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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7.0 20.0 1U1 7DB37山东省地方标 准DB 37/T 34452018半潜式 PE 管 架平台建造及检验技术规范Semi-submer s ible PE pipe rack platfo rm Construction a nd inspec tion t ech nicalspecifications2 0 1 8-1 1-2 6发 布 2 0 1 8-1 2-2 6实 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 B 3 7/T 34 45 20 18I目 次前言.IV1范 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总 则.34.1 平台层数的划分方法.34.2 平台层数的选择.34.3 平台作业位置.34.4 平台面积.34.5 平台总吨位的确定.35 一般要求.45.1 材料要求.45.1.1 P E 管 材.45.1.2 S M C 片状模塑料.45.1.3 不锈钢紧固件.45.1.4 铺板与主梁.45.1.5 护 栏.55.2 构件加工要求.75.2.1 P E 管材对接.75.2.2 S M C 连接件模压成型.76 平台技术要求.86.1 平台组装要求.86.1.1 立管与 SMC 连接件组装.86.1.2 P E 管架组装.86.1.3 卡簧安装.86.1.4 铺板的安装.96.1.5 护栏的插接安装.96.2 安装完成后的质量检查.96.2.1 整体检查.96.2.2 外观检查.96.3 平台性能要求.96.4 平台的稳性及强度.106.4.1 基本要求.106.4.2 计 算.107 平台供电及电气设施.10D B 3 7/T 34 45 20 18II7.1 供 电.107.2 电气设施.107.3 照 明.117.4 电缆选择及使用.117.5 内部通信与报警.117.5.1 一般要求.117.5.2 系统配置要求.117.6 避雷针.118 消防安全.128.1 结构防火.128.2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的防护.128.3 机器处所的灭火设备.128.4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工作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128.5 脱险通道.129 救生设备.129.1 救生筏.139.1.1 救生筏的配备.139.1.2 救生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139.1.3 救生筏的存放.139.1.4 救生筏操作须知.139.1.5 备用状态、维护保养与检查.139.2 救生衣.139.3 救生圈.139.4 遇险火焰信号.139.5 抛绳设备.139.6 警示标志.1310 无线电通信及信号设备.1410.1 无线电通信.1410.2 信号设备.1411 锚泊定位系统.1411.1 基本要求.1411.2 锚泊定位设施的配备.1412 人员健康和保护.1412.1 处所配备.1412.2 生活区的一般要求.1512.3 生活区的通风.1512.4 生活区的内部设施.1512.5 医务室.1512.6 人员登乘.1513 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结构与设备.15D B 3 7/T 34 45 20 18III附录 A(规范性附录)平台结构示意图.16附录 B(规范性附录)SMC 连接件结构示意图.17附录 C(规范性附录)卡簧结构示意图.18附录 D(规范性附录)SMC 连接件、卡簧、P E 管材连接示意图.19D B 3 7/T 34 45 20 18IV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威海蓝博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中国海洋大学负责起草,威海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丛晓峰、宋协法、宋颜香、丛飞、王茂法、张福麦、李文宁、林宇春。