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设备控制规范DB2104/T 0035-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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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 3.1 2 0.1 0CCS A 0 02104抚 顺 市 地 方 标 准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气 瓶 充 装 单 位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建 设设 备 控 制 规 范2 0 2 4-0 3-2 0 发 布 2 0 2 4-0 4-2 0 实 施抚 顺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则.15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控 制.16 设 备 状 态 控 制.6附 录 A(资 料 性)质 量 体 系 设 备 控 制 推 荐 性 质 量 记 录.8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抚 顺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抚 顺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抚 顺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所、东 北 大 学。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郭 优、韩 凌、马 池 营、夏 咏、王 文 涛、孔 祥 伟、兰 亮 云、朱 健、燕 仲 飞、陈 勇、孙 祥 广、洪 振 朋、栾 波、王 梓 琦、李 彤。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1气 瓶 充 装 单 位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建 设 设 备 控 制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气 瓶 充 装 单 位 在 充 装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建 立 过 程 中 关 于 设 备 控 制 要 素 编 制、实 施、改 进 过程 的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T S G 0 7 范 围 内 的 气 瓶 充 装 单 位 为 满 足 特 种 设 备 充 装 单 位 许 可 要 求,在 充 装 质 量 保 证 体系 建 立 过 程 中 关 于 设 备 控 制 要 素 的 编 制 及 其 改 进。对 T S G 0 7 范 围 内 的 气 瓶 充 装 单 位 实 施 充 装 许 可 鉴 定 评审 和 监 督 检 查 的 过 程,也 可 参 照 使 用。注:本文件中的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均特指特种设备目录范畴内的相应设备。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N B/T 4 7 0 1 3 承 压 设 备 无 损 检 测T S G 0 7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和 充 装 单 位 许 可 规 则T S G 0 8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管 理 规 则T S G 2 1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T S G 2 3 气 瓶 安 全 技 术 规 程T S G D 0 0 0 1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工 业 管 道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总 则4.1 充 装 单 位 应 建 立 并 且 有 效 实 施 充 装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中 的 设 备 要 素 控 制 程 序。4.2 充 装 单 位 应 在 充 装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中 明 确 各 控 制 环 节 的 相 关 控 制 流 程。4.3 充 装 单 位 应 配 备 设 备 控 制 要 素 的 充 装 质 量 控 制 系 统 责 任 部 门 或 人 员 明 确 部 门 或 人 员 职 责。4.4 充 装 单 位 充 装 质 量 控 制 系 统 责 任 人 员 应 按 照 相 应 要 求 履 行 审 查 确 认、做 出 记 录 的 职 责。