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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040.30 P33 备案号:0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城镇道路 土 壤固化剂 稳 定混合料 基 层技术规 程 Urban road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road bas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报批稿)(完成时 间:2014-09-17)2014-09-17 发布 2014-11-1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DB 42/T 1014 2014 发布 DB42/T 1014 2014 I 目 录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 围.1 2 规 范引 用性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原 材料.2 4.1 土壤 固化 剂.2 4.2 粉煤 灰.2 4.3 土.2 4.4 集 料.2 4.5 水.3 5 混 合料.3 5.1 配合 比.3 5.2 最佳 含水 量和 最大 干 密度.3 5.3 性能 指标.4 6 基 层结 构设 计.4 7 施 工.5 7.1 准备 工作.5 7.2 配 料.6 7.3 含水 量要 求.6 7.4 拌 和.7 7.5 摊 铺.7 7.6 碾 压.7 7.7 养 生.8 7.8 冬季 施工.9 7.9 雨季 施工.9 8 质 量管 理及 检查 验收.9 8.1 主控 项目.9 8.2 一般 项目.10 8.3 验 收.10 附录A(规范 性 附录)土壤固 化剂 检测 标准.12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本规程 用词 说明.14 条文说 明.15 DB42/T 1014 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一 部分:标准 的结 构和 编写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武 汉市 政工 程设 计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 司提 出。本标准 由湖 北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归 口管 理。本标准 主编 单位:武 汉市 政工程 设计 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司。本标准 参编 单位:湖北 中 固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武 汉中固 新材 料有 限公 司、长江航 道规 划设 计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员:蒋 乐、侯浩 波、黄 又清、张 伟、周 俊、孙爱 国、张 炎、王文 学、周 旻、王焕新、黄 绪全、孙 杰、孙 琪、唐 正涛、张 威、吴 超。本标准 执行 过程 中如 有意 见或建 议,请 寄送 武汉 市 政工程 设计 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司(地址:武 汉市汉口常 青 路40 号,邮政 编 码:430023)。DB42/T 1014 2014 III 引 言 根据湖 北省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 省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关 于 下达2012 年 湖北 省地 方标 准项目 计划 的通 知(鄂质 监标201350 号)的要求,由 武汉 市政 工程 设计院 有限 责任 公司 会同 有关单 位 经 广泛 调查 研究、专题论 证的 基础 上,全 面 总结了 近年 来湖 北地 区固 化类道 路基 层设 计、施 工 经验,充 分吸 纳了 成熟 的 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 料的 应 用成果,借 鉴国 内相 关标 准、规 范,在此 基础 上制 订 本规范,充 分体 现安 全、经济、环保、可 持续 发展 的理念。