D B 3 7/T 34 45 20 181半潜式 PE 管 架平台建造及检验技术规范1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建造半潜式PE管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技术要求、供电及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救生设备、无线电通讯、信号设备、锚泊定位设备及人员健康防护和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结构或设备等内容,为半潜式PE管架平台的设计、建造以及检验提供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湖泊、水库、内河等水域半潜式PE管架平台的建造及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 4 0 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3 0 9 8.6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 0 9 8.1 5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GB 5 7 4 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 7 8 3 六角头螺栓 全螺纹GB/T 8 9 2 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GB/T 1 0 0 0 2.1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1 3 6 6 3.2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1 5 5 6 8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GB/T 1 7 2 1 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3 2 4 3 4 塑料管材和管件 燃气和给水输配系统用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的热熔对接程序CB/T 3 0 3 5 船舶倾斜试验UL 9 4 设备和器具部件用塑料材料易燃性的试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上移动平台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平台通过SMC高强度 连接件将若干 PE管材组 合在一起,形 成的一种在 水中呈半潜状态、上部露 出水面的立体管架结构。依托管架结构水下部分提供的浮力,使管架结构顶部距离水面一定高度,在其顶部铺设铺板、护栏供人们开展休闲娱乐、垂钓等活动的场所。其结构见附录A。3.2D B 3 7/T 34 45 20 182立管平台竖向PE管材,通过螺栓与连接件相连。3.3主管平台水平方向的PE管材,是主要的浮力管,通过卡簧与连接件相连。3.4副管平台水平方向夹在两层之间的PE管材,是根据设计需求附加的浮力管。3.5管材标准尺寸比PE管材的公称外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3.6片状模塑料 SMC(S h e e t m o l d i n g c o m p o u n d)由不饱和树脂、增稠剂、玻璃纤维增强材 料、填料、阻燃剂、助剂等材料组成 的上下两面承载覆盖薄膜的一种片状复合物。3.7SMC连接件由SMC片状模塑料制作而成的用于连接及紧固P E 管材的一种部件。其结构见附录B。3.8卡簧由PE(聚乙烯)材料注塑而成,形状为半弧形,侧面为锥形,用来锁紧P E 管材的一种紧固件。其结构见附录C。3.9主梁管架上方用来支撑铺板的高强度型材。3.10甲板平台所有铺板组合在一起构成的整体。3.11基面由所有主梁面板的上表面构成的虚拟平面。3.12平台长度D B 3 7/T 34 45 20 183平台主管的最大长度。3.13平台宽度平台横向外侧连接件最远点之间的水平距离。3.14型深甲板上表面与立管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3.15吃水深度平台立管最低点到水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16干舷型深与吃水的差值。4总 则4.1 平台层数的划分方法同一水平面内的主管构成平台的一层。主管通过连接件与立管组合在一起。4.2 平台层数的选择平台设 计中应充分考 虑布设区域的气象及海况 条件,结合平 台的使用功 能,参照表 1的规定,选择相应平台的层数。表 1 平台水域选择要求平台层数 水域环境二层 内河、沼泽、湖泊等平静水域及 6 级以下风浪海域三层 8 级以下风浪海域四层 9 级以下风浪海域五层及以上 10 级以下风浪海域4.3 平台作业位置平台布设位置距岸应不超过3 n m ile。4.4 平台面积单个平台甲板总面积应不小于40 m2,且不超过8 0 0 m2。