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加工副产物酶法提取胶原蛋白(明胶)技术规范DB35/T 1397-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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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83.180 G 39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3972013 鱼类加工副产物酶法提取胶原蛋白(明胶)技术规范 2013-12-31 发布 2014-03-10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397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 化工作导 则 第1部 分:标准 的结构和 编写的 规则编写。本标准由福 建省海洋 与渔业厅 提出并归 口。本标准起草 单位:福 建省水产 研究所。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许永安,吴靖娜,王茵,位 绍红,苏 捷,廖登 远。DB35/T 13972013 1 鱼类加工副产物酶法提取胶原蛋白(明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用于生 产胶原蛋 白的鱼类 加工副产 物的原料、工厂选 址、设施 和生产的 技 术要求。本标准适用 于以鱼类 加工副产 物(鱼皮、鱼鳞)为原料,采用酶法 提取胶原 蛋白(明 胶)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 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 GB 5749 生 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 GB 6783-1994 食品 添加剂 明胶 GB 7718-2011 食品 安全国家 标准 预包 装食品标 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 通用卫生 规范 GB/T 27304 食品安 全管理体 系 水产 品加工企 业要求 NY 5073 无 公害食品 水产品 中有毒有 害物质限 量 QB 2354-2005 药用 明胶 3 原料要求 胶原蛋白 生产用 原料必 须符 合NY 5073 规定 的无公 害产品 要求,其挥发 性盐 基氮(TVB-N)应 30 mg/100 g(以湿基 计算)。生产用的助 剂必须符 合食品级 要求。4 工厂选址、设计和生产要求 4.1 工厂选址 工厂的选址 应符合下 列要求:a)应尽可能靠 近有加工 副产物的 水产品加 工生产区。b)生产用水应 符合GB 5749规定的 生活饮用 水标准,工厂所在 地应有工 业废水集 中排放的 处 理区。c)厂区周围环 境不得影 响或污染 工厂生产 的产品。d)有充足的电 力供应。4.2 设计和生产要求 应符合GB/T 27304的 要求。4.2.1 管道 DB35/T 13972013 2 进水管道应 安装在容 器的上部,并根据 工序需要 安装有流 量表,以 便于计算 进水量;排水 管道应安装在容器的 下部,在管 道系统中 应安装可 拆卸的连 接件,以 便于对管 道设备的 清洗、检 查 和维修保养。4.2.2 容器和工具 直接接触原 料、半成 品、成品 的器具应 由无毒耐 腐蚀的材 料制成,易清洗,并根据各 工艺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耐 温材料。前处理容器 应配有 搅拌设备,熬胶容器 要配置 自动控温 设备。4.2.3 电气及其它设备 所有电气设 备的控制 器应组装 在一起,由 一个主控 制箱操纵,要远离 排水区,保证使用 安全。其它设备应保持完 好、清洁、确保正 常运转。所有设备 应制定管 理办法定 期检查和 维护保养。4.2.4 质量检验室 工厂应建有 相应的质 量检验室,配备相 应的检测 仪器设备 及相关技 术人员。5 酶法提取胶原蛋白生产技术要求 5.1 工厂设施和生产人员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 求。5.2 酶法提取胶原蛋白生产的工艺流程 原料解冻 清洗、挑 拣酶解 脱色、脱钙熬 胶过滤 浓缩 凝胶干 燥粉碎 检 验分级包装成品 检验 5.3 生产技术要求 5.3.1 原料的清洗和挑拣 解冻后的原 料应进行 清洗和挑 拣,除去 夹在原料 中的头、鳍、鱼肉、内脏和 其它附于 表 面的血污、泥沙等杂质,并剔 除不符合 生产要求 的鱼皮 或鱼鳞。清洗的 水温应控 制在20 以下,尽 量缩短清洗 时间。5.3.2 酶解 5.3.2.1 鱼皮 料液比为1:4,根据酶 的种类不 同,每1 kg底 物添加酶 活力单位 为4105U 10105U 的混 合酶(蛋白酶活力:脂肪酶活力4:1),用 盐酸调pH 值至3.3 3.7,酶解温度38 42,酶解时间 55 min65 min。5.3.2.2 鱼鳞 料液比为1:3,根据酶 的种类不 同,每1 kg底物添 加酶活力 单位为3105 U7.5105 U的 蛋白酶,用盐酸调pH3.33.7,酶解温 度33 37,酶解时间55 min65 min。5.3.3 脱色 深色鱼皮原 料可采用 食品级助 剂进行脱 色。DB35/T 13972013 3 5.3.4 脱钙 经处理后的 鱼鳞可 用13 盐酸浸 渍(以 浸没原料 为宜),处理3 h5 h,再经清 水清 洗至洗出液pH 56。5.3.5 熬胶 5.3.5.1 鱼皮 第 1 次熬胶,经处理后的 鱼皮置于 熬胶容器 中,加入适 量的水(以 浸没原料 为宜),升温 至 60,保温 2 h,排胶。第2、3次熬 胶,操作 程序与第1 次熬胶相 同,分别 升温至65、70,分别 保温2 h,分别排胶。5.3.5.2 鱼鳞 第 1 次熬胶,经处理后的 鱼鳞置于 熬胶容器 中,加入适 量的水(以 浸没原料 为宜),升温 至 65,保温 3 h,排胶。第2、3次熬胶,操作程 序与第1次 熬胶相同,分别升 温至70、75,分别保 温3.5 h,分别排胶。5.3.6 过滤 将排出的胶 液通过胶 液泵输送 至过滤装 置进行过 滤处理。5.3.7 浓缩 将过滤出来 的胶液趁 热通过真 空泵抽入 真空浓缩 器进行真 空浓缩,在真空 度不低于550 mmHg,温 度不超过60 的情况 下浓缩,将胶液 浓缩至(202)%的浓度,即可 放入滴胶 锅滴胶冷 却。根据不同 的用途和要求,可以每 道胶分别 进行浓缩,生产不 同级别的 胶,也可 以将几道 胶合并生 产 同一级别的 胶。5.3.8 滴胶(凝胶)滴胶前开动 制冷机将 氯化钙盐 水冷却到 5 左 右,通过 泵将冷却 盐水循环 输送经过 滴胶 机冷冻圆筒内部,冷 冻圆筒 转速为1 r/min左 右,使圆 筒表面 温度降到5 时,即可将 浓缩胶液 用 滴胶管均匀 地滴至圆筒表 面,胶液 迅速凝成2 mm3 mm 的薄膜,并由机 器的横式 滚刀切成 小块。5.3.9 干燥、粉碎 将冷却碎胶 块平铺 于胶筛送 入烘道,用15 20 的冷风 吹至胶块 结皮,然后用40 左右的热风干燥至胶 含水量14 以下,再进行粉 碎,产品 通过孔径4 mm的标 准筛网,即可得成 品 明胶。5.3.10 分级 检测凝胶强 度、粘度、透明度 等相关参 数,进行 分级。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T 191、GB 6783-1994和QB 2354-2005、GB 7718-2011的 要求。7 产品质量要求 根据食用和 药用的不 同,应分 别符合GB 6783和QB 2354的 要求。_ DB35/T 13972013 福建省地方标准 鱼类加工 副产物酶 法提取胶 原蛋白(明胶)技 术规范 DB35/T 13972013*2014 年 4 月第 一版 2014 年 4 月第 一次 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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