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业务大厅服务规范DB35/T 1342-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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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30 A12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3422013 殡仪业务大厅服务规范 Regulations for hall services in funeral and interment industry 2013-08-01发布 2013-11-01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342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泉州市民政局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泉州市殡葬管理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印、王海瀛、王彬彬、王经克、郑文林、柯裕、叶明云、粘友福。DB35/T 13422013 1 殡仪业务大厅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仪业务大厅(简称“业务大厅”)的办公环境与设施、安全与应急、人员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服务费用、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依法设立从事殡葬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殡仪业务大厅的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JGJ 124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MZ/T 018-2011 殡仪接待服务 国家职业标准 4-07-14-01 殡仪服务员 劳社厅发20068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287-2009、MZ/T 017-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殡葬 funeral and interment 殡仪悼念和安葬逝者活动的统称。MZ/T 017-2011,定义2.1 3.2 殡葬服务机构 funeral and interment service organization 殡葬单位 funeral and interment department 经民政部门许可,为殡葬活动提供服务的办事机构。GB/T 23287-2009,定义3.4 3.3 丧属 family in beravement 丧主 family in beravement 有丧事活动的家庭或成员。DB35/T 13422013 2 GB/T 23287-2009,定义2.31 3.4 殡仪 funeral 人们对逝者的悼念形式及礼仪。MZ/T 017-2011,定义2.1.1 3.5 丧事承办人 funeral undertaker 治丧人 customer 顾客 customer 客户 customer 委托殡葬服务机构办理丧葬事宜的组织或个人。MZ/T 017-2011,定义2.4.1 4 办公环境与设施 4.1 环境庄重肃穆、整洁美观,业务大厅宽敞明亮,物品摆放有序。4.2 应结合业务大厅的整体布局、视觉效果等因素,设置醒目、便于识别的办事引导标志、警示标志及告知性标志等。采用统一的形象标识,包括服务指示牌、咨询台、功能导引牌、宣传资料架、公示栏等标识物。图形标志设置应符合 GB/T 2893.1、GB 2894、GB/T 10001.1 的规定。4.3 业务大厅面积符合 JGJ 124 的规定。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咨询、收费、业务等窗口,并设有殡葬用品展示柜台。4.4 业务大厅的醒目位置应展示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和内容;办理丧事流程图;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承诺;投诉监督电话;12358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信息等。4.5 服务窗口应设置以下物品:岗位铭牌;意见箱;纸、笔、老花镜;服务评价设备等。4.6 业务大厅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宣传资料展示架;休息桌椅;饮水机;便民服务箱;垃圾桶等。4.7 资料展示架宜备有国家、地方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告知单或便民手册等免费查阅资料。DB35/T 13422013 3 4.8 实行殡葬服务信息化,在业务预约、车辆调派、遗体冷藏、灵堂租用、告别、安葬等业务实现智能化管理。4.9 定期对服务场地、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和维护。4.10 应配置无障碍通道及残障辅助设施。5 安全与应急 5.1 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5.2 应配备消防器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设备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防设备维护管理。5.3 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定期对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措施。6 人员要求 6.1 人员配备 6.1.1 应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备、安排大厅服务人员数量。6.1.2 应配有服务引导员,负责接洽、引导丧事承办人办理各项手续。6.2 业务素质 6.2.1 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并持证上岗;殡仪服务员应达到国家职业标准 4-07-14-01 殡仪服务员中相应级别的要求。6.2.2 应熟练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标准,熟悉当地殡葬礼仪习俗。6.2.3 应具备较高业务技能和服务素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细致认真。6.2.4 具有同情心和亲和力,充分尊重丧属的各种权益,细致周到地为丧属提供满意的服务。6.2.5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泄露丧属隐私和家庭信息情况。6.3 仪容仪表 6.3.1 统一着装、大方得体,佩戴工作标识牌。工作标识牌示例参见 MZ/T 018-2011 附录D。6.3.2 仪表规范,男士不蓄长须长发,女士不得有怪异发型、发色,不化浓妆。6.3.3 仪态端庄,举止文明,在工作场合不应有剪指甲、剔牙齿、伸懒腰等不雅行为。6.4 服务态度 6.4.1 与丧事承办人交流时宜正视对方,态度和蔼,目光柔和,表情自然,感情真挚。6.4.2 对待丧事承办人应一视同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6.4.3 尊重丧属宗教信仰和人格尊严,对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6.4.4 提倡人性化服务。