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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20 P 53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596 2018 公园绿地 改造技术 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upgrading of park green space 2018-12-17 发布 2019-04-01 实施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1/T 1596 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规 定.2 4.1 一般 规定.2 4.2 改造 内容.2 5 改 造设 计.2 5.1 前期 调查.2 5.2 总体 布局.3 5.3 地形.3 5.4 园路 及铺 装场 地.3 5.5 种植.4 5.6 建(构)筑 物.5 5.7 给排 水.6 5.8 电气.7 6 施 工及 验收.7 6.1 施工.7 6.2 验收.9 DB11/T 1596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 2009 给 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园林 绿化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园林 绿化 局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北 京景 观园林 设计 有限 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吴忆 明、余 传琴、李 燕彬、杨 昕、赵 芳丽、李 岩、杜丹 妮、马 欣欣、于 新江、葛书红、宋 伟松、邢 至怡。DB11/T 1596 2018 1 公园 绿地 改造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公 园绿 地改 造的基 本规 定、改造 设计、施工 及验 收等 技术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北 京 地 区公 园绿地 的改 建、扩建 和提 升。区域 绿 地改 造提 升为 公园绿 地的 可参 照本 标准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3838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标准 GB 8408 游乐 设施 安全 规范 GB 50242 建筑 给水 排水 及采暖 工程 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268 给水 排水 管道 工程施 工及 验收 规范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GB 51192 2016 公 园设 计规范 DB11/T 212 园 林绿 化工 程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DB11/T 335 园 林设 计文 件内容 及深 度 DB11/T 864 园 林绿 化种 植土壤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公园绿 地 park green space 城市中 向公 众开 放 的,以 游憩为 主要 功能,同 时兼 有健全 生态、美 化景 观、科普教 育、应急 避险 等综合作 用的 绿化 用地。