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优质稻谷仓储技术规范DB2308/T 178-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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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B 0 5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地 方 标 准DB2308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佳 木 斯 优 质 稻 谷 仓 储 技 术 规 范2 0 2 3-1 2-1 1 发 布 2 0 2 4-0 1-1 1 实 施佳 木 斯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佳 木 斯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由 佳 木 斯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批 准 发 布。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稻 研 究 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赵 凤 民、马 文 东、田 崇 兵、郭 俊 祥、单 莉 莉。本 文 件 为 2 0 2 3 年 首 次 发 布。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1佳 木 斯 优 质 稻 谷 仓 储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优 质 稻 谷 仓 储 的 术 语 定 义、总 体 要 求、进 出 仓、仓 储 期 间 品 质 质 量 检 测、仓 储 技 术 及 有 害 生 物 控 制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佳 木 斯 优 质 稻 谷 原 粮 的 储 存 及 保 藏。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5 4 9 1 粮 食、油 料 检 验 扦 样、分 样 法G B 1 7 4 4 0-2 0 0 8 粮 食 加 工、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G B/T 5 0 0 9.3 6-2 0 0 3 粮 食 卫 生 标 准 的 分 析 方 法G B/T 8 9 4 6-2 0 1 3 塑 料 编 织 袋 通 用 技 术 要 求G B/T 1 8 8 3 5-2 0 0 2 谷 物 冷 却 机G B/T 2 0 5 6 9-2 0 0 6 稻 谷 储 存 品 质 判 定 规 则G B/T 2 1 0 1 5-2 0 2 3 稻 谷 干 燥 技 术 规 范G B/T 2 2 1 8 4-2 0 0 8 谷 物 和 豆 类 散 存 粮 食 温 度 测 定 指 南G B/T 2 6 8 8 0-2 0 1 1 粮 油 储 藏 就 仓 干 燥 技 术 规 范G B/T 2 9 8 9 0-2 0 1 3 粮 油 储 藏 技 术 规 范G B/T 2 2 4 9 8-2 0 0 8 粮 油 储 藏 防 护 剂 使 用 准 则G B/T 2 2 4 9 7-2 0 0 8 粮 油 储 藏 熏 蒸 剂 使 用 准 则G B/T 2 4 9 0 4-2 0 1 0 粮 食 包 装 麻 袋G B/T 3 0 4 6 6-2 0 1 3 粮 食 干 燥 系 统 安 全 操 作 规 范G B/T 2 8 6 6 8-2 0 1 2 粮 油 储 藏 粮 食 烘 干 安 全 操 作 规 程L S 1 2 0 6-2 0 0 5 粮 食 仓 库 安 全 操 作 规 程L S/T 1 2 0 5-2 0 0 2 粮 食 烘 干 机 操 作 规 程L S/T 1 2 1 3-2 0 2 2 二 氧 化 碳 气 调 储 粮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23.1 原 粮 u n p r o c e s s e d p a d d y未 经 加 工 的 粮 食 的 统 称,如 稻 谷。