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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1 2 0.2 0C C S A 0 03211镇 江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平 安 单 位 建 设 和 评 价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f i n t e r g r a t e d m a n a g e m e n t f o r t h e r e a l m o f i n d u s t r y s a f e u n i tc r e a t i o n a n d e v a l u a t i o n2 0 2 3-1 0-3 0 发 布 2 0 2 4-0 1-0 1 实 施镇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15 建 设 要 求.26 人 员 要 求.77 制 度 要 求.78 档 案 管 理.89 等 级 评 估.8参 考 文 献.1 0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镇 江 市 委 政 法 委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镇 江 市 委 政 法 委、镇 江 市 教 育 局、镇 江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镇 江 市 卫 生 健 康 委员 会、镇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镇 江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徐 然、吴 也 尤、刘 博 华、解 丽 君、沙 跃、蔡 亮、钱 茜、李 晓 晨。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1平 安 单 位 建 设 和 评 价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平 安 单 位(单 元)星 级 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建 设 要 求、人 员 要 求、制 度 要 求、档 案 管 理、等 级 评 估。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平 安 单 位(单 元)建 设、评 选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平 安 建 设 p e a c e f u l i n i t i a t i v e为 预 防 化 解 刑 事 犯 罪、群 体 性 事 件、公 共 安 全 事 故 等 各 类 挑 战,采 取 法 律、经 济、行 政 等 手 段,包括 社 会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社 会 治 安 防 控、社 会 公 共 安 全 预 警 和 应 急 等 综 合 治 理 举 措,使 一 定 区 域 范 围内 的 社 会 治 安 状 况 得 到 有 效 改 善,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工 作 过 程,是 党 中 央 提 出 的 由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组 织全 民 参 与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一 项 群 众 性 创 建 活 动。3.2行 业 领 域 平 安 建 设 s a f e t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i n d u s t r y f i e l d指 为 实 现 平 安 建 设 总 体 目 标,在 各 行 业 各 领 域 各 系 统 内 部,由 各 行 业 领 域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平 安 建 设 要求,推 动 负 责 管 理 领 域 的 基 层 平 安 建 设 单 位 参 与 平 安 建 设 的 重 要 载 体。3.3平 安 建 设 单 位(单 元)s a f e t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u n i t s指 校 园、医 院、市 场、港 口、工 地、矿 山、企 业、场 所、小 区、景 区、商 场、金 融 单 位(网 点)等各 级 各 类 积 极 参 与、示 范 推 动 基 础 性 平 安 建 设 工 作 的 基 层 单 位(单 元)。4 基 本 要 求平 安 单 位(单 元)需 满 足 以 下 基 本 要 求;a)应 遵 守 国 家、地 方、行 业 法 律、法 规、规 章 和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单 元)安 全工 作 管 理 制 度、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安 全 应 急 机 制 等 制 度 机 制,及 时 消 除 安 全 隐 患,预 防 事 故发 生;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2b)应 建 立 领 导 小 组 统 筹 部 署 平 安 建 设 工 作,有 序 按 照 建 设 要 求、人 员 要 求、制 度 要 求、档 案 管 理、等 级 评 估 等 要 求,完 成 预 防 处 置、应 急 处 置、舆 情 处 置 等 各 项 工 作,不 发 生 有 影 响 的 政 治 事 件、重 大 安 全 事 件、重 大 群 体 性 事 件、黑 恶 势 力 犯 罪 等 重 大 刑 