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583 2015 备案号:J 201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 选用技术规程(报批稿)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lecting and using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or formwork undercarriage 2015 07 08发布 2015 11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lecting and using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or formwork undercarriage 编 号:DB11/T 583-2015 备案号:J-201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5年 11月 01日 2015 北京 前 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 2013 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 同有关单位共同对 DB11/T583-2008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本规程主要技术内 容包括:1总 则、2术 语、3构配件、4落 地 双排扣件式 脚手架、5满堂 脚手架、6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7模板支架、8施工、9安全管 理、附录 A。附录 A为 资料 性 附录。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 容 是:1.将原 规程中的 检查验收 和 拆除合并到新增加 的施工 章节;2.结合 住 建部 颁布 的 危险 性 较大 的 分 部 分 项工程安全管 理办法(建质 200987号)和北京市 危险 性 较大 的分 部 分 项工程安全管 理办法(京建施 2009841号)对脚手架、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对 应 内 容 进行 了调整;3.梁 模板支架选用 增加了梁底无立杆 和 梁底只 设 置一 根 立杆两种 支模方 法;4.楼 板模板支架 选用 增加了住宅 工程 常 规设计 楼 板模板支 撑 方 法;5.按照 行 业 标准建筑施工 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 范 JGJ130、建筑施工 临时 支 撑结构 技术规 范 JGJ300对 原 标准脚手架和模板支架选用 表 中的 参数 进行 了 局部修 改。本规程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 住房 和 城乡 建设 委员 会共同 负责 管 理,北京市 住房 和 城乡 建 设 委员 会 具体负责归口 管 理并组织实 施,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 技术内 容 的 解释。为 了提 高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的编制质量和 水平,请在执 行本标准的 过 程中,注意 总 结 经 验,积累 资料,如 发 现需 要修 改 和 补充之处,请 将 意见 和有关 资料 寄至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 丰台区海鹰路 6号 院 30号 楼;邮政 编 码:100070;电话:63772801)。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 参 编单位:中 国 建筑 一 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 国 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 集团 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 责 任 公司 中 国 建筑第 八 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 国 新 兴保信 建设总公司 北京 城 建 亚泰 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中 铁 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中 航天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城 