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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xxxxxxx 1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 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发布稿)DB44 ICS 13 040 40 Z 60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 44/1597-2015 2015-06-03 发布 2015-08-20 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 DB 44/1597-2015 目 次 前 言 U.II1 适用 范围 U.1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U.13 术语 和定 义 U.24 技术 内容 U.34.1 区域划 分 U.34.2 水污染 物排 放控 制要 求 U.35 污染 物监 测要 求 U.65.1 污染物 监测 的一 般要 求 U.65.2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U.66 标准 实施 与监 督 U.8附录A(规范 性附 录)水质 铝的测 定 间接火 焰原 子吸收 法 U.9附录B(规范 性附 录)水质 铝的 测定 电感 耦合 等离 子发射 光谱 法(ICP-AES)U.11 II DB 44/1597-2015 前 言 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和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水污 染防 治法 等 法律法 规,加强广 东省 电镀 水污 染物 排放控 制,减少和削 减重 金属污 染,保护和改 善水 环境质 量,促进电镀工 艺和 污染 治理 技术 的进步,制 定本 标准。本标准 依据 GB/T 1.1-2009 规则进 行起 草,是在 电 镀 污染物 排放 标准(GB21900-2008)的基础 上制 定的 广东 省地 方标准。本标准 规定 了广 东省 辖区 内电镀 企业、电 镀专 业园 区的水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要 求。环 境影响评价 批复 文件 要求 严于 本标准 时,按 照批复 文件 执行。国 家发 布新标 准严 于本标 准时,执行国家 新标 准。本标准 的全 部技 术内 容为 强制性。本标准 附录 A 和附 录 B 为规范性 附录。本标准 由广 东省 环境 保护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广 东省环 境科 学研 究院、广 东省环 境科 学学 会、广东 省 电镀 行业协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 刚、张路路、李朝晖、尹倩婷、许 冲、韩瑾 珂、赵国鹏、黄振雄、罗育 池、郭静 翔。本标准 由广 东省 人民 政府 2015 年 5 月 8 日批 准。本标准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首次发 布,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实 施。本标准 由广 东省 环境 保护 厅解释。1 DB 44/1597-2015 电镀水污 染物排 放标准 1 适用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广 东省 辖区 内电镀 企业、电 镀专 业园 区的水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现 有电 镀企 业、电 镀专 业园 区的 水污 染物排 放管 理,以及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的环 境影 响评 价、设计、竣工 验收 及其 建成 后的水 污染 物排 放管 理。本标准 也适 用于 具有 电镀、化学 镀、化学 转化 膜等 工艺设 施的 其他 生产 企业。本标准 规定 的水 污染 物排 放控制 要求 适用 于电 镀企 业、电镀 专业 园区 直接 或间 接向其 法定边界 外排 放水 污染 物的 行为。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本标准 内容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其 中的 条款。不注日 期的引 用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修 改单)适 用于 本标 准。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 测定 玻璃 电极 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 测定 高锰酸 钾氧 化-二苯碳 酰二肼 分光 光度 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 的测定 二苯 碳酰 二肼 分光 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汞的测 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 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 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 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 的测 定 原子 吸收 分光光度 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 的测定 离子 选择 电极 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 的测定 钼酸 铵分 光光 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 物 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7 