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市场监管视频监控管理规范DB3206/T 1057-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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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3 5.2 4 0.2 0C C S L 7 3DB3206南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基 层 市 场 监 管 视 频 监 控 管 理 规 范V i d e o s u r v e i l l a n c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g r a s s r o o t s m a r k e t r e g u l i a t i o n2 0 2 3-1 1-2 2 发 布 2 0 2 3-1 2-2 1 实 施南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人 员 要 求.15 安 全 操 作 要 求.16 监 控 要 点.27 视 频 监 控 管 理 巡 查.1 28 隐 患 处 置.1 2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南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笑 峰、顾 和、杨 倩、冯 华、成 辉、史 昊 旻、施 羽 佳、李 亮、邢 卉 丽、王 加 倩。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1基 层 市 场 监 管 视 频 监 控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基 层 市 场 监 管 局 通 过 视 频 监 控 平 台 开 展 视 频 监 控 管 理 工 作 的 人 员 要 求、安 全 操 作 要求、监 控 要 点、视 频 监 控 管 理 巡 查 要 求 和 隐 患 处 置。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基 层 市 场 监 管 局 对 食 品 监 管 主 体、药 品 经 营 企 业、特 种 设 备 开 展 的 视 频 监 控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药 品 经 营 企 业 p h a r m a c e u t i c a l t r a d i n g e n t e r p r i s e经 营 药 品 的 专 营 企 业 或 兼 营 企 业。3.2药 品 质 量 负 责 人 p e r s o n i n c h a r g e o f d r u g q u a l i t y负 责 企 业 药 品 质 量 管 理 工 作,行 使 质 量 管 理 职 能,在 企 业 内 部 对 药 品 质 量 具 有 裁 决 权 的 人 员。3.3执 业 药 师 p h a r m a c i s t经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合 格,取 得 执 业 药 师 资 格 证 书,并 经 注 册 登 记,在 药 品 生 产、经 营、使 用 单 位中 执 业 的 药 学 技 术 人 员。4 人 员 要 求4.1 视 频 监 控 平 台 应 专 人 专 岗,工 作 人 员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政 治 素 质 和 较 强 的 工 作 责 任 心。4.2 操 作 和 管 理 人 员 应 经 过 系 统 操 作、系 统 运 行 安 全、保 密 要 求、视 频 监 控 等 岗 位 技 能 培 训,经 考 核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4.3 新 进 人 员 经 过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并 考 核 通 过 后,在 有 操 作 资 质 人 员 的 指 导 下 操 作。4.4 应 定 期 组 织 操 作 人 员 学 习 视 频 监 控 平 台 操 作 规 程,并 进 行 考 核。5 安 全 操 作 要 求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25.1 操 作 人 员 应 熟 悉 管 辖 范 围 内 的 监 控 系 统 设 备,了 解 其 分 布 情 况,并 保 证 视 频 监 控 平 台 2 4 小 时 处 于良 好 运 行 状 态。5.2 遇 设 备 故 障 或 系 统 出 现 死 机 时,操 作 人 员 应 立 即 报 修,不 应 随 意 退 出 系 统,或 切 断 设 备 系 统 电 源。