3.2 储 粮 有 害 生 物 s t o r e d p a d d y p e s t危 害 储 藏 状 态 下 稻 谷 的 昆 虫、微 生 物、鼠 类 和 鸟 类。3.3 常 规 储 藏 c o n v e n t i o n a l s t o r a g e在 自 然 气 候 条 件 下,对 储 藏 稻 谷 采 取 清 洁 卫 生、自 然 通 风、扒 沟 翻 倒 粮 面、定 期 监 测 粮情 等 一 般 技 术 处 理 和 常 规 管 理 措 施 的 储 藏 方 法。3.4 安 全 水 分 s a f e m o i s t u r e c o n t e n t稻 谷 在 常 规 储 藏 条 件 下,能 够 在 当 地 安 全 度 夏 而 不 发 热、不 霉 变 的 水 分 含 量。3.5 危 险 水 分 d a n g e r o u s m o i s t u r e c o n t e n t稻 谷 在 常 规 储 藏 条 件 下,极 易 发 热、霉 变 的 最 低 水 分 含 量。3.6 半 安 全 水 分 s e m i-s a f e m o i s t u r e c o n t e n t介 于 安 全 水 分 与 危 险 水 分 之 间 的 水 分 含 量。3.7 高 水 分 稻 谷 h i g h m o i s t u r e p a d d y水 分 含 量 超 过 安 全 水 分 最 高 值 的 稻 谷。3.8 高 温 稻 谷 h i g h t e m p e r a t u r e p a d d y由 于 烘 干、热 入 仓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稻 谷 明 显 超 过 正 常 粮 温 或 明 显 超 过 周 围 区 域 粮 堆 平 均 温度 的 粮 食。3.9 发 热 稻 谷 h e a t i n g g r a i n害 虫、微 生 物 繁 殖 为 害 等 原 因 引 起 的 粮 温 异 常 升 高 的 稻 谷。3.1 0 粮 堆 结 露 d e w f a l l o f g r a i n m a s s稻 谷 储 藏 期 间 由 温 差 引 起 的 粮 堆、围 护 结 构 内 表 面 出 现 凝 结 水 或 引 起 局 部 粮 食 水 分 含 量快 速 升 高 的 现 象。3.1 1 粮 情 c o n d i t i o n o f s t o r e d g r a i n粮 食 在 储 藏 时 的 状 态 以 及 影 响 其 变 化 的 各 种 因 素。主 要 包 括 粮 温、水 分 含 量、储 粮 有 害生 物 的 种 类 及 数 量、粮 堆 气 体 成 分 及 浓 度 等。3.1 2 粮 仓 g r a n a r y用 于 储 存 粮 食 与 油 料 且 能 满 足 安 全 储 粮 基 本 功 能 要 求 的 建 筑 物。3.1 3 房 式 仓 s t o r e h o u s e外 形 如 房 屋 的 粮 仓,包 括 平 房 仓、高 大 平 房 仓、楼 房 仓。3.1 4 平 房 仓 h o r i z o n t a l w a r e h o u s e形 状 如 平 房 的 粮 仓。3.1 5 高 大 平 房 仓 l a r g e w a r e h o u s e跨 度 2 1 m 以 上,且 设 计 堆 粮 高 度 不 小 于 6 m 的 平 房 仓。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33.1 6 筒 式 仓 v e r t i c a l s i l o s外 形 如 筒 状 的 粮 仓,包 括 浅 圆 仓、立 筒 仓。3.1 7 浅 圆 仓 s q u a t s i l o仓 内 直 径 一 般 在 2 0 m 以 上,内 径 与 仓 壁 高 度 之 比 小 于 1.5 的 筒 式 仓。3.1 8 立 筒 仓 s i l o除 浅 圆 仓 之 外 的 筒 式 仓。3.1 9 简 易 房 式 仓 s i m p l e w a r e h o u s e外 形 如 平 房,但 建 造 比 较 简 陋,结 构 简 单,不 能 完 全 满 足 长 期 安 全 储 粮 要 求 的 粮 仓。3.2 0 低 温 储 藏 l o w t e m p e r a t u r e s t o r a g e平 均 粮 温 常 年 保 持 在 1 5 及 以 下,局 部 最 高 粮 温 不 超 过 2 0 的 储 藏 方 式。