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工程DB61/T 991.5-2015.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65.020 B 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91.5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 部分:田间道路 Land reclamation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Part 5:Path of farmland 2015-11-24 发布 2016-01-01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 991.52015 I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13 一般规 定.14 田间道.25 生产路.76 农桥.97 交通涵.10 表1 田间 道圆 曲线 弯道 超高和 加宽 值.2表1 田间 道圆 曲线 弯道 超高和 加宽 值(续).3表2 田间 道不 同纵 坡最 大坡长.3表3 田间 道路 基宽 度.4表4 田间 道路 基压 实度.4表5 田间 道面 层适 宜厚 度.5表6 田间 道路 拱横 坡.6表7 生产 路路 面高 度.8表8 农桥 分类 及标 准.9 DB61/T 991.52015 II 前 言 DB61/T 991 土 地整 治高 标准农 田建 设 分为 7 个部分,每个 部分 可单 独使 用:第1部分:规 划与 建设;第2部分:土 地平 整;第3部分:灌 溉与 排水;第4部分:农 田输 配电;第5部分:田 间道 路;第6部分:农 田防 护与 生态环 境保 持;第7部分:辅 助工 程。本部分 为DB61/T 991 的第5 部分。本部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部分 由陕 西省 国土 资源 厅提出 并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陕 西省 土地整 理中 心、陕西 诚业 土地勘 测规 划设 计公 司。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史鉴、陈悦、张镝、丁天 寿、崔耀武、魏宏安、张晖、叶伟。本部分 由陕 西省 土地整理 中心 负责解 释。本部分 首次 发布。联系信 息如 下:单位:陕西 省土 地整 理中 心 电话:029-88450992 地址:西安 市雁 塔区 高新 路52号高科 大厦 邮编:710075 DB61/T 991.52015 1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5 部分:田间道路 1 范围 DB61/T 991 的本 部分 规定 了土地 整治 高标 准农 田 建设 中,有关 田间 道路 工程 所涉及 的一 般规 定、田间道、生产 路、农桥、交 通涵等 方面 的要 求。