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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0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2372014 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规范 Regul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Bamboo Science-Technique Demonstration Planta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4-12-17 发布 2015-01-17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2237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造林经营总站、广德县林业局、安徽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学诗、肖斌、赖广辉、徐小牛、陈淑芬。DB34/T 22372014 1 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的选址、经营区划、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建设、培育技术要点、技术培训、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毛竹和中小径散生竹笋用、材用、笋材两用等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GB/T 20391 毛竹林丰产技术 DB34/T 772.2 安徽省毛竹笋材两用林 第2部分:栽培技术与验收标准 DB34/T 772.3 安徽省毛竹笋材两用林 第3部分:有害生物及无公害防治 DB34/T 1161.2 红壳竹笋材两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第2部分:丰产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 DB34/T 1161.3 红壳竹笋材两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主要有害生物及其防控措施 DB34/T 1584.3 雷竹笋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第3部分:培育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竹子科技示范园 选择本地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竹林,通过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经营技术应用,培育优质高效竹类资源,使之成为开展丰产栽培、综合试验、示范推广的基地。3.2 中小径散生竹 成竹胸径 2 cm8 cm 的散生类竹种。4 示范园选址 4.1 立地条件 交通方便,海拔小于 500 m,水源充足、排水良好、地下水位 1 m 以下,土层深厚、结构疏松、有机质丰富,pH 值 5.06.5 的壤土或沙壤土。DB34/T 22372014 2 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选址,环境条件还应符合 GB/T 18407.1 的规定。4.2 竹林要求 4.2.1 竹种选择 示范园主要竹种及栽培目的,详见表1。表1 竹子科技示范园的主要竹种及培育目的 竹种 学名 性状 培育目的 笋用 材用 笋材两用 毛竹 Phyllostachys edulis 大径散生竹 雷竹 Phyllostachys violascens 中小径散生竹 红壳竹 Phyllostachys iridescens 中小径散生竹 早园竹 Phyllostachys propinqua 中小径散生竹 天目早竹 Phyllostachys tianmuensis 中小径散生竹 淡竹 Phyllostachys glauca 中小径散生竹 毛环竹 Phyllostachys meyeri 中小径散生竹 4.2.2 林分结构及长势 毛竹林立竹株数1800 株/hm2,平均胸径8 cm,中径散生竹立竹株数9000 株/hm2,平均胸径4 cm,小径散生竹立竹株数13500 株/hm2,平均胸径2 cm。分布较均匀,长势中等以上,未开花衰败的竹林。4.2.3 起始面积 毛竹林相对成片面积133.3 hm2 以上,示范园核心区面积53.3 hm2;中、小径散生竹林成片面积66.7 hm2,核心区面积33.3 hm2。