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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160.20 E 31 备案号:36088-20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16 2012 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sphalt rubber 2012-12-12发布 2013-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916 2012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废胎橡胶沥青技术要求.2 5 橡胶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热撒布式橡胶沥青防水粘结层.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路用废胎硫化橡胶粉试验方法及检测.1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Brookfield 旋转黏度测定方法.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便携式黏度计黏度测定方法.2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橡胶沥青的膨胀量试验.29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橡胶沥青的洒布量试验.30 DB11/T 916 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 局、交通 运输部公 路 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政路 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公联公 路 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首都公 路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的 主 要起草 人:张丽宾、王旭东、柳浩、张蕾、肖倩、李美江、周兴业、曾峰、刘立勇、俞宏熙、李华明、杨丽英、丁建平、李永生、陈国立、林珂 DB11/T 916 2012 1 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道 路 工程 的废胎橡胶沥青、橡胶沥青混合料、热洒布式橡胶沥青防水黏结层的技术要求。本标准 适 用 于新建 和 改建道 路 工程 的结 构 层和路 面功能 层(包括 防水黏结层、应力吸收 层、黏层 等),机场道面可参 照 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 可 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 版 本(包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516 橡胶 溶剂抽 出 物 的测定(ISO 247:1990,MOD)GB/T 4998 橡胶 灰分 的测定(eqv ISO 247:1990)GB/T 5330 工业 用 金属丝编 织方 孔筛网 GB/T 11147 石油 沥青 取样 法 GB/T 14837 橡胶及橡胶 制品 组 分含 量的测定 热 重分析 法 GB/T 15180 重 交通 道 路 石油 沥青 GB/T 19208 硫化橡胶粉 JTG E20 公 路 工程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 程 JTG F40 公 路沥青路 面 施 工 技术规范 JTG E42 公 路 工程集 料试验规 程 JTG D50 公 路沥青路 面 设 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废胎橡胶沥青 asphalt rubber 路用废胎胶粉 与 沥青(为 主 要 成分)按 一 定 掺配比例,并 满足相关 技术 指 标要求的混合 物,其中 废 胎胶粉的 掺 量 不小 于 17.6%(外掺),简称 橡胶沥青。3.2 废胎硫化橡胶粉 ground vulcanized rubber of scrap tires 汽车 废 轮 胎 经 粉 碎得到 的 具 有 一 定 细 度规 格 的硫化橡胶粉,简称 废胎胶粉。3.3 路用废胎硫化胶粉 crumb rubber modifiers for road 满足 道 路路用技术 指 标要求的废胎硫化橡胶粉,简称 路用废胎胶粉。