本部分 适用 于 陕西 省 内各 级国土 资源 管理 部门 批准 建设的 土地 整治 高标 准农 田建设 项目,可作为 项目设计、建 设管 理、施工 监理和 主管 部门 对项 目审 查、审 批、竣工 验收 的依 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JTGB 01 公路 工程 技术 标准 JTGD 40 公路 水泥 混凝 土路面设 计规 范 JTGD 50 公路 沥青 路面 设 计规范 JTGD 62 公路 钢筋 混凝 土 与预应 力混 凝土 桥涵 设计 规范 陕西 省农 村公 路技 术标 准 陕交 发2005 143 号 3 一般规定 3.1 田间道路的基本组成 3.1.1 田间道 路是 指为 农田 耕作,农用 物资 运输 等农 业生 产活动 所修 建的 交通 设施,包括 田间 道(机耕路)和生 产路。3.1.2 田间道 除承担项 目区 农用 物资、农产 品 运输 外,还 兼有村 间道 路功 能。3.1.3 生产路 主要 为农 业机 械和 人工田 间作 业服 务。3.1.4 田间道 路一 般由 路线、路 基、路 面、桥涵 和沿 线设 施组成。3.2 田间道路等级 3.2.1 田间道 路是 农村 公路 网的 延伸,其等 级应按 照陕 西省农 村公 路技 术标 准 中 相应 不超 过四 级公路的“单 车道”标准确 定。3.2.2 土地整 治高标准 农田 建设 工程将田间 道 和 生产 路 各 划分为 一级 和二 级。3.3 田间道路建设类型 3.3.1 田间道 路建 设分 为改建 和新建 两种类 型。3.3.2 改建是 指在现有 道路 基础 上,进行路 基整 修、路面 铺筑、设置 边沟,增 建涵 洞和安 全设 施,提高道路 标准 和通 行能 力。3.3.3 新建是 指根据土 地整 治 高标准农 田建 设 规划和 农业 生产需 要新 修 的道 路。3.3.4 田间道 路不 包括 应列 入“农村公 路村 村通”的 道路 工程。DB61/T 991.52015 2 3.4 田间道路布局 3.4.1 田间道路布局原则 3.4.1.1 田间道 路应 与田 块、灌排 沟渠、农田 防护 林等 工程 相结合。3.4.1.2 田间道 路布 局应 因地 制宜,节约 用地,少拆迁,尽可能避 让 文物 和 重要 建筑 物,保护环 境且与当地 景观 相协调。3.4.1.3 在平原 微丘 地区,路 线应力求短 而直,满足大 规模 机械化 生产 要求;重 丘山 区应充 分利 用地形展线,以减少 工程 量,降低费 用;在人 多地 少的 地区,道路 应尽 量减 少占 地;在人少 地广 地区,应 尽量满足 机械 作业 要求。3.4.2 道路通达度 为便利 农业生 产,应根据 当地的 地形地 貌提 升道路 通达度。平原 地区 通达度 宜大于 等于90%、丘 陵区通达 度宜 大于 等于80%、山地通 达度 宜 大于等 于70%。4 田间道 4.1 路线 4.1.1 路线线位 4.1.1.1 路线应 保持 线型 连续,平 面顺适,纵 面均 衡,舒适。4.1.1.2 线位应 注意 保护 生态,避 免大填 大挖。4.1.1.3 线位应 避免 穿越 滑坡、泥 石流、软土、沼 泽、断层 等地质 不良 地区。必 须穿 越时,应尽 可能缩小穿 越范 围,并采 取必 要的工 程技 术措 施。4.1.2 设计速度 田间道 的设 计 速度宜 为15km/h,其中,困难路 段 的设计速度 宜为10km/h。4.1.3 圆曲线最小半径 田间道 的圆曲 线最 小半径 应不小 于10m,其中 困难 路段 的圆 曲线最 小半 径取值 应不小 于8m。不设 超高的田间道 的 圆曲线 最小 半径一 般 不小于90m;困 难路段 的圆曲 线最 小半 径取 值应 不小于60m。4.1.4 弯道超高和加宽 当圆曲 线半径 小于 规定的 最小半 径时,应设 置超高,并应 在圆曲 线两 端各设 置一段 不小于10m的超高缓和 段,超高 横坡 度最 大值应 不超 过8%(在 积雪 冰冻地 区应 不超 过6%)。