4.5 凡 对 充 装 过 程 或 充 装 质 量 有 影 响 的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均 应 按 本 单 位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的 要 求 进 行 控 制。4.6 充 装 单 位 应 对 设 备 状 态 进 行 控 制,包 括 设 备 使 用 状 态 标 识、检 定 校 准 标 识、法 定 要 求 定 期 检 验 的设 备 检 验 报 告 等。5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控 制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25.1 采 购5.1.1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采 购 控 制 环 节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提 出 需 求、审 批 需 求、采 购 策 划、采 购 实 施 环 节。a)提 出 需 求:根 据 业 务 发 展 规 划、内 外 部 环 境 变 化、最 高 管 理 层 决 策、工 作 实 际 需 要 等 因 素,识 别 设 备 配 置 需 求;设 备 的 需 求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并 应 明 确 质 量、技 术、安 全 等 要 求。b)审 批 需 求:确 认 设 备 配 置 的 途 径,确 认 技 术 要 求,确 认 采 购 的 必 要 性、可 行 性、经 济 性,明确 采 购 资 金 来 源。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采 购 应 明 确 质 量、技 术、安 全 等 要 求。审 批需 求 的 过 程 应 形 成 质 量 记 录,相 关 示 例 见 表 A.1。c)采 购 策 划:明 确 采 购 方 式 和 途 径、制 定 采 购 计 划。d)采 购 实 施:制 定 采 购 技 术 文 件,选 择 适 当 的 设 备 供 方,按 采 购 计 划 实 施 采 购,形 成 采 购 过 程记 录 并 完 整 保 存。5.1.2 充 装 单 位 应 采 购、使 用 取 得 许 可 生 产 并 且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特 种 设 备,不 得 采 购 超 过 设 计 使 用 年 限的 特 种 设 备,不 应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和 已 经 报 废 的 特 种 设 备。5.1.3 气 瓶 的 安 全 附 件,包 括 气 瓶 阀 门(含 组 合 阀 件,简 称 瓶 阀)、安 全 泄 压 装 置、紧 急 切 断 装 置 等;气 瓶 保 护 附 件,包 括 固 定 式 瓶 帽、保 护 罩、底 座、颈 圈 等;安 全 仪 表,包 括 压 力 表、液 位 计 等。5.1.4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附 件,包 括 直 接 连 接 在 压 力 容 器 上 的 安 全 阀、爆 破 片 装 置、易 熔 塞、紧 急 切 断装 置、安 全 联 锁 装 置。压 力 容 器 的 仪 表,包 括 直 接 连 接 在 压 力 容 器 上 的 压 力、温 度、液 位 等 测 量 仪 表。5.1.5 压 力 管 道 所 用 的 安 全 阀、爆 破 片 装 置、阻 火 器、紧 急 切 断 装 置 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及 附 属 仪 器 或 者仪 表 应 符 合 T S G D 0 0 0 1 的 相 关 规 定。5.1.6 制 造 安 全 阀、爆 破 片 装 置 的 单 位 应 持 有 相 应 的 特 种 设 备 制 造 许 可 证;安 全 阀、爆 破 片、紧 急 切断 装 置 等 需 要 型 式 试 验 的 安 全 附 件,应 经 过 国 家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的 型 式 试 验 机 构 进 行 型式 试 验 并 且 取 得 型 式 试 验 证 明 文 件。安 全 附 件 出 厂 时 应 随 带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并 且 在 产 品 上 装 设 牢 固的 金 属 铭 牌。5.2 验 收5.2.1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 验 收 时,除 了 对 数 量、外 观、铭 牌、完 好 状 态 等 进 行 检 查 之 外,还 应 根 据 已 经 确 定 的 采 购 文 件,逐 一 核 查 其 各 项 技 术 指 标 和 性 能 参 数,确 认 其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充 装 工 作 需 要、出 厂 技 术 指 标 以 及 采 购 合 同 的 规 定。5.2.2 需 要 安 装 调 试 的 设 备 及 设 备 上 使 用 的 安 全 附 件,应 在 供 方 调 试 合 格 后 再 组 织 验 收。