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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0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667 2023 美术馆展 陈工作规 范 Exhibition specifications of art museums 2023-11-14 发布 2023-12-14 实施 山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7/T 4667 2023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设 施设 备.1 5 人 员要 求.1 6 工 作要 求.2 展品 验收 与交 接工 作.2 6.1 展品 布展 工作.2 6.2 展品 撤展 与出 库退 件.3 6.3 灯光 布置 工作.3 6.4 展览 维护 巡检 工作.6 6.5 展览 环境 维护 工作.7 6.6 7 评 价与 改进.7 问卷 调查.7 7.1 验收 总结.8 7.2 附录A(资 料性)展品 移交清 单.9 附录B(资 料性)点验 单.10 参考文 献.11 DB37/T 4667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山 东省 文化 和旅 游厅提 出、归口 并组 织实 施。DB37/T 4667 2023 III 引 言 为加强 和规 范美 术馆 展陈 服务,提高 展陈 效率 和展 陈效果,满 足公 共文 化服 务需求,制 定本 文件。本文件 将为 明确 美术 馆展 陈工作 的内 容,规范 展陈 工 作的流 程,细化 展陈 工作 的 要求提 供重 要依 据,为保障 美术馆 的自 身工作 安全、作品安 全起 到重要 的规范 性作用,为 进一步 提升美 术馆展 陈工 作质 量,提高美 术馆 的公 众服 务水 平奠定 坚实 基础。本文件 是美 术馆 展陈 服务 保障和 服务 水平 的基 本要 求,是 美术 馆 文 化服 务效 果 管理评 审的 重 要 依 据。DB37/T 4667 2023 1 美 术馆展 陈工作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美 术馆 展陈 的设施 设备、人 员要 求、工作要 求及 评价 与改 进。本文件 适用 于美 术馆 举办 的开放 性展 览陈 列。画廊、艺术 展览 馆等 参考 使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 3095 环境 空气 质量 标 准 GB 3096 声环 境质 量标 准 GB/T 17242 投 诉处 理指 南 GB/T 23863 博 物馆 照明 设计规 范 GB 37488 公共 场所 卫生 指标及 限值 要求 GB 37489.1 公 共场 所设 计卫生 规范 第1部 分:总 则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展陈工 作 work of exhibition 在特定 的空间 和时 间范围 内,以 学术研 究成 果和艺 术作品 为基础,以 艺术的 或技术 的手段 为辅 助,以展示 空间和 设备 为平台,依据 特定的 传播 目的,使用一 定的诠 释方 法和次 序,按 照展览 主题、结 构、内容和 艺术 形式 进行 的工 作。注:展览陈列服务工作的简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布置、标记、维护、退还展品、搭建展览环境、确保展品安全、为观众提供观展服务。4 设施设 备 美术馆 应当 配备 必要 的展 陈设施 设备 及工 具,包括 但不限 于运 画车、验 画台、验画灯、登 高设 备、4.1 挂画线、激 光水 平仪、展 陈照明 设备、一 米线 等。美术馆 应当 在展 厅外 设立 展品周 转存 放区、展 品装 卸区、展品 点验 区等 展览 辅助功 能区 域。4.2 5 人员要 求 美术馆 展陈 工作 应由 受过 专业培 训的 点验 人员、布 撤展人 员、调光 人员、展 服人员 等共 同完 成。