基准 时,选取 永 久 性 地 形 地 物作 为 定 位 基准。9.3.2 边界线选取 9.3.2.1 结 合地 形 地貌、实体标 志 物 等 背景 环 境 以及 国 土 空间 规划成果 选取 边界 线。9.3.2.2 无 明 显 实体标 志 物 时,以等 高线、地貌 结构 线 或 平 行 线、延长线 等 虚拟线 为 边界 线。10 成果 10.1 成果构成 10.1.1 保护范围划定的成果 包括 文本、图纸、划定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10.1.2 文本 是 划定结果的文 字呈 现,图纸 是 文本的图 像 表达。10.1.3 划定说明和资料汇编 是 对文本和图纸的 解释 和 补充,用 于 记 录 相关 情况 和 阐 述 划定方 案 的 设 计 依 据。10.2 文本 10.2.1 文物本体构成清单 10.2.1.1 分 类 列出 全部文物单体 并 逐 一 编号。分 类 与 编号 见 附录 A。10.2.1.2 文物单体编号 顺 序 宜 符 合 文物格局的 内在 逻辑。10.2.2 保护范围四至说明 10.2.2.1 四至 说明 是 对保护范围边界的文 字 描 述,按照 四至 说明 能 画 出 保护范围边界。10.2.2.2 保护范围 四至 宜选取 合 适 的起 点,按方 向 依 次 分 别 描 述。复杂 边界 宜 分 段细 化 描 述。不 宜直接 描 述 为 地 址门牌 号 码 或 管理 使 用范围。10.2.2.3 同 一 文物保护单 位 划定 了 多 个 保护范围 时,分 别 描 述 每 个 保护范围的 四至 边界。10.2.2.4 推 荐 使 用基准、方 向、距离、标 志 物和 虚拟线 来 描 述 边界。10.3 图纸 10.3.1 底图 10.3.1.1 保护范围 底 图 宜 使 用 地 形图,不 宜 使 用 影像 图。10.3.1.2 用作保护范围 底 图的 地 形图 比 例 以 能 清晰 标注文物单体 为 宜。10.3.1.3 地 形图 如 果 与现状不 符,可 能 影响 保护范围划定结果 时,宜 进行 必 要 的 修 测。10.3.2 图形符号 用 点、线、面与 填 充 形 式 结 合 成 不 同 的图形符号标注文物本体和保护范围。图形符号 适 用 情况 见 附 录 B。10.3.3 文物本体标注 10.3.3.1 文物本体标注 是在 底 图 上 准确 清晰 表 示 出各 文物单体 当 前的 位 置、形 状 和编号。10.3.3.2 根据 形 态 采 用 不 同 图形符号标注文物单体。图形符号 适 用 情况 见 附录 B,标注图例 见 附录 C。10.3.3.3 保护范围 内其 他 不 可 移动 文物的文物本体 宜 绘 制 在 图纸 上并 用文 字 标注 但 不 作编号。DB11/T 2228 2024 5 10.3.4 保护范围标注 10.3.4.1 保护范围标注 是在 图纸 上表达出 保护范围边界的确 切 位 置。图例 见 附录 C。10.3.4.2 保护范围 宜 按照 四至 说明标注 出 定 位 基准和边界 线 之 间 的 距离。10.3.4.3 保护范围边界 不易 界定 时,建议 增加 关 键控 制 点 坐 标。10.4 划定说明 划定说明用 于 描 述 文物保护单 位 的基本 情况、解释 保护范围的划定 依 据,修 订 项目宜 在 此 说明 修 订的原 因 和 详 情。10.5 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 包括现状 照 片、收集 的 各 类 参考资料、阶段 性图纸 等。DB11/T 2228 2024 6 A A 附录 A(资料性)文物单体标注编号 A.1 编号分 配 原则 A.1.1 每 项 文物保护单 位 单 独使 用 1套 文物单体编号。不 同 文物保护单 位 之 间 编号 互 不 干扰。A.1.2 编号 与 文物单体 一一 对 应。每 一 个 文物单体 有 且 仅 有 一 个 编号,该 编号 在 编号 列表 中 唯 一。A.1.3 各 文物单体按形 式进行 分 类,按 类别 分 别 进行 编号。