5.2.3 对 验 收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应 及 时 与 供 方 协 商 解 决。5.2.4 验 收 过 程 应 形 成 验 收 记 录 并 完 整 保 存,相 关 示 例 见 表 A.2。5.2.5 验 收 特 种 设 备 时,应 查 验 设 备 出 厂 随 附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的 设 计 文 件、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明、安 装 及 使 用 维 护 保 养 说 明、监 督 检 验 证 明 等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并 确 认 已 在 特 种 设 备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产品 铭 牌、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及 其 说 明。5.2.6 特 种 设 备 安 装、改 造、修 理 竣 工 后,应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完 成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 的 交 接,并应 将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 存 入 该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技 术 档 案。5.2.7 特 种 设 备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 0 日 内,充 装 单 位 应 向 特 种 设 备 所 在 地 的 直 辖 市 或 者 设区 的 市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登 记,办 理 使 用 登 记 的 直 辖 市 或 者 设 区 的 市 的 特 种 设 备 安全 监 管 部 门,可 以 委 托 其 下 一 级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办 理 使 用 登 记;对 于 整 机 出 厂 的 特 种 设 备,一 般应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办 理 使 用 登 记。5.3 建 档 及 档 案 管 理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35.3.1 充 装 单 位 设 备 档 案 管 理,包 括 建 立 设 备 台 账 和 档 案,质 量 证 明 文 件、使 用 说 明 书、使 用 记 录、维 护 保 养 记 录、检 定 校 准 计 划,检 定 校 准 记 录、报 告 等 档 案 资 料,相 关 示 例 见 表 A.3 至 表 A.7。5.3.2 对 于 按 规 定 需 要 进 行 控 制 的 设 备,充 装 单 位 应 将 其 纳 入 设 备 台 账。充 装 单 位 应 明 确 规 定 设 备 台账 的 内 容 和 格 式。设 备 台 账 一 般 包 括 设 备 名 称、型 号 规 格、设 备 编 号(唯 一 性 标 识)、使 用 部 门 或 使 用人 员、价 格、出 厂 编 号、主 要 技 术 性 能 等 信 息。5.3.3 完 成 验 收 的 设 备,应 及 时 编 制 唯 一 性 标 识,并 在 设 备 台 账 上 登 记。唯 一 性 标 识 通 常 采 用 设 备 编号 的 形 式,根 据 一 定 的 规 则 对 每 一 台 设 备 进 行 编 号。设 备 编 号 的 方 式 应 有 明 确 规 定,一 般 不 宜 直 接 采 用设 备 的 出 厂 编 号 作 为 设 备 编 号 或 唯 一 性 标 识。5.3.4 设 备 的 唯 一 性 标 识 应 是 确 定 的、唯 一 的,与 设 备 一 一 对 应,不 应 出 现 重 号。5.3.5 对 于 按 规 定 需 要 进 行 控 制 的 设 备,充 装 单 位 应 逐 台 建 立 设 备 档 案。设 备 档 案 应 与 设 备 台 账、设备 实 物 一 致。设 备 档 案 应 内 容 齐 全,能 够 完 整 地 反 映 设 备 管 理 的 全 过 程。设 备 档 案 通 常 包 括:a)设 备 的 名 称、唯 一 性 标 识;b)设 备 合 格 证、使 用 说 明 书 或 者 制 造 商 提 供 的 其 他 出 厂 资 料,包 括 供 方 名 称、设 备 型 号、系 列号 或 者 出 厂 编 号 等;c)采 购 文 件,包 括 采 购 验 收 记 录、接 收 日 期、接 收 时 的 状 态 记 录、调 试 记 录、启 用 日 期 信 息 等;d)检 定 证 书、校 准 报 告 等 量 值 溯 源 记 录 等;e)使 用、维 护、检 修 记 录 等。5.3.6 充 装 单 位 应 建 立 特 种 设 备 台 账,并 应 按 T S G 0 8 的 要 求 逐 台 建 立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档 案。