3.4 子午线胎废胎胶粉 radical tire crumb rubber modifiers DB11/T 916 2012 2 汽车 废 子午 胎 经 粉 碎得到 的废胎硫化橡胶粉。3.5 斜交胎废胎胶粉 bias tire crumb rubber modifiers 汽车 废 斜 交胎 经 粉 碎得到 的废胎硫化橡胶粉。3.6 干拌工艺 dry process 将 废胎胶粉 与 沥青、矿 料 一 起 投放到拌 和 楼里拌 和,生 产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工 艺 方法。3.7 湿拌工艺 wet process 先将 废胎胶粉和沥青 加 工 成 橡胶沥青 后,再与矿 料 拌 和 生 产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工 艺 方法。3.8 热洒布式橡胶沥青防水黏结层 waterproof-and-binding layer using asphalt rubber by thermal bitumen-spraying 热洒布式橡胶沥青防水黏结层 是一种在喷 洒橡胶沥青 类 结合料 后,立 即 撒布 一 定 粒径 的 碎石,经碾压而形成 的 有 一 定的 应力吸收 作 用 薄 层。4 废胎橡胶沥青技术要求 4.1 原材料要求 4.1.1 基质沥青 橡胶沥青的 基质 沥青 可 选 用 GB/T 15180 或 JTG F40规定的 50#、70#、90#和 110#道 路 石油 沥青。4.1.2 废胎胶粉 4.1.2.1 分类和规格 4.1.2.1.1 根据 轮 胎的 来源,废胎胶粉 分为:子午 线 胎废胎胶粉:A1;斜 交胎废胎胶粉:A2。4.1.2.1.2 根据 粉 碎 工 艺,废胎胶粉 分为 低温冷冻 法粉 碎 废胎胶粉和 常温 法粉 碎 废胎胶粉。4.1.2.1.3 废胎胶粉按 细 度通 常 分为 三 种 规 格:类 胶粉:粒 度 在 30目以 下,包括 30目(0.6mm以上);类 胶粉:粒 度 在 30目 80目之间,包括 80目 0.6mm 0.18mm(含);类 胶粉:粒 度 在 80目 200目之间,包括 200目 0.18mm 0.075mm(含)。4.1.2.2 工艺要求 废胎胶粉 生 产 的 最后一 道工 艺 宜采 用 常温 法 研 磨 粉 碎。4.1.2.3 外观 废胎胶粉 应 质 地均匀,不 应 含 有 目 测 可 见 的 木屑、金属、砂砾、玻璃 和 污 物 等 杂 质。废胎胶粉 中 的纤维 不 应 结 团、不 应有 柱状 的 纤维颗 粒。4.1.2.4 物理性能 DB11/T 916 2012 3 废胎胶粉的 物 理 技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1的规定。表 1 废胎胶粉的物理技术指标 项目 筛 余 物(%)相 对 密 度 水 分(%)金属含 量(%)纤维 含 量(%)技术 指 标 10 1.10 1.30 1 0.03 1 注:表 中 百 分 数均 为质 量 百 分 数 4.1.2.5 化学性能 废胎胶粉的化 学 技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2的规定。表 2 废胎胶粉的化学技术指标 单位 为 百 分 数 项目 灰分 丙酮 抽 出 物 碳黑 含 量 橡胶 烃 含 量 技术 指 标 8 22 28 42 注:表 中 百 分 数均 为质 量 百 分 数 4.1.2.6 试验方法及检验 废胎胶粉的试验方法及检验 见 附录 B。4.1.2.7 包装和标志 产品 的 包 装 和标 记 应 符 合 如 下 要求:a)废胎胶粉 采 用 袋装,其 内 包 装 材 料 应 为 密封 防 潮 结 构。b)每批 产品 都应有 产品 合 格 证,合 格 证内容 包括:产品 代号 及粉 碎 工 艺、商 标、型号、生 产日期、生 产 批号 和 产品 的 物 理 技术 指 标和化 学 技术 指 标。c)在产品 包 装上 应包括 如 下 信息:生 产 厂 的 厂名 和 商 标、产品编 号、产品 名 称、产品 批号、生 产日期、目数、橡胶粉的 类 型代号 及粉 碎 工 艺、生 产 工 艺。4.1.2.8 运输和贮存 a)废胎胶粉 在 运输 和 贮存过 程 中 应有 遮盖 物,严禁 与 酸、碱、油 和 其 它影响 产品质 量的 物质一 起 运输 和 贮存,运输 和 贮存环境温 度 应 低 于 50,距 热 源 1m以上,并 离地 面、墙壁 一 定 距离,避免 与 明 火接触。b)废胎胶粉 应 存 储 在 通 风、干燥 的 仓库 中,并 采 取 有 效 的防 淋、防 潮 措 施 以 及 消 防 措 施。c)废胎胶粉 现 场 存 储时 间 不 宜 超 过 180天。如 果超 过 该 存 储时 间 再 次使 用 之 前,应 检测废胎胶粉的 全套 物 理 性 能 和化 学 性 能,合 格后 方 可 使 用。4.1.3 废胎胶粉 掺 量 橡胶沥青 中 废胎胶粉的 外掺比例 的计 算 公 式按式(1):%1001=mmAf.