事 犯 罪 活 动、重 大 负 面 舆 情 事 件,并纳 入 年 度 绩 效 考 核;c)应 建 立 人 防、物 防、技 防 相 结 合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强 化 从 业 人 员 管 理、建 立 专 兼职 安 全 保 卫 队 伍、达 标 配 备 安 全 设 施 设 备、重 点 部 位 安 装 科 技 化 安 防 设 施,全 面 落 实 各 项 安 全防 范 措 施;d)应 建 立 并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与 治 安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安 全 生 产 检 查 与 治 安 隐 患 排 查 包 括并 不 限 于 日 常 检 查 排 查、定 期 检 查 排 查、专 业 检 查 排 查 和 综 合 检 查 排 查,并 覆 盖 所 有 作 业 场 所、设 备 设 施、人 员 和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活 动,宜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延 伸 关 注 周 边 环 境;e)应 抓 好 应 急 处 置,制 定 并 实 施 应 急 预 案,建 立 应 急 人 员 队 伍,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适 时 组 织 开展 应 急 演 练。5 建 设 要 求5.1 平 安 校 园平 安 校 园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校 园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责 任 追 究 体 系;b)校 园 警 务 站 应 建 设 到 位,配 备 专 职 保 卫 人 员,有 序 开 展 日 常 安 全 巡 查 和 要 害 管 理,做 好 校 园 内外 矛 盾 隐 患 排 查 整 治 和 住 宿 师 生 管 理,配 合 打 击 查 处 危 害 师 生 安 全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c)健 全 校 园 内 外 治 安 防 控 网 络,出 入 口、食 堂、实 验 室、宿 舍 楼 等 重 点 要 害 部 位 视 频 监 控、周 界报 警 等 安 防 设 施 安 装 到 位,做 好 食 品 安 全、实 验 室 安 全、校 车 安 全、秩 序 安 全 等 系 列 安 全 工 作,重 要 视 频 监 控 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d)广 泛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师 风 师 德 建 设 和 意 识 形 态 建 设 活 动,配 备 法 治 副 校 长;e)做 好 矛 盾 化 解、信 访 稳 定 等 工 作;f)严 格 按 规 定 配 备 消 防 器 材;g)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应 急 预 案 制 定、应 急 队 伍 建 设、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等 内 容,宜 定 期 开 展 应急 演 练;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2 平 安 医 院平 安 医 院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医 院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责 任 体 系;b)建 立 安 全 管 理 体 系,包 括 场 地、医 疗 用 品、后 勤、消 防 等 的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与 监 测 预 警、突 发 事件 应 急 救 援 和 善 后 恢 复;c)加 强 医 院 安 全 秩 序 宣 传 教 育,包 括 医 疗 服 务 信 息 公 开 等 正 面 宣 传、医 务 人 员 安 全 防 范 教 育 培 训、病 患 法 治 宣 传 教 育;d)配 备 专 职 保 卫 人 员 和 安 保 装 备,开 展 日 常 安 全 巡 查,积 极 开 展 医 院 及 周 边 地 区 治 安 秩 序 风 险 隐患 排 查 整 治,配 合 打 击“医 托”、虚 假 医 疗 广 告、暴 力 伤 害 等 违 法 犯 罪 行 为;e)重 点 部 位 技 术 安 防 设 施 应 安 装 到 位,包 括 入 侵 报 警、视 频 监 控、出 入 口 控 制 等,重 要 视 频 监 控宜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加 强 医 疗 质 量 管 控,包 括 医 务 人 员 依 法 规 范 执 业、核 心 医 疗 制 度 和 安 全 措 施 完 善、诊 疗 服 务 流程 高 效 便 捷、医 德 医 风 建 设 有 力、医 疗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定 期 开 展 等;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3g)健 全 医 患 纠 纷 预 防 处 置 机 制,及 时 有 效 预 防、排 查、调 解 病 患 医 疗 争 议 和 纠 纷 投 诉;h)制 定 专 门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宜 定 期 组 织 医 疗、消 防、治 安 等 安 全 演 练;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3 平 安 金 融 单 位(网 点)平 安 金 融 单 位(网 点)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金 