本文件 的发 布机 构提 请注 意,声 明本 文件 时,可能 涉及到“4.1 土 壤固 化剂”与“土 壤固 化剂 强度及技术 指标”相 关的 专利 的使用。本文件 的发 布机 构对 于该 专利的 真实 性、有效 性和 范围无 任何 立场。本 专利 持有人 已向 本文件的 发布 机构保 证,愿意同任 何申 请人在 合理 且无歧视 的条 款和条 件下,就专利 授权 许可 进行 谈判。该专 利持 有人 的声 明已 在本文 件的 发布 机构 备案。相 关信 息可 以通 过以 下联 系方式 获得:专利持 有人:武 汉中 固新 材料有 限公 司;地址:武汉 市武 昌区 友谊 大道 198 号。请 注意 除上述 专利 外,本文 件的 某些内 容仍 可能涉及 专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构 不承 担识别 这些 专利的责 任。DB42/T 1014 2014 1 城镇道路 土壤固 化剂稳定 混合料 基层技术 规程 1 范 围 1.0.1 为贯彻 执行 国家 相 关技术 规范 与标 准,统一 土壤固 化剂(HAS)稳 定混 合料修 筑道 路基 层 和 底基层 的设计、施工 及验 收标 准,做 到技 术先 进,经济 合理,环保 节能,制 订本 规 程。1.0.2 本规程 适用 于城镇道路土 壤固 化剂(HAS)稳 定混合 料基 层和 底基 层的 设计、施工 及验 收。1.0.3 土壤固 化剂(HAS)稳 定类 基层 与底 基层 设 计、施工 及验 收除 应符 合 本规程 外,尚 应符 合国 家 现行的有 关标 准规 定。1.0.4 土壤固 化剂(HAS)稳定 类道 路基 层与 底基 层设计、施 工应 符合 环境 保护的 有关 规定。2 规 范引 用性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50123-1999 土工 试 验方法 标准 JGJ 63-2006 混凝 土用 水 标 准 CJJ 1-2008 城 镇道 路工 程施工 与质 量验 收规 范 CJJ 37-2012 城市 道路 设 计规范 CJJ 169-2012 城镇 道路 路面设 计规 范 CJJ/T 59-94 柔性 路面 设 计参数 测定 方法 标准 CJ/T 3073-1998 土 壤固 化剂 3 术语 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3.0.1 土 壤固 化剂 soil curing agent 以粒化 高炉 矿渣、粉煤 灰 等 工业 固体 废弃 物 为 主要 原材料,加入 适量 的石 膏、激 发剂 及少 量母 料按照一定 配比 混合 磨细 制成 的水硬 性灰 渣胶 凝材 料。3.0.2 基层 road base 直接位 于沥 青面 层下、用 高质量 材料 铺筑 的主 要承 重层或 直接 位于 水泥 混凝 土面板 下、用高 质量 材料铺筑 的应 力扩 散层。3.0.3 底 基层 road subbase 直接位 于沥 青路 面基 层下、用质 量较 次材 料铺 筑的 次要承 重层 或直 接位 于水 泥混凝 土路 面基 层下、用质量 较次 材料 铺筑 的辅 助层。3.0.4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DB42/T 1014 2014 2 土壤固 化剂、集 料或 粉煤 灰或土(粉 质土、砂、粘 土)按 一定 比例 混合,加 入适量 的水(通 常为 最佳含水 量),经拌和、摊 铺、压实 及养生 形成 的胶结 质结构。当其 抗压 强度满 足路面 基层要 求时,该胶结质结 构为 土壤 固化 剂稳 定混合 料道 路基 层。4 原 材料 4.1 土壤 固化 剂 4.1.1 土壤固 化剂 符合 行 业标准 土 壤固 化剂(CJ/T 3073-1998)的 质量 要 求,土 壤固 化剂(HAS)产品性 能指 标检 测应 符合 附录 A 的有 关规 定。4.1.2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基 层的 土壤 固化 剂(HAS)强度 等级 不得 低 于附 录A 中 的要 求。4.2 粉煤 灰 4.2.1 粉煤灰 化学 成分 中 的 SiO2+Al2O3 总量 宜大 于70%;细度(45um 方 孔筛)筛余不 大 于 45%,在温 度为 700 800 的烧 失量 宜 小于或 等 于 10%。当 烧失 量 大于 10%时,应 做试 验,当 其混合 料强 度符 合要 求时方可 采用。4.2.2 SiO2+Al2O3 总 量和 烧失量 符合 要求 的新 排放 或陈年 堆积 的粗 颗粒 和细 颗粒粉 煤灰 均可 采用。4.3 土 4.3.1 土的塑 性指 数(用100g 平 衡锥 测定)宜 为1012,并不 得小于6 或大于 25。当土 的塑 性 指 数小于6 或大 于 25 时,应 采 取压实 混合 料或 粉碎 土团 粒措施。