(1)式 中:DB11/T 916 2012 4 fm 废胎胶粉 质 量,单位 为 克(g);1m 基质 沥青 质 量,单位 为 克(g);A 外掺比例。4.1.4 外 掺剂 在加 工 橡胶沥青 过 程 中,可 掺加一 定的 外掺剂,提 供 技术性 能。4.2 橡胶沥青 加 工 4.2.1 橡胶沥青的 加 工 流程 及 设 备 4.2.1.1 橡胶沥青 加 工 的 基 本 流 程,主 要 分为 以 下 四个步骤,如 图 1所 示。a)基质 沥青、废胎胶粉 等 原 材 料的 添 加;b)基质 沥青、废胎胶粉 等 原 材 料的 预 混;c)橡胶沥青的 反 应 过 程;d)橡胶沥青 质 量 监控。图 1 橡胶沥青的 加 工 流程示意图 4.2.1.2 橡胶沥青 加 工 的 基 本 设 备 主 要 有:a)基质 沥青 存 储罐;b)废胎胶粉的 添 加设 备;c)其 它 添 加剂 的 添 加设 备;d)基质 沥青 与 废胎胶粉 等 原 材 料的 预 混 罐,应 具 有 快速升 温 功能;e)橡胶沥青的 反 应 罐(应 具 备搅 拌 功能);f)橡胶沥青 加 工 设 备 的 加 温 和 控 温 系统;基质 沥青 废胎胶 粉 外掺剂 预 混 罐 反 应 罐 使 用 不 合 格 合 格 DB11/T 916 2012 5 g)橡胶沥青 质 量的 监控 设 备。4.2.2 橡胶沥青 加 工前的准备 4.2.2.1 橡胶沥青 生 产 前,应 进 行 橡胶沥青的 配 方 设 计,以 确 定橡胶沥青 生 产 的 基质 沥青 品种、胶粉 品种 及 掺 量,外掺剂 等。4.2.2.2 加 工 橡胶沥青前,橡胶沥青 加 工 设 备 中 的计量 装 置 应 进 行 专门 标定,并 贴 有 计量标 签。对于 固 定式的 加 工 设 备,按计量 有 效 期 年 限 的 频率进 行 标定,对于 移动 式 设 备,每 个 工程 开 工 前 均 需 要标定。计量标定的 主 要 仪器 或 传感器 有:所 有 的 称重设 备传感器、温 度 传感器、流 量计、搅 拌 器 的转 速。4.2.2.3 在 正 式 生 产 前,橡胶沥青 设 备 应 进 行 试 生 产,检 查 设 备 的 运 转 情况。4.2.3 橡胶沥青的 加 工 4.2.3.1 橡胶沥青 生 产分为 连续 式和 间 歇 式,宜采 用 间 歇 式 生 产 橡胶沥青。4.2.3.2 基质 沥青 与 废胎胶粉 共 混 后 正 式 反 应 的 温 度 宜 控 制在 180 190。当 废胎胶粉 掺 量 较大时,反 应 加 工 温 度 可适 当 提 高,但 不 应 高 于 210。加 工 设 备 应有 自动 温 控系统,控 温 精 度 为 3。4.2.3.3 橡胶沥青 加 工 正 式 反 应 的 时 间 不 宜 小 于 45min。4.2.3.4 在 生 产 过 程 中,应 及 时 检测 每批 橡胶沥青的技术 指 标。4.3 橡胶沥青技术指标 橡胶沥青的技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3的规定。橡胶沥青的技术性 能 测试 应 在 使 用前 进 行。表 3 橡胶沥青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交通 等 级 特 重 交通 重 交通 中 等 交通 轻 交通 推荐 基质 沥青 50#,70#70#,90#70#,90#90#,110#180 旋转黏度,Pa s 3.05.0 3.04.0 2.03.0 1.03.0 25 针入 度,0.1mm 3060 4070 5080 6090 软 化 点,65 58 55 52 弹 性 恢复,%60 60 55 55 5 延 度,cm 10 10 15 15 注:旋转黏度标准试验方法 采 用 Brookfield旋转黏度试验,并按照 50%扭矩 内 插获 得。4.4 橡胶沥青试验方法 4.4.1 抽样 橡胶沥青的 抽样 按 GB/T 11147进 行。4.4.2 黏 度 试验方法 4.4.2.1 橡胶沥青 生 产 检测 应 采 用 Brookfield黏度计 进 行,如采 用 连续 式 生 产,每 隔 1h从 存 储罐 中抽取样品 进 行 检测,如采 用 间 歇 式 生 产,每 罐 抽 检 一 次,每 次 检测 平行 试验 应 不少 于 三 个 样 本。对 现 场DB11/T 916 2012 6 的 存 储罐 应 每 隔 4h抽取一 个 样 本;当 橡胶沥青的 生 产 和混合料 生 产 同 步进 行 时,可 只 进 行 橡胶沥青的 生 产 检测。4.4.2.2 现 场 黏度检测 宜采 用便携式黏度计 进 行,并 在 室 内 建立 便携式黏度计和 Brookfield黏度计的 相关关 系。在 橡胶粉的 品种、橡胶粉的 掺 量和 基质 沥青 发生改 变 后,需 要 重 新 进 行 校 正。在 校 正 试验 时,便携式黏度计 应 配 备 保 温装 置,保 温 精 度 为 1,并 在设 定 温 度 下 保 温 30min。在 现 场 黏度的检测 温 度应 控 制在 180 2,从 取样到 试验结 束 应 在 20min内。