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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4 备案号:36101-20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29 2012 平原地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技术规程 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 Technical cod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forest ecosystem in plain areas shelter forest along highways,railways and rivers 2012-12-12发布 2013-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929 201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建设范围与绿化带宽度.1 5 设计.2 6 施工.3 7 养护管理.5 8 验收要求.6 参考文献.7 DB11/T 929 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桓、施海、甘敬、秦永胜、王连军、张继伟、李春雨。DB11/T 929 2012 1 平原地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技术规程 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原地区 公路、铁路、河流 绿化带的建设范围与绿化带宽度、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和验收要求 等内容。本标准 适 用 于 平原地区 公路、铁路、河流两侧 绿化带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5776 造 林 技 术规 程 LY/T 1607 造 林作业设计规 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红线 red line 道路 用地规 划 范围的 控制界线。3.2 橙线 orange line 铁路 和 轨道交通 用地规 划 范围的 控制界线。3.3 蓝线 blue line 城 市 水面,主要 包括河流、湖泊及 护 堤等 用地规 划 范围的 控制界线。4 建设范围与绿化带宽度 绿化带建设范围 包括 主要的 公路、铁路、河流两侧 的 新 建、改 建、扩 建绿化带,每侧 绿化带宽度 为 50m 200m,有条 件的地 方可适当加 宽。DB11/T 929 2012 2 5 设计 5.1 建设模式 5.1.1 公路绿化 在公路红线外侧,以高大落叶乔木为 主 体,突 出 特色道路景观。其中 绿化带宽度 100m以下 的 0m 30m、100m以上 的 0m 50m范围 内做为景观 带,可适当配置亚乔木、常 绿 树 的 自然 组 团混交。道路 出口、交叉 节 点 及景 区、城 镇、村庄周边 的绿化带作 为 重点 绿化,可在 视野 范围 内 合 理 配置观 花、观叶、观 果 等 花 灌 木。5.1.2 铁路绿化 在铁路 橙 线以外,以高大乔木为 主,实 行多 树 种 混交。