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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7.0 6 0A 4 7备 案 号:3 3 8 3 7-2 0 1 2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2/T 8 0 6 2 0 1 2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技 术 规 范R o c k e t o p e r a t i o n 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o f w e a t h e r m o d i f i c a t i o n2 0 1 2-0 3-0 1 发 布 2 0 1 2-0 5-0 1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2/T 8 0 6 2 0 1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术 语 和 定 义.13 作 业 方 式.13.1 通 用 要 求.13.2 单 线 催 化 方 式 要 求.23.3 伞 型 催 化 方 式 要 求.23.4 垂 直 剖 面 催 化 方 式 要 求.24 操 作 技 术.24.1 安 装.24.2 发 射.24.3 保 养.35 作 业 流 程.35.1 作 业 公 告.35.2 作 业 决 策.45.3 空 域 申 请.45.4 作 业 实 施.45.5 空 域 取 消.45.6 信 息 上 报.4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登 记 表.5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报 告 表.6D B 4 2/T 8 0 6 2 0 1 2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气 象 局 提 出。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湖 北 省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办 公 室。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叶 建 元、向 玉 春、袁 正 腾、陈 英 英、王 慧 娟。D B 4 2/T 8 0 6 2 0 1 2I I I引 言鉴 于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规 模 不 断 扩 大,而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技 术 难 度 高、安 全 要 求 也 高,为 了 规 范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技 术 方 法,给 作 业 组 织 人 员、作 业 操 作 实 施 人 员 提 供 参 考 依 据,按 照 现行 法 规 的 相 关 要 求,编 制 了 本 标 准。D B 4 2/T 8 0 6 2 0 1 21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火 箭 作 业 方 式、操 作 技 术 和 作 业 流 程。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本 省 境 内 已 通 过 国 家 气 象 主 管 机 构 认 证 的 系 列 火 箭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2 术 语 和 定 义2.1作 业 点 o p e r a t i o n s t a t i o n经 空 域 管 制 部 门 批 准,经 纬 度 固 定,可 以 实 施 火 箭 催 化 作 业 的 地 点。2.2催 化 方 式 s e e d i n g m o d e o f o p e r a t i o n根 据 催 化 剂 播 撒 轨 迹 的 空 间 分 布 形 态 定 义,包 括 单 线 催 化 方 式、伞 型 催 化 方 式 和 垂 直 剖 面 催 化 方 式。2.3发 射 仰 角 l a u n c h e l e v a t i o n火 箭 发 射 架 的 定 向 器、发 射 管 或 导 轨 的 轴 线 与 水 平 面 的 最 小 夹 角。2.4发 射 方 位 角 l a u n c h a z i m u t h从 正 北 方 向 开 始,顺 时 针 旋 转 至 火 箭 发 射 架 的 定 向 器、发 射 管 或 导 轨 的 轴 线 在 水 平 面 的 投 影 形 成 的夹 角。2.5一 组 作 业 a g r o u p o f o p e r a t i o n作 业 点 按 照 某 种 催 化 作 业 方 式 进 行 一 次 不 重 复 的 火 箭 作 业。