建 五 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北京 城 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双 圆 工程 咨询 监 理 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 集团 有限 责 任 公司总 承 包 部 中建 城 市建设发 展 有限公司 烟台 市 海兰 计 算机 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振兴国华 建筑设 备租赁 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 起草人 员:杨 发 兵 胡耀林 陈 红 杨国富 赵虎军 修 勇 彭其兵 董佳 节 刘治国 杨晓毅 李鸿飞 戴连 双 潘学斌 程 峰 黄 亮 李 胜松 张淑莉 朱文键 原 波 李 全 智 刘 书剑 安 凤杰 袁 梅 房 连 生 肖伟峰 王良波 李 庆达 赵华 颖 本规程主要 审 查 人 员:杨 嗣 信 艾永祥 李 景芳 张元勃 赵 玉 章 高 淑娴 李 栋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语、符号.2 2.1 术 语.2 2.2 符 号.3 3 构 配 件.4 4 落地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6 4.1 选用 条 件 及 构 造.6 4.2 搭 设要求.6 5 满堂脚手架.15 5.1 选用 条 件 及 构 造.15 5.2 搭 设要求.15 6 型钢悬挑式脚手架.18 6.1 选用 条 件 及 构 造.18 6.2 搭 设要求.19 7 模板支架.25 7.1 选用 条 件 及 构 造.25 7.2 搭 设要求.31 8 施 工.37 8.1 一 般 规 定.37 8.2 构配件 进 场.37 8.3 搭 设和 验收.38 8.4 使 用.39 8.5 监 测.39 8.6 拆除.40 9 安全管理.41 附录 A 材料特性指标.42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44 引用标准名录.45 条文说明.4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Fittings 4 4 Floor doub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6 4.1 Selection of conditions and structure 6 4.2 Erection requirements 6 5 Full scaffold 15 5.1 Selection of conditions and structure 15 5.2 Erection requirements 15 6 Section steel hanged scaffold 18 6.1 Selection of conditions and structure 18 6.2 Erection requirements 19 7 Formwork undercarriage construction 25 7.1 Selection of conditions and structure 25 7.2 Erection requirements 31 8 Construction 37 8.1 General provisions 37 8.2 Fittings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37 8.3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38 8.4 Use 39 8.5 Monitor 39 8.6 Demolition 40 9 Safety management 41 Appendix A Material properties 4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4 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s 45 Clause explanation 46 1 1 总 则 1.0.1为 了 简化 建筑工程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架的设计,提 高 效率,确 保 施工安全,特 制订本规程。1.0.2本规程 适 用于北京市行 政区 域 内建筑工程施工 阶段 扣件式 和 碗 扣式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的选用、搭设 与 拆除、检查验收。1.0.3在 建筑工程施工中 按照 本规程规 定 的 条 件 直接 选用脚手架、模板支架 时,其 各 项 参数 和 使 用 条 件 必须全部 满 足 本规程的要求;施工 时 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程 提 出 的 各 项 构 造 要求和安全 措 施,不得 修 改、降低。