6.5 服务用语 6.5.1 提倡使用普通话,遇服务对象听不懂时,可适时用方言交流。6.5.2 服务用语应符合特定的语言环境,称谓恰当、用词准确,语气亲切、语调柔和。具体殡仪接待服务文明用语与忌语参见附录 A。DB35/T 13422013 4 7 服务内容 业务大厅应提供以下服务:咨询、洽谈、策划服务;办理手续;调度服务;结算服务;销售丧葬用品;售后服务等。8 服务流程与要求 8.1 咨询沟通 8.1.1 电话咨询 应及时接听咨询服务电话,准确解答丧属咨询,做好通话记录。8.1.2 网上咨询 网上咨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告知,并做好记录。8.1.3 大厅咨询 8.1.3.1 接待丧事承办人时,应了解逝者情况和治丧要求。8.1.3.2 介绍治丧的一般流程,对特别治丧要求进行指导。8.1.3.3 介绍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殡葬商品等情况。8.1.3.4 咨询服务应畅通渠道,有问必答,信息准确,语言简明。8.1.3.5 倡导和推进草葬、花葬、树葬、海葬等生态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殡葬需求。8.1.3.6 涉外、涉港澳台殡殓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2 审核材料 审核丧事承办人出具的承办人身份证明、逝者死亡证明、骨灰安放(安葬)等骨灰去向的有效证明、费用减免等材料。8.3 商定服务项目 8.3.1 安排殡仪引导员,引导丧事承办人办理治丧事务。8.3.2 根据丧属的治丧需求与愿望,向丧属建议服务项目,以适当方式提醒丧事承办人没有想到的事项。8.3.3 与丧事承办人洽谈商定以下事宜:遗体接运事宜;防腐事宜;整容事宜;设施租用需求;火化事宜;骨灰处置事宜。DB35/T 13422013 5 8.3.4 选择确定服务项目。8.4 签订服务合同 洽谈完毕,与丧事承办人签定服务合同(殡仪服务合同参见附录B)。8.5 治丧 8.5.1 根据服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与各服务提供部门沟通并发出工作指令,并对服务提供的有效性和质量进行及时沟通。8.5.2 必要时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请求,更改服务约定并发出服务更改的工作指令。8.6 结算费用 8.6.1 结算人员根据工作指令和业务表单计价,结算相关费用,开具合法票据。8.6.2 向丧事承办人出具火化证明,发放安葬(放)凭证。8.7 归档 8.7.1 应建立殡仪服务确认制度,殡仪确认单标明逝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服务项目等基本信息,丧事承办人应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8.7.2 殡仪接待服务结束后,应将收集到的有关材料整理后形成档案,并及时归档。档案的管理按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1)的规定执行。8.7.3 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详细、准确记录;填写各项记录材料时,应字迹清晰、内容详实。8.7.4 应加强技术文书、服务档案等文件的管理,不得丢弃、篡改、隐匿或擅自销毁。8.7.5 不得公开或泄露丧属相关信息。9 服务费用 9.1 殡葬服务收费包括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和公墓及相关服务收费。9.2 殡葬服务机构应依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按实收取。9.3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不得以政府定价的名义强制服务和捆绑收费,未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服务项目一律不准收费;各项收费应使用合法票据。9.4 服务人员应理解、尊重丧属的感情,提供服务应考虑丧属经济能力并提出建议,对可能产生理解差异的服务项目、殡葬商品及其费用作出解释。9.5 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合理引导理性消费。10 服务质量要求 10.1 客户满意率98%。10.2 客户投诉率1%。10.3 服务信息归档率 100%。10.4 尊重丧属自主选择权利,所有殡葬服务应事先告知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推销、搭售丧葬用品或其它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暗示推销服务与丧葬用品,不准搞价格欺诈。1)民发2010164号 DB35/T 13422013 6 10.5 不得以职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10.6 为丧属提供的殡葬用品应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地址,产品材质和商品铭牌应一致;配套服务商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或质量标准。10.7 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开展临终关怀、后续关怀服务。11 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改进 11.1 投诉处理 11.1.1 应提供投诉渠道,按照服务承诺和约定及时处理丧属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11.1.2 对丧属的投诉,应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丧属。11.1.3 在处理投诉工作中,与投诉人或者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回避。11.2 监督考核 11.2.1 在业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簿),对丧属异议或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11.2.2 应建立首问责任制,及时、认真解决业务大厅现场发生的问题和丧属的来信来访、来电,改进服务工作。11.2.3 应落实公示制度,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程序、工作人员情况、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客户监督,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改善提高殡葬服务质量。11.2.4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需求,积极反馈相关处理意见,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服务水平。11.2.5 服务结束后,应请丧属对服务进行评价,并记录在案。11.3 持续改进 11.3.1 应根据丧属的要求,拓展便民服务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11.3.2 应建立不合格服务纠正制度,分析不合格服务的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使之得到纠正。建立预防措施,实现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DB35/T 13422013 7 A A B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殡仪接待服务文明用语与忌语 A.1 文明用语 A.1.1 称谓语“同志”、“先生”、“夫人”、“女士”、“小姐”、“我”、“我们”、“您”等。