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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3872011 规模鸡场禽流感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2011-05-10发布 2011-05-2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1387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清、路广计、韩庆安、郑丽丽、许玉静、陶茂晖、吴秀楼、王丽霞、汝国林、袁东芹、陈桂娟、张德亮、王革新、卢玉莲、赵慧秋。DB13/T 13872011 1 规模鸡场禽流感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鸡场禽流感综合防控中环境控制、管理措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消毒措施、疫情报告与确认、疫情处置和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规模鸡场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8936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GB/T 19438.1 禽流感病毒通用荧光 RTPCR 检测方法 GB/T 19438.2 H 5 亚型禽流感病毒荧光 RTPCR 检测方法 GB/T 19438.3 H 7 亚型禽流感病毒荧光 RTPCR 检测方法 GB/T 19438.4 H 9 亚型禽流感病毒荧光 RTPCR 检测方法 GB 19442 高致病性禽流感 防治技术规范 NY/T 766 高致病性禽流感 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767 高致病性禽流感 消毒技术规范 NY/T 768 高致病性禽流感 人员防护技术规范 NY/T 772 禽流感病毒 RTPCR 试验方法 DB13/T 990 鸡场消毒技术规范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8日起施行)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禽流感 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由 A 型流感病毒引起禽类从呼吸系统异常到严重全身病毒血症等多种症状的传染病。按病原体的致病特性,禽流感可分为非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如 H9亚型)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如 H5亚型和 H7亚型)3 大类。4 环境控制 4.1 鸡场应距离交通干道 1 000 m以上,距一般公路 50 m以上,距离居民区 1 000 m以上,距离其它饲养场 1 500 m以上,距离屠宰厂、禽产品加工厂、化工厂等 2 000 m以上。DB13/T 13872011 2 4.2 鸡场应有围墙或防疫沟,围墙外建立绿化隔离带。4.3 场内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管理区和生活区分开,在生产区的下风向建隔离区,鸡舍东西向排列,鸡舍间距及鸡舍与围墙栏距离不少于 30 m。4.4 净道与污道分开,互不交叉。4.5 具有完善的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鸟、防蚊蝇、防鼠和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4.6 鸡场大门附建门卫室、消毒房和消毒池,场门口设警示标志。5 管理措施 5.1 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员管理、饲养管理、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2 对所有鸡舍建立防疫档案。5.3 建立完整的免疫记录、疫病诊疗和用药记录,并整理归档。5.4 场外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严格消毒,更衣换鞋。5.5 场区内不能饲养其它动物,不能开展对外诊疗和配种工作,不能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5.6 鸡场应有专业兽医人员。5.7 坚持全进全出制度。鸡只出栏后,鸡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舍 21 d 后方可再用。5.8 必须从外场引进鸡苗时,要确认产地为非疫区。选择种鸡健康水平高、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选购雏鸡。新引进的鸡群要在隔离舍隔离观察至少 21 d,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并群饲养。6 免疫接种 6.1 规模鸡场应根据本场特点、当地情况及疫苗种类制定免疫程序。6.2 在做好禽流感免疫的同时,也要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6.3 推荐免疫程序 6.3.1 蛋(肉)种鸡 a)达到 714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灭活疫苗;b)达到 3542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和 H9灭活疫苗;c)达到 7580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9灭活苗;d)达到 120130 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和 H9灭活疫苗;6.3.2 商品蛋鸡 a)达到 714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灭活疫苗;b)达到 3542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灭活疫苗;c)达到 7580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二联灭活疫苗;d)达到 120130 日龄时,注射禽流感 H5N1和 H5H9灭活疫苗;6.3.3 商品肉鸡 a)达到 714日龄时,注射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b)达到 1421日龄时,注射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4 当周围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时,要按照当地兽医部门的要求进行紧急免疫。7 疫病监测 DB13/T 13872011 3 7.1 免疫效果监测 7.1.1 监测的时间、频率和比例 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 14 d后采集血样检测一次;灭活疫苗,家禽免疫后 21 d,采集血样检测一次,以后每隔 12 个月检测一次。每次采样比例 0.1%0.5%,总量不得少于 40份,每份血样为 3 ml5 ml。7.1.2 检测方法 按照 GB/T 18936 的规定执行。7.1.3 免疫效果评价 弱毒疫苗,鸡群免疫抗体转阳率达到 50为合格;灭活疫苗,禽流感 H5或 H9 HI 抗体效价达到 24 为免疫合格,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7.2 病原学监测 7.2.1 监测的时间和频率 每季度采样检测 1 次。7.2.2 采样要求 采集鸡的泄殖腔/咽喉拭子,至少 20头份。7.2.3 检测方法 按照 GB/T 18936、GB/T 19438.1、GB/T 19438.2、GB/T 19438.3、GB/T 19438.4 和 NY/T 772的规定执行。7.2.4 检测结果处理 7.2.4.1 病原学检测出现阳性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2.4.2 结合相关信息对每次监测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8 消毒措施 按照 DB13/T 990 执行。9 疫情报告与确认 当发生禽流感疫情时,疫情报告和确认必须严格按照 GB 19442 和国务院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执行。10 疫情处置 必须严格按照 GB 19442、NY/T 766、NY/T 767、NY/T 768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执行。DB13/T 13872011 4 11 无害化物处理 11.1 规模鸡场可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可采用灭菌锅、焚烧炉、填埋池(井)或化尸池等方式,处理能力应当能够满足场区范围内及时处置病死鸡及死因不明动物的需要。11.2 规模鸡场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配套建设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自身需要。11.3 病死、患传染病死亡的鸡只等无害化处理的具体操作方式按 GB 16548 的规定执行。11.4 污染饲料、垫料、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可采取堆积发酵或沼气方式进行。11.5 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可采取分级沉淀池方式或使用沼气等方式进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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