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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A 47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2864 2023 工业企业 温室气体 排放核算 技术要求 2023-10-17 发布 2024-01-17 实施 山西省市场 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14/T 2864 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企 业现 场踏 勘.3 5 核 算边 界确 定.4 6 统 计分 析及 排放 量测 算.4 7 数 据质 量控 制及 不确 定 性分析.8 8 撰 写技 术报 告.8 附录A(规 范性)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工 作流 程.10 附录B(资 料性)不同 企业类 型温 室气 体核 算边 界及核 算方 法.11 附录C(资 料性)常见 的温室 气体 排放 源及 温室 气体种 类.15 附录D 核算 边界.15 参考文 献.18 DB14/T 2864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山 西省 气象 局提 出、组 织实 施和 监督 检查。山西省 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对 本标准 的组织 实 施进 行监 督检查。本文件 由山 西省 气象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山 西省 气象科 学研 究所、山西 科 城能源 环境 创新 研究 院、山西省 气候 中心。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岳江、秦艳、王志 伟、王文春、朱凌 云、王 大勇、闫世 明、成 鹏伟、杨爱 琴、师莉红、王 小兰、郭 伟、李莹、李雁 宇、程雪。DB14/T 2864 2023 1 工 业企业 温室气体 排放核 算技术要 求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工 业领 域温 室气体 排放 核算 的相 关术 语、企业 现场 踏勘、核算 边 界的确 定、统 计分 析及排放 量测 算、数据 质量 控制及 不确 定性 分析、撰 写技术 报告 等。本文件 适用 于相 关人 员开 展工业 企业 温室 气体 排放 核算工 作过 程。本文 件温 室气体 有二 氧化 碳、甲烷、氧 化亚 氮、全氟 化碳、氢氟 烃、六氟 化硫。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2150-2015 工业 企 业温室 气体 排放 核算 和报 告通则 GB/T 32151.1-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1 部 分:发电 企业 GB/T 32151.2-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2 部 分:电网 企业 GB/T 32151.3-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3 部 分:镁冶 炼企 业 GB/T 32151.4-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4 部 分:铝冶 炼企 业 GB/T 32151.5-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5 部 分:钢铁 生产 企业 GB/T 32151.6-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6 部 分:民用 航空 企业 GB/T 32151.7-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7 部 分:平板 玻璃 生产 企 业 GB/T 32151.8-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8 部 分:水泥 生产 企业 GB/T 32151.9-2015 温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9 部 分:陶瓷 生产 企业 GB/T 32151.10-2015 温 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10部 分:化工 生产 企业 GB/T 32151.11-2015 温 室 