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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智 能 网 联 汽 车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设 计 运 行 条 件O p e r a t i o n a l d e s i g n c o n d i t i o n s o f a u t o m a t e d d r i v i n g s y s t e m f o ri n t e l l i g e n t a n d c o n n e c t e d v e h i c l e s2 0 2 3-0 8-2 2 发 布 2 0 2 3-0 9-0 1 实 施I C S 4 3.0 2 0C C S T 4 0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一 般 要 求.26 O D C 基 础 元 素.2附 录 A(资 料 性)O D C 填 写 示 例.2 0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本 文 件 以 推 荐 性 国 家 标 准 智 能 网 联 汽 车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设 计 运 行 条 件(计 划 号:2 0 2 3 0 3 8 8 T 3 3 9)(2 0 2 3 年 3 月 版 本)为 基 础 制 定,主 要 用 于 支 持 深 圳 市 智 能 网 联 汽 车 准 入 管 理 工 作 的 实 施。本 文 件 由 深 圳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深 圳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1智 能 网 联 汽 车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设 计 运 行 条 件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设 计 运 行 条 件 的 一 般 要 求 和 基 础 元 素。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装 备 3 级 及 以 上 的 驾 驶 自 动 化 系 统 的 M 类、N 类 汽 车,其 它 类 型 车 辆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用 于 本 文 件。G B/T 9 1 8.1 道 路 车 辆 分 类 与 代 码 机 动 车G B/T 9 1 8.2 道 路 车 辆 分 类 与 代 码 非 机 动 车G B/T 9 2 0 公 路 路 面 等 级 与 面 层 类 型 代 码G B 5 7 6 8(所 有 部 分)道 路 交 通 标 志 与 标 线G B 1 4 8 8 6 道 路 交 通 信 号 灯 设 置 与 安 装 规 范G B 1 4 8 8 7 道 路 交 通 信 号 灯G B/T 1 6 3 1 1 道 路 交 通 标 线 质 量 要 求 和 检 测 方 法G B/T 3 1 4 4 6 L E D 主 动 发 光 道 路 交 通 标 志G B/T 3 5 6 6 3 天 气 预 报 基 本 术 语G B/T 4 0 4 2 9 汽 车 驾 驶 自 动 化 分 级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4 0 4 2 9 界 定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驾 驶 自 动 化 系 统 d r i v i n g a u t o m a t i o n s y s t e m由 实 现 驾 驶 自 动 化 的 硬 件 和 软 件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系 统。来 源:G B/T 4 0 4 2 9 2 0 2 1,2.2 3.2自 动 驾 驶 系 统 a u t o m a t e d d r i v i n g s y s t e m由 实 现 自 动 驾 驶 功 能 的 硬 件 和 软 件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系 统。注:“自动驾驶系统”为 G B/T 4 0 4 2 9 2 0 2 1 规定的 3 级及以上驾驶自动化系统。3.3设 计 运 行 范 围 o p e r a t i o n a l d e s i g n d o m a i n驾 驶 自 动 化 系 统(3.1)设 计 时 确 定 的 适 用 于 其 功 能 运 行 的 外 部 环 境 条 件。注:典型的外部环境条件有道路、交通、天气、光照等。来 源:G B/T 4 0 4 2 9 2 0 2 1,2.1 1 3.4设 计 运 行 条 件 o p e r a t i o n a l d e s i g n c o n d i t i o n驾 驶 自 动 化 系 统(3.1)设 计 时 确 定 的 适 用 于 其 功 能 运 行 的 各 类 条 件 的 总 称。注:设计运行条件包括设计运行范围、车辆状态、驾乘人员状态及其他必要条件。3.5动 态 驾 驶 任 务 d y n a m i c d r i v i n g t a s k除 策 略 性 功 能 外 的 车 辆 驾 驶 所 需 的 感 知、决 策 和 执 行 等 行 为。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2注 1:动态驾驶 人物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横向运动控制、车辆纵向运动控 制、目标和事件探 测与响应、驾驶决 策、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控制。注2:策略性功能为导航、行程规划、目的地和路径的选择等。注3:动态驾驶任务一般由驾驶员、驾驶自动化系统或由两者共同完成。3.6自 动 驾 驶 数 据 记 录 系 统 d a t a s t o r a g e s y s t e m f o r a u t o m a t e d d r i v i n g在 具 备 自 动 驾 驶 功 能 的 车 辆 上 配 备 的、在 自 动 驾 驶 系 统(3.2)激 活 期 间 具 备 监 测、采 集、记 录 和存 储 数 据 功 能 并 支 持 数 据 读 取 的 系 统。