5.3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做 出 下 列 违 反 安 全 的 操 作:a)将 系 统 接 入 外 网;b)在 系 统 内 电 脑 上 安 装 任 何 与 系 统 操 作 无 关 的 软 件;c)使 用 任 何 未 经 病 毒 检 查 合 格 的 外 部 存 储 器;d)随 意 修 改 设 备 系 统 软 件 的 参 数 设 置;e)下 载、传 输 有 关 硬 盘 录 像 信 息、数 据;f)私 自 删 除 录 像 资 料;g)私 自 更 改 视 频 监 控 平 台 的 密 码。5.4 视 频 监 控 管 理 部 门 人 员 应 禁 止 外 来 人 员 操 作 监 控 系 统。6 监 控 要 点6.1 食 品 监 管 主 体6.1.1 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1 要 求 对 食 品 生 产 单 位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1 食 品 生 产 单 位 视 频 监 管 要 点区域 巡查内容 违规行为生产车间设备设施 通风设备损坏、防尘防蝇设施不到位、照明设备、存放垃圾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投料控制 原料、添加剂等投料控制不使用秤等计量器具称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未按要求着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戴口罩。存放容器 盛放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不符合要求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存在不按操作规范生产,造成人流物流交叉,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现象。存在任意更改生产布局的行为。食品原料 存在使用过期回收食品做原料再生产的现象。许可范围 存在超范围生产的行为。原料仓库、半成品仓库(冷库)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原料、半成品未按要求离地离墙。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放置,或在库内无单独区域设置。生产原料与生活用品未分开放置。6.1.2 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2 要 求 对 餐 饮 单 位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2 餐 饮 单 位 视 频 监 管 要 点区域 巡查内容 违规行为餐饮单位后厨整体环境 未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设施设备 无相应的消毒、照明、防尘、防蝇、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3食品加工 未 按 生 进 熟 出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食 品 加 工,未 正 常 使 用 各 功 能 区,造 成 交 叉 污 染。餐具消毒 未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进行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工作时未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食品原料库房 食品存放 食品贮存未做到分库、分类、分架,离地、离墙。6.2 药 品 经 营 企 业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3 要 求 对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3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视 频 监 管 要 点区域 巡查内容 违规行为营业区药品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销售处方药时,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即调配。