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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30 Z 75 备案号: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3416.12018 部分代 替 DB37/5992006 流域水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第1 部分:南四湖东平 湖流域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for basin Part 1:Nansi Lake and Dongping Lake basin 2018-09-10 发布 2019-03-10 实施 发布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3416.1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3 4 流域 范围 及控 制区 划分.4 5 技术 内容.4 5.1 污 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4 5.2 其他 要求.9 6 污染 物监 测要 求.9 6.1 采 样点.9 6.2 分析 方法.10 7 达标 判定.13 8 标准 实施 与监 督.13 DB37/3416.12018 II 前 言 DB37/3416 流域 水污 染 物综合 排放 标准 目 前计 划发布 以下 部分:第1部分:南 四湖 东平湖 流 域;第2部分:沂 沭河 流域;第3部分:小 清河 流域;第4部分:海 河流 域;第5部分:半 岛流 域。本标准 为DB37/3416 的第1 部分。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代替DB37/5992006 山 东省 南水 北调 沿线 水污染 物综 合排 放标 准,与DB37/5992006相比主 要技 术内 容变 化如 下:明确 了流 域范 围;调整 了第 二类 污染 物的 控 制因 子;加严 了部 分污 染物 的排 放 控制 要求。本标准 由山 东省 环境 保护 厅提出。本标准 由山 东省 环保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山 东省 环境规 划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谢刚、史会 剑、李玄、苏 志慧、许颖。本标准 首次 发布 于2006年,本 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37/3416.12018 1 流 域水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第 1 部 分:南 四湖东平 湖流域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山 东省 南四 湖、东 平湖 流域 内除农 村生活 污 水处 理设 施和 医疗 机构 之 外的 所有 排污单位水污 染物 的排 放浓 度限 值、监 测方 法以 及标 准的 实施与 监督 等有 关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山 东省 南四 湖、东 平湖 流域 内除农 村生活 污 水处 理设 施和 医疗 机构 之 外的 现有 排污单位水污 染物 的排 放管 理,以及新、改、扩 建项 目的 环境影 响评 价、环境 保护 设施设 计、竣工 环 境 保 护 验收、排 污许 可及 其投 产后 的水污 染物 排放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 列 文件 对于 本文 件的 应用 是 必不 可少 的。凡是 注日 期 的引 用文 件,仅所 注日 期 的版 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3552 船舶 水污 染物 排 放控制 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 水环境 质 量标 准 GB 5084 农 田灌 溉水 质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 定 玻 璃电 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 铬的测 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 铬 的测定 二苯 碳酰 二肼 分光 光 度法 GB 7469 水质 总汞 的测定 高锰 酸钾-过 硫酸 钾消解 法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 的测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 7471 水质 镉的 测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 的测定 双硫 腙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 测定 原子 吸收 分 光光 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 物 的测定 离子 选择 电极 法 GB/T 7485 水质 总 砷的测 定 二乙 基二 硫代 氨基 甲酸银 分光 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 离子表 面 活性 剂的 测定 亚甲 蓝分光 光度 法 GB 11893 水质 总磷 的测 定 钼酸 铵分 光光 度法 GB/T 11895 水质 苯 并(a)芘 的测 定 乙酰 化滤纸 层 析荧 光分 光光 度法 GB/T 11899 水质 硫酸 盐的测 定 重 量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 物的测 定 重 量法 GB 11902 水质 硒的 测定 2,3-二氨 基萘 荧光 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 的测定 GB/T 11907 水质 银的 测定 火焰 原子 吸收 分光 