4.3.2 土的有 机质 含量(重量比)应 小 于 8%。硫 酸 盐含量(重 量比)宜 小 于0.8%。4.3.3 土的检 测方 法应 符 合现行 国家 标准 土 工试 验方法 标准 GB/T 50123 的有关 规定。4.4 集 料 4.4.1 集料系 指碎 石、砾 石、砂 砾、含泥 集料、高 炉矿渣 和稳 定的 钢渣 等材 料。集料的 压碎 值、抗 压强 度 与适用 范围,应符 合表4.4.1 的 规定。集 料压 碎值 的 试验方 法应 符合 本规程附 录A 的 规定。表 4.4.1 集料压碎值、抗压 强度与其适用范围 压碎值(%)抗压强 度(MPa)使用范 围 30 3.0 快速路 和主 干路 的基 层 35 3.0 次干路、支 路的 基层 和快 速路、主 干 路的底 基层 40 2.5 次干路、支 路的 底基 层 注:碎 石、砾石、砂 砾、高炉 矿渣 和 钢渣用 压碎 值,碎砖 用抗 压强 度。4.4.2 混 合料 中集料 的最 大粒径 不应 大于37.5mm,碎石、砾石 或高炉 矿渣、钢渣集 料级 配要求 符合 表3.4.2 的规 定。DB42/T 1014 2014 3 表4.4.2 混合料中集料级配范围 筛孔 尺寸mm 通过质 量百 分率(%)砂砾或 碎砖 碎石或 砾石 钢渣或 矿渣 次干路 及以 下道 路 快速路 主干 路 次干路 及以 下道 路 快速路 主干路 快速路、主 干路、次 干路 及以 下道 路 37.5 100 100 100 31.5 85 100 100 90 100 100 95 100 19.0 65 85 85 100 72 90 81 98 60 85 9.5 50 70 55 75 48 68 52 70 50 70 4.75 35 55 39 59 30 50 30 50 40 60 2.36 25 45 27 47 18 38 18 38 27 47 1.18 17 35 17 35 10 27 10 27 20 40 0.60 10 27 10 25 6 20 8 20 10 30 0.075 5 20 5 15 5 20 5 15 5 20 4.5 水 4.5.1 符合 混凝 土用 水 标准(JGJ63)规 定。宜 采用清 洁的 地面 水、地下 水、自 来水 或 PH 值大 于6 的水。5 混 合料 5.1 配合 比 5.1.1 土壤 固化 剂稳 定混 合料道 路基 层材 料 的配合比,应 根据 所 用 材料按 目 标配合 比和 生产 配合比 两阶段进 行设 计,由试验 段 试验资 料决定 生 产配 合比。当受 条件 限制 或做 试验 有困难 时,可参 考 表5.1.1选用。表5.1.1 土壤 固化剂稳定混合 料 推荐配合比(%)序号 集料 粉煤灰 粉、砂、粘 土 土壤固 化剂 适用范 围 A 74 81-15 20 4 6 底基层 B 74 81 15 20-4 6 基层、底基 层 C 94 96-4 6 基层、底基 层 注:土 壤固 化剂 剂量 是土 壤固 化剂 质 量占混 合料 干质 量的 百分 率。5.1.2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混 合料采 用集 中厂拌 时,实 际施工 采用 的土壤 固化 剂 掺量宜 在室 内试验 确定 的剂量基 础上 增 加0.5%。5.2 最佳 含水 量和 最大 干 密度 5.2.1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的 最佳 含水 量和 最大 干密度 应通 过重 型击 实仪 试验方 法确 定。5.2.2 当不便 用现 有的 试 验仪器 和试 验方 法准 确测 定时,可按 下列 公式(5.2.1、5.2.2)计算:p G n mG)(0(5.2.1)(%)1002 10CWW W(5.2.2)DB42/T 1014 2014 4 式中 0 混 合料 最大 干 密度(kg/m);折 减系 数,一般 用 0.98;G 集 料毛 体积 密度(kg/m3);M 土 壤在 混合 料中 占 总干重 的百 分数;P 集 料在 混合 料中 占 总干重 的百 分数;混 合料 中粉 煤灰 或 粉、砂、粘 土的 最大 干密 度(kg/m3);n 土 壤固 化剂 在混 合 料中占 干重 的百 分数;0 混合 料最 佳含 水量(%);CW 混合 料总 干质 量(g);W1 混 合料 最佳 含水 重(g);W2 集 料面 干饱 和含 水重(g)。5.3 性能 指标 5.3.1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 7d 龄 期抗 压强 度应 符 合表 5.3.1 的规 定,强 度试 验的平 行试 验最 小试 件数量,不得 低 于6 组。