1.0.4脚手架、模板支架的 搭 设、拆除 和 验收,除应 符 合 本规程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和北京市 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2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脚手架 scaffold 为建筑施工 而搭 设的施工 作 业 用的 临时 操作 架 体。2.1.2 双排 脚手架 double scaffold 由内 外 两排立杆 和 水平 杆 等 构 成 的脚手架。2.1.3 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 hanged scaffold 通 过 型 钢 水平 构件将 架 体 所受竖向荷载传递 到 主 体结构 上 的施工用 外 脚手架。2.1.4 满堂 脚手架 full scaffold 搭 设 面 积 和 室 内 净空 面 积 大 致相当 的 双 向 多 排 脚手架。2.1.5 模板支架 formwork undercarriage construction 采 用脚手架 材 料 搭 设的用于支 撑 模板的架 体。2.1.6 开 口型 脚手架 open scaffold 沿 建筑 周边非交圈 设 置 的脚手架。2.1.7构配件 fitting part 用于 搭 设脚手架、模板支架的 各 种 钢管、扣件、碗 扣、脚手板 等 材 料 的 统称。2.1.8横 向 斜 撑 horizontal catercorner bracing 与 双排 脚手架内、外 立杆 或 水平 杆 斜交呈 之 字形 的 斜 杆。2.1.9连 墙 件 structural element connected with structure 连 接 脚手架 与 建筑 物 的 杆件。2.1.10抛 撑 non-orthogonal bracing tube with lateral surface of scaffold 用于脚手架 侧 面 支 撑,与 脚手架 外 侧 面 斜交 的 杆件。2.1.11 扫 地 杆 horizontal tube anear ground 贴近 地 面,连 接 立杆 根部的 水平 杆。2.1.12横 向 水平 杆 horizontal transverse tube 沿 脚手架 横 向 设 置 的 水平 杆。2.1.13纵 向 水平 杆 horizontal longitudinal tube 沿 脚手架 纵 向 设 置 的 水平 杆。3 2.1.14剪刀 撑 cross bridging 脚手架、模板支架中 成 对设 置 的 交叉斜 杆。2.1.15主 节 点 host node 立杆、纵 向 水平 杆、横 向 水平 杆 三 杆 紧靠 的 扣 接 点。2.1.16作 业 层 workoing floor of scaffold 上 人 作 业 的脚手架 铺 板 层。2.1.17立杆 步距 vertical distance between horizontal tube 上 下 水平 杆 轴线间 的 距离。2.1.18立杆 纵距 longitudinal distance between vertical tube 脚手架 纵 向 相邻 立杆 之 间 的 轴线距离。2.1.19立杆 横距 transverse distance between vertical tube 脚手架 横 向 相邻 立杆 之 间 的 轴线距离。2.2 符号 H 脚手架 或 模板支架 搭 设 高 度 h 立杆 步距 h1 扫 地 杆 高 度 h2 架 体 顶层 水平 杆 中 心线 至 可 调 托 撑 托 板 顶 面 的 距离 la 立杆 纵 向 间距 lb 立杆 横 向 间距 L1 悬挑 钢 梁悬挑 长度 L2 悬挑 钢 梁 固 定段 长度 L3 脚手架内 立杆 离墙 面 的 距离 Z 悬挑 脚手架 所 处高 度 4 3 构 配 件 3.0.1钢管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钢管 应 采 用 现 行 国 家 标准 直 缝 电 焊 钢管 GB/T13793或 低 压流 体 输送 用 焊 接 钢管 GB/T3091中规 定 的 Q235普 通钢管;其 材 质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构 钢 GB/T700中 Q235级 钢的规 定。2钢管的规 格 宜 为 48.3 3.6mm,壁厚最小值 不 应 小 于 3.0mm。3.0.2扣件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扣件应 采 用钢板 冲压 制 作,也可采 用 可锻铸 铁 或铸 钢制 作;其 质量和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钢板冲压 扣件 GB24910和钢管脚手架 扣件 GB15831的规 定。