5.1 DB37/T 4667 2023 2 美术馆 展陈工 作人 员应佩 戴明显 工作标 识,以区别 非展陈 工作人 员或 外来人 员,避 免布展 现 场 展 5.2 品的破 坏或 遗失。美术馆 展陈工 作人 员应配 备个人 防护措 施,布撤展 过程中 应遵循 作品 保护规 范,工 作人员 与 作 品 5.3 接触需 佩戴 洁净 手套、口 罩。布撤展 工作团 队宜 根据不 同展览 类型灵 活掌 握,可 采用以 下方式:场 馆固定 配备、展览艺 术 家 等 5.4 参展团 队提 供。任何 布展 团 队应严 格遵 循场 馆布 撤展 规范,并在 场馆 专业 布撤 展 人 员的 指导 下进 行工 作。特种车 辆(机具)作 业人 员应按 规定 持证 上岗。5.5 6 工作要 求 展品验 收与 交接 工作 6.1 6.1.1 展品验 收与 交接 工作 任务:a)展品应 符合 作品 权益 方要 求及展 出要 求;b)对展品 进行 入馆 验收,建 立展品 移交 清单(见 附 录A)与 点验 单(见附 录 B)等完整 档案;c)明确展 品问 题责 任归 属与 作品分 类、暂存 方式。6.1.2 展品入 馆验 收及 建档 入库 操作标 准:a)为每件 进馆 展品 制作 点验 单(见 附 录 B);b)展品的 装卸 与移 动:在装 卸过程 中应 减少 展品 震动,保证 展品 安全;c)展 品 与展 馆 环境 的兼 容:对 于 经过 长 途运 输或 展 览地 与 展品 原 存放 地在 温 度、湿 度方 面存在较大差 异的,应 在抵 达展 馆后,静 置 48 h 以 上再 进 行拆箱 操作;d)特 殊 情况 的 验收:对 应 疫情 防 控等 特 殊情 况的 相 关要 求,需 要 特殊 检验 的 展品 应 在交 接点验前进行 必要 检测,检 测结 果符合 相关 规定 后,方可 进行拆 箱、点验 等后 续操 作。6.1.3 展品入 馆验 收及 建档 入库 操作流 程:a)展 品 进馆 接 收与 外包 装 查验 流 程:展 品接 收工 作 以展 品 进馆 卸 车时 为起 点,应 全 程记 录装卸情 况,作 为 查验 档案 留 存;展 品进 馆 查验 应从 外 包装 开 始,首 先查 验外 包 装完 整 性、是否存在损伤 和污 染等 情况,并 对 其进 行文 字及 图像 记录,作 为责 任归 属界 定与 展 品查验 档案 留 存;b)展 品 的拆 箱:拆 箱过 程 应有 权 益方 和 验收 责任 方 工作 人 员同 时 在场,由 专 业人 员 合理 运用拆箱 工 具进 行 并保 证展 品 安全。拆除 的 外包 装应 根 据展 品 所有 方 意见 或暂 存 区域 情 况进 行妥善保管,便于 出库、退 件、运输;c)展品的 查验 与制 作展 品移 交清单(见 附录A):展 品 进馆查 验应 逐个 进行,有 权益方 和验 收 责任 方 工作 人 员同 时在 场,由 专 业人 员 核验,对 于 展品 存 在问 题 应逐 项进 行 文字 及 图像 登记,并在点 验单(见 附录 B)作 品图像 相应 位置 标记,作 为展品 查验 档案 留存,验 收后签 定展 品 移交清单(见 附 录A)。6.1.4 保证展 品查 验档 案的 准确、完整,保 存期 应不 少于 三年。6.1.5 展品验 收与 查验 工作 应有 人员要 求、人员 部门 成分、责任 归属 等并 附以 详细 说明。展品布 展工 作 6.2 6.2.1 展品跨 功能区 运输:应确 保展品 运输线 路流 畅;布 展区域 与正在 展览 区域应 进行有 效隔离,减少对正 常展 览区 域的 影响。6.2.2 展览环 境配 置与 设备 应用:展品 的布 撤展 过程 应全 程处于 监控 系统 范围 之内。6.2.3 展品垂 直搬 运:根据 场馆 实际,宜配 置满 足展 品在 馆内垂 直运 输的 电梯。6.2.4 布展相 关区 域设 置与 应用:a)展墙悬 挂的 展品 视觉 中心 线应根 据展 品大 小,展墙 高度确 定,宜控 制 在1.35 m1.75 m;DB37/T 4667 2023 3 b)美术馆 应根 据年 展览 数量 和展览 更换 频次 情况,合 理设置 备展 库空 间;c)展厅地 面应 采用 亚光、耐 磨、防滑 材质,地面 承重 层高 6 m 的展 厅地 面每 平方 米 承重1 000 kg,6 m 的展 厅地 面每 平方 米 承重800 kg。6.2.5 展品安 全与 布展 注意 事项:在布 撤展 过程 中,应 满足 展品“画不 靠墙、框不 落地”的基 本 要 求。