3.2 公园绿 地改 造 upgrading of park green space 根据实 际情 况采 取全 部或 局部改 建、扩建、保 护、维护等 方式 对公 园绿 地的 地形、水体、园路 及 铺装场地、植 物、建(构)筑物、给水 排水、电 气等 方面进 行优化 提 升,使之 更适合 使用 者需 求的 过程。3.3 区域绿 地 regional greenland DB11/T 1596 2018 2 位于城 市建 设用 地之 外,具 有城乡 生态 环境 及自 然资 源和文 化资 源保 护、游憩 健 身、安 全防 护隔 离、物种保 护、园林 苗木 生产 等功能 的绿 地,不包 括耕 地。4 基本规 定 4.1 一般规 定 4.1.1 公园绿 地 改 造应 符合 城乡 总体规 划、绿地 系统 规划、控制 性详 细规 划等 上位 规划,应在 可行 性研究报 告、原设 计图 纸和 现状条 件的 基础 上进 行。4.1.2 改造前,应 对公 园绿地 现 状进行 调研 与评 估,主要 包括区 位环 境 及 交通、区域 历史 文化、公园功能定 位、园路 系统、活 动场地、公 园 景 观要 素、植物生 长情 况、设施 使用 状况、公园 游人 量 等 内容。4.1.3 改造前,应 编制 改造 设计 总体方 案或 修编 公园 总体 方案,拟定 分期 实施 计划。4.1.4 应综合 考虑 改造 后的 生态 效益、社会 效益 与经 济效 益。4.1.5 改造后 公园 绿地 各类 用地 比例应 符 合 GB 51192 的 规 定。4.1.6 应保护 公园 绿地 现有 林木、地形、水 体、建(构)筑物 等,确 保自 然资 源、生态环 境 和 历史、人文资 源 的 可持 续发 展。4.1.7 宜发挥 公园 绿地 集 雨 功能,增设 雨水 控制 利用 设施、节水 型用 水器 具,采用 节水灌 溉措 施。4.1.8 宜使用 太阳 能照 明设 施等 低碳节 能环 保新 技术、新 工艺。4.1.9 应按 照GB 50763 相 关规 定 增设无 障碍 设施。4.1.10 改造方 案确 定后,应按 照 GB 51192、DB11/T 335 编 制 设计 及 施工 图。施 工完 成后,应 按照DB11/T 212 组织 施 工及 验收。4.1.11 不应擅 自修 改公 园红 线范 围、用 地性 质、整体 定位;不应设 计与 公园 绿地 无关 的、以 盈利 为 目的的建(构)筑 物。4.2 改造内 容 4.2.1 根据上 位规 划明 确用 地范 围、公 园性 质、服务 半径 和服务 人群,确 定公 园绿 地功能 分区 和改 造内容。4.2.2 应根据 公园 现状 条件,针对 主要 问题 和需 求 对 地形、水体、园路 及 铺装 场地、植物、建(构)筑物、给水 排水、电 气等 方面进行 优化 提 升。4.2.3 应依据 公园 绿地 的性质、区域位 置、游人 容量 确定 各类设 施 的 规模、数 量。5 改造设 计 5.1 前期调 查 5.1.1 应对公 园绿 地地 形地 貌、植被类 型和 分布 长势、园 路 及铺装 系 统、原有 建(构)筑 物、各类 管线等基 础 设 施的 现状 进行 调研,明确 公园 绿地 存在 的主要 问题。DB11/T 1596 2018 3 5.1.2 应对公 园绿地 周 边环 境进 行调研。5.1.3 应根据 公园 类型、区 位、周边地 区人 口密 度等 实际 情况核 定公 园的 游人 容量,游 人容 量按照 GB 51192 规定 的方 法计 算。5.1.4 应调研 公园 绿地 使用 者的 心理需 求 及 行为 规律,使 设施设 备等 更符 合使 用者 的需求。5.1.5 查阅公 园绿 地建 设工 程竣 工验收 相关 文件 和图 纸资 料。