5 示范园经营区划 5.1 基本要求 园址选定后,由具备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当地资源现状和经营目标,科学划分不同功能区,进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并确定技术依托单位跟踪指导。5.2 功能分区 5.2.1 笋用林培育区 位于山麓、山谷、坡度15的缓坡地带,背风向阳,土层厚度60 cm,石砾含量15,地下水位 1 m 以下,水源充足。可细分为冬笋、春笋,冬笋、春笋、鞭笋,覆盖笋等生产区。5.2.2 材用林培育区 DB34/T 22372014 3 毛竹位于山坡中上部,中小径竹位于山坡中下部、山谷、漫滩等,坡度30地带,土层厚度40 cm,石砾含量30,地下水位 1 m 以下。可细分为材用林区、篾用林区、小径竹工艺用材林区等生产区。5.2.3 笋材两用林培育区 位于山坡中下部、山谷、坡度20的缓坡地带,背风向阳,土层厚度50 cm,石砾含量20,地下水位 1 m 以下,水源充足。可细分为冬春笋竹材兼用林区,春笋竹材兼用林区等生产区。6 基础设施及辅属工程建设 6.1 道路 示范园道路由干道和作业道组成,干道要与主公路相连,形成路网系统。6.1.1 干道 路基宽 3 m3.5 m,水泥或沙石路面,以及必要的涵洞、排水沟等。6.1.2 作业道 宽 0.8 m1.2 m,石板、水泥板路面或沙石土等路面。6.1.3 路网密度 示范园区建成的各类道路密度见表2。表2 示范园道路密度 单位:m/hm2 地形地貌 干道 作业道 岗地 50 120 丘陵 70 140 低山 80 160 6.2 排灌设施 6.2.1 塘坝 在山涧小溪的适宜处修建拦水坝,混凝土坝体,蓄水量3000 m3,无渗漏。在坡地或平缓地挖掘修建山塘,山塘形状和大小依据地形地势和汇水区面积而定,土埂或混凝土埂,蓄水量1000 m3,无渗漏。6.2.2 蓄水池 笋用林、笋材两用林等高效经营区内,应建有蓄水池,建设标准和结构:容量 50 m3,方形或圆形均可,上有进入孔,下有输水孔和闸阀,上下池连通,无渗漏。蓄水池的给水分自引山水或提灌站抽水补给,并有安全提示标识。6.2.3 提灌站 DB34/T 22372014 4 泵房面积 6 m29 m2,功率 5.5 kw7.5 kw,泵型为 50DL12.5-12-6 级或 50DL12.5-12-8 级,有效扬程可达 100 m。有长年稳定供水自流水源的可不建设提灌站。6.2.4 输水管道 由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组成。给水管道标准和结构:160 mm 或125 mm,PE 管。排水管道分 3级,一级管道60 mm,二级管道30 mm,先端连接水龙头,均为 PE 管;毛细管道(微滴灌用)6 mm,软塑管,先端连接滴箭。6.2.5 排灌设施数量 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排灌设施数量见表3,材用林只建排水渠。表3 示范园灌溉设施数量 经营类型 塘坝(个/50 hm2)蓄水池(个/15 hm2)灌渠(m/hm2)排水渠(m/hm2)输水管道(m/hm2)自动灌溉设施 笋用林 1 1 4060 28 140215 有 材用林 无 无 无 55 无 无 笋材两用林 1 1 40 28 140 有或无 6.3 杀虫灯 每 6 hm2 不少于 1 盏。6.4 标牌 6.4.1 主标牌 主标牌设置在示范园入口处、示范园主要功能区或不同经营类型入口处。长度2.5 m,高度1.5 m。主要内容有:“安徽省县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单位、支持单位、技术依托单位、示范园简介、功能布局、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和收益指标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主标牌旁设立副标牌,展示园区规划图。6.4.2 一般性标牌 分不同经营类型指示牌、提示性标牌和警示牌。长度1.0 m,高度0.8 m。经营类型指示牌题写内容主要为:“竹(经营类型)林(具体生产措施)示范小区”,以及该小区的定位、建设内容、具体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等;提示性标牌主要指明游览线路和路程等;警示牌提示防火、禁止吸烟、垃圾入池等行为。6.4.3 建设数量 一个示范园由 1 个主标牌和若干个一般性标牌组成。6.5 生态观测站 有条件的示范园,可建立生态观测站,进行气象、土壤、空气质量等监测。6.6 管护用房 DB34/T 22372014 5 可建面积不大于 100 m2 的管护用房。7 竹林培育 7.1 常规培育 7.1.1 毛竹林 7.1.1.1 林分结构 笋用林保留母竹 22502400 株/hm2,平均胸径9 cm;材用林 33003600 株/hm2,平均胸径 11 cm;笋材两用林 27003000 株/hm2,平均胸径 10 cm。