3.2 1 准 低 温 储 藏 q u a s i-l o w t e m p e r a t u r e s t o r a g e平 均 粮 温 常 年 保 持 在 2 0 及 以 下,局 部 最 高 粮 温 不 超 过 2 5 的 储 藏 方 式。3.2 2 低 氧 l o w o x y g e n粮 堆 空 气 中 氧 气 浓 度 高 于 2%而 低 于 1 2%的 状 态。3.2 3 缺 氧 o x y g e n d i f i c i t粮 堆 空 气 中 氧 气 浓 度 低 于 2%(含)的 状 态。3.2 4 双 低 储 藏 d o u b l e-l o w s t o r a g e实 现 低 氧 后 再 进 行 低 剂 量 磷 化 氢 熏 素 的 储 粮 技 术 组 合。3.2 5 三 低 储 藏 t r i p l e-l o w s t o r a g e达 到 双 低 储 藏 效 果 后,再 降 低 粮 温 的 储 粮 技 术 组 合。3.2 6 四 合 一 储 藏 f o u r i n o n e s t o r a g e在 储 粮 仓 房 中 采 用 计 算 机 粮 情 检 测、环 流 熏 素、机 械 通 风、谷 物 冷 却 等 技 术 和 装 备 的 集成 及 优 化 组 合。3.2 7 常 规 熏 蒸 c o n v e n t i o n a l f u m i g a t i o n在 密 闭 粮 仓 或 粮 堆 内,施 用 常 规 剂 量 的 熏 素 剂,依 靠 药 剂 转 化 为 气 态 自 然 扩 散 的 熏 蒸 技术。3.2 8 低 剂 量 熏 蒸 l o w d o s e f u m i g a t i o n用 药 量 低 于 常 规 熏 蒸 剂 用 量 的 熏 素 技 术,一 般 用 于 低 氧 粮 堆 熏 蒸 或 环 流 熏 素 技 术。3.2 9 就 仓 干 燥 i n-b i n d r y i n g采 用 通 风 方 式 干 燥 仓 内 的 高 水 分 粮 食 的 技 术。一 般 采 用 机 械 通 风 方 式,干 燥 介 质 为 自 然空 气 或 加 热 空 气,干 燥 完 成 后 粮 食 继 续 在 该 仓 内 储 藏。3.3 0 三 温 曲 线 图 t h r e e t e m p e r a t u r e c u r v e d i a g r a m反 映 稻 谷 储 藏 期 间 气 温、仓 温 和 粮 温 变 化 关 系 的 曲 线 图。3.3 1 优 质 稻 谷 h i g h q u a l i t y p a d d y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4由 优 质 品 种 生 产,符 合 国 家 优 质 粳 稻 谷 二 级 以 上 质 量 指 标 的 稻 谷。4 佳 木 斯 地 域 特 点、储 粮 主 要 措 施 和 总 体 要 求4.1 佳 木 斯 地 域 特 点 和 储 粮 主 要 措 施佳 木 斯 地 区 为 寒 地 储 粮 区,属 储 粮 生 态 区 域 的 第 三 区,同 时 又 存 在 雨 热 同 季 的 气 候 特 点,入 库 水 分 在 1 7%以 上 的 稻 谷 夏 季 有 发 热 风 险,入 库 安 全 水 分 的 稻 谷 由 于 仓 储 设 施 的 不 同 水分 也 会 发 生 变 化。仓 储 过 程 中 应 重 点 做 好 高 水 分 稻 谷 干 燥 降 水 和 微 生 物 的 控 制,同 时 应 防 止过 度 失 水 影 响 加 工 品 质 造 成 质 量 损 失。对 过 夏 仓 储 原 粮 应 做 好 粮 情 和 品 质 质 量 检 测,以 便 采取 相 应 措 施。利 用 冬 季 自 然 低 温 储 藏 的 高 水 分 原 粮,在 春 季 气 温 回 升 前,应 及 时 进 行 降 水 处理。根 据 预 出 仓 时 间 宜 采 用 常 温、准 低 温、低 温、气 调、四 合 一 等 储 藏 技 术,安 全 水 分 条 件下 可 储 藏 2 年 3 年。4.2 总 体 要 求4.2.1 具 备 必 要 的 储 藏 设 施,储 藏 设 施 的 隔 热 性 能、气 密 性 和 就 仓 干 燥 通 风 口 设 置 应 符 合 相应 的 设 计 规 范;4.2.2 严 格 控 制 入 仓 稻 谷 的 质 量 和 水 分 含 量;4.2.3 采 用 合 理 的 技 术 措 施 减 少 损 失、损 耗,防 止 污 染,延 缓 品 质 下 降;4.2.4 确 保 稻 谷 储 藏 安 全。