表5.3.1 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 度(MPa)层位 道路种 类 快速路 和主 干道 次干路 支路 基层 3.0 2.5 2.0 底基层 2.5 1.5 注:试 件在 温 度20 2 和湿 度大 于95%条件 下,7d 的饱 水抗 压强 度。5.3.2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 回 弹模 量设 计参 数值 应符合 表5.3.2 的规 定。表5.3.2 抗压回弹模量设计参 数值(Ec)混合料 Ec(MPa)使用范围 A 600800 底基层 B 800 1000 中基层、底 基层 C 1000 1200 上基层、底 基层 配料条 件 表中各 种类 混合 料的 配合 比,应符 合 本规程 第5.1 条 的规 定 养生条 件与 龄期 试件在 温 度20 2 和湿 度大 于95%条件下,养 生90d 龄期 6 基 层结 构设 计 6.0.1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基 层结 构的 设计 应符合 现行 行业 标准 城 市 道路设 计规 范(CJJ 37)及 城 镇道 路路 面设 计规 范(CJJ 169)的 有关 规 定,并 进行 技术 经济 比较,以确 定选 用合 理的 基层。6.0.2 土壤固 化剂稳定 混 合料道路基 层材料的 回弹 模量、弯拉 强度等设 计参 数应结合实 际情况进 行测定。柔性路面测试方 法可按现 行行业标准柔 性路面设 计参数 测定方法 标准CJJ/T 59 进行;刚性路面测试 方法 可按 柔性 路面 测试方 法进 行。DB42/T 1014 2014 5 6.0.3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基 层应 符合 下列 要求:1 应 具有 足够 的强 度、刚 度 2 应 具有 足够 的水 稳定 性 和抗冲 刷能 力;3 应 具有 较小 的收 缩性 4 与 面层 结合 良好 6.0.4 路基经 常处 于潮 湿 和过湿 状态 的路 段,以 及在 季节性 冰冻 地区 产生 冰冻 危害的 路段 应设 置垫 层。垫层 宜 采用 砂砾 或碎 石垫 层,含 泥量 不应 大 于5%。6.0.5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 合料道路基层的 沥 青 路 面结 构 组 合 典 型 模 式 及 其 使用 范 围 可 按 表 6.0.5 选用。表6.0.5 沥青路面结构组合典 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城市道路 沥青路 面 等级 种类 沥青面 层厚 度(cm)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合 料道 路基 层厚 度(cm)基层 底基层 快速路 和主 干路 根据计 算确 定 15 18(C)15 18(A、B、C)次干路 15 18(B、C)15 18(A、B、C)支路 15 18(A、B、C)注:括 号内 代号 为适 用范 围,详见 本 规程 表5.1.1,(15 18)代 表一 层厚 度。6.0.6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基 层的 水泥 混凝 土路 面 结构 组合 模式 及其 使用范 围可 按 表 6.0.6 选用。表6.0.6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城市道 路 水泥混 凝土 路面 等级 种类 水泥混 凝土 面层 厚度(cm)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合 料道 路基 层厚 度(cm)快速路 和主 干路 根据计 算确定 15 18(C)次干路 15 18(B、C)支路 15 18(A、B、C)注:(15 18)代 表一 层厚 度。6.0.7 为保证 沥青面层 与 土壤固化剂 稳定混合 料道 路基层结合 紧密牢固,基 层上应设置 透层油和 下封层,透 层油 沥青 可用 乳化 沥青,下封 层 可 选用 稀浆 封层或 同步 碎石 封层。6.0.8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基 层结 构厚 度一 般不小 于 15cm。6.0.9 对 快速 路和主干 路 等 交通量较 大的道路,应 在面层与土 壤固化剂 稳定 混合料基层 之间加铺 连接层,连 接层 宜为 沥青 碎石 混合料。7 施 工 7.1 准备 工作 7.1.1 新 建道 路路 床质量 应符合 现行 行业标 准 城 镇道路 工程 施工与 质量 验 收规范(CJJ 1)的有 关规定。DB42/T 1014 2014 6 7.1.2 旧 路加 铺混 合料时,旧路 上泥 土杂物 和松 散 集料等 应清 理干净。