笋用林、笋材两用林由 14 度立竹组成,株数之比为 3:3:3:1;材用林由 14 度立竹组成,株数之比为 1:1:1:1。7.1.1.2 培育技术 7.1.1.2.1 松土除草 参照 DB34/T 772.2 有关规定执行。7.1.1.2.2 垦复 参照 DB34/T 772.2 有关规定执行。7.1.1.2.3 施肥 实行测土配方和平衡施肥。笋用林 5 月底 6 月初施“行鞭肥”,8 月下旬 9 月上旬施“催芽肥”,11 月施“孕笋肥”,出笋挖笋期间施“笋穴肥”。笋材两用林可不施“催芽肥”;材用林可只施“行鞭肥”和“孕笋肥”。7.1.1.2.4 排水灌溉 平缓和山洼处要开挖 30 cm 深的排水沟。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 3 月5 月新竹生长期,8 月10 月笋芽分化期,土壤相对含水量在 55以下,应进行灌溉,一次性浇透。7.1.1.2.5 钩梢 常遭雪压风折的地方,可在 10 月实施钩梢,留枝 15 盘以上。7.1.1.3 挖笋 7.1.1.3.1 挖冬笋 笋用林冬季全面细致翻土,挖掘冬笋,忌大块翻土,以防损伤竹鞭;笋用林或笋材两用林也可找土壤裂隙挖笋,忌跟鞭挖笋,以防损伤鞭芽。材用林不提倡多挖冬笋。7.1.1.3.2 挖春笋 清明前(4 月 5 日左右)的笋全部挖去,清明到谷雨(4 月 5 日20 日左右)的盛笋期留养足够数量的种笋,其余竹笋全部挖除。DB34/T 22372014 6 7.1.1.3.3 挖鞭笋 笋用林 6 月底 7 月初始挖鞭笋,直至 8 月底,23 天挖掘 1 次,鞭笋挖后立即覆土填平。挖鞭笋与埋鞭相结合,应留养深层生长健壮的鞭系,做到“弱鞭强挖,壮鞭弱挖”,9 月后停止采挖鞭笋。其他经营类型竹林不提倡挖鞭笋。7.1.1.4 适度伐竹 7.1.1.4.1 标记号竹 秋季以当年年号在新竹竹秆上作标记,便于掌握年龄组成。7.1.1.4.2 伐竹方式和时间 笋用林提倡直接挖除立竹,其他经营类型直接砍伐。伐除时间参照 GB/T 20391 有关规定执行。7.1.1.4.3 伐竹方式 参照 GB/T 20391 有关规定执行。7.1.1.4.4 伐竹强度 采伐量应不大于生长量,以不改变本标准规定的立竹密度为准。7.1.1.5 有害生物防治 参照 DB34/T 772.3 有关规定执行。7.1.2 中小径散生竹林 7.1.2.1 林分结构 笋用林立竹密度 12000 株/hm2 左右,平均胸径 4.5 cm(笋干专用林 3.5 cm);材用林立竹密度21000株/hm2 左右,平均胸径 2.0 cm2.5 cm;笋材两用林立竹密度 15000 株/hm2左右,平均胸径 4.5 cm。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由 14 年生立竹组成,株数之比为 3:3:3:1,材用林由 13 年生立竹组成,株数之比为 1:1:1。立竹分布均匀。7.1.2.2 培育技术 7.1.2.2.1 松土除草 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7.1.2.2.2 垦复 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7.1.2.2.3 排水灌溉 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7.1.2.2.4 施肥 参照“7.1.1 毛竹林”有关部分执行。DB34/T 22372014 7 7.1.2.2.5 钩梢 参照“7.1.1 毛竹林”有关部分执行。7.1.2.2.6 有害生物防治 参照 DB34/T 1161.3 有关部分执行。7.1.2.3 挖笋 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7.1.2.4 伐竹 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7.2 笋用林覆盖培育 7.2.1 竹林选择 选择交通便利、靠近水源或有灌溉设施的毛竹、雷竹、红壳竹、天目早竹成林丰产竹林作为覆盖笋用林。7.2.2 覆盖技术 包含覆盖材料、时间、厚度、方法,温度控制,水分灌溉,覆盖物去除,施肥,竹笋采收等九个部分内容,具体执行标准参照 DB34/T 1584.3 有关规定。7.2.3 适度伐竹 伐竹时间、强度、对象等,毛竹林参照本标准“7.1.1.4”执行,中小径散生竹林参照 DB34/T 1161.2 有关规定执行。8 技术培训 每年应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对象为示范园及周边从事竹林生产的农户、基层技术人员和专业大户等。9 档案管理 收集保存示范园项目、技术、财务、管理等档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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