融 单 位(网 点)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安 全责 任 制 度 体 系、全 面 的 职 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门 卫 值 班 巡 逻、营 业 场 所 安 全 设 施 管 理、要 害 部 门 安 全 保 卫、消 防 安 全 等 管 理 制 度;c)定 期 开 展 职 工 平 安 法 治 宣 传 教 育,妥 善 处 理 群 众 诉 求;d)组 建 专 职 保 卫 队 伍,配 备 专 门 保 卫 安 保 设 备,实 时 开 展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e)重 点 部 位 技 术 安 防 设 施 应 安 装 到 位,包 括 入 侵 和 紧 急 报 警、视 频 监 控、出 入 口 控 制、声 音 复 核对 讲、防 爆 安 检 等,重 要 部 位 视 频 监 控 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配 合 防 范 打 击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和 各 类 暴 力 风 险 事 件;g)制 定 交 易 系 统 安 全、消 防 安 全、治 安 安 全 等 各 类 应 急 预 案,配 备 紧 急 应 急 设 备 物 资,宜 定 期 组织 开 展 隐 患 排 查 和 应 急 演 练;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4 平 安 市 场平 安 市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市 场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 系;b)建 立 并 公 布 市 场 内 物 业 管 理、治 安、消 防、卫 生 等 安 全 规 章 制 度;c)规 范 经 营 商 户 和 从 业 人 员 管 理,证 照 齐 全,严 格 依 法 依 规 经 营,并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和 法治 宣 传 教 育;d)布 局 结 构 符 合 消 防 要 求,安 全 设 施 设 备 齐 全,标 配 备 消 防 器 材、疏 散 通 道、安 全 出 口 等;e)配 备 专 兼 职 治 安 保 卫 人 员 和 消 防 等 安 全 管 理 人 员,对 市 场 内 外 秩 序 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巡 查,维护 各 类 安 全 设 施 设 备,强 化 消 防 安 全 管 理,防 范、整 治 和 上 报 相 关 风 险 隐 患、治 安 乱 点;f)在 市 场 主 要 出 入 口、货 品 仓 储 地 等 重 点 部 位,安 装 视 频 监 控,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g)建 立 消 费 者 维 权 渠 道,包 括 公 示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等,及 时 有 效 调 解 处 理 矛 盾 纠 纷;h)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场 所 环 境、设 备 设 施、消 防、水 电 气 等 方 面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5 平 安 港 口平 安 港 口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港 口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体 系、全 面 的 职 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完 备 的 安 全 巡 查 体 系,强 化 日 常 安 全 检 查,重 点 管 控 关 键 时 间 点、关 键 危 险 部 位、关 键 作业、关 键 人 员 等 生 产 现 场 关 键 环 节;c)定 期 开 展 从 业 人 员 培 训,强 化 宣 传 教 育 和 操 作 训 练,实 施 重 要 工 种 和 操 作 人 员 持 证 上 岗,普 通从 业 人 员 先 培 训 后 上 岗,能 及 时 发 现 和 消 除 安 全 隐 患;d)组 建 专 兼 职 保 卫 队 伍,开 展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防 范、整 治 和 上 报 相 关 治 安 乱 点、行 业 乱 象,配 合 查 处 打 击 重 大 走 私、外 轮 偷 渡、污 染 水 域 等 违 法 犯 罪 行 为;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4e)在 港 口 码 头、主 要 出 入 口、重 要 通 道、危 化 物 品 仓 库、财 务 室 等 重 点 要 害 部 位,应 安 装 视 频 监控、联 网 报 警 等 设 施,重 要 部 位 视 频 监 控 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可 探 索 建 立 现 代 化 安 全 管 理信 息 平 台 系 统;f)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应 急 预 案 制 定、应 急 队 伍 建 设、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和 应 急 管 理 技 术 创 新 等内 容;g)妥 善 处 理 涉 外 相 关 苗 头 性 问 题;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6 平 安(智 慧)工 地平 安(智 慧)工 