4.3 选 择 储 藏 技 术 应 考 虑 的 因 素稻 谷 储 藏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以 下 情 况 采 取 适 当 的 储 藏 技 术:储 藏 稻 谷 的 种 类,本 身 的 耐 储 性、耐 热 性;稻 谷 的 水 分 含 量,入 仓 质 量 情 况,感 染 有 害 生 物 状 况;预 计 出 仓 时 间;仓 储 设 施 及 设 备 性 能、粮 堆 温 度。5 稻 谷 进 出 仓5.1 安 全 要 求5.1.1 进 出 仓 的 安 全 操 作 与 管 理 按 L S 1 2 0 6-2 0 0 5 执 行。5.1.2 每 个 稻 谷 储 存 区 宜 保 留 占 总 仓 容 1 0%以 上 的 仓 容 作 为 备 用 仓 容。5.1.3 储 藏 散 装 稻 谷 的 粮 仓,廒 间 隔 墙 应 为 承 重 墙。5.2 入 仓 前 准 备5.2.1 对 空 仓、设 备、器 材 和 用 具 进 行 检 査 和 维 修,确 认 粮 仓、门 窗 完 好,所 有 设 备 运 转 正常。发 现 粮 仓 破 损,产 生 孔 洞、缝 隙,应 及 时 维 修、填 补 完 好。5.2.2 空 仓、货 场 及 作 业 区 应 清 扫 干 净,并 清 除 仓 内 的 残 留 粮 粒、灰 尘 和 杂 物。5.2.3 装 粮 用 麻 袋 应 符 合 G B/T 2 4 9 0 4-2 0 1 0 的 规 定,编 织 袋 应 符 合 G B/T 8 9 4 6-2 0 1 3 的 规 定。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55.3 入 仓 稻 谷 的 质 量 要 求5.3.1 过 夏 储 藏 的 稻 谷 水 分 含 量 不 宜 超 过 1 4.5%,非 过 夏 储 藏 的 稻 谷 水 分 含 量 不 宜 超 过1 7%,入 仓 稻 谷 杂 质 含 量 不 宜 大 于 1.0%。5.3.2 储 备 稻 谷 应 符 合 国 家 优 质 粳 稻 谷 二 级 以 上 质 量 指 标,储 存 品 质 应 符 合 G B/T 2 0 5 6 9 相关 规 定 的 宜 存 标 准。5.3.3 食 用 稻 谷 卫 生 要 求 应 符 合 G B/T 5 0 0 9.3 6-2 0 0 3 的 规 定。5.4 稻 谷 入 仓 要 求5.4.1 应 按 种 类、等 级、生 产 年 度 分 开 储 藏;安 全 水 分、半 安 全 水 分、危 险 水 分 的 稻 谷 应 分开 储 藏。优 质 品 种、普 通 品 种、糯 稻 品 种 宜 分 开 储 藏。5.4.2 成 品 粮 和 糙 米 等 中 间 产 品 应 分 开 储 藏,储 存 成 品 粮 应 划 设 堆 垛 位 置 线。5.4.3 已 感 染 害 虫 的 稻 谷 应 单 独 存 放,并 根 据 虫 粮 等 级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处 理。5.4.4 稻 谷 进 出 仓 应 根 据 粮 仓 大 小 等 情 况 选 择 不 同 的 输 送 设 备,优 化 组 合 使 用,减 少 破 损、降 低 扬 尘。入 仓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多 点 抛 粮 等 措 施,降 低 自 动 分 级,避 免 杂 质 聚 集。5.4.5 平 房 仓 入 仓 前 的 除 尘 作 业 应 在 仓 外 进 行,防 止 仓 内 扬 尘 和 粉 尘 爆 炸。5.4.6 应 根 据 入 仓 稻 谷 的 质 量、仓 库 条 件 和 预 期 储 藏 期 限 合 理 堆 存,减 少 重 复 搬 倒。5.4.7 包 装 稻 谷 堆 码 时 粮 包 要 合 理 交 错,骑 缝 堆 码,整 齐 倚 靠,避 免 歪 斜,堆 码 高 度 应 确 保储 存 安 全、设 施 及 人 员 安 全。粮 垛 应 距 墙、柱 0.6 m 以 上;高 水 分 稻 谷 堆 码 高 度 不 应 超 过3 m,并 应 尽 快 处 理。包 装 成 品 粮 堆 存 时 应 有 铺 垫,堆 垛 大 小、高 度 应 以 确 保 粮 食 质 量 安 全为 原 则。5.4.8 大 宗 原 粮 宜 采 用 散 装 储 藏,粮 堆 高 度 不 应 超 过 仓 房 设 计 装 粮 线。对 长 期 储 存 的 粮 食,应 平 整 粮 面。5.5 稻 谷 出 仓 要 求5.5.1 平 房 仓 出 仓 时,应 注 意 廒 间 两 侧 的 压 力 平 衡;浅 圆 仓 出 仓 时,应 先 从 中 间 出 粮 口 出 粮,其 他 出 粮 口 应 注 意 均 衡 对 称 出 粮。