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0 3.2 2 0.4 0R 2 0D B 34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4/T 1 9 8 2 2 0 1 3安 徽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上 下 通 道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H i g h w a y a n d W a t e r w a y E n g i n e e r i n g C o n s t r u c t i o nW o r k e r s u p a n d d o w n C h a n n e l i n A n h u i P r o v i n c e2 0 1 3-1 0-2 8 发 布 2 0 1 3-1 1-2 8 实 施安 徽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前 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结合本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技术规程。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公路水运工程不断向高山峻岭、大江大河涉入。施工人员上下通道在公路水运工程中是最常用、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目前,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设计、搭设、使用和管理还没有规范的技术规程标准,致使现场上下通道搭设随意、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针对此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安全性和实用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安徽省、广东省、台湾等地进行了调研,并结合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实际使用情况组织编写了本技术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和构造;4.荷载;5.设计计算;6.搭设与拆除;7.检查与验收;8.安全管理;9.安全管理及相关附录。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本规程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技术规程有何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与组编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 856 号,邮编:230051,电话:0551-64682576,E m a i l:z j z a hj t.g ov.c n),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组织编写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编 制 单 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何 光 于慎谦 殷治宁 吴志昂 王刘洋 金 松 马贤贵 武黎明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 和 符 号.22.1 术 语.22.2 符 号.43 材 料 和 构 造.63.1 材 料.63.2 构 造 基 本 要 求.63.3 焊 接 要 求.73.4 杆 件 搭 设 要 求.74 荷 载.94.1 荷 载 分 类.94.2 荷 载 标 准 值.94.3 荷 载 设 计 值.1 04.4 荷 载 效 应 组 合.1 05 设 计 计 算.1 15.1 基 本 规 定.1 15.2 架 体 稳 定 性 计 算.1 15.3 横 撑 强 度 计 算.1 35.4 连 墙 件 计 算.1 35.5 架 体 地 基 承 载 力 验 算.1 46 搭 设 与 拆 除.1 56.1 施 工 准 备.1 56.2 地 基 与 基 础.1 56.3 搭 设.1 66.4 拆 除.1 67 检 查 与 验 收.1 77.1 构 配 件 的 检 查 与 验 收.1 77.2 搭 设 检 查 与 验 收.1 77.3 使 用 过 程 中 检 查.1 88 安 全 管 理.1 9附 录 A:通 道 架 体 搭 设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验 方 法.2 0附 录 B:梯 段、配 件 质 量 分 类.2 1附 录 C:推 荐 的 通 道 形 式.2 4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3 2条 文 说 明.3 31 总 则.3 42 术 语 和 符 号.3 42.1 术 语.3 42.2 符 号.3 43 材 料 和 构 造.3 63.1 