采 用 其 它材 料 制 作 的 扣件,应 经 试 验 证明 其质量 符 合 该 标准的规 定 后 方 可 使 用。2扣件 在 螺栓拧紧扭力矩 达 到 65N m时,不得 发 生 破坏。3.0.3碗 扣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 上碗 扣应 采 用 可锻铸 铁 或铸 钢制 造,其 材 料 机 械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可锻铸 铁 件 GB/T9440中 KTH330-08及 一 般 工程用 铸 造 碳 钢 件 GB/T11352中 ZG270-500的规 定。2下 碗 扣、横 杆 接 头、斜 杆 接 头 应 采 用 碳素铸 钢制 造,其 材 料 机 械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一 般 工程用 铸 造 碳 钢 件 GB/T11352中 ZG230-450的规 定。3采 用钢板 热冲压 整体 成 型 的 下 碗 扣,钢板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构 钢 GB/T700中 Q235-A级钢的要求,板 材厚度 不得 小 于 6mm,并应 经 600 650 的 时 效 处 理,严 禁利 用 废旧腐蚀 钢板 改 制。3.0.4碗 扣 架 立杆 连 接 处 外 套 管 与 立杆 间 隙 不 应大 于 2mm,外 套 管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60mm,外 伸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10mm。3.0.5可 调底 座 及 可 调 托 撑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可 调底 座 及 可 调 托 撑应 采 用 可锻铸 铁 或铸 钢制 造,其 材 料 机 械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可锻铸 铁 件 GB/T9440中 KTH330-及 一 般 工程用 铸 造 碳 钢 件 GB/T11352中 ZG270-的规 定;2可 调 托 撑 螺 杆 外 径 不 应 小 于 36mm,直 径 与 螺距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梯 型 螺 纹 GB/T 5796.2、GB/T 5796.3的规 定;3可 调 托 撑 的 螺 杆 与 支 托 板 焊 接 应 牢 固,焊缝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5;4可 调 托 撑 抗 压 承 载 力 设计 值 不 应 小 于 40kN;可 调底 座 底 板的钢板 厚度 不 应 小 于 6,可 调 托 撑 钢板厚度 不 应 小 于 5mm;5可 调底 座 及 可 调 托 撑 丝杠 及 调节 螺 母啮 合 长度 不 应 少 于 5扣,螺 母 厚度 不 应 小 于 30,插入 立杆 的长度 不 应 小 于 150mm。3.0.6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用 型 钢的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构 钢 GB/T700或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构钢 GB/T1591的规 定。5 3.0.7脚手架用 预埋 钢 筋锚环、锚 固螺栓 的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钢 筋混凝土 用钢 第 1部 分:热 轧光 圆钢 筋 GB1499.1中 HPB300钢 筋 的规 定。加 工 应 采 用钢 筋弯曲 机 冷弯 成 型,弯 心 半径 不 应 小 于 2.5d,加 工过 程中 不得 进行 反复弯折 或 加 热 处 理;丝 扣加 工 应 符 合 阀 门 零 部 件、螺 母、螺栓 和 螺 塞 JB/T 1700的有关要求。3.0.8钢 丝绳 及 绳卡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钢 丝绳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一 般 用 途 钢 丝绳 GB/T20118、重 要用 途 钢 丝绳 GB8918、和钢 丝绳 用 普 通 套环 GB/T5974.1的规 定;2钢 丝绳卡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钢 丝绳夹 GB/T5976的规 定。3.0.9脚手板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脚手板 可采 用钢、木 材 料 制 作,单 块 脚手板的质量 不 宜 大 于 30kg。