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DB37/T 1982.3-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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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82.3201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 2011-11-01发布 2011-12-10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7/T 1982.32011 I 前 言 DB37/T 1982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分为四个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政府采购;第 3 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第 4 部分:土地招拍挂。本部分为DB37/T 1982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本部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肥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永军、黎燕、孟庆国、原静、郇宜亮、尹小军、赵刚、李振涛、王雪、赵丹。DB37/T 1982.32011 II 引 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法制化、市场化、公开化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已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近年来,各地相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实现交易活动的统一进场、集中监管;通过规范交易规则流程,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秩序;通过建立电子监察标准体系,打造科技防腐的新载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DB37/T 1982.32011 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 3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 1 范围 DB37/T 1982的本部分给出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服务质量要求以及服务监督与投诉。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工作,不进入交易机构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可参照执行。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2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3 招标代理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3 服务流程 3.1 进场登记 3.1.1 交易机构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交易申请,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交易手续。3.1.2 招标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法人委托书;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DB37/T 1982.32011 2 3.2 现场审核 交易机构到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查处。3.3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3.3.1 由招标人或经招标人委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中依法选取招标代理机构。3.3.2 组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招标合同应至少载明以下事项:招标人、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招标的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合同期限;招标代理费及支付方式、期限。3.4 招标文件备案 审核招标文件并予以备案,招标文件至少载明以下事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3.5 发布招标公告 3.5.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核招标公告并在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5.2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根据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的委托发出投标邀请书。3.5.3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以下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和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3.5.4 公告期限应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少于 5 个工作日。3.6 受理投标人报名 3.6.1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接受投标人的申请报名(报名表参见附录 A),发放受理通知书和诚信承诺书。3.6.2 报名资格审查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3.6.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营业执照;DB37/T 1982.32011 3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报名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他材料。3.6.4 邀请招标投标人应持投标邀请书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交易机构报名。3.6.5 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由交易机构发布资格预审公示。3.7 发售招标文件 3.7.1 依据委托发售招标文件以及附图纸等技术资料。3.7.2 收取投标人的诚信承诺书,代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售款及图纸押金等。3.7.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少 5 个工作日。3.8 招标答疑备案 3.8.1 根据项目现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或告知其自行踏勘。3.8.2 对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或者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进行备案。3.8.3 督促招标人解答疑问并通知所有投标人。3.9 受理投标文件 3.9.1 设定投标文件的装订格式和文本格式。3.9.2 受理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 20日。3.9.3 签收投标文件,密封保存,不得开启。3.9.4 统一代收投标保证金。3.10 开标 3.10.1 协助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3.10.2 协助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做好开标会主持、唱标、记录等工作。3.10.3 填写开标记录表(参见附录 B),准确、完整记录开标过程开标,并备案存档,开标记录应当至少载明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范围等基本情况;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单位和人员;投标人的名称及其投标报价;其他应当记录的内容。3.11 评标 3.11.1 做好评标室使用准备工作,确保评标设施设备正常使用。3.11.2 组织评审专家签到,核实专家身份,核实评审专家有无回避情形,有需回避的,协助招标人另行抽取进行补充。3.11.3 督促填写专家声明,封存专家个人通讯工具。3.11.4 配备远程监控设备,通过网络对评审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步播放评审现场。3.11.5 招标结果确定前,不应泄露评审专家名单。DB37/T 1982.32011 4 3.11.6 维护评标秩序,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3.12 中标公示 3.12.1 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中标公示。3.12.2 督促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依法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3.13 核发中标通知书 3.13.1 对公示无异议的,协助招标人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3.13.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3.14 资料备案 3.14.1 督促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办理相关交易资料备案。3.14.2 押存中标人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如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等。3.14.3 对招标过程中封存、备案的投标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3.15 流程图 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流程参见附录C。4 服务质量要求 4.1 提供咨询服务和便民服务,服务人员热情、大方,礼貌待人。4.2 服务中应使用普通话,倡导文明用语,实行挂牌上岗。4.3 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实行首问负责制。4.4 实行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4.5 窗口应提供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填写范本和编制格式。4.6 现场审核实行预约服务,根据约定的时间及时进行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4.7 加强沟通协调,提倡主动服务,积极开展项目招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4.8 对重点项目或时间比较紧的工程项目开展“绿色通道”服务,提高招投标效率。4.9 不断拓展招标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的多样性。5 监督与投诉 5.1 完善服务监督形式,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评议。5.2 建立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制度,采取电话投诉、征求意见卡、服务质量反馈卡、电子评议等多种方式畅通投诉渠道。5.3 对监督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公正处理。DB37/T 1982.32011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投标报名表 表 A.1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报名标段 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报名资料 详细信息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企业资质证书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7 法人授权委托书 8 被委托人的养老保险手册 9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10 有关业绩证明 11 外地企业施工备案文件 12 外地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报名人签字 核准人签字 DB37/T 1982.32011 6 B B C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开标记录表 表B.1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年 月 日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目标 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 对招标文件 认同程度 投标人异议 备注 投标人签字:招标人签字:监标人签字:公证员签字:记录人签字:监督机关人员签字:D DB37/T 1982.32011 7 C E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流程 表C.1 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流程 流程 环节 所需材料 批准意见或文书 时限1 交易登记 1、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2、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法人委托书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7、计划审批表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登记表 即办2 现场审核 施工地点现场审核 审核意见 当日3 确定招标代理 选定代理机构 签订委托合同 即办4 公告发布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公示 发布公告 即办5 受理投标人报名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报名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通知书 即办6 招标文件审核备案 招标代理编制的招标文件(需招标人审核确认,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 即办7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申请 1、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等资料 2、诚信承诺书 即办8 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装订,技术标使用统一样式 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即办9 开标 1、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装订,技术标使用统一样式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DB37/T 1982.32011 8 表C.1 续 流程 环节 所需材料 批准意见或文书 时限10 评标 1、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装订,技术标使用统一样式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11 定标 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 评标结果 当场12 公示 中标结果 3 日 13 核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法定时间14 资料备案 上述 1-13 步过程所需和形成的所有材料(资质证书等原件除外)_ DB37/T 1982.320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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