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 测定 丁 二酮 肟分 光光 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 测定 火焰 原子 吸收 分光 光度法 GB/T 13896 水质 铅的 测定 示 波极 谱法 GB/T 14204 水质 烷基 汞的测 定 气 相色 谱法 DB37/3416.12018 2 GB/T 15505 水质 硒的 测定 石墨 炉原 子吸 收分 光光度 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 物的测 定 亚甲 基蓝 分光 光度法 GB 18918 城镇 污水 处理 厂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GB/T 25246 畜 禽粪 便还 田技术 规范 GB/T 31195 高氯 高氨 废水 化学 需氧 量的 测定 氯离子 校正 法 EJ/T 900 水中 总 放射 性测定 蒸发 法 EJ/T 1075 水中 总 放射性 浓 度的 测定 厚 源法 HJ/T 51 水质 全盐 量的测 定 重 量法 HJ/T 58 水质 铍的 测定 铬菁R分光 光度 法 HJ/T 59 水质 铍的 测定 石墨 炉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HJ/T 60 水质 硫化 物的测 定 碘 量法 HJ/T 70 高氯 废水 化学需 氧 量的 测定 氯 气校 正法 HJ 84 水质 无 机阴 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 测定 离子 色谱 法 HJ/T 91 地表 水和 污水 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132 高氯 废水 化 学需氧 量的 测定 碘 化钾 碱性高 锰酸 钾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 的测 定 气 相分 子吸 收光 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 的测 定 气 相分 子吸 收光 谱法 HJ/T 200 水质 硫 化物 的测定 气相 分子 吸收 光谱 法 HJ/T 341 水质 汞的 测定 冷原 子荧 光法(试 行)HJ/T 342 水质 硫 酸盐 的测定 铬 酸钡 分光 光度 法(试 行)HJ/T 399 水质 化 学需 氧量的 测定 快速 消解 分光 光 度法 HJ 478 水质 多环 芳烃 的测定 液 液萃 取和 固相 萃取高 效液 相色 谱法 HJ 484 水质 氰化 物的 测定 容 量法 和分 光光 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 测定 二乙 基二 硫代 氨基 甲酸 钠分光 光度 法 HJ 486 水质 铜的 测定 2,9-二 甲基-1,10-菲萝 啉分光 光度 法 HJ 487 水质 氟化 物的 测定 茜素 磺酸 锆目 视比 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 物的 测定 氟试 剂分 光光 度法 HJ 489 水质 银的 测定 3,5-Br2-PADAP分光 光度法 HJ 490 水质 银的 测定 镉 试剂2B 分 光光 度法 HJ 493 水质 样品 的保 存和管 理技 术规 定 HJ 494 水质 采样 技术 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 方案 设计技 术规 定 HJ 502 水质 挥发 酚的 测定 溴 化容 量法 HJ 503 水质 挥发 酚的 测定 4-氨基 安替 比林 分光 光 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 生化 需氧量(BOD5)的 测定 稀释与 接种 法 HJ 535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纳氏 试剂 分光 光度 法 HJ 536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水杨 酸分 光光 度法 HJ 537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蒸馏-中 和滴 定法 HJ 597 水质 总 汞的 测定 冷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HJ 636 水质 总 氮的 测定 碱性 过硫 酸钾 消解 紫外 分 光光 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 类和 动植物 油类 的测 定 红外 分光光 度法 HJ 659 水质 氰化 物等 的测定 真空 检测 管-电子比 色 法 HJ 665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连续 流动-水杨 酸分 光 光度法 DB37/3416.12018 3 HJ 666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流动 注射-水杨 酸分 光 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 氮的 测定 连续 流动-盐 酸萘 乙二胺 分 光光 度法 HJ 668 水质 总 氮的 测定 流动 注射-盐 酸萘 乙二胺 分 光光 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 盐和 总磷的 测定 连续 流动-钼 酸铵分 光光 度法 HJ 671 水质 总 磷的 测定 流动 注射-钼酸 铵分 光 光度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 和锑 的测 定 原子 荧光法 HJ 700 水质 65种 元素 的测定 电感 耦合 等离 子体 质 谱法 HJ 757 水质 铬的 测定 火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HJ 776 水质 32种 元素 的测定 电感 耦合 等离 子体 发 射光 谱法 HJ 811 水质 总 硒的 测定 3,3-二 氨基 联苯 胺分光 光 度法 HJ 823 水质 氰化 物的 测定 流动 注射-分光 光度法 HJ 824 水质 硫化 物的 测定 流动 注射-亚甲 基蓝分 光 光度 法 HJ 825 水质 挥发 酚的 测定 流动 注射-4-氨 基安替 比 林分 光光 度法 HJ 826 水质 阴离 子表 面活性 剂的 测定 流动 注射-亚甲 基蓝 分光 光度 法 HJ 828 水质 化学 需氧 量的测 定 重 铬酸 盐法 HJ 898 水质 总 放射 性的测 定 厚 源法 HJ 899 水质 总 放射 性的测 定 厚 源法 HJ 908 水质 六价 铬的 测定 流动 注射-二苯 碳酰二 肼 光度 法 HJ 924 COD 光 度法 快速测 定 仪技 术要 求及 检测 方法 DB37/T 2463 山东 省污 水 排放口 环境 信息 公开 技术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 企业或 生产 设施 向企 业法 定边界 以外 排放 的废 水的 量,包 括与 生产 有直 接或 间 接关系 的各 种外 排 废水(具 体范 围按 国家 有关 排放标 准执 行)。