5.5.2 立 筒 仓 和 浅 圆 仓 出 仓 期 间,禁 止 人 员 进 入 仓 内。仓 内 原 粮 结 拱 或 堵 塞 无 法 自 流 出 仓 时,应 立 即 停 止 出 仓 作 业。必 须 由 人 员 进 仓 消 除 堵 塞 时,应 采 取 有 效 的 安 全 措 施,防 止 人 员 被 埋、砸 伤 等 事 故 发 生;待 人 员 及 工 具 全 部 撤 离 后 方 可 继 续 出 仓 作 业。5.5.3 采 用 低 温 储 藏 或 准 低 温 储 藏 的 较 大 容 量 粮 仓,在 高 温 季 节 出 仓 时,应 使 用 塑 料 薄 膜 或糠 包 等 将 未 出 仓 的 粮 堆 进 行 隔 离、封 闭,防 止 结 露。6 稻 谷 储 藏 期 间 的 粮 情、品 质 质 量 检 测 及 出 仓 指 标 的 判 定6.1 粮 情 检 测6.1.1 温 度 检 测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6稻 谷 温 度 检 测 方 法 按 G B/T 2 2 1 8 4 规 定 执 行。6.1.1.1 检 测 内 容检 测 粮 温、仓 温 和 气 温。根 据 检 测 结 果 绘 制 三 温 曲 线 图。6.1.1.2 检 测 周 期6.1.1.2.1 粮 温 1 5 及 以 下 时,安 全 水 分 稻 谷 或 基 本 无 虫 粮 稻 谷 3 0 天 检 测 1 次;半 安全 水 分 稻 谷 或 一 般 虫 粮 稻 谷 1 0 天 检 测 1 次;危 险 水 分 稻 谷 5 天 至 少 检 测 1 次。6.1.1.2.2 粮 温 高 于 1 5 时,安 全 水 分 稻 谷 或 无 虫、基 本 无 虫 粮 7 天 检 测 1 次;半 安 全水 分 稻 谷 5 天 检 测 1 次;危 险 水 分 稻 谷 每 天 至 少 检 测 1 次。6.1.1.3 检 测 设 备采 用 粮 情 测 控 系 统 或 其 他 测 温 仪 器。高 大 平 房 仓、筒 式 仓、地 下 仓 应 采 用 粮 情 测 控 系 统,粮 情 测 控 系 统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要 求。6.1.1.4 温 度 检 测 点 的 设 置6.1.1.4.1 散 装 稻 谷:采 用 粮 情 测 控 系 统 时,房 式 仓、筒 式 仓 测 温 点 的 设 置 应 按 照 国 家 相 关规 定 执 行,但 上 层、下 层 及 四 周 检 测 点 应 分 别 设 在 距 粮 面、底 部、仓 壁 0.3 m 处。6.1.1.4.2 房 式 仓 人 工 检 测 粮 温 时,应 分 区 设 点,每 区 不 超 过 1 0 0 m2,各 区 设 中 心 与 四 角 共5 个 点 作 为 检 测 点,两 区 界 线 上 的 两 个 点 为 共 有 点。粮 堆 高 度 在 2 m 以 下 的,分 上、下 两层;粮 堆 高 度 2 m 4 m 的,分 上、中、下 三 层;粮 堆 高 度 4 m 6 m 时,分 四 层;粮堆 高 度 6 m 以 上 的 酌 情 增 加 层 数。上 层、下 层 检 测 点 应 分 别 设 在 距 粮 面、底 部 0.3 m 处。中 间 层 检 测 点 垂 直 均 等 设 置;四 周 检 测 点 距 墙 壁 0.3 m。6.1.1.4.3 包 装 稻 谷 和 简 易 储 粮 设 施 粮 温 检 测 点 参 照 上 述 原 则 设 置。6.1.1.4.4 水 分 和 杂 质 分 布 不 均 匀、局 部 有 害 虫 的 稻 谷,应 增 设 机 动 检 测 点。6.1.1.4.5 仓 温 检 测 点 应 设 在 粮 堆 表 面 中 部 距 粮 面 1 m 处 的 空 间,检 测 点 周 围 不 应 有 照 明 灯具 及 其 他 热 源。6.1.1.4.6 气 温 检 测 点 应 设 在 仓 外 空 旷 地 带 距 地 面 1.5 m 处 的 百 叶 箱 内。6.1.2 相 对 湿 度 检 测6.1.2.1 采 用 湿 度 传 感 器 检 测 粮 堆 内 的 相 对 湿 度;采 用 湿 度 传 感 器、干 湿 球 温 度 计 或 其 他 湿度 计 检 测 仓 内 外 空 气 的 相 对 湿 度。检 测 周 期 参 照 6.1.1.2。6.1.2.2 粮 堆 内 的 检 测 点 应 分 区 设 置,每 区 1 0 0 m2 4 0 0 m2,各 区 设 中 心 与 四 角 共 5 个 点,分 两 层,分 别 设 在 距 粮 面、底 部 0.3 m 处,四 周 检 测 点 设 在 距 墙 壁 0.3 m 处。