2冲压 钢脚手板的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构 钢 GB/T700中 Q235级 钢的规 定。3木 脚手板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木 结构 设计规 范 GB50005中 IIa级材 质的规 定。脚手板 厚度 不应 小 于 50mm,两 端 宜 各 设 置 直 径 不 小 于 4mm的 镀锌 钢 丝箍 两 道。3.0.10安全 网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准安全 网 GB5725及 密 目 式 安全 网 GB16909的规 定。6 4 落地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4.1 选用条件及构造 4.1.1脚手架的 搭 设 场 地 应 平 整、坚 实,并应 有 防、排 水 措 施。地 基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1脚手架的地 基 应 根据脚手架 所受荷载、搭 设 高 度、搭 设 场 地 土 质 情况 单 独 进行 承 载 力 验 算;2 当 脚手架 立杆 支 承在 混凝土 结构构件 上 时,应按照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混凝土 结构 设计规 范 GB50010的有关规 定 对 混凝土 结构构件 进行 承 载 力 验 算。4.1.2落 地 双排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选用 应满 足 表 4.1.2规 定:表 4.1.2 落地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选用条件 项目 要求 说 明 搭 设 高 度 50m 当 搭 设 高 度 超 过 50m时应 另 行设计计 算 作 业 层 活 荷载 标准 值 2KN/m2 装 修用 3KN/m2 结构 用 总 作 业 层 活 荷载 标准 值 5KN/m2 作 业 层 数 量 2层 铺 设脚手板 层 数 3 作 业 层 垂 直 高 度 大 于 10m时,应 铺 设 防护 脚手板 或 防护 安全 网 4.1.3落 地 双排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架 体构 造 应满 足 表 4.1.3规 定:表 4.1.3 落地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构造选用表 搭 设 高 度 H H 24m 24H 35m 35 H 50m 50m以 上 立杆 横距 lb 1.05m 1.05m 1.05m 1.05m 采 用 双立杆、分 段 卸 荷等 方 法,并 另 行计 算 立杆 纵距 la 1.5m 1.5m 1.5m 1.2m 立杆 步距 h 1.8m 1.8m 1.5m 1.8m 连 墙 件 3步 3跨 2步 3跨 2步 3跨 2步 3跨 钢 丝绳 保 险 措 施(绳径 15.5)在 架 体 约 2/3高 度 主 节 点 处 每四跨、架 体 转角以 及 架 体 开 口 主 节 点 等 部位设 置一 道。注:风 荷载 地 面 粗糙 度 按 C类(有 密 集 建筑 群 的 城 市市 区)考虑,其 它 风 荷载 应 另 行设计。4.2 搭设要求 4.2.1脚手架 底 部 应 铺 设通 长 脚手板,搭 设 高 度 大 于 30m时 宜 增 设 专 用 底 座。4.2.2脚手架 坐 落 于 后 浇带、采 光井 等 孔洞 上 时,脚手架 底 部 宜采 用 型 钢 横 梁 支 承;型 钢 横 梁 的规 格 应 计 算 确定(见 图 4.2.2)。7 图 4.2.2 脚手架坐落采光井或后浇带结构上示意图 1-结构 柱;2-脚手架;3-型 钢 横 梁;4-采 光井 剪力墙;5-后 浇带 模板支架 4.2.3立杆 搭 设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当立杆 基 础 不 在 同 一 高 度 上 时,应将 高处 的 纵 向 扫 地 杆 向低 处 延 长 两 跨 与 立杆 固 定,且 高 低 差 不 应大于 1m,靠边 坡 上 方的 立杆 轴线 到 边 坡 的 距离 不 应 小 于 500mm(见 图 4.2.3-1);图 4.2.3-1 不同基础高度架体搭设 2立杆 接 长 除 顶层顶步 外,其 余 各 层 各 步 接 头 必须 采 用对 接 扣件 连 接;顶层顶步采 用 搭接 时,搭接 长度不 应 小 于 1000mm,且 不 少 于 2个旋 转 扣件扣 接,搭接 杆件 伸 出 扣件 盖 板 边 缘 的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见 图 4.2.3-2)。8 图 4.2.3-2 立杆搭接接长 3立杆 顶 端 宜 高 出 女儿 墙 上 端 1m,高 出 檐 口 上 端 1.5m。