本 条 是 对 上 下 通 道 材 料 的 基 本 要 求。.3 63.2 本 条 是 对 上 下 通 道 构 造 的 基 本 要 求。.3 63.3 焊 接 要 求.3 63.4 杆 件 搭 设 要 求.3 64 荷 载.3 84.1 荷 载 分 类.3 84.2 荷 载 标 准 值.3 84.3 荷 载 设 计 值.3 84.4 荷 载 效 应 组 合.3 85 设 计 计 算.4 05.1 基 本 规 定.4 05.2 架 体 稳 定 性 计 算.4 05.3 横 撑 强 度 计 算.4 15.4 连 墙 件 计 算.4 15.5 架 体 地 基 承 载 力 验 算.4 16 搭 设 与 拆 除.4 26.1 施 工 准 备.4 26.2 地 基 与 基 础.4 26.3 搭 设.4 26.4 拆 除.4 37 检 查 与 验 收.4 47.1 构 配 件 的 检 查 与 验 收.4 47.2 搭 设 检 查 与 验 收.4 47.3 使 用 过 程 中 检 查.4 58 安 全 管 理.4 611 总 则1.0.1 为 加 强 安 全 生 产、规 范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上 下 通 道 搭 设、管 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1.0.2 本 规 程 所 述 的 上 下 通 道 主 要 用 于 施 工 人 员 上 下 通 行 以 及 携 带 轻 便 式 施工工具通行。1.0.3 本规程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1.0.4 选择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原则:1.0.4.1 施工高度在 2m 以上必须设置上下通道;1.0.4.2 施工高度在 2m 5m 宜采用直梯;1.0.4.3 施工高度在 5m40m 应采用“之”型梯,其中高度在 5m20m 宜采用轻便型上下通道,20m40m 必须采用加强型上下通道;1.0.4.4 施工高度在 40m 以上必须设置电梯。1.0.5 施 工 人 员 上 下 通 道 的 设 计、施 工、使 用 和 管 理,除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上下通道 U ppe r a nd L ow e r C ha nne l上 下 通 道 分 为 轻 便 型 和 加 强 型,主 要 由 底 座、立 杆、横 杆、横 撑、斜 拉 杆、扶 手、梯 段 等 基 本 构 件 组 成,并 采 用 连 墙 件 与 建 筑 主 体 结 构 相 连 的 一 种 供 施 工 人员上下行走的通道。图 2.1.1 上 下 通 道 组 成1、底 座 2、立 杆 3、横 杆 4、梯 段 5、扶 手 6、横 撑 7、斜 拉 杆 8、连 墙 件轻便型上下通道主要由自重较轻的钢管、少量角钢、特制的踏板等组成,其构配件一般为标准构件,各个构配件可以方便拆卸和组装。加强型上下通道主要由槽钢、角钢、特制踏板等组成,通道分为标准节和非标准节,非标准节主要用于高度的调节,上下通道节段之间采用螺栓连接。2.1.2 底座 A dj us t B a s e P l a t e3分 为 可 调 节 底 座 和 固 定 底 座,用 于 连 接 立 杆 和 地 基 的 构 件,其 主 要 作 用 是 将上下通道荷载及人员荷载传递到地基。2.1.3 立杆 S t a ndi ng T ube主要受力构件,是人员上下通道的骨架杆件之一。2.1.4 横杆 F l a t T ube C r os s连接立杆的水平受力杆件,人员上下通道的骨架杆件之一。2.1.5 梯段 L a dde r由钢制踏板、连接梁、平台组成,供施工人员上下行走的构件。2.1.6 扶手 A r m r e s t通 过 螺 丝、螺 母 与 梯 段 相 连 或 通 过 焊 接 连 接 的 构 件,其 主 要 作 用 是 方 便 施 工人员行走和防护作用。2.1.7 横撑 A c r os s M a i nt a i n两端连接在立杆上,用于支撑梯段的构件。2.1.8 斜拉杆 O bl i que pul l T u be在人员上下通道外侧设置的与立杆斜交的拉杆,用于增强通道的稳定性。2.1.9 顶杆 E j e c t or r od在通道顶部设置的杆件,是人员在上下通道顶部行走时的防护结构。2.1.10 连墙件 T i e M e m be r将人员上下通道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能传递拉、压力的构件。2.1.11 连墙竖距 V e r t i c a l S pa c i ng O f T i e M e m be r通道上下相邻连墙件间垂直距离。42.1.12 连墙纵距 T r a ns ve r s e s pa c i ng O f T i e M e m be r通道同层相邻连墙件间水平距离。2.1.13 层距 L a y e r D i s t a nc e相邻层间的垂直距离,在数值上等于两个梯段的垂直长度之和。2.2 符 号2.2.1 荷载、荷 载效应 组合N G 1 K 通道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G 2 K 通道附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Q K 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M w k 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N 轴向力设计值。