地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智 慧)工 地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安 全 生 产责 任 制 度 体 系、全 面 的 职 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完 备 的 安 全 巡 查 体 系,强 化 日 常 安 全 检 查,重 点 管 控 关 键 时 间 点、关 键 危 险 部 位、关 键 作业、关 键 人 员 等 生 产 现 场 关 键 环 节;c)实 施 从 业 人 员 实 名 化 管 理,特 殊 工 种 持 证 上 岗,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技 能 培 训 和 法 治 宣 传 教 育;d)实 施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加 强 施 工 场 地 布 设、现 场 安 全 防 护、安 全 警 示 标 志、施 工 方 法 与 工艺、应 急 处 置 措 施、施 工 安 全 管 理 活 动 记 录 等 建 设 内 容;e)实 施 工 程 安 全 隐 患 分 级 管 控 治 理,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检 查,闭 合 管 理 隐 患 排 查、预 警、报 告、报 备、整 改、评 估 验 收、奖 惩 等 各 项 内 容;f)安 装 智 能 化 管 理 系 统,运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开 展 人 员 管 理、安 全 隐 患 排 查、机 械 设 备 管 理、工 程 质量 管 理、视 频 监 控 管 理、环 境 检 测 等 工 作;g)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应 急 预 案 制 定、应 急 队 伍 建 设、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和 应 急 管 理 技 术 创 新 等内 容;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7 平 安 矿 山平 安 矿 山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矿 山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 系、全 面 的 职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体 系,定 期 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事 故 隐 患 排 查,有 效 管 理 重 大 危 险 源,重 点管 控 关 键 时 间 点、关 键 危 险 部 位、关 键 作 业、关 键 人 员 等 生 产 现 场 关 键 环 节;c)健 全 劳 动 用 工 管 理 制 度,定 期 开 展 从 业 人 员 培 训,强 化 安 全 生 产 和 法 治 宣 传 教 育,实 施 重 要 工种 和 操 作 人 员 持 证 上 岗,普 通 从 业 人 员 先 培 训 后 上 岗;d)组 建 专(兼)职 保 卫 队 伍,推 进 矿 地 联 防,积 极 开 展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调 处,防 范、整 治 和 上 报 相关 治 安 乱 点;e)在 主 要 出 入 口、危 化 等 重 要 物 品 集 散 地、露 天 生 产 作 业 区 域、公 共 安 全 设 施、财 务 室 等 重 点 要害 部 位,安 装 视 频 监 控,宜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矿 山 企 业 工 会 或 调 解 委 员 会、调 解 小 组 及 时 有 效 排 查 化 解 矛 盾 纠 纷;g)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和 处 置 预 案 制 定、应 急 队 伍 建 设、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和 应 急管 理 技 术 创 新 等 内 容;h)严 格 落 实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机 制;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8 平 安 企 业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5平 安 企 业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企 业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备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 系、全 面 的 职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定 期 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事 故 隐 患 排 查,有 效 管 理 重 大 危 险 源,保障 生 产、消 防、从 业、治 安 等 全 面 安 全;c)规 范 劳 动 用 工 管 理,定 期 开 展 从 业 人 员 培 训,强 化 安 全 生 产 和 法 治 宣 传 教 育,实 施 重 要 工 种 和操 作 人 员 持 证 上 岗,普 通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上 岗;d)组 建 专(兼)职 保 卫 队 伍,健 全 治 安 保 卫 制 度,规 范 开 展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调 