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D D T:动 态 驾 驶 任 务(D y n a m i c D r i v i n g T a s k)D S S A D:自 动 驾 驶 数 据 记 录 系 统(D a t a S t o r a g e S y s t e m f o r A u t o m a t e d D r i v i n g)G A L I L E O:伽 利 略 卫 星 导 航 系 统(G l o b a l N a v i g a t i o n S a t e l l i t e S y s t e m)G L O N A S S:格 洛 纳 斯 卫 星 导 航 系 统(G l o b a l N a v i g a t i o n S a t e l l i t e S y s t e m)G P S:全 球 定 位 系 统(G l o b a l P o s i t i o n i n g S y s t e m)O D C:设 计 运 行 条 件(O p e r a t i o n a l D e s i g n C o n d i t i o n)R T K:载 波 相 位 差 分 技 术(R e a l t i m e K i n e m a t i c)V 2 I:车 辆 的 车 载 单 元 与 路 侧 单 元 之 间 的 通 信(V e h i c l e t o I n f r a s t r u c t u r e)V 2 N:车 辆 的 车 载 单 元 与 网 络 之 间 的 通 信(V e h i c l e t o N e t w o r k)V 2 P:车 辆 的 车 载 单 元 与 行 人 通 信 设 备 之 间 的 通 信(V e h i c l e t o P e d e s t r i a n)V 2 V:机 动 车 辆 间 基 于 无 线 的 数 据 传 输(V e h i c l e t o V e h i c l e)5 一 般 要 求5.1 O D C 应 基 于 第 6 章 的 基 础 元 素 集 合 和 元 素 要 求,在 基 础 元 素 集 合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O D C 元 素 或 补 充 对基 础 O D C 元 素 的 元 素 要 求。在 添 加 新 的 O D C 元 素 或 元 素 要 求 时,避 免 与 本 文 件 中 的 O D C 基 础 元 素 集 合冲 突,并 确 保 新 增 的 O D C 元 素 合 理 置 于 第 6 章 规 定 的 O D C 基 础 元 素 层 级 的 结 构 中。O D C 填 写 示 例 见 附录 A。5.2 O D C 应 是 客 观 的、清 晰 的、无 歧 义 的。5.3 O D C 应 可 用 于 构 建 测 试 场 景。5.4 O D C 定 义 内 包 括 的 O D C 元 素 应 能 够 被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持 续 识 别。5.5 在 明 确 元 素 要 求 时,某 一 层 级 的 O D C 元 素 可 以 作 为 其 上 一 层 级 O D C 元 素 的 指 标 或 属 性。对 于 最 低层 级 的 O D C 基 础 元 素,对 应 元 素 应 符 合 6.4、6.5、6.6 的 要 求。5.6 若 某 一 层 级 O D C 基 础 元 素 的 所 有 下 一 层 级 O D C 基 础 元 素 均 适 用 相 同 的 元 素 要 求,则 可 直 接 对 这 一层 级 的 O D C 基 础 元 素 定 义 该 元 素 要 求,即 该 O D C 基 础 元 素 层 级 下 的 所 有 附 属 O D C 基 础 元 素 均 适 用 该 元素 要 求。6 O D C 基 础 元 素6.1 O D C 元 素 分 类本 文 件 定 义 的 O D C 元 素 称 为 O D C 基 础 元 素。由 这 些 O D C 基 础 元 素 共 同 构 成 的 集 合 称 为 O D C 基 础 元素 集 合。O D C 基 础 元 素 集 合 可 按 照 不 同 层 级 进 行 O D C 基 础 元 素 分 类。第 一 层 级(即 最 高 层 级)的 O D C基 础 元 素 包 含 设 计 运 行 范 围、驾 乘 人 员 状 态 和 车 辆 状 态 三 部 分。O D C 基 础 元 素 集 合 分 类 见 图 1。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3图 1 O D C 基 础 元 素 集 合 分 类6.2 O D C 元 素 细 分 原 则自 第 二 层 级 的 O D C 元 素 向 下 可 进 行 更 为 细 致 的 元 素 分 类,直 到 不 可 再 细 分 的 O D C 元 素 层 级(即 最低 层 级)。6.3 O D C 元 素 定 义 要 求O D C 元 素 包 含 元 素 名 称、元 素 要 求 和 备 注。使 用 者 应 按 照 以 下 要 求 定 义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的 O D C:明 确 元 素 名 称;明 确 元 素 要 求,即 自 动 驾 驶 系 统 对 于 该 元 素 的 适 应 性。元 素 要 求 应 明 确 的 描 述 为“允 许”或“不 允 许”,相 关 含 义 如 下:允 许:该 元 素 不 影 响 系 统 激 活;激 活 状 态 前 和 激 活 状 态 下 系 统 应 识 别 该 元 素,并 在 激 活状 态 下 持 续 执 行 全 部 的 动 态 驾 驶 任 务;不 允 许:该 元 素 会 抑 制 系 统 激 活 或 导 致 系 统 退 出;激 活 状 态 前 和 激 活 状 态 下 系 统 应 识 别该 元 素,并 应 执 行 合 理 的 控 制 策 略。备 注(可 选 择 项):元 素 是 否 为 A D S 激 活 的 必 要 条 件、是 否 与 A D S 相 关 等 信 息。示例 1:气温填写示例见表 1。表 1 气 温 填 写 示 例元素名称元素要求备注元素适用情况 允许/不允许气温 温度范围-4 0 4 0 允许 示例 2:非机动车道填写示例见表 2。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4表 2 非 机 动 车 道 填 写 示 例元素名称元素要求备注元素具体适用情况 允许/不允许非机动车道 允许 6.4 设 计 运 行 范 围6.4.1 道 路6.4.1.1 道 路 类 型6.4.1.1.1 区 域区 域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机 动 车 行 驶 的 具 体 区 域 类 型 和 范 围,包 括 具 备 特 殊 道 路 配 置 的,或 具 有 特 定 驾 驶 法 规管 理 等 驾 驶 区 域 等。典 型 的 区 域 包 括 电 子 围 栏、特 殊 要 求 的 交 通 行 政 区 域 等;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系 统 允 许/不 允 许 的 具 体 区 域 类 型 和 范 围。6.4.1.1.2 城 市 道 路城 市 道 路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快 速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具 备 中 央 分 隔、全 部 控 制 出 入、控 制 出 入 口 间 距 及 形 式,实 现 交 通 连 续 通 行,单向 不 应 设 置 少 于 两 条 车 道 的 道 路。一 般 设 有 配 套 的 交 通 安 全 与 管 理 设 施,且 两 侧 不 应 设置 吸 引 大 量 车 流、人 流 的 公 共 建 筑 物 的 出 入 口;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主 干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于 连 接 城 市 各 主 要 分 区,以 交 通 功 能 为 主 的 道 路。