P 立杆底面平均压力标准值。w k 风荷载标准值。W o 基本风压。N i 风荷载及其它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轴向力设计值。N v 连墙件与通道、连墙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2.2.2 材料、构 件计算 指标E 钢材的弹性模量。f a k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钢材的抗拉、抗弯和抗压强度设计值。52.2.3 几何 参数A 上下通道横截面面积。A d 立杆底座总截面面积。H 上下通道总高度。h 一层通道的高度。H l 相邻连墙件竖向间距。L i 同一层连墙件横向间距。2.2.4 计算 系数u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u s 风荷载体型系。63 材料和构造3.1 材料3.1.1 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 杆 件 中 的 钢 管 应 采 用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GB/T 13793)或 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管(GB/T 3092)中 规 定 的 3 号 普 通钢 管,其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GB/T 700)中 Q235 级 钢 的 规定。3.1.2 加 强 型 上 下 通 道 杆 件 中 的 槽 钢 其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钢GB/T 700 中 Q235 级钢。3.1.3 连 墙 件 宜 采 用 钢 管 或 型 钢 制 作,其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构钢GB/T 700 中 Q235 级钢。3.2 构造 基本 要求3.2.1 上下通道架体应构造简单、拆卸方便,每层结构形式应一致。3.2.2 上下通道架体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3.2.3 上 下 通 道 应 根 据 实 际 要 求 布 设 防 坠 设 施,一 般 对 于 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 宜采用密目网,加强型上下通道宜采用铁丝网。3.2.4 上下通道入口与出口处预留出不少于 2.0m 的净空不安装横杆,便于施工人员通行。73.2.5 梯 段 中 的 踏 板 宽 度 不 小 于 22c m,相 邻 踏 板 之 间 垂 直 距 离 应 控 制 在15c m 20c m。3.2.6 梯 段 中 的 踏 板 与 踏 板 之 间 应 设 置 防 止 踩 空 的 格 挡 设 施 或 在 每 节 梯 段 下面布置防坠网。3.2.7 梯段中的踏板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3.3 焊接 要求3.3.1 焊接焊口应平整光滑,不得有穿焊、漏焊、裂纹和夹渣等缺陷。3.3.2 焊接主体金属咬深不超过 0.5m m,长度总和不应超过焊缝长度的 10%。3.4 杆件 搭设 要求3.4.1 立 杆 连 接 宜 采 用 对 接,确 保 相 连 立 杆 在 同 一 轴 线 位 置,上 下 层 通 道 架体立杆轴线对接偏差应不大于 2m m。3.4.2 上 下 通 道 架 体 内 侧 立 杆 离 结 构 主 体 净 距 不 宜 大 于 150m m;当 大 于150m m 应设跳板,并在跳板两侧设置防护设施。3.4.3 横 杆 连 接 可 采 用 栓 接、销 接 或 焊 接,应 确 保 横 杆 与 立 杆 垂 直 相 交,禁止采用斜交的方式进行连接。3.4.4 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 斜 拉 杆 应 布 设 在 两 层 架 体 之 间,两 侧 斜 拉 杆 均 应 交 错布置。83.4.5 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 架 体 各 层 相 同 型 号 杆 件 用 在 不 同 层 次 中,均 应 保 证 链接方便、可靠,具有良好的互换性。3.4.6 连墙件3.4.6.1 连墙件的设置应靠近梯段平台处设置,距梯段平台应不大于 200m m。3.4.6.2 连墙件的设置除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应满足表 3.4.6 的要求。表 3.4.6 连 墙 件 布 置 最 大 间 距通 道 架 体 高 度 竖 向 间 距(H 1)水 平 间 距(L i)2 0 m 3 h L i 2 0 m 2 h L i注:h 为 一 层 架 体 的 高 度,L i 为 靠 近 结 构 物 主 体 一 侧 架 体 的 宽 度。3.4.6.1 连 墙 件 宜 水 平 设 置,当 不 能 水 平 设 置 时,连 接 通 道 架 体 一 端 应 低 于 与建筑主体结构相连的一端。