4.4.2.3 Brookfield 旋转 黏 度测 定方法 Brookfield旋转黏度测定方法 见 附录 C。4.4.2.4 便携 式黏 度计 黏 度测 定方法 便携式黏度计黏度测定方法 见 附录 C。4.4.3 针入度 试验方法 针入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的方法 执行。4.4.4 软 化 点 试验方法 软 化 点 试验方法按 JTG E20的方法 执行。4.4.5 弹 性 恢复 试验方法 弹 性 恢复 试验方法按 JTG E20的方法 执行。4.4.6 延度 试验方法 延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的方法 执行。4.5 橡胶沥青检验规 则 4.5.1 出厂 检验 如采 用 连续 式 生 产,每 隔 1h从 成品 罐 中抽取样品 进 行 检测;如采 用 间 歇 式 生 产,每 罐 抽 检 一 次。每 次 检测 平行 试验 应 不少 于 三 个 样 本。4.5.2 型 式检验 4.5.2.1 对于 混合料 生 产 检测,应 在 生 产 混合料前和 生 产 过 程 中 从 储 油 罐 中 提 取样品 进 行 检测。每 隔 4h抽取一 个 样 本。4.5.2.2 应 按本文件 4.3的要求 进 行 型 式检验。4.6 橡胶沥青运输 与 贮存 4.6.1 橡胶沥青 应 采 用 具 有 搅 拌 装 置 和 保 温装 置 的沥青 罐进 行运输 和 贮存。沥青 罐 上 应明 确 标 明生 产 时 间,出 厂 黏度 等 关 键 参 数。橡胶沥青 应 在一 天 内 使 用 完毕。当 由 于 不 可 抗 力,如 需 临 时 贮存 时,宜 将 橡胶沥青的 温 度 降 到145 155,并 缓慢 搅 拌,并 应 在 三 天 内 使 用 完毕,只允许 有 一 次升 温过 程;使 用前 应 必 须 重 新 检测橡胶沥青的 指 标 是 否 满足 技术要求,如 果 不满足 要求,则 应 重 新 加 工 或 掺加一 定 剂 量(掺 量 应 小 于 10%)的废胎胶粉 重 新 预 混、反 应 直至 满足 技术要求。DB11/T 916 2012 7 5 橡胶沥青 混合 料技术要求 5.1 原材料 5.1.1 废胎胶粉橡胶沥青 废胎胶粉橡胶沥青 应 符 合 第 4部 分 的规定。5.1.2 集 料 5.1.2.1 粗集 料 5.1.2.1.1 粗 集 料 除 应 符 合 JTG F40 中 的规定 外,还 应 符 合 以 下 规定:橡胶沥青 与 粗 集 料黏附性 应 达 到 5级;当 用 于 表 面 层 时,粗 集 料 中小 于 0.075mm粉 尘 含 量 不 应 大 于 0.8%。5.1.2.1.2 当使 用 10型 混合料 时,碎石粒径在 4.75mm 9.5mm之间,需 增 设 7.2mm的 控 制筛孔。使 用 S12档 石 料,其中 7.2mm 9.5mm石 料 与 4.75mm 7.2mm石 料的 重 量 比例 应 在 1:1 2:1之间。5.1.2.2 细集 料 细 集 料 宜采 用 机 制 砂,并 应 符 合 JTG F40中 的规定。在 表 面 层 使 用 3mm以 下 细 集 料 时,应 采 用 石灰岩 石 料。5.1.3 填 料 5.1.3.1 橡胶沥青混合料 中 使 用的 填 料 包括 矿 粉、水 泥 或 消 石灰。5.1.3.2 矿 粉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应 符 合 JTG F40中 的规定。当 混合料 中 粗 集 料 为中 性 或酸 性 石 料时,应 采 用水 泥 或 消 石灰 代 替 矿 粉;消 石灰 的 掺 量 为矿 料 总 质 量的 1%3%,水 泥 可 全 部 替 代 矿 粉。5.2 橡胶沥青 混合 料 级配 5.2.1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级 配 可 采 用 密 级 配 或 开级 配。密 级 配 的 设 计 孔 隙 率 宜 小 于 6,开级 配 的 设 计 孔 隙 率 宜 大 于 18。5.2.2 湿 拌 工 艺 密 级 配 橡胶沥青混合料(ARHM(W)级 配 按 公 称最 大 粒径分类,其 参 考 范围 符 合 表 4的规定。DB11/T 916 2012 8 表 4 湿拌工艺 密级配 橡胶沥青 混合 料(ARHM(W)级配 类 型 及 其参考 范围 单位 为 百 分 率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26.5 19 16 13.2 9.5 7.2 4.75 ARHM 20(W)100 90 100 77 88 64 76 47 59-25 35 ARHM 16(W)100 95 100 77 85 54 64-25 35 ARHM 13(W)100 95 100 62 71-25 35 ARHM 10(W)100 95 100 56 66 25 35 ARHM 7(W)100 95 100 58 68 ARHM 5(W)100 95 