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DB34/T 1804-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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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R 4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Troubleshooting and governanc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accident potential of inland port 2012 12 26发布 2013 01 26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804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和应、姚箭、夏锋、凌必有、方卫星、柴瑛。DB34/T 18042012 1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港口(以下简称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及监督与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第16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管理要求 4.1 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港口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加人员。分级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督查。DB34/T 18042012 2 4.2 事故隐患排查 4.2.1 前期准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备设施的有关技术资料,确定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和对象。4.2.2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对象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变化的规律。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和事故类别见附录 A、附录B。4.2.3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确认属于一般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4.2.4 港口单位对事故隐患应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应每月或季度开展一次生产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活动。4.3 事故隐患治理 4.3.1 港口单位对一般事故隐患应迅速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4.3.2 港口单位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需继续生产活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或设备运转。4.3.3 港口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做好登记,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制定整改计划,确定负责人、确保整改经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分轻重缓急实施整改,按期完成。4.3.4 港口单位安全监督、技术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实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时,有权要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作业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4.3.5 港口单位对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出专题报告,说明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连同有关的技术资料报港口主管部门研究处理。4.3.6 港口单位实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 C)制度,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患部位、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归口部门填写发出,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作业单位领导必须认真执行,负责处理。如对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有不同意见,可书面向安全监督归口部门提出申述理由,在未接到安全监督归口部门答复意见前,仍按原通知书上的意见执行。对事故隐患经过整改、已消除事故隐患的,应书面报告安全监督归口部门复查销案(见附录 D)。5 监督与检查 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DB34/T 18042012 3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类:a)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b)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c)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d)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e)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f)其他危险、有害因素。DB34/T 18042012 4 B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事故类别 事故伤害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a)物体打击;b)车辆伤害;c)机械伤害;d)起重伤害;e)触电;f)淹溺;g)灼烫;h)火灾;i)高处坠落;j)锅炉爆炸:k)容器爆炸;l)其他爆炸;m)中毒和窒息;n)其他伤害等。DB34/T 18042012 5 C C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表C.1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监()第 号 日期:单位:公司()等同志到你单位检查,查悉()有以下问题,请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现根据()的规定,正式通知你单位,限()日内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单位进行处罚。签发:拟稿:抄送:DB34/T 18042012 6 D D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自存)表D.1 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自存)整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承办部门签章 日期:整改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现场验证意见:验证人:日期:XXXXX 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上报)整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承办部门签章 日期:整改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现场验证意见:验证人:日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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