处方药销售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陈列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工作区域内存在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未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店堂药品广告 药品广告宣传不符合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6.3 特 种 设 备6.3.1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4 要 求 对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4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每 日 运 行 前 未 检查安全 管理 人员应 至少 在设 备每日 投入 使用之 前对 其进 行点检,并 将点检记 录及 时上传 一码 通平 台,发 现安 全管理 人员 未能 及时进 行运 行前检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依靠扶手乘梯 人使 用自动 扶梯 或自 动人行 道时 不得 倚靠 在扶 手带 上,否 则易 发生坠落、摔倒等事故,发现有依靠扶手带的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提醒。追逐打闹使用 自动 扶梯和 自动 人行 道时,不得 在其使 用范 围内 有相互 追逐 或有蹦跳、推搡等打闹行为,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维保后未试运行自动 扶梯 和自动 人行 道,在由维 护保 养单位 进行 完成 定期的 维护 保养之后,在 正常使 用运 行之 前,应 由维 保单位 进行 试运 行,确 保设 备安全运行。中风险隐患 头、手伸出扶梯在乘 坐自 动扶梯 和自 动人 行道的 过程 中,不 得将 手或 头等身 体伸 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范围外,以防止出现撞击等隐患。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4反方向进入扶梯即当 自动 扶梯或 自动 人行 道为上 行方 向时,乘梯 人不 得通过 此设 备下行。设备下行时,乘用人不得通过此设备上行。拉拽扶手带当自 动扶 梯或自 动人 行道 正在运 行的 过程中,乘 用人 应握住 扶手,但不得 以任 何形式 拉、拽扶 手带,包括 但不限 于抓 紧扶 手带让 其停 止或降低运行速度。使用非专用车辆在乘 坐自 动扶梯 或自 动人 行道的 过程 中,乘 用人 仅可 与专用 车辆 一同乘坐,不得将非专用车辆推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一同运输。维保未设置护栏维保 单位 在对设 备进 行维 护保养 的过 程中,应在 两端 的入口 处设 置护栏,用以防止有无关人员进入维护保养区域。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自动 扶梯 和自动 人行 道为 运送人 员、专用车 辆和 小型 物品的 设备,禁止用 作其 他不当 用途。如 禁止通 过自 动扶梯 或自 动人 行道运 送大 于梯级宽度或体积较大的货物等。高风险隐患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立即 停止 使用设备,在 检验合 格之 后才 可继续 使用。检验 有效 期限 和检验 结论,参照数据库内相关信息。使用未注册设备特种 设备 应当注 册登 记,并将注 册 登记 证 张贴 在设 备的显 著位 置。判断设备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可参照数据库内的相关注册登记信息。非持证人员维保电梯 的维 护保养,应 由持 有电梯 作业 证件的 维护 保养 人员进 行。当发现进 行维 护保养 的人 员不 是库内 的持 证作业 人员 时,应及时 制止 其维护保养行为,改为由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赤 脚、蹲、坐、躺在扶梯上乘梯 人应 正确使 用自 动扶 梯和自 动人 行道:不得 赤脚 乘坐;不得 蹲在或坐在梯级上;不得躺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看护小孩、老人、抱住宠物儿童、老 人等有 较大 乘梯 风险的 人群,不应 单独 乘坐 自动扶 梯和 自动人行道。乘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时,应抱起婴幼儿或宠物。脚 或 其 他 物 体 伸入间隙在乘 坐自 动扶梯 和自 动人 行道的 过程 中,禁 止将 脚或 其他物 体伸 入扶手带、梯级、盖板等设备的间隙之中。未 按 规 定 时 间 维保电梯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每 1 5 天维护保养一次。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应对 照自 动扶梯 和自 动人 行道的 维护 保养记 录,查询 其是否 按规 定进行维护保养。