94 荷 载4.1 荷载 分类4.1.1 作用于上下通道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4.1.2 永久荷载可分为:4.1.2.1 上下通道结构自重,包括立杆、横杆、横撑、斜拉杆、底托、扶手、梯段、顶杆等的自重。4.1.2.2 连墙件、安全网、螺栓等附属设施的自重。4.1.3 可变荷载可分为:4.1.3.1 施工荷载,主要为人员荷载、轻便类施工工具自重。4.1.3.2 风荷载。4.2 荷载 标准 值4.2.1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 构配件自重的标准值,根据实际采用的杆件确定。4.2.1.2 上下通道设置的安全网的自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2.2 作用于上下通道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o s z kw u u w(4.2.2)式中:kw 风荷载标准值;ow 基本风压值,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取重现期 n=10 对应的风压值;10zu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采用;su 风荷载体型系数,按照采用密目网全封闭形式,根据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表 4.2.6 可取 0.8。4.3 荷载 设计 值4.3.1 计算上下通道架体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连接强度和地基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表 4.3.2 荷 载 分 项 系 数项 目 荷 载 类 别 分 项 系 数上 下 通 道 架 体永 久 荷 载通 道 构 件1.2附 属 设 置可 变 荷 载施 工 荷 载1.4风 荷 载4.4 荷载 效应 组合4.4.1 上 下 通 道 架 体 设 计 时,按 承 载 能 力 极 限 状 态 进 行 荷 载 组 合 进 行 设 计,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宜按表 4.4.1采用。表 4.4.1 通 道 架 体 荷 载 效 应 的 基 本 组 合计 算 项 目 荷 载 效 应 的 基 本 组 合通 道 架 体 稳 定、地 基 承 载力永 久 荷 载+施 工 荷 载永 久 荷 载+0.9*(施 工 荷 载+风 荷 载)连 墙 件 强 度 与 稳 定 风 荷 载+3.0 K N1 15 设 计 计 算5.1 基本 规定5.1.1 上下通道架体应进行下列计算:5.1.1.1 架体稳定性计算。5.1.1.2 横撑强度计算。5.1.1.3 连墙件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计算。5.1.1.4 地基承载力计算。5.1.2 钢材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 5.1.2 采用.表 5.1.2 钢 材 强 度 设 计 值 与 弹 性 模 量项 目Q 2 3 5 级 钢钢 管 型钢抗 拉、抗 压 和 抗 弯 强 度 设 计 值(N/m m2)2 0 5 2 1 5弹 性 模 量(N/m m2)2.0 6 1 055.2 架体 稳定 性计算5.2.1 架体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不组合风荷载时:fAN(5.2.1-1)组合风荷载时:fWMANk w(5.2.1-2)式中:12N 架体 轴向 力设计 值,应按本 规范 式 5.2.1-3、式 5.2.1-4 计算,并 应取较大值。A 架体的横截面面积;w kM 架体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W 截面模量。f 架体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 5.1.2 取值。架体的稳定系数,应按长细比查相关规范取值。不组合风荷载时:Q K K G K GN N N N 4.1 2.12 1(5.2.1-3)式中:K GN1 架体构配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K GN2 架体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Q KN 作用在架体上所有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1.2、1.4-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组合风荷载时:bMN N N Nw kQ K K G K G24.1 9.0 2.12 1(5.2.1-4)1021H qMw kw k(5.2.1-5)a w qk w k(5.2.1-6)式中:w kM 架体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w kq 风线荷载标准值;1H 连墙件竖向间距;kw 风荷载标准值;a 上下通道架体长度;b 上下通道架体宽度;135.3 横撑 强度 计算5.3.1 横撑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fWM(5.3.1-1)式中:M 弯矩设计值应按本规范 5.3.2 条的规定计算。