气体排 放核 算与 报告 要求 第11部 分:煤炭 生产 企业 GB/T 32151.12-2015 温 室 气体排 放核 算 与 报告 要求 第12部 分:纺织 服装 企业 DB3212/T 1125-2023 碳 排 放在线 监测 系统 建设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32150-2015 界 定的 以 及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温室气 体 大 气层中 自然 存在的 和 由于人 类活动 产生 的能够 吸收和 散发由 地球 表面、大气层 和云层 所产 生的、波长在 红外 光谱 内的 辐射 的气态 成分。GB/T 32150-2015,定义3.1 二氧化 碳当 量 用作比 较不 同温 室气 体排 放的量 度单 位。DB14/T 2864 2023 2 报告主 体 具有 温 室气 体排 放行 为 的法人 企业 视同 法人 的独 立核算 单位。GB/T 32150-2015,定义3.2 发电企 业 以 发电 为主 营业 务的 独 立核算 单位 GB/T 32151.1-2015,定义3.3 电网企 业 以 输配 电为 主营 业务 的 独立核 算单 位。GB/T 32151.2-2015,定义3.3 镁冶炼 企业 以 镁冶 炼生 产为 主营 业 务的独立 核 算单 位。GB/T 32151.3-2015,定义3.3 铝冶炼 企业 以铝 冶 炼生 产为 主营 业 务的独立 核 算单 位。GB/T 32151.4-2015,定义3.3 钢铁生 产企 业 以 黑色 金属 冶炼、压 延 加工 及 制品 生产 为主 营业 务的独 立核 算单 位。GB/T 32151.5-2015,定义3.3 公共航 空运 输企 业 使用 民 用航 空器 运送 旅 客、行 李、邮件 或者 货物 的企业 法人。GB/T 32151.6-2015,定义3.3 通用航 空企 业 使用 民用 航空 器从事 公 共航空 运输以外 的 民用航 空活动,包括 从事 工业、农业、林业、渔业 和建 筑业的作 业 飞 行以 及 医 疗卫 生、抢 险救 灾、气 象探 测、海洋 监测、科学 实验、教育训 练、文化 体育 等 方 面飞行活 动的 企业。GB/T 32151.6-2015,定义3.4 平板玻 璃生 产企业 以 平板 玻璃 生产 为 主 营 业务 的 独立 核算 单位。水泥生 产企业 以 水泥 生产 为 主 营业 务 的独立 核算 单位。GB/T 32151.8-2015,定义3.3 陶瓷生 产企业 以 陶瓷 制品 生产 和加 工 为主营 业务 的独 立核 算单 位。DB14/T 2864 2023 3 GB/T 32151.9-2015,定义3.3 化工生 产企业 以化学 方法 生 产基 础化 学原料、化肥、农 药、染料、合 成树 脂、合成 橡胶、化 学纤维、橡胶 及其 制品、专用或 日用 化学 品等 产品 为主营 业 务 的独 立核 算单 位。GB/T 32151.10-2015,定义3.3 煤炭生 产企业 以煤 炭开 采和 洗选 为主 营业务 的独 立核 算单 位。GB/T 32151.11-2015,定义3.3 纺织服 装企业 以纺 纱、织造、前 处理、印花、染 色、后整 理、服装生 产和 加工 为主 营业 务的独 立核 算单 位。GB/T 32151.12-2015,定义3.3 家用电 器 制 造企 业 以家 用电 器设 备 整 机或 零部件 制造 为主 营业 务的 法人企 业或 视同 法人 的独 立核算 单位。T/CAS 510-2021,定义3.8 其他工 业企 业 除以上 行业 企业 之外 的 其 他类型 企业 或视 同法 人的 独立核 算单 位。燃料 燃 烧排 放 燃料 在氧 化燃 烧过 程中 产生的 温室 气体 排放 GB/T 32150-2015,定 义3.7 过程排 放 在生 产、废弃 物处 理处 置等过 程中 除燃 料之 外的 物理或 化学 变化 造成 的温 室气体 排放。GB/T 32150-2015,定义3.8 活动数据 导致 温室 气体 排放 的生 产或消 费活 动量 的表 征值。GB/T 32150-2015,定义3.12 排放因 子 表征 单位 生产 或消 费活 动量的 温室 气体 排 放 系数。GB/T 32150-2015,定义3.13 4 企业 现 场踏 勘 工业企业 温 室 气体 排 放核算 工 作 应建 立 在对 生 产企业 进 行 现场 踏 勘的 基 础上。现 场 踏勘 小 组应 由核算人 员、企业 人员(包 括负责 生产 和能 源统 计、财务人 员)组成,入企 业 调查的 内容 主要 有:核算 边界内温 室气体 排放 源设备 指标和 运行情 况、化石燃 料、生 物质燃 料、工业生 产原辅 料消耗 量和 逃逸 量、DB14/T 2864 2023 4 产品产 量的 台账 报表 和检 测报告、购 入输 出电 力电 表数据 和热 力数 据、废气 废水和 固体 废弃 物 处 理 及 回收利用 过程、生 产过 程中 温室气 体泄 露检 测情 况。