处,防 范、整 治 和 上报 治 安 乱 点;e)在 重 要 物 资 仓 库、公 共 安 全 设 施、财 务 室、主 要 出 入 口、主 要 通 道 等 重 点 要 害 部 位 安 装 视 频 监控,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企 业 工 会 或 调 解 委 员 会、调 解 小 组 应 及 时 有 效 排 查 化 解 矛 盾 纠 纷,职 工 维 权 顺 畅;g)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和 处 置 预 案 制 定、应 急 队 伍 建 设、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和 应 急管 理 技 术 创 新 等 内 容;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9 平 安(清 新)场 所平 安(清 新)场 所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清 新)场 所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和 奖 惩 体 系;b)场 所 应 证 照 齐 全,严 格 在 证 照 范 围 内 依 法 规 范 开 展 营 业 活 动,规 范 配 备 消 防 器 材、疏 散 通 道 等各 类 安 全 设 施,合 理 设 置 逃 生 路 线 等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和 禁 黄 赌 毒 等 法 治 宣 传 引 导 标 志;c)建 立 内 部 管 理 制 度,严 格 从 业 人 员 审 查 和 实 名 登 记,定 期 开 展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和 法 治 宣传 教 育,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上 岗;d)配 备 专 兼 职 保 卫 人 员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事 故 隐 患 排 查,强 化 消 防 安 全 管 理和 矛 盾 纠 纷 调 解,防 范、整 治 和 上 报 风 险 隐 患、治 安 乱 点;e)在 主 要 出 入 口、人 员 聚 集 区 域 等 重 点 部 位,安 装 视 频 监 控,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应 急 预 案 制 定、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等 内 容;g)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0 平 安 物 业 管 理 小 区平 安 物 业 管 理 小 区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物 业 管 理 小 区 平 安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健 全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体 系;b)开 展 平 安 法 治 宣 传 教 育,对 物 业 管 理 人 员 开 展 专 题 培 训 教 育,利 用 广 告 栏、电 梯 间 等 对 小 区 居民 进 行 日 常 宣 传 引 导 和 警 示 教 育;c)配 备 专 职 保 安 人 员,2 4 小 时 值 守 管 理,实 施 外 来 人 员、车 辆 登 记 管 理,探 索 组 建 义 务 巡 防 队 伍,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维 持 良 好 公 共 秩 序 和 治 安 环 境;d)安 防 硬 件 应 建 设 到 位 并 定 期 维 护,包 括 小 区 封 闭 围 墙、亮 化 照 明 设 备、消 防 设 施、专 用 车 库、安 保 值 班 监 控 室、单 元 楼 寓 防 盗 门 等;e)宜 推 进 智 慧 安 防 小 区 建 设,使 用 包 括 智 能 门 禁、视 频 监 控、周 界 防 护 等 科 技 手 段,重 点 部 位 视频 监 控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配 合 社 区 建 立 物 业 矛 盾 纠 纷 调 处 机 制,及 时 发 现、协 调 解 决 物 业 矛 盾 纠 纷;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6g)宜 健 全 住 户 档 案,配 合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小 区 内 出 租 户、流 动 人 口、复 杂 人 口 管 理,及 时 排 查、上报 风 险 隐 患、治 安 乱 点;h)制 定 消 防 等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宜 适 时 组 织 应 急 演 练;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1 平 安 旅 游 景 区平 安 旅 游 景 区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旅 游 景 区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责 任 体 系、全 面 的 职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建 立 安 全 管 理 体 系,包 括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与 监 测 预 警、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和 