主 要包 括:总平 面图、竖向图、种 植图、园路系 统平 面图、建(构)筑物 及 园 林小 品详 图、给排水 图、电气 图、水 体 图、配 套服 务设 施分 布图 以及各类 详图 等。5.1.6 如果基 础资 料不 详尽 或与 现状不 符,应对 公园 绿地 现状进 行勘 察测 绘。5.2 总体布 局 根据公 园类 型、区位,结 合现状 资源 条件 和使 用者 需求,优化 功能 分区 和景 点。对 地形、水体、园路及铺 装场 地、种植、建(构)筑物、给 排 水 和电 气系统 等做 出改 造提 升方 案。5.3 地形 5.3.1 应对公 园绿地 内 现有 的控 制高程、拟 保留 现状 物的 高程、周边 环境 的高 程及 排水情况 等 进行 详细勘测,作 为竖 向 的 改造 依据。5.3.2 地形改 造 宜 整体 连续,避 开 拟保留 的现 状物,并 有利 于 排水。各类 地表 排水 坡度 应 符合 GB 511922016 中表 5.1.4 的规 定。5.3.3 现状植 物种植 密 度大 且长 势良好 的区 域 不 应改 变原 有地形;现 状植 物较 为稀 疏的区 域,可根 据需要进 行地 形改 造,应尽 量减少 树木 移植。5.3.4 地形改 造原 则上 对原 有水 体不做 修改,如 需改 动,应 以尽量 不破 坏原 有水 体的 防水结 构为 原则。5.3.5 现状水 体景 观如 有损 坏需 要 修复,可 结合 集雨 节水 技术进 行改 造。5.4 园路及 铺装 场地 5.4.1 出入口 a)公园改 建、扩建时,应 根 据实际 需要 确定 主次 出入 口的保 留或 新建,应与 园 路、周 边场地 及其他设 施相 协调;b)新建出 入口 位置 应远 离交 通压力 大的 主干 道及 道路 交叉口;c)应根据 出入 口大 门的 受损 程度和 风貌 协调 情况,对 大门进 行维 修或 新建。5.4.2 园路 a)园路不 能满 足使 用需 求时,应根 据游 人的 行为 习惯、主要 活动 场地、出入 口 等因素 调整 园 路布局、等级;b)新增园 路宜 选择 在游 人自 发踩踏 出的 土路 上建 设,并与周 边环 境衔 接顺 畅;c)园路能 满足 使用 需求、局 部有破 损时,应保 留现 有 园路,对破 损区域 进行 修 葺。修 葺后的 园路路面 宜与 原有 园路 一致,宜选 择防 滑及 透水 的生 态材料;d)应尽可 能保 留现 有园路,新增园路 不 宜对 现有 植物 进行过 多伐 移。5.4.3 梯道 DB11/T 1596 2018 4 a)台 阶基 础稳 定、面层 破损时,应 对台 阶面 层维 修;b)台 阶基 础受 损时,应 对台阶 基础、面 层进 行重 建,并 与园 路衔 接顺 畅。5.4.4 铺装场 地 a)铺装场 地的 改造 应尊 重公 园的历 史、人文 资源;b)现有场 地功 能不 能满 足使 用需求 时,应根 据使 用人 群、游 人量、使用 功能 等 实际情 况调 整 场地的形 式、大小;c)现有场 地的 规模 不能 满足 使用需 求时,可增 加新 的 活动场 地,场 地的 布置 应 结合公 园景 观布局及游人 日 常活 动习 惯 建 设,优 先建 设游 人自 发踩 踏出的 场地;d)新建或 改建 的铺 装场 地应 充分利 用现 状乔 木的 遮荫 效果,不 宜破 坏现 状植 物;铺 装宜 选择 防滑材料 及透 水的 生态 材料;e)不同的 专类 公园,宜 根据 自身特 点,选择 适合 自身 特点的 铺装 材料 进行 改造;f)铺装场 地的 建设 不应 改变 现有植 被的 生长 环境;g)儿童公 园的 改造,应 考虑 儿童活 动的 安全 性、舒适 性,材 质色 彩鲜 艳;h)动物园 的改 造,应选 择符 合动物 生活 习性 的材 质、颜色。