当 一级 田间 道的 圆曲 线半径小于等 于250m、二级 田间 道 的圆 曲线 半径 小于 等于150m时,应在曲 线内 侧加 宽,并设 加宽 缓和 段。设置的超高 值和 加宽 值应 符合 表1的要求。表1 田间道圆曲线弯道超高和加宽值 圆曲线半径 m 超高值%一级田间道加宽值 m 二级田间道加宽值 m 250200 1 0.4 200150 1 0.6 DB61/T 991.52015 3 表1 田间道圆曲线弯道超高和加宽值(续)圆曲线半径 m 超高值%一级田间道加宽值 m 二级田间道加宽值 m 150100 2 0.8 0.4 10070 3 1 0.5 7050 4 1.2 0.6 5030 5 1.4 0.7 3025 6 1.8 0.9 2520 7 2.2 1.1 2015 8 2.5 1.25 4.1.5 视距 田间道 在圆 曲线 和纵 面上,应有一 定的 停车 视距。当满 足 设计 速度 为15km/h、停车 视距大于等 于20m、处于积雪冰 冻地 区 等任意 一种条 件时,停 车视 距宜 适当增 长。4.1.6 道路坡度、坡长 4.1.6.1 一级田 间道 的最大纵 坡宜 取 8%10%,特殊困 难情 况下其极限值 不 得 超过 13%;二级田 间道 的最大纵 坡宜 取9%11%,特 殊困难 情况 下其 极限 值不 得超过15%;平原 地区 不宜 大于6%,在 海拔 大于2000m以上或 严寒 冰冻 地区 不宜 大于8%。4.1.6.2 横坡应 以能 满足 雨雪 水排 除要求 为准,一 般水 泥混 凝土路 面和 沥青 混凝 土路 面其值 均 宜取1.5%2.0%(多雨地 区宜 取 2.5%);砂 石路 面 的取值 可比 上述横坡 增加 1%1.5%。4.1.6.3 田间道 纵坡 的最小坡 长 在 设计速 度为 15km/h 时不 得 小于 50m。不同 纵坡 的最大坡长 见表 2。表2 田间道不同纵坡最大坡长 纵坡坡比%最大坡长 m 4 1200 5 1000 6 800 7 600 8 400 9 300 10 200 1015 100 4.1.6.4 任意连 续3km 路段的 平均 纵坡坡 比不 应大 于 5.5%;当大 于 5.5%时,应在 不大 于表2 所规 定的长度处 设缓 和坡 段。缓和 坡段的 纵坡 坡比 不应 大 于4%,长 度不 应小于 100m.。条件受 限制 时,一级 田间道缓和 坡段 长度 不应 小于80m,二级 田间 道缓 和坡 段长度不 应小于 50m。4.2 路基 DB61/T 991.52015 4 4.2.1 基本要求 4.2.1.1 路基除 应满 足 一定高 程 和 宽度外,还 应具 有足 够的 强度、稳定 性和 耐久 性。应设置 完善 的排水系统,能 有效 排除 大气 降水、地表 水和 地下 水。4.2.1.2 路基断 面形 式应 与沿 线自 然环境 相协 调,避免 因深 挖、高 填对 其造 成不 良影 响。4.2.1.3 山岭、重丘 区的 路基 在地 形陡峻 和不 良地 质地 段不 宜破坏 天然 植被 和山 体平 衡;且其 在狭窄的河谷 地段 不宜 侵占 河床,可根 据具 体情 况设 置防 护工程 或其 他结构物。4.2.1.4 陡坡上 的半 挖半 填路 基可 根据地 形、地质 条件,采 用 挡护 工程 稳定 坡脚。当 山坡高 陡或 稳定性差而 不宜 开挖时,可采 用 纵向 桥结 构。4.2.1.5 沿河路 基应 满足 设计 洪水 频率下 的防洪要 求,并设 置必要 的防 护 工程。4.2.1.6 路基横 断面 形式 应根 据道 路等级、技 术标 准,结合 地形、地质、水 文、挖填 等情况 确定。