A.2 编号构成 A.2.1 构成形 式 文物单体编号,由 前 缀、代码 与 序号 3部分 组 合 而 成,其中 前 缀 不是 必 要组 成。其 结构 示 例 如 下:X XX 序号 代码 前 缀 A.2.2 代码 代码 为 文物单体 所 属类别 的 拼音首写 字 母,具 体对 应 内容 见 表 A.1。表 A.1 文物单体分 类代码表 代码 类别 说明 J 建 筑 物 殿、堂、房、屋、门、厅、廊、庑、亭、台、楼、阁、塔 等。G 构 筑 物 围 墙、影 壁、牌楼、桥、闸、井、路、独立 的 台 体、大 型台阶 或 坡 道、燎炉 等。B 碑刻 露天石碑、室 内 石碑、墙壁 上 镶嵌 的 碑刻、摩崖石刻、岩画 等。Y 遗 址 露天 保护的 遗 址、正 在进行 考 古 发掘 的 遗 址、发掘后回 填 的 遗 址、主 体 损毁 后残 存 的 遗 迹、复 建建 筑 中 原 址 保 留 下 的原构件 遗 存 等。M 墓葬 包括地 下 墓穴 和 地 上 封 土。W 位 置 河流、道路 等 线 性文物,已无 实物 遗 存,其 历史形成的 路 由 可作 为位 置进行 标 记。Q 其 他 经幢、石 质 或 金 属 的 露天 独立 雕塑、室 外 陈 设、仪器 设 备,洞穴,人 工 堆 叠 的 石 质 或 土 质 山 体、独立 的 假 山 石,人 工 开凿 的 河湖沟渠 等 水 体 等。A.2.3 序号 序号 常 规 使 用 2位 数 字。例 如:G01;G12;文物保护单 位 规 模 较 大,单 一 类 型 的文物单体 数量 超 过100(含)时,宜 使 用 3位 数 字 序号。例 如:J004;J025;J103。A.2.4 前 缀 规 模 较 大 的 大 型 文物保护单 位,可分 组 群 进行 编号,编号前 缀 组 群 名称 简 写(1个 汉 字)。例 如:北海 中 的 先 蚕坛 组 群,可前 缀“蚕”字。DB11/T 2228 2024 7 B B 附录 B(资料性)图形符号 B.1 图形符号形 状 适 用 情况 见 表 B.1。表 B.1 图形符号形 状适 用 情况 形 状 适 用对象 标注 目 的 注 意事 项 面 1)保护范围。2)建 筑 物、构 筑 物、台 基、道路、人 工 河湖、大 型 墓葬 等 平 面 占 地面 积较 大 的文物单体。3)遗 址、假 山、碑 林等 文物单体密 集 分布的区 域。准确 勾勒 出 标注对象的 平 面 外 轮廓,并 根据 类 别 进行 填 充。1)平 面 外 轮廓难 以 辨 识 者,宜 在 图纸 空 白处 注明“平 面 形 状 仅 为 示 意,实 际 操作 时 当 以 考 古 结 论 为 准。”2)建 筑 或 构 筑 物单体的 平 面 外 轮廓 以 台 明、墙 体 或 屋 面 的 平 面 投 影 为 准。为 简 化图 面,建 筑 或 构 筑 物 自带 的 台阶、踏 步、散水 等 附 属 部 位 无 须勾勒 在内。线 围 墙、栏杆、影 壁、牌楼 等 平 面 呈 线 型 的文物单体。准确标 识 出 线 型 文物的 长 度 和 走 向。-点 碑刻、露天 小品、小 型 墓葬 等 平 面 占 地面 积较小 的文物单体。准确标 识 出 本 类 文物单 体的 位 置。-B.2 图形符号 线 型 适 用 情况 见 表 B.2。表 B.2 图形符号线 型适 用 情况 线 型 适 用对象 说明 实 线 地 表 可 见 的文物单体。-虚线 地 表 不 可 识 别外 形的文物单体。1)成 片 分布的 地 下 埋藏 的 遗 址 或 水 下遗 存,用 虚线 框 标 识 出遗 址 分布范围。2)已无 实物 遗 存,仅 具 有位 置 真实性的 道路 或 河 道,用单 条虚线 沿 道路 或 河 道 中 心 线 标 识 历史 道路 或 河 道 的 长 度 和 走 向。3)山 体 中或地 下 情况不 明的 洞穴 或 隧 道,用 虚线 圈 出 洞穴 的 平 面 轮廓投 影,或 用单 条虚线 沿隧 道 中 心 线 标 识 长 度 和 走 向。