5.4.5 停车场 a)公园绿 地停 车场 内部 交通 不顺畅、遮 荫效 果差、铺 装破损 时,应对 其进 行改 建;b)停车场 的规 模不 能满 足当 前需求 时,应根 据出 入口 位置、公园 内外 交通 情况,调整 机动 车 停车位和 自行 车存 车处;c)新设的 停车 位,可结 合现 状乔木 位置 合理 布置,达 到夏季 遮荫 的效 果;d)宜考虑 设置 一定 数量 的公 用充电 桩;e)应结合 周边 绿地 的标 高,统一考 虑停 车场 的排 水问 题。5.4.6 园桥 a)园桥年 久失 修、外观 破损 时,应 对园 桥外 观进 行修 葺、对 结构 进行 加固;b)园桥连 接的 园路 级别 提升 时,应 在测 算评 估后,对 园桥进 行加 固或 重新 建设;c)园桥数 量、位置 不能 满足 需求时,应 根据 实际 需求 增加园 桥。5.5 种植 5.5.1 绿地整 理 a)结合公 园绿 地前 期调 查结 果,对 现状 林地进 行整 理,确 定 保留、移植、伐除 和新植 的植 物 品种与区 域;b)植被绿 化种 植土 壤 宜 按照DB11/T 864 的 要求 进行 土 壤改良;c)保留现 状古 树名 木以 及长 势优良 的乔 木、灌 木、地 被、藤 本植 物,植 物保 留 优先 等 级由 高到低应为 乔木、灌 木、藤本、地被;d)应对保 留植 物加 强保 护,现状大 树应 安置 避雷 针,易受损 植物 应设置 保 护设 施;e)林地内 如 新 建水 利、高压 电塔 等 设施,应 对现 状植 物就近 移植 或修 剪;f)对种植 密度 过大 已影 响植 物生长 的林 地,应进 行疏 枝和间 移;g)对于枯 死、病死 以及 因自 然灾害 受损 的植 物,应经 过论证 后方 可伐除;对于 部分存 在病 株、弱株的 林地,应 遵循“留 强去弱、留 优去 劣”的原 则进行 伐除;h)对于影 响透 景线 和建 筑安 全的植 物,应剪 除部 分枝 条;DB11/T 1596 2018 5 i)移植、伐除 区域 和受 自然 灾害影 响的 区域,应 根据 场地特 点和 景观 需要,新 植植物 组团。5.5.2 植物配 置 a)应遵循 公园 原有 的植 物景 观分区、植 物组 群类 型及 植 物配置,选 用相 应的 植物 品 种进行 补植;b)应根据 植物 生长 速度 提出 近、远 期的 景观 改造 要求 和措施;c)应统计 现状 植物 品种,对 植物进 行编 号并 存档。对 于古树 名木 和重 要植 物应 登记在 册,并 设立标牌;d)植物配 置改 造设 计应 以现 状植物 组群 类型 及效 果为 依据,不 宜过 多种 植对 人 体有影 响的 芳香植物,确定 合理 的配 置模 式 和种 植密 度;e)补植植物 的 树种 选择 及苗木 控制 应符 合GB 51192 的 相关规 定;f)补植植 物树 种应 避免 与现 有植物 树种 生态 习性 相克、产生 不利 影响;g)公园绿 化用 地应 全部 用绿 色植物 覆盖,树 堰内 可用 其他覆 盖物;h)补植和 移植 植物 与架 空电 力线路 导线 之间 最小 垂直 距离、与 地下 管线 之间 的 安全距 离、与 建(构)筑物 外缘 的最 小水 平距离 均应 符 合 GB 51192 的相关 规定;i)区域绿 地改 造提 升为 公园 绿地时,应 根据 常绿 落叶 比、乔 灌比、速生 树种 和 慢生树 种搭 配 以及公园 的设 计主 题和 功能,增加 相应 的植 物种 类。5.6 建(构)筑 物 5.6.1 建筑物 a)根据公 园绿 地 现 状和 需 求,应对 建筑 物 采 取保 护、修缮、拆除、更 新、新建 等措施;b)应保护 修缮 无安 全隐 患的 建筑物,更 新调 整使 用功 能不满 足需 求的 建筑 物;c)对于结 构基 础稳 固、景观 效果差 的建 筑 物,宜 通过 更新外 饰面,修 补损 坏部 件的形 式加 以 保护利用;d)对于选 址不 当、形式 过于 简单、设施 功能 落后、利 用率低、维 修管 理薄弱、景观性 差的 原 有建筑物,宜 考虑 拆除 或重 建;e)建筑物 的高 度、体量、空 间组合、材 料、色彩 及其 使用功 能不 再满 足公 园绿 地需求 时,应 进行相应 的更 新调 整;f)新建建 筑物 的位 置、规模、风格、造 型、材 质以 及 空间组 合 应 结合 原有 建筑 统一考 虑,并 符合GB 51192 的 相关 规定;g)厕所设 置应 与游 人分 布密 度相适 应。