善 后 恢 复;c)规 范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和 法 治 宣 传,景 区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上 岗,宜 扩 大 开 展 安 全 知 识 宣 传 范 围,包 括旅 游 者、旅 游 从 业 人 员、旅 游 地 商 业 经 营 者、旅 游 地 居 民 等;d)组 建 专(兼)职 保 卫 队 伍,重 点 部 位 设 置 专 门 安 全 员,配 备 安 保 装 备,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巡 查;e)公 共 区 域、重 点 区 域 技 术 安 防 设 施 应 安 装 到 位,包 括 入 侵 和 紧 急 报 警、视 频 监 控、出 入 口 控 制、防 爆 安 检、紧 急 广 播 及 电 子 显 示 等,重 要 视 频 监 控 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f)规 范 管 理 并 定 期 检 修 各 类 设 施 设 备,主 要 包 括 安 全 设 施 设 备 和 游 览 游 乐 设 施,安 全 设 施 设 备 包括 监 控 设 备、消 防 设 施、救 护 设 施、安 全 护 栏、安 全 标 识 系 统 等,游 览 游 乐 设 施 包 括 观 光 车、缆 车、游 览 道 路 等;g)规 范 管 理 景 区 各 类 服 务 场 所,包 括 游 客 中 心 及 餐 饮 住 宿 等,有 效 化 解 游 客 投 诉 等 矛 盾 纠 纷;h)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和 处 置 预 案 制 定、应 急 设 备 物 资 配 备 等 内 容,宜 定 期 组 织 演练,极 端 自 然 环 境 期 间 及 重 大 活 动、节 日 期 间,做 好 面 上 预 警 提 醒 和 游 客 疏 导 管 理;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2 平 安(绿 色)商 场平 安(绿 色)商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绿 色)商 场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 系;b)建 立 并 公 布 商 场 内 物 业 管 理、治 安、消 防、卫 生 等 安 全 规 章 制 度;c)规 范 经 营 商 户 和 从 业 人 员 管 理,严 格 依 法 依 规 经 营,定 期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和 法 治 宣 传 教 育;d)商 场 布 局 结 构 规 范 合 理,安 全 设 施 设 备 齐 全,应 达 标 配 备 消 防 器 材、疏 散 通 道、安 全 出 口 等;e)配 备 专 兼 职 治 安 保 卫 人 员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定 期 检 查 并 维 护 各 类 安 全 设 施 设 备,强 化 消 防 安 全管 理,防 范、整 治 和 上 报 风 险 隐 患、治 安 乱 点;f)在 主 要 通 道、出 入 口、收 银 台 等 重 点 部 位,安 装 视 频 监 控,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g)建 立 消 费 者 维 权 渠 道,及 时 有 效 调 解 处 理 矛 盾 纠 纷;h)健 全 应 急 体 系,包 括 场 所 环 境、设 备 设 施、消 防、水 电 气 等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3 平 安 宗 教 活 动 场 所平 安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责 任 追 究 体 系;b)建 立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人 员、治 安、消 防、卫 生、财 务 等 管 理 制 度;c)配 备 专 人 治 安 巡 逻;d)进 出 口、主 要 通 道、人 员 聚 集 场 所 等 重 点 部 位 应 安 装 安 防 设 施,宜 逐 步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e)及 时 调 解 处 理 宗 教 领 域 矛 盾 纠 纷;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7f)定 期 对 宗 教 人 士 和 信 教 群 众 开 展 平 安 法 治 宣 传;g)制 定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h)宗 教 活 动 应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教 规 教 义 范 围 内 开 展;i)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4 平 安 寄 递 企 业(网 点)平 安 寄 递 企 业(网 点)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具 备 分 工 明 确 的 平 安 寄 递 企 业(网 点)建 设 组 织 领 导 体 系、完 善 的 考 核 奖 惩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系、全 面 的 职 工 安 全 行 为 规 范;b)营 业 执 照、业 务 许 可 证 等 证 件 应 齐 全 规 范,运 营 场 地 应 符 合 安 全 要 求,宜 配 备 安 全 配 送 交 通 工具;c)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体 系,组 建 专(兼)职 保 卫 队 伍,定 期 开 展 日 常 安 全 检 查、事 故 隐 患 排 查,严 格 管 理 快 递 末 端 代 办 点;d)规 范 管 理 从 业 人 员,入 职 员 工 实 施 实 名 信 息 采 集、安 全 技 能 培 训、法 治 宣 传 教 育,熟 练 掌 握 落实 收 寄 验 视、寄 递 实 名、过 机 安 检,及 禁 寄 物 品 发 现、报 告、处 置 制 度;e)寄 递 场 所 应 配 备 邮 政 业 安 全 生 产 设 备、消 防 设 备,并 安 装 监 控 设 施,宜 2 4 小 时 安 全 监 控 收 寄、分 拣、运 输、投 递 等 环 节;f)加 强 用 户 信 息 安 全 管 理;g)制 定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物 资,宜 定 期 开 展 应 急 演 练;h)妥 善 应 对 处 置 网 络 舆 情、负 面 舆 情。