6.3.2 起 重 机 械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5 要 求 对 起 重 机 械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5 起 重 机 械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每 班 使 用 前 未 检查在设 备每 班组使 用前,应 由管理 人员 或作业 人员 对设 备进行 点检,并将点 检记 录及时 上传 一码 通平台,发 现未能 及时 进行 运行前 检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未规范摆放吊具 当起 重机 械吊具 不在 使用 状态时,应 将吊具 收纳 至危险 较小 区域;可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5拆卸 式吊 具,应 当将 其摆 放置地 面划 定的区 域内。如 桥式起 重机 的吊钩在不作业的时候,应当收到接近桥梁处,并靠边摆放。中风险隐患未佩戴安全帽在起 重机 械起吊 货物 的过 程中,在起 吊货物 的周 围的 作业人 员,包括非起重机作业人员,都应佩戴安全帽。钢 丝 绳、绳 索 扭结在起 重机 械吊运 货物 的过 程中,起重 机钢丝 绳和 绳索 不得有 相互 扭结现象,或货物在空中旋转的现象。拖拽货物在吊 运货 物的过 程中,不 得利用 起重 机械拖 拽货 物,包括但 不限 于货物在地面有摩擦等现象。吊 物、吊 臂 下 方有人在吊 运货 物的过 程中,在 货物的 下方 以及横 梁或 起吊 臂的下 方都 不能有人停留、作业或经过,应等货物平稳放置在运输位置后,才可过人。未进行试吊起重 机械 应在每 次作 业前,对起 吊货 物进行 试吊。试 吊时,应将 货物先起吊到离地 3 0 c m 左右高度,观察设备是否运行正常、货物是否放置牢固,确认无相关风险后才能继续进行起吊作业。人货距离过近在货 物吊 运的过 程中,任 何时候,任 何人员 都应 和货 物保持 足够 的安全距离。吊运突然加速在吊 运货 物的过 程中,应 平稳吊 运,不应突 然加 速、减速,不得 出现货物大幅度摇摆或上下晃动的现象。作 业 人 员 注 意 力不集中作业 人员 在进行 起重 机械 吊运作 业的 过程中,应 集中 精力,不应 出现打电话、抽烟、酒后、聊天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作 业 人 员 同 时 操作多台设备单个 作业 人员,在同 一时 间内不 能够 同时操 作多 台设 备,进 行吊 运作业。起 吊 过 程 中 发 生剐蹭在起 重机 械进行 吊运 的过 程中,货物 或起重 机本 体都 不能够 和任 何物体发生剐蹭等接触。起 吊 易 燃 易 爆 物品在起 重机 械吊运 的过 程中,禁止 吊运 含有气 体的 气瓶 或烟花 爆竹 等易燃易爆物品。专门设计用来在燃爆场合使用的防爆型起重机可以除外。未 按 规 定 配 备 指挥人员当起 吊的 货物过 大、过重,有遮 挡操 作起重 机的 作业 人员视 线的 可能的时 候,应为本 次起 吊作 业配备 持有 起重机 指挥 证的 作业人 员进 行指挥,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和司索工都应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动作。吊 钩 防 脱 装 置 脱落或者松动起重 机械 吊钩等 吊具 应当 完整,并选 用正确。吊 钩的 防脱钩 装置 出现脱落或松动时,应立刻停止使用此吊钩,并在修复之后才能继续使用。遥 控 装 置 未 规 范摆放起重机械的遥控装置,当不在进行吊运作业时,应摆放在固定的位置,并采取措施确保无关人员不能接触遥控器。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起重机械应用作吊运货物,不得用于搭载、运输人员等不当用途。高风险隐患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当立 即停 止使用设 备,在检验 合格 之后 才可继 续使 用。检 验有 效期 限和检 验结 论,参照数据库内相关信息。使用未注册设备特种 设备 应注册 登记,并 将注册 登记 证 张贴 在设 备的显 著位 置。判断设备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可参照数据库内的相关注册登记信息。未 经 培 训(含 非持证)人员作业含有 司机 室的起 重机 械应 由持有 起重 机司机 的作 业人 员操作,其 余的起重 机械 应由经 过使 用单 位进行 培训 过的作 业人 员进 行操作。判 断相关人员信息,可参照数据库内作业人员信息。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6吊 运 货 物 时 离 开设备在吊 运货 物的过 程中,作 业人员 应保 持货物 在视 线范 围内。除非 已平稳放置货物,并将吊具收起,否则不得离开设备。起吊后处理设备当货 物未 能平稳 放置 时,作业人 员不 得对起 吊的 货物 进行任 何(如涂装、除锈等)的处理作业行为。室外风速过大室外 作业 的起重 机,当室 外风速 超过 6 级,或室 外有雷 雨等 极端 天气时,不得进行作业了。并应对起重机械和其吊具等部件进行固定。索 具 损 坏 或 选 用错误在起 吊较 大或较 重的 货物 时,应 根据 不同货 物的 特点 选用完 好、合适的索 具,以保证 货物 起吊 的平稳。如 起吊面 积较 大的 钢板时,应 至少选用 4 个锁钩(起重钳)同时钩住钢板,锁钩之间的夹角不得超过 4 5;或选用吸盘等专用吊具。