水质 银的 测定 火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 测定 丁二酮 肟分 光光 度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 的测定 火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 测定 火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 需 氧量的 测定 重铬酸 盐法 GB 18871 电离 辐射 防护与 辐射源 安全 基本 标准 GB 21900 电镀 污染 物排放 标准 HJ/T 84 水质 无机 阴离 子 的测定 离子色 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 测定 气相分 子吸 收光 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 测定 气相分 子吸 收光 谱法 HJ/T 345 水质 铁的测 定 邻菲啰 啉分 光光 度法(试 行)HJ/T 399 水质 化学 需氧 量的测 定 快速 消解 分光 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 物的 测定 容量法 和分 光光 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 测定 二 乙基二 硫代 氨基 甲酸 钠分 光光度 法 HJ 486 水质 铜的 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啰 啉 分光光 度法 HJ 488 水质 氟化 物的 测定 氟试剂 分光 光度 法 HJ 490 水质 银的 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 光度 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 测定 纳氏试 剂分 光光 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 的测 定 水杨酸 分光 光度 法 HJ 537 水质 氨氮 的测 定 蒸馏和 滴定 法 HJ 597 水质 汞的 测定 冷 原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 的测 定 碱性过 硫酸 钾消 解紫 外分 光光度 法 HJ 637 水质 石油 类和 动 植物油 类的 测定 红外分 光光度法 HJ 659 水质 氰化 物的 测定 真空检 测管-电子 比色 法 2 DB 44/1597-2015 HJ 665 水质 氨氮 的测 定 连续流 动-水杨酸 分光 光度 法 HJ 666 水质 氨氮 的测 定 流动注 射-水杨酸 分光 光度 法 HJ 667 水质 总氮 的测 定 连续流 动-盐酸萘 乙二 胺分 光光度 法 HJ 668 水质 总氮 的测 定 流动注 射-盐酸萘 乙二 胺分 光光度 法 HJ 670 水质 磷酸 盐和 总磷的测 定 连续 流动-钼酸 铵分光 光度 法 HJ 671 水质 总磷 的测 定 流动注 射-钼酸铵 分光 光度 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 锑的 测定 原子荧 光法 污染 源自 动监 控管 理办 法(国家 环境 保护 总局 令第 28 号)环境 监测 管理 办法(国家环境 保护 总局 令第 39 号)3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3.1 电镀 electroplating 指利用 电解 方法 在零 件表 面沉积 均匀、致密、结 合 良好的 金属 或合 金层 的过 程。包括 镀前处理(去 油、去锈)、镀 上金属 层和 镀后 处理(钝 化、去 氢)。3.2 电镀专 业园 区 electroplated industrial park 指具有 运营 管理 主体 和集 中废水 处理 设施 的,由 专业 电镀企 业或 配套 电镀 企业 组成的 专业园区。3.3 公共污 水处 理系 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指通过 纳污 管道 等方 式收 集废水,为两 家以 上排 污单 位提供 废水 处理 服务 并且 排水能 够达到相 关排 放标 准要 求的 企业或 机构,包 括各 种规 模和各 类的 城镇 污水 处理 厂、区 域废 水处理厂(不包 括电 镀专 业园 区 废水集 中处 理系 统)等,其 废水处 理程 度应 达到 二级 或二级 以上。3.4 化学镀 electroless plating 也称无 电解 镀或 者自 催化 镀,是 在无 外加 电流 的情 况下借 助合 适的 还原 剂,使镀液 中金属离子 还原 成金 属,并沉 积到零 件表 面的 一种 镀覆 方法。3.5 化学转 化膜 chemical conversion coating 指金属(包 括镀 层金 属)表层原 子与 介质 中的 阴离 子发生 化学 氧化 或电 化学 氧化反 应,在金属 表面 生成 附着 力良 好的化合物 膜层。化学转 化膜工 艺通 常包 括钝 化、阳极氧 化、磷化等表面 处理 工艺。3.6 单层镀 monolayer coating 指通过 一次 电镀,在 零件 表面形 成单 金属 镀层 或合 金镀层 的过 程。3.7 多层镀 multilayer coating 指进行 二次 及二 次以 上的 电镀,在零 件表 面形 成两 层或两 层以 上镀 层的 过程。如钢 铁零件镀防 护-装饰性 铬镀 层,需先镀 中间 镀层 后再 镀铬。3.8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 指生产 设施 或企 业向 企业 法定边 界以 外排 放的 废水 量,包括 与生 产有 直接 或间 接关系 的 3 DB 44/1597-2015 各种外 排废 水(如厂 区生 活污水、冷 却废 水、厂区 锅炉等)。3.9 单位产 品基 准排 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指用于 核定 水污 染物 排放 浓度而 规定 的生 成单 位面 积镀件 镀层 的废 水排 放量 上限值。4 技术 内容 4.1 区域划 分 本标准 将广 东省 划分 为珠 三角、非珠 三角 两个 区域,按所在 区域 执行 相应 的水 污染物 排放控制 要求。珠江三 角洲 地区,包括 广 州、深 圳、珠海、佛 山、江门、东莞、中 山、惠州 和肇庆 市全部范围。非珠江 三角 洲地 区,除珠 三角以 外的 行政 区域。