A.1.2 问候语“请您节哀,我是编号的业务人员”、“请您节哀!我是这里的服务员,我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请您吩咐!”、“您需要什么(服务)?”等。A.1.3 征询语 A.1.3.1“您已故亲属叫什么名字?”、“遗体在什么地方?”、“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们与哪位同志联系?”、“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您还有什么要求?”、“您对我(们)的服务满意吗?”等。A.1.3.2“请您了解一下这项殡仪服务内容好吗?”、“您觉得这套寿衣怎么样?”、“您看这种款式的寿衣如何?”、“请您看一下这种材质的骨灰盒”、“您是不是认为这个红木骨灰盒还可以?”、“您不介意我帮助您吧?”、“您打算预订大告别厅?还是小告别厅?”等。A.1.4 应答语 A.1.4.1“是的”、“我明白了”、“我听清楚了”、“我会尽量按您提出的要求去做”、“好”、“好的”、“我马上给(为)您办理事宜”等。A.1.4.2“请稍等”、“请关照”、“请您帮我一个忙儿”、“请按顺序办理手续”、“请您出示逝者的死亡证明”、“请您再说一遍”、“请确认一下您选择的服务项目”、“请您在服务单上签字”、“请您将火化证保管好”等。A.1.4.3“请慢走”、“请走好”、“请保重”等。A.1.5 致谢语“谢谢你!”、“先生(女士),谢谢您!”、“请您不必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谢谢您的理解”、“您过奖了”、“请多指教”等。A.1.6 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抱歉”、“请原谅”、“不好意思”、“失言了”、“失礼了”、“失敬了”、“很过意不去”、“实在抱歉,您提出的服务项目,我们单位暂时没有开展,请您予以理解”、“对不起,您提出的服务项目,国家有规定不能提供”等。A.2 服务忌语 DB35/T 13422013 8 A.2.1“欢迎光临!”、“见到您很高兴!”、“再见!”等。A.2.2“嘿、喂”、“死人、死尸、尸体”、“烧死人、烧死尸、烧尸体、死尸入炉”、“什么时候死的?”、“死人叫什么?”等。A.2.3“不知道!”、“上面写着呢,自己看!”、“我不知道,问别人去!”、“你问我,我问谁去?”、“刚才不是跟你说了吗?怎么还问?”、“我是单位的服务员,还是你个人的服务员?”、“这是殡仪服务单位,不是你家”、“这事不归我管,我不清楚”、“这不是我的错,没有这回事”、“你说的我可办不到”、“就这规定,我也没有办法”、“我就这态度,你能怎么样?”、“有意见,找领导去!”、“你的这个要求,找谁也没用”、“你去告啊,随便告哪都行!”、“这样就不错了,你还要怎么办?”等。A.2.4“为什么不提前准备好?”、“没零钱,自己去换”、“快点去交钱!”、“让开!”、“怎么这么烦啊!”、“没时间核对,计算机计费不会出错的”、“出点儿差错是难免的”、“你没看见我正在忙吗?”、“越忙越添乱,真烦人”、“你这人真啰嗦”、“不要影响我们的工作!”、“别干扰我工作”等。A.2.5“拿好你的骨灰盒”、“这是你选好的骨灰格位”、“这是你的骨灰”、“这是你的寿衣”、“把你的死亡证明拿出来”、“把你的花圈摆在这里”、“你的告别仪式在厅(室)举行”等。DB35/T 13422013 9 B C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殡仪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殡仪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殡仪服务机构:(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殡仪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逝者 出生日期 去世日期 姓名 与逝者关系 身份证号码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 上岗证书编号 工号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一、灵堂布置(一)地址:。(二)时间:。(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遗像照片 寸 奠烛 对 镜框 寸 台布 黑 球 香 炉 奠 字 棒 香 牌 位 青 松 合计金额 元,(大写):仟 佰 拾 元整 DB35/T 13422013 10 二、殡仪馆服务(一)遗体接运时间:。(二)遗体接运地点:。(三)追悼会场所:殡仪馆 厅。(四)追悼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名称 金额 名称 金额 名称 金额 遗体接送 冰箱冷藏 遗体出殡 针剂防腐 扛 尸 卫生盒 火 化 安息罩 车辆消毒 骨灰寄存 更 衣 洁具袋 当面化妆 污物袋 特殊整容化妆 束花 一般整容化妆 骨灰盒 礼 厅 合计金额 元,(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租车服务 用车时间 车辆数 单车 座位数 单车价格 元 合计总价(大写)用车地点及行程 四、丧宴服务 时 间 酒店名称 桌 数 桌,人/桌,备 桌 每桌菜价:元,合计 元 定桌数总价款(不含酒水):元,(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整 DB35/T 13422013 11 五、其他服务(可附页)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合计金额 元,(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四条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付清灵堂服务费用。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付清租车服务费用。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付清丧宴服务费用。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付清其他服务费用。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二、乙方应主动告知甲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三、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五、乙方须提供相关服务的清单与付费凭证。六、乙方不得扣押甲方所有的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需由甲方承担。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DB35/T 13422013 12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第七条 其他约定。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委托方(甲方)签名 殡仪服务单位盖章(乙方业务员)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DB35/T 13422013 13 参 考 文 献 1 GB/T 23287-2009 殡葬术语 2 MZ/T 017-2011 殡葬服务术语 _ DB35/T 13422013 福建省地方标准 殡仪业务大厅服务规范 DB35/T 13422013*2013年 12月第一版 2013年 12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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