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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6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84.22012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第2 部分:母竹 Cultivation Regulations on Lei Bamboo Stands for Shoot Production Part 2:Mother Bamboo 2012-02-23发布 2012-03-23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584.22012 I 前 言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造林地;第 2 部分:母竹;第 3 部分:培育技术。本部分为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第 2 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宁国市林业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竹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桂仁意、徐慧琴、龚广彬、储德传、庄舜尧、陈荣、石邵松。DB34/T 1584.22012 1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第2 部分:母竹 1 范围 DB34/T 1584 的本部分规定了雷竹笋用林母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雷竹笋用林的母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001 育苗技术规程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母竹 用于造林的竹株。3.2 竹鞭 在地下横向生长的茎。竹鞭鞭芽生长方向朝向母竹的鞭段为来鞭,从母竹开始向外的鞭段为去鞭。3.3 胸径 距竹秆基部 130 cm 处的竹秆直径。3.4 秆柄(螺丝钉)竹篼基部与竹鞭(地下茎)的连接部位。DB34/T 1584.22012 2 4 质量要求 4.1 来源 4.1.1 选择出笋早、产量高、品质好的优良栽培类型,如红壳雷竹(Ph.violascens cv.Hongke)、细叶乌头雷竹(Ph.violascens cv.Xiye)等。4.1.2 从生长良好的竹林中选取。4.1.3 生长健壮、枝叶茂盛、竹节正常,第一盘分枝在 1.5 m 以下。4.1.4 不开花、无病虫害。4.2 年龄 1 年2 年生。4.3 秆高 去梢后秆高 3 m4 m。4.4 胸径 2 cm3 cm。4.5 竹鞭 4.5.1 竹鞭为 2 年3 年生壮龄鞭,鞭色金黄。4.5.2 留有来鞭长 10 cm15 cm,去鞭长 20 cm30 cm。4.5.3 竹鞭有 3 个以上健壮饱满的侧芽。4.5.4 竹鞭切口平滑不开裂。4.6 其它 4.6.1 秆柄、侧芽不得受损。4.6.2 竹篼须带宿土 10 kg 以上。4.6.3 留枝 5 档6 档,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并距最上档枝 10 cm 以上。5 检验、调运 5.1 检验 母竹检验应逐株进行,其中 4.1、4.2、4.4、4.5.1、4.5.2 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株母竹为不合格,其余项目可酌情处理。5.2 检验证书 向外县、外省调运的母竹,应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的内容有:母竹名称、年龄、批号、数量、起种日期、包装日期、母竹培育单位、检验人员签名、审批人签名、签证日期,并附合格证书。5.3 病虫检疫 母竹调运须经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书。DB34/T 1584.22012 3 5.4 调运 母竹调运须经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母竹不得调运。6 包装、运输、存放 6.1 包扎 需远距离装运时,要将每株母竹的竹篼用麻袋、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防止宿土脱落致使鞭芽受损,并及时洒水,保持根部湿润,附检验证书,一车一证。6.2 运输 6.2.1 搬运和装车时,母竹用手提或肩挑,不能用肩扛,平放或斜放于车厢内,做到轻拿轻放并用蓬布覆盖。6.2.2 装车后及时启运,长距离运输要常洒水,保持竹篼和竹叶湿润。运到卸货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抛丢。6.3 存放 要求随挖、随运、随种。起挖至栽植的间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 天。起挖后的母竹应防风吹、日晒、雨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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