5.1 5 平 安 家 庭平 安 家 庭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自 觉 遵 纪 守 法,依 法 行 使 和 履 行 公 民 权 利 义 务,依 法 维 护 自 身 合 法 权 益;b)安 全 防 范 有 力,积 极 参 与 平 安 建 设,家 庭 防 火 防 盗 等 基 本 平 安 防 范 措 施 到 位,无 安 全 事 故 发 生;c)家 教 家 风 良 好,尊 老 爱 幼、文 明 讲 理、勤 俭 持 家、男 女 平 等、家 庭 关 系 和 谐、邻 里 关 系 和 睦,无 家 庭 暴 力、无 邻 里 纠 纷;d)生 产 生 活 有 序,勤 劳 工 作、健 康 生 活、文 明 用 网,自 觉 抵 制 黄 赌 毒,不 参 与 打 架 斗 殴、越 级 上访 等 违 法 犯 罪 行 为;e)环 境 卫 生 整 洁,爱 护 环 境,屋 舍 庭 院 及 周 边 干 净 整 洁,无 乱 搭 乱 建 及 侵 占 地 权 物 权 等 不 良 现 象;f)崇 尚 科 学,不 参 与 非 法 宗 教 信 仰 活 动。6 人 员 要 求组 织 管 理 人 员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落 实 专 门 负 责 组 织 管 理 本 单 位 平 安 建 设 的 工 作 人 员,明 确 岗 位 职 责;b)组 织 管 理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统 筹 协 调 能 力,熟 悉 相 应 平 安 建 设 的 有 关 规 定,了 解 本 单 位 平 安 建设 的 整 体 情 况,掌 握 自 评 和 评 估 验 收 等 工 作 流 程,并 经 过 本 行 业 领 域 牵 头 部 门 的 专 题 培 训;c)组 织 管 理 人 员 更 换 时,应 做 好 工 作 交 接。7 制 度 要 求7.1 平 安 建 设 责 任 奖 惩 制 度D B 3 2 1 1/T 1 0 6 7 2 0 2 38应 结 合 本 单 位 内 平 安 建 设 整 体 情 况,建 立 健 全 平 安 建 设 责 任 奖 惩 制 度,按 照 明 确 主 体、明 晰 全 责、落 实 责 任 原 则,科 学 推 动 各 类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落 实 到 位,形 成 以 内 部 部 门 为 单 位 清 晰 明 确 的 平 安 建 设 台 账,按 照 职 责 划 分 承 担 平 安 建 设 责 任。7.2 平 安 建 设 与 日 常 工 作 衔 接 制 度应 建 立 平 安 建 设 与 日 常 工 作 衔 接 制 度,加 大 对 重 点 要 害 部 位 安 全 设 施、安 全 人 员 投 入 力 度,各 参 建单 位 宜 加 快 推 进 科 技 化 安 防 设 施,提 升 智 能 安 防 能 力。8 档 案 管 理档 案 管 理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平 安 建 设 的 档 案 等 记 录 应 由 专 人 负 责 管 理;b)组 织 管 理 人 员 应 做 好 工 作 记 录,建 立 工 作 档 案,包 括 会 议 记 录、检 查 整 改 记 录、自 评 报 告 等 相关 记 录 说 明、现 场 照 片 等。探 索 实 施 信 息 化 管 理;c)宜 依 托 信 息 化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或 采 用 信 息 化 手 段,及 时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布 相 关 信 息。9 等 级 评 估9.1 等 级 评 估 要 求等 级 评 估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等 级 评 估 在 全 市 行 业 领 域 内 分 类 别、分 批 次 逐 步 推 进,由 平 安 镇 江 建 设 牵 头 部 门 统 筹 协 调,相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具 体 组 织 实 施;b)等 级 评 估 一 般 在 各 措 施 落 实 到 位、自 查 自 评 符 合 相 应 规 范 标 准 后 进 行,以 平 安 建 设 示 范 单 位、平 安 建 设 先 进 单 位、平 安 建 设 达 标 单 位 构 成 3 个 层 次,以 1 至 5 星 组 成 5 个 星 级 的 平 安 建 设 评定 体 系,授 星 在 评 级 基 础 上 参 照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细 化 标 准 严 格 进 行;c)原 则 上 按 照 评 级 授 星 指 导 比 例 推 进,每 年 开 展 1-3 星 平 安 建 设 达 标 单 位 评 估,次 年 开 展 4 星 平安 建 设 先 进 单 位 评 估,3 年 后 每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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