干 燥 路段需 用水 润湿。局部 坑槽应修 补夯 实。7.1.3 备 料可 分为 路床备 料和集 中备 料两种。在 城 镇道路 中使 用土壤 固化 剂 稳定混 合料 材料,宜集 中备料。7.1.4 各种原 材料 应根 据 工程进 度所 需要 数量 预先 准备好,并 取样 试验,其 规格与 品质 应符 合要 求。7.1.5 湿排粉 煤灰 含水 量 大于 40%时 应堆 高沥 水,干 排粉煤 灰应 加水 润湿,其 含水量 均宜 保持 在 25%35%,并应 防止 雨淋 或粉 尘 飞扬。7.1.6 路 面基 层大 规模施 工前,应进 行现场 试验 段 施工,通过 试验段 施工,确定施工 材 料虚铺 系数 及相关施 工技 术参 数,试验 段施工 长度 不宜 小 于150m。7.2 配 料 7.2.1 配料可 按照 下列 三 种方法 进行:1 质 量法 适用于 快速 路和 主干 路的 基层混 合料 配料 施工。根据混 合料 质量 比、一 次 拌和混 合料 总干 质量 和各 种材料 含水 量,计 算出 各 种原材 料湿 质量,然后按各湿 料质 量称 料掺 配成 混合料。2 体 积法 适用于 拌和 少量 混合 料。根据混 合料 质量 比、各 种 原材料 湿松 密度 和含 水量,换 算为 体积 比,用容 器 按比例 量取 各种 原材 料掺配成 混合 料。3 层 铺法 适用于 机械 路拌 法拌 合混 合料。根据混 合料 质量 比和 最大 干密度、各 种原 料湿 松密 度和含 水量 及混 合料 压实 层厚和 压实 度等 数据,计算各 种原 料松 铺厚 度,以此控 制各 层原 材料 摊 铺 厚度。7.2.2 根据原 材料 含水 量 变化,应随 时计 算调 整各 种材料 用量。7.3 含水 量要 求 7.3.1 施 工中,当 混合料 含水量 小于 最佳含 水量 时,应适 量加 水。加 水量 和 加水次 数应 根据当 时气 候条件和 原材 料含 水量 而定,并使 加水 后混 合料 含水 量略高 于最 佳含 水量。7.3.2 机械厂 拌宜 用压 力 喷头加 水。机械 路拌 宜用 洒水车 或其 他洒 水工 具将 水均匀 喷洒。7.3.3 混合料 中水 分过 多 时应晾 晒风 干,使含 水量 接近最 佳含 水量。7.3.4 混合料 的加(或 减)水量 应根 据混 合料 湿重、实际 含水 量和 最佳 含水 量等数 据计 算。DB42/T 1014 2014 7 7.4 拌 和 7.4.1 混合料 应采 用机 械 拌和,拌 和均 匀的 混合 料 应卸至 储料 场(或 仓)待 运。在装 运混 合料 过程 中,发现有 离析 现象 时,应用 装载机 翻拌 均匀 后,再运 至工地 摊铺。混 合料 应做 到 随拌 和,随运 输、随 摊铺、随压实。7.4.2 混合料 从拌 和均 匀 到压实,不宜 超过 3h。应 按当班 施工 长度 计算 用料 量,宜采 用专 用摊 铺机 械摊铺。7.5 摊 铺 7.5.1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基 层松 铺系 数宜 由试 铺决定,亦 可采 用 表7.5.1 中数 值。表7.5.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 料松铺 系数 人工摊 铺 机械摊 铺 1.4 1.6 1.2 1.4 7.5.2 混合 料 宜 机械 摊铺,一 台摊 铺机 的宽 度不 宜 大于 8 米,对 超宽 路段 采 用两台 摊铺 机错 位摊 铺,用烫平板 立即 整型,若 出现 缺 料时,应及 时补 料。摊铺 过 程中多 台运 料车 在摊 铺机 前 200300 米 备料 等待,确保摊 铺机 缓慢、均 匀、连续不 间断 摊铺。7.5.3 当 采用 人工 整型时,应采 用锹 和耙,并应 先 将混合 料铺 平,用 路拱 板 进行初 步整 型,再 用履 带拖拉机 初 压12 遍 后进 行 第二次 整型。7.5.4 在 整型 过程 中,严 禁通行 任何 车辆,并应 由 人工配 合消 除粗、细集 料 的离析。土 壤固化 剂稳 定混合料 摊铺 整型 后,应封 锁交 通,并 应在 最佳 含水 量时及 时进 行压 实。7.6 碾 压 7.6.1 应根据 路宽、压 路 机的轮 距、压实 功能 不同,制定 碾压 方案。7.6.2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基 层每 层压 实厚 度应 根据压 路机 械的 压实 功能 决定,并不 得小 于 15cm。若采用 振动 力大 的重 型振 动压路 机碾 压时,每 层压 实厚度 可增 至20cm。7.6.3 人工摊 铺整 型的 混 合料应 先用 68t 两轮 压 路机、轮胎 压路 机或 相似 设备 在 基层 全宽 内进 行预碾压。直线 段应 由两 侧路 肩向路 中心 碾压;平 曲线 段应由 内侧 路肩 像外 侧路 肩碾压。