4.2.4扫 地 杆 设 置应 符 合 下列 要求:1脚手架 底 部主 节 点 处 应 设 置 纵横 向 扫 地 杆,横 向 扫 地 杆应 在 纵 向 扫 地 杆 下 方;2纵 向 扫 地 杆 必须 连 续 设 置,钢管中 心距 立杆底 端 不 应大 于 200mm。4.2.5水平 杆 搭 设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见 图 4.2.5):1纵 向 水平 杆应 设 置 在 立杆 内 侧,其 长度 不 宜小 于 3跨;2纵 向 水平 杆 接 长宜采 用对 接 扣件 连 接,也可采 用 搭接;3横 向 水平 杆应 放 置 在 纵 向 水平 杆 上 部,靠墙 一 端 至 墙 装 饰 面 距离 不 宜 大 于 100mm;4主 节 点 处 必须 设 置 横 向 水平 杆;5 杆件 接 头 应 交 错 布置,两 根 相邻 杆件 接 头 不 应 设 置 在 同 步或 同 跨 内,接 头 位 置 错 开距离 不 应 小 于500mm,各接 头 中 心 至 主 节 点 的 距离 不 宜 大 于 纵距 的 1/3;6搭接接 头 的 搭接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m,应 采 用 不 少 于 3个旋 转 扣件 固 定。a la/3 500A Alahlaha la/3 500A Albla不同步距杆件接头 100不同跨距杆件接头 图 4.2.5 水平杆件接头 布置 4.2.6剪刀 撑 设 置应 符 合 下列 要求:1当 搭 设 高 度 在 24m以 下 时,应 在 脚手架 外 侧 立 面 两 端 由 底到 顶 连 续 设 置 剪刀 撑,剪刀 撑 之 间 的 净距 不应大 于 15m(见 图 4.2.6-1);9 2当 搭 设 高 度 在 24m及 以 上 时,应 在 脚手架 外 侧 立 面 整 个 长度 和 高 度 方 向 连 续 设 置 剪刀 撑(见 图 4.2.6-2);3剪刀 撑杆件 接 长采 用 搭接 或 对 接,搭接接 头 的 搭接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m,应 采 用 不 少 于 2个旋 转 扣件 固定。4 斜 杆应 用 旋 转 扣件 固 定 在 与 之 相交 的 横 向 水平 杆 的 伸 出 端 或 立杆 上。15m45 60 图 4.2.6-1 24m以下剪刀撑 设 置 图 4.2.6-2 24m以 上 连续剪刀撑 设 置 1-纵 向 扫 地 杆;2-横 向 扫 地 杆;3-剪刀 撑 4.2.7横 向 斜 撑 的设 置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开 口型双排 脚手架的 两 端 均 必须 设 置 横 向 斜 撑,横 向 斜 撑应 在 同 一节 间,由 底 至 顶层呈 之 字 型 连 续 布置;2脚手架 在 塔吊、电 梯、物 料提 升 机、卸 料 平台 等 需 要 断 开 处,除 设 置 连 墙 件 外 还 应 设 置 横 向 斜 撑(见图 4.2.7)。10 图 4.2.7 架体 开口处加强做法 1-横 向 斜 撑 4.2.8连 墙 件 设 置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搭 设 高 度 在 6m以 下 时,可采 用 加 抛 撑 的方 法 保 持 架 体临时 稳 定(见 图 4.2.8-1);2搭 设 高 度 在 6m以 上 时 必须 设 置 连 墙 件,连 墙 件 与 结构 的 连 接 应 采 用 刚 性 杆件 连 接(见 图 4.2.8-2);3单 个 连 墙 件 作 用 面 积 不 应大 于 24m2;4连 墙 件 中的 连 墙 杆应 呈 水平 设 置,当 不 能 水平 设 置时,应 向 脚手架 一 端 下斜 连 接(见 图 4.2.8-3);5连 墙 件应 靠近 主 节 点 设 置,距离 主 节 点 不得 大 于 300mm;6开 口型 脚手架的 两 端 及 脚手架的 开 口 处 必须 设 置 连 墙 件;7连 墙 件应 采 用 扣件 与 结构 拉 结,当 单 扣件 承 载 力 不 满 足 要求 时,可 选用 双扣件、螺栓或焊 接等 方 式 连接;8双排 钢管脚手架 连 墙 件应 与 内 外 排杆件 连 接,且 宜 与 立杆 连 接;9连 墙 件 宜 优先 设 在 结构 层 处。11 图 4.2.8-1 抛撑 设 置 1-抛 撑(一)(二)(三)12(四)(五)图 4.2.8-2 连墙 件 常 用 做法 图 4.2.8-3 连墙 件设 置方向 1-连 墙 件 4.2.9连 墙 件、剪刀 撑、横 向 斜 撑应 随 立杆、纵横 向 水平 杆 同 步 搭 设。