6.2.6 非场馆 固定配 备的 布展团 队应出 具完备 的合 同、安 全协议 等,并 持临 时工作 证出入 场馆或 参 与布撤展 工作。展品撤 展与 出库 退件 6.3 6.3.1 展品离 场的 验收 与交 接工 作任务:a)在作品 离开 展墙、展 位进 行包装 前,办展 场馆 与办 展方应 对展 品进 行撤 展验 收交接 工作;b)应按照 作品 入馆 时建 立的 展品移 交清 单(见 附录A)与 点验 单(见附 录B)等档案 资料 逐件 进行点验 核查;c)展品的 查验 与展 品移 交清 单(见 附录A)的 完善:由 专业人 员对 展品 与展 品移 交清单(见 附 录A)、点验 单(见附录 B)不符的 问题 逐项 进行 文字 及图像 登记,并 在点 验单(见附 录 B)作品图像 相应 位置 标记,作 为展品 查验 档案 留存,验 收后签 定展 品移 交清 单(见附 录 A);d)展品与 展品 移交 清单(见 附录 A)、点 验单(见 附 录 B)不 符的问 题应 现场 确认责 任原 因与 责任方,明确 展品 问题 责任 归属与 作品 问题 的后 续解 决方式。6.3.2 展品离 馆验 收及 建档 入库 实操标 准:a)展 品 出馆 接 收与 外包 装 查验 流 程:展 品出 馆工 作 从展 品 离开 展 墙或 展位 为 起点,应全 程记录装卸情 况,作为 查验 档案 留存;展品 出馆 查验 应从 作品外 观开 始,首先 查验 作品外 观完 整 性、是 否 存在 损 伤和 污染 等 情况,进而 对 作品 细节 进 行查 验,应 重 点关 注不 同 材质 在 展出 过程中受 展 示条 件 影响 发生 的 皲裂、剥落、变形 等问 题,并 对 其进 行 文字 及图 像 记录,作为 责任归属界定 与展 品查 验档 案留 存;b)展 品 的装 箱:装 箱过 程 应有 权 益方 和 验收 责任 方 工作 人 员同 时 在场,由 专 业人 员 按照 作品原包装方 式进 行包 装,并保 证展品 安全;c)为每件 出馆 展品 在进 馆展 品移交 清单(见附 录 A)、点 验单(见 附录B)上 进行出 馆记 录:出馆记录 应包 括但 不限 于展 品出馆 现状 图片、存 在问 题、关 于问 题的 影响 程度 分析、责任 单 位、责任人、后 续处 理意 见等 信息;d)展 品 的装 卸 与移 动:展 品在 离 开展 墙、展 位,包 装、装 车的 过 程中 应减 少 展品 震 动,保证展品安全。灯光布 置工 作 6.4 6.4.1 照明方 式 展厅照 明方 式的 选择 符合 以下标 准:a)通常应 设置 一般 照明,宜 设置展 陈照 明和 布撤 展照 明两个 照度 档位;b)不同区 域有 不同 照度 要求,应采 用分 区一 般照 明;c)展厅与 备展 库房 均应 设置 应急、值 班 和警 卫等 照明;d)在低照 度展 厅出 入口,应 设置视 觉适 应的 过渡 区;e)有条件 的展 览场 所宜 采用 光纤、导光 管等 照明;f)展柜内 的照 明装 置与 展品 间应设 置隔 离防 护措 施,并便于 维护 和管 理;g)展 厅 射灯 设 置应 与展 览 墙面 间 隔合 理 距离,宜 采 用公 式:射 灯 距墙 距离=墙 高0.3,一般不小于1.2 m。DB37/T 4667 2023 4 6.4.2 照明光 源 展厅照 明光 源的 选择 符合 以下标 准:a)选用的 照明 光源 应符 合国 家现行 相关 标准 和有 关规 定;b)选择光 源时,应在 满足 文 物保护、显色 性等 要求 的 条件下,根据 光源、灯 具 及镇流 器的 效率、寿命和 价格 进行 综合 技术 经济分 析比 较后 确定;c)应根据 识别 颜色 要求 和场 所特点,选 用相 应显 色指 数的光 源;d)应急照 明应 选择 能快 速点 亮的光 源。6.4.3 照明灯 具 展厅照 明灯 具的 选择 符合 以下标 准:a)选用照 明灯 具应 符合 国家 现行相 关标 准和 有关 规定;b)在满足 配光 和眩 光限 制要 求的条 件下,应 选用 效率 高的灯 具;c)照明装 置应 具有 防止 坠落 可能造 成人 员伤 害或 财务 损失的 防护 措施;d)直接安 装在 可燃 材料 表面 的灯具,应 采用 标有 标志 的灯具;e)高强度 气体 放电 灯的 触发 器与光 源之 间的 安装 距离 应符合 产品 的要 求;f)点 式 灯具(射灯)应 发 光柔 和、光 色 纯净,无 散 落光 斑;面 式 灯具(洗 墙 灯)应 发光 柔和、均匀,光色 纯净,无 散落 光斑,组合 使用 时灯 具之 间无明 显重 叠、无杂 散光;g)灯 具 及配 件 进入 施工 现 场应 有 清单、使用 说明 书、合 格 证明 文 件、检验 报 告等 文 件,列入国家强制 性认 证产 品目 录的 照明装 置必 须有 强制 性认 证标识 和证 书。