碾 压 1 2 遍后,再用 12 15t 三 轮压 路机 或振动 压路 机压 实。7.6.4 机械摊 铺整 型的 混 合料可 直接 用 12 15t 三 轮压路 机、振动 压路 机或 轮胎压 路机 压实。当 用振动压路 机时,应 先静 压后 再振动 碾压。7.6.5 用两轮 压路 机碾 压 时,每 次应 重 叠 1/3 轮宽;用三 轮压 路机 碾压 时,每次应 重 叠 1/2 轮宽。碾压速 度:光 轮压 路机 宜 为 30 40m/min;振动压 路 机宜 为 60 100m/min,均 应碾压 至混 合料 基层表面无 明显 轮迹。7.6.6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 路 基 层压 实度 应达 到设计 要求,当 设计 无规 定时,应符 合 表7.6.6 的规定:DB42/T 1014 2014 8 表7.6.6 不同道路类型压实度 规定 层位 道路类 型 快速路 和主 干路 次干路 和支 路 基层 98%96%底基层 96%94%7.6.7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道路 基层 的压 实厚度、宽度、坡 度、标 高和 平 整度应 符合 设计要 求和 本规程质 量 检 验及 验收 的要 求。7.6.8 初 压时 应设 人跟机,检查 基层 有无高 低不 平 之处,高处 铲除,低处 填 平,填 补处 应翻松 洒水 再铺混合 料压 实。当 基层 混 合料压 实后 再 找 补时,应 在找补 处挖 深 8 10cm,喷撒适 量的 水分 后,再 及 时压实成 型。不得 用贴 补薄 层混合 料找 平。7.6.9 在 碾压 中出 现“弹 簧现象”时,应即 停止 碾 压,将 混合 料翻松 晾干、或加集 料、或加土 壤固 化剂,重 新翻 拌均 匀,再进 行压实。碾 压时 若出 现松 散、堆 移现 象,应适 量洒 水,再 翻拌、整 平、压 实。7.6.10 当 工作 间断 或分 段施工 时,横向 接缝 的设 置要求 为:人工摊 铺的 混合 料在 接缝 处留 2 3m 不进 行碾 压。后一段 搭接 施工 时,前 段 留下未 压部 分,应 再加部分土 壤固 化剂 重新 拌和,平整 后与 后一 段一 起碾 压。机械摊 铺的 混合 料在 接缝 处 的一 侧,用方 木或 钢模 板紧靠 混合 料,方木 或钢 模板的 高度 应与 混合 料的压实 厚度 相同 并做 好侧 向支撑,压 路机 将混 合料 末端碾 压密 实。养生 结束 后,在 后一 段搭 接施 工前,拆除支 撑木(或 板)。7.6.11 基 层施 工应 避免 纵向接 缝。当分 幅施 工时,纵缝 应垂 直相 接,不得 斜接。7.6.12 在 有检 查井、缘 石等设 施的 城市 道路 上碾 压混合 料,应配 备 火 动夯 等小型 夯压 机具;对 大 型 碾压机械 碾压 不到 或碾 压不 实之处,应 进行 人工 补压 或夯实。7.6.13 压 路机 或汽 车不 得在刚 压实 或正 在压 实的 基层上 转弯、调 头或 刹车。7.7 养 生 7.7.1 压 实成 型并 经检验 符合标 准的 土壤固 化剂 稳 定混合 料基 层,应 保持 潮 湿状态 下养 生,不 应过 湿或忽干 忽湿。养生期 的长 短应 根据 环境 温度而 定,当环 境温 度 在 20 以 上时,不 得少 于 7d;当环 境温 度 在 5 20 时,不 得少 于14d。7.7.2 养生 洒 水应 分次均 匀洒布,并 应为养 生期 内 保持混 合料 基层表 面润 湿 为度,不得 有薄层 积水。不得用 水管 直接 对基 层表 面冲水 养生。7.7.4 在 混合 料基 层上铺 筑沥青 面层 或其他 结构 时,应对 基层 表面进 行一 次 检查和 清扫。发现 局部 变形、松 散和 污染,应 及时 修补清 理。并宜 适量 洒水,保持 基层 表面 润湿。7.7.5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混 合料基 层应 在达到 设计 规 定的 强 度后,方可 在其 上 铺筑沥 青面 层或其 他结 构层。在 规定 养生 期内 基层 提前达 到设 计强 度时,可 在基层 上铺 筑沥 青面 层或 其他结 构;当超 过养 生期,基层仍 未达 到设 计强 度时,应延 长养 生期 限。DB42/T 1014 2014 9 7.7.6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混 合料底 基层 的养生,可 在 下层混 合料 压实后,采 取 立即覆 盖上 层混合 料或 原材料的 方式 进行。7.7.7 控制或 减少 以至 消 除土壤 固化 剂稳 定混 合料 基层裂 缝,可采 用下 列措 施:1 控 制混 合料 基层 碾压 含 水量,使其 小于 最佳 含水 量;2 重 视混 合料 基层 初期 湿 治养生。