W 截面模量。f 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 5.1.3 取值5.3.2 横杆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Q K G KM M M 4.1 2.1(5.3.2-1)式中:G KM横撑自重和梯段重。Q KM人员荷载重。5.4 连墙 件计 算5.4.1 连墙件的强度及稳定性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强度:fANcl85.0(5.4.1-1)稳定性:fANl85.0(5.4.1-2)3000 w lN N(5.4.1-3)1 114.1 H L w Nk w(5.4.1-4)式中:连墙件应力值;cA 连墙件的净截面面积,带螺纹的连墙件应取有效截面面积;14A 连墙件的毛截面面积;lN 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轴向力设计值;连墙件的稳定系数,应按连墙件长细比查相关规范取值;f 连墙件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 5.1.3 取值。1L 上下通道长度。1H 上下通道高度。5.4.2 连墙件与通道架体、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接强度应按下式计算:v lN N(5.4.3-1)式中:vN 连 墙 件 与 通 道 架 体、连 墙 件 与 建 筑 结 构 连 接 的 抗 拉(压)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相应规范规定计算。5.5 架体 地基 承载力 验算5.5.1 架体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要求:akdfANP(5.5.1-1)式中:P 架体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N 架 体 作 用 在 立 杆 上 的 轴 向 力 标 准 值,参 照 本 规 范 5.2.2-1、5.2.2-2 式计算取值;dA 架体底座总面积;akf 地 基承 载 力 标准 值,按现 行 国 家标 准 建筑 地 基 础设 计 规范 GB 50007 的规定,可由荷载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156 搭 设 与 拆 除6.1 施工 准备6.1.1 上下通道支架搭设与拆除前应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6.1.2 对 采 用 标 准 型 产 品 的 上 下 通 道 应 对 构 配 件 进 行 检 查 验 收,不 合 格 的 产品不得使用。6.1.3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构 配 件 应 按 品 种、规 格 分 类,堆 放 整 齐、平 稳,堆 放 场地不得有积水。6.1.4 应 对 地 基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并 清 除 搭 设 场 地 杂 物,平 整 搭 设 场 地,使 排 水畅通。6.2 地基 与基 础6.2.1 上下通道支架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本规范 5.5 的相关要求。6.2.2 上下通道地基承载力检测如采用重型触探宜检测 23 个点,采用平板荷载法宜检测一个点。6.2.3 上下通道支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6.2.4 在搭设前应对底座安放位置进行放线,标高应一致。6.2.5 地基四周应合理设置排水沟。166.3 搭设6.3.1 上下通道支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6.3.2 每搭设或吊装一层,应校验上下通道支架的水平度和垂直度。6.3.3 扶手、斜拉杆的搭设应与立杆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6.3.4 当 上 下 通 道 支 架 高 出 相 邻 连 墙 件 一 层 时,应 采 取 确 保 通 道 架 体 稳 定 的临时拉结措施。6.4 拆除6.4.1 架体在拆除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6.4.1.1 全面检查通道架体的各个杆件、连墙件以及各构件之间的连接。6.4.1.2 清除架体上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6.4.2 拆除架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6.4.2.1 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过程中架体自由度大于 2 层时,必须加设临时附着结构。6.4.2.2 轻便型上下通道: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 作 业,同 一 层 的 构 配 件 和 斜 拉 杆 必 须 按 照 先 上 后 下、先 内 后 外 的 顺 序 进 行拆除。