其中,高 架 铁路、一般 铁路 橙 线外 10m以内栽植各类 亚乔木,10m以外 栽植 高大乔木;非 高 架 的 高铁、城铁 橙 线以外 5m以内 只 准 许种植花灌 木,5m 30m以内 只 准 许栽植 落叶亚乔木、常 绿 树 或 组 团混交,30m以外应 栽植 高大乔木。路 口、信号灯周边 不应 栽植影响 交通 安全 的 树 种。5.1.3 河流绿化 在河流 蓝 线以外,以高大乔木混交为 主,合 理 少 量 配置亚乔木 和 灌 木;在城 镇周边,因 地 制 宜,适当 增 加 园林 景观 元素,配置 相 应 休憩、应 急 设施,满足 市 民休憩、避险需 求。卵石 河 滩 地 造 林 不 得阻碍河道 泄洪。5.2 树种选择 5.2.1 重点选 用 乡土 树 种 和 经 引 种试 验 成功 的 树 种,并 根据 公路、河流 的 特 点 及 周边立 地 条 件,分别选 用 具 有 耐污染、滞尘能力强、耐旱、耐涝、抗 性 强、易成活、便 于 管理的 树 种。禁止选 用 有 侵害 性的树 种。5.2.2 乔木 宜选择生态价 值较 高、季 相 变 化 明显、色 彩丰富、观 赏 性 强、寿命长 的 树 种;灌 木 宜选择花 期 长、色 彩鲜艳、耐 修 剪 的 树 种;地 被 植 物 应 选择多 年 生、绿 期 长、花 期 长、色 彩丰富、繁殖快、抗逆 性 强、养护 成 本 低、易 于 管理的 品 种。5.2.3 地 势低洼、盐碱、拆迁 等 地 段,应 选择 喜湿、耐 盐碱 的 树 种;风沙危 害 严 重 地 段,应 选择耐旱树 种;卵石 河 滩 地,应 选择耐 瘠薄 树 种。5.2.4 在高 压走廊、地 下 管 线等特 殊 地 段,应 种植 亚乔木 或 有 明显 主 干 的 花灌 木。5.2.5 主要 推荐 植 物见表 1。表 1 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建设主要推荐植物 类 型 推荐 植 物 常 绿 乔木 油松、雪松、白皮松、华山松、侧 柏、桧柏 等 落叶乔木 毛白杨(雄株)、柳 树(雄株)、国槐、白蜡、栾 树、臭椿、千头椿、银杏、元 宝枫、刺槐 等 落叶亚乔木 黄栌、紫 叶 李、海 棠、文 冠 果、金 叶 榆 等 花灌 木 金银 木、迎 春、丁香、木 槿、紫薇、连 翘、榆 叶 梅、碧桃、黄刺玫、月季、小 檗、红 瑞 木、金 叶 莸 等 地 被 二 月 兰、地 被 菊、甘 野 菊、板 蓝根、紫 花 苜蓿、黑麦 草、瞿麦(巨麦)、沙 地 柏 等 DB11/T 929 2012 3 5.3 苗木规格 根据立 地 条 件、树 种 特 性 及 绿化带 所 处 位 置,确 定 苗 木 规 格。一般 情况 下,重点 地区的 落叶乔木 胸 径 应为 8cm以上,亚乔木 地 径 5cm以上,常 绿 树高 3m以上;属 一般 绿化的 落叶乔木 胸径 应为 6cm以上,亚 乔木 地 径 3cm以上,常 绿 树高 2.5m以上。花灌 木应在 3年 生 以上,其中有 明显 主 干 的 花灌 木 地 径 应 2cm以 上、高 1m以上,其 它丛 生 的 花灌 木 分 枝 3个 以上。5.4 苗木配置 5.4.1 栽植密度 根据 不 同 树 种 的 生 长 速 度、冠 幅 大 小 和 混交 比例,确 定 合 理 栽植 密 度,一般 乔木 和 亚乔木 栽植 密 度为 495株/hm2 840株/hm2。特 殊 情况 下,毛白杨、栾 树、国槐、垂 柳 等大 冠 幅 乔木应 稀 植,为 405株/hm2 615株/hm2;紫 叶 李、美 人 梅、榆 叶 梅 等亚乔木应 密 植,为 615株/hm2 1110株/hm2;阔 叶 类 的 银 新 杨、南 毛 新及 针 叶 类 的 桧柏 等 窄 冠 幅 树 种 适 合 高 度 密 植,为 1110株/hm2 1650株/hm2。5.4.2 混交比例 根据 不 同 河路景观 效 果需 求,确 定 合 理 针阔、乔 灌 混交 比例。