4.2.2 路基高度 地面排 水良 好时,路基高 度 宜为0.2m 0.3m(常年积 水区 的路基 高度 宜取0.5m);在沿河及 易淹 区,一级田 间道的路缘 标高 应高出10 年一遇 设计 洪水位0.5m以上,二 级田间 道的路缘标高 应高出5年一 遇设计洪水 位0.5m以 上;有地 下水浸 蚀的 路段,其 路缘 标高应 高出 地下 水位0.5m 以上。4.2.3 路基宽度 田间道 的路基宽 度应 符合 表3的规定。表3 田间道路基宽度 道路类型 车道数 路面宽度 m 路肩宽度 m 路基宽度 m 一级田间道 2 5.06.0 0.25 5.56.5 二级田间道 1 3.04.0 0.50 4.05.0 4.2.4 路基填料 路基宜 就地 取材,并应 选用 符合 强度 和粒 径要 求的 合格材 料。应 优先 选用 挖方的合 格填 料 填筑,如砂砾、碎石、片 石等。4.2.5 路基压实度 田间道 的路基 压实 度应符 合表4的规定。在特 殊干旱 地区或 特殊潮 湿地 区,田 间道的 路基压 实度 可较表列 数值 适当 降低。表4 田间道路基压实度 填挖类别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 m 路基压实度%零填及挖方 0 0.3 0.94 填方 0 0.8 0.94 0.81.5 0.92 1.5 0.90 DB61/T 991.52015 5 4.2.6 路基边坡 挖方段 的土质 边坡 宜 取1:0.5 1:0.75,石质 边坡 宜 取1:0.3 1:0.5;填方 段 的边坡 宜取1:1.5 1:2.0;其中,受水浸淹 的填方段在设计水位以下 部分的边坡应视填料情况 取1:1.75 1:2,并进行坡面防 护。4.3 路面 4.3.1 基本要求 4.3.1.1 路面应 保证 有足 够的 强度 和良好 的稳 定性,其 表面 应满足 平整、抗 滑和 排水 的要求。4.3.1.2 路面结 构层 所选 材料 应满 足强度、稳定性 和耐 久性 的要求。4.3.2 路面宽度 一级田 间道 应为双车 道,其路面 宽度 宜为5.0m 6.0m;其中,关中 与陕 北地 区的路面 宽度 宜为6.0m,陕南地 区的路面 宽度 宜为5.0m。二级田 间道 应为单车 道,其 路面 宽度 宜为3.0m 4.0m;其中,关中 与陕北地区 的路 面宽 度 宜为4.0m,陕南地 区 的路 面宽 度 宜为3.0m。农场区 的路 面宽 度应根 据当 地主 要通 行农业机械 的外 形轮 廓和 交通 流量确 定。4.3.3 路面结构层 4.3.3.1 田间道 采用 水泥 混凝 土路 面或沥 青混 凝土 路面 时,应由面 层和 基层 组成;采 用砂石 等级 路面结构层 时,可不 设基 层。4.3.3.2 一级田 间道 宜优 先选 用水 泥混凝 土面层 或者沥 青混 凝土面 层,其次 选用 砂石 面层。4.3.3.3 二级田 间道 宜优 先选 用砂 石面层,特 殊路 段亦 可选 用水泥 混凝 土面 层。4.3.3.4 田间道 不同 材质 面层 的适宜厚度 应符 合表 5 的规定。表5 田间道面层适宜厚度 面层材质 层数 适宜厚度 cm 水泥混凝土 1820 沥青混凝土 4 8 沥青封层 单层 1.01.5 砂石 1620 4.3.4 基层厚度 4.3.4.1 基层材 料应 充分 利用 当地 资源,本着 经济 合理、便 利施工 的原 则确 定;可选 用水泥、石 灰稳定粒料,石 灰、粉煤 灰稳 定粒料,级 配粒 料,水泥、石灰 稳定 土,工业 矿渣,填隙 碎石 等。4.3.4.2 当基层 采用 稳定 类材 料时,厚度宜 取 18cm22cm;采用级 配粒 料类、填隙 碎石材料 时,厚度宜取 20cm 22cm。4.3.5 垫层厚度 需要增 加垫 层时,应选用 具有一 定强 度和 水稳 性 好 的材料。