5.3.7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b)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表;c)特 种 设 备 设 计、制 造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包 括 设 计 文 件、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明(含 合 格 证 及 其 数据 表、质 量 证 明 书)、安 装 及 使 用 维 护 保 养 说 明、监 督 检 验 证 书、型 式 试 验 证 书 等;d)特 种 设 备 安 装、改 造 和 修 理 的 方 案、图 样、材 料 质 量 证 明 书 和 施 工 质 量 证 明 文 件、安 装 改 造修 理 监 督 检 验 报 告、验 收 报 告 等 技 术 资 料;e)特 种 设 备 定 期 自 行 检 查 记 录 和 定 期 检 验 报 告;f)特 种 设 备 日 常 使 用 状 况 记 录;g)特 种 设 备 及 其 附 属 仪 器 仪 表 维 护 保 养 记 录;h)特 种 设 备 安 全 附 件 和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校 验、检 修、更 换 记 录 和 有 关 报 告;i)特 种 设 备 运 行 故 障 和 事 故 记 录 及 事 故 处 理 报 告。注:应在设备使用地保存上述(a)、(b)、(e)、(f)、(g)、(h)、(i)规定的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便备查。5.4 操 作5.4.1 充 装 单 位 应 结 合 充 装 工 艺 制 定 并 且 实 施 充 装 设 备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内 容 至 少 包 括适 用 范 围,人 员 条 件、设 备 仪 器 条 件、操 作 程 序 和 方 法、监 控 参 数、巡 回 检 查 和 异 常 情 况 处 理 等。5.4.2 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所 使 用 特 种 设 备 的 运 行 特 点 等,制 定 并 且 实 施 特 种 设 备 操 作 规 程。特 种 设 备 操作 规 程 一 般 包 括 设 备 运 行 参 数、操 作 程 序 和 方 法、维 护 保 养 要 求、安 全 注 意 事 项、巡 回 检 查 和 异 常 情 况处 置 规 定,以 及 相 应 记 录 等。5.5 维 护5.5.1 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设 备 具 体 情 况,编 制 设 备 维 护 计 划,明 确 维 护 的 项 目、内 容、方 法、要 求 和 维护 周 期,并 按 计 划 定 期 开 展 维 护,做 好 相 应 的 记 录。应 及 时 将 设 备 维 护 记 录 存 入 设 备 档 案。5.5.2 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设 备 特 点 和 使 用 状 况 对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 保 养,维 护 保 养 应 符 合 相 关 安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4全 技 术 规 范 和 产 品 使 用 维 护 保 养 说 明 的 要 求。对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 及 时 处 理,并 且 做 出 记 录,保 证 在 用 特种 设 备 始 终 处 于 正 常 使 用 状 态。5.5.3 对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有 专 门 资 质 要 求 的,充 装 单 位 应 选 择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维 保 单 位 实 施 维 护 保 养。鼓 励 对 其 他 特 种 设 备 也 选 择 具 有 相 应 能 力 的 专 业 化、社 会 化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进 行 维 护 保 养。5.5.4 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5.9.2 的 气 瓶 检 查 情 况,采 取 表 面 涂 敷、送 检 气 瓶 等 方 式 进 行 气 瓶 的 维 护 保 养,并 将 维 护 保 养 情 况 记 录 到 气 瓶 档 案 中。5.5.5 应 建 立 压 力 容 器 装 置 巡 检 制 度,并 且 对 压 力 容 器 本 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装 卸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测 量 调 控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 保 养,并 且 做 出 记 录,存 入 压 力 容 器 技 术 档 案。