4.2.10扣件 安 装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螺栓拧紧力矩 应 控 制 在 40 65N.m之 间;2 主 节 点 处 固 定 横 向 水平 杆、纵 向 水平 杆、横 向 斜 撑 等 用的 直 角 扣件、旋 转 扣件 的中 心点 的 相 互 距离 不 应大 于 150mm;3对 接 扣件 开 口应 朝 上 或 朝 内;4各 杆件 端 头 伸 出 扣件 盖 板 边 缘 的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4.2.11脚手板的设 置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作 业 层 脚手板 应 铺 满 铺 稳,离开 施工 墙 面不 宜 大 于 100mm;2脚手板 应 设 置 在 不 少 于三根的 横 向 水平 杆 上,可采 用对 接 平 铺,亦 可采 用 搭接 铺 设;3脚手板对 接 平 铺 时,接 头 处 必须 设 两 根 横 向 水平 杆,脚手板 外 伸 长度 应 取 130 150mm;脚手板 搭接13 铺 设 时,接 头 必须 支 在 横 向 水平 杆 上,搭接 长度 应大 于 200mm,其 伸 出 横 向 水平 杆 的 长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4作 业 层 端 部脚手板 探 头长度 应 取 130mm-150mm,其 板 长 两 端 均 应 与 支 承 杆 可靠固 定。4.2.12搭 设 高 度 大 于 35m的 双排 脚手架 应 采 用钢 丝绳 保 险体 系,钢 丝绳 不得 参 与受 力 计 算。保 险 钢 丝绳 上拉 点可采 用 预埋 直 径 不 小 于 20钢 筋锚环 或 穿 梁、抱 梁、抱 墙、背 钢管 等 拉 接 方 式(见 图 4.2.12a、4.2.12b)。图 4.2.12a 钢 丝绳卸荷装置 14 图 4.2.12b 钢 丝绳卸荷 上 部拉 结 节点 设 置 1-钢 丝绳卡;2-垫 块;3-钢 丝绳 受 力 观察 卡;4-钢 丝绳 受 力 卡;5-套 管;6-结构 阳 角防 磨 构 造 软垫;7-钢管和 防 滑移 卡 15 5 满堂脚手架 5.1 选用条件及构造 5.1.1满堂 脚手架的 基 础 必须 满 足 4.1.1条 的规 定。5.1.2满堂 脚手架选用 必须 满 足 表 5.1.2规 定。表 5.1.2 满堂脚手架选用条件 项目 要求 说 明 搭 设 高 度 36m 当 搭 设 高 度 超 过 36m时应 另 行设计计 算 作 业 层 活 荷载 标准 值 2KN/m2 装 修用 3KN/m2 结构 用 作 业 层 数 量 1层 5.1.3满堂 脚手架架 体构 造 应满 足 表 5.1.3规 定。表 5.1.3 满堂脚手架构造选用表 架 体 高 度 m 立杆 纵、横间距 m 步距 m 施工 荷载 2kN/m2 施工 荷载 3kN/m2 5 1.4 1.1 1.8 5 H10 1.3 1 10 H20 1.1 1 20 H30 1 0.9 30 H 36 0.9 0.8 5.2 搭设要求 5.2.1满堂 脚手架的 立杆、水平 杆、扫 地 杆 的 搭 设 及 杆件 接 头 应满 足 本规程第 4.2.1条 至 4.2.5条 的有关要求。5.2.2搭 设 高 度 在 8m以 下 的 满堂 脚手架架 体 四 面 两 端 应 由 底 至 顶 连 续 设 置 竖向 剪刀 撑,剪刀 撑 净距 超 过 30m时,应增 设 一 道 竖向 剪刀 撑(见 图 5.2.2-1)。搭 设 高 度 在 8m以 上 的 满堂 脚手架架 体 四 周 及 立杆 纵、横 向不 大 于 每 10排(跨 距 6m-8m之 间)应 由 底 至 顶 连 续 设 置 竖向 剪刀 撑(见 图 5.2.2-2)。16 图 5.2.2-1 8m以下的 满堂脚手架 竖向剪刀撑 设 置 图 a 设 置位置 要求 17 图 b 跨距 要求 图 5.2.2-2 8m以 上 的 满堂脚手架 竖向剪刀撑 设 置 1-竖向 剪刀 撑 5.2.3当 架 体 搭 设 高 度 在 5m以 下 时,可 不 设 水平 剪刀 撑;当 架 体 搭 设 高 度 在 5m-8m时,应 在 架 体 顶 部设 置连 续 水平 剪刀 撑;当 架 体 搭 设 高 度 在 8m及 以 上 时,应 在 架 体底 部、顶 部 及竖向 间 隔 不 超 过 8m分 别 设 置 连 续 水平 剪刀 撑。水平 剪刀 撑 宜 在 竖向 剪刀 撑 斜 杆 相交 平 面 设 置。剪刀 撑 宽 度 应 为 6m 8m。5.2.4高 宽比 大 于 2的 满堂 脚手架架 体应 采 用 连 墙 件 与 建筑 物 结构 可靠 拉 接;当 不 具 备 拉 接条 件时应 在 架 体四角 及 四 周 每 隔 15 处 增 设 缆 风绳,缆 风绳 拉 接 点 应 位于架 体 高 度 的 2 3以 上 处。5.2.5满堂 脚手架架 体 内部 需 设 置 运 输或 行 人水平 通 道 时,应 单 独 进行 专 项设计。5.2.6满堂 脚手架 上 人 孔洞 口 处 应 设 马 道 或 爬 梯,爬 梯 步距 不得 大 于 300mm,高 度 超 过 4米 时应 设 置 马 道 或搭 设 与 结构楼 层相 连 接 的通 道。5.2.7满堂 脚手架局部 承 受不 大 于 8KN/m2集 中 荷载 时,可 在 架 体 局部对 荷载传递 构 成 影响 的 范 围 内,采 取 适 当 的 构 造措 施。将 架 体立杆 及 横 杆 间距 按构 造 选用 表 中 立杆 的 间距 加 密 一 倍。5.2.8碗 扣式满堂 脚手架架 体 高 度 超 过 12m时,架 体立杆 接 头 位 置应 相 互错 开,同 一 断 面上 有 接 头 的 立杆数量 不 应 超 过 立杆 总 数 的 50。