起 重 机 械 缓 冲 装置损坏起重 机的 横梁等 大车 和电 动葫芦 等小 车 运行 机构,都 应设有 用以 防止其直 接撞 击极限 位置 的缓 冲装置。缓 冲装置 如有 损坏 或掉落 现象,应立即予以修理。6.3.3 锅 炉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6 要 求 对 锅 炉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6 锅 炉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中风险隐患作 业 人 员 随 意 离岗锅炉 在运 行过程 中,作业 人员不 应随 意离开 岗位。全 自动锅 炉至 少应定期回到岗位,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通道保持通畅 锅炉 房在 任何情 况下,出 入口应 保持 通畅,不得 有杂 物或其 他障 碍物阻挡通行。投运前未检查 安全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 应至少 在设 备每日 投入 使用 之前对 其进 行点检,并将 点检记 录及 时上 传一码 通平 台,发 现安 全管 理人员 或作 业人员未能及时进行运行前检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锅 炉 房 无 必 要 防火设施锅炉房内应有如灭火器等必要的防火设施,相关设施要保证有效。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锅炉 是通 过将化 学能 或电 能转化 为热 能的设 备,多用 于为车 间提 供动力或热量,不得用于其他不当用途。高风险隐患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立即 停止 使用设备,在 检验合 格之 后才 可继续 使用。检验 有效 期限 和检验 结论,参照数据库内相关信息。使用未注册设备 特种 设备 应注册 登记,并 将注册 登记 证张贴 在设 备的 显著位 置。判断设备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可参照数据库内的相关注册登记信息。出现缺水、满水 锅炉 在运 行过程 中,炉内 介质应 始终 保持在 液位 计的 上、下 限以 内,一旦 出现 液位超 过或 低于 极限的 情况,应立 即提 醒使 用单位 采取 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锅 炉 房 存 在 易 燃 锅炉 房在 任何时 候,都应 保证整 洁。不得堆 放无 关的 易燃易 爆物 品和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7易爆物品 杂物,不 得变作 宿舍 区等 生活区 域,锅炉维 护和 运行 所需的 相关 物品应统一摆放在规定的角落。6.3.4 气 瓶 充 装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7 要 求 对 气 瓶 充 装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7 气 瓶 充 装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当 日 未 检 查 充 装设备安全 管理 人员应 至少 在充 装设备 每日 投入使 用之 前对 其进行 检查,发现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进行运行前检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不 合 格 气 瓶 未 分开摆放经过 充装 前检查,发 现的 报废瓶、过 期瓶和 检验 超期 瓶等检 查不 合格的气瓶,应单独摆放在固定的位置,和其他气瓶有所区分。未进行瓶口封装 充装完并检查之后,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气瓶瓶口进行封装。中风险隐患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气瓶不得用作攀爬梯等其他不当用途。非 作 业 人 员 进 入充装区域在充装区域内,非持证的气瓶充装作业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未去除静电在通 过二 道门(如有)进 入充装 区域 内之前,应 通过 触摸静 电接 地柱等方式,去除身上携带的静电。未穿防静电服装 在充装区域内进行作业时,应穿戴防静电服等专用劳保用品。充 装 过 程 中 注 意力不集中在进行气瓶充装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有环视他处、发呆、聊天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作 业 人 员 同 时 操作多台设备作业 人员 在进行 充装 作业 的过程 中,不得同 时操 作两 台或两 台以 上的设备进行充装。