厕所 的建 筑形 式应与 环境 相协 调,引导 路标清 晰,方 便游人到 达,且设 置无 障碍 厕所。改扩 建厕 所应 符 合GB 51192 的相 关规 定。5.6.2 构筑物 5.6.2.1 围墙/围栏 a)原有封闭 围 墙,宜改 造成 通透围栏;b)原有围墙/围栏 破损 的,应 进行修 补;c)原有围墙/围栏 不符 合安 全 要求的,应 拆除;需 要新 建的,应符 合 GB 51192 中 的相关 规定。5.6.2.2 驳岸 a)宜对有 软化 需求 的垂 直驳 岸进行 软化 处理,结 合植 物、山 石等 形成 多样 的生 态型驳 岸;b)原有驳 岸不 牢固 的,应采 取措施 加固,并 符 合 GB 51192 的要求。DB11/T 1596 2018 6 5.6.2.3 挡土墙 a)新建挡 土墙 的造 型、材质、色彩 应与 公园 总体 设计 风格和 周边 环境 统一 协调,符合GB 51192的规定;b)结构不 稳定、安全 性差 的 挡土墙,应 重新根 据山 体 的高度、倾 斜度、地址 等 因素计 算挡 土墙承受力,并 新建;c)结构稳 定安 全、景观 效果 差的挡 土墙,宜 种植 植物 进行遮 挡或 进行 景观 化处 理。5.6.2.4 其他配 套服 务设 施 a)游憩设 施:1)游憩设 施设置 应 与游 人容 量和游 客游 赏需 求相 适应,应考 虑永 久性 和季 节性 相结合;2)游憩设 施的 设置,应 方便 游赏需 要,为游 客提 供畅 通、便 捷、安全、舒 适的 服务条 件;3)新建游 憩设 施的 布局、位 置、规 格、造 型、材 质、色 彩应在 满足 功 能 的基 础上,与原有 设计风格 和周 边环 境统 一协 调;4)新 建 游 憩 设 施 应根 据 人 体工 程 学 和 现 代 审美 进 行 设计 和 选 型,并 满足 游 客 通行 和 赏 景要求;5)新增游 乐设 施应 符 合 GB 8408 的 规定。b)服务设 施:1)服务设 施的 数量 和规 模应 与公园 性质 和游 人容 量相 匹配;2)在公园 出入 口、功能 区、景区、重要 景点、景 物、游径端 点和 危险 地段,应 设置标 识牌;3)新增垃 圾箱 应 具 有分 类收 集功能 并与 原有 垃圾 箱样 式统一。垃 圾箱 的设 置应 符 合 GB 51192中的相 关规 定;4)休息座 椅应 主要 分布 在游 人集中 活动 的场 所,容纳 量应按 游人 容量 的 20%30%设置;5)应以信 息化、智 能化 方式 为游客 提供 公园 相关 的信 息。c)管理设 施:1)宜设置 垃圾 中转 站、绿色 垃圾处 理站、变 配电 所、泵房、应急 避险 设施、雨 水控制 利用 设施等,设置 地点 应在 隐蔽 安全处;2)没有考 虑应 急避 险功 能的 公园,应根 据城 市综 合防 灾要求,确 定是 否将 其改 造成具 有应 急避险功 能的 公园;3)具有应 急避 险 功 能的 公园,应 增设 必要 的应 急避 险 设施,包 括应 急棚 宿区、医 疗救护 与卫生防疫 设施、应 急供 水设 施、应 急供 电设 施、应急 厕所、应急 垃圾 储运 设施、应急 消防 设施、应 急物 资储 备设 施、应急标 识、应急 指挥 管理 设施、应急 停机 坪等;4)公园绿 地 宜 设计 具有 滞留、渗透、传 输、收纳、调 蓄 等功能 的 雨 水控 制利 用设施,包括下凹绿地、透 水铺 装、雨水 花园、植草 沟、旱溪、雨 水沟渠、调 蓄水 塘、人工 湿地 等。d)其他设 施:1)有高差 的地段 应 设置 残疾 人通道 及设 施,保证 有障 碍 人士享 受公 园景 观及 服务 的权利;2)应具备 完善 的安 全警 示标 识系统。