6.1.2.3 仓 内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检 测 点 应 设 在 粮 堆 表 面 中 部 距 粮 面 1 m 处 的 空 间,检 测 点 周 围不 应 有 照 明 灯 具 及 其 他 热 源。6.1.2.4 仓 外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检 测 点 应 设 在 仓 外 空 旷 地 带 距 地 面 1.5 m 处 的 百 叶 箱 内。6.1.3 水 分 含 量 检 测6.1.3.1 检 测 周 期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76.1.3.1.1 安 全 水 分 稻 谷 每 季 度 至 少 检 测 1 次。6.1.3.1.2 半 安 全 水 分 稻 每 月 至 少 检 测 2 次。6.1.3.1.3 危 险 水 分 稻 谷 应 根 据 粮 温 每 3 天 检 测 1 次,发 现 粮 温 升 高 时 应 随 时 扦 样 检 测。6.1.3.2 水 分 含 量 检 测 点 的 设 置应 在 水 分 含 量 容 易 变 化 的 地 方 设 置 检 测 点。具 体 要 求 如 下:平 房 仓 检 测 点 分 上、中、下 三 层 在 距 粮 面、仓 底、仓 壁 0.3 m 处 均 匀 设 点,并 应按 粮 堆 大 小 在 粮 堆 中 部 增 设 3 个 1 0 个 检 测 点。靠 近 门、窗 和 通 风 道 的 部 位 应 增 设 检 测 点。立 筒 仓 检 测 点 分 上、中、下 三 层,各 仓 按 东、南、西、北、中 五 个 方 位 在 距 粮 面、仓 底、筒 壁 0.3 m 处 均 匀 设 点,并 应 按 粮 堆 大 小 在 粮 堆 中 部 增 设 3 个 1 0 个 检 测 点。靠近 检 査 孔、进 粮 口、出 粮 口 和 通 风 道 的 部 位 应 增 设 检 测 点。浅 圆 仓 检 测 点 分 上、中、下 三 层,各 仓 按 东、南、西、北、中 五 个 方 位 在 距 粮 面、仓 底、筒 壁 0.3 m 处 均 匀 设 点,并 应 按 粮 堆 大 小 在 粮 堆 中 部 增 设 3 个 1 0 个 检 测 点。靠近 检 査 孔、自 然 通 风 孔、进 粮 口、门、出 粮 口 和 通 风 道 的 部 位 应 增 设 检 测 点。其 他 仓 型 参 照 以 上 要 求 设 置 检 测 点。各 检 测 点 扦 样 量 不 少 于 1 0 0 g。6.1.3.3 扦 样 方 法扦 样 采 用 G B 5 4 9 1 规 定 的 方 法。安 全 水 分 稻 谷 以 层 为 单 位,将 每 层 各 检 测 点 的 扦 样 量各 取 5 0 g 混 合 均 匀 作 为 1 个 检 测 样;半 安 全 水 分 和 危 险 水 分 稻 谷 除 以 层 为 单 位 外,应 在水 分 容 易 变 化 的 地 方 设 置 的 检 测 点 按 点 分 别 扦 样,各 检 测 点 扦 样 量 不 少 于 1 0 0 g。发 现 粮 温异 常 点 应 及 时 对 该 点 扦 样。6.1.3.4 检 测 方 法按 照 G B/T 2 6 6 2 9-2 0 1 1 规 定 的 方 法 检 测,出 具 检 测 结 果。6.1.4 害 虫 密 度 检 测6.1.4.1 检 测 周 期6.1.4.1.1 粮 温 低 于 1 5 时,每 月 检 测 1 次。6.1.4.1.2 粮 温 在 1 5 2 5 时,1 5 天 内 至 少 检 测 1 次。6.1.4.1.3 粮 温 高 于 2 5 时,7 天 内 至 少 检 测 1 次。6.1.4.1.4 危 险 虫 粮 处 理 后 的 3 个 月 内,每 7 天 至 少 检 测 1 次。6.1.4.2 扦 样 方 法6.1.4.2.1 散 装 粮 扦 样 方 法6.1.4.2.1.1 扦 样 点 设 置:长 方 形 粮 面 的 粮 仓 四 角 各 设 1 点,墙 的 长 边 设 2 点,短 边 设 1点;圆 形 粮 面 外 周 围 均 匀 设 点,浅 圆 仓 设 6 点,筒 式 仓 和 地 下 仓 等 圆 形 粮 面 设 4 点;柱 周围、仓 门 内、人 员 进 出 口、排 风 扇 口、通 风 道 口、温 度 异 常 变 化 点 和 曾 发 生 过 虫 害 的 部 位 各设 1 点,每 点 距 墙 0.1 m 0.5 m;按 粮 堆 大 小 应 在 粮 面 中 部 区 域 设 3 点 1 0 点。