一 般采 用粗 砂、砂砾、碎石、煤渣、矿渣等粒 料。垫层 厚度 宜为15cm 20cm。DB61/T 991.52015 6 4.3.6 路拱 田间道 不同 材质 路拱 的横坡 坡比 应满 足表6的规定。表6 田间道路拱横坡 面层材质 路拱横坡坡比%水泥混凝土 1.52.0 沥青混凝土 2.02.5 砂砾石 3.03.5 泥结石 3.04.0 4.3.7 汽车荷载标准 田间道 路面 的汽车 荷载标 准 应为“公路 级”的0.8 倍。4.4 其他设施 4.4.1 路肩 田间道 一般 采用 土质 路肩;在暴雨 集中 区域 或坡 面未设截 流沟 的路 段,可采用硬路 肩。硬路肩 结 构应为浆 砌石、现浇 混凝 土或 混凝土 砌块。一级 田间 道路 的肩宽 应为0.25m,二 级田 间道路 的肩宽 应为0.5m。4.4.2 路缘石 有硬路 肩时 可不 铺设 路缘 石。4.4.3 排水设施 4.4.3.1 应根据 沿线 降水 与水 文地 质等具 体情 况,设置 必要 的田间 道 排水设 施。4.4.3.2 排水设 施包 括边 沟、截水 沟、排 水沟、涵 洞等。在 地势平 缓处 宜采 用梯 形土 质 边沟,在 降雨量大的 地区 及冲 刷严 重的 山区路 段可 设置 硬化 边沟。在关中、陕北 地区,边 沟的深 度和 宽度 应不小于0.3m,在 陕南 地区 则应 不小 于 0.4m。截水 沟和 排水 沟应采用 浆砌 石或 混凝 土构 造,深度 和宽 度 应 为 0.5m。4.4.4 错车道 4.4.4.1 一级田 间道 可不 设错 车道。4.4.4.2 二级田 间道 应在 不大 于 300m 的距离 内选 择有 利地 点设置错 车道,并应能 使驾 驶员 看到 相邻 两错车道 之间 的车 辆。设置 错车道 路段 的路 基宽 度应 不小 于6.5m,有效 长度 应 不小 于 20m。4.4.5 末端回车道 在断头 田间 道末 端,应根 据 需要设 置回 车道。回车道 宜设 在纵坡 坡比不 大于3%的 路段,平面 应成“T”型或“”型(发针 形)布置,道肩 结构 应与 路肩 相同,道面 及其 基层 材料 结构应 与田 间道 相同。应在回车道 的边 缘设 置坚 固的 安全防 护结 构。4.4.6 路田连接设施 DB61/T 991.52015 7 当田间 道与 田面 之间 存在 宽度或 深度 大于 等于0.5m 的沟渠 或田 面与 路面 的高 差大于0.5m 时,应设置连接坡 道或 涵管,连 接坡 道或涵 管宽 度取3m 4m,纵坡 坡度 宜大于15%。4.4.7 沿线设施 4.4.7.1 田间道 沿线 设施 是指简单 的安全 设施,可 视 具 体情 况分别 设置 或不 设置。简 单的安 全设 施包括标志、危 险地 段护 栏等。标志 包括 警告 标志、禁 令标志、指 示标 志、指路 标志等。4.4.7.2 一级田 间道 在视 距不 良的 急弯或 平面 交叉 处,宜设置警告 标志 牌;在漫水 桥 上,应设 置标 杆;在积雪、积 土、波浪、坠 石、弃 物等 妨碍 交通 安全 的地点,应 根据 实际 设置 适当的 防护 设施。5 生产路 5.1 路线 5.1.1 线位 除山丘 区坡 岗地 外,生产路一般 应与斗、农灌排 渠沟结合,常用 的线 位形 式有 路渠相邻 和 路 渠相 间两种:a)路渠相 邻布 置适 用于 倾斜 坡地或 沟距 较小 的 平坦地 区。有一沟 一渠 一路 布置。其中有:路在沟、渠中间 和路在沟 渠侧 面 两 种形式;b)路渠相 间布 置多 用于 地势 平坦地 区。有一 路二 沟(渠)、一沟(渠)二 路与 一沟(渠)一路 布置。5.1.2 设计速度 一级生 产路 的设 计速 度应 为10km/h,二级 生产 路 对设计速 度 不 做限定。