4.5 平台总吨位的确定D B 3 7/T 34 45 20 184平台的总吨位参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2篇中的相关规定量计。5 一般要求5.1 材料要求5.1.1 P E 管 材5.1.1.1 性 能平台主体结构采用的PE管材其性能应符合GB/T 1 3 6 6 3.2 中PE100级管材的相关规定。5.1.1.2 规 格5.1.1.2.1 主管直径应不小于 200 m m,标准尺寸比应不大于 18,处于水下部分的主管壁厚应不小于15 m m。5.1.1.2.2 副管直径应不小于 400 m m,壁厚应不小于 15 m m。5.1.1.2.3 立管直径应不小于 315 m m,标准尺寸比应不大于 18。5.1.2 S M C 片状模塑料平台采用的SMC 片状模塑料其外观质量、玻璃纤维含量和单位面积质量应符合GB/T 1 5 5 6 8 的规定,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SMC 片状模塑料的性能要求项目 要求弯曲强度,MPa 200冲击韧性,kJ/m260模塑收缩率,%0.2燃烧性能燃烧等级 V-0氧指数,%285.1.3 不锈钢紧固件平台紧固件材料为不锈钢,其性能应符合GB/T 5 7 8 3 和 G B/T 3098.6及GB/T 3 0 9 8.1 5 的规定。5.1.4 铺板与主梁5.1.4.1 铺板材料采用 SMC 片状模塑料,主梁材料用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玻璃钢)。5.1.4.2 铺板与主梁应平整、防滑、耐磨、抗老化、耐腐蚀、韧性好,强度应能满足平台承载要求。5.1.4.3 铺板材料应按 GB/T 2408、GB/T 8 9 2 4 和以及 UL 94 的规定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应具有阻燃性能。5.1.4.4 铺板的长度(L)为(8002)mm,壁厚(T)应不小于 5 m m,折边高度(H)不小于 3 0 mm。5.1.4.5 铺板结构见图 1 所示。D B 3 7/T 34 45 20 185图 1 铺板结构示意图5.1.4.6 铺板与主梁的连接点应不少于 4 个,分布方式可根据设计需要选择在铺板两端的适当位置。5.1.4.7 主梁面板的有效宽度(D)为 8 0 mm100 m m,壁厚(T)应不小于 5 m m。主梁结构见图 2 所示。图 2 主梁结构示意图5.1.4.8 主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主梁材料性能要求项目 要求弯曲强度,MPa 150冲击强度,kJ/m260拉伸强度,MPa 555.1.5 护 栏5.1.5.1 护栏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 GB/T 1 0 0 0 2.1 的规定。5.1.5.2 护栏应优先选用红色、黄色或者橘黄色等带有明显警示的颜色。5.1.5.3 护栏材料应耐腐蚀、抗老化、韧性好,强度应能满足平台安全防护要求。5.1.5.4 护栏应按 GB/T 2408、GB/T 8 9 2 4 和 以及 U L 9 4 的规定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应具有阻燃性能。护栏的结构型式见图 3 所示。D B 3 7/T 34 45 20 186说明:1顶部护栏扶手;2中间横档;3底部横档;4护栏立柱;5甲板。图 3 护栏结构示意图5.1.5.5 护栏尺寸按表 4 的规定执行。表 4 护栏尺寸要求单位为毫米项目 要求护栏立柱直径 200厚度 11相邻立柱水平中心距(L)2600顶部栏杆扶手高度(H)1000直径 70厚度 5中间横档横档间距(H1)200直径 50厚度 5底部横档与甲板顶部间距(H2)180直径 50厚度 5D B 3 7/T 34 45 20 1875.2 构件加工要求5.2.1 P E 管材对接5.2.1.1 P E 管材的对接执行 GB/T 3 2 4 3 4 中对热熔对接程序和热熔对接接头的检验方法的有关规定。5.2.1.2 应由现场对接人员逐件对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卷边对称性和接头对称性。5.2.1.3 必要时应按当批总量 10%的抽检比例,进行卷边切除检验。5.2.1.4 外观检验两项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产品,如连续 3 件以上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则该批次判定为不合格品。整改完成后按双倍的比例重新抽检,直至合格。