5 核算边 界确 定 工业企 业温室 气体 排放 核 算报告 主体应 以企 业法人 或视同 法人的 独立 核算单 位为边 界,核 算 和 报告其生 产系 统产 生的 温室 气体排 放。生产 系统 包含 内容参 照 GB/T 32150-2015 6 温 室气 体排 放核 算 边界中有 关规 定。如果企 业主体 还有 多个分 公司、生产场 地或 产业活 动单位,则核 算前 应把整 个公司 资产设 施 划 分为几个 空间 相对 独立、物 料往来 易于 识别 和计 量的 核算单 元。在 划分 核算 单 元的基 础上,需识 别每 个 核算单元 的碳 源流。碳 源流 类别参 照 GB/T 32151.10-2015 中 4.1 概 述进 行。各 类型企 业温 室气 体核 算边界和核 算方 法见 附 录B。6 统计分 析及 排放 量测 算 温室气 体排 放源 及温 室气 体种类 识别 确定企 业边 核算 界后,需 进行温 室气 体排 放源 识别。常见 的温 室气 体排 放源 及温室 气体 种类 参 见 附录C。温室气 体排 放核 算方 法的 选择 应参照 现行行 业确 定的核 算方法 进行核 算,见附录B。如果 行业无 确定 的核算 方法,建议采 用通 用核算方 法(排放 因子 法、物料平 衡法)进 行核 算。应根据 核算 结果 的准 确性 要求、可获 得的 有 效 活 动 水平数据 情况、排放 源的可 识别程 度选择 最佳 核算方 法。如 果行业 核算 方法有 变动,核算时 应予 以 说 明。6.2.1 排放因 子法 采用排 放因 子法 计算 时,温室气 体排 放量 为活 动数 据与温 室气 体排 放因 子的 乘积,见式(1):(1)式中:温室 气体 排放 量,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温 室气 体活 动数 据,单位根 据具 体排 放源 确定;温 室气 体排 放因 子,单位与 活动 数据 单位 相匹 配;全 球变 暖潜 势,数值 参考政 府间 气候 变化 专门 委员会(IPCC)提供 的数 据。注:计 算燃 料燃 烧排 放二 氧 化碳时,排 放因 子也 可为 含 碳量、碳氧 化率 及二 氧化 碳 折算系 数(44/12)的乘积。6.2.2 物料平 衡法 使用物 料平 衡法 计算 时,根据质 量守 恒定 律,用输 入物料 中的 含碳 量减 去输 出物料 中的 含碳 量 进 行平衡计 算得 到二 氧化 碳排 放量,见式(2):(2)式中:DB14/T 2864 2023 5 温 室气 体排 放量,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输 入物 料的 量,单位 根据具 体排 放源 确定;输 出物 料的 量,单位 根据具 体排 放源 确定;输 入物 料的 含碳 量,单位与 输入 物料 的单 位相 匹配;输 出物 料的 含碳 量,单位与 输出 物料 的单 位相 匹配;碳 氧化 率,单位 为%;全 球变 暖潜 势,数值 参考政 府间 气候 变化 专门 委员会(IPCC)第二 次评 估值。注:本公 式只 适用 于含 碳 温室气 体的 计算。如需 计 算其他 温室 气体 排放 量,可根据 具体 情况 确定 计算公式。6.2.3 实测法 可通过 温室 气体 监测 系统 测量温 室气 体实 际排 放量。该系统 通过 对钢 铁、化工、电解铝、平 板玻 璃、水泥、民航、石 油化 工、造纸、其他 有色 金属 冶炼 和压延 加工 企业 固定 排污 口、厂 界温 室气 体 和 气 象 条件进行 监测,上传 数据 至 监控平 台,实 现温 室气 体24小时 连续 在线 监测 和计 算。温 室气 体监 测系 统测 量的温室 气体 包括 二氧 化碳、氧 化亚 氮、甲烷、六氟 化 硫等气 体,同 时测 定气 温、气压、相 对湿 度、风速、风向等 参数 用于 判定 温室 气体排 放条 件。6.2.3.1 系统组 成结 构 温室气 体监测 系统 是由直 接监测 系统、数据 采集与 传输系 统、数 据核 算与校 核系统、实时 监控 平 台组成。直接 监测 系统 采用 直接抽 取法 测量 排放 口和 厂界温 室气 体浓 度,通过 多重过 滤保 护装 置 和 高 灵 敏度传感 器识 别温 室气 体采 集种类、浓度 和气 象数 据;通过稳 定性 好、可 靠性 高 的网络 传输 系统 和数 据校核修正 装置 确保 稳定、精 准的监 测数 据24 小时 实时 上传至 监控 平台,并对 数 据进行 统计 分析、核算 与 共享,核 算结 果汇 入政 务大 数据平 台。6.2.3.2 设备安 装及 技术 指标 设备安 装参 考DB3212/T 1125-2023 中8 节进 行。温室 气体监 测系 统技 术指 标 见 表1。表1 温室气 体监 测系 统 技 术指 标 支持参 数 温室气 体 气体种 类 甲烷 二氧化 碳 氧化亚 氮 六氟化 硫 量程 0-1000PPM 0-5000PPM 0-500PPM 0-500PPM 分辨率 1PPM 1PPM 0.1PPM 0.1PPM 精度 3%3%3%3%响应时 间 30S 30S 30S 30S 技术原 理 MOS 红外线 光学波 导 光学波 导 温室气 体活 动水 平数 据收 集 选择核 算方 法后,需 进行 温室气 体活 动水 平的 数据 收集,并根 据以 下优 先级 使用数 据。