5.1.3 圆曲线最小半径 一级生 产路 的圆曲线 最小 半径 应 为10m,二级 生产 路对圆曲 线最 小半 径则 不做 限定。5.1.4 弯道超高和加宽 一级生 产路 的弯 道超 高和 加宽可参照 二级 田间 道 的 标准,二级 生产 路对其弯 道超高和 加宽 值则 不做限定。5.1.5 视距 当设计 时速为10km/h时,停车视 距 应不小于15m;其 中,积 雪冰冻 地区的 停车 视距宜 适当增 长。二级生产 路对停车 视距 则 不 做限定。5.1.6 道路坡度、坡长 5.1.6.1 生产路 纵坡 应基 本与 农田 纵坡一 致。一级 生产 路纵 坡的最大坡 度 应 为 11%,在特殊 困难 情况下其极限值 不 应 超过 15%,二级 生产 路纵 坡对其 最 大坡度 则不 做限定。5.1.6.2 横坡应 满足 雨雪 水排 除要 求,一般宜 取 2.0%3.0%。5.1.6.3 一级生 产路 纵坡 最小 坡长 在时 速 10km/h 时应 不小 于 30m,纵坡最 大坡 长 应与二级田间道 的相同。5.1.6.4 二级生 产路 主要 通行 人力 和畜力,不 限定 坡长。DB61/T 991.52015 8 5.2 路基 5.2.1 路基高度 路基高度 不应低 于地 面;当地面 排水 良好 时,其值 不宜小于0.3m;在 水田区,其值则 不宜 小于0.5m。沿河及 易淹区 的路 缘标高,一般 生产路 应高 出5年一 遇设计 洪水位0.5m 以上;有地下 水浸蚀 的路 段,路缘标高 应高 出地 下水 位0.5m 以上。5.2.2 路基宽度 生产路 不设 路肩,路基宽 度 即为路面 宽度。5.2.3 路基压实度 一级生 产路 的路基压 实度 应与二级 田间道 的相同,二级生 产路 的路基压 实度 应不小 于92%。5.2.4 路基边坡 生产路 的路 基边 坡可 参照 田间道 的路基边 坡标 准。5.3 路面 5.3.1 基本要求 路面应 满足 强度、稳 定性 和平整 度的 要求。当 路面 材料缺 乏时,可采用 砂砾、炉渣 或石 渣铺 筑简 易路面。5.3.2 路面高度 生产路 的路面高 度应 符合 表7的规定。表7 生产路路面高度 生产路类别 路面高度 cm 砂石 天然砂砾石 一级生产路 20 30 二级生产路 20 5.3.3 路面宽度 一级生 产路 的路面宽 度 应为2.0m 3.0m;其 中,在关中与陕 北地 区 其值 宜为3.0m,在 陕南 地区 其值宜为2.0m。二级 生 产路 的 路面宽 度应为0.6m 1.5m;其中,在 关中与 陕北 地区 其值 宜为1.5m,在 陕南 地区其值 宜为0.6m 1.0m。农场区 的路 面宽 度应 根据 当地主 要农 业机 械的 外形 轮廓确 定。5.3.4 路面结构层 生产路 路面 不设 基 层。5.3.5 面层结构层材料 5.3.5.1 一级生 产路 宜采 用砂 石路 面。DB61/T 991.52015 9 5.3.5.2 二级生 产路 可采 用砂 石、砂土路 面(素土 路基 不必 有 路面)。5.4 其他设施 5.4.1 错车道 一级生 产路 应在 不大 于500m 的距 离内 选择 有利 地点 设 置错车 道,并应能使 驾驶 员看到相 邻两 错车 道之间的 车辆。设 置错 车道 路段的 路基 宽度 应不小于6.5m,有效 长度 应不小于20m。5.4.2 末端回车道 在断头 一级生 产路 末端,应根据 需要设 置回 车道,平面应 成“T”型或“”型(发 针形)布置,道肩结 构应 相同,道 面及 路基材 料应 与生 产路 的相同。6 农桥 6.1 适用条件 田间道 路跨 越小 河沟 及灌 排渠道 时宜 设置 农桥。