5.2.1.5 卷边切除检验中任一指标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产品,累计三件以上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则该批次判定为不合格品。查明原因,整改完成后按双倍的比例重新抽检,直至合格。5.2.2 S M C 连接件模压成型5.2.2.1 模 具应首先检查模具位置是否水平,是否保持在压机台面的中心,应彻底清理模具,涂抹并擦匀脱模剂,以免影响制品外观质量。5.2.2.2 备 料5.2.2.2.1 模压料要求平整,不得有破损、杂质、颜色不匀等缺陷。5.2.2.2.2 精确称量 SMC 模压料的重量,按连接件的结构形状,把片材裁剪成料块。5.2.2.3 加 料5.2.2.3.1 将料块合理摆放到模具中。5.2.2.3.2 根据制作要求检查调整压力机参数。5.2.2.4 模压成型料块进入模腔后,闭合模具,在设定的温度和压力下一次性形成连接件制品。5.2.2.5 质量检验5.2.2.5.1 外观质量应采用手感目测的方法逐件检查连接件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是否有气孔、裂痕等缺陷。5.2.2.5.2 抽 样按照批次数量5%的抽检比例,进行拉伸强度的检验。5.2.2.5.3 拉伸强度单片连接件,匀速缓慢地施加拉力,观察制品,拉力达到 3 k N时,不应有撕裂或者异响。检验方法见图4所示。D B 3 7/T 34 45 20 188图 4 连接件拉伸强度检验方法示意图5.2.2.5.4 判定规则5.2.2.5.4.1 外观检验中发现有明显裂痕、缺材、过火、翘曲变形和大面积气泡等缺陷,则判定为不合格品,若连续 3 件以上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品。停产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完成后按双倍的比例重新抽检,直至合格。5.2.2.5.4.2 强度抽检中累计三件以上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则该批次判定为不合格品。停产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完成后按双倍的比例重新抽检,直至合格。6 平台技术要求6.1 平台组装要求6.1.1 立管与 SMC 连接件组装按照设计要求,将连接件卡紧在立管的相应位置,确保连接件下表面与立管下表面对齐,相邻两层连接件垂直距离应不超过1200 m m,在装配时,固定连接件的 M12的螺栓预紧力扭矩应不小于6 5 N.m,M 1 6螺栓预紧力扭矩应不小于170 N.m。其结构见附录D。6.1.2 P E 管架组装6.1.2.1 在工程现场或附近平坦的场地进行 PE 管架的组装。6.1.2.2 按照设计间距,将组装好的立管和连接件依次排列好。6.1.2.3 将第一层主管依次穿过排列好的立管连接件并固定好。6.1.2.4 将第二层主管依次穿过排列好的立管连接件,并加以固定,如需使用副管,应先将副管穿入,再穿入第二层主管。以此类推,按照先底部后上部,先中间后两边的原则平稳组装好整个平台框架,见附录 D。6.1.3 卡簧安装6.1.3.1 卡簧镶嵌在连接件与主管的缝隙之间,见附录 D。D B 3 7/T 34 45 20 1896.1.3.2 卡簧外平面与连接件外环侧平面持平,用不锈钢自攻螺丝锁定。6.1.3.3 应逐件检查有无松动或无法锁紧的现象。6.1.4 铺板的安装6.1.4.1 管架结构下水6.1.4.1.1 管与 SMC 连接件的组装、PE 管架的组装和卡簧的安装完成后,应对照图纸,逐项检查管材与连接件的安装位置,逐项检查连接件与管材之间,卡簧与管材之间的连接点,确保构件位置正确,连接牢固。6.1.4.1.2 将 P E 管架结构整体吊装入水,用缆绳固定,以便于在管架上进行铺板等其它设施的安装。6.1.4.2 铺设主梁应根据图纸设计的长度和数量,铺设主梁并检查基面是否平整。相邻固定点的高低差应不超过 5 m m。根据铺板的尺寸、铺设方向和平台结构合理确认铺板起头位置。6.1.4.3 铺设铺板铺设铺板时,应检查铺板有无破损、变形等现象。在铺设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铺板连接的牢固程度,不应有松动现象;检查对缝与接头是否均匀,在与平台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联接处,铺板应做隔断处理,留足伸缩缝。铺板之间的缝隙应均匀、平直,缝隙大小应控制在 1 0 3 mm以内,相邻铺板间高低差应小于5 mm。6.1.4.4 铺设质量要求铺设完成后,应检查表面有无扭曲开裂和翘曲变形,自锁螺栓是否连接牢固。6.1.5 护栏的插接安装6.1.5.1 护栏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焊缝应无缝隙,保证雨水、潮气无法进入护栏内部。6.1.5.2 护栏插接安装完成后应逐件检查,确保牢固,平稳,不能松动。