4.2 水污染 物排 放控 制 要求 4.2.1 现有 项目 按所 在区 域不同,分别 执行 表 1 中相 应的排放浓 度限 值。珠三角 现有 项目: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前环 境影 响评 价文件 已获 批准 的电 镀企 业、电 镀专业园 区。珠三 角现 有项 目执行 表 1 规定 的珠 三角 水污染 物排 放限 值。非珠三 角现 有项 目:自标 准实施 之日 前环 境影 响评 价文件 已获 批准 的电 镀企 业、电 镀专业园区。非 珠三 角现 有项 目执行 表 1 规定 的非 珠三 角水污 染物 排放 限值;自 2018 年 6 月 30日起,执行 表 2 规定 的非 珠三角 水污 染物 排放 限值。表 1 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珠三角 非珠三角 1 总铬(mg/L)0.5 1.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 六价铬(mg/L)0.1 0.2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3 总镍(mg/L)0.5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4 总镉(mg/L)0.01 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5 总银(mg/L)0.1 0.3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6 总铅(mg/L)0.1 0.2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7 总汞(mg/L)0.005 0.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8 总铜(mg/L)0.5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总锌(mg/L)1.0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0 总铁(mg/L)2.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1 总铝(mg/L)2.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2 pH 6 9 6 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3 悬浮物(mg/L)3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4 化学需氧量(CODCr,mg/L)80 8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5 氨氮(mg/L)15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6 总氮(mg/L)2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 DB 44/1597-2015 17 总磷(mg/L)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8 石油类(mg/L)2.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9 氟化物(mg/L)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0 总氰化物(以 CN计,mg/L)0.2 0.3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 250 50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单层镀 100 200 注: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仅适用于专业电镀企业,其他含电镀工序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执行。4.2.2 新建 项目 按所 在区 域不同,分别 执行 表 2 中相 应的排放浓 度限 值。珠三角 新建 项目: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环 境影 响评 价文件 获得 批准 的新 建、扩建电 镀企业、电镀 专业 园区。珠 三角新建 项目执 行表 2 规 定的珠 三角 水污 染物 排放 限值。非珠三 角新 建项 目:自标 准实施 之日 起环 境影 响评 价文件 获得 批准 的新 建、扩建电 镀企业、电 镀专 业园 区。非珠 三角新建 项目执 行表 2 规 定的非 珠三 角水 污染 物排 放限值。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珠三角 非珠三角 1 总铬(mg/L)0.5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 六价铬(mg/L)0.1 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3 总镍(mg/L)0.1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4 总镉(mg/L)0.01 0.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5 总银(mg/L)0.1 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6 总铅(mg/L)0.1 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7 总汞(mg/L)0.005 0.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8 总铜(mg/L)0.3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总锌(mg/L)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0 总铁(mg/L)2.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1 总铝(mg/L)2.