7.7.8 提高混 合料 早期 强 度可采 用下 列措 施:1 掺加 混合 料总 干 重0.5 1.5%的工 业用 液碱 溶液 或其它 早强 剂;2 混合 料应 在碾 压成 型最 低含水 量的 情况 下压 实,其最低 含水 量宜 小于 最佳 含水量 的 1%。7.8 冬季 施工 7.8.1 土 壤固 化剂 稳定混 合料基 层宜 选择有 利的 季 节施工。当 日平均 气温 低 于 5 时,不宜施 工。遇冬、雨 期等 特殊 情况,应 结合工 程实 际情 况,制定 专项施 工方 案,并经 审批 程序批 准后 实施。7.8.2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基 层冬 季 施 工措 施应 符合 本 规程 第 7.9.1 条 要 求,但 外掺 材料 用量 应取高限,并 应 增加 固化 剂剂 量 12%,也可 采用 氯盐 降低混 合料 冰点。7.8.3 在 非重 冰冻 地区,路段水 文条 件很好,压 实 混合料 从结 冻至解 冻工 程 中,不 因外 力作用(如 行车、冻 胀等)而 使结 构受 到破坏;低 温时 采用 土壤 固化剂 类材 料施 工,应符 合下列 规定:1 在 次干 路和 支路 上可 铺 筑混合 料垫 层、底基 层和 基层;2 在 快速 路和 主干 路上 可 铺筑混 合料 垫层 和底 基层。7.9 雨季 施工 7.9.1 雨 季施 工应 集中力 量分段 施工,各段 土基 应 在下雨 前碾 压密实。对 软 土地段 或低 洼之处,应 在下雨前 先行 施工。路 床应 开挖临 时排 水沟。7.9.2 因 下雨 造成 土基湿 软地段,可 采取晾 晒、换 土或掺 加土 壤固化 剂、集 料等措 施处 理。雨 天及 雨后应封 闭交 通。7.9.3 粉煤灰、土 等原 料 一次备 料不 宜太 多,并应 大堆存 放,材料 堆周 围应 设排水 沟。7.9.4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应 边拌 和,边摊 铺,边压实。对已摊 铺好 的混 合料,应 在下雨 前或 冒雨 进行 初压,雨 停后 再碾 压密 实。对 已摊铺 好尚 未碾 压的 混合料遇 雨时,雨 后应 封闭 交通,晾晒 至接 近最 佳含 水量后,再 进行 拌和 压实。基层分 层施 工时,应 在下 雨前铺 压垫 层,并应 防止 雨水浸 入土 基。8 质 量管 理及 检查 验收 8.1 主控 项目 8.1.1 原材料 质量 检验 符 合下列 要求:1 土壤 固化 剂符 合 本 规程 中4.1 的要 求;DB42/T 1014 2014 10 2 粉煤 灰符 合 本 规程 中 4.2 的要 求;3 土符 合 本 规程 中4.3 的 要求;4 集料 符合 本规 程 中4.4 的要求。8.1.2 基层、底基 层的 压 实度应 符合 下列 要求:1 城市 快速 路、主干 路基 层大于 或等 于 98%,底基 层大于 或等 于 96%。2 其他 等级 道路 基层 大于 或等 于 96%,底 基层 大于 或等 于 94%。检验数 量:每1000m2每 压 实层抽 检 1 点。检验方 法:环刀 法和 灌砂 法。8.1.3 基层、底基 层试 件 作 7d 无侧 限抗 压强 度,应 符合设 计要 求。检查数 量:每2000m2抽检 1 组。检验方 法:现场 取样 试验。8.2 一般 项目 8.2.1 表 面应 平整、坚实、无粗 细骨 料集中 现象,无明显 轮迹、推移、裂 缝,接茬 平顺,无贴 皮、散料。8.2.2 土壤固 化剂 稳定 混 合料基 层及 底基 层允 许偏 差应符 合 表 8.2.2 的 规定。表8.2.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 料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 差 检验频 率 检验方 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 位(mm)20 100m 1 用经纬 仪测 量 纵断高 程(mm)基层 15 20m 1 用水准 仪测 量 底基层 20 平整度(mm)基层 10 20m 路宽(m)9 1 用3m 直 尺和 塞尺 连续 量两 尺,取较大 值 底基层 15 9 15 2 15 3 宽度(mm)不小于 设计 规定+B 40m 1 用钢尺 量 横坡 0.3%且不 反坡 20m 路宽(m)9 2 用水准 仪测 量 9 15 4 15 6 厚度(mm)10 1000m2 1 用钢尺 量 8.3 验 收 8.3.1 开 工前,施 工单位 应会同 建设 单位、监理 单 位研究 确认 土壤固 化剂 稳 定混合 料道 路基层 在项 目中相应 所属 的分 项工 程。土壤固 化剂稳 定 混合 料 道 路基层 检验单 位应 以 1km 长的路 段为检 验单 位或以 每天完 成的段 落为 检验单位。