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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120.31 X21 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976-2011鲁菜 煎火靠 大虾 2011-10-25 发布 2011-11-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1976-2011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 GB/T1.1 标准要求。本标准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鲁菜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福山华侨宾馆、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福山福源大酒店。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刘雪峰、孙巨义、高彩芹、黄金波、宋英、原静、刘军田、张吉顺。DB37/T 1976-2011 1 鲁菜 煎火 靠 大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煎火靠大虾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鲁菜传统工艺加工烹制鲁菜系列的火靠大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1445 绵白糖 GB 1534 花生油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编写 NY/T 1193 姜 NY 5001 无公害食品葱蒜类蔬菜 SB/T 10416 调味料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火 靠 是将原料加工成形后,经过油炸、水煮或煸炒等方法处理后,再加入调味品和适量的汤汁烧沸,转慢火加热,将汤汁收浓的一种方法。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4.1.1 主料:整尾大虾 10 只(约750g),选3 月底 4 月初大春虾。4.1.2 配料:葱、姜各 15g 4.1.3 调料:花生油 25g、白糖 30g、清汤200g、食用盐2g、料酒10g。4.2 要求 4.2.1 大虾应新鲜。4.2.2 原料应干净卫生,符合 GB 1445、GB 1534、GB 2733、GB 5461、GB 5749、NY/T1193、NY 5001、SB/T 10416 的规定。5 烹饪器具 5.1 炉灶:宜选用燃油或燃气炒菜灶。5.2 炊具:宜选用炒勺或双耳煸锅。5.3 器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6 制作工艺 6.1 刀工 6.1.1 将虾须、虾腿、虾线、沙袋去掉。6.1.2 葱姜切成葱长 3.3cm 段、姜片0.3cm 厚 6.2 烹调 6.2.1 锅内加入花生油 25g 烧至120,将葱姜爆出香味,将大虾两面煎至壳硬,将虾脑挤出。放人白糖、大虾煸炒至大红色,加料酒 10g、饮用水200g、食用盐2g 烧开,转用慢火火 靠 至汤汁浓稠,盛出即可。6.3 烹调要求 6.3.1 煸炒大虾时,一定要煸出虾脑。6.3.2 煨火靠时要掌握好火力,以免糊锅。7 装盘 7.1 盛装器皿 宜选用直径为 30cm(12寸)的圆盘。7.2 盛装方法 夹入法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8.1.1 色泽 色泽红亮。8.1.2 香味 醇香。8.1.3 口味 略甜、咸、鲜。8.1.4 形态 头朝中央,摆成圆形。8.1.5 质感 皮脆肉嫩。8.2 卫生要求 8.2.1 菜品应新鲜无异物、杂质、异味。8.2.2 制作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9 最佳食用温度 食用温度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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