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2 pH 6 9 6 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3 悬浮物(mg/L)3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4 化学需氧量(CODCr,mg/L)50 8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5 氨氮(mg/L)8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6 总氮(mg/L)15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7 总磷(mg/L)0.5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8 石油类(mg/L)2.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9 氟化物(mg/L)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5 DB 44/1597-2015 20 总氰化物(以 CN计,mg/L)0.2 0.2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 250 25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单层镀 100 100 注: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仅适用于专业电镀企业,其他含电镀工序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执行。4.2.3 根 据环 境保护 工作的 要求,在 国土 开发密 度较 高、环境 承载 能力开 始减 弱或水环 境容量较小、生态 环境脆 弱,容易发 生严 重水 环境 污染 问题而 需要 采取 特别 保护 措施的 地区,经省人民 政府 同意,执行表 3 规定 的水 污染 物特 别排 放限值。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总铬(mg/L)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 六价铬(mg/L)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3 总镍(mg/L)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4 总镉(mg/L)0.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5 总银(mg/L)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6 总铅(mg/L)0.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7 总汞(mg/L)0.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8 总铜(mg/L)0.3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总锌(mg/L)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0 总铁(mg/L)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1 总铝(mg/L)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2 pH 6 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3 悬浮物(mg/L)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4 化学需氧量(CODCr,mg/L)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5 氨氮(mg/L)8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6 总氮(mg/L)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7 总磷(mg/L)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8 石油类(mg/L)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19 氟化物(mg/L)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0 总氰化物(以 CN计,mg/L)0.2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 25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单层镀 100 注: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仅适用于专业电镀企业,其他含电镀工序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执行。4.2.4 按电镀 专业园 区 环境 影响评价 批复 文件要 求引 进的入园 新建 项目,其废 水经园区 废水 6 DB 44/1597-2015 集中处 理系 统处 理后,执 行园区 现行 水污 染物 排放 限值。4.2.5 企 业(含电镀 专业园 区)在不 改变 项目性 质和 生产规模、不 增加污 染物 排放量和 排放种类的 情况 下对 生产 工艺 进行改 进的,执 行企 业现 行水污 染物 排放 限值。4.2.6 企 业(含电镀 专业园 区)向其 法定 边界外 环境 排放废水,其 总铬、六价 铬、总镍、总镉、总 银、总铅、总 汞等 第一类 污染 物浓 度不 得超 过表 1、表 2 相应的 排放 限值。4.2.7 企 业(含电镀 专业园 区)向公 共污 水处理 系统 排放废水 时,总铬、六价 铬、总镍、总镉、总 银、总铅、总汞 等 第一类 污染 物执 行 表 1、表 2 相 应的 排放 限值;pH 排放限 值为 6 9,其他污 染物 的排 放不 超过本标 准现 有项 目相 应排 放限值 的 200%。