8.3.2 工程施 工质 量应 按 下列要 求进 行验 收:1 工 程施 工质 量应 符合 设 计 文件 的 要 求和 相关 专业 验收规 范的 规定.DB42/T 1014 2014 11 2 参 加工 程施 工质 量验 收 的各方 人员 应具 备规 定的 资格。3 工 程质 量验 收均 应在 施 工单位 自行 检查 评定 合格 的基础 上进 行。4 隐蔽 工程 在隐蔽 前,应 由施工 单位通 知监 理工程 师和相 关单位 人员 进行隐 蔽验收,确认 合格,并形成 隐蔽 验收 文件。5 监理 工程 师应按 规定 对 涉及机 构安全 的试 块、试 件和现 场检测 项目,进行 平行检 测、见 证取 样检测并 确认 合格。6 检 验批 的质 量应 按主 控 项目和 一般 项目 进行。7 承 担复 验或 检测 的单 位 应具有 相应 资质 的独 立第 三方。8 工 程的 外观 质量 应由 验 收人员 通过 现场 检查 共同 确认。8.3.3 检验批 合格 质量 应 符合下 列规 定:1 主 控项 目的 质量 应经 抽 样检验 合格;2 一般 项目 的质量 应经抽 样检验 合格:当采 用计数 检验时,除有 专门 要求外,一般 项目的 合格 点率应达 到80%及 以上,且 不合格 点的 最大 偏差 值不 得大于 规定 允许 偏差 值 的1.5 倍;3 具 有完 整的 施工 原始 资 料和质 量检 查记 录。8.3.4 竣工后 外形 的检 查 数量与 允许 误差 应符 合下 列规定:1 竣 工后 外形 的检 查数 量 与允许 误差 应符 合 表8.1.5 的规 定。但 其中 厚度 算术 平均值 下置 信限1x不应小 于设 计厚 度减 均值 误差(如城 市快 速路 及主 干路路 面基 层为 设计 厚度 减8mm);其中 宽度 算术 平均值下 置信 限1x不应小 于设 计宽度。2 算 术平 均值 的下 置信 限1x应按下 式计 算:atnsx x 1 式中:x 算 术 平 均 值;s 标准差;n 检查样本数量;at t 分布表中随自由度和保证率(或置信度)而变的系数。对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应取保证率 99%,对 城 市 次 干 路 及 支 路 可 取 保 证 率 95%。3 厚度 和宽 度检 查后,应 按下式 计算 平均 值x和标准 差 s:nx x xxn 2 1 12 2221 nx)(x x)(x x)(xsn 式中:nx x x 2 1,每 次 检 查 所 得 的 值;N 检 查 样 本 数 量。DB42/T 1014 2014 12 附录 A(规范 性附 录)土壤固 化剂 检测 标准 A.1 技术 要求 A.1.1 烧失量:烧 失量 5.0%;A.1.2 细度:80um 方孔 筛 余5%,45um方 孔筛 筛余 不得超 过20%;A.1.3 比表面 积:比表 面 积350m2/kg;A.1.4 凝结时 间:初凝 时 间45min,终 凝时 间10h;A.1.5 安定性:用 沸煮 法 检验必 须合 格;A.1.6 干缩率:28 天干 缩 率0.10%;A.1.7 强度:土壤 固 化剂(HAS)强度 按抗 压强 度和 抗折强 度来 划分,各龄 期 强度均 不得 低于 下表A.1.7的 数值。表A.1.7 土壤固化剂 A.2 试验 方法 A.2.1 烧失量:按GB/T 176 进行。A.2.2 细度:按GB/T 1345 进行。A.2.3 比表面 积:按GB/T 8074 进 行。A.2.4 凝结时 间和 安定 性:按GB/T 1346 进 行。A.2.5 干缩率:按JC/T 603 进行。A.2.6 压蒸安 定性:按GB/T 750 进行。A.2.7 强度:按GB/T 17671 进行。但土壤 固化 剂(HAS)进 行 胶砂强 度检 验的 用水 量按0.45 水 灰比 或胶 砂流 动度 不 小于180mm 来确 定。当流动 度小 于180mm 时,须 以0.01 的整 倍数 递增 的方 法将水 灰比 调整 至胶 砂流 动度不 小于180mm。胶砂流 动度 试验,除 胶砂 制备按 外,操作 方法 按GB/T 2419 进行。A.3 检验 规则 A.3.1 组批及 取样 土壤 固 化剂 出厂 前按 同品 种、同 标号 编号 取样。每 一编号 为一 取样 单位。取样方 法按GB 12573 进行,当散装 固化 剂运 输工 具的 容量超 过该 厂规 定出 厂编 号吨数 时,允许 该编号的数 量超 过取 样规 定吨 数。标号 抗压强 度 MPa 抗折强 度 MPa 3 天 7 天 28 天 3 天 7 天 28 天 H4000 10.0 32.5 2.5 5.5 DB42/T 1014 2014 13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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