6.2 安装完成后的质量检查6.2.1 整体检查对照图纸和设计资料,检查平台整体结构及尺寸。6.2.2 外观检查6.2.2.1 平台整体结构应稳定,构件连接应无松动,能够按照设计要求悬浮于水中。6.2.2.2 甲板应平整无变形、连接无松动和破损开裂等现象,人员行走时应无凹陷的感觉。6.2.2.3 护栏安装应牢固无松动、无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等外部缺陷。6.2.2.4 检查平台的吃水深度与干舷,两项误差不应超出设计要求的 10%。6.2.2.5 按照规定要求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配备到位。6.3 平台性能要求平台应根据布设位置的气候、环境条件以及使用功能进行设计,基本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D B 3 7/T 34 45 20 1810表 5 平台性能要求项 目 要 求 试验方法空载干舷,mm 7001100 采用钢卷尺测量满载干舷,mm 500 采用钢卷尺测量满载初稳性高度(GM),mm 300 CB/T 3035空载横倾角,1 采用悬垂、角度尺测量抗风浪摇摆幅度,3 采用悬垂、角度尺测量6.4 平台的稳性及强度6.4.1 基本要求6.4.1.1 平台临时登乘人数应不超过 10 人/100 m2,人员集中于一舷时横倾角应不超过 3,且平台边缘不得入水。6.4.1.2 平台甲板建筑的配备和其他设备设施的配备应充分考虑平台结构和重量均衡,确保平台稳性。6.4.2 计 算6.4.2.1 平台稳性应采用平台检验部门认可的软件或程序进行计算。6.4.2.2 平台结构强度应采用平台检验部门认可的软件或程序进行计算。7 平台供电及电气设施7.1 供 电7.1.1 应根据平台作业位置及用户要求,选择采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及岸电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等供电方式。7.1.2 平台若选择太阳能蓄电池组供电,应设有容量足够的充电装置,以备蓄电池组供电不足时通过另外一台电源给平台供电和充电。7.1.3 平台若选择自备柴油机供电,应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如两台发电机并联运行时则应设有欠压和逆功率保护。7.1.4 平台若选择岸电,应确保平台距离岸电电桩的距离不超过 500 m。7.1.5 平台电源至少应设置具有同等电容量的 2 组,互为备用。7.1.6 平台配置的电源应能在任一电源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平台的日常供电需求,其中一台需满足平台最大工况条件下的作业需求。7.1.7 平台配置的变压器其容量应能满足平台供电需求。7.1.8 若平台电源的总功率超过 400 k W 则汇流排应至少分成 2 个独立的分段,这些分段应由断路器或认可的其他器件加以连接,并尽可能将发电机和其他双套设备均分地连接于这些分段上。7.2 电气设施7.2.1 电气设施应设置合适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包括短路在内的意外故障时进行保护,保护装置应能提供安全和协调的自动保护,以保证在某一处发生故障的情况下,通过保护装置的选择性作用保持对非故障电路的连续供电,消除故障影响,尽可能减少对系统的损害和发生火灾的危险。7.2.2 容量大于 0.5 k W 和所有重要电动机,均应设有独立的过载、短路保护以及欠电压保护。7.2.3 分电箱或者配电盘每一回路均应设有短路和过载保护。D B 3 7/T 34 45 20 18117.2.4 应标明每一回路的过载保护额定值或者整定值的耐久标志。7.3 照 明7.3.1 照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登乘人员正常生活、工作及休闲娱乐处所的使用要求。如下位置应配置应急照明蓄电池灯:每一登乘救生筏的集合地点、登乘地点及其舷外室外通道;机器处所及配电室;应急消防泵(如设有时)等处以及这些泵的电动机起动位置。7.3.2 信号灯电源由安装在易于接近位置上的分电箱引出的独立分路供电。7.4 电缆选择及使用7.4.1 电缆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敷设方法、电流定额、工作定额、需用系数和允许电压降等因数来确定。7.4.2 任何电缆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其所在电路的额定电压。7.4.3 所有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外接线至少应为低烟,无卤,成束阻燃电缆,线芯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低于 8 5,额定电压不低于设备长期工作电压。