两 侧 不 宜 设 置 吸 引 大 量 车 流、人 流 的 公 共 建 筑 物 的 出 入 口;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次 干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般 与 主 干 路 结 合 组 成 干 路 网,以 集 散 交 通 的 功 能 为 主 的 道 路,兼 有 服 务 功 能;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支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与 次 干 路 和 居 住 区、工 业 区、交 通 设 施 等 内 部 道 路 相 连 接,解 决 局 部 地 区 交 通,以 服 务 功 能 为 主 的 道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1.3 公 路公 路 路 面 等 级 与 面 层 应 符 合 G B/T 9 2 0 的 要 求。公 路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高 速 公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专 供 汽 车 分 方 向、分 车 道 行 驶,全 部 控 制 出 入 的 多 车 道 公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一 级 公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汽 车 分 方 向、分 车 道 行 驶,可 根 据 需 要 控 制 出 入 的 多 车 道 公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二 级 公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汽 车 行 驶 的 双 车 道 公 路;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5 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三 级 公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汽 车、非 汽 车 交 通 混 合 行 驶 的 双 车 道 公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四 级 公 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汽 车、非 汽 车 交 通 混 合 行 驶 的 双 车 道 或 单 车 道 公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1.4 乡 村 道 路乡 村 道 路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村 庄 以 及 规 模 和 形 态 接 近 于 村 庄 的 乡 内 部 道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1.5 其 他 道 路其 他 道 路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厂 矿 道 路、林 区 道 路、油 田、广 场、旅 游 区、内 部 道 路 等 非 公 共 道 路;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行 驶 的 道 路 类 型。6.4.1.1.6 停 车 区 域停 车 区 域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室 内 停 车 区 域,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机 动 车 停 放 的 室 内 停 车 区 域;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车 位 类 型(如 平 行 车 位、垂 直 车 位、斜 列 车 位、空 间车 位 等)或 其 他 要 求(如 车 位 空 间 尺 寸、周 边 空 间 尺 寸 等)。室 外 停 车 区 域,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供 机 动 车 停 放 的 室 外 停 车 区 域;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车 位 类 型(如 平 行 车 位、垂 直 车 位、斜 列 车 位、空 间车 位 等)或 其 他 要 求(如 车 位 空 间 尺 寸、周 边 空 间 尺 寸 等)。6.4.1.2 道 路 表 面6.4.1.2.1 材 质材 质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铺 装 状 态,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存 在 沥 青 混 凝 土 铺 装 或 水 泥 混 凝 土 铺 装 的 路 面;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铺 装 状 态 类 型。非 铺 装 状 态,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存 在 碎 石、石 块、泥 土 等 的 路 面;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非 铺 装 状 态 类 型。6.4.1.2.2 道 路 表 面 质 量道 路 表 面 质 量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开 裂,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路 面 出 现 裂 缝 的 现 象;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裂 缝 严 重 程 度(如 裂 缝 尺 寸、裂 缝 深 度 等)。车 辙,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路 面 在 车 轮 荷 载 重 复 作 用 下,沿 着 纵 向 产 生 的 带 状 凹 陷;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6 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车 辙 严 重 程 度(如 车 辙 尺 寸、车 辙 深 度 等)。沉 陷,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路 面 局 部 下 沉;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沉 陷 严 重 程 度(如 沉 陷 尺 寸、沉 陷 深 度 等)。坑 洼,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在 行 车 作 用 下,路 面 骨 料 局 部 脱 落 而 产 生 的 坑 洼;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坑 洼 严 重 程 度(如 坑 洼 尺 寸、坑 洼 深 度 等)。