在 充 装 区 域 内 敲打、拖拽设备在充装区域内,不得有敲打、拖拽设备等可能引起火花的行为。未进行复秤在气 瓶进 行完充 装之 后,应至少 随机 抽取几 个气 瓶放 置到称 上,对充装量进行复称,防止出现过充、不足的现象。未 进 行 充 装 后 检查在完 成充 装作业 之后,应 对气瓶 进行 充装后 检查,包 括但不 限于 检查瓶身标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等。结 束 全 天 充 装 后未进行检查在完 成全 天的充 装作 业后,应有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对充 装区 域内的设备(如管道、充装计量恒等)进行检查,并关闭相关阀门。车 用 气 瓶 充 装 时未接地、吹扫在给 车用 气瓶充 气之 前,应将接 地线 与加气 车辆 连接,并用 氮气 吹扫接头,吹除水分与灰尘。车 用 气 瓶 充 装 后未锁好加气接口对充 装后 检查合 格的 车用 气瓶,应 粘贴 上充装 标签 和警 示标签,确 认车辆 与加 气机分 离后,锁 好车辆 加气 接口窗,并 指挥 驾驶员 驾驶 车辆出站。高风险隐患非持证人员作业 气瓶的充装作业,应由取得气瓶充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使用未注册设备 特种设备应注册登记,并将注册登记证张贴在设备的显著位置。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8未 进 行 充 装 前 检查在气 瓶送 达气站 进行 充装 前,应 由充 装前检 查人 员逐 只进行 检查,过期瓶、报 废瓶、改装 瓶、气瓶有 明显 变形、严重 腐蚀 等严重 缺陷 的不合格气瓶一律不得进入充装区域。检 查 人 员 参 与 充装在进 行气 瓶充装 作业 时,同一气 瓶不 得由同 一个 作业 人员进 行充 装作业和气瓶检查(包括充装前、后检查)。充 装 非 自 有 瓶、无 码 瓶、报 废 瓶等不得 充装 非自有 产权 瓶、无码瓶、报 废瓶、过期 瓶等 不合格 气瓶。发现充装区域存在未安装的二维码,或存在撬动、调换二维码的现象的,以及瓶身标志与气站标志不一致的,应立即要求其停止充装行为。未 将 气 瓶 放 置 专用设备上充装充装 过程 中,应 通过 专用 的充装 设备 进行充 装,不得 将气瓶 放置 在专用称外或越过充装连锁装置进行充装。车 用 气 瓶 未 熄 火充装充装 人员 应指挥 车辆 驾驶 员将汽 车驶 入加注 机前 指定 的位置 停车,充装之前车辆应熄火。6.3.5 气 瓶 检 验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8 要 求 对 气 瓶 检 验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8 气 瓶 检 验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管 理 人 员 未 定 期巡质量 管理 人员在 进行 检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检验情况进行巡查,对检验的质量和过程予以把关。未进行容积测定检验 应对 气瓶逐 只进 行容 积测定(钢 制焊接 瓶仅 在首 次检验 时需 全部进行)。一般采用水容积法,即将重量测定合格的气瓶注满洁净淡水(已在试验用水槽内静置一昼夜以上),静置 8 小时以上,其间用木槌轻击气瓶 瓶体,使附 着于 瓶内 壁的气 泡浮 出。并 将瓶 内下 降水补 满,直至瓶口 水面 不再下 降为 止。通过计 算注 入的水 的重 量,计算出 气瓶 的容积。中风险隐患未逐台登记检查在检 验气 瓶前,应 逐条 记录 气瓶 制造标 志和 检验 标志,对于 规定的 不准再 用的 气瓶和 超过 设计 使用年 限的 气瓶,应登 记后 不予检 验,报废处理。未 对 瓶 身 进 行 清洁检验气瓶前,对气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除锈、倒水、吹扫、烘干,直至全部露出清洁、干燥的金属表面。未进行内部检查应使 用足 够亮度 的安 全照 明照亮 气瓶 内部并 进行 观察。重点 检查 内表面是 否清 洁,是 否存 在裂 纹、皱褶、结 疤、夹杂、腐蚀 缺陷、凹坑 及瓶肩内有明显沟痕或皱褶等安全隐患。未进行测厚除了 可对 气瓶发 现的 缺陷 进行局 部测 厚外,还应 对气 瓶进行 逐只 定点测厚。无 缝 气 瓶 未 进 行声响检查钢制 无缝 气瓶应 逐只 进行 音响检 查。检验人 员应 逐只 对外观 检查 合格的 气 瓶 在 没 有 附 加 物 或 其 他 妨 碍 瓶 体 震 动 的 情 况 下 用 重 约 2 5 0 g 小 铜锤轻 击瓶 体中部,判 断发 出之音 响是 否清脆 有力,余 韵轻而 长,有旋律感。未进行内部干燥 水压试验合格的气瓶,在安装瓶阀前,应逐只进行内部干燥。高风险隐患 使用未注册设备 特种设备应注册登记,并将注册登记证张贴在设备的显著位置。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9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立即 停止 使用设备,在检验合格之后才可继续使用。