农 桥分为 农桥 级、农桥 级、生产 桥和 人行 便桥四种。人行 便桥 仅供 行人、家畜 和人 力车 通行。6.2 工程布置与结构形式 6.2.1 农桥应 根据 交通 要求、结合项目 区排 灌渠 系,布置 在地形 条件 适宜 和地 质条 件良好 的地 点。6.2.2 农桥宜 与小 河沟 及灌 排渠 系正交,支 承结 构不 应影 响小河 沟及 灌排 渠系 过水 断面或 过水 能力。6.2.3 农桥的 长度 应与 跨越 小河 沟及灌 排渠 的宽 度相 适应,其跨 径应 根据 桥位 处地 形、地 质条 件、河沟、渠 道 过水断 面等 因素 确定。6.2.4 农桥与 节制 闸、涵洞、渡 槽等建筑物 交集时,宜采 用联合 建筑 物 形式,并考虑 到经济实 用、造型美观 等因 素。6.2.5 农桥宜 采用 装配 式钢 筋混 凝土简 支板 梁桥 或现 浇钢 筋混凝 土整 体简 支板 桥。在石料 丰富 地区 也可采用 石拱 桥。6.2.6 农桥桥 面宽 度、设计 荷载、桥面 结构 层应 与所 连接 道路标 准相 一致。农 桥分 类及标 准见 表8。表8 农桥分类及标准 名称 适用道路 桥面净宽 m 设计荷载 桥面面层 农桥级 双车道一级田间道 6.07.5 公路级 水泥混凝土 农桥级 单车道一级田间道 3.55.0 公路级车道荷载0.8 或车辆荷载0.7 水泥混凝土 单车道二级田间道 3.5 生产桥 生产路 小于 3.0 按通行机动车辆的荷载确定 水泥混凝土 人行便桥 跨越斗、分渠的盖板桥 1.22.5 3.5KN/m 2 6.2.7 农桥 级和 农桥 级 应设 置安全 限载 标志,并 设置 与农桥 适配 的栏 杆。DB61/T 991.52015 10 6.2.8 桥面净 空高 度应 根据 设计 洪水频 率下,小 河沟 水位 及灌排 渠道 水位(设 计水 位计入 壅水、浪 高等)或最 高流 冰水 位加 安 全超高 确定。同时 应能 使灌排渠 道中 的漂浮物 安全 通过,确保桥 梁附 近路 堤及水工建 筑物 的安 全。6.3 工程设计 6.3.1 农桥上 部结 构宜 采用 预制 或现浇 钢筋 混凝 土简 支实 体板梁,桥 板的 厚度 一般 为计算 跨径L的1/121/18,计算 跨径 为 净跨径L06.3.2 农桥下 部支 承结 构宜 采用 浆砌石 或混 凝土 重力 墩。较宽排 水渠 上的 农桥 亦可 采用中 跨独 柱墩、边跨重 力墩 式支 承结 构。农桥、交通 桥设 计图 可借 鉴交通 部门 编制 的标 准设计或定 型设 计 图集。加 一端 支承 宽度;板内配 筋依 据设 计荷 载计 算确定,主受 力筋 采用、级钢 筋,并逐 步淘 汰 级钢筋,直 径不 小 于10mm。6.3.3 砌石拱 桥宜 采用 实腹 式等 截面圆 弧板 拱结 构,矢跨 比应为 1/2 1/6。砌石拱 圈 的最小厚 度 应 不小于30cm。主拱圈 拱脚 处 拱背应 砌筑 护拱,拱上 砌 石侧墙 顶宽 应不小于 50cm,浇筑 15cm20cm 厚钢筋混凝土 缘石,缘 石上 安装 拦杆。侧墙 的变 形缝 应设 在拱脚 处,在陕北严 寒地 区,应沿拱 背、护拱 以及侧墙内侧 铺设 防水 层。侧墙 内填土 应分 层夯 实,拱顶 处填料 厚度(包 括路 面)不小 于 30cm,填料 一般 采用砂石 或混 凝土。单 跨拱 桥支承 结构 宜采 用浆 砌石 实体重 力式 桥台。6.3.4 砌石拱 桥拱圈厚 度 应 不小 于 30cm,大 于 30cm 时应 按5cm递增。拱圈 石料 为与 拱圈 等厚度的 规格料石,强度 应不低于MU50,砌筑沙 浆强 度 应 不低 于M106.3.5 农桥、级 应 按25 年一遇洪水 设计。