发 现 情 况异 常 应 及 时 处 理。5.5.6 应 对 压 力 管 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 保 养,并 且 做 出 记 录,存 入 压 力 管 道 技 术 档 案。发现 情 况 异 常 应 及 时 处 理。5.6 使 用 环 境5.6.1 充 装 单 位 应 在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中 规 定 设 备 使 用 环 境 条 件。5.6.2 设 备 使 用 环 境 应 符 合 规 范、标 准 和 设 备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有 关 要 求。对 于 使 用 环 境 有 温 湿 度 要 求 的设 备,应 将 温 湿 度 要 求 明 示 在 设 备 附 近 或 标 识 在 设 备 上,设 备 附 近 应 设 有 温 湿 度 计。5.6.3 设 备 使 用 环 境 有 可 能 影 响 设 备 使 用 安 全 时,应 待 设 备 使 用 环 境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后,方 可 使 用 设 备。5.6.4 气 瓶 充 装 单 位 应 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 中 对 仪 器 设 备 使 用 地 点 所 采 取 的 通 风、遮 阳、防 霉、防 潮、防 雷、防 静 电 等 措 施 作 出 规 定。5.7 检 定 校 准5.7.1 对 于 需 要 进 行 检 定、校 准 的 仪 器 设 备,充 装 单 位 应 制 定 仪 器 设 备 检 定、校 准 计 划,实 行 定 期 检定、校 准。其 检 定 校 准 周 期、方 式 应 遵 守 相 关 规 定。5.7.2 压 力 表 的 检 定 和 维 护 应 符 合 国 家 计 量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压 力 表 安 装 前 应 进 行 检 定,在 刻 度 盘 上应 划 出 指 示 工 作 压 力 的 红 线,注 明 下 次 检 定 日 期。压 力 表 的 使 用 管 理 应 符 合 相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5.7.3 需 要 控 制 壁 温 的 压 力 容 器,应 装 设 测 试 壁 温 的 测 温 仪 表(或 者 温 度 计)。测 温 仪 表 应 定 期 校 准。5.8 检 修5.8.1 设 备 出 现 异 常 状 况 或 影 响 正 常 使 用 的 缺 陷 时,应 及 时 进 行 修 理。经 过 修 理 的 设 备,使 用 前 应 进行 检 查、验 收,维 修 后 的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应 满 足 安 全 使 用 要 求。有 量 值 溯 源 要 求 的 设 备,还 应 经 过 量 值 溯源,确 认 符 合 要 求 后 才 能 继 续 使 用。5.8.2 设 备 检 修 应 形 成 记 录,并 存 入 设 备 档 案,相 关 示 例 见 表 A.8。5.8.3 压 力 容 器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单 位 应 向 使 用 单 位 提 供 安 装、改 造、修 理 施 工 方 案、图 样 和 施 工 质 量 证明 文 件 等 技 术 资 料。5.8.4 压 力 容 器 安 装、改 造 与 重 大 修 理 前,从 事 压 力 容 器 安 装、改 造 与 重 大 修 理 的 单 位 应 向 使 用 地 的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书 面 告 知。5.8.5 对 于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压 力 容 器 改 造、重 大 修 理 施 工 过 程,应 经 过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特 种 设 备 检 验机 构 进 行 监 督 检 验,未 经 监 督 检 验 或 者 监 督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压 力 容 器 不 得 投 入 使 用:a)改 变 主 要 受 压 元 件 结 构 或 者 改 变 使 用 条 件(运 行 参 数、盛 装 介 质、用 途),并 且 需 要 进 行 耐压 试 验 的 改 造;b)主 要 受 压 元 件 的 更 换、矫 形、挖 补,以 及 壳 体 对 接 接 头 的 补 焊 或 者 粘 接,并 且 需 要 重 新 进 行焊 后 热 处 理 或 者 耐 压 试 验 的 重 大 修 理。5.8.6 压 力 容 器 改 造 或 者 修 理 人 员 在 进 入 压 力 容 器 内 部 进 行 工 作 前,充 装 单 位 应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的 有 关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5规 定,参 照 定 期 检 验 的 要 求,做 好 准 备 和 清 理 工 作,达 不 到 要 求 时,人 员 不 应 进 入。