2.6作 业 组 织 o p e r a t i o n o r g a n i z a t i o n经 省 气 象 主 管 机 构 资 质 认 证,实 施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的 组 织。D B 4 2/T 8 0 6 2 0 1 223 作 业 方 式3.1 通 用 要 求3.1.1 相 同 发 射 仰 角 条 件 下,每 次 发 射 方 位 角 的 调 整 值 为:1.0 3.0。3.1.2 每 次 发 射 仰 角 的 调 整 值 为:1.0 5.0。3.2 单 线 催 化 方 式 要 求3.2.1 相 同 发 射 方 位 角 和 发 射 仰 角 上,火 箭 弹 发 射 的 间 隔 时 间 应 1 0 s。3.3 伞 型 催 化 方 式 要 求3.3.1 相 邻 发 射 方 位 角 之 差 相 等;3.3.2 6 s 发 射 间 隔 时 间 3 0 s;3.3.3 一 组 作 业 中 发 射 方 位 角 应 全 部 按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方 向 依 次 调 整。3.4 垂 直 剖 面 催 化 方 式 要 求3.4.1 6 s 发 射 间 隔 时 间 3 0 s;3.4.2 一 组 作 业 中 发 射 仰 角 由 高 向 低 依 次 调 整。4 操 作 技 术4.1 安 装4.1.1 车 载 安 装4.1.1.1 平 放 底 座,将 发 射 架 主 体 推 入 导 轨,用 固 定 螺 杆 将 其 固 定 在 底 座 上。4.1.1.2 安 装 主 体 机 构。4.1.1.3 安 装 定 向 器 组 件 及 相 应 固 定 件。4.1.1.4 安 装 仰 角 刻 度 盘。4.1.1.5 将 火 箭 发 射 架 装 入 皮 卡 车 车 箱 的 对 称 中 心 线 上,距 后 车 门 5 0 毫 米。4.1.1.6 对 照 底 板 装 孔 位 置,在 车 箱 底 板 上 钻 孔,用 螺 栓 紧 固 底 板 与 车 箱。4.1.1.7 火 箭 发 射 架 紧 固 在 不 发 射 时 的 装 载 位 置,盖 好 防 尘 套。4.1.2 地 面 安 装4.1.2.1 取 出 底 座,调 整 支 脚 受 力,使 滚 轮 离 地。4.1.2.2 解 开 升 降 机 构 捆 绑 绳,锁 紧 回 转 组 件。D B 4 2/T 8 0 6 2 0 1 234.1.2.3 安 装 定 向 器 组 件 及 相 应 固 定 件。4.1.2.4 安 装 仰 角 刻 度 盘 并 校 准。4.1.2.5 调 试 发 射 架。4.2 发 射4.2.1 到 达 作 业 点,脱 去 防 尘 套,将 火 箭 发 射 架 固 定 在 工 作 位 置。4.2.2 用 电 缆 连 接 发 射 控 制 器 与 发 射 架,打 开 控 制 器 电 源 开 关。4.2.3 检 测 发 射 架 各 通 道 电 阻 并 记 录 后,关 闭 发 射 控 制 器 开 关。4.2.4 装 弹 手 在 用 手 触 摸 车 体、发 射 架 等 金 属 体 消 除 自 身 静 电 后 将 火 箭 弹 包 装 箱 打 开,小 心 取 出 火 箭弹,轻 立 于 平 整 地 面 上,进 行 检 查 和 登 记。4.2.5 正 确 将 火 箭 弹 装 填 于 发 射 架 上。火 箭 弹 尾 翼 置 于 导 轨 正 中 间,其 尾 翼、弹 尖 不 能 有 变 形、缺 损。4.2.6 打 开 控 制 器 电 源 开 关,检 测 装 弹 后 各 通 道 电 阻。检 测 完 毕,关 闭 控 制 器 电 源。4.2.7 按 作 业 现 场 指 挥 要 求,调 整 方 位 角、高 低 机 和 定 向 器 仰 角。4.2.8 在 得 到 作 业 指 挥 发 射 命 令 并 确 认 空 域 申 请 完 毕 后 下 达 命 令“准 备 发 射,数 量*发,打 开 电 源”。4.2.9 发 射 手 打 开 控 制 器 电 源,置 于 发 射 状 态。4.2.1 0 发 射 手 将 通 道 转 换 开 关 拔 至*通 道,现 场 指 挥 发 出 发 射 口 令“*通 道 准 备 发 射,5,4,3,2,1,发 射”,当 现 场 指 挥 喊 出“发 射”时 按 下 点 火 按 钮。4.2.1 1 发 射 结 束 后 应 将 控 制 器 升 压 开 关 关 机,将 控 制 器 电 源 关 闭。4.2.1 2 记 录 火 箭 弹 飞 行 状 态,特 别 是 故 障 火 箭 弹 的 飞 行 方 向 及 落 点,以 及 云 的 发 展 变 化。4.2.1 3 清 理 作 业 现 场,清 点 火 箭 弹 使 用 量。4.3 保 养4.3.1 每 次 作 业 后,应 擦 干 水 渍、污 物,除 去 锈 迹 后 用 柴 油 擦 洗 箭 轨 及 插 线 盒,涂 油 防 锈。防 止 长 时间 曝 晒、雨 淋、锈 蚀 或 电 路 损 坏。4.3.2 作 业 期 结 束,应 全 面 维 修 维 护,入 库 保 管,储 存 温 度 应 为-2 0 5 0,相 对 湿 度 应 小 于 8 0%。4.3.3 应 经 常 检 查 点 火 线 路 插 接 部 分 及 电 缆 焊 接 处,以 防 损 坏。4.3.4 活 动 机 件 每 年 应 分 解 擦 拭、涂 润 滑 油 1 2 次,但 不 得 分 解 定 向 器。5 作 业 流 程5.1 作 业 公 告5.1.1 每 年 实 施 作 业 前 1 5 天,利 用 广 播、电 视、报 刊、网 站、张 贴 布 告 等 任 意 一 种 以 上 形 式,发 布 作业 公 告。