6.4.4 照明照 度 展厅照 明照 度的 选择 符合 以下标 准:a)照度标 准值 的分 级应 符 合GB/T 50034 的 规定;b)展厅的 照度 标准 值应 符 合GB/T 23863 的 规定;c)美术馆 应急 照明 的照 度应 符合 GB/T 50034 的 规定;d)对于古 代书 画的 照度 应满 足文物 保护 要求。6.4.5 均匀度 展厅照 度均 匀度 符合 以下 标准:a)展厅一 般照 明的 地面 照度 均匀度 不应 小 于0.7;b)对于平 面展 品,照 度均 匀 度不应 小 于0.8;对于 高 度大 于 1.4 m 的 平面 展品,照 度均 匀度 不应小于0.4。6.4.6 眩光限 制 展厅照 明眩 光的 限制 符合 以下标 准:a)直接型 灯具 的遮 光角 应符 合 GB/T 23863 的规 定;b)在 观 众观 看 展品 的视 场 中应 限 制来 自 光源 或窗 户 的直 接 眩光 或 来自 室内 的 各种 表 面的 反射眩光;c)观众或 其他 物品 在光 泽面(如展 柜玻 璃或 画框 玻璃)上产 生的 映像 不应 妨碍 观众观 赏展 品;d)对油画 或表 面有 光泽 的展 品,在 观众 的观 看方 向不 应出现 光幕 反射。6.4.7 光源颜 色 展厅光 源颜 色的 选择 符合 以下标 准:DB37/T 4667 2023 5 a)一般展 厅直 接光 源的 色温 应小 于 5 300 K;b)同一展 品照 明光 源色 温应 保持一 致。c)同一展 厅照 明光 源色 温应 保持一 致。6.4.8 反射比 展厅照 明反 射比 的要 求符 合以下 标准:a)墙面宜 用中 性色 和无 光泽 的饰面,其 反射 比不 宜大 于 0.6;b)顶棚宜 用无 光泽 饰面,其 反射比 不宜 大 于0.6。6.4.9 采光设 计 展厅采 光设 计符 合以 下标 准:a)展厅不 应有 阳光 直射 展品;b)天然光 产生 的照 度不 应超 过表 1 规定 的照 度标 准值;表1 展厅展 品照 度标 准值 类别 参考平面 照度标准值 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织绣品、绘画、纸质物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动物标本等 展品面 50 对光敏感的展品:油画、蛋清画、不染色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宝玉石器、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展品面 150 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其他金属制品、石质器物、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珐琅器等 展品面 300 c)顶层宜 采用 天窗 采光。6.4.10 照明供 配电 展厅照 明供 配电 符合 以下 标准:a)应根据 照明 负荷 中断 供电 可能造 成的 影响 及损 失,确定负 荷等 级,选择 供电 方案;b)应设置 电光 型疏 散指 示灯,并宜 同时 设置 蓄光 型疏 散指示 标志;c)照明灯 具端 电压 的偏 差值 宜控制 在 5%以 内;d)照明分 支线 路每 一单 相回 路电源 不宜 超 过16 A;e)三相配 电系 统,各相 负荷 的不对 称度 宜控 制 在 15%以内;f)单光源 功率 在250 W 以上 者,宜 在每 个灯 具处 单独 设置短 路保 护;g)展厅与 备展 库房 的照 明配 电线路 应采 用铜 芯绝 缘导 线穿金 属导 管敷 设;h)对有恒 温恒 湿要 求的 展品,应配 备 24 h 不间 断电 源。6.4.11 照明控 制 展厅照 明控 制符 合以 下标 准:a)同 一 展示 区 域的 照明 设 施应 分 区、分 组或 单灯 控 制。