5.8.7 压 力 管 道 改 造 应 由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单 位 和 安 装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和 施 工。安 装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前 将 拟 进行 改 造 的 情 况 书 面 告 知 使 用 登 记 机 关 后,方 可 施 工。改 造 施 工 结 束 后,安 装 单 位 应 向 使 用 单 位 提 供 施 工质 量 证 明 文 件。按 规 定 应 实 施 监 督 检 验 的 压 力 管 道,未 经 监 督 检 验 或 者 监 督 检 验 不 合 格 不 得 投 入 使 用。5.8.8 压 力 管 道 的 重 大 维 修 应 由 有 资 格 的 安 装 单 位 进 行 施 工。充 装 单 位 和 安 装 单 位 在 施 工 前 应 制 订 重大 维 修 方 案,重 大 维 修 方 案 应 经 过 充 装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批 准。对 于 按 规 定 应 实 施 监 督 检 验 的 压 力 管 道,安 装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前,将 拟 进 行 的 维 修 情 况 书 面 告 知 压 力 管 道 使 用 登 记 机 关,并 且 向 监 督 检 验 机 构 申 请监 督 检 验 后,方 可 进 行 重 大 维 修 施 工。重 大 维 修 施 工 结 束 后,安 装 单 位 应 向 使 用 单 位 提 供 施 工 质 量 证 明文 件;监 督 检 验 机 构 在 监 督 检 验 后,应 提 供 监 督 检 验 报 告。5.9 特 种 设 备 自 行 检 查5.9.1 为 保 证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运 行,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所 使 用 特 种 设 备 的 类 别、品 种 和 特 性 进 行 定 期 自行 检 查。定 期 自 行 检 查 的 时 间、内 容 和 要 求 应 符 合 相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及 产 品 使 用 维 护 保 养 说 明 的要 求。5.9.2 充 装 单 位 应 按 照 气 瓶 出 厂 资 料、维 护 保 养 说 明,对 气 瓶 进 行 经 常 性 检 查。检 查 应 符 合 T S G 2 3的 相 关 规 定,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检 查 规 定 的 气 瓶 标 志、外 观 涂 层 完 好 情 况、定 期 检 验 有 效 期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关标 准 的 规 定;b)检 查 气 瓶 附 件 是 否 齐 全、有 无 损 坏,是 否 超 出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或 者 检 验 有 效 期;c)检 查 气 瓶 是 否 出 现 变 形、异 常 响 声、明 显 外 观 损 伤 等 情 况;d)检 查 气 体 压 力 显 示 是 否 出 现 异 常 情 况;e)本 单 位 认 为 需 要 进 行 检 查 的 项 目。5.9.3 充 装 单 位 应 对 本 单 位 的 压 力 容 器 进 行 自 行 检 查,包 括 月 度 检 查、年 度 检 查。a)月 度 检 查:每 月 对 所 使 用 的 压 力 容 器 至 少 进 行 1 次 月 度 检 查,并 且 应 记 录 检 查 情 况;当 年 度检 查 与 月 度 检 查 时 间 重 合 时,可 不 再 进 行 月 度 检 查。月 度 检 查 内 容 主 要 为 压 力 容 器 本 体 及 其安 全 附 件、装 卸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测 量 调 控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是 否 完 好,各 密 封 面 有无 泄 漏,以 及 其 他 异 常 情 况 等。b)年 度 检 查:每 年 对 所 使 用 的 压 力 容 器 至 少 进 行 1 次 年 度 检 查,年 度 检 查 按 照 T S G 2 1 7.2 的 要求 进 行。年 度 检 查 工 作 完 成 后,应 进 行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安 全 状 况 分 析,并 且 对 年 度 检 查 中 发 现的 隐 患 及 时 消 除。年 度 检 查 工 作 可 以 由 本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组 织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的 作 业 人 员 进行,也 可 以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进 行。