4.2.8 对于 排放 含有 放射 性物质的 污水,除 执行 本标 准外,还应 符合 GB18871 的规定。4.2.9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 单位产 品实际 排水 量超过 单位产 品基准 排水 量,须 按公式(1)将实测 水污染 物浓度换算为 水污 染物 基准 水量 排放浓 度,并 以水 污染 物基 准水量 排放 浓度 作为 判定 排放是 否达 标的依据。产 品产 量和 排水 量统计 周期 为一 个工 作日。在企业 的生 产设 施同 时生 产两种 以上 产品、可适 用不 同排放 控制 要求 或不 同行 业国家 污染物排 放标 准,且生 产设 施产生 的污 水混 合处 理排 放的情 况下,应 执行 排放 标准中 规定 的最严格的 浓度 限值,并 按公 式(1)换 算水 污染 物基 准 水量排 放浓 度:iiQCCYQ=总实基基(1)式中:C基 水污 染物 基准 水量 排放浓度(mg/L)Q 总 排水 总量(m3)i Y 某种镀 件镀 层的 产量(m2)i Q 基 某种 镀件 的单 位产 品基准排 水量(m3/m2)C 实 实测 水污 染物 浓度(mg/L)若Q 总 与 ii YQ 基 的比值 小于 1,则以 水 污染物 实测 浓度 作为 判定 排放是 否达 标的 依据。5 污染 物监 测要 求 5.1 污染物 监测 的一 般要 求 5.1.1 电 镀企 业(含 电镀专 业园区)应对 含一类 污染 物的废水 进行 分类收 集、单独处理,并在处理 设施 后设 置相 应的 监控点 和永久性 排污 口标 志。5.1.2 新建 设施 应按 照 污 染源自 动监 控管 理办 法 的规定,安装 污染物 排放 自动监 控设 备,并与环 保部 门的 监控 中心 联网,并保 证设 备正 常运 行。各 地现 有企 业安 装污 染物排 放自 动监控设备 的要 求,可参 照国 家或省 级环 境保 护行 政主 管部门 的有 关规 定。5.1.3 对 污染 物排放 情况进 行监测的 频次、采样 时间 等要求,按国 家有关 污染 源监测技 术规范的规 定执 行。5.1.4 镀件 镀层 面积 的核 定,以法 定报 表为 依据。5.1.5 企 业应 按照有 关法律 和环境 监测 管理办 法 的规定,对排 污状况 进行 监测,并 保存原始监 测记 录。5.2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5.2.1 对水 污染 物浓 度的 测定采用 表 4 所列 的方 法标 准。表 4 水污 染物 浓度 测定 方 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总铬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6 7 DB 44/1597-2015 2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 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3 总镍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 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4 总镉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71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5 总银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GB/T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 光光度法 HJ 490 6 总铅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7 总汞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 597 水质 汞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69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8 总铜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 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9 总锌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72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10 总铁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 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45 11 总铝 水质 铝的测定 间接火焰原子 吸收法 见附录 A 水质 铝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 子发射光谱法 见附录 B 12 pH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1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 14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 酸盐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 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 15 氨氨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 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 光光度法 GB/T 747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 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 收光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 