6.4.2.3 加强型上下通道:采用从上而下逐层吊装,严禁抛投。6.4.3 拆 卸 的 构 配 件 应 不 得 混 乱 堆 放,应 按 品 种 规 格 分 类 堆 放,并 及 时 整 修与保养。177 检 查 与 验 收7.1 构配 件的 检查与 验收7.1.1 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7.1.1.1 对于标准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7.1.1.2 钢 管 材 质 检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金 属 拉 伸 试 验 方 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7.1.1.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7.1.1.4 构配件宜涂有防锈漆。7.1.2 周转使用的梯段与配件,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经分类检查确认为 A类方可使用;B 类、C 类应经试验、维修达到 A 类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 D 类梯段和配件。7.1.3 连 墙 件、锚 固 螺 栓,应 具 有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质 量 检 验 报 告,在 使 用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7.2 搭设 检查 与验收7.2.1 搭设前,应对架体的地基与基础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7.2.2 架 体 每 搭 设 两 层,应 对 搭 设 质 量 及 安 全 进 行 一 次 检 查,经 检 验 合 格 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7.2.3 架体搭设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187.2.3.1 构配件与材料质量的检验记录。7.2.3.2 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验记录。7.2.4 对搭设质量现场验收时,应对下列项目重点检验:7.2.4.1 构配件的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连接和挂扣紧固可靠。7.2.4.2 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平整坚实。7.2.4.3 连墙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建筑结构、架体应连接可靠。7.2.4.4 架体垂直度及水平度应合格。7.2.4.5 安全网的张挂应齐全、牢固。7.2.5 架体的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7.3 使用 过程 中检查7.3.1 使用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7.3.1.1 遇有 6 级以上大风。7.3.1.2 冻结的地基解冻后。7.3.1.3 停用超 1 个月。7.3.1.4 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7.3.2 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7.3.2.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7.3.2.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7.3.2.3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7.3.2.4 应无超载使用。198 安 全 管 理8.1 搭 拆通 道支 架应 由 专业 架子 工担 任,人 员必 须持 有现 行 国家 标准 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证书。8.2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8.3 上 下通 道主 要用 作 施工 人员 通行,严禁 作业 人员 搬、移 较重 作业 材 料以及较重施工机具通行。8.4 当 有 6 级 及 6 级 以上 大风 和雾、雨、雪天 气时 应 停止 支架 搭设 与 拆除 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8.5 上下通道应进行日常性检查和维护,及时对通道上的杂物进行清理。