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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7.020 A 5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682010 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2010-08-20发布 2010-09-1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1268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沧州市标准化协会、沧州市计量测试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征、王峰、王培军、高健。DB13/T 12682010 1 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简称气温)测定的环境条件、操作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气温的测定,其它非居民建筑中,其房屋体积、结构类似居民建筑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204.13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JJF 1058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9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被测房屋 气温测定所针对的成套住宅或整幢房屋。如一套(户)居民住宅或一栋办公楼等。3.2 可供测量房间 被测房屋内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房间总称。3.3 测试房间 实际设置测试点的某一房间。3.4 房间面积 房间内部空间面积。按房间现有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门、窗洞口面积不计。4 测定前准备 DB13/T 12682010 2 4.1 测试房间的选择 4.1.1 选择人员滞留时间相对较长、活动较频繁的房间,如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作为测试房间。阳台、平台、过道、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保温效果差、空气流速大的地点不得设置测试点。4.1.2 测试房间总数应不少于可供测量房间数的 1/3,且实际测试的阴/阳面房间数量,应分别不少于可供测量的全部阴/阳面房间数的 1/3。4.1.3 所选测试房间应在可供测量房间布局内均匀分布。4.2 测试点的确定 4.2.1 室内面积不足 16 m2,测室中央一点;16 m2以上但不足 30 m2测二点(居室对角线三等分,其二个等分点作为测点);30 m2以上但不足 60 m2 测三点(居室对角线四等分,其三个等分点作为测点);60 m2以上测五点(二对角线上梅花设点)。4.2.2 测试点应避开通风口。4.2.3 测试点距地面高度 0.8 m1.6 m,并距离墙壁和热源不小于 0.5 m。4.3 测试环境控制 4.3.1 应提前关闭门窗 1 h 以上。4.3.2 测试过程中房间门窗应处于关闭状态,测试房间内应避免无关人员活动。4.3.3 测试过程中不得利用遮盖、喷淋等人为方式影响供热设施正常工作,并应避免其它冷、热源影响测温。4.3.4 测定点的空气流速、湿度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5 测定方法 5.1 房间面积的测定 5.1.1 仪器选择 应选择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 mm,量程满足0 m100 m要求的长度测量器具,如钢卷尺、手持式测距仪等。必要时配备刻度直角钢尺、量角器、经纬仪等。5.1.2 测点选择 测点应在室内墙面取点,一般取距地面(1.20.2)m高度处,两测点间应保持水平,测量线应与被测量边保持平行。房间边长较长时,应适当增加测点数。5.1.3 测量方法 5.1.3.1 以矩形房间测量为例:测量房间内长边、短边的边长,每边连续测量两次,两次测量之差应不超过表 1规定。DB13/T 12682010 3 表1 5.1.3.2 非矩形房间,可将其分割成矩形、梯形、三角形、圆形、椭圆形、扇形、弓形等规则几何形状,分别测量。5.1.3.3 长度读数精确至 0.001 m。5.1.4 面积计算 5.1.4.1 房间面积精确至 0.01 m2,最大允许误差0.5 m2。5.1.4.2 矩形房间面积计算:公式:Si=L_i D_I.(1)式中:Si 第i个测试房间的面积;L_i 房间长边边长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D_i 房间短边边长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5.1.4.3 非矩形几何面积的计算可参照 JJF 1058附录 C中的相关公式进行。5.1.4.4 具有准确建筑图纸的房间,其面积可按图纸计算。5.2 房间对角线的测量参照 5.1.1、5.1.2条规定进行。5.3 气温的测定 5.3.1 仪器选择 应选择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2;测量最大允许误差为:士0.5;测量范围为:0100的测温仪器,如玻璃液体温度计、数显式温度计等,并配置支架等辅助设备。5.3.2 测定频次 5.3.2.1 日平均气温的测定,可采用:a)测定法一:12 h 内,以 2 h 为间隔,对每测试点分别进行 7 次测温。b)测定法二:(仲裁法):24 h 内,以 4 h 为间隔,对每测试点分别进行 7 次测温。5.3.2.2 月平均气温的测定 自当月上、中、下旬各随机抽取一天进行测温,间隔不少于5天。三个日平均气温的算术平均值为当月室内平均气温。5.3.2.3 其它特殊时间段内的气温测定频次,可参照 5.3.2.1、5.3.2.2 条设定。仪器名称 允许偏差 m 钢卷尺 L/=0.0005L(L10)=0.001L(L10)L/两次测量读数之差 L被测边长 手持式测距仪 L/0.005 其他仪器 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DB13/T 12682010 4 5.3.3 测定步骤 玻璃液体温度计和数显式温度计的操作方法可按照GB/T 18204.13中给出的方法进行,其它仪器的测定可参照使用说明进行。5.3.4 测定结果 5.3.4.1 被测试房间气温 以特定时间段内,被测试房间内所有测试点获取全部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为此时间段内该房间气温测定结果。5.3.4.2 被测房屋平均气温 以特定时间段内,被测试房屋内各测试房间气温的加权平均值,为此时间段内被测房屋平均气温测定结果。公式:t_测=1ni=t_房i pi.(2)式中:t_测 被测房屋平均气温;n 实测房间数;i=1,2,n;t_房i 第i个测试房间的气温测定结果;pi 第i个测试房间气温测定结果的权。注:1ni=pi=1(3)Si pi=.(4)S总 式(3)(4)中:Si 第i个测试房间的面积;S总 所有测试房间的面积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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