非持证人员检验 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证书。未 处 置 应 报 废 气瓶对检 验过 程中发 现的 批准 报废的 气瓶 应及时 送入 报废 气瓶库 内保 管登记并建立台账,并对报废气瓶应集中进行破坏性处理。未排出瓶内气体在检 验开 始之前,应 根据 气体不 同性 质采用 不同 方法 将瓶内 气体 排出并妥善处理后,用不损伤气瓶的方式卸下瓶阀等。未进行外观检查应逐 只对 气瓶进 行 目视 检查,检 查是 否有肉 眼可 见的 容积变 形、气瓶表面 是否 有裂纹、鼓 包、夹层、皱褶、热 损伤(弧疤、焊 迹或 明火烧烤)、凹陷、凹坑、磕伤、划伤、腐蚀等缺陷。检查气瓶护罩或底座是否有 松动、严重 变形、破 裂、脱 焊、磨损等,以 及底 座与瓶 底交 界处瓶底一侧的腐蚀状况。未进行水压试验应按 照相 关实验 要求 对气 瓶逐只 进行 水压试 验,防止 气瓶出 现渗 漏、变形、压力回降等现象。未 检 查 瓶 阀、安全阀(或盲塞)应逐 只对 瓶阀、安全 阀(或盲塞)包 括阀座 与塞 座进 行检查,发 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要求其及时更换。6.3.6 叉 车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9 要 求 对 叉 车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9 叉 车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每 日 作 业 前 未 进行绕视检查安全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应至 少在 设备每 日投 入使 用之前 对其 进行绕视 检查,并将 点检 记录 及时上 传一 码通平 台,发现 安全管 理人 员未能及时进行运行前检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行 车 周 边 有 阻 挡障碍在叉 车行 进的过 程中,叉 车的行 进路 线上不 得有 障碍 物阻挡 叉车 行驶或阻挡驾驶员视线。中风险隐患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不得将叉车用作运人、登高、牵引等不当用途。未悬挂车牌 应在叉车车身前后显著位置上悬挂对应的车牌。启动速度过快叉车 在起 步前,驾驶 员应 观察四 周,确认无 妨碍 行车 安全的 障碍 后缓慢平稳起步。货 叉、门 架 未 离地后倾货叉、门架在叉车进行的过程中,货叉、门架应保持略微的后倾。货叉抬起过高叉 车 在 行 驶 过 程 中,不 得 将 货 叉 升 得 太 高,一 般 保 持 在 离 地 高 度3 0 0 m m 4 0 0 m m。未 与 周 边 人 员 保持距离叉车 驾驶 员在任 何状 况下,应时 刻注 意周围 情况,与 周边人 员保 持安全距离,及时提醒相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域。驾 驶 注 意 力 不 集 驾驶 员在 驾驶叉 车作 业时,不得 出现 玩手机、抽 烟、喝酒、吃东 西、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1 0中 闲谈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装 卸 过 程 未 制 停叉车在进 行装 卸货物 的过 程中,应先 制停 叉车车 身后,才 能抬起 或降 低货叉,进行装卸作业。叉起货物不平稳在装 卸货 物的过 程中,货 物和叉 车都 应保持 稳定,不 得出现 摇晃 等现象。叉齿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离 开 叉 车 时 货 物在叉齿上任何 时候,叉车 的驾 驶人 员都不 得在 货物仍 然留 在叉 齿上时,离 开叉车。停止作业时,应将货物平稳放置在固定的表面。离 开 叉 车 时 将 钥匙留在车上叉车 驾驶 员需要 离开 叉车 时,应 将货 物平稳 卸下 后,将叉齿 放低 至接近地面,并将钥匙拔走随身携带或统一保管。未佩戴安全帽 叉车驾驶员和叉车作业附近的人员,都应佩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高风险隐患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立即 停止 使用设备,在检验合格之后才可继续使用。使用未注册设备 特种设备应当注册登记,并将注册登记证张贴在设备的显著位置。非持证人员作业叉车 的驾 驶和作 业,应由 取得相 应叉 车司机 证的 人员 进行操 作。当发现进行作业人员不是库内的持证作业人员时,应及时制止其作业行为,改为由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后 视 镜 缺 失、轮胎磨损严重叉车 作业 前后,应检 查外 观、制 动器、喇叭、灯 光、轮胎等 设施。后视镜 等设 施应当 齐全 有效,轮胎 不得 过度磨 损,且两 个前轮、两 个后轮的磨损量应相当。高速转弯叉车 转弯 时,如 附近 有行 人或车 辆,应先发 出行 驶信 号。