粮 堆 内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8扦 样 层 按 粮 堆 高 度 设 置 2 层 4 层,即 粮 堆 高 3 m 以 下 设 2 个 扦 样 层,分 别 设 置 在 距 底部 0.5 m 以 下 和 距 粮 面 0.5 m 以 上;粮 堆 高 3 m 6 m 的,在 上 下 两 层 之 间 等 距 离 增 设 1个 2 个 扦 样 层。6.1.4.2.1.2 扦 样:用 电 动 扦 样 器 在 每 一 扦 样 点 处 分 层 扦 样,表 层 可 人 工 扦 样。每 层 每 点 扦样 量 不 少 于 1 k g。每 层 每 点 所 扦 样 品 作 为 一 个 检 测 点 的 样 品。6.1.4.2.2 包 装 粮 扦 样 方 法6.1.4.2.2.1 扦 样 点 设 置:以 货 位 为 取 样 单 位,根 据 包 装 粮 总 包 数 确 定 扦 样 比 例,5 0 0 包 以下 的 取 1 0 个 扦 样 包,5 0 0 包 以 上 的 按 2%确 定 扦 样 包,扦 样 包 最 多 不 超 过 5 0 0 包。分 区分 层 确 定 扦 样 包 位 置,外 层 适 当 多 设 扦 样 点。分 区 分 层 参 照 散 装 粮 扦 样 点 设 置。6.1.4.2.2.2 扦 样:扦 取 包 内 样 品,必 要 时 可 拆 包 或 倒 包 扦 样。每 包 扦 样 不 少 于 1 k g,每 包样 品 作 为 一 个 检 测 点 的 样 品。6.1.4.3 检 测 方 法6.1.4.3.1 筛 检 法:用 于 虫 粮 等 级 判 定。采 用 虫 筛 筛 理 采 集 的 稻 谷 样 品,筛 出 粮 粒 外 部 的 害虫、拣 出 筛 上 的 害 虫 合 并 计 数,结 果 以 每 千 克 样 品 筛 出 活 的 害 虫 头 数 表 示,即 为 害 虫 密 度。6.1.4.3.2 清 点 法:用 于 粮 包 外、器 材 和 场 所 害 虫 密 度 的 检 测。直 接 清 点 粮 包 外 部 活 的 害 虫的 头 数,以 每 包 活 虫 头 数 表 示,即 为 包 外 害 虫 密 度。按 2%5%比 例 抽 样 装 具 和 其 他 器材,直 接 清 点 害 虫 头 数,以 每 件 活 虫 头 数 表 示 器 材 害 虫 密 度;参 照 6.1.4.2.1 在 空 仓、货 场或 铺 墊 苫 盖 物 等 处 设 置 检 测 点,直 接 清 点 害 虫 头 数,以 每 平 方 米 活 虫 头 数 表 示 该 点 的 场 所 害虫 密 度。6.1.4.3.3 诱 捕 检 测 法:用 于 储 粮 害 虫 的 预 测 预 报。检 测 方 法 参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进 行。6.1.4.3.4 隐 蔽 性 害 虫 感 染 的 检 测 按 G B/T 2 4 5 3 4-2 0 0 9 的 规 定 执 行。6.1.4.3.5 包 装 原 粮 应 先 检 测 包 外 害 虫 密 度,再 检 测 包 内 稻 谷 密 度。6.1.4.4 器 材 和 场 所 害 虫 检 测 方 法6.1.4.4.1 装 具 和 其 他 器 材 按 2%5%比 例 抽 样 检 测,以 件 计 算 活 的 害 虫 头 数 表 示 害 虫 密度。6.1.4.4.2 空 仓、货 场 或 铺 垫 苫 盖 物 等 参 照 6.1.4.2.1 扦 样 点 设 置 扦 样 检 测,每 点 扦 样 面 积 为1 m2,以 每 平 方 米 活 的 害 虫 头 数 表 示 害 虫 密 度。6.1.4.5 害 虫 密 度 确 定 和 虫 粮 等 级 判 定佳 木 斯 地 区 仓 储 主 要 害 虫 指 螟 虫、稻 飞 虱、米 象。害 虫 密 度 确 定 和 虫 粮 等 级 判 定 按 照G B/T 2 9 8 9 0-2 0 1 3 标 准 执 行。6.1.5 粮 情 检 测 结 果 登 记粮 温、相 对 湿 度、稻 谷 水 分 含 量 以 及 害 虫 密 度 等 粮 情 检 测 结 果 应 登 记 在 粮 情 检 测 记 录 簿上,并 对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统 计 分 析(每 月 至 少 进 行 1 次 分 析),掌 握 粮 情 变 化 规 律,检 测 分 析中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处 理,确 保 储 粮 安 全。