5.7 给排水 5.7.1 给水 a)给水管 网及 配套 设施 不能 满足植 物灌 溉、水 景、生 活饮用、卫 生消防 等当 前 用水 需 求时,应新建给 水管 网及 设施;DB11/T 1596 2018 7 b)给水管 网和 配套 工程 能满 足 当前 需求,但 局部 破损 时,应 尽可 能利 用现 有管 网,并 对破 损 处进行维 修;c)灌溉场 地周 边 如 具备 再生 水 水源,应 将再 生水 引入 公园内 用于 灌溉。5.7.2 排水 a)排水系 统的 改造 应充 分考 虑雨水 的收 集和 再利 用,宜采用 雨污 分流 制排 水;b)所收集 的雨 水应 优先 用于 回灌地 下水 和灌 溉,多余 雨水水质 在满足 GB 3838 规定的 前提 下,可用于 构造 公园 水景;c)应通过 保护 现状 自然 植被、土壤 等,建设 简单、生 态的自 然雨 水设 施,补充 地下水,控 制 地表水质;d)应从源 头控 制因 施工 建设 产生的 地表 径流,保 持场 地建设 期的 水文 环境。5.8 电气 5.8.1 供配电 系统 能满 足用 电负 荷且无 安全 隐患 时,应 尽 可能利 用现 有供 配电 系统。5.8.2 应根据 公园 风格、园 路、铺装场 地的 改、扩建 情况,维修、更 新或 增设 照明 设施。改造 后的 照明设施,宜 采用 智 能 控制 方式。5.8.3 当支路 改造 成主 路时,灯 具间距 应加 密。5.8.4 灯光应 根据 环境 设计 适宜 的亮度,避 免炫 光和 闪频。5.8.5 当负荷 点增 加时,各 负荷 点功率 总量 应低 于配 电室 功率值。5.8.6 改造后 公园 绿地 宜设 置智 能化系 统、无线 网络、充 电设施。5.8.7 改造后 的广 播、背景 音乐、夜景 照明 等设 施的 外观,应与 园林 绿化 环境 相协 调。6 施工及 验收 6.1 施工 6.1.1 施工前 准备 a)施工人 员应 认真 勘察 现场,充 分了 解周 边环 境、现状 高程、园 路、铺装、植 物、排水、建(构)筑物、小品 及管 线等 的基 本情况;b)尽量避 免对 现有 建(构)筑物、植物、地形、水系 等的破 坏,无法 避免 的,应对位 置及 数 量进行标 记、记录,并 制定 复原计 划;c)应注意 对保 留现 状的 保护、恢复、保 留部 分与 改造 部分的 衔接 问题;d)施工前 应对 工人 进行 培训。6.1.2 园路及 铺装 场地 6.1.2.1 园路 a)园路放 线时 应对 现状 长势 良好的 苗木 进行 合理 避让,现场 区分 出改 建、扩建 和新建 的部 位;b)园路扩建 时,应对 保留 的 园路进 行成 品保 护,避 免 修葺过 程中 对保 留园 路的 面层及 周边 绿地造成损 坏和 污染;DB11/T 1596 2018 8 c)园路改建 时,拆 除完 园路 面层后,应 检查 园路 基础 的完整 性与 牢固 性,如出 现断裂、破 损、下沉等 情况,应 采 取加 固 措施,避 免扰 动其 他基 层,修复完 原有 道路 基础 后再 进行面 层铺设;d)改建、扩建 后的 园路 走向 与 竖向 应 与 保留 部分 连接 顺畅,面层 应与 保留 部分 对缝统 一。当 设计面层 与原 面层 相同 时,应尽量 保证 最小 色差;e)新建园 路应 根 据 DB11/T 212 相 关要 求进 行施 工。6.1.2.2 梯道 a)台阶基 础稳 定,面 层破 损 时,应剔 凿破 损面 层及 结 合层,直 至露 出基 础结 构 层。更换 面层 时,新换面 层应 与原 面层 的材 质及颜 色保 持一 致;b)台阶基 础受 损时,应 对原 有台阶 面层 及基 础拆 除并 重建。拆除 原台 阶时,应 保护与 台阶 相 邻铺装的 面层 及基 础,重建 后应使 台阶 与相 邻的 铺装 顺接;c)对部分 台阶 进行 改造 时,应防止 新旧 台阶 衔接 部分 出现沉 降。