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13.060.25 P 11 备案号: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349.2 2014 代替DB42/T 349-2006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 2 部分:机关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sectors of Wuhan Part 2:government department 2014-07-08 发布 2014-10-0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349.2 201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取(用)水 定额.1 5 用 水计 量要 求.2 6 生 活用 水器 具要 求.2 DB42/T 349.2 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代替DB42/T 349-2006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中机关 部分。本标准与DB42/T 349-2006 相比,主要 变化 如下:将标准名称 修改 为 武汉 市主 要行 业取(用)水 定额 第2 部分:机关;在“范围”章节 中增 加取(用)水 定额 的应 用对 象;将术语和定 义中“单 位标 准人 员取 水量”改 为“单位 标准 人员 取(用)水定 额”;将原第6 章调 整为 第5 章“计量 要求”,并补 充相 应内 容;增加第6 章“生活 用水 器具 要求”并 补充 相应 内容。本部分由武汉市 水务 局提 出。本部分由 湖北省 节约 用水 办公 室 归 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武 汉理 工大 学、武汉 市计 划用 水节 约用 水办 公室。本标 准主 要起 草人:姜应 和、叶辉、刘 小英、昝 玉红、金建 华、赵海 峰、张少 辉、张翔 凌、何 俐钢。本标准历次发布 版本 情况 为:DB42/T 349 2006。DB42/T 349.2 2014 1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 2 部分:机关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 关的 取(用)水定 额、用水 计量 要求 及 生 活用 水器 具 要 求。本标准适用于武 汉市 主要 行业 中机 关的 取(用)水定 额。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件 的应 用是 必不 可少 的。凡是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注日 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 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 通则 CJ 164 节水型生活用水 器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3.1 机关 government department 办理事务的政府 职能 部门。3.2 机 关取(用)水 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government department 政府 职能 部门 办理 事务 时从 各种 水源 获取 的水 量,包括 机关 坐班 人员、来 机关 办事 人员 的生 活用 水量以及机关大楼 的杂 用水 量,不包 括自 设洗 车场 的洗 车水 量以 及第 三产 业、机关 附属 家属 区用 水量。3.3 标准人数 the standard number of people 本部分的标准人 数仅 以机 关坐 班人 员计。3.4 单位标准人员取(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capital 机关内每位坐班 人员 每天 的人 均取 水量。4 取(用)水定额 机关取(用)水 定额 见表1。DB42/T 349.2 2014 2 表1 机关取(用)水 定额 值 单位:L/人 日 类别 取水定额值 类 215 类 79 注1:表中计算天数为365 天。注2:类:外来办事人员数量较多的机关单 位,即 平均每个 机关办公人员接 待的 外来办事人 员数 量大于35 人的机关单位。注3:类:外来办事人员数 量一般的机关单 位,即 平均每个 机关办公人员接 待的 外来办事人 员数 量不大于35 人 的机关单位。5 用水计量要求 用水计量应符合GB/T 12452 的规定要求。6 生活用水器具要 求 生活用水器具应 符合 国家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CJ 164 的要求。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