3.2 单位产 品基 准排 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 定水 污染 物排 放浓 度而规 定的 生产 单位 产品 的废水 排放 量上 限值。3.3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 适当 再生 工艺 处理 后,达到 一定 的水 质标 准,满足某 种使 用功 能要 求,可以进 行再 次使 用的水。3.4 排污单 位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各类排 放污 染物 的企 业事 业单位 和其 他生 产经 营者。DB37/3416.12018 4 3.5 直接排 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 位直 接向 环境 水体 排放水 污染 物的 行为。3.6 间接排 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 位向 公共 污水 处理 系统排 放水 污染 物的 行为。4 流域范 围及 控制 区划 分 4.1 南四湖 东平 湖流 域范 围包 括枣庄 市、济宁 市、泰安 市、莱 芜市、菏 泽 市 5 市 全部区 域。4.2 为满足 南水 北调 东线 工程 调水水 质要 求,将南 四湖、东平 湖流 域划 分为 下列 三类控 制区:a)核心保 护区 域:南 四湖、东平湖 大堤、南水 北调 东 线工程 干渠 大堤 和所 流经 其他湖 泊大 堤内 的全部区 域,没有 大堤 的区 段以设 计洪 水位 淹没 线作 为大堤 位置;b)重点保 护区 域:核心 保护 区域沿 汇水 支流 上 溯 15km 的汇水 区域;c)一般保 护区 域:除核 心保 护区域 和重 点保 护区 域以 外的其 他调水 沿线 汇水 区域。4.3 各市可 根据 需要 将距 离干 流或干 流的 某一 段以 及湖 泊水库 沿岸 一定 距离 以内 的区域 作为 缓冲 带(缓冲 带界 线距 离河 湖岸 线一般 不小 于500 米),禁止 新 建排 污企 业,逐步 退出化 工 等重 污染 行业 企业。需 要 划定 缓冲 带的 干流(或 河 段)、湖 泊水 库的 名单,以及 缓冲 带具 体范 围由 各 设区 市人 民政府确定。5 技术内 容 5.1 污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5.1.1 自标准 实施 之日 起,山东 省南四 湖、东平 湖流 域核 心保护 区内 禁止 新建、改 建、扩 建排 污口,禁止水 污染 物排 放单 位以 任何方 式直 接向 该区 域排 放废水(含 投饵 养殖 废水)。已 设置 的排 污口,由 县级以上 人民 政府 责令 拆除 或者关 闭。5.1.2 自标准 实施 之日 起,直接 排放下 列第 一类 污染 物的 排污单 位(城镇 污水 处理 厂除外)应 按污 水入河排 放口 所在 区域 执行 表1 规定 的排 放浓 度限 值。表1 第一类 污染 物最 高允 许排 放浓度 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总放射性、总放射性除外)序号 污染物 限值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1 总汞 油墨工业 0.002 0.002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乙炔法聚氯乙烯企业)0.003 0.003 其他排污单位 0.005 0.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3 总镉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01 0.01 电池工业(铅蓄电池企业)、锡、锑、汞工业 0.02 0.02 其他排污单位 0.02 0.05 DB37/3416.12018 5 表1 第一 类污 染物 最高 允许排 放浓 度限 值(续)单位为毫克每升(总放射性、总放射性除外)序号 污染物 限值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4 总铬 陶瓷工业 0.1 0.1 油墨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钢铁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涉锰、镍、钼、铜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0.5 0.5 稀土工业 0.5 0.8 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无机化学工业(氯酸盐工业、涉铬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0.5 1 其他排污单位 0.5 1.5 5 六价铬 纺织染整工业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和轧钢非联合企业)0.05 0.05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稀土工业、无机化学工业 0.1 0.1 油墨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锡、锑、汞工业 0.2 0.2 其他排污单位 0.2 0.5 6 总砷 