5.9.4 充 装 单 位 应 对 本 单 位 的 压 力 管 道 进 行 在 线 检 验(也 可 称 为 年 度 检 验)。在 线 检 验 是 在 运 行 条 件 下对 在 用 压 力 管 道 进 行 检 验,在 线 检 验 每 年 至 少 1 次。充 装 单 位 也 可 将 在 线 检 验 工 作 委 托 给 具 有 压 力 管 道检 验 资 格 的 机 构 进 行。压 力 管 道 在 线 检 验 应 符 合 T S G D O 0 0 1 的 相 关 要 求。5.1 0 报 废5.1 0.1 无 修 理 价 值 或 技 术 落 后 应 淘 汰 的 设 备,由 设 备 使 用 部 门 或 设 备 使 用 人 员 提 出 申 请,单 位 负 责 人同 意,可 办 理 报 废 手 续,相 关 示 例 见 表 A.9,并 在 设 备 台 账 上 予 以 注 销。5.1 0.2 准 备 报 废 的 设 备 应 隔 离 存 放,防 止 与 合 格 设 备 发 生 混 用 或 错 用。5.1 0.3 对 存 在 严 重 事 故 隐 患,无 改 造、修 理 价 值 的 特 种 设 备,或 者 达 到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报 废 期 限的,应 及 时 予 以 报 废,产 权 单 位 应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消 除 该 特 种 设 备 的 使 用 功 能。5.1 0.4 特 种 设 备 报 废 时,按 台(套)登 记 的 特 种 设 备 应 向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报 废 手 续,并 且 将 特 种 设 备 使用 登 记 证 交 回 登 记 机 关。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66 设 备 状 态 控 制6.1 设 备 使 用 状 态 标 识6.1.1 充 装 单 位 应 根 据 设 备 管 理 的 实 际 需 要,设 置 必 要 的 设 备 使 用 状 态 标 识。6.1.2 设 备 使 用 状 态 标 识 是 标 明 设 备 各 种 不 同 状 态 的 标 识。如 可 用“运 行 中”“待 运 行”“维 护 中”“修 理 中”等 表 示 设 备 的 运 行 状 态;用“完 好”“故 障”“停 用”等 标 识 设 备 的 完 好 状 况,用“已 清 洁”“待 清 洁”表 示 设 备 的 清 洁 状 况,用“高 压 电”“高 速 旋 转”“危 险”等 表 示 设 备 的 安 全 状 况 等。状 态标 识 可 采 用 图 形、色 标、文 字 等 各 种 方 式,以 金 属 牌、纸 质 标 签 等 形 式,直 接 悬 挂 或 粘 贴 在 设 备 上,以区 别 设 备 的 不 同 状 态。6.2 检 定 校 准 标 识6.2.1 检 定 校 准 标 识 通 常 采 用 绿 色、黄 色、红 色 等 三 色 标 识,分 别 表 示 不 同 的 量 值 溯 源 结 果,并 注 明溯 源 的 实 施 日 期 和 有 效 期(或 有 效 期 截 止 日 期),以 及 溯 源 机 构 等 信 息。6.2.2 一 般 情 况 下,三 色 标 识 的 使 用 要 求 如 下:a)绿 色 标 识 表 示 设 备 合 格、可 以 正 常 使 用;b)黄 色 标 识 表 示 设 备 限 制 条 件 使 用,应 标 明 设 备 准 用 的 参 数 范 围;c)红 色 标 识 表 示 设 备 停 用 或 禁 止 使 用。6.3 特 种 设 备 定 期 检 验6.3.1 充 装 单 位 应 在 特 种 设 备 定 期 检 验 有 效 期 届 满 的 1 个 月 以 前,向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提 出 定 期 检 验申 请,并 且 做 好 相 关 的 准 备 工 作。6.3.2 充 装 单 位 应 在 气 瓶 检 验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1 个 月,向 气 瓶 定 期 检 验 机 构 提 出 定 期 检 验 申 请,并 且 送检 气 瓶。6.3.3 压 力 容 器 等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附 件 也 应 实 行 定 期 检 验 制 度,安 全 附 件 的 定 期 检 验 应 按 照 相 关 安 全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进 行。6.3.4 特 种 设 备 定 期 检 验 前,充 装 单 位 和 相 关 的 辅 助 单 位 应 做 好 停 机 后 的 技 术 性 处 理 和 检 验 前 的 安 全检 查,确 认 现 场 条 件 符 合 检 验 工 作 要 求,做 好 有 关 的 准 备 工 作。