凸 起,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路 面 材 料 沿 行 车 方 向 出 现 推 挤 和 拥 起 的 现 象;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凸 起 严 重 程 度(如 凸 起 尺 寸、凸 起 高 度 等)。表 面 松 散,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由 于 结 合 料 粘 性 降 低 或 消 失,路 面 在 行 车 作 用 下 集 料 从 表 面 脱 落 的 现 象;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2.3 道 路 表 面 覆 盖 物道 路 表 面 覆 盖 物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表 面 上 的 其 他 物 质(如 泥 土、冰 雪、树 叶、油 污 等 覆 盖 物);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道 路 表 面 覆 盖 物,以 及 所 允 许 的 程 度。6.4.1.3 道 路 几 何6.4.1.3.1 平 面平 面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直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具 有 平 面 直 线 特 征 的 道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弯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具 有 平 面 圆 曲 线 特 征 的 道 路;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弯 道 半 径 范 围。6.4.1.3.2 纵 断 面纵 断 面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水 平,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沿 车 辆 行 驶 方 向 具 有 水 平 特 征 的 路 面;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上 坡,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沿 车 辆 行 驶 方 向 具 有 向 上 特 征 的 纵 坡;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应 说 明 坡 度 和 坡 长。下 坡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沿 车 辆 行 驶 方 向 具 有 向 下 特 征 的 纵 坡;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应 说 明 坡 度 和 坡 长。6.4.1.3.3 横 断 面横 断 面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分 离,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采 用 中 间 分 隔 设 施 分 隔 对 向 交 通;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7 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路 面 横 坡,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以 百 分 率 表 示 的 路 幅 和 路 侧 带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横 向 坡 度(如 路 面、分 隔 带、人 行 道、绿 化 带 等 的 横 向 倾 斜 度);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横 向 倾 斜 坡 度 范 围。超 高 横 坡,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为 抵 消 车 辆 在 平 曲 线 路 段 上 行 驶 时 所 产 生 的 离 心 力 在 该 路 段 横 断 面 上 设 置 的 外 侧高 于 内 侧 的 单 向 横 坡;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横 向 倾 斜 坡 度 范 围。人 行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于 行 人 行 走 的 道 路;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4 车 道 特 征6.4.1.4.1 道 路 交 通 标 线道 路 交 通 标 线 应 符 合 G B 5 7 6 8(所 有 部 分)、G B/T 1 6 3 1 1 的 要 求,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标 线 质 量,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交 通 标 线 的 质 量;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道 路 交 通 标 线 质 量(如 清 晰,模 糊 程 度 等)。无 道 路 交 通 标 线,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无 道 路 交 通 标 线;元 素 要 求:应 采 用“允 许/不 允 许”说 明 系 统 对 该 O D C 基 础 元 素 的 适 用 性。如 有 必 要,可说 明 系 统 允 许 或 不 允 许 的 车 道 线 丢 失 情 况。标 线 颜 色,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交 通 标 线 的 颜 色(如 白 色、黄 色、蓝 色、橙 色 等);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道 路 交 通 标 线 颜 色。标 线 类 型,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交 通 标 线 类 型;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道 路 交 通 标 线 类 型。6.4.1.4.2 车 道 类 型车 道 类 型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非 机 动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非 机 动 车 行 驶 的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机 动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般 用 于 机 动 车 行 驶 的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公 交 专 用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专 门 为 公 交 车 行 驶 所 设 置 的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其 他 专 用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小 型 车 专 用 车 道、小 型 车 专 用 的 车 道、大 型 车 专 用 车 道、大 型 车 专 用 的 车 道;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专 用 车 道 类 型。