宜 采用 红 外、光控、时控、程控 等控制方式,并具 备手 动控 制功 能;b)对光敏 感的 展品,宜 设置 相应传 感器,自 动控 制开、关照 明电 源;c)应根据 使用 情况 设置 布展、清扫、展 览等 不同 的开 灯控制 模式;d)宜预留 联网 监控 的接 口及 管线,为遥 控或 联网 监控 创造条 件。DB37/T 4667 2023 6 展览维 护巡 检工 作 6.5 6.5.1 展览维 护 展览维 护巡 检工 作符 合以 下标准:a)每 个 展厅 应 配备 展厅 看 护服 务 人员,展厅 看护 服 务人 员 数量 应 根据 展厅 面 积、展 陈搭 建形式确定。应保 证同 一展 厅看 护服务 人员 目视 范围 可以 交叉。每个 展厅 最低 应配 备 2 名展 厅 看 护服务人 员;展厅 看护 服务 人员站 立位 置宜 采用 展厅 背靠角 站位,选 取 90 视 野;展 厅背 平 面墙站位 选 取120 视 野(示意图 见 图 1);图1 站位视 野示 意图 b)工 作 职责 包 括:展前 接 展,即 展品 到 展 厅 后的 数 量清 点 和情 况 的点 验登 记;展 中 看护,即整个 展 览的 展 出期 间,每 日对 作 品的 巡 护;展后 撤 展,即 展品 出 厅过 程的 数 量清 点、与 布撤展人员关 于展 品的 信息 对接;c)应 保 护展 厅 建筑 及设 备、设 施 安全;应在 开展 厅 前对 门 窗、锁 封进 行认 真 检查,下班 后认真清 场、封 门 封锁;应 熟 悉展 厅 内部 展 品情 况,每 日清 点 展厅 展 品,做好 相 关记 录;应 随时关注厅内 环境,避 免展 品损 坏;应 熟知 美术 馆各 项安 全预案,突 发事 件发 生时 能够准 确执 行;d)应 控 制展 厅 秩序,提 醒、疏 导 观众 有 序参 观;应 向观 众 说明 参 观过 程中 的 注意 事 项,随时做好 安 全提 示;发 现观 众 有不 文 明行 为 应及 时、礼 貌的 制 止;展 厅看 护服 务 人员 应 在工 作中注意文明 用语;e)展 厅 看护 服 务人 员应 以 提供“有限 服 务”为原 则。多 以 口头 提 醒、劝阻、引导 为 主,如遇特殊 状 况要 及 时上 报,由 巡查 人 员或 上 级人 员进 行 处理;展厅 看 护服 务人 员 应严 格 遵守 工作守则,不 应随 意接 打电 话或 做与工 作无 关的 事情,不 应擅自 离开 岗位。6.5.2 讲解服 务 展厅讲 解服 务符 合以 下标 准:a)讲解时 应使 用文 明语 言,并根据 不同 的服 务对 象合 理调整 语速、声 调等;b)讲解时 应使 用普 通话,宜 提供一 种以 上外 语讲 解服 务。6.5.3 巡检 巡检工 作符 合以 下标 准:a)应建立 日常 巡查 和重 点巡 查相结 合的 巡查 巡检 制度,并确 保制 度的 落实;b)应熟悉 展厅 内部 展品,保 证展品 不丢 失、不损 坏;c)巡视过 程中,应 及时 制止 观众的 不文 明行 为,对特 殊群体,也 应给 予特 别的 关注;d)应留意 展厅 环境 变化,避 免因温 湿度 变化、渗 漏水 等因素 对展 品造 成威 胁;DB37/T 4667 2023 7 e)巡查身 体姿 态宜 采取 侧身 慢走的 方式,面 对展 示物,视野 宽阔 为佳;f)应及时 记录 巡查 情况,做 好交接。展览环 境维 护工 作 6.6 6.6.1 场馆环 境 场馆环 境符 合以 下标 准:a)整体环 境应 整洁 美观,公 共区域 有良 好的 通风、采 光条件;b)场馆内 应张 贴禁 烟标 志,并符 合 GB/T 2894 的 规定;c)环境、室内 空气 质量 及温 湿度应 符 合 GB/T 3095、GB/T 3096 的有 关规 定;d)场馆内 噪音 应符 合 GB/T 3096 中2 类 标准 的规 定;e)展厅和 公共 区域 内卫 生应 符合 GB/T 37488 和GB/T 37489.1 的 有关 规定。6.6.2 温湿度 控制 温湿度 控制 符合 以下 标准:a)展览空 调系 统宜 依据 展品 的温湿 度要 求合 理设 置;b)美术馆 展厅 应设 置空 气调 节设备,美 术馆 展厅 温度 宜控制 在 25 5,相 对湿度 宜控 制 在50%5%范 围,尽可 能满 足 恒湿变 温的 要求。昼 夜间 的温度 变化 为 2 5,相对 湿度 差 不大于 5%;c)未 设 空 气调 节设 备 的藏 品库 房,相对 湿度 不 大于 70%,并 宜控 制 昼夜 间 的相 对湿 度 差 不大于5%,满 足恒 湿变 温的 要求。