原始数 据(直接 测量、监 测获得 的数 据),优 先级:高;二次数 据(通过 原始 数据 折算获 得的 数据),优先 级:中;替代数 据(来自 相似 过程 或活动 的数 据),优 先级:低。DB14/T 2864 2023 6 常见的 温室 气体 活动 水平 数据及 其来 源见 表4。温室气 体排 放因 子和 参数 的确定 应根据 温室 气体 排放 因子 和参数 的来 源是 否明 确,是否具 有公 信力 以及 其实 用性、时效 性来 选 择 最佳排放 因子 和 参 数;如 有 测量条 件,可 优先 通过 工 业企业 内直 接测 量、能 量 平衡或 物料 平衡 法得 到排 放因子及 参数 的数 值;如无 测 量条件,则 采用 相关 技术 指 南或规 范性 文件 提供 的排 放因子 和参 数的 推荐 值。温室气 体排 放量 计算 与汇 总 计算工 业企 业温 室气 体排 放总量 需将 各工 业企 业温 室气体 排放 量折 算成 二氧 化碳当 量后 再汇 总。6.5.1 燃料燃 烧排 放 按 照 燃 料种 类 分别 计 算其燃 烧 产 生的 温 室气 体 排放量,并 以二 氧 化碳 当 量为单 位 进 行加 总,见 式(3):燃烧 燃烧(3)式中:燃烧 燃 料燃 烧产 生的 温室 气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 当量;燃烧 第 i 种 燃料 燃烧 产生 的温室 气体 排放,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 当量。6.5.2 过程排 放 不 同 类 型企 业 各生 产 过程温 室 气 体排 放 机理 及 气体种 类 不 同,生 产环 节 温室气 体 排 放量 计 算方 法参见附 录B。按照生 产过 程 不同排 放源产 生的 温室气 体排放 总量,以二 氧化碳 当量为 单位进 行加 总,见式(4):过程 过程(4)式中:过程 生 产过 程温 室气 体排 放量总 和,单位 为吨 二氧 化碳当 量;过程 第 i 个 生产 过程 温室 气 体排 放量,单 位为 吨二 氧化碳 当量。6.5.3 购入电 力、热力 产生 的排 放 购入电 力、热 力产 生的 二 氧化碳 排放 可通 过企 业购 入的电 力、热 力量 与排 放 因子的 乘积 获得,其中电网排 放因子 建议 采用电 网企业 实测,热力 排放因 子建议 采用热 力公 司实测 数据。计算过 程见 式(5)式(6):购入电 购入电 电(5)购入热 购入热 热(6)式中:DB14/T 2864 2023 7 购入电 购 入的 电力 所产 生的 二氧化 碳排 放,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当 量;购入电 购 入的 电力 量,单位 为兆瓦 时;电 电 网排 放因 子,单位 为吨二 氧化 碳每 兆瓦 时;购入热 购 入的 热力 所产 生的 二氧化 碳排 放,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当 量;购入热 购 入的 热力 量,单位 为吉焦;热 热 力生 产排 放因 子,单位为 吨二 氧化 碳每 吉焦;全 球变 暖潜 势,数值 参考政 府间 气候 变化 专门 委员会(IPCC)提供 的数 据。6.5.4 输出的 电力、热 力产 生的 排放 输出 电 力、热 力产 生的 二 氧化碳 排放 可通 过企 业输出 的电 力、热 力量 与排 放 因子的 乘积 获得,见式(7)式(8):输出电 输出电 电(7)输出热 输出热 热(8)式中:输出电 输 出的 电力 所产 生的 二氧化 碳排 放,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当 量;输出电 输 出的 电力 量,单位 为兆瓦 时;电 电 力生 产排 放因 子,单位为 吨二 氧化 碳每 兆瓦 时;输出热 输 出的 热力 所产 生的 二氧化 碳排 放,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当 量;输出热 输 出的 热力 量,单位 为吉焦;热 热 力生 产排 放因 子,单位为 吨二 氧化 碳每 吉焦;全 球变 暖潜 势,数值 参考政 府间 气候 变化 专门 委员会(IPCC)提供 的数 据。