7.4.4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支撑应能避免其被磨损或受到其他损坏。7.4.5 电缆贯穿铺板或其他密闭材料时,可采用单独的水密填料函,或用容纳多根电缆的水密填料箱,但完工后应保持水密完整性。7.5 内部通信与报警7.5.1 一般要求7.5.1.1 各种不同用途的内部通信装置,其声响信号应有不同的音调,以利辨别。7.5.1.2 在内部通信和报警电路的电源直接取自照明电路,或者由其他电源供电。7.5.2 系统配置要求7.5.2.1 内部通信为保证 日常平台内部 信息广播或者紧急通知,平台应至少配 置1套通信 装备,该通信 装备可采用便携式通信装备用于内部通信,并应置于便于人员使用处所。7.5.2.2 火警探测报警系统目的是自动和人工监控失火危险处所火灾的发生,并在火灾发生时发出报警以提醒人员迅速采取后续措施。为实现目的,应在所有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内装设自动探火系统,应在整个平台的适当位置设置足够的手动报警按钮。系统应能自动监测线路发生的故障。7.6 避雷针7.6.1 平台应安装避雷装置。7.6.2 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板。7.6.3 避雷针应以直径不小于 12 mm 的铜棒制成,避雷针顶端应至少高出桅顶(或桅顶电气设备)1 5 0mm。7.6.4 引下线应用连续的且截面积不小于 70 m m2的铜排或铜索与接地板作可靠的连接。7.6.5 应以铜排或铜板作为接地板,接地板面积应不小于 0.1 m2,厚度应不小于 3 m m,且始终与海水接触。D B 3 7/T 34 45 20 18128 消防安全8.1 结构防火8.1.1 人员聚集处所及厨房等易失火的处所其围蔽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位于水下或与水接触的结构可不做要求,但应考虑到从与水接触的无隔热结构向水面以上有隔热结构的热传递的影响。8.1.2 除厨房炉灶外不得使用明火。炉灶与周围围蔽结构间应采用隔热材料进行隔热分隔。如采用燃油或燃气炉灶时,其结构和布置应经检验机构同意。厨房甲板应敷设适当厚度的不燃材料。8.1.3 使用气体燃料的处所的门窗应通向开放甲板处所,且应向外开启,并能保证厨房内空间有可流通的自然风或者机械通风。8.1.4 易燃气体或者其他危险气体的气瓶和空瓶,应采用钢制材料制造,且应存放于开敞甲板并妥善固定,这些气瓶上的所有阀门,压力调节器和管子,均应予以保护以防损坏。应保护气瓶不受过大的温差变化、阳光直射和积雪覆盖。8.1.5 蓄电池间禁止安装其他机械设备,避免机械火花的产生,同时对设备进行充分的导电连接和接地。蓄电池间的灯具、风机等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8.1.6 如果选择使用铅酸蓄电池,蓄电池间应确保通风,避免产生火花。8.2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的防护起居处所、服务处所与机器处所或较大失火危险的服务处所相邻时,其分隔舱壁和甲板应采用不燃的隔热材料。8.3 机器处所的灭火设备若自备柴油发电机,电机间应设有至少一台检验机构认可的4 5 L 舟车式泡沫灭火器装置。8.4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工作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8.4.1 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工作处所应至少配备足够数量的检验部门认可型手提式灭火器,以保证至少有一只合适型号的灭火器能及时施用于上述处所的任何部位。每个通道间应配有 1 具干粉灭火器,每个厨房应配有 1 具干粉灭火器,每个电池间应配有 1 具 CO2灭火器,起居处所及外围开敞走廊应配备至少 2 具干粉灭火器,同时保证 1 0 m 步行范围内至少有 1 具可用的灭火器。8.4.2 平台露天甲板按每 100 m2配备 2 个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平台甲板面积超过 600 m2时应配备(12)个 4 5 L 舟车式灭火器,必要时应配备水灭火系统。8.4.3 手提式灭火器应为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干粉灭火器的容量应不小于 6 k g,泡沫灭火器的容量应不小于 9 L。8.5 脱险通道8.5.1 平台出入口的布置应便于登乘人员的疏散或撤离。通道的布置应考虑到人员聚集处所或厨房等易失火处所堵塞通道的可能,脱险通道不允许通过易失火处所。