稀土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 0.1 0.1 钒工业 0.1 0.2 其他排污单位 0.1 0.3 7 总铅 油墨工业 0.1 0.1 稀土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 0.1 0.2 陶瓷工业 0.1 0.3 其他排污单位 0.1 0.5 8 总镍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烧碱企业)0.05 0.05 陶瓷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1 0.1 电池工业(镉镍/氢镍电池企业)、铜、钴、镍工业、铅、锌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无机化学工业(涉铬、锌、锰、镍、铜、镉、钴重 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0.2 0.5 其他排污单位 0.2 1 9 苯并(a)芘 0.00003 0.00003 10 总铍(按 Be 计)0.005 0.005 11 总银(按 Ag 计)电池工业(锌锰/锌银/锌空气 电池企业)0.2 0.2 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 0.3 0.3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2 总 放射性 1Bq/L 1Bq/L 13 总 放射性 10Bq/L 10Bq/L DB37/3416.12018 6 5.1.3 自标准 实施 之日 起,直接 排放下 列第 二类 污染 物的 排污单 位(城镇 污水 处理 厂除外)应 按污 水入河排 放口 所在 区域 执行 表2 规定 的排 放浓 度限 值。表2 第二类 污染 物最 高允 许排 放浓度 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pH、色度除 外)序号 污染物 限值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1 pH 值 肉类加工工业 6 8.5 6 8.5 其他排污单位 6 9 6 2 色度(稀释倍数)30 30 3 悬浮物(ss)橡胶制品工业(乳胶制品企业除外)10 10 汽车维修业、医疗机构、钢铁工业 20 2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橡胶制品工业、陶瓷工业 10 10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羽绒工业 10 15 其他排污单位 10 20 5 化学需氧量(CODCr)钢铁工业、陶瓷工业、煤炭工 业、无机化学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40 50 其他排污单位 50 60 6 石油类 橡胶制品工业 1 1 炼焦化学工业 2.5 2.5 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弹药 装药行业、汽车维修业、硫酸工业、硝酸工业、镁、钛工业、铜、镍、钴工业、铝工业、陶瓷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 施、无机化学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3 3 稀土工业 3 4 其他排污单位 3 5 7 动植物油 缫丝工业 3 3 其他排污单位 3 5 8 挥发酚 合成氨工业 0.1 0.1 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0.2 0.2 炼焦化学工业 0.2 0.3 其他排污单位 0.2 0.5 DB37/3416.12018 7 表2 第二 类污 染物 最高 允许排 放浓 度限 值(续)单位为毫克每升(pH、色度除 外)序号 污染物 限值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9 总氰化物(按 CN计)合成氨工业、炼焦化学工业、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0.2 0.2 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无机化 学工业(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除外)0.2 0.3 杂环类农药工业(百草枯原药生产企业)0.2 0.4 其他排污单位 0.2 0.5 10 硫化物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合成氨 工业、纺织染整工业、炼焦化学工业、铁矿采选工业、无机 化学工业(无机氰化合物工业除外)、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乙炔法聚氯乙烯企业)、锡、锑、汞工业 0.5 0.5 其他排污单位 0.5 1 11 氨氮(NH3-N)陶瓷工业 3 3 钢铁工业、橡胶制品工业(乳胶制品企业除外)5 5 硫酸工业、镁、钛工业、铜、镍、钴工业、铅、锌工业、中药类制药工业、合成革与人造 革工业、制浆造纸工业、合成树脂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锡、锑、汞工业、铁合金工业、铝工业 5 8 其他排污单位 5 10 12 氟化物(以 F计)2 3 13 总磷(以 P 计)0.3 0.5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弹药装药行业 1 1 汽车维修业、羽绒工业 3 3 其他排污单位 3 5 15 总铜 陶瓷工业 0.1 0.1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 0.2 0.2 钒工业、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和轧钢非联合企业)0.3 0.3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6 总锌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0.5 0.5 