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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 1 5 0C C S B 5 1DB3707潍 坊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盐 碱 地 区 轮 虫 土 池 规 模 化 养 殖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r o t i f e r l a r g e-s c a l e d c u l t u r e i n p o n d so f s a l i n e a l k a l i a r e a s2 0 2 2-0 8-1 5 发 布 2 0 2 2-0 9-1 3 实 施潍 坊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3.1 轮 虫.13.2 小 球 藻.14 环 境 条 件.15 养 殖 条 件.15.1 水 质 条 件.15.2 池 塘 设 施.26 小 球 藻 的 培 养.26.1 池 塘 消 毒.26.2 小 球 藻 接 种.26.3 小 球 藻 培 养.27 轮 虫 养 殖.27.1 轮 虫 接 种.27.2 日 常 管 理.28 敌 害 防 治.28.1 桡 足 类.28.2 才 女 虫.38.3 绿 苔.39 轮 虫 收 获.39.1 收 获 密 度.39.2 采 收 方 法.3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潍 坊 市 海 洋 发 展 和 渔 业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潍 坊 科 技 学 院、全 国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总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法 君、付 春 鹏、解 延 年、李 明 爽、李 群 峰。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1盐 碱 地 区 轮 虫 土 池 规 模 化 养 殖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潍 坊 市 盐 碱 地 区 褶 皱 臂 尾 轮 虫 养 殖 的 环 境 条 件、池 塘 消 毒、小 球 藻 接 种 与 培 养、轮 虫接 种 与 培 养、日 常 管 理、敌 害 防 治、轮 虫 收 获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潍 坊 市 盐 碱 地 区 的 轮 虫 土 池 养 殖,其 它 地 区 可 以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1 1 6 0 7 渔 业 水 质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轮 虫 r o t i f e r s本 文 件 中 的 轮 虫 为 褶 皱 臂 尾 轮 虫(B r a c h i o n u s p l i c a t i l i s),隶 属 于 轮 虫 动 物 门、单 巢 纲、游 泳 目、臂 尾 轮 虫 科、臂 尾 轮 虫 属 的 海 洋 饵 料 生 物。3.2小 球 藻 C h l o r e l l a v u l g a r i s隶 属 于 绿 藻 门、绿 藻 纲、绿 球 藻 目、小 球 藻 科、小 球 藻 属。常 单 生,也 有 多 细 胞 聚 集。细 胞 球 形、椭 圆 形,内 有 一 个 周 生、杯 状 或 片 状 的 色 素 体,无 性 繁 殖。4 环 境 条 件选 择 地 势 平 坦、交 通 便 利、电 力 充 足、周 围 无 污 染 源,水 源 充 足。养 殖 地 应 是 生 态 环 境 良 好,无 或不 直 接 受 工 业“三 废”及 农 业、城 镇 生 活、医 疗 废 弃 物 污 染 的 地 域。5 养 殖 条 件5.1 水 质 条 件淡 水 和 卤 水 水 源 充 足,经 人 工 按 比 例 调 配 后 的 养 殖 用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1 1 6 0 7 的 要 求。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25.2 池 塘 设 施池 塘 面 积 在 2 亩 5 亩 为 宜,深 度 应 在 1 m 1.5 m,池 底 平 坦。小 球 藻 培 养 池 和 轮 虫 养 殖 池 水 体 比例 按 3 4:1 设 置。6 小 球 藻 的 培 养6.1 池 塘 消 毒池 塘 经 曝 晒 1 周 以 上 后,进 水 2 0 c m 3 0 c m,将 盐 度 调 至 1 0 1 5,用 漂 白 粉 进 行 带 水 清 塘,每 亩用 量 为 1 0 k g 1 5 k g,先 在 木 桶 或 塑 料 盆 内 加 水 将 漂 白 粉 完 全 溶 化,然 后 顺 风 全 池 塘 均 匀 泼 洒。6.2 小 球 藻 接 种消 毒 1 周 后,进 行 小 球 藻 的 接 种。选 择 在 晴 天 的 上 午 进 行,使 小 球 藻 接 种 之 后 就 有 一 个 适 宜 的 生 长环 境,接 种 密 度 为 5 0 1 04个/m L。接 种 后 立 即 施 用 无 机 肥 进 行 肥 水,用 量 为 复 合 肥 2 0.0 g/m3、尿 素 1 0.0g/m3、三 氯 化 铁 0.2 g/m3为 宜。6.3 小 球 藻 培 养当 水 色 开 始 变 淡 绿 色 后 逐 渐 添 水,每 次 添 水 量 约 为 原 来 体 积 的 1/4 1/2。同 时 施 用 无 机 肥,用 量按 6.2 执 行。7 轮 虫 养 殖7.1 轮 虫 接 种7.1.1 小 球 藻 浓 度当 轮 虫 培 养 池 的 小 球 藻 浓 度 达 到 5 1 07个/m L 1 0 1 07个/m L 时,便 可 进 行 轮 虫 的 接 种 培 养。7.1.2 接 种 水 温水 温 高 于 1 0 为 宜。7.1.3 接 种 密 度接 种 密 度 应 为 1 0 个/m L 以 上。7.2 日 常 管 理7.2.1 每 日 巡 池,测 量 水 温、盐 度、透 明 度 等。7.2.2 接 种 后 透 明 度 保 持 在 0.3 m 以 下。当 透 明 度 大 于 0.3 m 时,施 用 无 机 肥 促 进 小 球 藻 繁 殖,施 肥 量 按复 合 肥 5.0 g/m3、尿 素 2.0 g/m3、三 氯 化 铁 0.0 8 g/m3执 行。当 透 明 度 要 于 0.3 5 m 时,立 即 补 充 小 球 藻 藻液,使 透 明 度 低 于 0.3 m。8 敌 害 防 治8.1 桡 足 类D B 3 7 0 7/T 0 5 7-2 0 2 23在 培 育 过 程 中,如 发 现 桡 足 类,可 采 用 1 g/m3 1.5 g/m3晶 体 敌 百 虫 进 行 桡 足 类 杀 灭。8.2 才 女 虫在 培 育 过 程 中,如 发 现 才 女 虫,可 采 用 4 g/m3 5 g/m3茶 籽 饼 进 行 才 女 虫 杀 灭。8.3 绿 苔在 培 育 过 程 中,如 发 现 绿 苔 等 杂 藻,应 及 时 捞 除。9 轮 虫 收 获9.1 收 获 密 度当 轮 虫 密 度 达 到 1 0 0 个/m L 以 上 时,便 可 进 行 轮 虫 的 采 收。9.2 采 收 方 法采 收 时 用 2 0 0 目 筛 绢 网 做 成 6 m 8 m,直 径 1 m 2 m 的 长 筒,可 以 人 工 拖 网 捕 捞,也 可 用 水 泵 将轮 虫 池 的 水 抽 至 筛 绢 网 内 采 收。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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