100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2.36 1.18 0.6 0.3 0.15 0.075 ARHM 20(W)18 27 14 21 10 17 7 13 5 10 4 8 ARHM 16(W)19 28 15 22 11 18 9 14 7 11 5 9 ARHM 13(W)20 28 15 23 12 19 10 15 8 12 6 10 ARHM 10(W)20 28 15 23 12 19 10 15 8 12 6 10 ARHM 7(W)25 35 19 28 15 22 12 18 9 14 7 11 ARHM 5(W)25 35 20 28 16 23 13 18 10 15 8 12 5.2.3 湿 拌 工 艺 开级 配 橡胶沥青混合料(ARHM(W)O)级 配 按 公 称最 大 粒径分类,其 参 考 范围 符 合表 5的规定。表 5 湿拌工艺 开级配 橡胶沥青 混合 料(ARHM(W)O)级配 类 型 及 其参考 范围 单位 为 百 分 率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19 16 13.2 9.5 7.2 4.75 2.36 ARHM 16(W)-O 100 95 100 71 80 43 55-15 25 6 18 ARHM 13(W)-O 100 95 100 52 64-15 25 10 19 ARHM 10(W)-O 100 95 100 45 57 15 25 10 19 ARHM 7(W)-O 100 95 100 48 60 15 25 ARHM 5(W)-O 100 95 100 15 25 DB11/T 916 2012 9 表 5 湿拌工艺 开级配 橡胶沥青 混合 料(ARHM(W)O)级配 类 型 及 其参考 范围(续)单位 为 百 分 率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1.18 0.6 0.3 0.15 0.075-ARHM 16(W)-O 3 14 1 10 1 7 0 5 0 4-ARHM 13(W)-O 6 15 4 11 2 9 2 7 1 5-ARHM 10(W)-O 6 15 4 11 2 9 2 7 1 5-ARHM 7(W)-O 10 19 7 14 4 11 3 8 2 6-ARHM 5(W)-O 10 19 7 14 4 11 3 8 2 6-5.2.4 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ARHM(D)采 用 间 断 型 的 密 级 配,其 参 考 范围 符 合 表 6的规定。表 6 干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ARHM(D)级配 类 型 及 其参考 范围 单位 为 百 分 率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37.5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ARHM30(D)100 90100 8091 6476 5769 5062 4051 2535 ARHM 25(D)100 90100 7082 6273 5465 4253 2535 ARHM 20(D)100 90100 7788 6476 4759 2535 ARHM 16(D)100 95100 7986 5867 3040 ARHM 13(D)100 95100 6674 3040 级 配 代号 通 过 下列 筛孔 的 质 量 百 分 率 2.36 1.18 0.6 0.3 0.15 0.075 ARHM30(D)1727 1220 916 612 49 37 ARHM 25(D)1727 1220 916 612 49 37 ARHM 20(D)1827 1421 1017 713 510 48 ARHM 16(D)2231 1624 1219 915 712 59 ARHM 13(D)2332 1725 1320 1016 813 610 5.2.5 ARHM 7(W)、ARHM 7(W)-O、ARHM 5(W)和 ARHM 5(W)-O 型 级 配 的 控 制 点 为 2.36mm和 0.075mm,其 余 各 类 型 为 4.75mm和 0.075mm。控 制 点 4.75mm和 2.36mm通 过 率 的 允许误差 为 2%(绝 对 值);0.075mm通 过 率 的 允许误差 为 1%(绝 对 值),对于 开级 配 混合料的 允许误差 为 0.5%(绝 对 值)。5.3 橡胶沥青 混合 料 5.3.1 配合比设计 DB11/T 916 2012 10 5.3.1.1 混合 料 配合比设计步骤 橡胶沥青混合料 配 合 比设 计 分为 四个步骤:理 论 配 合 比设 计、目 标 配 合 比设 计、生 产配 合 比设 计和 试 生 产 及试验路验 证:a)理 论 配 合 比设 计 确 定混合料的 级 配 并 评价 混合料的技术性 能;b)目 标 配 合 比设 计 确 定 生 产 的 冷 料 仓 比例、验 证 混合料的性 能;c)生 产配 合 比设 计 确 定 生 产 热料 仓 比例、橡胶粉 掺 量和 生 产 的 油石比;d)试 生 产 和试验路验 证 验 证 配 合 比设 计的 参 数 并 确 定 生 产 工 艺 参 数。