橡胶制品工业(乳胶制品企业)、稀土工业、陶瓷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涉锌、镍、钼、铜、铅、镉、锡、汞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钢铁工业 1 1 电池工业(锌锰/锌银/锌空气 电池企业)、铜、镍、钴工业、铅、锌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 1.5 1.5 其他排污单位 2 2 17 总硒 0.1 0.1 DB37/3416.12018 8 表2 第 二类 污染 物 最高 允许排 放浓 度限 值(续)单位为毫克每升(pH、色度除 外)序号 污染物 限值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18 总氮 畜禽养殖业 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40(15)a 60(40)a 其他养殖场 40(20)a 农副食品加工业(淀粉和制糖 工业除外)、石油炼制 工业、合成树脂工业 20(15)a 30(20)a 合成氨工业 25(20)a 制药工业 发酵类制药企业 30(20)a 其他制药企业 20 制革工业(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除外)、淀粉工业 15 30(20)a 羽绒工业、电池工业、钢铁工业、麻纺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蜡染企业除外)、硫 酸工业、镁、钛工业、铜、镍、钴工业、铅、锌工业、铝工业、陶瓷工业、制糖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合成革与人 造革工业、铁矿 采选工业(排放采矿废水、重选和磁选废水企业)、磷肥工业(硝酸磷肥、磷酸铵及复混肥生产企业除外)、锡、锑、汞工业 15 15 造纸工业 制浆企业 15 15 造纸企业、制浆与造纸联合企业 12 12 橡胶制品工业 乳胶制品企业 15 15 轮胎企业与其他制品企业 10 10 其他排污单位 15 20 19 全盐量 1600(2000)b 1600(2000)b 20 硫酸盐(以 SO42-计)650c 650c a 2020 年1 月1 日起,直接排放 的排污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除外)按污水入河排放口所在区域执行括号中限值。b 以再生水和循环水为主要水源的排污单位执行括号中限值。c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后执 行该限值。5.1.4 具体行 业的 重点 监控 因子 按照排 污许 可证 和国 家行 业标准 有关 要求 执行,本 标准未 包含 项目 的排放浓 度限 值按 国家 和地 方有关 排放 标准 要求 执行。5.1.5 排放含 盐废 水的 其他 情形 按以下 规定 执行:a)排入特 殊受 纳水 体(指受 纳水体 全盐 量背 景浓 度高 于表2 相 应区 域排 放限 值)的 企业 全盐量排放限值 可放 宽至 受纳 水体 的背景 浓度 值;受纳 水体 全 盐量指 标背 景浓 度值 由当 地设区 的市 级 生态环境 主管 部门 认定,并 报省级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备案;b)各类工 业园 区、开发 区、工 业聚集 地等 区域 污水 处理 厂以及 接纳 工业 废水 为主 的城镇 污水 处 理厂排放 含盐 废水 的,其全 盐量按 照 表2 的规 定执 行。5.1.6 企业应 控制 高氟、高 盐地 下水的 使用。因 取水 原因 造成氟 化物 及全 盐量 不能 稳定达 标的,应 减少或停 止使 用地 下水。5.1.7 畜禽粪 便、养殖 废水、沼 渣、沼 液等 经过 无害 化处 理后直 接用 于农 田、林地 灌溉或 用作 肥料 还田,符 合法 律法 规以 及 农田灌 溉水 质标 准(GB 5084)、畜 禽粪 便还 田技 术 规范(GB/T 25246)等国家 和地 方相 关标 准的,不视 为向 环境 水体 排放 水污染 物。5.1.8 企业间 接排 放水 污染 物应 符合国 家有 关排 放标 准的 要求。DB37/3416.12018 9 5.1.9 严禁船 舶向 核心 保护 区域 和重点 保护 区域 直接 排放 污水,向其 他水 域排 放污 水须执 行国 家GB3552 标准。5.1.10 烧结(球团)、炼铁、炼 钢三类 钢铁 非联 合企 业禁 止废水 直排。5.1.11 所有城 镇污 水处 理厂 自标 准实施 之日 起执 行GB 18918 中一 级标 准的 A 标准,并增加 氟化 物作为城镇 污水处 理厂 的排 放指 标,排 放限 值为 2mg/L。5.1.12 当城镇 污水 处理 厂下 游配 套建设 人工 湿地 水质 净化 工程且 同时 满足 以下 条件 时,人 工湿 地 水 质净化工 程出 水总 氮、总磷 浓度可 作为 城镇 污水 处理 厂出水 总氮、总 磷的 考核 值:a)城镇污 水处 理厂 出水 通过 管道或 排污 沟渠 全部 进入 下游人 工湿 地水 质净 化工 程;b)城镇污 水处 理厂 与下 游人 工湿地 水质 净化 工程 运营 单位相 同,或以 法律 文书 的 形式明 确下 游 人工湿地 水质 净化 工程 出水 超标时 的责 任主 体为 城镇 污水处 理厂;c)人工湿 地水 质净 化工 程出 水入河 口下 游断 面总 氮、总磷能 够满 足水 环境 功能 区划要 求;d)通过当 地设 区的 市级 生态 环境主 管部 门认 定,并报 省级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备 案。5.1.13 为保障 南水 北调 水质 安全 而实施 的工 程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再生水 截、蓄、导、用工 程设计 和建 设应 遵循 河道 自然净 化规 律,充分 发挥 河道自 净能 力;b)人工湿 地水 质净 化工 程工 程设计 和建 设应 遵循 湿地 修复规 律,充分 发挥 湿地 自净能 力,湿 地 出水水质 应达 到GB 38382002 表1 中 类标 准要 求。5.2 其他要 求 5.2.1 水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限值 适 用于单 位产 品实 际排 水量 不高于 单位 产品 基准 排水 量的情 况。