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 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16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 收光谱法 HJ/T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 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 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7 8 DB 44/1597-201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 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17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 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 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 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1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19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 光光度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 电极法 GB/T 7484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84 20 总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 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真空检测 管-电子比色法 HJ 659 说明:1.测定暂无适用方法标准的污染物项目,使用附录所列方法,待国家发布相应的方法标准并实施后,停止使用。6 标准 实施 与监 督 6.1 本 标准 由县 级以 上人 民政府 环境 保护 行政 主管 部门负 责监 督实 施。6.2 在 任何 情况 下,企 业均 应遵守 本标 准的 污染 物排 放控制 要求,采 取必 要措 施保证 污染 防治设施 正常 运行。各 级环 保部门 在对 设施 进行 监督 性检查 时,可以 现场 即时 采样或 监测 的结果,作 为判 定排 污行 为是 否符合 排放 标准 以及 实施 相关环 境保 护管 理措 施的 依据。在发 现设施耗水 或排 水量 有异 常变 化的情 况下,应核定 设施 的实际 产品 产量、排 水量,按 本标 准的 规定,换 算水 污染 物基 准水 量排放 浓度。9 DB 44/1597-201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水质 铝的测定 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 A.1 方法 原理 在 pH4.05.0 的乙酸-乙酸 钠缓冲 介质 中及在 1-(2-吡啶偶 氮)-2-萘酚(PAN)存在 的条件下,Al3+与 Cu()-EDTA 发生定 量交 换,反应式如 下:Cu()-EDTA+PAN+Al3+Cu()-P AN+Al()-EDTA 生成物 Cu()-PAN 可 被氯仿 萃取,用 空气-乙炔 火焰测 定水 相中 剩余 的铜,从而 间接测定 铝的 含量。A.2 干扰 及消 除 K+、Na+(各 10 mg),Ca2+、Mg2+、Fe2+(各 200 g),Cr3+(125 g),Zn2+、Mn2+、Mo6+(各 50 g),PO43-、Cl-、NO3-、SO42-(各 1 mg)不干 扰 20 g Al3+的测 定。Cr6+超过 125 g 稍有 干扰,Cu2+、Ni2+干扰 严重,但 在加 入 Cu()-EDTA 前,先加入 PAN,则 50 g Cu2+及 5 g Ni2+无 干扰。Fe3+干扰严 重,加 入抗 坏血酸可 使 Fe3+还原 为 Fe2+,从而消 除干 扰。F-与 Al3+形成很 稳定 的络 合物,加 入硼酸 可消 除其 干扰。A.3 方法 的适 用范 围 本方法 测定 范围 为 0.10.8 mg/L,可用于地 表水、地 下水、饮 用水 及污 染较 轻 的废水 中铝的测 定。A.4 仪器 及工 作条 件 a)原子吸 收分 光光 度计。b)铜空心 阴极 灯。c)工作 条件:按仪器 使用 说明书 调节 仪器 至测 定 Cu 的最佳 工作 状态。波 长:324.7 nm,火焰种 类:空气-乙炔,贫 燃焰。A.5 试剂 a)铝标准 贮备 液:准确 称取预先 磨细 并在 硅胶 干燥 器中放 置 3 d 以上 的 KAl(SO4)212H2O(AR)1.759 g,用 0.5%H2SO4溶液溶 解,并定容 至 100 ml,此液 含铝 1.000 mg/ml。b)铝标准 使用 液:临用 前,用 0.05%H2SO4溶液 将 铝标准 贮备 液逐 级稀 释,使成为 含铝 10 g/ml 的标准使用 液。c)0.01 mol/L 乙二胺四 乙 酸(EDTA)溶液:称取乙 二胺四 乙酸 二钠 0.372 g,溶于 100 ml 水中(使用 时稀 释 10倍)。d)0.1 mg/ml 铜溶液:称取 预先磨 细并 在硅 胶干 燥器 中放 置 3 天以上 的 Cu(NO3)23H2O 0.039 g 溶于 100 ml 水中。e)1-(2-吡啶偶氮)-2-萘 酚(PAN):0.1%乙醇溶 液。f)乙酸-乙酸 钠缓 冲溶 液,pH4.5:称取 乙酸 钠(CH3COONa3H2O)32 g,溶 于 适量水中,加 入冰 乙酸 24 ml,稀 释至 500 ml,用 pH 计加以校准。g)Cu()-EDTA 溶液:吸 取 0.001 mol/L EDTA 溶液 50 ml 于 250 ml 锥形 瓶中,加乙酸-乙酸钠 缓冲 溶液(pH4.5)5 ml,0.1%PAN 乙醇溶 液 5 滴,加 热至 6070,用 0.1 mg/ml 铜溶液滴定,至颜 色由 黄变 紫红,过 量三滴,待 溶液 冷却 至室 温,用20 ml 三氯甲烷 萃取,弃 去 有机相。水 相即 为 Cu()-EDTA 溶液,备 用。h)95%乙醇,分 析纯。10 DB 44/1597-2015 i)三氯 甲烷,分 析纯。j)0.1%百里 香酚蓝 的 20%乙醇 溶液。