检 验 前,现 场 至 少 具 备 以 下 条 件:a)影 响 检 验 的 附 属 部 件 或 者 其 他 物 体,按 照 检 验 要 求 进 行 清 理 或 者 拆 除;b)为 检 验 而 搭 设 的 脚 手 架、轻 便 梯 等 设 施 安 全 牢 固(对 离 地 面 2 m 以 上 的 脚 手 架 设 置 安 全 护 栏);c)需 要 进 行 检 验 的 表 面,特 别 是 腐 蚀 部 位 和 可 能 产 生 裂 纹 缺 陷 的 部 位,彻 底 清 理 干 净,露 出 金属 本 体;进 行 无 损 检 测 的 表 面 达 到 N B/T 4 7 0 1 3 的 有 关 要 求;d)需 要 进 入 压 力 容 器 内 部 进 行 检 验 的,将 内 部 介 质 排 放、清 理 干 净,用 盲 板 隔 断 所 有 液 体、气体 或 者 蒸 气 的 来 源,同 时 设 置 明 显 的 隔 离 标 志,不 应 用 关 闭 阀 门 代 替 盲 板 隔 断;e)压 力 管 道 检 验 时,应 保 证 将 其 与 其 他 相 连 装 置、设 备 可 靠 隔 离,必 要 时 进 行 清 洗 和 置 换;f)压 力 管 道 检 验 时,应 监 测 检 验 环 境 中 易 燃、有 毒、有 害 气 体,其 含 量 应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范 及 相 应 标 准 的 规 定;g)需 要 进 入 盛 装 易 燃、易 爆、助 燃、毒 性 或 者 窒 息 性 介 质 的 压 力 容 器 内 部 进 行 检 验,应 进 行 置换、中 和、消 毒、清 洗,取 样 分 析,分 析 结 果 达 到 有 关 规 范、标 准 规 定;取 样 分 析 的 间 隔 时间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盛 装 易 燃、易 爆、助 燃 介 质 的,不 应 用 空 气 置 换;h)人 孔 和 检 查 孔 打 开 后,应 清 除 可 能 滞 留 的 易 燃、易 爆、有 毒、有 害 气 体 和 液 体,压 力 容 器 内部 空 间 的 气 体 含 氧 量 保 持 在 0.1 9 5 以 上;必 要 时,还 需 要 配 备 通 风、安 全 救 护 等 设 施;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7i)高 温 或 者 低 温 条 件 下 运 行 的 特 种 设 备,按 照 操 作 规 程 的 要 求 缓 慢 地 降 温 或 者 升 温,使 之 达 到可 以 进 行 检 验 工 作 的 程 度,防 止 造 成 人 员 伤 害 和 设 备 损 坏;j)能 够 转 动 或 者 其 中 有 可 移 动 部 件 的 压 力 容 器,应 锁 住 开 关,固 定 牢 靠;k)切 断 与 压 力 容 器 有 关 的 电 源,设 置 明 显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检 验 照 明 用 电 压 不 得 超 过 2 4 V,引入 压 力 容 器 内 的 电 缆 应 绝 缘 良 好、接 地 可 靠;l)需 要 现 场 进 行 射 线 检 测 时,隔 离 出 透 照 区,设 置 警 示 标 志,遵 守 相 应 安 全 规 定。6.3.5 定 期 检 验 完 成 后,充 装 单 位 应 组 织 进 行 特 种 设 备 管 路 连 接、密 封、附 件(含 零 部 件、安 全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仪 器 仪 表 等)和 内 件 安 装、试 运 行 等 工 作,并 且 对 其 安 全 性 负 责。6.3.6 充 装 单 位 对 特 种 设 备 定 期 检 验 中 发 现 的 缺 陷 和 问 题,提 出 处 理 或 者 整 改 措 施 并 且 负 责 落 实,及时 将 处 理 或 者 整 改 情 况 书 面 反 馈 给 检 验 机 构。6.3.7 充 装 单 位 应 按 照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报 告 结 论 确 定 的 参 数 使 用 特 种 设 备。6.3.8 充 装 单 位 应 将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标 志 置 于 该 特 种 设 备 的 显 著 位 置,并 将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存 入 设 备 档 案。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8A A附 录 A(资 料 性)质 量 体 系 设 备 控 制 推 荐 性 质 量 记 录A.1 设 备 采 购 申 请(审 批)表采 购 审 批 需 求 过 程 形 成 的 质 量 记 录 宜 采 用 表 A.1 所 示 表 卡。表 A.1 设 备 采 购 申 请(审 批)表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备注拟采购时间:申购理由:负责人签名:日期:财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技术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采购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D B 2 1 0 4/T 0 0 3 5 2 0 2 49A.2 验 收 记 录验 收 过 程 形 成 的 验 收 记 录 宜 采 用 表 A.2 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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