转 向前 应当减速慢行,禁止高速急转弯。在 坡 道 上 横 行 或转弯如叉车的行驶区域内有斜坡,不得在斜坡上转弯或横向行驶。禁 止 单 叉 作 业、顶起作业使用 叉车 时,不 得单 叉作 业或用 叉顶 物、拉 物,不得 用货叉 尖端 去挑起货物,或顶起货物。货 物 和 叉 齿 上 禁止站人在叉车运行的任何情况下,叉齿、货物上不得站人。货 物 阻 挡 视 线 时未倒车行驶当运 输的 货物阻 挡到 驾驶 员视线 时,应倒车 低速 行驶。发现 货物 阻挡视线 驾驶 员未倒 车行 驶,或倒车 行驶 时未集 中注 意力 关注路 况时,应及时提醒驾驶员集中注意力。不 得 超 重 叉 起 货物(如轮胎离地)叉车 在作 业过程 中,不得 装卸超 重的 货物或 叉起 货物 重心不 稳,不得出现有轮胎离地的现象。叉 起 货 物 后 不 得搀扶货物在将货物用叉车运输、装卸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手等直接搀扶的方式,使货物保持平稳。多 台 设 备 叉 起 同一货物不得通过使用多台叉车同时作业的方式,对同一货物进行作业。6.3.7 大 型 游 乐 设 施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1 0 要 求 对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1 0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D B 3 2 0 6/T 1 0 5 7 2 0 2 31 1低风险隐患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未定期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在 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期 对设 备的 运行状 态和 人员的使 用情 况进行 巡查,发 现安全 管理 人员未 能及 时进 行定期 巡查 的,应对其予以提醒。中风险隐患禁 止 将 设 备 用 作不当用途大型游乐设施不得用作晾晒衣服等不当用途。入口处安全标识运 营 使 用 单 位 应 在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的 入 口 处 等 显 著 位 置 张 贴 乘 客 须 知安 全注 意 事项 和 警 示标 志,注 明设 备 的运 动 特 点 乘 客范 围 禁 忌事 宜等。每日投运前检查安全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 应至少 在设 备每日 投入 使用 之前对 其进 行点检,并将 点检记 录及 时上 传一码 通平 台,发 现未 能及 时进行 运行 前检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试运行至少三次经每 日投 运前检 查确 认设 备完好 以后,应对 设备 进行 试运行。每 次至少进 行三 次以上 空转 试车,确保 设备 无任何 故障。日 检和试 车合 格的设备才可向游客开放。运 行 时 保 持 观 察不得离岗操作 或服 务人员 在设 备运 行中应 密切 注意游 客动 态,及时制 止游 客的危险 行为。在设 备运 行中 密切观 察震 动、摇 晃、声音、温度 等变 化情况。高风险隐患设 备 超 期 或 不 合格当设 备超 过检验 有效 期限 或检验 不合 格时,使用 单位 应立即 停止 使用设备,在检验合格之后才可继续使用。使用未注册设备 特种设备应注册登记,并将注册登记证张贴在设备的显著位置。非持证人员作业大型 游乐 设施的 操作,应 由取得 相应 大型游 乐设 施操 作证的 人员 进行操作。当 发现进 行作 业人 员不是 库内 的持证 作业 人员 时,应 及时 制止其作业行为,改为由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运 行 前 检 查 安 全带等设备每次 运行 前,操 作和 服务 人员应 及时 向游客 讲解 安全 注意事 项,并对安全压杠、安全带、座舱锁紧装置等安全装置逐一检查确认。6.3.8 快 开 门 式 压 力 容 器视 频 监 控 巡 查 人 员 应 按 表 1 1 要 求 对 快 开 门 式 压 力 容 器 开 展 视 频 监 管。表 1 1 快 开 门 式 压 力 容 器 监 管 要 点隐患级别 隐患内容 监管要点低风险隐患运 行 时 未 进 行 定时巡查安全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 在设备 运行 的过程 中,应定 期对设 备的 运行状态 和人 员的使 用情 况进 行巡查,发 现未能 及时 进行 定期巡 查的,应对其予以提醒。中风险隐患每 日 运 行 前 未 进行检查安全 管理 人员或 作业 人员 应至少 在设 备每日 投入 使用 之前对 其进 行点检,并将 点检记 录及 时上 传一码 通平 台,发 现未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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