5.2.9碗 扣式满堂 脚手架 应按照扣件式 钢管 满堂 脚手架的 构 造 规 定,设 置 竖向 和 水平 剪刀 撑,并应 符 合 本 章 各 项 构 造 规 定。18 6 型钢悬挑式脚手架 6.1 选用条件及构造 6.1.1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选用 必须 满 足 表 6.1.1规 定:表 6.1.1 型钢悬挑式脚手架选用条件 项目 要求 说 明 支 撑悬挑梁 的主 体结构 钢 筋混凝土 梁 板 结构 其 中板 厚 120mm 悬挑梁 工 字 钢 本规程第 3.0.6条 架 体 高 度 20m 超 过 20m时应分 段搭 设 或 另 行设计,架 体 所 处高 度 100m 作 业 层 活 荷载 标准 值 2KN/m2 装 修用 3KN/m2 结构 用 总 作 业 层 活 荷载 标准 值 5KN/m2 作 业 层 数 量 2层 铺 设脚手板 层 数 3层 作 业 层 垂 直 高 度 大 于 10m时,应 铺 设 防护 脚手板 或 防护 安 全 网 注:当 架 体 高 度 10m时,脚手板限 搭 二 层,作 业 层 限 搭 一 层。6.1.2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 型 钢 型 号选用 应满 足 表 6.1.2规 定:表 6.1.2 型钢悬挑式脚手架型钢型号选用 注:1.每 个 钢 梁 上 设 置两 根 立杆 设计,2.排 距 L1按照 1.05m考虑。6.1.3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架 体构 造 应满 足 表 6.1.3规 定:表 6.1.3 型钢悬挑式脚手架架体构造 架 体 所 处高 度 Z(m)立杆 步距 h(m)立杆 横距(m)立杆 纵距(m)60 1.8 1.05 1.5 61 100 1.5 1.05 1.5 L1(m)工 字 钢 梁 选用 型 号 2kN/m2 3kN/m2 5kN/m2 10 10 20 20 20 1.50 16#16#16#18#1.75 16#18#18#20a#2.00 18#20a#20a#22a#2.25 18#20a#22a#25a#2.50 20a#22a#25a#25a#2.75 22a#25a#25a#28a#3.00 22a#25a#28a#28a#H(m)19 6.2 搭设要求 6.2.1型 钢 悬挑梁 宜采 用 双 轴 对 称 截 面 的 型 钢。悬挑 钢 梁型 号 及 锚 固 件应按 设计 确定。钢 梁 截 面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160mm。6.2.2悬挑 钢 梁悬挑 长度 应按 施工方 案 确定,固 定段 长度 不 应 小 于 悬挑 段 长度 的 1.25倍。6.2.3型 钢 悬挑梁应 设 置 在 主 体结构 上,悬挑 端 应按悬挑 跨 度 起 拱 0.5-1。支 承 点 应 设 置 在 结构梁 或墙 上;若 设 置 在 外 伸 阳 台 上 或 悬挑 板 上 时,应 有 加 固 措 施,并 经 结构 设计 负责 人 确 认(见 图 6.2.3-1、图 6.2.3-2)。图 6.2.3-1 悬挑钢 梁穿墙做法 图 6.2.3-2 悬挑钢 梁楼面做法 1-25 短 钢 筋 150mm高;2-硬 木 楔子楔 紧;3-100 150 10钢板 6.2.4型 钢 悬挑梁布置应 符 合 下列 要求:1型 钢 悬挑梁 间距 应按悬挑 架架 体立杆 纵距 设 置,每 一 纵距 设 置一 根;当 立杆 下 不 能 设 置型 钢 悬挑梁时,应增 设 纵 向 钢 梁;2型 钢 悬挑式 脚手架 搭 设 在 非 直 线(折、弧 线)的 结构 外 围 时,悬挑梁应 垂 直 于 外 围 面 或 为 径 向,架 体应按照 最 大 荷载 进行设计。20 6.2.5型 钢 悬挑梁 固 定 应 符 合 下列 要求:1型 钢 悬挑梁 末 端 应 采 用 不 少 于 2个 预埋环 或 预埋 U型 螺栓 与 建筑 结构梁 板 固 定,预埋环 或 预埋 U型螺栓宜 预埋 至 混凝土 梁 内、板 底 层 钢 筋 位 置,并应 与 混凝土 梁、板 底 层 钢 筋 绑扎 牢 固,其 锚 固长度 应 符 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混凝土 结构 设计规 范 GB50010中钢 筋锚 固 的规 定。平 面 转角 处 悬挑梁 末 端锚 固 位 置应 互相 错 开(见 图 6.2.5-1、图 6.2.5-2);图 6.2.5-1 悬挑 梁末端预埋 U型 螺栓固定做法 1-直 径 18mm锚 固螺栓;2-主 体结构楼 板;3-硬 木 楔子 侧 向 楔 紧;4-L63角 铁、长度 260mm;5-218 锚 固 钢 筋、长度 1500mm 21 图 6.2.5-2 悬挑 梁末端预埋环固定做法 1-直 径 16mm预埋环;2-硬 木 楔子楔 紧;3-218 锚 固 钢 筋、长度 1000mm 2预埋环 圆 钢的 直 径 不 小 于 16mm,宽 度宜 为 160mm,高 度 经 计 算 确定;预埋环 的 锚 固 端 平 直段 应 埋 置于 楼 板 底排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