5.3.1.2 橡胶沥青 混合 料的理 论配合比设计 5.3.1.2.1 应 根据 使 用 条 件的要求,选 择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中 橡胶粉的 类 型,确 定橡胶沥青的加 工工 艺 过 程 和 参 数。选 择 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中 橡胶粉的 类 型 和橡胶粉的 掺 量,采 用的橡胶粉 粒径不 宜 小 于 30目,橡胶粉的 掺 量 宜 为 沥青 质 量的 20 30。5.3.1.2.2 按照 体积 法 原 理 进 行 配 合 比设 计,根据 混合料 设 计 空隙 率 的要求,并结合 其 它 体积 参 数,由试件实 际空隙 率 水 平 确 定 相 应 的 油石比,其 计 算 公 式 见 公 式(2)。dc ba+=.(2)式 中:a 油石比;b 橡胶粉 质 量,单位 为 克(g);c 沥青 质 量,单位 为 克(g);d 矿 料 质 量,单位 为 克(g)。5.3.1.2.3 应 根据 石 料的 密 度,按照 间 断 级 配、骨架 结 构 原 理,优 化混合料的实 际 级 配,并 进 行 相关的性 能 验 证。5.3.1.2.4 橡胶沥青混合料 体积 参 数 中 的 油石比 应 按照实 际 油石比例 进 行 计 算。5.3.1.3 其他配合比设计 及验 证 要求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目 标 配 合 比、生 产配 合 比 和 生 产配 合 比 验 证见 JTG F40的规定。5.3.2 混合 料 设计 指标 5.3.2.1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设 计 采 用 马 歇 尔 试验方法。有 条 件 时 可 使 用旋转 压 实的试验方法。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设 计技术 指 标 符 合 表 7的规定。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 凝土 的 矿 料 间 隙 率 的要 求 符 合 表 8的规定。DB11/T 916 2012 11 表 7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 设计 技术指标 技术 指 标 应 用 条 件 密 级 配 混合料 开级 配 混合料 马 歇 尔 试验 击 实 温 度 根据 橡胶沥青的黏度 160 165 马 歇 尔击 实 次 数 次 一 般 路 段各 层 75 重 交通路 段 表 面 层 100 75 稳 定度 KN 流 值 为 3mm时 的 取 值 8 5 设 计 空隙 率%中、下面 层 3 4 上 面 层混合料 4 6 18 20 沥青 饱 和度%-70 85 表 8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凝土 的 矿 料 间隙率 集 料 公 称最 大 粒径 mm 19 16 13.2 9.5 7.2 4.75 VMA%13 13.5 14 15 15.5 16 5.3.2.2 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设 计 采 用 马 歇 尔 试验方法。有 条 件 时 可 使 用旋转 压 实的试验方法。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马 歇 尔击 实 温 度 为 160 165,设 计技术 指 标 符 合 表 9的规定,矿 料 间 隙 率(VMA)的要求 符 合 表 10的规定。在 进 行 干 拌 工 艺 马 歇 尔击 实试验 时,首 先 根据 计 算 好 的 矿 料料单,称量 集 料、矿 粉、沥青和橡胶粉的 重 量。然 后将称 量 好 的 各 规 格矿 料 置 于 烘箱 预 热 到 180,将 沥青 加 热 至 163 备 用,将拌 和 锅 预 热 至 180,橡胶粉 不 需 要 预 热。将称 量 好 的 集 料和橡胶粉 放 入 拌 和 锅 中,先 干 拌 45s后,再将 沥青 加 入 拌 和 锅 中 搅 拌 90s,最后放 入 矿 粉 搅 拌 90s,并 观察 集 料 裹覆 状 况,如 仍 有 花白 料,需 适 当 延长 搅 拌 时 间。