6.5.5 温室 气体 排放 总量 温室气 体排 放总 量见 式(9):燃烧 过程 购入电 输出电 购入热 输出热 回收利用(9)式中:温 室气 体排 放总 量,单位为 吨二 氧化 碳当 量;燃烧 燃 料燃 烧产 生的 温室 气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 当量;过程 工 业生 产过 程温 室气 体排放 量总 和,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当 量;购入电 购 入的 电力 所产 生的 温室气 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输出电 输 出的 电力 所产 生的 温室气 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DB14/T 2864 2023 8 购入热 购 入的 热力 所产 生的 温室气 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输出热 输 出的 热力 所产 生的 温室气 体排 放量 总和,单 位为吨 二氧 化碳 当量;回收利用 燃 料 燃烧、工 艺过 程产 生 的 温 室气 体 经 回收 作为 生 产 原 料自 用 或 作为 产品 外 供 所 对应 的的温室 气体 排放 量,单位 为吨二 氧化 碳当 量。7 数据质 量控 制 及 不确 定性 分析 数据质 量控 制 7.1.1 监测计 量 部分企 业排 放因 子和 参数 需要进 行监 测 或 计量 确定,计量 设备(电表、气体 流量计、衡 器、油 流 量计、流 量仪 表、温度 仪表、压力 仪表 等)检定 频次、安装 方法、校 准方 法 等 宜参照T/EES 0001-2021 中5 计量 要求 进行 调试 和检 测。7.1.2 数据质 量控 制 获取不 同来 源 渠 道的 活动 数据后,应 进行 合理 性检 查 和一 致性 检查,对于 缺 测和有 误的 数据 应 进 行剔除 和 修正;活动 数据 宜 同时满足 企 业报 表及 统计 年 鉴要求。若 不一 致,应 采 取专家 咨询 的方 式确定 活动数据 的最 终来 源。温室 气体 核 算结 果应 进行 准确 性评估。不确定 性分 析 对于温 室气 体 活 动数 据、排放因 子和 参数、核 算结 果 要进 行 不 确定 性分 析,宜参照 省 级温 室 气 体清单 中不 确定 性计算 公 式进行 定量 计算。8 撰写技 术报 告 概述 报告概 述 应 参照GB/T 32150-2015 要求 进行 撰写。报告主 体 基 本信 息 报告主 体基 本信 息应 包括 报告主 题名 称、单位 性质、报告 年度、所 属行 业、统一社会 信 用代 码、法定代表 人、填报 负责 人、联系人 等。活动数 据及 来源 活动数 据包 括报 告主 体 在 报告期 内所 使用 的燃 料消 耗量、工业 生产 原辅 料 消 耗量和 逃逸 量、产品产量、购 入 输出 电力 电 量、废气 废 水和固 体废 弃物处 理 及回 收利用 过程、生产 过程 中 温室气 体泄露 量等。以上数 据来 源于 企业 台账 和能源 统计 报表、统 计年 鉴等。排放因 子 及 来源 报告主 体 所 使用 的的 排放 因子和 参数 可来 源于 各行 业标准 推荐 值或 企业 监测 结果。温室气 体 排 放量 DB14/T 2864 2023 9 报告主体 在 报 告期 内 核算得 到 的 温室 气 体排 放 量 为各 排放 环节 温 室气 体 排放量 之和,同 时 给出 各排放环 节温 室气 体排 放量。DB14/T 2864 2023 10 A A 附录A(规范 性)温室气 体排 放核 算工 作流 程 图A.1 工业企 业 温 室气 体排 放核 算工作 流程 图 DB14/T 2864 2023 11 B B 附录B(资料 性)不同企 业类 型温 室气 体核 算边界 及核 算方 法 序号 企业类 型 温室气 体核 算边 界 核算技 术方 法 1 发电企 业 根据其发电生产过程 的异 同,其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和排 放源 包括以下部分和全部排放:化 石燃 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脱硫 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购 入电 力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 放。发 电 企业 温室 气体 排放 总量 计 算宜 参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公式1-8 计算;其 化 石燃料 燃烧 排放、脱 硫 过程 排放、购入 电 力排 放 过程 中,活动水 平 数据 的获 取、排放 因子 的 选择 以及 温室气 体 排放 计算 公式 推荐 参照 企业 温室 气体排放核 算方法 与 报告 指南 发电设 施 相 关规定 计 算。相关 因子 及参 数宜 参 照 企业 温室气体排 放核 算方法 与 报告 指南 发电 设施 附录A,化 石燃 料 低 位发 热值 宜采用 现场 监测 结果。2 电网企 业 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 理与 退役过程的六氟化硫排放、输 配电 损失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 的二 氧化碳排放。