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96.2 品 质 质 量 检 测6.2.1 储 存 品 质 检 测6.2.1.1 储 藏 过 夏 的 稻 谷 应 在 进 仓 后、出 仓 前 和 每 年 春、夏、秋 季 各 检 测 1 次;不 储 藏 过夏 的 应 在 进 仓 后、出 仓 前 各 检 测 1 次。6.2.1.2 储 存 品 质 检 测 指 标 和 方 法 按 G B/T 2 0 5 6 9 执 行。6.2.2 质 量 检 测6.2.2.1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质 量 指 标 进 行 检 测。质 量 检 测 应 在 进 仓 后 出 仓 前 和 储 藏 期 间 定期 进 行,可 与 6.1.3.1 水 分 检 测 同 步 进 行。6.2.2.2 质 量 检 测 的 扦 样 方 法 按 G B 5 4 9 1 执 行。6.2.3 卫 生 检 测按 G B/T 5 0 0 9.3 6-2 0 0 3 的 规 定 执 行。6.3 出 仓 指 标 的 判 定根 据 G B/T 2 0 5 6 9 判 定 稻 谷 宜 存 状 态,达 到 轻 度 不 宜 存 指 标 时 要 做 到 立 即 出 仓。7 稻 谷 储 藏 技 术7.1 低 温 与 准 低 温 储 藏 技 术7.1.1 粮 仓 条 件用 于 低 温 或 准 低 温 储 藏 的 粮 仓,墙 体 的 传 热 系 数 应 符 合 G B/T 2 6 8 7 9-2 0 1 1 的 规 定,门窗、与 仓 体 直 接 相 连 的 各 孔 洞 的 盖 板 或 闸 板 应 有 隔 热、密 闭 措 施。7.1.2 降 温 措 施7.1.2.1 采 用 自 然 通 风、机 械 通 风、谷 物 冷 却 机 或 其 他 机 械 制 冷 等 措 施 降 低 粮 温。7.1.2.2 粮 食 进 仓 后,在 秋 冬 季 节 气 温 较 低 时,采 用 自 然 通 风、机 械 通 风 将 粮 温 逐 步 降 低 至1 5 以 下,并 在 气 温 转 暖 之 前 采 取 粮 堆 表 面 覆 盖 等 隔 热 措 施。在 气 温 较 高 季 节 实 施 低 温 或准 低 温 储 藏 时,应 采 用 谷 物 冷 却 机 等 制 冷 设 备 将 粮 温 降 低 到 1 5 以 下 或 2 0 以 下。在高 温 季 节,采 用 谷 物 冷 却 机 或 其 他 制 冷 设 备 进 行 低 温 控 湿 通 风,降 低 粮 温,以 保 持 粮 堆 准 低温、低 湿 储 藏。谷 物 冷 却 机 的 性 能,参 数 应 符 合 G B/T 1 8 8 3 5 规 定,并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进 行操 作。7.1.2.3 当 粮 堆 出 现 水 分 转 移、结 露 或 粮 堆 水 分 损 失 较 大 时,应 采 用 谷 物 冷 却 机 进 行 控 湿 通风,以 平 衡 粮 温,防 止 水 分 转 移、结 露 和 保 持 粮 食 的 水 分。7.2 储 粮 通 风 技 术用 于 降 低、均 衡 粮 温,降 低 或 调 节 原 粮 水 分,防 止 粮 堆 结 露 或 水 分 转 移,排 除 粮 堆 内 异味 或 有 毒 有 害 气 体。按 其 功 能 分 为 降 温 通 风、降 水 通 风 和 其 他 通 风。采 用 的 通 风 技 术 有 自 然通 风 和 机 械 通 风。7.2.1 自 然 通 风D B 2 3 0 8/T 1 7 8 2 0 2 3107.2.2.1 自 然 通 风 主 要 用 于 降 温 通 风。在 仓 外 大 气 温 度 低 于 仓 温 和 粮 温、仓 外 大 气 湿 度 低 于粮 堆 平 衡 相 对 湿 度、风 力 3 级 7 级 时 采 用 自 然 通 风。7.2.2.2 通 风 时,应 在 粮 面 扒 沟,开 启 门 窗 或 利 用 粮 堆 内 设 的 通 风 道 进 行 通 风。通 风 时 要 注意 防 止 因 气 温 低 于 粮 堆 露 点 温 度 而 引 起 的 局 部 结 露。7.2.2.3 包 装 原 粮 应 堆 码 通 风 垛。7.2.2 机 械 通 风7.2.3.1 机 械 通 风 可 用 于 降 温、降 水 和 其 他 储 粮 需 要。7.2.3.2 储 粮 机 械 通 风 系 统 由 粮 仓、粮 堆、风 网、通 风 机 以 及 操 作 控 制 设 备 等 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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