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8 潮 汐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车 辆 行 驶 方 向 可 随 交 通 管 理 需 要 进 行 变 化 的 车 道 称 为 潮 汐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避 险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在 行 车 道 外 侧 增 设 的、供 制 动 失 效 车 辆 驶 离、减 速 停 车、自 救 的 专 用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应 急 车 道,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般 用 于 高 速 公 路 或 快 速 路,与 右 侧 道 路 机 动 车 道 相 临,包 括 硬 路 肩 在 内 的 具 备一 定 宽 度 和 长 度 的 可 以 满 足 机 动 车 停 靠 需 要 的 车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道 路 出 口,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道 路 出 口 标 线 标 示,用 于 引 导 车 辆 驶 出 的 道 路 出 口;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道 路 入 口,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道 路 入 口 标 线 标 示,用 于 引 导 车 辆 驶 入 的 道 路 入 口;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4.3 车 道 数车 道 数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于 描 述 车 道 的 数 量;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 的 车 道 数 量 范 围。6.4.1.4.4 车 道 宽 度车 道 宽 度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用 于 描 述 适 用 不 同 类 型 车 辆 和 通 行 速 度 范 围 的 车 道 宽 度;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 的 车 道 宽 度 范 围。6.4.1.5 道 路 边 缘6.4.1.5.1 护 栏护 栏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种 纵 向 吸 能 结 构,通 过 自 体 变 形 或 车 辆 爬 高 来 吸 收 碰 撞 能 量,从 而 改 变 车 辆 行 驶 方向、阻 止 车 辆 越 出 路 外 或 进 入 对 向 车 道、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乘 员 的 伤 害;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5.2 路 缘 石路 缘 石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路 面 层 外 侧 与 路 肩 之 间 的 条 形 构 造 物;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5.3 临 时 道 路 边 缘临 时 道 路 边 缘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路 面 层 外 侧 与 路 肩 之 间 的 临 时 设 置 构 造 物;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5.4 硬 路 肩硬 路 肩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与 行 车 道 相 连,具 有 一 定 路 面 强 度 的 带 状 部 分;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9 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5.5 土 路 肩软 路 肩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路 面 层 外 侧 一 定 宽 度 的 泥 土 路 肩,除 具 备 硬 路 肩 功 能 外,还 具 有 为 各 类 护 栏、标志 牌 提 供 设 置 空 间 的 作 用;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5.6 边 沟边 沟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为 汇 集 和 排 除 路 面、路 肩 及 边 坡 的 流 水,在 路 基 两 侧 设 置 的 水 沟;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6 道 路 交 叉6.4.1.6.1 平 面 交 叉平 面 交 叉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十 字 交 叉、X 型 交 叉、T 型 交 叉、Y 型 交 叉、错 位 交 叉;元 素 要 求,包 括 以 下 内 容: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交 叉 类 型;说 明 十 字 交 叉 与 X 型 交 叉 应 说 明 是 否 允 许 错 位 交 叉 的 形 式,即 直 行 车 道 的 中 心 线 与 本 车道 中 心 线 是 否 有 偏 置;说 明 支 持 的 道 路 交 叉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交 叉 口、无 信 号 灯 控 制 交 叉 口)。6.4.1.6.2 环 岛环 岛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小 型 环 岛,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低 速 环 境 下 的 小 型 环 岛,中 央 岛 没 有 路 边 石;元 素 要 求: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及 支 持 的 环 岛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环 岛、无 信 号 灯控 制 环 岛)。