电 网 企 业温 室 气体 排 放总量 计 算 宜参 照GB/T 32151.2-2015 中5.2.1 式一 计算;使 用六 氟 化硫 设备 检修 与退 役过 程、输 配电 损失排 放 过程 中,活动 水平 数据 的 获取、排 放因子 的 选择 以及 温室 气体 排放 计 算公 式 推荐 参照GB/T 32151.2-2015 中5.2.2-5.2.3 相关 规定 计 算。相 关 因 子 及 参 数 宜 参 照GB/T 32151.2-2015 中 附录B。3 镁 冶炼 企业 化 石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放;能源 作为 原材 料(硅 铁 工序中 消耗碳还原剂)所导致 的二 氧化碳排放;白云石煅烧分解 导致 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 购入 和输 出的 电力、热力产生 的二 氧化 碳排 放。镁 冶 炼 企 业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总 量 计 算 宜 参 照GB/T 32151.3-2015 中5.2.1 式一 计算;燃料燃烧、能源 作 为原材 料排 放、镁 冶 炼过 程、购入 电 力热 力排 放中,活 动水 平 数据 的获 取、排 放 因子 的选 择以 及温 室气 体 排放 计算 公式推荐参照GB/T 32151.3-2015 中5.2.2-5.2.5相 关 规定 计 算。相关 因子 及 参 数宜 参 照GB/T 32151.3-2015 中 附录B,化 石燃料 低位 发热 值宜采用 现场 监测 结果。4 铝 冶炼 企业 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 化碳 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 排放(碳阳极消耗所 导致 的二 氧化 碳排 放);过程排放 阳极效应所导致的全氟化碳排放、碳酸盐分解所 产生 的的二氧化碳(如 果有);企业 购 入和输 出的电力、热 力产 生的 二氧 化碳排 放。铝 冶 炼 企业 温 室气 体 排放总 量 计 算宜 参照GB/T 32151.4-2015 中5.2.1式一 计 算;燃料燃烧、能源 作 为原 材料 排放、铝 冶 炼过 程、购入电 力热 力排 放中,活 动水平 数据 的获 取、排 放 因子 的选 择以 及温 室气 体 排放 计算 公式推荐参照GB/T 32151.4-2015 中5.2.2-5.2.5相 关 规定 计 算。相关 因子 及 参 数宜 参 照GB/T DB14/T 2864 2023 12 32151.4-2015 中 附录B,化 石燃料 低位 发热 值宜采用 现场 监测 结果。5 钢 铁生 产企业 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 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 固定 源排 放(如焦炉、烧结机、高炉、工业 锅炉 等 固定燃 烧设备)以及用于生产 的厂 内移动源排放(如厂内运输车 辆及 厂内搬运设备等);钢铁 企业 在烧 结、炼铁、炼钢等工序中由于其 他外 购含碳原料(如电 极、生铁、铁 合金、直 接还原铁等)和熔剂的分 解氧 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 消费 购入输入电力、热力 所对 应的 二氧 化碳排 放;固碳产品隐含的二氧 化碳 排放(需扣除)。钢 铁 生 产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5-2015 中5.2.1式一 计 算;燃料燃 烧、生 产 过程、购入 输出电力、固 碳产品 排 放中,活 动水 平数 据的 获 取、排放 因子的 选 择以 及温 室气 体排 放计 算 公式 推荐 参照GB/T 32151.5-2015 中5.2.2-5.2.6 相 关规 定计算。相 关因 子 及 参数 宜 参 照GB/T 32151.5-2015中 附录B,化 石燃 料 低 位发热 值宜 采用 现场监测 结果。6 民航企 业 燃 料 在 各 种 固 定 或 移 动 燃 烧 设 备(如民 航企 业的 锅炉、航空 器、气源车、厂内 运输 车辆 等)中 与 氧气进 行完全燃烧生成的二氧 化碳 排放;企业消费的购入和输出 的电 力、热力所对应 的二 氧化 碳排 放。民 用 航 空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6-2015 中5.2.1式一 计 算;燃 料 燃烧、购入 输出 电力 热力 排放 中,活动水 平 数据 的获 取、排放 因子 的 选择 以及 温室气 体 排 放 计 算 公 式 推荐参照GB/T 32151.6-2015中5.2.2-5.2.3 相关 规 定 计算。