D B 4 2/T 8 0 6 2 0 1 245.1.2 公 告 内 容 应 包 括:5.1.2.1 作 业 时 间 段 和 作 业 影 响 区 域。5.1.2.2 作 业 中 使 用 何 种 型 号 专 用 火 箭 弹。5.1.2.3 作 业 中 使 用 催 化 剂 以 及 火 箭 弹 残 骸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5.1.2.4 火 箭 弹 发 射 后 因 故 未 在 空 中 爆 炸 而 落 到 地 面,及 时 向 作 业 组 织 报 告,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摆 弄、搬 运 或 随 意 拆 解 火 箭 弹 残 骸,以 防 发 生 意 外 事 故。5.1.2.5 火 箭 弹 残 骸 对 人 或 物 造 成 损 失 时,及 时 向 作 业 组 织 报 告。5.1.2.6 违 反 本 规 定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的 后 果 及 责 任。发 生 意 外 作 业 安 全 事 故 的 告 知 和 应 急 处 理 办 法。5.2 作 业 决 策5.2.1 省、市(州)、县 级 作 业 组 织 开 展 作 业 天 气 监 测。5.2.2 省、市(州)级 作 业 组 织 开 展 增 雨 潜 力 区 或 冰 雹 云 识 别,选 取 作 业 点,估 算 催 化 参 数。5.2.3 省 级 作 业 组 织 通 知 相 关 市(州)作 业 组 织,市(州)作 业 组 织 通 知 相 关 县(市)作 业 组 织。5.3 空 域 申 请5.3.1 在 本 市 县 行 政 辖 区 内 实 施 作 业,由 同 级 气 象 主 管 机 构 向 空 域 管 制 部 门 提 出 作 业 申 请,经 批 准 后通 知 作 业 点。5.3.2 跨 区 域 实 施 作 业,由 上 一 级 气 象 主 管 机 构 向 空 域 管 制 部 门 提 出 作 业 申 请,经 批 准 后 组 织 实 施 作业。5.4 作 业 实 施5.4.1 严 格 按 照 批 准 空 域 和 时 限 实 施 作 业。5.4.2 按 照 本 部 分 规 定 的 操 作 技 术 实 施 作 业。5.5 空 域 取 消由 作 业 申 请 单 位 向 空 域 管 制 部 门 回 复 作 业 完 毕。5.6 信 息 上 报5.6.1 每 次 作 业 完 毕,按 要 求 填 写 作 业 登 记 表,见 附 录 A。5.6.2 作 业 效 果 初 步 评 估。5.6.3 作 业 后 按 规 定 填 写 作 业 报 告 表,见 附 录 B,并 逐 级 上 报。D B 4 2/T 8 0 6 2 0 1 25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登 记 表表 A.1 给 出 了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登 记 表表 A.1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登 记 表填 报 日 期:填 报 人:单 位 责 任 人:单 位 名 称:基本情况作 业日 期作 业 时 段作 业点编 号作 业类 型作 业 工 具 经 度 纬 度作 业人 员名 单1 2 3 4 5 6 7空 域申 请作 业 前 作 业 后开 始 时 间空 域申 请 人机 场 联 系 人 结 束 时 间空 域申 请 人机 场 联 系 人作 业指 挥通 讯 方式作 业情 况弹 型 耗 弹 量射 击 方 位 角范 围射 击 仰 角范 围D B 4 2/T 8 0 6 2 0 1 26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报 告 表表 B.1 给 出 了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报 告 表表 B.1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作 业 报 告 表填 报 日 期:填 报 人:单 位 责 任 人:单 位 名 称:基本情况作 业日 期作 业 时 段作 业点编 号作 业类 型作 业 工 具 经 度 纬 度作 业情 况弹 型 耗 弹 量射 击方 位 角范 围射 击 仰 角范 围地面观测作 业 前 观 测 时 间 作 业 后 观 测 时 间气 压 温 度 气 压 温 度湿 度 风 向 湿 度 风 向风 速 云 状 风 速 云 状云 量 云 底 高 云 量 云 底 高云 厚 云 移 向 云 厚 云 移 向作业效果降 雨时 段影 响 区 平 均 降 雨 量 对 比 区 平 均 降 雨 量影 响 区 最 大 降 雨 量 对 比 区 最 大 降 雨 量降 雹时 段影 响 区 平 均 雹 直 径 对 比 区 平 均 雹 直 径影 响 区 最 大 雹 直 径 对 比 区 最 大 雹 直 径效益分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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