k)2%硼酸 溶液 l)5%抗坏血 酸溶 液(临用时现 配)。A.6 步骤 a)样品的 预处 理:取水 样 100 ml 于 250 ml 烧杯中,加入 HNO3 5 ml,置于 电热板上 消解,待 溶液 约剩 10 ml 时,加 入 2%的硼 酸溶 液 5 ml,继续消解,蒸 至近 干。取下稍冷,加入 5%抗坏 血酸 10 ml,转至 100 ml 容量 瓶 中,用 水定 容。b)试 液的 准备:准确转 移试样 0.530 ml(使 Al3+50 g)于 50 ml 比色管 中,加 入 1滴百里 香酚 蓝指 示剂,用(1+1)氨水 调至 刚刚 变黄,然后 依次 加入 pH4.5 的 乙酸-乙酸钠 缓冲 溶液 5 ml,95%乙醇 6 ml,0.1%PAN 溶液 1 ml,摇匀。准 确加 入 Cu()-EDTA 溶液 5 ml,用水 定 容至刻 度,摇匀。在 约 80 水浴 中加 热 10 min,冷却至室温,用 10 ml 三氯甲烷 萃取 1 min,静 置分 层,水相待测。c)试液的 测定:按 仪器 使 用说明 书调 节仪 器至 最佳 工作状 态,测定 水相 中铜 的吸光 度。测定波 长为 324.7 nm,通 带宽 度 1.3 nm,空气-乙炔 火焰。d)校 准曲 线的 绘制:于 7 支 50 ml 比色 管中,加 入铝标准 液 0、0.5、1.0、2.0、3.0、4.0 ml,以下操 作同试 液 制备。按试 液的测 定条 件 测其吸 光度,并绘 制铜 的 吸光度-铝的量(g)曲 线。A.7 计算 铝(c,mg/L)=m/V(A-1)式中:m从校准 曲线 上查得样 品中 铝的 微克 数(g);V取 样的体 积(ml)。A.8 精密 度和 准确 度 六个实 验室 对含 Al3+0.5 mg/L 的统一样品 进行 分析,测定的 平均 值 为 0.50 mg/L,室内相对标 准偏 差为 4.95%;室间相 对标 准偏 差为 4.95%。A.9 注意事项 a)配置铝 标准 溶液 前,应先将 KAl(SO4)212H2O 在玛瑙 研钵 中研 碎,平铺于培养 皿中,在 硅胶 干燥 器中 放置 3 天,以除 去湿 存水,再 进行称 量。b)需 挑选 刻线 和塞 之间 空间 较大 的比 色管,以 便于 萃取。c)如 水样 含量 低,在消 解 水样时,可 将样 品适 当浓 缩。d)消 解到 最后 时,应尽 量 降低溶 液中 酸的 浓度,否 则在下 一步 调酸 度时 会因 加入的 氨水太多,使 体积 增大,超 出 50 ml 刻度线。11 DB 44/1597-20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水质 铝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B.1 方法 原理 等离子 体发 射光 谱法 可以 同时测 定样 品中 多元 素的 含量。当氩 气通 过等 离子 体火炬 时,经射频 发生 器所 产生 的交 变电磁 场使 其电 离,加速 并与其 它氩 原子 碰撞。这 种连锁 反应 使更多的氩 原子 电离,形 成原 子、离 子、电子 的粒 子混 合气体,即 等离 子体。等 离子体 火炬 可达60008000 K 的高温。过滤 或消解 处理 过的 样品 经进 样器中 的雾 化器 被雾 化并 由氩载 气带 入等离子 体火 炬中,气 化的 样品分 子在 等离 子体 火炬 的高温 下被 原子 化、电离、激发。不 同元素的原 子在 激发 或电 离时 可发射 出特 征光 谱,所 以等 离子体 发射 光谱 可用 来定 性测定 样品 中存在的 元素。特征光 谱的 强弱与 样品 中原 子浓 度有关,与标 准溶 液进行 比较,即可定 量测 定样品中 各元 素的 含量。B.2 干扰 及消 除 ICP-AES 法通 常存 在的 干 扰大致 可分 为两 类:一类 是光谱 干扰,主 要包 括连 续背景 和谱线重叠 干扰,另 一类 是非 光谱干 扰,主要 包括 化学 干扰、电离 干扰、物 理干 扰以及 去溶 剂干扰等,在实 际分 析过 程中 各类干 扰很 难截 然分 开。在一般 情况 下,必须 予以 补偿和 校正。此外,物理 干扰 一般 由样 品的粘 滞程 度及 表面 张力 变化而 致;尤其 是当 样品 中含有 大量可溶盐 或样 品酸 度过 高,都会对 测定 产生 干扰。消 除此类 干扰 的最 简单 方法 是将样 品 稀 释。a)基体 元素 的干 扰:优 化 实验条 件选 择出 最佳 工作 参数,无疑可 减少 ICP-AES 法的 干扰效应,但由于废水成分 复杂,大量元素与微量元 素间含量差别很大,因此 来自大量元素 的干 扰不 容忽 视。表 B2-1 列 出了 待测 元素 在 建议的 分析 波长 下的 主要 光谱干扰。表 B2-1 元素间 干扰 测定元素 测定波长(nm)干扰元素 Al 308.21 Mn、V、Na 396.15 Ca、Mo b)干扰 的校 正:校正 元素 间干扰 的方 法很多,化 学 富集分 离的 方法 效果明 显 并可提 高元素的检出能力,但操作手续繁冗且易引入试剂空白;基体匹配法(配制与待测样品基体成分相似的标准溶液)效果十分令人满意。此种方法对于测定基体成分固定的样品,是理想的消除干扰的方法,但存在高纯试剂难于解决的问题,而且废水的基体成分变化莫测,在实际分析中,标准溶液的配制工作将是十分麻烦的;比较简单并且目前经常采用的方法是背景扣除法(凭实验,确定扣除背景的位置及方式)及干扰 系数 法。当存 在单 元素干 扰时,可 按公式iiQQkQ=求得干扰 系数。式 中 ki是干扰 系数;Q 是干 扰 元素加 分析 元素 的含 量;Q 是分 析元 素的 含量;Qi 是干扰元素的含量。通过配制一系列已知干扰元素含量的溶液在分析元素波长的位置测定其 Q,根据 上述 公式 求出 ki,然 后进 行人 工扣 除 或计算 机自 动扣 除。鉴于 水的主要成分 为 K、Na、Ca、Mg、Fe 等元素。因此,可 依据所 用仪 器的 性能 及待 测废 水的成分 选择 适当 的元 素谱 线和适 当的 修正 干扰 的方 法予以 消除。B.3 方法 的适 用范 围 本方法 适用 于地 表水 和污 水中 Al 元素溶 解态 及元 素总量的 测定。12 DB 44/1597-2015 a)溶解态 元素:未 经酸 化的样品 中,能通 过 0.45 m 滤膜的元 素成 分。b)元 素总 量:未经 酸化 的 样品中,经 消解 后测 得的 元素浓 度。即样 品中 溶解 态和悬 浮态两部 分元 素浓 度的 总和。ICP-AES 法一 般地 把 元素检出限 的 5 倍作 为方 法定 量浓度 的下 限,其校 准曲 线 有较大 的线性范 围,在多数 情况 下可达 34 个数 量级,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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