6.1.2.3 铺装场 地 a)应现场 区分 出改 建、扩建 和新建 的铺装。新、旧铺 装衔接 时,外观 应协 调一 致,应 防止 新建部分出 现沉 降;b)应确保 铺装 场地 排水 顺畅,避免 积水。6.1.2.4 园桥 a)检查现有 园 桥 的 结 构 和 外 观,对 需 要 加 固 的 结 构 以 及 需 修 葺 的 外 观 部 位 应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案,经 相关 单位 审核 通过 后方可 进行 施工;b)园桥改 造完 成后,应 对园 桥荷载 进行 试验,达 到设 计要求 后方 可使 用。6.1.3 苗木 a)施工前,应 确保 种植 土壤(原土、客 土、栽 植基 质)的酸 碱度、排水 性、疏 松度、土层 厚度符合DB11/T 212 的 要求;b)补植苗 木质 量应 符 合 DB11/T 212 的 要求;c)栽植前 应将 现状 绿地 中的 杂草、树根、石 块等 清理 干净;d)场地清 理 后 应对 照设 计高程 复查 场地 各关 键点 标高,并整 理至 符合 设计 要求;e)新植常 绿树 和喜 阳灌 木不 应种植 在现 状高 大乔 木林 下;f)新植苗 木与 现状 建(构)筑物距 离应 符 合DB11/T 212 的 要求。6.1.4 建(构)筑 物 6.1.4.1 围墙/围栏 围墙/围 栏如 果出现 缺棱 掉 角、风 化现象、歪 斜、裂 缝、翘 曲、损 坏、生锈等 现象,应及时 进行 修补、除 锈、装饰 等处 理。6.1.4.2 驳岸 a)应根据 现状 确认 驳岸 裂损 的位置、规模,对裂 损的 驳岸 进行 工程 加固,并不 得 破坏原 有防 水;b)新建驳 岸 应 结合 所在 具体 环境的 地形 地貌、地 质条 件、材 料特 性、植 物习 性 等特质 选择 适 合的结构 形式 和施 工方 法;c)新建驳 岸的 地基 应稳 定,土质应 均匀,基 础垫 层应 符合设 计要 求。DB11/T 1596 2018 9 6.1.4.3 挡土墙 a)应根据 现状 确认 挡土 墙裂 损的位 置、规模,并重 新 计算挡 土墙 的受 力,根据 计算结 果对 裂 损的挡土 墙进 行工 程加 固;b)新建挡 土墙 应结 合所 在具 体环境 的地 形地 貌、地质 条件、材料 特性、植物 习 性等特 质确认施工的位 置、砌筑 材料 和施 工方法。6.1.4.4 其他配 套服 务设 施 改造或 新增 设的 配套 服务 设施应 与 原 有设 施协调 一 致。6.1.5 给排水 及电 气 6.1.5.1 给水 a)维修破 损给 水管 网时,应 根据破 损原 因选 用合 适的 维修方 案,管线 材料 和 管 道连接 方法 应 与原管线 一致;b)新增管 线与 现状 植物 的距 离应符 合 GB 51192 的要 求。6.1.5.2 排水 a)维修破 损排 水管 网时,根 据破损 原因 选用 合适 的维 修方案,排 水坡 度与 原有 管网 应 一致;b)应根据 现状 条件,找 出易 积水部 位,增设 雨水 管道 及雨水 口;c)新建园 林排 水,应按照 GB 50268 和 GB 50242 有关 规 定执 行。6.1.5.3 电气 a)施工前 应根 据公 园竣 工图 纸,复核 现有 地下 管线 的 位置及 埋深,避免 改造 过 程中挖 断原 有地下管线;b)新增电 缆与 现状 植物 的距 离应符 合 GB 51192 的要 求。6.2 验收 除常规 验收 程序 外,还应 对现状 破损 部分 的修 缮、复原情 况进 行检 查、核验,如没 有进 行相 应的 修复措施,或 没有 达到 原设 计图纸 的要 求,应根 据相 关规定 不予 验收,进 行整 改直至 合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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