6.6.3 气流组 织 气流组 织符 合以 下标 准:a)展厅的 气流 组织 应保 证展 厅内的 温湿 度和 风速 满足 参观者 和工 作人 员的 舒适 要求;b)当展厅 的高 度大 于或 等于 10 m,且体 积大于 10 000 m3时,应按 分层 空调 的形 式 进行气 流组 织设计,对展 厅上 部非 空调 区域,应采 取自 然或 机械 通风措 施;c)大 空 间展 厅 宜采 用喷 口 侧送 风 的送 风 方式;室 内 气流 组 织应 根 据风 口安 装 位置、出口 风速等条 件 进行 计 算或 模拟,并应 根 据噪 声 要求 确定 风 口的 特 征参 数;对 于夏 季 送冷 风、冬 季送热风的空 调系 统,风口 宜选 用角度 可调 节的 产品;d)对于高 度大 于 10 m 的空 间,冬季 应采 取加 速室 内空 气混合 的技 术措 施;e)空气调 节和 通风 系统 应采 取过滤、消 声、隔声 和减 振措施。6.6.4 服务质 量 服务质 量符 合以 下标 准:a)应制定 各岗 位接 待服 务流 程及要 求,宜按 照 GB/T 28227(所有 部分)建 立环 境服务 质量 管 理体系;b)应建立 开放 服务 投诉 机制,及时、妥 善处 理投 诉,投诉档 案 记 录完 善,投诉 处理应 符 合 GB/T 17242 的有 关要 求;c)应利用 在线 调研、观 众留 言、观 众调 查等 方式,广 泛征求 观众 意见 或建 议。7 评价与 改进 问卷调 查 7.1 DB37/T 4667 2023 8 7.1.1 建议采 集和 反馈 主要 针对 服务的 意见 和建 议。7.1.2 公众对 展览服 务满 意度的 问卷调 查,主 要调 查公众 对展馆 人员的 服务 质量、友好程 度、服 务 水平和服 务能 力的 认知 与评 议;主 要通 过查 阅服 务档 案、电 话访 问、在 线调 查、问卷 调查、短信 评价、回访抽查 等方 式进 行。验收总 结 7.2 7.2.1 展览资 料的 收集 建档,资 料收集 包括:展 览的 创意 策 划方案、展览 的全 部招 投 标文件、展览 的各项施工 合同 文件、展 览所 涉及到 的文 物、展品 的借 用、调 用、运 输、安全 保 障等相 关的 协议、合 同,各界观众 对展 览的 意见、建 议、评 价等。7.2.2 对展览 项目成 功与 不足的 认真分 析,总 结展 览的经 验,全 面认真 地分 析展览 的缺陷 或失误,找到造成 工作 失误 的原 因,吸取工 作失 败的 教训,制 定出改 进的 措施 和方 案,在不断 的改 进中,逐 步 提 升办展工 作水 平。DB37/T 4667 2023 9 A A 附录A(资料 性)展品移 交清 单 展品移 交清 单见 表A.1。表A.1 展品移 交清 单 序号 日期 作品名称 存在问题 备注 移交方:负责人:接收方:负责人:物业方:负责人:保存部门:DB37/T 4667 2023 10 B B 附录B(资料 性)点验单 点验单 见表B.1。表B.1 点验单 编号:作品名称 作者 件数 验画标志符号 1.裂隙 2.画布变形 3.孔洞 4.磨损 5.色层起翘 6.色层缺损 7.划痕 8.折痕 9.色层变化 10 异物 11.补丁 12 画布凸起 13 微生物损害 14.底料层渗透 15.颜料层渗透 16.撕口 17 水渍 18.污渍 19.褶皱 作品现状 未发现问题按实际照片为准 20XX 年 月 日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运输公司移交人:(签 字)点验单 编号:作品名称 作者 件数 验画标志符号 1.裂隙 2.画布变形 3.孔洞 4.磨损 5.色层起翘 6.色层缺损 7.划痕 8.折痕 9.色层变化 10 异物 11.补丁 12 画布凸起 13 微生物损害 14.底料层渗透 15.颜料层渗透 16.撕口 17 水渍 18.污渍 19.褶皱 作品现状 未发现问题按实际照片为准 20XX 年 月 日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运输公司移交人:(签 字)DB37/T 4667 2023 11 参考文 献 1 GB/T 28227(所有 部 分)文化 服务 质量 管理 体系实 施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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