相关 因子及参数 宜参 照GB/T 32151.6-2015 中 附录B,化 石 燃料 低位 发热 值宜 采用 现 场监 测 结 果。热 力 消费 排放 因子 可采 用上 级 主管 部门 发布的数据,若 无,则采 用推 荐值。7 平 板玻 璃生产企 业 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 化碳 排放(如玻璃液熔制过程中使 用煤、重油或天然气等燃料燃烧产 生的 排放、生产辅助设施使用燃料 燃烧 产生的排放、厂内自有车辆外 部运 输过程中燃料消 耗产 生的 排放);原 料配料 中碳粉氧化产生的二氧 化碳 排放;原料 碳 酸 盐 分 解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放;企 业消 费的 购入 和输 出的电 力、热力所 对应 的二 氧化 碳排 放。平 板 玻 璃生 产 企业 温 室气体 排 放 总量 计算宜参 照GB/T 32151.7-2015 中5.2.1 式一 计算;燃料 燃烧、原 料配 料中 碳粉氧 化、原 料分解、购入 输出 电力 热力 排放 中,活 动水 平数据 的 获取、排 放因 子的 选择 以 及温 室气 体排放 计 算 公 式 推荐参照GB/T 32151.7-2015 中5.2.2-5.2.5 相 关规 定计算。相 关因 子 及 参数宜参照GB/T 32151.7-2015 中附 录B,化石 燃料 低 位发 热值 和 碳 酸盐 煅烧 比 例宜 采用 现场监测 结果。热 力消 费排 放因 子 可采 用上 级主管部门 发布 的数据,若无,则采 用推 荐值。8 水 泥生 产企业 水泥生产过程中使用 的实 物煤、热处理厂和厂内运输等 设备 使用的燃油等发生氧化燃烧过 程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原材料碳 酸盐 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 括熟 料对应的碳酸盐 分解 排放);企业 消 费的购 入水 泥 生 产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8-2015 中5.2.1式一 计 算;燃 料 燃烧、过 程排 放、购入 输出 电力 热力 排放 中,活 动水 平数 据的 获取、排放 因子 的选择 以 及温 室 气体 排放 计算公 式 推荐 参照GB/T 32151.8-2015 中5.2.2-5.2.4 相关 规定 计算。相关因子及 参 数 宜 参 照GB/T 32151.8-2015DB14/T 2864 2023 13 和输出的电力、热力 所对 应的二氧化碳排 放。中附录B,化 石燃 料 低 位发 热值宜 采用 现场 监测 结 果。热力 消费 排放 因子 可 采用 上级 主管部门发 布的 数据,若 无,则采用 推荐 值。9 陶 瓷生 产企业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二氧 化碳排放(包括 煤、柴 油、重油、天 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 在如 热风炉和干燥器等固定燃烧设 备或 机动车辆等移动 燃烧 设备 中燃 烧);陶瓷烧 成过程中碳酸盐分解排 放二 氧化碳;企业消费的购入和输 出的 电力、热力所对 应的 二氧 化碳 排放。陶 瓷 生 产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9-2015 中5.2.1 式 一 计 算;燃 料 燃烧、过 程排 放、购入 输出 电力 热力 排放 中,活 动水 平数 据的 获取、排放 因子 的选择 以 及温 室 气体 排放 计算公 式 推荐 参照GB/T 32151.9-2015 中5.2.2-5.2.4 相关 规定 计算。相 关 因 子 及 参 数 宜 参 照GB/T 32151.9-2015中附录B,化 石燃 料 低 位发 热值宜 采用 现场 监测 结 果。热力 消费 排放 因子 可 采用 上级 主管部门发 布的 数据,若 无,则采用 推荐 值。10 化 工生 产企业 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基 于碳 源流识别情况确定每个核算单 元存 在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包括以 下部 分和全部排放:煤、油、气等 化石 燃 料在各 种类型的 固 定 燃烧 设备(如锅 炉、煅烧炉、窑炉、熔 炉、内燃 机等)或 移动燃烧设 备(厂 内机 动车 辆)中发生 氧化 燃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放;化石燃料和其他 碳氢 化合物用作原料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 放以及碳酸盐使用过程中分解 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如果存在硝 酸或 乙二酸生产过程,还包括这些 生产 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回收燃 料燃 烧或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 作为 产品外供给其他 单位 的二 氧化 碳(应扣减);企业消费的购入和输 出的 电力、热力所对 应的 二氧 化碳 排放。