在乔木 栽植 中,一般 情况 下常 绿 树 株 数 不 低 于 20%,高大落叶乔木 株 数 不 低 于 60%;重点 绿化地 段,景观 带 内 花灌 木 的 种植 面 积 不 超过 30%。5.4.3 混交方式 景观 带 内可 实 行多 树 种 混交,包括自然 块状、团 状、曲 线 状、不 规则 状 等配置方 式,景观 带 以外,应以 2种 以上高大乔木为 背 景,实 行 带 状 混交。当 绿化带 长 度 逾 500m 1000m时,可 进 行 树 种 交 替。树 种间 有 拮 抗 作用 或 转 主 寄 生 的 不 宜 混 栽,如仁 果类 树木 要与 柏 科 类 树木 要 保持 一 定 距离,桑科 树木不 能 与毛白杨 混交;慢 生 树 种 与 速 生 树 种 应 保持 合 理 间距。5.5 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按 LY/T 1607执 行。6 施工 6.1 整 地 6.1.1 平 整土 地 坑 洼 不 平地 段 应 人工 或 利 用 机械 提前平 整,废弃 建 筑 地、河 滩 地的 种植 穴 内 需 清 理 水 泥块、砖块 和石 块 等 杂 物。6.1.2 挖 树 穴 按设计要求 进 行 人工 或 机械挖掘,穴径 上下 基 本 一 致。立 地 条 件 差 的 沙 地、卵石滩 地、建 筑废弃 地 等树 穴 应适当 客 土,有条 件的 每 穴还 应 施用 2kg 5kg的 有 机肥。6.1.3 树 穴 规格 DB11/T 929 2012 4 根据 苗 木 规 格、根 系 大 小 及 施工设计要求 确 定 树 穴 位 置 和 大 小。一般 裸 根 乔木 胸径 大于 8cm的 树 穴 直径 100cm、深 80cm,胸径 6cm 8cm的 树 穴直径 80cm、深 60cm;亚乔木、灌 木树 穴直径 和 深 度 均 为40cm 50cm;土 球苗 树 穴直径 应 比 土 球直径 大 40cm,深比 土 球 高 10cm 20cm。6.2 苗木 运输 6.2.1 苗 木 出 圃运 输 时 不 得 造 成 苗 木 损伤 和 土 球 松 散。6.2.2 土 球苗 木 装车 时,应 将 土 球 朝向车 头 方 向,并 固 定 牢靠,树 冠 朝向车尾 方 向码放 整 齐。6.2.3 裸 根 乔木 长 途 运 输 时,应 保持 根 系 湿 润,装车 时 应 顺序码放 整 齐,装车后 应 将 树 干 捆牢,并 应 加 垫层防 止 磨损 树 干 及 进 行根 系保 护。6.2.4 苗 木 从 起 苗 到 栽植 不 宜 超过 24小 时。6.3 苗木质量 6.3.1 苗 木应 具 备 生 长 健壮、枝 叶 繁 茂、冠 形完 整、色 泽正 常、根 系 发达、无病虫 害、无 机械 损伤、无冻 害 等 基 本 质 量 要求。禁 用 山 地 苗。6.3.2 阔 叶乔木应 主 干明显、挺 直,苗 根 发达 不 劈裂。针 叶乔木应树 冠丰 满、树 型 美 观、长势 旺盛、顶芽饱 满、土 球 完 整。6.4 栽前 假 植 苗 木 到场后,裸 根 苗 木应当 天 种植,不 能立 即 种植 的 苗 木应及 时进 行 假 植。假 植 沟 应 选 背 荫 处、地势 高、排 水 良好 的地 方,假 植 苗 木 根 系 及 苗 茎 基 部 15cm 20cm应 用 湿 泥 土 覆盖,且覆 土 厚 度 不 宜 超过20cm;土 球苗 木应当 采取措 施,保持 土 球 湿 润。6.5 苗木 截干 需 截 干 的 阔 叶乔木可 统 一 截 干 高 度,顶端优 势明显、干 性 强 的 高大乔木 如 毛白杨、银杏 等不应 截 干。截 干 苗 木 要 做 好 栽 后 的 抺芽、除蘖 工作。