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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CS C 05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6202023 疼痛科治疗室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ain department treatment rooms 2023-10-07发布 2023-11-07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4/T 4620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海燕、李华、徐晓栋、方有莉、张玉琴。DB34/T 46202023 1 疼痛科治疗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疼痛科治疗室的场地、区域、设施设备、急救药品、人员资质、信息化的建设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疼痛科治疗室的建设规范。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510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5982、WS/T 313、WS/T 51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限制区 restricted area 病人进行侵入性医疗、生命指标监护、预计需要主动生命支持的,对人流、物流的进入进行限制的医疗操作区域。非限制区 non restricted area 需要环境消毒和无菌器械,无特殊洁净度要求的医疗操作区域。4 场地 建筑面积应不低于 30 m2 独立封闭场地。5 区域 限制区 5.1.1 适用于有创诊疗区域;具有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要求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不大于 5.0 CFU/cm2,空气平均菌落数不大于 150 CFU/m3。5.1.2 手卫生消毒的要求: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不大于 10 CFU/cm2。非限制区 DB34/T 46202023 2 5.2.1 适用于无创诊疗区域;区域内应配备手卫生设施,洁污分开,保持清洁干,通风良好,宜配置空气净化装置。5.2.2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应不大于 10.0 CFU/cm2。6 设施设备 抢救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麻醉机或呼吸机或简易呼吸器、氧气及吸氧装置、机械或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及相关器具。疼痛治疗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微波治疗仪、彩色超声、冲击波治疗仪、内热针、银质针、小针刀、激光治疗系统、臭氧治疗系统、射频治疗系统、脊髓电刺激系统以及其它疼痛治疗设备。检查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心率变异分析仪、红外热成像仪等设备。7 急救药品 呼吸兴奋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尼可刹米、洛贝林等。升压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等。抗心律失常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利多卡因、胺碘酮等。激素类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地塞米松、甲强龙等。8 人员 应具有疼痛科、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介入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等其中一类学科工作经历的执业医师。科室学科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疼痛诊疗工作 5 年以上。应具有护师、技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9 信息化 应建立病人基本信息数据,治疗评估系统,治疗数据系统和个人收费系统等数据系统。实现对人、财、物、科研信息的精细化管理。病人数据系统中病历应备份,门诊病历保存时长不少于 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长不少于 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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