化 工 生 产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10-2015 中5.2.1式一 计算;燃 料燃 烧、过 程排放、二氧 化碳回 收利 用、购入 输出 电力 热力 排 放中,活 动 水平 数据 的获取、排放 因子 的选 择以 及温 室 气体 排放 计算公式推荐 参照GB/T 32151.10-2015 中5.2.2-5.2.5 相关 规定 计算。相关 因子 及 参数 宜参 照GB/T 32151.10-2015 中附 录B,化 石燃 料低位发热值、碳酸 盐纯 度及 化学 组 分宜 采用 现场监测结果。氧 化亚 氮 生 成因 子 及尾 气设 备氧化 亚 氮含 量宜 采用 现场 检测 结 果。热力 消费排 放 因子 可采 用上 级主 管 部 门 发布 的 数据,若无,则采 用推 荐值。11 煤 炭生 产企业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 的固 定或移动燃烧设备 中 与 氧 气 充分 燃烧 生 成 的二氧化 碳排 放;井 工开 采、露天开 采和矿后活动的甲烷和 二氧 化碳逃逸排放(需扣减甲烷火 炬燃 烧或催化氧化销 毁量 和甲 烷回 收量);企 业消费的购入和输出的电 力、热力所对应的二 氧化 碳排 放。煤 炭 生产 企业 温室 气体 排放 总 量计 算宜 参照GB/T 32151.11-2015 中5.2.1 式一 计算;燃料燃烧、甲 烷逃 逸、二氧 化碳 逃逸、购 入输出 电力 热力 排 放中,活 动水 平数 据 的获 取、排放因 子 的选 择以 及温 室气 体排 放 计算 公式 推荐参照GB/T 32151.11-2015 中5.2.2-5.2.5 相关规定计 算。相关因子及 参 数 宜 参 照GB/T 32151.11-2015 中附录B,化 石 燃 料 含 碳 量 及低 位 发热 值宜 采用 现场 监测 结 果。甲烷、二氧化碳 排 放因 子宜 采用 实测 结 果。热力 消费排 放 因子 可采 用上 级主 管 部 门 发布 的 数据,若无,则采 用推 荐值。DB14/T 2864 2023 14 12 纺 织服 装企业 使用化石燃料燃烧产 生的 二氧化碳排放;碳酸盐使用过 程(包括水净化、印染过程中使用 碳酸 钠或碳酸氢钠等)分 解产 生的 二氧 化碳排 放;工业废水在厌氧处理 过程 中产生的甲烷排放;企业消费 的购 入和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 的二 氧化碳排放。纺 织 服 装企 业 温室 气 体 排放 总 量 计算 宜参照GB/T 32151.12-2015 中5.2.1式一 计算;燃料燃 烧、过 程排放、废水 处理、购 入输出 电力 热力 排 放中,活 动水 平数 据 的获 取、排放因 子 的选 择以 及温 室气 体排 放 计算 公式 推荐参照GB/T 32151.12-2015 中5.2.2-5.2.5 相关规定 计 算。相关因子及 参 数 宜 参 照GB/T 32151.12-2015 中附录B,化 石 燃 料 低位发热值 宜 采用 现场 监测 结果。甲 烷 修正 因子 宜采用 实 测结 果。热力 消费 排放 因 子可 采用 上级主管部 门发 布的 数据,若 无,则 采用 推荐 值。13 家 用电 器制造企 业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 氧化 碳(包括油、气等)在企 业内 固定 燃 烧设备 以及用于生产 的 移 动 燃烧 设备(如 锅炉、运输 用车 辆、厂 内搬 运设备 等)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 产生 的温室气体排放;焊接时原料 气体 泄露和焊接 保 护 气 造 成 的 含 氟 温 室 气 体 排放,或制冷设备生产 过程 中的制冷剂泄露以及保护气体 的排 放;企业消费的购入和输出的 电力、热力所对应的 二氧 化碳 排放。家 用 电 器制 造 企业 温 室气体 排 放 总量 计算宜参 照T/CAS 510-2021 中7.2.1式一 计算;燃料燃 烧、过 程排放、废水 处理、购 入输出 电力 热力 排 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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