DB11/T 2228 2024 8 C C 附录 C(资料性)图 例 文物单体和保护范围标注 推 荐 使 用 表 C.1图例:表 C.1 文物单体和保护范围图 例 图形符号/图例 名称/含 义 说明 建 筑 物;大 型 构 筑 物 黑色(R=255、G=255、B=255)实 线 边 框,红色(R=255、G=0、B=0)块 填 充 碑刻;小品;小 型 墓葬 黑色(R=255、G=255、B=255)实 线 边 框,红色(R=255、G=0、B=0)块 填 充 台 基;台阶;甬 路;坡 道;桥 梁 红色(R=255、G=0、B=0)实 线 边 框,红色(R=255、G=0、B=0)斜 线 填 充 山 石 红色(R=255、G=0、B=0)实 线 边 框,蓝色(R=127、G=223、B=255)反斜 线 填 充 水 体 红色(R=255、G=0、B=0)实 线 边 框,蓝色(R=127、G=223、B=255)块 填 充 遗 存 密 集 区 红色(R=255、G=0、B=0)实 线 边 框,红色(R=255、G=0、B=0)网 格 线 填 充 地 表 不 可 见 的 地 下 或 水 下遗 存 红色(R=255、G=0、B=0)虚线 边 框,不 填 充 围 墙、影 壁、牌楼、栏杆 等 线 型 实体 红色(R=255、G=0、B=0)实 线 道路、河 道、铁 道、隧 道 等 线 型 路 由 的 位 置 红色(R=255、G=0、B=0)虚线(pline/ACAD_ISO02W100,比 例 0.1,线 宽 1.0)保护范围 黑色(R=255、G=255、B=255)实 线 边 框,绿色(R=159、G=255、B=127)块 填 充 DB11/T 2228 2024 9 参考 文 献 1 GB/T 50452 2008古建 筑防 工 业振 动 技 术规范 2 GB/T 16571 2012博 物 馆 和文物保护单 位 安全 防 范 系 统 要 求 3 GB 51017 2014 古建 筑防 雷 工程 技 术规范 4 GB 50016 2014 建 筑设 计 防火 规范 5 GA/T 1463 2018文物 建 筑 消 防 安全 管理 6 GA 27 2002文物 系 统 博 物 馆 风险 等级 和安全 防 护 级 别 的规定 7 WW/Z 0072 2015大 遗 址 保护规划规范 8 WW/T 0083 2017文物保护单 位 游客 承载量 评估 规范 9 中国 文物 古 迹 保护准则,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中国国 家委员会,2015年 修 订 10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文物保护法,全 国 人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员,2017年 11月 4日 修 订 11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文物保护法实施 条 例,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国 务 院,2017年 10月 7日 修 订 12 北京市 实施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文物保护法 办 法,北京市人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员会,2004年 9月 10日 通过 13 全 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 位 保护规划编 制 要 求,国 家 文物局,2004年 8月 2日 发 布实施 14 北京市 文物 建 筑 消 防 安全 管理 暂 行 规定,北京市 文物局,2009年 9月 7日 修 订 15 北京市 文物单 位 安全 管理 责任 制 度(试 行),北京市 文物局,2010年 7月 15日 发 布 16 北京 历史文化 名 城 保护 关 键 词:汉 英 对照,北京 历史文化 名 城 保护 委员会办 公 室 编,北京:外 语 教 学与 研究出 版社,2022.12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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