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鳖工厂化养殖用水处理技术规范DB34/T 1895-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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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5 B 5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8952013 龟鳖工厂化养殖用水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water treatment of industrial culture chelonian 2013-06-27 发布 2013-07-27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895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蓝田特种龟鳖有限公司、合肥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年悦、魏泽能、孙德祥、徐金云、邓朝阳、方凯、项旭东、程诚、鲁斌、王红、梁贺、王慧、蔡修斌、陶林、杨玮。DB34/T 18952013 1 龟鳖工厂化养殖用水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龟鳖工厂化养殖用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养殖环境与设施设备、水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内陆地区龟鳖工厂化养殖用水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8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龟鳖工厂化养殖 指利用机械和自动控制等现代技术装备的车间,进行龟鳖集约化养殖的生产方式。3.2 养殖用水处理 指用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和技术对龟鳖养殖用水进行处理,使养殖用水和废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 养殖环境与设施设备 4.1 养殖场环境 环境应符合 GB/T 18407.4-2001 的规定。安静、水资源充足、交通供电便利、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水源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4.2 养殖池结构 DB34/T 18952013 2 养殖池结构应有利水流通畅、排污方便。池形以圆形或方形圆角为宜,池底呈圆锥状,坡度 310,中央安装多孔排水(排污)管;进水管沿池壁 45切向设置,进水时可将池底残饵、排泄物旋转至中央排污口。4.3 配套设备 4.3.1 供水设备 根据用水量确定水泵的功率、数量及输水管道的管径。常用循环泵的流量为 50 m3/h100 m3/h,功率为 3.0 kw5.5 kw。安装材料包括 PVC 管道、阀门和紧固件等。4.3.2 水质监控系统 采用常规监测或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水质在线监测,监测指标:室温、水温、pH、溶氧、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等水质指标。4.3.3 增氧设备 采用微孔管道增氧,罗茨鼓风机选用 2.2 kw8.8 kw。5 水处理 5.1 工艺流程 龟鳖工厂化控温养殖用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5.2 养殖用水预处理 5.2.1 蓄水池 蓄水池方形,蓄水量为养殖总用水量的 1/3 以上,面积为养殖池总面积的 40,能完全自流排干。池中种植芦苇、马来眼子菜等挺水、沉水植物,植物覆盖面积 1020。5.2.2 消毒灭菌 养殖用水在进入养殖池前,用紫外线和臭氧进行杀菌。紫外线杀菌装置采用渠道式,适宜波长为 240 nm,一般选 240 nm280 nm 的灯管;臭氧发生器产量范围为 2.5 g/h65 g/h,臭氧的投入浓度 0.08 mg/L0.20 mg/L。循环利用 筛网过滤 消毒灭菌 养殖池 净化塘 水质调节 曝气 沉淀池 生态沟 人工湿地 达标 蓄水池 养殖水源 排放 DB34/T 18952013 3 5.3 养殖池水管理 5.3.1 水质指标 养殖系统水质应符合 NY 5051 要求。5.3.2 换水量 养殖水深控制在 35 cm80 cm,日换水量控制在总水量的 1015。5.3.3 增氧 采用底层微孔增氧,投放枯草芽孢菌、硝化细菌等有益菌调节水质,保持水质稳定,减少换水和用药。工艺上采用间歇性曝气方式,曝气过程中使用硝化细菌进行硝化反应,聚磷菌摄磷;停止曝气时反硝化细菌进行反硝化脱氮,实行短程硝化。5.3.4 水质监测 定期测定盐度、COD、非离子氨、硝酸盐氮、亚硝酸盐、磷酸盐氮等水质指标。有条件的养殖单位可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与预警设备,实现水质适时在线监测与预警。5.4 养殖废水处理 5.4.1 沉淀池净化 沉淀池面积为养殖池总面积的 1020,深度 2 m3 m,用于养殖废水中固体物的沉淀和厌氧发酵。5.4.2 生态沟净化 生态沟壁用砖混结构砌筑,长度大于 1500 m,宽度 4 m,面积 6000 m2 以上,有效沉淀深度 1.5 m,沟中移植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莲等漂浮植物。每年秋冬季放掉沟水,清除沟中的沉淀物和死亡的植物,用于农业栽培。5.4.3 人工湿地净化 人工湿地建设应因地制宜,尽量选择有一定自然坡度的洼地,减少工程量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系统组合形式有单一式、并联式、串联式、综合式等,根据场地特征、处理要求和所处理污水的性质来确定。人工湿地设计建造执行 HJ 2005-2010。5.4.4 净化塘净化 净化塘用来深度处理养殖废水,其水深为 1.5 m2.0 m,水容量占养殖池水容量 1/102/10,水力停留时间 48 h72 h,塘中种植挺水植物、沉水植物和漂浮植物,如:芦苇、茭白、聚草、苦草、轮叶黑藻、水葫芦、水浮莲等,同时投放滤食性鱼类。5.4.5 循环利用 处理后的养殖废水排放应达到 GB 8978-1996 标准要求。水体可进入养殖场循环利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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