紧 凑 环 岛,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中 央 岛 有 路 边 石,在 每 个 手 臂 上 都 有 一 个 单 独 的 可 驾 驶 区 域 车 道 入 口 和 出 口;元 素 要 求: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及 支 持 的 环 岛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环 岛、无 信 号 灯控 制 环 岛)。常 规 环 岛,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中 央 岛 有 路 肩、内 切 线 直 径 不 超 过 1 0 0 m,且 至 少 一 个 环 臂 上 有 一 个 以 上 可 行 驶区 域 车 道 入 口 和 出 口 的 环 形 车 道;元 素 要 求: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及 支 持 的 环 岛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环 岛、无 信 号 灯控 制 环 岛)。大 环 岛,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中 央 岛 有 路 边 石,内 切 线 直 径 超 过 1 0 0 m,并 在 全 部/部 分 路 线 上 有 多 个 可 驾 驶 区域 车 道 的 入 口 和 出 口;元 素 要 求: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及 支 持 的 环 岛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环 岛、无 信 号 灯控 制 环 岛)。双 环 岛,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两 个 环 线 组 成,两 个 环 线 由 一 条 短 链 分 开;元 素 要 求: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及 支 持 的 环 岛 的 控 制 方 式(如 信 号 灯 控 制 环 岛、无 信 号 灯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1 0控 制 环 岛)。注:内切线直径是环岛路缘内可测量的最大圆的直径。6.4.1.6.3 立 体 交 叉立 体 交 叉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与 道 路,或 道 路 与 铁 路 在 不 同 高 程 上(即 不 在 一 个 平 面)的 交 叉;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6.4 互 通互 通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一 般 互 通,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高 速 公 路 与 城 乡 道 路 连 接 的 道 路 部 分;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枢 纽 互 通,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高 速 公 路 与 其 他 高 速 公 路 连 接 的 道 路 部 分;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1.6.5 匝 道匝 道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提 供 车 辆 进 出 主 干 线(如 高 速 公 路、城 市 快 速 路、桥 梁 及 行 车 隧 道 等)的 辅 助 车 道,按 形 态 分 为 上 匝 道 和 下 匝 道;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2 道 路 设 施6.4.2.1 交 通 控 制 设 施6.4.2.1.1 交 通 标 志交 通 标 志,以 颜 色、形 状、字 符、图 形 等 向 道 路 使 用 者 传 递 信 息,用 于 管 理 交 通 的 设 施。应 符 合G B 5 7 6 8(所 有 部 分)、G B/T 3 1 4 4 6 的 要 求。其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临 时 性 标 志,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临 时 设 置 于 公 路 上 或 在 公 路 上 临 时 使 用 的 道 路 交 通 标 志;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交 通 标 志 信 息。永 久 性 标 志,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标 志 牌 内 容 不 会 被 更 换,用 于 指 示 与 道 路 安 全 相 关 的 指 示 和 警 告 交 通 的 标 志;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交 通 标 志 信 息。可 变 信 息 标 志,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版 面 信 息 根 据 道 路 情 况 动 态 可 变 的 标 志;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交 通 标 志 信 息。6.4.2.1.2 交 通 信 号 灯交 通 信 号 灯 应 符 合 G B 1 4 8 8 6、G B 1 4 8 8 7、G B/T 3 1 4 4 6 的 要 求。其 包 括 以 下 细 分 元 素:临 时 信 号 灯,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般 为 移 动 式 交 通 信 号 灯,主 要 用 于 临 时 路 口 的 交 通 管 制;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信 号 灯 信 息。临 时 性 标 志,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一 般 为 固 定 信 号 灯,即 固 定 地 点 安 装 的 交 通 信 号 灯;元 素 要 求:应 说 明 允 许/不 允 许 的 信 号 灯 信 息。D B 4 4 0 3/T 3 5 8 2 0 2 31 16.4.2.2 道 路 基 础 设 施6.4.2.2.1 建 筑建 筑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建 在 道 路 两 旁 的 建 筑 物;元 素 要 求:允 许/不 允 许。6.4.2.2.2 树 木树 木 含 义 及 元 素 要 求 如 下:含 义:道 路 两 侧 或 隔 离 带 的 树 木,属 于 道 路 绿 化 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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