6.6 栽前 修剪 根据 季 节、树 种 采 用 不 同 的 修 剪 方 式,以 满足植 物 生 长 习 性和 观 赏 效 果 的要求。一般 胸径 低 于 8cm的 阔 叶 苗 木,可在 萌芽 前实 行全 冠 或 半 冠 栽植,带 冠 栽植 的 苗 木,应在 保 证 树 冠 原 有 完 整 性的 基 础 上,剪 去病虫 枝、伤残 枝、重 叠 枝、内 膛 过密枝 等,使 主 侧 枝均 匀 分 布。6.7 苗木栽植 6.7.1 苗 木 栽植 应以 春 季 3月 下 旬至 4月 底 为 宜,即 在 苗 木 萌芽 前 完 成栽植 工作。6.7.2 栽植 时 应 先回填 地 表 熟 土,再将 苗 木 放 于树 穴 中 心,保持苗 干 直 立。6.7.3 栽植 时 可应 用 一 定 量 菌 根 肥、生 长 调 节 剂、生根 粉、抗 蒸腾剂、保 水 剂、植 树 袋、生态 砂、地膜 等 材料。6.7.4 栽植 后填 充 挖掘 土或 客 土,同时保持 根 系 舒展。6.7.5 栽植土 球苗时,先 退 下 或 剪 开 包 装 材料,保 护 好 土 球,边 填 土边 捣 实 土 球 周边 空隙,踩 实 土 壤,并 使填 土 低 于树 穴 外 沿 10cm 20cm。6.8 围 埯浇水 6.8.1 栽 后 围 砌圆 形 外 土 埯,土 埯 内 径 应不 小 于 原 树 穴 大 小,深 为 20cm 25cm,土 埯 应 牢固 整 齐,蓄水 能力强。DB11/T 929 2012 5 6.8.2 栽 后 24小 时 内应及 时 浇 足 定 根 水,一周 内 浇第 2次 水,其 后 视土 壤墒 情 适 时 浇 水,确保苗 木 成 活。浇 足 透 水 后 可 覆 土 保 墒,也 可 使 用地 膜、灌 草、碎 石 等 材料 进 行 保 墒。6.9 绑缚支架 胸径 8cm以上高大乔木 和 树高 3m以上 针 叶 苗 木,栽 后 应及 时 绑缚支 架,防 止 倒伏,绑缚 部 位 应 增 加 防 护 垫,避 免 磨 破 树 干。6.10 配 套 设施 6.10.1 作业 道 6.10.1.1 根据 施工作业、后 期 管护 及 长 远 发 展 需 求,应 统 筹 建设作业 道路、健 康 绿 道。同时 结 合 应 急 避险功能需 求,为高 速 公路 或 铁路 提 供 应 急 备 用出 入 口,做 到布 局 合 理、密 度 适当。6.10.1.2 作业 道为 直 线 或 自然 曲 线 形 式,设 置在 绿化带 中 间 或边 缘,与 公路、铁路、河流 平 行,宽度不 低 于 3m。如 绿化带宽度 在 100m以上 时,还 可适当 增 加 与 公路、铁路、河流 垂直 的作业 道。如 需 规 划 设 置 健 康 绿 道,形 式、宽度与 走 向 应 按 相 关 要求 执 行。6.10.1.3 作业 道应高于 地 面 20cm,并 留 有 边 沟,以 能 保 证 机 动 车顺 利 通 行 为 准。6.10.1.4 绿化带 长 度 超过 3km以上 且无 间 断 时,应 结 合 垂直 的作业 道,按 防 火 要求设 置 防 火隔 离 带。6.10.2 灌排水 设施 在 林地 中,应 结 合 原 有 灌 排 系 统,设 置 灌 溉 与 排 涝 设施。有条 件的 应配 备 节水 灌 溉 设 备 和 必 要的 电 力、管 线 设施。6.10.3 管护 设施 可 根据 林带 所 处 位 置及 林地 需 要设 置必 要的 监 控 系 统,重点 地 段 还 应适当 设 置 围 栏 和护林、防 火警示 标 志。7 养护管理 7.1 灌溉 与 排涝 根据土 壤墒 情 适 时 浇 水,确保 林 木 正 常 生 长。栽 后 三 年 内每 年 上 冻 前 浇 足 冻 水,春 季 浇返青 水。鼓励 采 用 节水 灌 溉 技 术,提 倡 再 生 水 和雨 洪 利 用,禁止 大水 漫 灌。雨 季 应及 时 检查,排除 积 水。