20附录 A:通道架体搭设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项 次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或 允 许 偏 差(m m)检 验 方 法1 隐 蔽 工 程地 基 承 载 力 符 合 本 规 范 观 察、施 工记 录 检 查 预 埋 件 符 合 设 计 要 求2 地 基 与 基 础表 面 坚 实 平 整观 察 排 水 不 积 水底 座 无 沉 降3 架 体 构 造 符 合 本 规 范 要 求 观 察、尺 量4 垂 直 度每 层 h/5 0 0、3.0经 纬 仪 或 吊 垂 球整 体 h/5 0 0、5 0.05 水 平 度每 层 5.0水 准 仪整 体 1 0 0.06 连 墙 件与 架 体、建 筑 结 构连 接牢 固 观 察纵、横 向 间 距 3 0 0尺 量 检 查 与 架 体 横杆 距 离 2 0 07 安 全 网 按 规 定 设 置 观 察21附录 B:梯段、配件质量分类B.1 梯段与配件质量类别及处理规定B.1.1 周转使用的梯段与配件可分为 A、B、C、D 四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 类:有 轻 微 变 形、损 伤、锈 蚀。清 除 锈 迹、污 物、重 新 油 漆 等 工 作 后 可继续使用,即表中所列 A 类项目全部符合。B 类:有一定程度变形或 损伤(如弯曲、下凹),锈蚀轻微。应经矫正、更换 部 件、除 锈、补 焊、油 漆等 修 理 保 养后 继 续 使用,即 表 中 所列 B 类 项 目有 一 项和一项以上符合,但不应有 C 类和 D 类中任一项。C 类:锈蚀 严重,即 表中 C 类项 目有 一项和 一项 以上符 合,但不应 有 D 类中任一项。D 类有严重变形、损伤或锈蚀,即表中 D 类项目有任一项符合。B.2 轻便型上下通道标准构件质量类别判定表部 位 及 项 目 A 类 B 类 C 类 D 类立 杆壁 厚 3.0 m m 3.0 m m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锁 扣 损 坏 无 损 伤 或 脱 落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端 部 是 否 堵 塞 无 有 堵 塞 较 严 重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横 杆壁 厚 3.0 m m 3.0 m m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锁 销 损 坏 无 损 伤 或 脱 落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22斜 拉杆壁 厚 2.0 5 m m 2.0 5 m m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锁 销 损 坏 无 损 伤 或 脱 落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横 撑壁 厚 3.7 5 m m 3.7 5 m m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性 2.0 m m 2.0 m m 锁 销 损 坏 无 损 伤 或 脱 落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梯 段踏 板、平 台 变 形 无 或 轻 微 有 变 形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板 厚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可 调底 座螺 牙 缺 损 无 有 严 重弯 曲 无 轻 微 与 螺 杆 不 直 度 无 或 轻 微 有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较 严 重 严 重B.3 加强型上下通道标准构配件质量类别判定表部 位 及 项 目 A 类 B 类 C 类 D 类立 杆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横 杆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23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斜拉杆裂 纹 无 微 小 有弯 曲 变 形 4.0 m m 4.0 m m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梯 段踏 板、平 台 变 形 无 或 轻 微 有 变 形 焊 接 脱 落 无 轻 微 板 厚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严 重 深 度 0.3 m m底 座弯 曲 无 轻 微 锈 蚀 无 或 轻 微 有 较 严 重 严 重注:对 于 连 墙 件、连 接 螺 栓 等 非 标 准 构 配 件 可 根 据 试 验 或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判 别 是 否 可 用。24附录 C:推荐的通道形式C.1 轻便型上下通道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 主 要 由 自 重 较 轻 的 钢 管、少 量 角 钢、特 制 的 踏 板 等 组 成,其构配件为标准构件,各个构配件可以方便拆卸和组装。C.1.1 结构尺寸:上下通道宽为 1240m m,长度为 2420m m,梯段垂直高度 1500m m。每层包括两个梯段,总高度为 3000m m。C.1.2 架体的构配件为标准构件,每节材料组成见表 C.1.2。