8.5.2 在每一可能定期有人管理或居住的一般区域内至少应有互相尽可能远离的 2 个脱险通道,使人员能易于到达露天甲板和集合站;但平台检验机构对有关处所的性质和位置以及通常可能居住或工作的人数做适当考虑后,可例外允许只设有一个脱险通道。9 救生设备D B 3 7/T 34 45 20 18139.1 救生筏9.1.1 救生筏的配备平台应至少配置2个抛投式气胀救生筏,救生筏乘员总定额按照平台设计登乘人数的 125%配置,救生筏应平均分布在平台两侧。9.1.2 救生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集合站应设在紧靠救生筏登乘站的地方。每个集合站应在甲板上有足够的无障碍场所,以容纳指定在该站集合的所有人员。集合站和登乘站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处所和工作区域到达的地方。9.1.3 救生筏的存放在可行范围内,救生筏应位于安全并有遮蔽的地方,并加以保护,避免火灾和爆炸造成损坏。救生筏和其存放装置不得妨碍其他救生设备的操作。救生筏应处于准备就绪、即刻可用状态,2名船员可在5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9.1.4 救生筏操作须知应在救生筏上或附近设置告示或标志,有示意图说明操纵器的用途及此项设备的操作程序,并告知有关或注意事项;在应急照明条件下容易看清。9.1.5 备用状态、维护保养与检查所有救生筏应进行目视检查,以确保其立即可用。每月应按照检查清单对救生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完整无缺并处于良好状态。9.2 救生衣救生衣 的配备:平台 上所有人至少应配备1 件成人 救生衣,并配置总人数1 0%的儿童 救生衣。救生衣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 救生设备规则 对救生衣的一般要求,成人救生衣在淡水中提供的浮力应大于或等于150 N,每件救生衣应配备一盏自亮灯。9.3 救生圈9.3.1 平台应该配备至少 8 个救生圈;救生圈应分布在平台每侧易于取用的位置。9.3.2 救生圈应能随时迅速取下,且不应以任何方式永久系牢。9.3.3 平台每侧至少应有不少于总数一半的救生圈带有自亮浮灯;这些救生圈中至少有 1 个还应带有自发烟雾信号。平台每侧至少应有 1 个救生圈带有长度不小于 3 0 m 的救生浮索。带有救生浮索的救生圈不应带有自亮浮灯。9.4 遇险火焰信号平台应配备至少4支降落伞火焰信号和4支橙色烟雾信号,并应存放在工作间或附近易取用的处所。9.5 抛绳设备平台应配备至少一套符合检验机构要求的抛绳设备,并应存放在工作间或附近易取用的处所。9.6 警示标志应在平台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攀爬”、“防落水”等警示标志。D B 3 7/T 34 45 20 181410 无线电通信及信号设备10.1 无线电通信10.1.1 无线电装置应安装在无干扰源、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地方。10.1.2 无线电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和易操作的地方。10.1.3 无线电装置应防止受水、极端温度和其他不利环境条件的有害影响。10.1.4 应配备便携式 V H F 无线电话和搜救雷达应答器至少各一套。10.2 信号设备10.2.1 平台应配备一盏白色环照灯,照距不小于 2 n m i l e,灯的安装高度应高于甲板不小于 4 m。10.2.2 平台应至少配置一套手动号笛和一套便携式电喇叭。声响设备需要放置于平台人员便于接近或者使用的处所,可以联合便携式通信装置,向邻近的船舶进行警示与通讯。10.2.3 应在平台醒目位置配备闪光灯和安全警示灯,应在日落至日出期间和白天能见度不良时以及在一切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显示。11 锚泊定位系统11.1 基本要求当平台到达布设位置后,应参照 海上移动平台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的相关规定设计锚泊定位系统,使平台在任意方向的偏移控制在预定范围内,确保安全、可靠。11.2 锚泊定位设施的配备11.2.1 平台四角应为锚泊定位点,且应在平台长度方向每间隔不超过 4 个、宽度方向每间隔 2 个立管的间距增加一个锚泊定位点。11.2.2 2 层平台中,单个锚泊定位点设置一个锚。每个锚的锚索总长度(包括锚链)应不小于水深的2 倍,锚索与锚间应连接一段长度不小于 1 0 m 的锚链,锚链直径应不小于 10 mm,锚重应不小于 100 k g;平台每增加一层,锚链长度应增加 2 m,锚重应增加 10 k g。