表 9 干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 设计 技术指标 技术 指 标 应 用 条 件 密 级 配 混合料 马 歇 尔击 实 次 数 次 一 般 路 面 的 各 层 75 重 交通 表 面 层 100 稳 定度 KN 流 值 为 3mm时 的 取 值 7 设 计 空隙 率%中、下面 层的 密 级 配 混合料 3 4 表 面 层的混合料 4 5 沥青 饱 和度%70 85 表 10 干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凝土 的 矿 料 间隙率 集 料 公 称最 大 粒径 mm 31.5 26.5 19 16 13.2 9.5 VMA%12.5 13 14 14.5 15 16 5.3.3 混合 料性能要求 5.3.3.1 外观 橡胶沥青混合料 成 裹覆 状 态,不 应有 花白 料。DB11/T 916 2012 12 5.3.3.2 高温稳 定性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高 温 性 能应 符 合 表 11的要求,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高 温 性 能应 符 合 表12的要求。表 11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 动稳 定 度 单位 为 次/mm 交通量 等 级 1 层 位 上 面 层 中 面 层 下面 层 轻 交通 2000 1200 中 等 交通 2500 1500 重 交通 3000 2000 1500 特 重 交通 4000 2500 2000 注 1:交通量 等 级 划 分 见 JTG D50。表 12 干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 动稳 定 度 单位 为 次/mm 交通量 等 级 2 层 位 中 面 层 下面 层 轻 交通 1500 中 等 交通 2000 重 交通 2500 2000 特 重 交通 3000 2500 注 2:交通量 等 级 划 分 见 JTG D50。5.3.3.3 水 稳 定性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水 稳 定性要求 应 符 合 表 13的要求。表 13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水 稳 定性要求 指 标 技术要求 浸 水 马 歇 尔 试验 残留稳 定度%85 冻 融劈裂强 度 比 值%80 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水 稳 定性性 能 符 合 JTG F40 普 通沥青的要求。5.3.3.4 低温弯曲 性能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低温 弯曲 性 能 要求 应 符 合 表 14的要求。表 14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 低温弯曲 性能要求 气候 分 区 北 部 山区 平 原 区 年 极端 最 低 气 温-9.0-21.5-9.0 破坏 应 变 2800 2500 DB11/T 916 2012 13 干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低温 弯曲 性 能 符 合 JTG F40 普 通沥青的要求。5.3.3.5 抗滑 性能 橡胶沥青混合料混 凝土 作为 抗 滑 表 层 时,应 具 有 一 定的 摩擦阻 力,其 构 造深 度 不小 于 0.65mm。5.3.3.6 抗渗 性能 对于 密 实 型 混合料的 渗 水 系 数 不 大 于 100mL/min。5.3.3.7 线 膨胀 量 橡胶沥青混合料 线 膨胀量 应 不 大 于 1%。5.4 橡胶沥青 混合 料试验方法 5.4.1 马歇尔 试验 马 歇 尔 试验方法 涉 及 到 四个 试验:a)击 实试验按 JTG E20中 T0702进 行;b)马 歇 尔稳 定度试验按 JTG E20中 T0709进 行;c)试件的 毛 体积 密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 0707进 行;d)试件的 最 大 理 论 密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 0711进 行。5.4.2 油石比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油石比 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0735进 行。5.4.3 高温稳 定性 高 温 稳 定性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 0719进 行。