7.2 中耕除草 对树 埯 适 时 松 土,防 止土 壤 板 结。林地 内 的 杂 草 应 定 期 割 除,不应 使 用化 学 除 草 剂,不 宜 大面 积 翻耕,对有 危 害 性的 杂 草 应及 时 根 除,清 除 的 杂 草要 及 时 回 收 处 理。7.3 施 肥 应 根据 树木 生 长 需 要和 土 壤 肥 力 情况,合 理施 肥。在树木 休 眠 期以 穴 施 或 沟 施 有 机肥 为 主,在树木 生 长季 节可 进 行土 壤追 肥 或 叶面 喷 肥。7.4 抹芽 与 修枝 DB11/T 929 2012 6 7.4.1 主 干 通 直 的 乔木树 种,如 杨 树、国槐、柳 树、刺槐、泡桐 等,应及 时 去除 树 干 基 部 的 萌蘖芽 和 离 地 面树高 2/3以下 的 萌 生 芽 以及 枯 枝 死 叉,达到 主 干明显,侧 枝 匀 称,树 势 均 衡,相 同 规 格 树 种分 支点 保持基 本 一 致。7.4.2 花灌 木修 剪,保持 树 形 内高外 低,形 成 自然 丰 满 圆 头 形,剪 除 内 堂 杂 乱 枝 条,保持 通 风 透光,形 成 外 形 轮廓 清 晰、长势 健壮、花 繁 叶 茂。7.4.3 修 剪 基 本 在 植 物 休 眠 期 进 行,并 根据 不 同 树 种、树 龄、长势 强 弱 等适 时 修 枝,修 剪 侧 枝 切 口 或 锯 口 应 平 整 光滑,切 口 距 主 干 一般 0.5cm 1cm。直径 大于 5cm的 切 口要 涂抹 保 护 剂 或 油 漆 等。7.5 抚育间伐 与 补 植 及 时清 除 生 长 不 良、枯死 树,并 在造 林 季 节 补 植 大于 初 植 规 格 的 苗 木。对 过密 林地 应 抚育移 植 间 伐,对 过 熟 林 应及 时 更 新。7.6 林地 保护 7.6.1 制 止 烧荒、焚纸、乱 弃 烟 头、乱倒 垃圾、堆 放 杂 物、折砍 树 枝 及 放 牧 等 破 坏 林地、林 木 的 行 为。7.6.2 管护人 员 不应在 林地 内 焚烧 枯 枝、落叶、杂 草、飞絮 等,应 就 地 掩埋 或 回 收,以 增 加 土 壤 有 机 质 或 提 高 生 物 质 能 源 利 用,同时 要 及 时清 除 林地 内 垃圾 和 白 色 污染 物。7.6.3 每 年 冬 季 之 前 应 采 用 合 理 配方对树体 1.2m以下 涂 刷含 石 硫 合 剂 的 白 石 灰、涂料 或 防 啃 剂,以 维护林地 景观、防 治 林 木 病虫 害 和 防 止 牲畜啃食。7.7 有害 生物 防治 7.7.1 贯彻“预 防 为 主,科 学 治 理,依法 监 管,强 化 责任”的林业 有 害生 物 防 治 方 针,坚 持“政府 主 导、属 地管理、部 门协 作、社会 参与、区 域联 防”的 危 险 性林业 有 害生 物 防 控 工作原则,防 止重 大 林业有 害生 物 灾 害 和林业 植 物 疫 情 发 生。7.7.2 严 格 禁止 使 用 有 机 磷 类 农药,严 格 限 制 使 用 菊 酯 类 农药,推 广 应 用 生 物 和 无 公 害 防 治 技 术 措 施。8 验收 要 求 栽 后 当 年 造 林 成活 率 应 达到 95%以上,三 年 保 存率 应 达到 90%以上。造 林 成活 率没 有 达到 合 格 标准的造 林地,应在下 年 度 造 林 季 节及 时 补 植。成活 率、保 存率 的计 算 方 法 应 符 合 GB/T 15776的规定。DB11/T 929 2012 7 参 考 文 献 1 DB43/T 619 2011 公路 绿 色通道 绿化工 程 建设 技 术规范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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