桥 下净 空一 般 不小 于 1.0m,有 泥石 流 和有较 大漂 浮物的河流 净空 取大 值;生产 桥、人 行便 桥对其值 不作 规定,宜按地形、地质,河沟及 灌排 渠道 的过 水断面等因素 确定。6.3.6 农桥宜 采用 浅埋 式刚 性砌 石或混 凝土 基础。基 础设 计应按 运行 期可 能发 生的 各项荷 载最 不利 组合验算 地基 土的 承载 力,以及基 础的 抗滑 稳定 性和 抗倾覆 稳定 性。6.3.7 桥面铺 装层 结构 宜与 所连接 的田 间道 路路 面相 一致,一般 采用 水泥 混凝 土 或沥青混 凝土,水泥混凝土 弯拉 强度 应不小于4.5Mpa,并 应有 完善 的桥 面防水、排 水系 统。6.3.8 农桥、人行 便桥 和泄 洪桥 单跨不 宜超 过6m;当单跨大于6m 时,可 参照 公 路桥梁进行 设计。其结构型 式和 基础 处理 方案 应根据 地形、地 质条 件、建材来 源、施工 技术 水平 等因素 确定。6.3.9 人行便 桥跨 径小 于2.0m 时 应按明 涵设 置,可采 用 板厚不小 于 10cm 的钢筋混 凝土盖板 涵。盖板下应设置混 凝土 或浆 砌石 边墙(桥台)。6.3.10 泄洪桥 宜采 用钢 筋混 凝土 简支板 梁桥 结构,长 度应 与跨越 灌排 沟渠 的宽 度相 适应。泄洪 桥横 断面宜采 用宽 浅式,断面尺 寸 应根据泄 洪流 量计 算确 定。排洪设 计流 量宜 根据 洪水调 查 或 按小 流域 洪水流量分析 计算 确定。6.3.11 泄洪桥 进口 宜采 用混 凝土 或浆砌 石八 字墙 结构,八 字墙应 按相 关规 范或 根据 地形地 貌设 置,确保洪水 不冲 刷灌 排渠道。泄洪桥 出口 流速 较大 时,应有消 能防 冲设 施,并能 将泄流 安全 输送 至承 泄区。7 交通涵 7.1 使用条件 田间道 路穿 过填 方渠 道或 道路而 不宜 修建 渡槽、桥梁时,可布设 交通 涵,土 地整治 高标 准农 田项 目区交通 涵跨径 仅限于5m以下。7.2 工程布置与结构形式 DB61/T 991.52015 11 7.2.1 交通涵 布置 应根据渠 系、道路布 局和 地形、地 质条 件确定。交 通涵 轴线 宜与 渠道或 道路 正交;交通涵 洞顶 高程 应低 于渠 底0.5m 或道路 垫层 以下1.0m。7.2.2 交通涵 由涵 身、进口、出 口三部 分组 成。进、出口 翼墙有 八字 形、端墙 式、走廊式 等,一般 宜采用八 字形。修 建小 型人 行通道 的交 通涵 也可 采用 端墙式 进出 口。7.2.3 交通涵 宜采 用钢 筋混 凝土 盖板涵、圆 管涵 和箱 涵等,并逐 步淘 汰石 拱涵。7.2.4 交通涵 的跨 径和 净空 高度 应能满足相 应道 路 等级 的 车辆通 行和排水 要求。7.2.5 当田间 道路 与所 穿越 的渠、路高 差足 够大 时,可选 用浆砌 石直 墙拱 涵。拱圈 矢跨比 应根 据跨 径和渠路 高差 确定,宜 取1/2 1/6。条 件允 许时 应尽 量选用 大的 矢跨 比或 半圆 拱。砌 石拱 圈应 采用 等厚实心拱 板。7.2.6 当高差 较小 且不 宜采 用拱 涵时,可选 用盖 板涵。盖 板应采用钢 筋混 凝土 梁式 简支板。7.2.7 交通涵 的结 构设 计应与 涵洞 的相 同,底板 与侧 墙宜 采用分 离式。7.2.8 交通涵 顶部 渠道 应进 行防 渗衬砌,底 板面 层宜 与田 间道路 等级 相适 宜。交通 涵底板 路面 面层 宜采用水 泥混 凝土,并 考虑 路面排 水设 施。7.3 工程设计 交通涵 的断面尺 寸、结构 计算、地基 处理 等 工 程设 计要求 应符 合 JTGD 62 的 规定。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