若单 位产品实 际排 水量 超过 单位 产品基 准排 水量,须 按公 式(1)将 实测 水污 染物 浓 度换算 为水 污染 物基 准排水量排 放浓 度,并以 水污 染物基 准排 水量 排放 浓度 作为判 定排 放是 否达 标的 依据。产品 产量 和 排 水 量 统计周期 为一 个工 作日。企 业产品 产量 的核 定,以法 定报表 为依 据。实基总基 i iQQY.(1)式中:基 水 污染 物基 准排 水量 排放浓 度,单位 为毫 克每 升(mg/L);总Q 实 测排 水总 量,单位 为立方 米(m3);iY 第i种产 品产 量,单位 为 吨(t);基 iQ 第i种产 品的 单位 产品基 准 排水 量,单位 为立 方米 每 吨(m3/t);实 实测 水污 染物 浓度,单 位 为毫 克每 升(mg/L)。若总Q 与 基 i iQ Y的比值 小于1,则 以水污 染 物实 测浓 度作 为判 定排 放 是否 达标 的依 据。5.2.2 在企业 的生 产设 施同 时生 产两种 以上 产品、可 适用 不同排 放控 制要 求或 不同 行业污 染物 排放 标准,且生 产设 施产 生的 污 水混合 处理 排放 的情 况下,应执 行排 放标 准中 规定的 最 严格 的浓 度限 值,并按公式(1)换 算水 污染 物基准 排 水量 排放 浓度。5.2.3 单位产 品基 准排 水量 按国 家和地 方有 关行 业排 放标 准执行。6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6.1 采样点 6.1.1 企业污 水排 放口 应满 足 DB37/T 2463 的要 求。DB37/3416.12018 10 6.1.2 含第一 类污 染物 的污 水,在车间 或车 间处 理设 施排 放口采 样,有处 理设 施且 与其他 来源 废水 不发生混 合的,应 在该 设施 排放口 监控。含 第二 类污 染物的 污水 在排 污单 位废 水总排 放口 采样。6.1.3 满足5.1.12 规 定的 城镇 污 水处理 厂,应在 城镇 污水 处 理厂出 水口 和人 工湿 地水 质净化 工程 出水口同时 采样。6.1.4 采样点 的设 置和 采样 方法 按HJ/T 91、HJ 493、HJ 494、HJ 495 等规 定执 行。6.1.5 企业安 装污 染物 排放 自动 监控设 备的,按 有关 法律 和污 染源 自动 监控 管理 办法 等的 规定 执行。6.1.6 企业应 按照 有关 法律、环 境监测 管理 办法 和 国 家 重点监 控企 业自 行监 测及 信息公 开办 法(试行)等有 关规 定,对排 污 状况开 展自 行监 测,保存 原始监 测记 录,并及 时进 行信息 公开。6.2 分析方 法 污染物 监测分 析方 法按照 表3执行。本 标准发 布实 施 后,国 家或地 方发 布的其 他相关 监测分 析方 法经等效 认定 后也 可作 为本 标准的 监测 方法。表3 监测分 析方 法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总汞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HJ 59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 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69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 HJ/T 341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 2 烷基汞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 法 GB/T 14204 3 总镉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 7471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4 总铬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HJ 757 5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 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 HJ 908 6 总砷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 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7 总铅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 GB/T 13896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DB37/3416.12018 11 表 3 监 测分 析方 法(续)序号 污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8 总镍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 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9 苯并(a)芘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 取和国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 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1895 10 总铍(按 Be 计)水质 铍的测定 铬菁R 分光光 度法 HJ/T 58 水质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T 59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11 总银(按 Ag 计)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GB/T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 HJ 489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 分光 光度法 HJ 49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12 总放射性 水中总放射性浓度的测定 厚源法 EJ/T 1075 水质 总放射性的测定 厚 源法 HJ 898 13 总放射性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EJ/T 900 水质 总放射性的测定 厚 源法 HJ 899 14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15 色度(稀释倍数)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16 悬浮物(SS)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 17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 18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 酸盐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 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 高氯高氨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离子校正法 GB/T 31195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32 COD 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24 19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20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21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825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 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 法 HJ 502 DB37/3416.12018 12 表 3 监 测分 析方 法(续)序号 污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22 总氰化物(按 CN计)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 HJ 823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 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 测管-电子比色法 HJ 659 23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 82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 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 吸收光谱法 HJ/T 200 24 氨氮(NH3-N)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 收光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 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 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 定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 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 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25 氟化物(以 F计)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 电极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 锆目视比色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 光光度法 HJ 488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84 26 总磷(以 P 计)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 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 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 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2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 法 HJ 826 28 总铜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 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29 总锌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 度法 GB/T 7472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 DB37/3416.12018 13 表 3 监 测分 析方 法(续)序号 污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30 总硒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 荧光法 GB 11902 水质 硒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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