5.4.4 水 稳 定性 浸 水 马 歇 尔 试验 残留稳 定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0709进 行,冻 融劈裂强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 0729 进 行。5.4.5 低温弯曲 性能 低温 弯曲 性 能 试验方法按 JTG E20 中 T 0715 进 行。5.4.6 抗滑 性能 构 造深 度试验方法按 JTG E20 中 T 0731 进 行。5.4.7 渗 水 渗 水试验方法按 JTG E20中 T 0730进 行。5.4.8 线 膨胀 量试验 DB11/T 916 2012 14 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 线 膨胀量试验方法按附录 E进 行。5.5 橡胶沥青 混合 料拌和 5.5.1 一般 要求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拌 和 除 应 符 合 JTG F40中 的 相关 规定。还 应 满足 以 下 5.5.25.5.7的要求。5.5.2 设 备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拌 和 采 用 间 歇 式 拌 和 机,间 歇 式 拌 和 机 冷 料 仓 之间 的 隔 板 高 度 不得 低 于 70cm。间 歇 式 拌 和 机应 具 有 保 温 性 能 好 的 成品 储 料 仓,储 存过 程 中 混合料 降 温 不 大 于 5,确 保 沥青 不 滴漏。5.5.3 拌和 机辅助设 备 拌 和 机 的 矿 粉 仓 应 配 备 振 动 装 置。拌 和 机应 配 备 同 步添 加 料 投 料 装 置,增 设 粉料 仓,当添 加 消 石灰、水 泥 等 外掺剂 时,通 过 粉料 仓 或 专 用 管 线 和 螺 旋 升 送 器 直 接 加 入 拌 和 锅,当 与矿 粉混合 使 用 时,应 避免二者因 密 度 不 同 发生 离 析。5.5.4 干拌工艺橡胶粉 添加 方式 5.5.4.1 干 拌 法橡胶粉的 添 加 方式 分为 人工 投 入 法和 自动 加 入 法 两 种。5.5.4.2 人工 投 入 法 适 用 于 小 规 模 的试验路。根据 拌 和 楼 每 盘 料的 重 量,按照橡胶粉的 添 加比例,事 先将 橡胶粉 分 装 成 袋,然 后 由 工人 从 拌 和 楼 的 观察 孔投放到拌 和 缸 中 搅 拌。5.5.4.3 自动 加 入 法 适 用 于 大 规 模 生 产,拌 和 机应 配 备 同 步添 加 料 投 料 装 置,投 料 装 置 中 应有 电 子 计量 装 置。5.5.5 拌和 时间 5.5.5.1 湿 拌 工 艺 混合料 拌 和 时 间根据 具 体 情况 经 试 拌 确 定,以 沥青 均匀 裹覆 集 料 为 度。间 歇 式 拌 和 机 每 盘 的 生 产 周 期不 宜 少 于 60s。5.5.5.2 干 拌 工 艺中,橡胶粉 是在 常温 条 件 下 加 入 拌 和 锅 中,废胎胶粉 应 在 混合料 中 充 分分 散。橡胶 粉 与 集 料 一 同 放 入 拌 和 锅 中,干 拌 时 间 不小 于 15s,干 拌 工 艺 混合料的 总 拌 和 时 间 不 应 低 于 60s。5.5.6 拌和 温度 橡胶沥青混合料 应 随 拌 随 用;湿 拌 工 艺 橡胶沥青混合料的 拌 和 温 度 应 符 合 表 15的规定。干 拌 法橡胶 沥青混合料的 拌 和 温 度 应 符 合 表 16的规定。表 15 湿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拌和 温度 单位 为 摄氏 度 石 料 加 热 温 度 橡胶沥青 温 度 出料 温 度 弃 料 温 度 180 200 175 185 180 210 注:当 橡胶沥青黏度 大 于 2.5Pa s时,橡胶沥青的 加 热 温 度 宜 再 提 高 5 10。表 16 干拌工艺橡胶沥青 混合 料拌和 温度 单位 为 摄氏 度 石 料 加 热 温 度 沥青 温 度 出料 温 度 弃 料 温 度 190 210 150 160 180 210 DB11/T 916 2012 15 5.5.7 数据采集 拌 和 楼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打印 每 盘 料的 生 产 数据,包括 每 盘 料 各 个 热料 仓 的 矿 料用量、填 料用量、橡 胶沥青的用量、拌 和的 时 间,时 间 精确 到 秒。5.6 橡胶沥青 混合 料检验规 则 5.6.1 鉴 定检验 在 橡胶沥青混合料 生 产 时,应 进 行 鉴 定检验,检验 项目 按照本文件 5.3.3的要求 进 行。5.6.2 出厂 检验 每 盘 料出 厂 时 应 进 行 外 观 检验,符 合本文件 5.3.3.1的要求。5.6.3 质量 一致 性检验 在 橡胶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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