表 C.1.2 轻 便 式 通 道 材 料序号配 件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材 料 厚 度 结 构 作 用1 立 杆 4 8 3.2 5 3 1 3 5钢 管 3.2 5 m m,销 库 板 5.0 m m垂 直 荷 载2 顶 杆 4 8 3.2 5 1 6 5 0钢 管 3.2 5 m m,销 库 板 5.0 m m顶 端 护 栏3 横 杆 4 8 3.2 5 2 4 3 8钢 管 3.2 5 m m,香 蕉 头 板:5.0 m m纵 向 连 接4 横 杆 4 8 3.2 5 1 2 6 8钢 管 3.2 5 m m,香 蕉 头 板 5.0 m m横 向 连 接5 横 撑 5 0 4.0 1 2 6 8角 钢 厚 度:4.0 m m香 蕉 头 板 5.0 m m横 向 连 接、承 托 楼 梯6 斜 拉 杆 4 8 2.3 3 1 4 1钢 管 2.3 m m,锁 销 板 5.0 m m纵 向 斜 支 撑 连 接 上 下 层7 斜 拉 杆 4 8 2.3 1 9 5 3钢 管 2.3 m m,锁 销 板 5.0 m m横 向 斜 支 撑 连 接 上 下 层8 楼 梯 2 4 3 8 1 4 8 5 5 0 0边 板 宽 度 1 7 5 m m厚 度:1.2 加 强 冲 型人 行 通 道 转 弯 平 台9 扶 手 2 4 3 8 1 4 8 5 钢 管 厚 度:2.0 m m 楼 梯 护 栏251 0可 调 节 底座 3 7 6 0 0 1 4 0 8底 板 厚 度:8 m m丝 杆 直 径:T 3 7底 座 支 撑 水 平 调 节轻 便 型 通 道 立 面 图1、顶 杆 2、立 杆 3、扶 手 4、梯 段 5、斜 拉 杆 6、横 杆 7、横 撑轻 便 型 通 道 平 面 图C.1.3 进场的上下通道架体的构配件应按附录 B 进行检查与验收。C.1.4 安装顺序及要求:、在 检 查 验 收 通 过 的 地 基 上,按 照 上 下 通 道 尺 寸 布 设 底 座,确 保 底 座 在 同一水平面上。、立杆与底座、立杆与立杆的连接采用插入式套接,横杆布设在立杆之间,用库销给予固定。、横杆宜每 50cm 布置一道,在通道出入口处三道横杆可不安装,以方便人26员出入。、横 撑 是 用 来 放 置 梯 段 的,故 在 出、入 口 处 以 及 梯 段 平 台 转 角 部 位,采 用横撑来代替横杆。、斜 拉 杆 分 两 种,一 种 布 置 在 长 度 方 向,另 一 种 布 置 在 宽 度 方 向,斜 杆 应交错布置并处于两层架体之间,使其起到连接上下层的作用。、通道扶手装在架体内面,用所配套的螺丝、螺母直接将扶手固定。、安装高度达到 3 层高时必须按照要求设置连墙件。、顶 杆 是 用 来 作 为 护 栏 使 用 的,安 装 在 架 体 的 最 上 面,同 样 用 横 杆 连 接 并锁紧。轻 便 型 上 下 通 道27C.2 加强型上下通道加强型上下通道主要由槽钢、角钢、特制踏板等组成,通道分为标准节和非标准节,非标准节主要用于高度的调节,通道节段之间采用螺栓连接。C.2.1 结构尺寸:上 下 通 道宽 为 2474mm,长度 为 4270mm,梯段 高 度 2275mm。每节 包 括 两个 梯段,一节高度为 4550mm,非标准节高度为 1800mm。C.2.2 标准节材料组成为:序 号 编 号 规 格 数 量(个)单 件 重(k g)总 重(k g)备 注1 护 栏 钢 管 1 4 8 3.5 2 2 2 2 8.5 3 9 1 7.0 8 Q 2 3 52 护 栏 钢 管 2 4 8 3.5 1 0 0 1 0 3.8 4 1 3 8.4 1 Q 2 3 53 护 栏 钢 管 3 4 8 3.5 3 1 2 4 1 2.0 1 5 4 8.0 6 Q 2 3 54 护 栏 钢 管 4 4 8 3.5 9 9 2 8 3.8 1 0 3 0.4 8 Q 2 3 55 护 栏 钢 管 5 4 8 3.5 8 6 9 4 3.3 3 8 1 3.3 5 Q 2 3 56 2 0 钢 筋 1 2 0 2 3 4 9 4 5.7 9 7 2 3.1 9 R 2 3 57 2 0 钢 筋 2 2 0 3 1 9 6 8 7.8 8 8 6 3.1 0 R 2 3 58 2 0 钢 筋 3 2 0 9 2 5 8 2.2 8 3 1 8.2 6 R 2 3 59 横 梁 1 1 2.6 2 2 4 2 6 4 4.8 4 0 2 6 9.0 4 Q 2 3 51 0 横 梁 2 1 2.6 8 0 0 1 2 1 6.0 0 0 1 9 2.0 0 Q 2 3 51 1 横 梁 3 1 2.6 2 2 2 2 6 5 4.7 3 5 3 2 8.4 1 Q 2 3 51 2 横 梁 4 1 2.6 3 9 5 0 6 9 7.3 0 1 5 8 3.8 1 Q 2 3 51 3 梯 梁 1 1 2.6 3 1 2 8 4 3 1.2 8 0 1 2 5.1 2 Q 2 3 51 4 立 柱 1 6 a 4 5 5 0 4 1 5 6.8 0 0 6 2 7.2 0 Q 2 3 51 5 踏 步 板 1 4 2 3 0 1 0 0 0 2 1 7.2 3 1 1 5 1.8 6 Q 2 3 51 6 L 5 型 钢 L 5 0 3 1 0 0 0 4 2 2.3 3 2 9 7.9 4 Q 2 3 51 7 梯 间 平 台 4 9 0 1 2 3 3 4 3 5 6.3 7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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