11.2.3 锚泊定位处应加装卡环,便于连接。12 人员健康和保护12.1 处所配备12.1.1 驻守人员在平台上应有起居室和娱乐设施。12.1.2 起居室和娱乐设施应满足保护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的原则,并为人员提供一个可接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12.1.3 平台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为外供,其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平台应配备储水容器,选用的储水容器及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应符合 G B/T 17219 的规定。储水容器的大小应根据平台用水量的多少合理配置。12.1.4 应提供适当的照明和通风、排水系统。12.1.5 平台上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人员保护设施。如在露天铺板通道位置加强防滑,在生活区外围增加风暴扶手,栏杆周围增加防护网等。D B 3 7/T 34 45 20 181512.2 生活区的一般要求12.2.1 平台生活区房间设计和布置要考虑隔热、防潮、噪音等因素。12.2.2 生活区的位置、通道、结构和布置应能抵御风雨和海浪,确保人员安全。12.3 生活区的通风12.3.1 平台生活区房间应有适当的通风,如条件允许可通过门窗进行自然通风;如自然通风条件不允许,应设有机械通风系统,其机械通风量应不小于 3 0 m3/人.h。12.3.2 厨房应设有适当的通风,如条件允许可通过门窗进行自然通风,其炉灶顶部应设有排气导管;如果自然通风条件不允许,应设有机械排风系统,其换气次数应不小于 30 次/h。通风导管穿过围壁处应有隔热措施。12.4 生活区的内部设施12.4.1 起居室:应为驻守人员配置床位,卧室应配置桌子、椅子、衣柜、衣帽钩等。12.4.2 厨房:厨房的地面应敷设耐用的、易于清洁防潮的材料,并应有排水措施。厨房天花板及壁板应选用不可燃材料。12.4.3 餐厅:餐厅应与卧室隔开,并尽可能靠近厨房,餐厅应配备足够的餐桌和座椅。餐桌和座椅应采用防潮、不易裂纹并易于清洁的材料制作。12.4.4 1 卫生间:卫生间应有良好的排水、通风和照明设备。12.5 医务室驻守人员超过15人或临时登乘人员超过40人的平台,应至少配备医药箱。12.6 人员登乘应在平台的周边设置至少两个固定的登乘通道,在相应位置预留平台出入口,平台不用时应使用3 1 6L不锈钢护栏门锁闭或者用不锈钢链条封锁出入口。其设计型式应使检验机构认可。13 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结构与设备13.1 平台上应配备专门的污水处理设备和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采用容器储存再转移或容器内生物降解等有效方式处理,污水容器可安装污水粉碎泵,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13.2 平台防止油类污染、防止生活污水污染、防止垃圾污染、防止空气污染等设备及布置应符合检验部门的相关要求。13.3 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材料。D B 3 7/T 34 45 20 1816A A附录A(规范性附录)平台结构示意图平台结构见图A.1。说明:1护栏栏杆扶手;2护栏立柱;3甲板;4立管;5卡簧;6主管;7SMC连接件;8副管。图 A.1 平台结构示意图D B 3 7/T 34 45 20 1817B B附录B(规范性附录)SMC 连接件结构示意图SMC连接件结构见图B.1。说明:1该处穿入立管;2该处穿入主管,楔入卡簧;3该处穿入M1675的自锁紧固螺栓(每套连接 件配备4套螺栓);4该处穿入M1250的自锁紧固螺栓(每套连接件配备4套螺栓)。图 B.1 S M C 连接件结构示意图D B 3 7/T 34 45 20 1818C C附录C(规范性附录)卡簧结构示意图C.1 卡簧结构见图C.1。图 C.1 卡簧结构示意图C.2 卡簧A-A 截面见图C.2。图 C.2 卡簧截面示意图D B 3 7/T 34 45 20 1819D D附录D(规范性附录)SMC 连接件、卡簧、PE 管材连接示意图SMC连接件、卡簧、P E 管材连接见图D.1。说明:1卡簧;2主管;3SMC连接件;4立管;5该处为层间,可根据需要安装副管。图 D.1 SMC 连接件与 PE 管材连接示意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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